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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305459024S】蓝牙耳机组件真无线立体声T7【专利】

【CN305459024S】蓝牙耳机组件真无线立体声T7【专利】
【CN305459024S】蓝牙耳机组件真无线立体声T7【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外观设计专利

(10)授权公告号 (45)授权公告日 (21)申请号 201930132348.X

(22)申请日 2019.03.27

(73)专利权人 深圳市沁音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

道和平村蚝业路骏星工业园B区D栋一

(72)设计人 向开术 

(74)专利代理机构 深圳市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

限公司 44247

代理人 尹彦 胡朝阳

(51)LOC(12)Cl.

14-01

13-02

(54)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蓝牙耳机组件(真无线立体声T7)

组合状态图

图片或照片 19 幅 简要说明 1 页CN 305459024 S 2019.11.26

C N 305459024

S

组合状态图组件1主视图组件1后视图组件1左视图

组件1右视图

组件1俯视图

组件1仰视图

组件2主视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1/3页

2 CN 305459024 S

蓝牙无线耳机主流方案

蓝牙无线耳机主流方案 一、简要说明 随着科技的进步,手机蓝牙功能的普及,发现有线耳机在功能上和使用的灵活性越来越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后面就慢慢的出来了有线耳机的替代者: 无线蓝牙耳机。蓝牙耳机已经成为众多消费者的首先,然尔,做为生产厂家,选择什么样的方案也是一个头痛的问题,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现有的主流方案,他们各自是如何定位的,方案有什么特点,下面我们拿一些进行对比分析。 二、现有版本对比的方案 1、蓝牙的技术也是在不断的进步,目前市场主流的方案,都是围绕着以下几个版本 三、蓝牙耳机的分类 1、单声道耳机(Mono Headset):老外也称作Earloop(耳环),多数的单声道蓝牙耳机的产品外形都是很时尚和实用的耳环外形,因而得名。这类耳机一般只做接打电话的用途。典型的产品包括:S530、B165等等很多。 2、立体声耳机(Stereo Headset):这类耳机又可细分为蓝牙音乐耳机(Music Gear)和领带夹式立体声耳机(Cloth Clip)。蓝牙音乐耳机非常注重MP3的播放效果,对各类音频指标都要求很高,一般价格昂贵,都是发烧友级的产品。典型的产品包括:苹果(Apple)AirPods,捷波朗(Jabra)ROX等。 3、车载免提音响类产品主要应用于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当然也可以播放音乐。典型的产品包括:MOTOROLA T305等。

四、各家公司芯片的对比分析 1、CSR方案:做为蓝牙方案商的龙头老大,市场的占有率比较大,尤其在音频模块。也是欧美等市场最受欢迎和认可的。缺点就是价格居高不下,并且小公司如果要做的话,一般的供应商也是不太愿意配合,因为这种产品在软、硬件开发方面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前期没有方案商的指导,会多走很多弯路。 2、TI这个方案市场上做的不多,但超低功耗是他的一大优点,在数据传输将来会有一定的优势,前期开发没有CSR那么难。他一般只做大客户,小客户不感兴趣。 3、珠海炬力方案,作为老牌子的国产方案,产品的性能和音质也是不错,缺点就是方案商比较牛,小客户配合不够。 4、中星微和络达这两个方案也还行,但中星微给我的感觉是批量生产很麻烦.络达灵活性比较欠缺. 5、建荣和杰里,这两款方案,我个人十分看好,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两家方案芯片的出现,对蓝牙市场冲击还是很大,CSR、TI等牛逼的大公司得以不断的降低价格。另外这两家方案的优势也很明显,成本低、性能稳定。新出来的芯片,低功耗做的还可以,用来做大众化的耳机还是很有优势,作为我们开发人、员,更喜爱的其实是这样的方案。 6、RDA和博通:这两家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便宜。但是实际的接触中,芯片本身的软件bug很多,开发起来非常痛苦.博通的批量生产不良率一直居高不下,这是他的硬伤。 五、方案选型说明 1、作为长期生活在这个领域,站在一个技术开发的角度看,我还是推荐“建荣”和“杰里”的蓝牙方案,因为其性价比较高,开发也很灵活,可以为客户定制出所想要的功能,这个就是最大的优势。因为我们目前在推的杰里方案,也是广受市场的好评 2、杰里的方案说明

专利撰写说明书附图的绘制要求

说明书附图的绘制要求 1、附图不应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2、附图应使用制图工具按制图规范绘制,周围不得使用框线,图形线条和引出线应为黑色并且均匀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色笔绘制,图上不得着色 3、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排列,用"图1、图2……"表示 4、附图的清晰度和大小应当保证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清楚地分辨出图的细节 5、同一零部件的附图标记应当前后一致,并且与说明书相同,附图中不应缺少说明书中提到的附图标记 6、多页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7、附图中除必要的关键词外,不得有文字注释;关键词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须用外文作出说明,可将外文加括号注于中文的一侧; 8、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图应当在其框内缎带出必文字和符号,框内的文字必须打字或用仿宋体、楷体书写工整、清晰; 9、同一幅附图中应用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清楚显示其中某一部分,可啬一幅放大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制图要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 其中的"有关视图(图片或者照片)",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就平面外观设计产品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六面正投影视图的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下方。 对于绘制的图,应当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并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对于照片,其拍摄应按照正投影规则制作,轮廓应当清晰,应当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 其中的图应按正投影制图法绘图,照片按照应按正投影规则拍摄,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彩色图片应采当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外观设计有几种不同变化状态(如一种折叠棋箱,打开状态是棋桌、棋盘,折叠状态是棋箱),应当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相应视图。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中不应包含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具体内容的图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标、标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 六面视图或两面视图不能充分表达外观设计的,还应当有表达该外观设计所必要的展开图、剖视图、放大图、立体图等图面。 细长物品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可省略中间一段长度,并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 透明物品的外观设计如果外层无色无图案,内层有图案,应按透明可见部分的实际图案绘制,外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材料、流程及费用 在我国,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铭熙今天先来给大家讲解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内容。专利法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如下: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哪些要求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一)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提交要求: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图片或者照片,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对图片的要求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关于有线耳机和无线蓝牙耳机的一些思考

关于有线耳机和无线蓝牙耳机的一些思考 浮云过往XLC 05-19 15:36 到2020年,大多数手机已经移除了3.5毫米的耳机孔,只有少数游戏风格的手机保留了它们。我一直在想摆脱耳机孔是好是坏。一个手机去掉耳机孔可以节省手机内部的空间,更有针对性的设计手机内部的结构,也可以放下更大的电池。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能够在没有耳机孔的情况下听我们需要听的声音,或者不方便拿的手机。蓝牙耳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但也存在许多不足. . 蓝牙耳机: 优点: 1. 消除大家纠结的耳机线困难群众 2.有线耳机的耳机线容易因撕扯或者进行老化而被破坏,耳蓝牙耳机有其先天发展优势,不存在问题或者企业只有通过一些小问题。 3.对于手机来说,符合目前的趋势,手机可以尽量少开洞,做到更薄.. 用户可以用手机做了一定程度的分离,身体和手4.使用解放。 缺点:

1.使用的便捷发展程度方面还是我们不及有线耳机,无要蓝牙进行配对连接,而无线耳机即插即用。 2.蓝牙耳机本身需要充电,增加了使用的复杂性。同时,蓝牙手机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消耗更多的电力。 3.蓝牙耳机的音质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与有线耳机的价格。 4.蓝牙进行连接的耳机可以接受中国声音有一定的延迟,游戏时尤为明显。 5.真无线通信蓝牙智能耳机易丢失。 有线耳机: 优点: 1.使用方便,即插即用,适合所有年龄段的用户。 2.不需要充电,并且在手机的电池寿命几乎没有影响。 3.声音质量有保证,而且可以DIY。 4.声音几乎无延迟。 缺点: 1.耳机线经常凌乱,不易接收.. 2.容易损坏。

两个主要问题。是否可以保留耳机孔?蓝牙耳机还是通过有线耳机? 更不是绝对明确的答案,在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取消耳机插孔被设计在其他领域,以适应,但做迎合,更不用说进步或创新,就没有更好的,只有一种方案是什么把更适合于具体的产品型号。 个人认为,对于我们日常使用的传统模式耳机插孔以及有线耳机或使用更方便,能满足更多的要求。和可选的有线耳机或蓝牙耳机或更多的应该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我现在使用蓝牙耳机去发挥和运动。听音乐放松安静的学习或工作时使用有线耳机

(完整版)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名称:飞机 2.用途:用于飞行器,以及以此形状设计制作的飞机模型和玩具; 3.设计要点:整体外观形状, 4.以立体图表现主要设计要点, 5.以立体图作为专利公报用图。

注意事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判定

如何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的呢?下面先来看看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及其侵权的判定。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只有表明该外观设计的图片和照片。因此,《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这就是说专利保护的范围是根据申请人在递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上记载的内容,并以产品为载体,不能脱离产品而存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含外观设计及其所依附的产品两个因素。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1、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判断 所谓相同或相近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而且该产品与外观设计被授权时指定使用的产品类别相同或者相近。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种类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产品种类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则不构成侵权,只有在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种类相同或者相近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进行下一步的判断。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2、侵权判定的标准 根据《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即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一般消费者作为一个特殊消费群体,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群体或者使用群体。通常情况下,一般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涵义是一致的。但是,对于非通常消费品,如建筑材料、机器零部件、电动工具等,一般消费者不是其购买者,不具有对这类用品的一般知识和认知能力,故能够对其进行相同或相近似比对的主体应当为这类用品的特定消费群体,即销售、购买、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人员。 以一般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断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一般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认识、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3、比对的方法 根据《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怎么写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怎么写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一、专利申请表该如何填写? (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个人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要怎么写? 《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此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简要说明基本内容

(1) 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 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 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2简要说明必要内容 (1) 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真无线智能蓝牙耳机D900S操作说明

真无线智能蓝牙耳机D900S操作说明 一、简介 Syllable赛尔贝尔最新发布的真无线智能蓝牙耳机第二代D900S,采用了蓝牙4.0及技术Multiplex link多点无线互联技术,因此双耳无需外线材料链接,既能独立通话使用又可开启副机听音乐,而操作也是一键式的。 二、功能特点 1、外形采用轻便的运动型设计,入耳式佩戴、设计独特新颖 2、便携、轻巧、运动型的外形设计,运动、休闲、办公都可以通话、听音乐。 3、高品质喇叭和高清喇叭设计,确保高保真音质效果; 4、移动电池盒、低电量报警。 5、入耳式硅胶耳塞设计,DSP智能降噪。 6、防水防汗。 三、操作说明:

1、开机: 短按主耳机R开关键1至2秒,耳机开启(蓝灯闪烁),并会自动回连连接过的手机; 2、手机配对 关机状态下,长按主耳机R 开关键3-4秒左右(显示灯:红蓝交替闪),在手机蓝牙打开的情况下,手机搜索设备SyllableR,进行配对连接。如提示输入配对吗,请输入“0000”即可。如手机已配对过,下次连接只需短按1-1.5秒开机即可自动回连。【D900S兼容市场上99%的数码设备,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手提电脑】 3、左右耳机配对 短按副耳机L 开关键1至2秒,耳机开启(蓝灯闪烁),并会自动与R 主耳机连接,组成立体声模式。

4、耳机复位 如出现副耳机没有信号的情况、请在关机状态下,同时长按2只耳机的开关键,直到2个耳机同时“蓝绿灯交替闪烁”,稍等几秒即可恢复连接。 5、通话功能 通话时,最先与手机连接的操作键有效,而且只有此耳机通话时有声音 6、播放音乐 播放音乐:与手机连接后短按一下实体键音乐自动播放; 音乐暂停:播放中短按一下实体键音乐暂停 7、耳机充电 充电:新耳机充电有绝缘膜,摘除后放入盒子,盖上透明盖即可。耳机一次性充满电仅需25至30分钟,收纳盒一次性充电2.5小时充满。 8、关机 开机状态下长按操作键6-7秒,LED红灯亮一秒,并出现相应提示音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IPR 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新媒体https://www.sodocs.net/doc/0d4371456.html,,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 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

者相近种类产品。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 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 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

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_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说明书

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_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说明书 一、概念 1、外观设计亦称“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部的艺术或装饰性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形状、式样、色彩或其组合等。不包括其构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实现产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外观或形状。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二、材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5、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最好是电脑绘制或者绘图工具绘制,也可提供实物由我方拍摄)。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

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 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机构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 注:如果要求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仅有六个月),则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先申请国、申请号及申请日。如果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件不能在申请时提交,则可在中国申请日之后三个月内提交。请注意如果在优先权文件中填具的申请人与在中国提交的申请人不同,则需提交转让证明。如果该转让证明是复印件,则需经过公证。 三、办理时限: 1、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日起,约6~8个月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 2、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登记费和首年年费后,约二个月,发《专利证书》。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10年,10年之后自动失效。 四、联系我们: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厦门一庆电话咨询,也可以登录厦门一庆企业管理咨询官网获得帮助。

蓝牙耳机2.4G耳机区别无线技术优缺点解析

蓝牙耳机/2.4G耳机区别无线技术优缺点解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追求自己的私有空间,虽然音箱产品的无线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但这仅仅只是为了装修时的便捷和箱子摆放的便利,而对个人私有空间依然是个侵犯。所以,无线耳机产品才是未来音频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无拘无束的听音环境才是我们最为在意的。 目前的无线传输技术主要包括FM、射频、红外以及现在比较流行的 2.4G技术。FM 最致命的缺陷就是保密性不强,普遍音质不佳,最高22KHz的采样率被称之为“收音机音质”; 飞利浦FM调频无线耳机 红外指向性要求很高,大家很容易体验到红外遥控器稍微偏离角度就不能进行操作。它们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松下红外遥控器 而2.4G技术不仅能避免上述缺陷,还具有保密性高、体积小巧、省电、传输距离远、双向双工工作、传输带宽较大等优点,成为无线耳麦的最佳解决搭配。而运用2.4G技术的蓝牙耳机和2.4G耳机各自有什么优缺点呢?谁才是最佳方案呢?我们比较一下。 一、蓝牙 蓝牙技术,这是一种基于2.4G技术的无线传输协议,由于采用的协议不同,所以有区别于其它2.4G技术而被称之为蓝牙技术。 就目前来说,蓝牙技术最广的应用就是蓝牙耳机。由于大部分的手机都集成蓝牙功能,而部分MP3音频产品也集成了蓝牙模块,所以蓝牙耳机“群众基础”广泛,使用成本较低。 索尼爱立信在移动通讯中使用的蓝牙产品 由于蓝牙耳机的这种得天独厚的优点,所以大部分的蓝牙无线设备它不需要设置发射机,而则仅有蓝牙耳机这个接收机就可以工作,使用成本得到降低;其次,蓝牙耳机保密性佳,这点是有2.4G的频率特性所决定的,它意味着不容易造成跳频、谐波而被窃听。最后,蓝牙耳机目前已经相当成熟,百元左右即可购入品质不错的蓝牙耳机,性价比较高。

01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一种玩具——土豆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玩具、动画衍生产品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注意事项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蓝牙耳机的发展史

蓝牙耳机的发展史 一、蓝牙的起源: 蓝牙(Bluetooth)一词源起於西元十世纪统一丹麦及挪威的北欧维京国王HaraldBluetooth,是由易利信(Ericsson)所研发的一种短距离无线传输介面,并在1998年联合IBM、Intel、Nokia、Toshiba五家厂商成立BluetoothSIG蓝牙联盟(BluetoothSpecialInterestGroup)(https://www.sodocs.net/doc/0d4371456.html,)。而蓝牙技术最主要的三个特性分别为:无方向性、语音和资料的传输、及可以同时连结多个装置。 二、什么是蓝牙耳机和蓝牙技术? 蓝牙耳机就是将蓝牙技术应用在免持耳机上,让使用者可以免除恼人电线的牵绊,自在地以各种方式轻松通话。自从蓝牙耳机问世以来,一直是行动商务族提升效率的好工具。 蓝牙技术(Bluetooth)让耳机无线化变为可能,包括手机大厂诺基亚(NOKIA)、摩托罗拉(Motorola)、索尼爱立信(SonyEricsson)、吾爱(Woowi)等,都纷纷推出许多外形五花八门的“蓝牙耳机”,消费者大约花费50

元至750余元不等的代价,就可以让自己变身成“未来战士”。 蓝牙是一种低成本大容量的短距离无线通信规范。蓝牙笔记本电脑,就是具有蓝牙无线通信功能的笔记本电脑。蓝牙这个名字还有一段传奇故事呢。公元10世纪,北欧诸侯争霸,丹麦国王挺身而出,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血腥的战争被制止了,各方都坐到了谈判桌前。通过沟通,诸侯们冰释前嫌,成为朋友。由于丹麦国王酷爱吃蓝梅,以至于牙齿都被染成了蓝色,人称蓝牙国王,所以,蓝牙也就成了沟通的代名词。一千年后的今天,当新的无线通信规范出台时,人们又用蓝牙来为它命名。 聆听蓝牙无线音乐1995年,爱立信公司最先提出蓝牙概念。蓝牙规范采用微波频段工作,传输速率每秒1M字节,最大传输距离10米,通过增加发射功率可达到100米。蓝牙技术是全球开放的,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全世界可以通过低成本的无形蓝牙网连成一体。 蓝牙技术不仅仅运用于电脑,像移动电话、数字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家电等许许多多电子设备都可以采用蓝牙技术,实现无线连通,而不必拖一条尾巴(连接线)。随着蓝牙技术的普及,家庭装修时不再为电器的布线而烦恼;使用家电时,不必为一大堆遥控器而头疼,一部手机或是一把汽车钥匙就能一切搞定;出门在外,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家里亲人的画面可以随时随地获得;打卡、缴费不用排队,从缴费点附近经过,不必进门就可以轻松完成……蓝牙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使我们的生活无比轻松。 三、蓝牙耳机的种类: 1、单耳式: 单耳式蓝牙耳机多为无线小巧样式,可直接佩戴在耳上,主要功能便是接听和挂断通话之用,可进行控制音量调节,目前单耳式蓝牙耳机部分机型还拥有双待、双麦、丽音(也可成为降噪,可实现更优质的通话环境)等技术。 2、立体声: 立体声蓝牙耳机是基于手机支持A2DP蓝牙立体声协议之上的,只有手机支持A2DP蓝牙立体声协议,方可连接立体声蓝牙耳机欣赏音乐。立体声蓝牙耳机拥有颈挂、耳麦、夹子、眼镜等样式,而其中颈挂与夹子等样式均为有线式蓝牙耳机,主要功能除了接听挂断通话之外,还可直接欣赏音乐,同时,部分立体声蓝牙耳机还具备液晶显示屏,不仅可方便的看到来电号码,还具备显示歌名歌词等功能。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一、外观设计专利是什么?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③必须富有美感;? ④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性 1.外观设计具有费用低、准备材料简单、易授权、审查时间短等特点,所以一直受到广大申请者的欢迎;? 2.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而将产品外观申请专利,这是绝大部分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外观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相当高的商业价值,申请外观专利则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必不可少的一步。当然,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也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外观专利在申请阶段,既能够使申请人较为容易的拿到授权,又能在短时间内拥有产品权利。在后续阶段,由于外观设计产品较为直观,因此方便人们去判断是否侵权、无效,并且在维权力度上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一样的。 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①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②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四、做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解析无线蓝牙耳机相比传统有线耳机的优缺点

解析无线蓝牙耳机相比传统有线耳机的优缺点 在现在来说,有很多崇尚自由的年轻一族喜欢无线的耳机,可是也有很多固定喜欢有线耳机的族群,优缺点众说纷纭,现在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二者吧。 很多人都觉得,虽然有线蓝牙耳机的线会给人带来一种束缚感,但是使用起来却是没有什么辐射的,而且不用充电,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而且一般来说音质也要比无线蓝牙耳机要好,而且在价格上也要比无线蓝牙耳机要便宜多了。 和有线耳机相比,蓝牙耳机有着无线设备的便携性,同时专业的蓝牙耳机还可以实现更多的功能,例如重拨、来电保留以及拒听等功能,相比手机附送的有线耳机除了功能要强大的多以外,还由于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蓝牙耳机已经越来越日常化了,因此价格大多趋于实惠,而且造型和用料都比较出众。

另外,无线蓝牙耳机采用隔离的措施,通过蓝牙耳机把对人体可能有“辐射污染”的手机与人体分开,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让手机在手提包或桌上等的远离人体的地方外,从而避免了手机对人体可能构成的种种危害,更利于人们的健康。而这是有线耳机所没有办法做到的,因为一般有点耳机的线都是很短、很有限的,不可能会离人体那么远。或许说无线蓝牙耳机最不好的地方在于需要常常充电吧,一旦没有足够的电量,该蓝牙耳机就会处于当机的状态,让人万般的无奈。 在音质方面,由于科技的发展,现在很多蓝牙耳机产品都开始注重其所用原材料,因为材料的优劣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了该产品在音效方面的表现。而在众多的蓝牙耳机品牌中,QCY蓝牙耳机是很值得一说的,这个国产蓝牙耳机品牌,在一推出就马上受到众多消费者的喜爱,在短短你的时间内奠定了其中国第一蓝牙耳机品牌的地位,这是其他蓝牙耳机品牌所没有办法做得到的,而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通过上述可以知道,和有线耳机相比,无线蓝牙耳机的出现把人们带进了一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摘要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 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 1.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2.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3.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 4.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 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 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

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相同的装饰用途,因此应当认定为相近种类产品。 二、外观设计侵权的对比对象 在与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用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者体现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 1、专利产品不是侵权比对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在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即应将被诉侵权设计与表示在照片中的涉案专利设计进行比对,而不是与涉案专利产品实物进行比对。

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

1.名称:飞机 2.用途:用于飞行器,以及以此形状设计制作的飞机模型和玩具; 3.设计要点:整体外观形状, 4.以立体图表现主要设计要点, 5.以立体图作为专利公报用图。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范文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相关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1.格式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 2.说明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 哪些文件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文件申请应提交的文件包括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以及委托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应是每件产品的不同侧面或者状态的图或照片,一般应有六面视图。 A.外观设计图或照片 外观设计图必要时还应有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和立体图。 a.图的大小不得小于3×8厘米,也不得大于145× 22厘米,图的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b.绘图用黑色墨水和绘图工具,线条均匀清晰,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钢笔绘制,线条均匀、清晰、连续、适合复印要求。 c.图形一般应当垂直布置,并按设计尺寸的比例绘制。需要横向布置时,图形上部应当朝向图纸左边。 d.图中一律不画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一般不出现虚线或标记线。图形中不得有文字、商标、服务标志、质量标志以及近代人物的肖像。艺术化文字可以视为图案。 e.几幅视图最好画在一页图纸上,若画不下,可以是多张图纸,但应按顺序编上页码。各向视图和其它各种类的图,都应按投影关系绘制,并注明视图名称。 f.绘制彩色图片的纸张,应用较厚的绘图纸绘制后粘贴到标准格式的"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的文件纸上。

g.照片的尺寸应与图的要求相同。 h.照片不得折叠,并按视图关系沾贴在"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的文件纸上,左侧和顶部最少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最少留1.5厘米。 B.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和补充。其中不得有商业性宣传性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用途和性能。简要说明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凡属下列情况者应当有简要说明: a.省略视图:外观设计产品左右、上下、前后对称时,可以各省略一幅视图,但要用语言说明,例如"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相同),省略右视图"。此外,产品不属于创作部位的方向,也可以省略视图,例如"产品底部不属于创作部位,省略仰视图"。 b. 突出主要创作部位在外观设计较为复杂,对已有设计部分、创新部分不易被人注意的情况下,可以写明主要创作或设计要点,以加强专利保护。例如台灯的外观设计,其创新点只涉及灯罩,其它部分是已有设计,应予以说明。 c. 补充图或照片中难以表达的内容:如果产品外表或部分外表是用透明材料制成而在图中无法表达"透明",可以在图片或照片透明部分引出标记线,注上A、B等,并在简要说明中A、B等处为透明部位。 d. 图或照片只表示产品局部时:较长的产品,如型材、工字钢等,可画一段长度,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产品全长及长宽比例。有些纺织物,如地毯,上下左右都可省略,只需画出局部花样与纹路,但在简要说明中应说明其长、宽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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