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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大唐陕电制〔2007〕102号)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大唐陕电制〔2007〕102号)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大唐陕电制〔2007〕102号)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文

大唐陕电制…2007?102号

关于印发《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单位: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是电力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形式,是群众性和系统性地排查企业安全隐患的具体手段。认真深入地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

步规范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过检查切实提高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印发,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附件: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管理办法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检查办法通知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7年3月19日印发附件: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春、秋季安全

大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是电力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形式,是群众性和系统性地排查企业安全隐患的具体手段。认真深入地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过检查切实提高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必须周密布臵、深入开展、认真总结、严肃整改,形成管理闭环。

第三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必须由各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各分管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大检查活动要统一动员、统一部署,发动广大职工和专业人员积极参

与。各技术管理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和设备检修维护部门应组织好本部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整改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提出全厂大检查活动的总结。

第四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内容由公司根据集团的要求,以安全生产管理例行工作为主,结合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近期公司内外发生的有典型教育意义的事故案例,向各企业提出总体要求,各企业制定详细的活动安排并积极开展。

第五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要做到边检查、边改进。凡查出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公司汇报,并在电网允许的情况下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有计划地予以消除。一般春季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在秋季安全大检查前整改完;秋季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在来年春季安全大检查前整改完。

第六条各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要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公司对各企业的活动开展质量要进行复查,对整改计划项目的完成要进行跟踪,直至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第七条春季安全大检查一般在3月下旬至四月中旬进行;秋季安全大检查一般在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进行,时间各为一个月。

第二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例行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和落实;规程、图纸、制度是否完善和按时修编;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是否牢固;人身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两票三制执行、25项反措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危急事件应对、技术监控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季节性安全工作、劳动安全卫生及生产事故防范等各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项。

事故通报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分析和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春季安全大检查在设备方面的重点是热交换设备的效率、绝缘监督、防雷、接地装臵、继电保护和防暴雨等过夏措施的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在设备方面的重点是防寒、防冻、防火、防小动物和四管防磨防爆。

第三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方法

第九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对标、对表和对照。由公司、企业和部门逐级对照各种管理标准和制度,编制详细的检查表,由各部门领导组织对应专工按照分工组织职工群众逐项对照检查。

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各专工按照分工对基层企业各专业

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释疑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检查要认真查对现场实际和各种台账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表,编写必要的说明,形成问题库。

第十二条属于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属于制度不完善和设施不完备的问题,必须统一汇总上报至安全监督部门。

第四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整改

第十三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结束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必须编制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严重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必须制定问题整改前监视运行的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监督部门汇总各部门上报的问题后,应及时对问题进行分类,提交企业各分管副职,由各分管副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部门职能,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论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必须明确每个项目整改的方案、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监督人。各分管层面的整改计划由安全监督部门汇总后上报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批准,以红头文件予以发布,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十五条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整改计划的项目,必须结合企业的每月、每周工作计划和机组的大、小修项目进行落实,完成后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逾期未能完成的整改项目,责任部门必须作出未整改原因和下一步计划的书面说明,经项目监督人和企业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重大整改项目计划的调整,要征得公司安全生产部的同意。

第十七条因情况变化而取消的整改项目,责任部门必须作出取消原因、风险评估和采取措施的书面说明,项目监督人、企业分管领导和企业第一责任人逐级批准后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严重影响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项目取消,必须征得公司安全生产部的同意。

第十八条企业每月应将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出按时间进度的完成率和累计完成率,按照有关要求随安全生产月度报表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各专工,按照分工对各厂的春、秋季安全检查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核实。

第五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机构成员,要按照分工对所在部门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要对全厂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

第二十二条各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每月要对春、秋季安全

大检查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厂的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和点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各专工要对基层单位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整改计划的完成进行监督,要对重大整改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把关,要对各基层企业每月上报的整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于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说明原因,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考核,并在月度视频会议上进行通报和点评。

第二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各专工对基层企业要求调整或取消的整改项目,必须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和风险评估,确认监视运行措施足以做到可控在控,不会发生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方可同意调整或取消。

第二十五条已经完成的整改项目,因为整改不彻底发生了不安全问题的,公司安全生产部和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由于整改方案不当或验收不实的,要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改方案经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或整改结果经公司安全生产部验收的,要追究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为整改项目计划调整或取消,导致现场发生不安全问题的,要追究同意项目调整或取消的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试行)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试行) 2013 年11 月

前言 为了进一步促进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工作规范、科学、有效开展,保证风电设备及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有效防范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可靠性,依据国家及行业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编制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内容包含电测、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化学、金属、振动、风电机组控制和保护性能共八项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对应的实施细则。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各风电企业遵照执行。光伏、潮汐等新能源企业可参照相关内容执行。 本导则及实施细则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 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批准:费智审核:李力怀、吴涌、和军粱、张敏、夏晖、岳俊红、刘文秀、 魏亮、董文斌、马说邯、施亚强、范晓旭、王顺超、杨帆、周雪琴编写:冯江哲、赵小明、胡鹏、宋中波、张悦超、吴吉军、刘 亚刚、侯非、田文齐、张水基、张明、潘锡平、李英信、孙玉彬、

彦、金鑫、陈铁、胥佳、张进、杜可兵、丁显、肖剑、荣兴汉

目录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

运行部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化学监督制度

1.职责分工 1.1运行部化验班职责 1.1.1负责化学监督(水样等)的具体工作。 1.1.2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1.1.3负责化水设备和运行机组的汽、水的取样化验工作,保证试验质量;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油及燃料等的质量状况,当出现异常时,要及时与值长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1.1.4化验数据应及时登录到公司办公通讯系统上,数据齐全、准确,内容填写完整,通知相关部门调整的内容应写在备注中。 1.1.5若水质指标3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书面发出水质异常通知单,写明发生的时间、超标幅度、原因分析等,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1.1.6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监督化验工作。 1.1.7参加热力设备的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做好检查后的详细记录和取样化验工作,并在大修10天后,向上级部门递交机组大小修化学检查报告。参加机、炉、主要监督设备的考核定级工作。 1.1.8严把化学材料、药品质量关,防止劣质药剂进厂。 1.1.9负责机组滑停期间水汽系统加停炉保护液过程中的水质的取样监督工作。 1.1.10 负责机组高低压疏水水质的监督分析工作。 1.1.11 负责机组启动阶段水汽品质铜、铁、硬度等检测项目的取样分析工作。 1.1.12 负责对机组水汽指标异常数据的跟踪实验分析工作。 1.2化学专业职责 1.2.1负责机组在运行、停用、启动时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时调整机组运行工况,确保机组各项指标合格。 1.2.2负责运行设备的调整工作,严格按化学监督提出的要求,及时地调整运行工况,确保汽水品质合格。 1.2.3机组启、停时,及时通知化学实验室进行有关分析、测定等工作。 1.2.4机组运行时水、汽品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2.5配合化学实验室做好有关试验,发现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验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1.2.6根据化学监督要求搞好停、备用锅炉防腐工作及锅炉排污工作。 1.2.7负责机组滑停期间保护液的搬运、加药工作。 1.2.8 负责锅炉化学清洗的操作。 1.2.9 负责在线化学仪表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2.10 参加热力设备大修的化学监督检查及修后验收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并上报有关领导。 1.2.11 做好化学药品等大宗材料的计划工作。每月应根据化学大宗材料库存量、使用量的多少,按时提交物资计划申请。 1.2.12 负责各岗位化学药品的卸运、领用、溶解、配制、容器内的储备工作。 1.2.13 依据化学专工提供的剂量要求进行配制药品浓度,药剂不得混用。 1.2.14 发现药品异常或有沉淀物时,要及时通知化学专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1.2.15 配合做好机组停、备用阶段的防腐工作。 1.2.16 按照化验班的监督要求,做好循环水的加药量调整工作。 1.2.17 做好化水设备的运行监督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汇报主管领导。 1.2.18 负责上报化水设备异常、故障、事故的分析报告。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机组运行阶段的化学监督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与参考标准、文件 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工作 2.2参考标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3.定义、术语和隐患分级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

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3.2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3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4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当由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 机构职责 4.1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成立部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XX风电公司技术监督内容

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 服务固定工作范围及内容 目录 一金属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二监控及自动化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三化学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四电能质量固定(含系统有关专业)服务内容一览表 五电测计量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六绝缘专业固定(含高电压有关专业)服务内容一览表七继电保护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八发电机组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一、金属专业固定服务内容一览表 名称工作项目工作标准或要求完成时间 1 总结 会议 1.1 提交上年度地区电力行业金属技术服务工作 总结; 1.2 组织召开金属技术服务年度工作会议。 提交总结及技术 资料 总结会议一般在 一季度内安排 2 交流 培训 2.1 组织召开金属专业新技术新方法交流会; 2.2举办NDT技术培训班或NDT人员资格考核班; 2.3举办金相技术培训班或金相检验人员资格考 核班; 2.4举办光谱分析技术培训班或光谱分析人员资 格考核班; 2.2 组织金属专业人员到风电场进行技术交流。 提供技术资料 根据需要安排,每 年不少于一次 3 事故 分析 3.1 参加甲方金属专业重大问题(或事故)分析, 协助甲方提出反事故措施; 3.2 协助甲方对机组运行时发生的变形、部件断 裂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提交书面报告 需要(出现问题) 时 4 全年检 修检查 4.1 为甲方对风电机组全年检修检查金属项目 (风机塔筒、齿轮箱、主轴、各部位轴承、塔筒 连接螺栓、机架、液压系统、金属材料的金属母 材,焊缝的材质成分、金相、性质、裂纹及其他 缺陷等)提出建议,防止缺漏项,根据机组状况 提出改造或检修建议; 4.2 协助甲方对机组全年检修检查情况进行技术 监督,对机组在检修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建议。 检修前提交书面 建议,检修中分 阶段跟踪 全年检修时 5 方案 审查 协助参加新建项目中主要金属设备、金属材料检 验项目的审查。 提交书面建议按照风电场要求 6 新技 术推广 协助甲方进行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及时提供 有关金属技术方面的技术资料、上级文件等。 按有关规程要 求,提供技术咨 询 全年 7 专业技 术服务 工作 7.1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甲方金属技术服务进行 归口管理。 提交书面建议 一年不少于一次 7.2甲方风机塔筒、齿轮箱、主轴、各部位轴承、 塔筒加强连接螺栓、机架、液压系统等的焊接修复 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全年专人负责 7.3协助甲方协助制定设备与仪器台账、标示,并 指导更新;协助甲方整理工作资料(检查记录、 检查报告、季报、年报、工作总结等)、更新国标 行标。 全年专人负责 7.4负责对甲方超过设计寿命的部件及存在原始 制造缺陷的设备部件如:风机塔筒、齿轮箱、主 轴、各部位轴承、塔筒加强连接螺栓、机架、液 压系统等部件提出评估建议。 甲方有要求时 8 技术 监督 检查 协助XX公司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 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相关技术监督规程、规范、 标准进行技术监督检查 提交报告半年一次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大唐辽宁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汇总

附件1: 大唐辽宁分公司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唐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三条所有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并网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地方电网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并要在机组并网协议里进行明确。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为依据、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风电场和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分公司为第一级,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为第二级,辽宁大唐国际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风电公司)为第三级。 第八条分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电能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督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技术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大唐国际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贯彻执行分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要求,参与制定、修订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三)监督、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四)组织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五)组织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交流; (六)参与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设备选型。 第九条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分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依据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投产风电场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定期通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机构汇报监督工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

【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5A文】大型国有电力集团风电技术监督导则及实施细则 目录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监督导则 (6)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导则 (19)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监督导则 (24)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监督导则 (28)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监督导则 (35)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40)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监督导则 (46)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基础管理部分 (50)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2)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9)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14)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28)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33)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44)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53)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控制及保护性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60)

NB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电测监督导则 1. 概述 本导则规定了风力发电场电测技术监督的技术要求,它包含电测监督的对象、监督项目、技术条件和检验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NB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企业关于电工测量仪器、电测指示仪表及测量装置、油浸式变压器测温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表等电测仪器仪表的技术监督工作。 3. 定义与术语 3.1.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 energy metering device 是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以下引用的标准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980-2005 《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JJG 124-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 125-2004 《直流电桥检定规程》 JJG 126-1995 《交流电量变换为直流电量电工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 313-2010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4-2010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 315-1983 《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 366-2004 《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

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车队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防止和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XXX法》、《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x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XXXX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车队。 3.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车队在生产运行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可能存在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车队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 负责。 5.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应及时报告发现的隐患,车队安技室接到隐患报告或相关举报信息后,应认真予以核实,积极督促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隐患分级 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大,可能造成事故或严重事故征候,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Ⅰ类重大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极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Ⅱ类重大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较大,需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的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风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可能造成事故征候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可立即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1.各部门落实责任、定期排查,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整改验收,按期报送信息。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动态化、全员化原则。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主要包括排查日期、排查人员、隐患名称、隐患种类、所属单位或部门、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责任人和监督人、治理完成日期、治理效果评价以及是否作为危险源进行管控等要素,并将车队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月度安全月报。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第三条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并网运行的风电企业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电压能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 ― 1 ―

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风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行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制。各级技术监督机构均应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各风电企业要建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和分工,保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人员组织落实,保证按照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开展工作。 第九条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领导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行使对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职能。 (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 2 ―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编号:SY-AQ-0205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of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闭环管理,根据电监安全〔2013〕5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定义: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二章分级分类 第三条根据现场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五类。 第四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 第五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49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 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总则 1.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3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公司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性较大,容易导致事故,急需处理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4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劳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1.5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下属岗位的主管是本部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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