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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

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总工发[2010]66号

【发布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日期】2010

【实施日期】2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总工发[2010]66号)

2006年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按照全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全总制定的《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推进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北京市总工会等1498个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柳艳等1000名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国工会“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广大工会干部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附件:

1、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名单

2、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名单(1498个)

北京市(28个)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东城区总工会

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工会

北京市西城区总工会

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总工会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工会

北京市海淀区总工会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总工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总工会

北京市房山区总工会

北京市通州区总工会

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工会

北京市昌平区总工会

北京市怀柔区总工会

北京市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

北京世元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会

首钢总公司工会

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工会北京市委员会

中国邮电工会北京市邮政委员会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27个)

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工会

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通信广播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冷轧薄板厂工会

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工会

天津市红桥区总工会

天津市北辰区总工会

天津市津南区总工会

天津铁三院实业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道总工会

天津市泽宝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工会

天津市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工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会

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会

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工会委员会天津师范大学工会

天津商业大学工会

河北省(82个)

河北省总工会

石家庄市总工会

辛集市总工会

鹿泉市总工会

平山县总工会

石家庄市新华区总工会

井陉县邮政局工会

石家庄市电子国防工业工会

石家庄市交通工会

石家庄市建设工会

承德市总工会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工会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

张家口市总工会

张家口市宣化区总工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工会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分公司工会

秦皇岛市总工会

抚宁县总工会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唐山市总工会

迁安市总工会

遵化市总工会

唐山市路北区总工会

迁西县总工会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河北钢铁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冀东发展集团公司工会

廊坊市总工会办公室

三河市总工会

香河县总工会

保定市总工会

保定市南市区总工会

保定市北市区总工会

定州市总工会

满城县总工会

涿州市邮政局工会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

沧州市总工会

任丘市总工会

河间市总工会

青县总工会

沧州市运河区总工会

泊头市邮政局工会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衡水市总工会

枣强县总工会

景县总工会

邢台市总工会

沙河市总工会

邢台供电公司工会

冀中能源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邯郸市总工会

磁县总工会

涉县总工会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河北钢铁集团邯钢公司工会

邯郸供电公司工会

中国银行邯郸分行工会

河北省送变电公司工会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工会

河北工人报社

河北师范大学工会

北方设计研究院工会

河北省电力公司工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工会中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工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二工程公司工会

中国石油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工会

河北省鹿泉监狱工会

河北省交通工会

河北省地质工会工作委员会

中国邮电工会河北省邮政委员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工会衡水市委员会

山西省(44个)

山西省总工会

太原市总工会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太原市小店区总工会

大同市城区总工会

大同市开发区总工会

天镇县总工会

阳泉市总工会

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总工会

阳泉市矿区总工会

长治市总工会

沁源县总工会

屯留县总工会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阳城县环城实业有限公司工会

沁水县总工会

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二公司工会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代县总工会

定襄县总工会

静乐县堂尔上乡工会联合会

吕梁市总工会

离石区总工会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工会

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工会

太谷县职工学校

临汾市总工会

洪洞县总工会

尧都区总工会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工会

运城市总工会

盐湖区总工会

山西运城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会

中色第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工会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山西省人民医院工会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会

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分公司工会

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工会

山西工人报社

内蒙古自治区(42个)

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武川县总工会

土默特左旗总工会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工会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包头市总工会

包头市昆都仑区总工会

包头市东河区总工会

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区委统战部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启动以来,区委统战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提高全区统战系统的广大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机制建设。为保证“四五”普法工作切实取得成效,我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分管民族宗教事务以及法制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为副组长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普法工作网络,加强了工作的协调,形成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局面。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确保普法计划的执行。我局不仅注重普法的计划性,同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确保普法计划的实施。如: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区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五”普法的总体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教育对象、

步骤方法和组织领导等具体内容,对五年普法工作起到了切实的指导作用。建立促进学法、用法的考核机制。我部将法制宣传教育及参加普法培训教育的情况列入部门全年工作目标以及对区民宗局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区民宗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考核,有效地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为重点,开展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抓好部领导及机关干部的法制学习。部长办公会及部门全体党员干部会定期专题进行法制学习。五年来,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不少于15课时,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部门领导及普通工作人员学法普及率及合格率均达100%;加大对基层统战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一期统战干部业务培训班,并组织他们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提高了法制宣传培训的效果。五年来,共计培训基层统战干部100多人次;强化对全区基层党员干部及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培训。我部加强与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的联系,利用党员干部培训班、冬训班以及每年举办的宗教传道人员培训班、反邪教警示教育、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几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25场,带领全区基层干部、群众学习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市清真食品管理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 总工办发〔2011〕53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011年12月7日) 为规范召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充分有效地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职代会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企业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企业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三至五年为一届,到期应当及时换届。 三、企业工会是企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未建工会的企业召开职代会,应当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四、企业首次召开职代会前应当成立筹备机构,由企业党组织、行政、工会等方面人员组成。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起草本单位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组织选举职工代表;起草职代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本次职代会主要议题和议程;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五、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六、企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生产(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划分选区、分配名额,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 七、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领导人员一般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八、各选区按照分配名额,由工会负责组织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 九、企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相应的选区,参加

【普法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普法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近几年来,我校紧紧围绕落实精细管理,追求精致教育,彰显办学特色,打造精品学校的办学目标,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办学理念,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并在实施过程中能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从而使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促进了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地向前迈进,提升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圆满地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学校先后荣获县全面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单位、县法制教育先进单位;创建了市德育工作示范校、市文明交通示范校;多年来师生中无一人违法犯罪,校园内未发生一起安全重特大责任事故,师生法律知识普及率达100%,问题学生转化率达100%。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 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支部委员、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

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党支部牵头,校长办、政教处、家长代表、法制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小组,下设普法教育办公室,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聘请了**路派出所警官蔡威同志为法制副校长、社区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为法制辅导员,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学习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落实了教学计划、教育内容、教学时间、辅导老师,活动经费,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推行了以练代学、以考代学制度,实行了与月绩效考核挂钩的方法,初步形成了适合我校特点的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了学校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强化教育。 1、征订教材,强化学习。 在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满足师生的法律学习需求,学校先后为教师购买了《六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还从校情出发,学校集中编印了《普法宣传手册》等校本材料,方便了师生的法律学习,充实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我校突出六个结合,即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相结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知法、守法、用法相结合,与教育教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抓好师生的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一是利用每周一的例会、党支部会和年级组会议、主题班会、法制教育课、思品课、社会课时间集中选学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二是编印法律知识练习题,让师生在学中练,在练中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 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 (2012年3月19日) 总工发〔2012〕2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对以工会为主体提供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凝聚起来,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特制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工会维权观,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充分运用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谐企业,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三年目标任务: (一)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三年目标。到2012年底,地市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县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80%;到2013年底,县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 (二)职工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三年目标。到2012年底,万名职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3人;到2013年底配有35人;到2014年底配有4人。 (三)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困难职工、农民工申请工会帮助的劳动侵权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四)职工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职工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办公办案条件显著改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基础更加扎实。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扩大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职工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和援助事项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将更多的职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职工法律援助专业化水平,指派具有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特长的法律援助人员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组建专业化的职工法

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范文

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下 面是为大家收集的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 的朋友! 三是创新科普方式。协调有关部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活动,务实、高效地开展科技周、科普日等主题科 普活动。 XX普法实施以来,XX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 心理念融入法制宣传中,倾力打造“法治民政”,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先后获得省部级、地、县表彰的先进集体66个、先进个人XX人次。其中,20XX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新机制 XX苗族自治县是全国成立最早的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地处黔、湘、渝两省一市结合部,与湖南省的XX相连接,同重庆市的XX接壤,全县国土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8%。我局始终将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 定了《XX苗族自治县民政系统“XX”普法教育规划》,明确了“XX”普法的指导思想、工 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方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 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 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XX”普法工作格局。 二、强化培训,普法宣传形式 五年来,我局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办法,聘请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专家和局 领导分上、下多形式半年为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障了全县民 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的健康发展。五年来,我局干部 职工在参加全县普法知识考试活动中,人均成绩90分以上,年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自20XX年以来,我局将每年4月份确定为“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月”,以部门法为切 入点,组织干部职工上街下乡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派出宣传车在全县城乡巡回宣传,并随车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 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婚姻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信访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民政法 律法规,提高民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2019年整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 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 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 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 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 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 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 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近几年来,我校紧紧围绕“落实精细管理,追求精致教育,彰显办学特色,打造精品学校”的办学目标,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办学理念,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并在实施过程中能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从而使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促进了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地向前迈进,提升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圆满地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学校先后荣获县全面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单位、县法制教育先进单位;创建了市德育工作示范校、市文明交通示范校;多年来师生中无一人违法犯罪,校园内未发生一起安全重特大责任事故,师生法律知识普及率达100%,问题学生转化率达100%。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 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支部委员、处室负责

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党支部牵头,校长办、政教处、家长代表、法制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小组,下设普法教育办公室,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聘请了**路派出所警官蔡威同志为法制副校长、社区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为法制辅导员,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学习教育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落实了教学计划、教育内容、教学时间、辅导老师,活动经费,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推行了“以练代学、以考代学”制度,实行了与月绩效考核挂钩的方法,初步形成了适合我校特点的多元化、立体化、网络化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了学校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强化教育。 1、征订教材,强化学习。 在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满足师生的法律学习需求,学校先后为教师购买了《“六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还从校情出发,学校集中编印了《普法宣传手册》等校本材料,方便了师生的法律学习,充实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我校突出“六个”结合,即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相结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知法、守法、用法相结合,与教育教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扎扎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09]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 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他常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普法工作者,不能因自己的原因而影响工作,自己能为普法宣传工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群众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我最开心的事。 丹心一片献给党 ┄上高县国土资源局胥林峰同志普法先进事迹材料 胥林峰,男,196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10月参军,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3月从部队转业到上高县国土资源局从事普法宣教工作,现任县国土资源局人秘股副股长。 一路风雨一路歌,胥林峰同志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军人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牢记党的宗旨,践行“xxxx”,满腔热情地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在平凡的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方方面面的赞誉和肯定。XX至~连续三年被《中国国土资源报》评为优秀特约记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优秀通讯员。~年被评为上高县普法先进工作者。 潜心学法争当排头兵 俗话说:“打铁先要身硬”。在普法宣教工作岗位上,首先要求自身有过硬的法律水平。胥林峰同志以前学的是医

学专业,对普法宣教工作是外来汉,为尽快进入角色,首先,他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并制定每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每天他坚持挤出三个小时学习“四五”普法法律法规知识,摘录了近十万字的学习笔记。其次,他还向从事普法工作的老同志学习,不懂之处虚心请教,直至弄懂弄通为止。为了全面完成国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任务,他身体力行,全身投入,自学了每年要求学习的普法内容和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同时,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单位和地方干部职工群众讲授。如:局机关每周一小时组织普法学习,几乎他一个人承包;每年的“”世界土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日的上街咨询,每次都有他的身影。XX年的“”全国土地日宣传,为了使宣传效果不受影响,他不顾身体的不适,强忍着胃口疼痛,顶着炎炎烈日,在县城街心花园解答了20余名群众提出的土地、矿产等方面的问题30多余个,至到咨询活动结束,才到医院去就诊。他常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普法工作者,不能因自己的原因而影响工作,自己能为普法宣传工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群众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我最开心的事。局领导看在眼里,喜在心间,认为胥林峰同志是一个可造之才,每年都派他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普法培训班,~年又派他到井冈山参加省厅举办的依法行政~,他不负众望,刻苦学习,先后取得执法监察合格证、上岗证,为做好国土资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

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 李大方,男,汉族,1974年11月19日出生,1997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溆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该同志在“五五”普法期间,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为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添砖加瓦。由于局办公室人员少、职能多、任务重,他在承担了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同时,担负起“普法联络员”工作,几年来,他认真从事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协调县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结合该局工作实际,组织和参与了交办的相关工作,并收集整理撰写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资料,通过不懈努力,该局全面完成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动学习,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素养 他作为一名质监工作者,必经其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运用水平,不断提升法律专业水平。面对近年新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实施,该同志认真利用工作之余研究条文,同时对照工作环境集中学习探讨如何结合实际开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近年来,陆续参加了省、市、县多次法律法规培训,例如《产品质量法》、《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更进一

步加深了对法规政策的理解,为工作带来了不少帮助。 二、结合岗位职责,精心起草制定普法规划 为确保局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他谨记自己普法联络员的职责,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领会普法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的同时,按照县普法规划要求,拟定出符合该局实际的溆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及方案,并对普法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及任务进行分解,在年终认真撰写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力求该局普法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为提高自身素质,在注重做好办公室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他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和应用。并结合县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为领导提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依据,在同事中倡导学法、守法、用法,在该局干部职工中也营造出了遵纪守法和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履行普法联络员职责,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质监局服务职能的不断加强,质监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枢纽部门,对办文办会、服务领导、组织协调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依法行政和监督本局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方面越发严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手段,需要每位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切实提高。他作为普法联络员主要从3个方面开展普法工作。一是认真

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区委统战部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启动以来,区委统战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提高全区统战系统的广大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一)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机制建设。为保证“四五”普法工作切实取得成效,我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分管民族宗教事务以及法制宣传工作的副部长为副组长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普法工作网络,加强了工作的协调,形成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局面。(二)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确保普法计划的执行。我局不仅注重普法的计划性,同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确保普法计划的实施。如: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区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五”普法的总体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教育对象、步骤方法和组织领导等具体内容,对五年普法工作起到了切实的指导作用。(三)建立促进学法、用法的考核机制。我部将法制宣传教育及参加普法培训教育的情况列入部门全年工作目标以及对区民宗局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区民宗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考核,有效地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为重点,开展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抓好部领导及机关干部的法制学习。部长办公会及部门全体党员干部会定期专题进行法制学习。五年来,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不少于15课时,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部门领导及普通工作人员学法普及率及合格率均达100%;(二)加大对基层统战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一期统战干部业务培训班,并组织他们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提高了法制宣传培训的效果。五年来,共计培训基层统战干部100多人次;(三)强化对全区基层党员干部及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培训。我部加强与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的联系,利用党员干部培训班、冬训班以及每年举办的宗教传道人员培训班、反邪教警示教育、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几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25场(次),带领全区基层干部、群众学习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教育面共计达1.5万人次,信教群众受教育达95%。(四)加强“四五”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广泛采用墙板报、文艺演出、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 三、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部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有力地维护了全区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的社会稳定,使“普法”教育真正落到了实处。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权益。认真贯彻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对辖区内学校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实行集中统一办理,自2年以来,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出具相关手续和加分证明235份,没有出现一起错漏事件,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好评。每年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都要对全区较大的集贸市场、商场、大型超市等经营场所的清真食品进行检查,对全区家清真网点进行了核实和登记,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二是依法加强宗教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我们整合政法委、公安分局等

计生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计生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计生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篇一:2014年最新计生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服务村民、服务群众是街道、村工作的主旋律,也是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村计生专干,我一直在用信心和爱心,用汗水和热心服务群众。通过我努力,使村计生工作真正成为了政府的好帮手,群众的贴心人。到目前为止,***村多次被省、市、区评为“示范村”和“示范基地”的荣誉称号。 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渐渐体会到:计生工作是基层工作的主力军。把计生建设好,群众工作做活,帮扶促教做实,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才能全面推进家庭幸福、社会进步和各项工作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我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把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作为计生工作的切入点,努力提高协会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开展一些富有的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面积的入户访视宣传活动,了解育妇婚、孕、育情况,并发放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宣传小册子和避孕药具。针对流动人口,组织协会会员亲自到每家每户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地交谈,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如:子女就学、缺少经营资金地等实际生产、生活困难,并及时给予解决。由于我的真心输出,赢得了广大流动人员的心,为我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教、防治艾滋病,婚姻知识等宣传教育 活动,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需求。 三是为广大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村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生殖健康讲座,每年“三八”、“六一”儿童节和母亲节期间,我都牵头卫生院组织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妇科疾病及时建议治疗,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与重视妇女健康并重。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

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解放后历届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1948.08-1953.05) 1948年8月1日至22日,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决定恢复1925年建立的中国工人阶级统一的全国性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大会选举产生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机构。 名誉主席刘少奇1949.05-1949.09 主席陈云1948.10-1953.05 副主席李立三1948.10-1951.11 朱学范1948.08-1953.05 刘宁一1948.08-1953.05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1953.05-1957.12) 1953年5月2日至11日,中国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新的工会单程,规定工会的全国领导机关中设立主席团和书记处。 名誉主席刘少奇1953.05-1957.12 主席赖若愚1953.05-1957.12 副主席刘宁一1953.05-1957.12 刘长胜1953.05-1957.12 朱学范1953.05-1957.12 书记处书记赖若愚1953.05-1957.12 刘宁一1953.05-1957.12 许之桢1953.05-1957.12 陈少敏1953.05-1957.12 李颉伯1953.05-1957.12 刘子久1953.05-1957.12 栗再温1953.05-1957.12 董昕1953.05-1957.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1957.12-1967.01) 1957年12月2日至12日,中国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1966年12月,因“文化大革命”,全总被迫停止工作。196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停止全总作为全国工会的领导机关的一切活动。 主席赖若愚1957.12-1958.05 刘宁一1958.08-1966.05 副主席刘长胜1957.12-1966.05 朱学范1957.12-1966.05 许之桢1957.12-1964.10 陈少敏1957.12-1966.05 李颉伯1958.08-1962.12 马纯古1962.12-1966.05 康永和1966.03-1966.05 顾大椿1966.03-1966.05 书记处书记赖若愚1957.12-1958.05 刘长胜1957.12-1966.05 许之桢1957.12-1964.10 栗再温1957.12-1962.12 董昕1957.12-1958.08

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对于“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我校高度重视,精心地做了大量工作。全校师生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各项工作都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现就我校近年来的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分工明确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后,我们按照林业局普法办的安排部署,首先签订了责任状,随后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检察院的丁连石为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校长和法制副校长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组长,书记和副校长为副组长。主任和其他成员分别负责三个学年的普法工作,团书记主管共青团的普法工作,同时负责普法材料。在学校普法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各项普法活动有效开展,做到了有计划、有总结,使依法治校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效结合。 二、认真学习,增强师生对法律的意识 1、合理安排法律学习 学校每季度都为领导及全体教师上普法教育课,教材为《公民宪法知识读本》,同时又抽出时间为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解,教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高中版)》。授课内容有详细的教案,每节课大家都认真做了笔记。学校在进行法律教育中特别突出了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 2、多渠道拓宽法律知识学习途径 学校每学期都定期聘请法制部门有关领导在多媒体教室对全校师生进行《普法活动走进校园知识讲座》,并做了文字和影像记录。同时,学校又多次组织师生在多媒体教室观看普法栏目剧,如《女监档案》、《失去的亲情》等,并要求师生写出观后感。 3、学考结合 每年学校都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测试与验收,并且把每次考核以及考试的成绩都详细做好了记录。学校每季度会通过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案例的形式对个别教师或学生单独考核。在每季度的依法治理检查中,由赵书记负责检查、总结并对下一季度进行要求。另外定期检查校领导及教师的普法笔记。通过每季度检查、验收和每年的阶段性试卷考试,促进了每位教师法律观念,提高了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4、多角度了解法律知识 我们除了邀请司法部门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讲座外,还定期组织教师到多媒体教室进行更多的法律知识教育。如:《教师法》、《教育法》,同时又对学生进行额外的普法培训讲座,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三、做到法律与教学工作相结合 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将普法工作渗入到学校的德育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规管理工作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使普法工作融入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中。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16〕2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6年10月9日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 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第九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历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历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华全国总工会历届主席: 1921年8月11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中国共产党早期第一个领导工人运动的公开合法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总部设在上海。1922年7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被上海当局查封,李启汉被捕。同年8月,由上海迁至北京,改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总部。1923年“二?七”惨案后,又由北京迁回上海。同年6月,其工作移交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25年5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被撤销。(中央编办管理)。 1922年5月1日至6日,中国工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时称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举行。到会代表162人。大会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宣言》。 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中央工人部--中央职工部-中央职工工作委员会:1924年5月15日,中央工会运动委员会成立,邓中夏任中共中央工会运动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22日,中共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五大后,中央的机构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健全: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改称中央工人部。1931年1月,中央工人部改称中央职工部。1932年7月31日,中共中央职工部取消。1936年1月,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恢复。1941年1月,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成立。邓发为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书记。1943年3月16日-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到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改名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邓发仍任书记,民运委员会下辖中央妇委、中央职工委员会和中央青委。1945年8月, 中共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撤销。1949年10月,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改名中共中央职工工作委员会。 书记:邓中夏 1924.5.15-1925.01 中央工会运动委员会书记;张国焘 1925.01.22-1927.05 中央职工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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