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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

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
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已经于2011年7月18日发布,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该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与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2011版)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2011版)配套使用。

本次修订管理、利润费率略作下调,但2011价目表的省基价进行了上调,总体来说2011版较2006版是略有上调。将原列入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调整到规费中。管理费、利润、规费及措施费、税金的费率作了修订,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做了修订,详见下表。

管理费、利润费率单位:%名称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I II III I II III I II III

管理费8.7 6.9 5 102 81 49 63 52 42 利润7.4 4.2 3.1 34 22 16 38 30 23 合计16.1 11.1 8.1 136 103 65 101 82 65 规费费率单位:%措施费费率单位:%名称建筑装饰民用安装工业安装名称建筑装饰安装环境保护费0.11 0.12 0.3 0.3 夜间施工费0.7 4 2.6 文明施工费0.29 0.1 0.6 0.6 二次搬运费0.6 3.6 2.2

临设费0.72 1.62 1.8 1.8 冬雨季施工增

加费

0.8 4.5 2.9

安全文明 2 2 2 1 已完工程及设

备保护费

0.15 0.15 1.3

合计费 3.12 3.84 4.7 3.7 合计 2.25 12.25 9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执行总承包服务费 3

社会保障费 2.6

住房公积金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危险作业意

外伤害保险

按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税金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序号工程所在地费率ⅠⅡⅢ 1 市区 3.48

工业与民用建筑四星级宾

馆以上

三星级宾

二星级宾馆

以下

2 县城、镇 3.41

单独外墙装饰幕墙高度

50m以上

幕墙高度

30m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含30m)

3

市区及县

城、镇以外

3.28

关于装饰工程类别划分的有关说明:

1、民用建筑中的特殊建筑,包括影剧院、体育场、展览馆、高级会堂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Ⅰ类工程确定。

2、民用建筑中的公用建筑,包括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的装饰工程类别,均按Ⅱ类工程确定。

3、一般居住类建筑的装饰均按Ⅲ类工程确定。

4、单独招牌、灯箱、美术字等工程,均按Ⅲ类工程确定。

5、单独外墙装饰,包括幕墙工程、各种外墙干挂。

以上是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与2006版主要不同之处。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 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在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费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

山东省安装工程03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 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五芯以上电缆头如何执行定额? 答:五芯电缆头制安执行定额时,按相应截面电缆头制安定额乘以系数1.3,六芯电缆头制安乘以系数1.6,每再增加一芯定额增加30%,以此类推。 2、竖直通道电缆敷设适用范围如何?电缆在竖井内桥架 中竖直敷设时能否适用? 答:竖直通道电缆敷设是按电缆在竖直通道内垂直敷设的安装条件考虑的,采用支架支持固定电缆,支架间距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敷设时,不符合通道敷设条件,应套用电缆其他敷设方式并乘以1.2系数。 3、电缆桥架、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的支吊架制作安装是 否可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答:电缆桥架定额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定额均未含支吊架制作安装。现场制作的支吊架可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执行。桥架成品支吊架安装执行2-629。 4、防雷接地装置中,若利用柱内两根以上钢筋做引下线应 如何计算工程量?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如何执行定额?

答:利用建筑物内柱筋做引下线定额是按每一根柱内焊接两根主筋考虑的,如果焊接柱筋数目超过两根时,定额规定按比例调整。即:调整系数为实际利用柱内钢筋根数除以2而得。 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由于基础钢筋是土建专业施工的,安装只发生焊接,所以可参照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定额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5、等电位箱、电缆T接箱如何执行定额? 答:等电位箱、电缆T接箱箱体安装可执行接线箱安装相应定额,焊、压接线端子另计。 6、卫生间内的等电位接地如何执行定额? 答:卫生间内等电位接地采用圆、扁钢时,可参照防雷及接地装置中“接地母线沿砖、混凝土明设”项目执行。 7、电气刚性阻燃管暗配没有发生切割墙体的情况,如何执 行? 答:电气刚性阻燃管暗配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墙体敷设时切割墙体工作。如果工程中没有切割墙体的情况,可对定额进行调整,人工乘以系数0.9,材料扣除水泥砂浆用量。 8、在部分电气工程中使用方形管及其接线盒、紧锁式钢导 管(JDG管)电线保护管时应套用何定额?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附件1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9月

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 第一章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一条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入的总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增值税、资金筹措费和流动资金,详见附件。 第二条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第三条增值税是指应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内的增值税额。 第四条资金筹措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应计的利息和在建设期内为筹集项目资金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第五条流动资金系指运营期内长期占用并周转使用的营运资金,不包括运营中需要的临时性营运资金。 第二章工程费用 第六条工程费用是指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其安装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 第七条建筑工程费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的建造、装饰费用。安装工程费是指设备、工艺设施及其附属物的组合、装配、调试等费用。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 第八条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独立计价措施项目的费用,以及按综合计费形式表现的措施费用。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 第九条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工资等。 第十条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以及周转材料等的摊销、租赁费用。

山东省清单计算规则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后面下载不下来)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 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

工程费用组成

模块四建设工程费用构成及其计算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图 二、建设工程费用费率取定表 表一综合措施项目费费率参考表 表二施工企业取费费率参考表 表三规费费率参考表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图 1、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 直接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项目措施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详见附表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 目组成表 施工措施项目费详见附件一 (措施项目费一览表) 1、管理人员工资 企业管理费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 5、工具用具使用 6、劳动保险费 7、财产保险费 间接费 8、财务费 9、税金 10、其他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基本养老保险费 规费 4、职工失业保险费 5、职工医疗保险费 6、职工住房公积金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税金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图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规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期间的应发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一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职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 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机械管理费:指施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进行保管、调配的费用 (6)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7)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8) 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 项目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施工措施项目费。 1、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过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 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资料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用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用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加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出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的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建设部财政部 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措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资、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以横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

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 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附表1: 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建 设 工 程 费 间接费 直接工程费 措 施 费 规 费 企业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9、财产保险费 10、财务费 11、税金 12、其他 1、人工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 验试验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烧动力费;车船使用费 1、夜间施工费 2、二次搬运费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施工排水、降水费 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见附表2) 8、总承包服务费 直接费 税金 利润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 (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2、工程排污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附表2: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1 建筑、装饰工程 1.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1.2 脚手架费 1.3 垂直运输机械费 1.4 构件吊装机械费 2 安装工程 2.1 脚手架费 2.2 组装平台费 2.3 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 2.4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 2.5 焦炉施工大棚费 2.6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 2.7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费 2.8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 2.9 格架式抱杆费 3 市政工程 3.1 场地清理费 3.2 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 3.3 施工因素增加费 3.4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3.5 脚手架费 3.6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 4 园林绿化工程 4.1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4.2 脚手架费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4、如何计退甲方供材? 答: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山东201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精品文档]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鲁建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 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类别划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一、总说明 (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五)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七)工程量清单计价可参照本规则公布的相应费率。 (八)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建筑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汇总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汇总

附件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一、住宅楼顶部阁楼(即斜屋面)1/2高度大于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层高大于2.2米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二、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菏标定函[2003]3号请示函收悉。现就请示内容答复如下: 关于执行96年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时,当建筑物层高为2.2m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同时也不计算综合脚手架,但可按定额9-10子目计算里脚手架;当建筑物层高小于2.2m大于1.8m时,也可按定额9-10子目计算里脚手架。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 关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问题的解答 编者案:即墨市解本森同志对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提出有关问题,现网上予以答复,以飨读者。 上册 1、挖沟槽中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增加,当底面积>20m2的井,应怎样计算其工程量? 答:底面积大于20m2的各类池井,按设计池井的体积以立方米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挖土方相应项目。 2、P47预制钢筋砼管桩与板桩应套什么定额? 答:(1)预制钢筋砼管桩,执行2-3-9~12定额子目。 (2)预制钢筋砼板桩,执行2-3-13~16定额子目。 3、P72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发生时应套什么定额? 答:定额打钢工具桩项目中钢板桩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制作与养护均应包括在其价格内。 4、P271"无纱单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单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单扇"应为"单层"。 5、P272"无纱双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双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双扇"应为"双层"。 6、P183"十四"倒数第三行"线密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线密度是指线状物体单位长度的重量。 7、P279倒数4行"花岗石板"是否应改为"花岗岩板"? 答:应为"花岗石板"。 8、P295工作内容:"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是否将抹改为薄? 答:P295工作内容中,"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应为"防水抹薄处贴附加层"。 9、工程量计算规则P24(二),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应套什么定额? 答:执行仿古园林定额有关项目。

2011年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正式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二〇一一年四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鲁建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O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 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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