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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

2011-07-29发布,2012-06-01实施

目次

前言2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作业要求 4

5安全组织措施 5

6安全技术措施 9

7电气设备运行 11

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13

9 带电作业 14

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16

11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17

12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7

13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17

14 电气试验工作 18

15 电力电缆工作19

16 其他安全要求19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20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26

附录D(资料性附录)电气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27

附录E(资料性附录)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28

附录F(规范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33

附录G(规范性附录)电气倒闸操作票格式 34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和7.3.4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T/TC22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竟成、蔡崇积、刘亨铭、张雷、陆懋德、戴克铭、王尚顺、胡翔、聂宇本、林勇刚、何沿锟、赵亚维、李智勇、卢建明、葛乃成。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单位和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的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 -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3.术语和定义

GB/T -1994 、GB/T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发电厂[站]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 —2008,定义中的601-03-01]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substation (of a power system)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施(例如保护装置)。

[GB/T —2008,定义中的601-03-02]

电力线路 electric line

在系统两点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GB/T —2008,定义中的601-03-03]

断路器 circuit-breaker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开关。

注:改写GB/T —2008,定义

隔离开关 disconnector

在分位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刀闸。

GB/T -1994,定义

低[电]压 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 -2008,定义中的601-01-26]

高[电]压 high voltage HV

①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②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 -2008,定义中的601-01-27]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operat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4作业要求

工作人员

4.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4.1.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4.1.3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作业现场

4.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作业措施

4.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中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4.3.2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4.3.3 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

其他要求

4.4.1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4.4.2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安全组织措施

一般要求

5.1.1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5.1.2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可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总结时间、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

5.1.3除需填用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可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方式。

工作票种类

5.2.1需要高压设备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5.2.2大于表1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中工作票(见附录B)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3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

5.2.4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见附录D)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工作票的填用

5.3.1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5.3.2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a)属于同一电压等级、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b)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c)全站停电。

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

5.3.3在同一变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5.3.4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5.3.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5.3.6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5.3.7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5.3.8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5.3.9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5.3.10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3.11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

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5.3.12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和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5.4.1工作票签发人: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和充足。

5.4.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5.4.3工作许可人: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5.4.4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4.5工作班成员: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许可

5.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5.5.2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5.5.3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

员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工作监护

5.6.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5.6.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5.6.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5.7.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隔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5.7.2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送电的答复,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可执行。

5.7.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收回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5.7.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5.7.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状况、试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未处理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票终结。

5.7.6除给出的规定外,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要求

6.1.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1.2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

6.1.3 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的要求。

停电

6.2.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停电:

a)检修设备;

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距离小于表3规定的设备;

c)工作人员与35kV及以下设备的距离大于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等措施的设备;

d)带电部分邻近工作人员,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e)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表2 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6.2.2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6.2.3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

6.2.4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

验电

6.3.1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项验电。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验电。

6.3.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接地

6.4.1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

6.4.2人体不准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6.4.3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

6.4.4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都应接地。

6.4.5装、拆接地线的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6.4.6不应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4.7接地线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项合一的接地线。

6.4.8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6.4.9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6.4.10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适当部位。

6.4.11已装设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6.4.12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6.4.13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部分接地线应征得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6.4.14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6.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6.5.2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6.5.3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临时遮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拦。

6.5.4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侧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5.5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时,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5.6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里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遮拦出入口要围至邻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出入!”的标示牌。

6.5.7若室外只有个别地点设备带电可在其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朝向外面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6.5.8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6.5.9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5.10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标示牌。

6.5.11标识牌式样见附录F

7.电气设备运行

一般要求

7.1.1设备不停电时,人员在现场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

7.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实行单人值班或操作: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安装牢固、高度大于1.7m的遮拦,遮拦通道门加锁;

b)室内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7.1.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巡视

7.2.1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宜进行其他工作。

7.2.2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

和避雷针。

电气操作

7.3.1操作发令

7.3.1.1发令人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

7.3.1.2受令人接令后,应复诵无误后执行。

7.3.2操作方式

7.3.2.1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三种方式。

7.3.2.2正式操作前可进行模拟预演,确保操作步骤正确

7.3.3操作分类

7.3.3.1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7.3.3.2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7.3.3.3程序操作,是指应用可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

7.3.4操作票填写

7.3.4.1操作票是操作前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规范化票式,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时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

7.3.4.2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7.3.4.3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7.3.4.4操作票格式参见附录 G。

7.3.4.5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

a)拉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b)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

7.3.4.6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开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可不填用操作票。

7.3.5操作的基本条件

7.3.5.1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

7.3.5.2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7.3.5.3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7.3.6操作的基本要求

7.3.6.1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7.3.6.2非程序操作应按操作任务的顺序逐项操作。

7.3.6.3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7.3.6.4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7.3.6.5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7.3.6.6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

7.3.6.7在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后,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

7.3.6.8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7.3.6.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应满足一般工作程序和安全要求。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指令执行,不应约时停、送电。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记录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

工作结束时,应得到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工作结束报告,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完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或变电站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9带电作业

一般要求

9.1.1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9.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9.1.3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

9.1.4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9.1.5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a)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d)不应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9.1.6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9.2.1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12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9.2.2等电位工作人员应穿着阻燃内衣,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及接地电流。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9.2.3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750、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9.2.4交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9.2.5下列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

a)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9.2.6等电位工作人员与地电位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工具和材料的传递。

9.2.7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导线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连续档距的导(地)线上挂梯(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导(地)线截面应不小于120mm2;钢绞线导(地)线的截面应不小于50mm2。

b)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的作业,在

9.2.7 a)规定外的其它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c)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紧固情况。

d) 挂梯载荷后,应保持地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带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讯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

定的距离数值增大1m。

e) 在瓷横担线路上不应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9.2.8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应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9.2.9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点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9.2.10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9.2.11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感应电压防护

9.3.1在330kV、±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

9.3.2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1000kV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9.3.3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9.4.1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 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9.4.2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9.4.3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9.4.4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9.4.5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0发动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

发电机(发电/电动机,以下同)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应满足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等有关技术要求。

检修发电机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断开发动机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若发电机出口无断路器的,应断开联接在出口母线上的各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的各侧开关、刀闸或熔断器。

b)断开发动机励磁电源、盘车装置电源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

c)断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励磁装置、同期装置的操作电源及能源。

d)在断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e)在发电机出口母线处验明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

f)检修的发电机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工作前应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g)在氢冷机组机壳内工作时,应关闭氢冷机组补氢阀门,排氢置换空气合格,补氢管路阀门至发电机间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检修机组装有灭火装置的,还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措施;在以上关闭的阀门和断开点处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示牌。h)检修机组装有可以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采取措施防止风门关闭。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 300mm 以上的绝缘柄。

检修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如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断开电源断路器、隔离开关,经验明确无电压后接地或在隔离开关间装绝缘隔板;

b)在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c)将拆开后的电缆头三相短路接地;

d)采取措施防止被其拖动的机械 (如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 引起电动机转动。工作尚未全部终结,但需送电试验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在全部工作暂停后,方可送电。

11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不应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应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在使用。回收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进入SF6电气设备低位区或电缆沟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l8% )和SF6气体含量(不超过1000UL/L)。

SF6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人员不应入内。

12.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应符合停电工作及不停电工作时的安全要求。

低压回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

a)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或采用绝缘屏蔽措施;

b)临近的有电回路、设备加装绝缘隔板或绝缘材料包扎等措施;

c)停电更换熔断器后恢复操作时,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低压不停电工作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工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相间或接地短路。

13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内容可包含继电保护、安全制动装置、仪表和自动化监控等系统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运行、检修及试验等。

二次回路变动时应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

工作中应确保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在带电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开路。

在带电的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防止二次侧短路或接地。不应在二次系统的保护回路上接取试验电源。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一次设备通电试验或传动试验时,应通知设备运行方和其他相关人员。

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14电气试验

一般要求

14.1.1电气试验应符合高压试验作业、试验装置、试验过程及测量工作的安全要求。

14.2.2电气试验的具体标准、方法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高压试验

14.2.1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许可高压试验前,应将其他检修工作暂停;试验完成前不应许可其他工作。

14.2.2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断开点之间满足试验电压对应的安全距离,且检修侧有接地线时,应在断开点装设“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后方可工作。

14.2.3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低压回路中应有过载自动保护装置的开关并串

用双极刀闸。

14.2.4应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试验线的长度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14.2.5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遮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一端加压,另一端采取防范措施。

14.2.6未接地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间断或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4.2.7加压前应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后方可加压。操作人应站在绝缘物上。

14.2.8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断开试验电源,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14.2.9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行装设的短路接地线,并检查被试设备,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测量工作

14.3.1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应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上,不应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测量低压熔断器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前,应将各相熔断器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隔离。观测表计时,应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4.3.2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压,确认设备无人工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测量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14.3.3测量线路绝缘电阻,若有感应电压,应将相关线路同时停电,取得许可,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14.3.4发现发电厂和变电站升压站有系统接地故障时,不应测量接地网的接地电阻。15电力电缆工作

一般要求

15.1.1在电力电缆沟槽开挖、电缆安装、运行、检修、维护、和试验等工作中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要求。

15.1.2沟槽开挖应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

15.1.3电缆隧道、电缆井内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15.1.4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15.1.5电缆开断前,应核对电缆走向图,并使用专用仪器确认电缆无电可靠接地后方可

工作。

电缆试验安全措施

15.2.1电缆试验前后以及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对被试电缆(或试验设备)充分放电。

15.2.2电缆试验时,应防止人员误入实验场所。电缆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采取防范措施。

15.2.3电缆耐压试验分项进行时,电缆另两相应短路接地。

15.2.4电缆试验结束,应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方可拆除。16其他安全要求

作业时的起重、焊接、高处作业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在变电站户外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放倒后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

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不应使用金属梯子。

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装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

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适应作业要求。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表给出了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表A.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9-16批准 2002-12-01实施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本部分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 500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 一般安全要求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 2、3 倒闸操作5 2、4 高压设备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 3、2 工作票制度10 3、3 工作许可制度15 3、4 工作监护制度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8 4、2 停电18 4、3 验电19 4、4 接地19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1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36 带电作业24 6、1 一般规定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5

6、3 等电位作业27 6、4 带电断、接引线29 6、5 带电短接设备30 6、6 带电水冲洗30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2 6、8 感应电压防护32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3 6、10 保护间隙33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4 6、12 低压带电作业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5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511 电气试验491 1、1 高压试验491 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01 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11 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112 电力电缆工作531 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31 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313 一般安全措施56 附录58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58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9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南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严禁独立一人作业。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南钢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在检修中,严禁合闸”警示牌, 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2、熟知电气用消防器材,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 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 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 拦,并挂牌显示。 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 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 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9、移动用电工具必须经南钢安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 、在电工作业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未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 检修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触电。 不按电工规定的劳动用品穿戴(绝缘鞋等)导致触电。 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帽、安全带,使用的梯台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 物体打 击。 带电作业导致触电。 检修作业前未做工作标识,无安全措施,误送电导致触电。 不使用应该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鞋等操作导致触电。 (4) 高处坠落、 (7) 在检修岗位不遵守相关岗位的安全规定,导致事故。 (8)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发电机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各连结部分是否牢靠,电刷是否正常、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线是否良好。 二、启动前将励磁变阻器的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断开输出开关,有离合器的发电机组应脱开离合器。先将柴油机空载启动,运转平稳后再启动发电机。 三、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应随时注意有无机械杂音,异常振动等情况。确认情况正常后,调整发电机至额定转速,电压调到额定值,然后合上输出开关,向外供电。负荷应逐步增大,力求三相平衡。 四、发电机并联运行必须满足频率相同,电压相同,相位相同,相序相同的条件才能进行。 五、准备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必须都已进入正常稳定运转。 六、接到“准备并联”的信号后,以整部装置为准,调整转速,在同步瞬间合闸。 七、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应合理调整负荷,均衡分配各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有功功率通过油门来调节,无功功率通过励磁来调节。 八、运行中的发电机应密切注意发动机声音,观察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检查运转部分是否正常,发电机温升是否过高。并做好运行记录。

九、停机时,先减负荷,将励磁变阻器回复,使电压降到最小值,然后按顺序切断开关,最后停止运转。 十、移动式发电机,使用前必须将底架停放在平稳的基础上,运转时不准移动。 十一、发电机在运转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禁止在旋转着的发电机引出线上工作及用手触及转子或进行清扫。运转中的发电机不得使用帆布等物遮盖。 十二、发电机经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转子及定子槽间有无工具、材料及其它杂物,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 十三、机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十四、机房内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许可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十五、房内应设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具有劳动局和安检办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及技术等记证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必须熟悉车间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违规作业。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目次 前言 1 范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施工现场 4 防火防爆 5 文明施工 6 施工用电 7 季节性施工 8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9 脚手架及梯子 10 起重与运输 11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12 修配加工 13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 14 土石方工程 15 爆破工程 16 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 17 混凝土结构工程 18 专门构筑物 19 砖石砌体及装饰工程 20 拆除工程 21 其他工程 22 建筑施工机械 23 热机安装 24 机组试运行 25 金属检验 26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

27 电气设备安装 28 母线安装 29 电缆 30 热控设备安装 31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带电 32 热控装置试验、调整与投入使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用词讲明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主动的作用。然而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显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进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剔除,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 [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纵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职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容,并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职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职员、电力调度、试验职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职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职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职员、实习职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职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职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业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第9条本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 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抛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3.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A.组织B.技术C.隔离D.施工 答案: c 答案要点: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 4.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 A.1.5、3 B.2.5、4 C.2.5、5 D.3.5、4 答案: c 答案要点: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5m。 5.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A.月B.季度C.年D.两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6.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m。 A.1 B.2 C.3 D.4 答案: d 答案要点: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4m。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A.不须B.不得C.可以D.无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人员至少每()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A.半年B.壹年C.两年D.叁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9.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A.120 B.100 C.80 D.60 答案: a 答案要点: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120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1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 A.2 B.4 C.5 D.6 答案: d 答案要点: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 1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精选考试类文档,如果需要,请下载,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20年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 1、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D )汇报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工作负责人 D、值班调度员 2、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C )联系。 A、工作票签发人 B、工作许可人 C、调度值班员 3、等电位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A、35KV B、63(66)KV C、110KV D、220KV 4、等电位作业人员沿绝缘子串进入强电场的作业,一般在(B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上进行。 A、110 B、220 C、330 D、500 5、等电位作业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A )的许可。 A、工作负责人 B、工作许可人 C、值班调度员 6、若分裂导线间距小于(B)m,应设法加大距离或采取保护措施。 A、0.3 B、0.4 C、0.5 D、0.6 7、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C)h。 A、3 B、2 C、1 D、0.5 8、电容型验电器起动电压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9、安全带静负荷试验的试验周期为:(C) A、1月 B、1季度 C、1年 10、1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B)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载波产品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分公司、办事处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监管,对存在隐患,可预测危险等应坚决杜绝现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领导,应坚决采取措施,做相应的违规惩处。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东软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中。以及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总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东软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具有经国家权威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的《电工证》同时熟悉用电环境中的各种作业危险。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条东软现场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现场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新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现场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全“三基”管理培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选读(11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 17混凝土结构工程) 考试题(共110题、162空) 每空1分 项目部名称: 单位名称: 姓名: 得分: 要求: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2011年9月11日 1 从事焊缝、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

()。 2 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3 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6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 )的措施。 7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 8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用()作为通风的风源。 9 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绳的一端交由()。 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存有(),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1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形式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电焊机及其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 12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装设地点距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 1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5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严禁多台电焊机()接地。 16 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电阻值不得低于(),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7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18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 20 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定期技术检验项目应包括:内、外表检验,水压试验(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只做气压试验);必要时应测量气瓶的最小厚度。 21 气瓶上必须装( )。 22 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 )。 23 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 )。 23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力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级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20—1994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IEC 60050(IEV);1994,NEQ) GB/T2900,50—2008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IEC 60050—601;1985,MOD)GB/T 26860—2001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2900,50—2008 界定的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low 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6] 3.2 高[电]压high 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T2900,50—2008,定义2.1中的601-01-27] 3.3 发电厂[站] electrical generating station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生产电能的工厂。 [GB/T2900,50—2008,定义2.3中的601-03-01]

生产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生产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生产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电工应经体格检查,无妨碍工作的病症,经专业 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二、电工作业应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经常检 查,及时修理。 三、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应灵 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四、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 领导同意,并须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采取严格的安全绝 缘措施方能操作。 五、各种电气设备、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按规定接线 和装插头,严禁用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按规定接零(或接地),

零线(或地线)的联接必须牢固。在同一系统(网路)中,不能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单纯接地。在三相四线制网路中,设备不能只接地不接零。在接地线和保护接零线上,禁止安装开关和保险。 七、进入立体交叉作业区时,一定要穿好工作服和绝缘鞋,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四个必有,六个不准,十不登高”。 八、使用活动梯子前应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完好,使用时梯子应放稳。人字样的拉撑一定要拉好。单梯应有防滑措施,与地面夹角以60°为宜。工作时不准站在梯子的最高一级,禁止二人同时登梯作业。 九、不准随意接临时电线,必须时应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经安安全员认可,并按规范架空、接地、挂危险标志后,方可安装,并定期使用,到期拆除。 十、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停电、验

风力发电场安全操作规程

风力发电场安全操作规程 版 本:A/0 编 制:虎世宏 审 核:张剑辉 批 准:汪海 受控状态:受控文件 分 发 号:FF-01JSZX 2009年6月22日发布 2009年6月22日实施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GL/CX-4.4.6-07 QES/TY

目录 1 范围 (3) 2 引用标准 (3) 3 总则 (4) 4 风电场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基本要求 (4) 5 风电机安装安全措施 (7) 6 风电机组维护、检修、调试安全措施 (9) 7 攀登风机安全注意事项 (15) 8 机组内应具备的安全设施 (17) 9 风机操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 (18) 10 机组调试、启动运行条件 (19) 11 兆瓦机组转子锁定注意事项 (20) 12 变桨系统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21) 13 变流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24) 14 水冷系统维护安全事项 (24) 15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机械危险 (25) 16 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电气危险 (25) 17 风电机组安全运行规定 (27) 18 风电场的其它相关规定 (30) 19 提升装置的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38) 20 未经允许禁止操作项目 (39) 21 重大配备吊装的规定 (40) 22 安全用电常识 (41) 23 油液造成的危险 (41) 24 自然环境危险 (42) 25 发生火灾时的做法 (43) 26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急救和做法 (44) 27 人员发生电气设备事故时的做法 (46) 附录紧急救护法 (47)

风力发电场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权限、责任及检查考核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各现场、部门风电场安全生产全部过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DL/T 572—199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666—1999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797—2001 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 DL796─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SD 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业安全[1994]227号关于修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知》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 气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4) 2.1 一般安全要求 (4)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6) 2.4 高压设备工作 (9)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9)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9) 3.2 工作票制度 (10) 3.3 工作许可制度 (13) 3.4 工作监护制度 (14)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5)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5) 4.2 停电 (15) 4.3 验电 (16) 4.4 接地 (17)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8)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19) 6 带电作业 (20) 6.1 一般规定 (20)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1) 6.3 等电位作业 (22) 6.4 带电断、接引线 (24) 6.5 带电短接设备 (25) 6.6 带电水冲洗 (25)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26) 6.8 感应电压防护 (27)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27) 6.10 保护间隙 (28)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28) 6.12 低压带电作业 (28)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9)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2)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4)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36)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37) 11 电气试验 (40) 11.1 高压试验 (40)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41) 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42) 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2) 12 电力电缆工作 (43)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43)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43) 13 一般安全措施 (46)

电厂各工段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电厂各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煤气柜安全操作规程 1、煤气回收前必须保证各种连锁系统准确可靠,氧气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运行正常。 2、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联系,每次回收前一次风机必须和煤气柜联系,取得一致时才能回收,严格按照煤气回收制度执行。 3、工作中严格执行“巡回点检制度”按照规定时间认真检查阀门、排水器、柜本体、调平装置、柜容指示器等,保证其正常运行。 4、在煤气柜区域工作,遵守煤气区域工作纪律,要检查处理操作时应二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且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 5、禁止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送给用户使用,煤气中氧气含量不超过2%,如果超过2%应立即汇报厂领导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将检查合格的呼吸器、灭火器、生器等放在随时可以使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7、气柜巡检或大修,遇到阴雨天气不得爬上柜顶作业,正常生产时柜顶有人不得打开柜体放散进行放散煤气操作。 8.从事煤气柜的职工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格遵守作业标准,安全标准,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纪律和制度,禁止在煤气地区打盹睡觉和打闹。 9.凡一氧化碳报警器发生报警时,严禁盲目到煤气泄漏点进行检查,应立即佩戴呼吸器,检查报警器报警原因进行处理。 10.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及时向厂领导汇报,救护人员应及时佩戴好呼

吸器,将中毒者及时脱离危险区,查明煤气泄漏原因及时处理,切断煤气来源,疏散无关人群,加强警戒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煤压站(煤气柜)防火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各种防火法规、条例、条令及制度。 3、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 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 4、站严禁烟火,如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5、站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 6、每班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到交接 班。 7、站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各种复杂情况,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 8、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者,从严处理直至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的法律责任。 全燃煤气锅炉工安全规程 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考试,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 发的司炉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工作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 3、工作场所得楼梯、平台、通道、转动机械等处应清洁无物, 照明良好,控制室、就地水位计和压力表等处,要设有事故照明,

2020年整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考试卷名师精品资料

火电厂工程安全规范试题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 一、填充题(50题) 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及; 2、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或。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一般每隔应设置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一般按建筑面积每㎡设置灭火器一个 4、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 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 构) 筑物不小于m 的单独隔离场所

7、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8、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 9、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图等竣工资料 10、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 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m 11、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 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距离大于m 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 13、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1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15、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V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 16、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 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 17、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测定。 19、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下道栏杆高和

汽轮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轮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汽轮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要将头发盘起,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2、上岗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运行参数。 3、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系统起动后在确认各位置油压建立的情况下,且通过各观察孔确认各润滑部位润滑油的流量后,投入盘车装置运行带动汽轮发电机组进入慢转状态。 4、在锅炉起动各参数达到要求后,进行蒸汽管道的暖管,同时需将各蒸汽管道上的排泄阀打开排水,以上工作与中控需保持密切联系,汽轮机辅机均起动正常运转后,汽轮机即可开始冲转,冲转后要保证足够的暖机时间(热态20分钟,冷态40分钟),同时应严格按照《汽轮机升速曲线》进行升速,升速时需密切注意汽轮机和发电机的振动,汽轮机发电机振动不高于30um(过临界转速时不高于100um),严禁在振动超标的情况下强行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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