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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法史、宪法考前必考点提示精华版

法理、法史、宪法考前必考点提示精华版
法理、法史、宪法考前必考点提示精华版

法理学

必考点一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可以说是法理学每年必考的知识点,一般考察角度是法律规则的分类,给出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文,让考生判断此条文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规则。(一)内容规定:

1、授权性规则,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可以)

2、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命令性规则(必须),禁止性规则(不得)

(二)确定性程度

1、确定性规则,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2、委任性规则,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3、准用性规则,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三)程度

1、强行性规则,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如义务性和职权性规则。

2、任意性规则,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

必考点二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在近几年的司法考试真题中都有所体现,特别要掌握法律解释的分类,并注意考察角度的案例化趋势。主要内容有:

一、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

1、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2、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二、解释尺度的不同

1、限制解释,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涵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

1、文义解释:这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历史解释,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

3、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4、目的解释,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必考点三

法与道德的关系★★★★★

法与道德也是每年必考,主要考察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尤其是区别方面的对比。

法与道德的区别是:

一、生成方式

法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

二、行为标准

法具体确切,可操作性强;道德对行为的要求笼统、原则,标准模糊。

三、调整方式

法一般只规范和关注外在行为,一般不离开行为过问动机。道德首先和主要关注内在动机。

四、运作机制

法是程序性的,程序是法的核心。道德与程序无关。

五、强制方式

专门机构、暴力后盾、程序设置、行为针对性和物质结果构成法的外在强制标志。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强制是内在的。

六、解决方式

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必考点四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每年必考,需要掌握法律推理的种类和各自的含义,对在试题中出现的推理方法能够做出正确判断。

(1)演绎推理。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关键步骤有:识别一个权威性的大前提;明确表述一个真实的小前提;判断重要程度。

(2)类比法律推理。基本形式是:一个规则适用于甲案件;如果乙案件在实质上与甲案件相似,那么适用于甲案件的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乙案件。通常认为,遵循先例的推理形式主要以类比推理为主。

(3)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论。与演绎推理的核心区别是在对于前提和结论的主张的强度。演绎推理的主张是,如果前提为真并且是有效的,结论就为真且有效。而归纳推理的主张是,如果前提为真,结则比较有可能为真或者不是假的。

(4)设证推理,设证推论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论,但是它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是不可放弃的。这就意味着法律人在运用设证推理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假设是开放的、可修正的,必须尽可能地寻找法律上和法学上所允许的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然后在这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中确定一个法律上和法学上所认可的最佳方案。

法制史

必考点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

此考点在2008年卷一第9题,2008年卷一第57题,2005年卷一第64题,2004年卷一第60题中,均有所考察,特别要掌握“具例”的演变过程。

一、相关法律

1.《魏律》(曹魏律),18篇,规定了“八议”。改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2. 《晋律》(泰始律),20篇,结构是法例律,规定了“五服定罪”,刑名律增加法例律,张杜注律;

3. 《北魏律》,20篇,规定了“官当”,“用精取宏”;

4. 《北齐律》,12篇,名例,规定了“重罪十条”,承前启后,影响深远。

二、法律的形式

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

注意:八议:以《周礼》“八辟”为依据,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唐律中的名例律在五刑、十恶之后即规定了八议制度。

注意区别“官当”(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

必考点二

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

此考点比较重要,尤其是重点掌握宋朝的契约和婚姻制度规定。

(一)西周的契约制度

(1)婚姻缔结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性不婚和父母之命。

(2)婚姻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3)婚姻解除:“七出”。即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例外是“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它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

(4)继承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要长妻长子)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二)宋代的契约规定:

1、婚姻法规。宋承唐律,“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宋律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实行“七出”“三不去”但是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2、户绝和继承。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权,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继承权。绝户遗产继承。立继(无男子继承,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命继(夫妻俱亡,命继从尊长亲属)

必考点三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在2009年卷一第15题,2005年卷一第36题,2003年卷一第36题都有所考察,尤其是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的具体内容,不要混淆。

1、四级三审制近代意义上的诉讼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

2、领事裁判权。即“治外法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只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其本国法律裁判。最早是《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和《虎门条约》。

3、会审公廨。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这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和延伸。

4、清末司法体制改革内容: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刑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宪法

必考点一

中国现行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可以说是每年必考的知识点,每一次的修正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千万不要混淆,特别是关于对私营企业的政策变化要特别注意。主要掌握下列修正内容:

1988年修正案内容:

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1993年修正案内容:

一是:明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二是: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1999年宪法修正案内容

一是: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二是: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004年宪法修正案内容:

一是:将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

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二是: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三是:将国家对公民私人财产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给予补偿”;四是: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五是: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必考点二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职权每年必考,让考生判断具体事项的行使主体,比较容易产生混淆。务必记忆准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宪权;

(2)制定基本法律;

(3)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宪法、法律解释权。

(2)制定非基本法律

(3)人事任免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最高法其他组成人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检检察长的提名,任免最高检其他组成人员,并且批准省级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

特赦;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必考点三

选举法修订★★★★★

选举法的修订,注定2010年选举法的新修改之处将成为考察的重点和必考点。要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关于新增的第9条规定: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二、将《选举法》原第12条、第13条、第14条改为第14条:

此处是《选举法》修改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属于此次《选举法》修改的核心条款,删除了农民在选举权上的“四分之一”条款,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这是此次《选举法》修改的主要目的之所在。

三、关于第28条的修改:

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了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的期间,即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关于第31条的修改:

该条主要有两部分修改:一是要求不仅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名单,还要求公布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二是将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和基本情况的公布期限由五天提前为七天,此考点在09年的考试中曾经出现过。

五、增加规定“禁止兼任两地代表”

修正后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关于人大代表辞职程序的修改(原第49条,修改后的第52条)

本条最重大的修改在于明确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辞职程序,即需要经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且辞职的情况应当予以公告。另外,需要备案的辞职决议,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辞职。此处是《选举法》重大修改点,需要认真掌握。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与宪法学与810民法学与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和宪法学和810民法学和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 《2019年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答案,共七册)》由群贤厦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组织教学研发团队和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合作整理。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厦门大学考研同学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年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复习全析》全书编排根据考研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 《民法》(王利明第六版) 《刑法学》(张明楷第四版) ----------厦门大学往年的参考书目为------------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第四版),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另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或2011年8

月第七版。 本资料将结合提供的往年厦大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厦门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厦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经典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和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测试要求和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和答题技巧的目的。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 台湾研究院:宪法和行政法(涉台法律问题)、0301J7台湾研究(涉台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学 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学 海洋和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 适用科目: 705法理学和宪法学、810民法学和刑法学 本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知识点(自编)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为什么要坚持宪法至上?)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2)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2、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 (1)宪法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宪法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和人民地位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6、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7、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8、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9、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

2019年《通用知识》试题预测《法理学与宪法》答案及解析

2019年《通用知识》试题预测《法理学与宪法》答案及解析1、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法的继承是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影响和渗透 B: 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C: 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是法的继承内容之一 D: 社会主义的法和资本主义的法之间是不会存在有继承关系 点击收起答案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解析]A项中“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影响和渗透”的表述是错误的,“影响和渗透”既可以是纵向的,也可以是横向的,既可单向,也可双向。而法的继承只能是纵向的,单向的,即它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从表述上,应当说“法的继承是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发展表现为文化积累的过程,其继承是不可避免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因此,法的继承有同质法的继承和异质法的继承之分。社会主义的法继承、借鉴资本主义的法属于异质法的继承。因此D项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排除A、D项,本题答案选BC。 2、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不属于我国公民所享有的政治自由的是_____。 A: 言论 B: 集会 C: 出版 D: 罢工

点击收起答案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3、单选题情理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下列属于情理的是_____。 A: 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 B: 案件的事实和具体情节 C: 公众普遍认为天经地义的一些权利 D: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辨是非、明事理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点击收起答案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解析]“情”是指人之常情,即人的本性、人的本能这方面,如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等;“理”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指基于共同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文化传统,而形成的民众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守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等。第二种是天理,即天道,是贯通天然与社会的普遍原理,或者说是天然界、人与社会共同应该遵循的一些规律。第三种是指完全建立在人道基础上的公理,如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力是有限的、人总要为他的生存和发展作出铺排、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等。而“情理”是情与理的辩证统一,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D。

法律常识汇编——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等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

法理学论述题及其答案

一、论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 (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1、一般法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般法:(1)指法的整个领域,即包括宪法、民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2)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情况的综合研究。 2、法理学与部门法学 法理学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法理学可能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法是什么?法是怎样产生发展的?法有什么作用和价值?同时,法理学还要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如法、权利义务等,是各个部门法学共同适用的。 (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学说。法理学特别注重对法学方法的研究,其所研究的一些方法也运用于各部门法学的研究。 二、论法学的研究方法亦可见教材P24-29 1、价值分析方法 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标准,只有研究法律的价值问题,才能对法律的正当性、法律的目的、作用和社会意义等问题做出理论说明。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 2、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 法律体系是一种有序的逻辑结构,并通过语言符号表达出来,如果排除对法律形式问题的研究,人们就无法理解、运用和执行法律。形式逻辑(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比较分类)和辩证逻辑(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 3、社会实证研究方法 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它的运行是一种社会过程,只有把法律和相关的社会事实联系起来,对法律的研究才是全面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 三、论三大法学派的法律观念 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 (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 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 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两种意义上定义 形式意义上,专指以宪法名称命名的规范性文件,与内容无关。 实质意义上是从内容上来界定的。 (1)分成固有意义上的指规定国家统治之基本的法或者是根本法,任何涉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我们都可以看作固有意义上的宪法。 (2)立宪意义上的专指通过限制专断权力,以广泛保障基本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两个要点:产生的时间是近代意义上的;把个人看作是最重要的,国家必须为个人而存在,保护个人应有的尊严和自由。 二、宪法姓公还是姓私-宪法的属性 五种标准: 按规范性质 按照权力关系 按照利益性质 按照主体 按照法律关系:就是按照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处理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或者公权力与私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就是公法。调整私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 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主要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宪法还处理国家权力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处理国家公共权力。 所以依据法律关系来看,宪法是公法。 三、宪法是母法——宪法的地位 宪法地位的三特点: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四、宪法究竟是什么——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赋予国家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 2、宪法是人的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基础法。 3、宪法既是一种授权规范,也是一种限权规范的统一体。 五、宪法的特征 宪法除了具有普通法律的规范性、普适性、公共性等基本特征之外,宪法还有着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 1.宪法是授权性的 宪法首先是一部保障权利的法,这是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最大的区别。 普通法律的特点是其义务性。 宪法就是为了防止法律对公民自由的过分控制, 宪法就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 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 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 考试日期:1月23日上午 考生须知:1、所有试题均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书写字迹要清楚。 2 、将答题纸与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没小题1分,共40分。) 1 、下列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 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 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的限制 D 法在有效期内能够反复适用 2 、下列有关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 有社会,即有法律 B 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 C 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 D 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 3 、下列选项有关法系的概念与分类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 凡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法,属于一个法系 B 法系被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称为“法的历史类型” C 法系的概念是西方法学家提出的 D 法系不等同于法律体系 4、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 英美法系也可以称为判例法法系 B “普通法”因属于通行于英国的制定法而得名 C 英美法系是根据法典编纂的传统形成的 D 衡平法是议会与dafa官共同创制的 5 、下列有关法与生产力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 A 法可以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 B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 C 法保护了生产力,就等于保护了经济基础 D 法可能阻碍生产力的进步 6 、下列有关法与政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 在一个国家中,法除了具有社会公共作用,还有其政治作用 B 政治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C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 D 当法反映某种政治目的和要求时,法就成为一种工具 7 、下列有关法与国家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 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B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命令即是法

2018年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宪法

2018年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2、宪法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 3、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答:(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3)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它法律更为严格。 4、为什么说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答:(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权大没有法大)(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最高行为准则的表现? 答:(1)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禁止做的事;(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规定作的事;(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未授权的事。 6、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它可以不受宪法的约束。这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以宪法作为最高行为准则?) 答:(1)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的法律化;(2)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它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就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3)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得不到党的遵守,也会削弱人民对党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任何团体和组织都必须模范遵守宪法,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7、青少年应怎样增强宪法观念? 答:(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2)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3)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依法治国 8、依法治国的含义及要求。 答: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法学通论法理宪法习题答案

?问题1 得 2 分,满分 2 分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 答案 所选答案: A. 未满十八周岁 B. 被剥夺政治权利 ?问题2 得 2 分,满分 2 分下列有关我国国家性质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答案 所选答案: A.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指我国的国体,即我国的阶级本质 B.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C.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问题3 得 2 分,满分 2 分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答案 所选答案: A.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D.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问题4 得 2 分,满分 2 分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属于我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的有哪些选项? 答案 所选答案: B. 服兵役 C. 参加民兵组织 ?问题5 得 2 分,满分 2 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 答案 所选答案: A. 依法治国 理念 B. 执法为民 理念 C. 公平正义 理念 D. 服务大局 理念

E. 党的领导 理念 ?问题6 得0 分,满分 2 分 下列关于法和正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 所选答案: A. 关于什么是正义,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解。其中社会制度的正义是首要的 正义。 B. 正义可分为追求结果公正的实质正义和追求过程公正而不考 虑结果的形式正义。 C. 正义可以对法律起到推动作用,促进法律完善。 ?问题7 得 2 分,满分 2 分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包括答案 所选答案: a. 法律规范 b. 法律主体 c. 法律事实

宪法学知识点

宪法学知识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制定,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效力。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制定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功能 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 第六节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 第七节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良法题库(宪法及法理部分,69题)

宪法及法理类 1、[ 判断] 违反道德的事情可能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违反法律的事情一定是违反道德的()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2、[ 判断]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3、[ 判断]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4、[ 判断]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5、[ 判断]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6、[ 判断]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7、[ 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8、[ 判断] 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因此要经常修改以适应社会发展() 答案:B A 正确 B 错误 9、[ 判断] 宪法首先规定国家权力的归属,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答案:A A 正确

10、[ 判断] 宪法是以尊重个人为原则及以此为基础的人权体系()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11、[ 判断]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条款的落实主要依靠自身的规定和运行() 答案:B A 正确 B 错误 12、[ 判断] 宪法为国家立法提供统一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基础()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13、[ 判断] 宪法规定,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14、[ 判断] 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特点()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15、[ 判断]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16、[ 判断]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B A 正确 B 错误 17、[ 判断]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公民() 答案:B A 正确 B 错误 18、[ 判断]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19、[ 判断]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负责()答案:B A 正确 B 错误 20、[ 判断]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答案:A

2018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坚持依宪治国》知识点复习

2018年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坚持依宪治国》知识点复习 (一框)坚持依宪治国 .宪法的构成: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宪法的重要性: 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规定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4.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的表现: ①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 5、中国共产党如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①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②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③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6、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 7、.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8、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 9、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0、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问题 ②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④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法理、宪法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每小题1分,共40分。) 1、下列有关法理学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法学,因而没有实践价值 B、汉语中“法理学”一词来自于日语,与法哲学没有任何关系 C、法理学既是沟通法学诸学科的桥梁,也是法学与其他学科联系的纽带 D、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具有基础地位,因此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研究没有影响 2、下列有关法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 A 、在汉语中,法不仅指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 B 、在西方,无论哪一个民族的语言中“法”,都有“法”“权利“ 二义 C 、中国近代以来,国法意义上的“法”,逐渐有“法律”一词所代替 D、国法中也包括判例法 3、下列哪一项有关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表述是正确的?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 B、一个法律规则仅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 C、法律规则的要素可以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省略 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法律条文表达 4、下列有关立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所有活动都是立法活动 B、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国家立法权 C、在我国,民族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单行条例 D、在我国,国务院可以进行授权立法 5、按照法的创制与表达形式的不同,法可以分下列哪一类? A、根本法与普通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D、一般法与特别法 6、下列有关行为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某人因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10年,他在监狱服刑期间不具有行为能力 B、公民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有行为能力 C、公民有行为能力必然有权力能力 D、一个精神病人享有权利能力 7、下列有关大陆法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但是宗教法习惯对其也有影响 B、在现代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中,判例不被视为法的渊源 C、大陆法系又被成为民法系 D、大陆法系的法律在整体上被划分为公法和私法 8、某国家机关的司机在上班的时间里受该机关的领导指派将某一紧急公文送交另一国家机关,在送交的途中,该司机因其过失将一行人撞伤,请问该司机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属于下列那一种? A、无过错责任 B、个人责任 C、行政责任 D、职务责任 9、下列那一向叙述是正确的? A、经济关系只能有经济法调整 B、环境法是直接调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法律 C、行政法是指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D、作为部门法的刑法不等于刑法典 10、一位意大利人乘坐美国航空公司的一架飞机前往中国,当飞机航行在日本的领空时,这位意大利人将飞机上的一位中国公民杀害。请问按照下列哪一项原则,该案只能适用中国的法律?

2012年厦门大学705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厦门大学705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厦门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705法理学和宪法学 招生专业: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地学部(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尘态学院)各相关专业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1.制宪机构 2.居民委员会 3.基本权利冲突 4.获得物质帮助权 5.法的编纂 6.司法平等原则 7.推定权利 8.法的溯及力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美国学者卡尔·罗文斯坦(Karl Lowenstein)的宪法分类。 2.简述中国宪法中的分工与制约原则。

3.简答法律职业的特征。 4.简答法律解释的原则。 三、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湖南卫视连续举行的“超男”、“快女”等选秀节目收视率较高。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禁止在黄金时段播出此类选秀节目。试分析国家广电总局的这一要求涉及到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其合宪性如何。 2.2011年10月,广东佛山发生了“小悦悦事件”。一司机肇事撞倒并碾压过小悦悦后逃逸,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有人主张对这些冷漠的路人予以法律制裁或今后要制定要求路人负有救助义务的法律。请结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分析可否通过法律提升道德。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与基本人权原则之关系。 2.请谈谈你对法治与人治之间差别的看法。 参考答案(含视频讲解): 厦门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705法理学和宪法学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宪法学期末考试大纲及知识要点 一、名词解释 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柔性宪法:依据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采用单纯多数决方式),就叫做柔性宪法。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刚性宪法: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的程序(特别多数决方式通过修宪提案)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划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标准是看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不成文宪法:是指一国的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不成文宪法不是绝对没有文字,而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如英国宪法就是不成文宪法。 平时宪法 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凡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1889年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和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的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名义宪法:只在名义上存在,但在现实中不能发生其规范性的宪法。 规范宪法:为政治权力所适应并服从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规范: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政: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即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德尔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是以宪法为形式、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政制。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 权力法定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无授权即无权”,即据权力的性质和特征,一切权力都应当是有限的,它源于法律,受法律限制,越权无效。该原则以法治为前提。 权利推定原则:权利有所谓“剩余权利”,即法律上未规定的权利,而有未加禁止并且符合社会成员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可以推定为权利主体有权利做,即“法不禁止即为可”。允许从应有权利推定出法律权利,称之为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当国家行使公权力而与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审查该公权力的行使是否为宪法所规定,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否适度、合比例。 法律保留原则: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 宪法结构:宪法文本结构指宪法文本内容的具体组织和排列形式,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指将宪法规范予以合理排列的顺序、方式,我国分章、节、条、款、项。内

法理宪法练习题

法理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法之所以具有普遍约束力,直接原因是因为法是()。 A.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 C.上层建筑现象之一 D.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关于法律产生的叙述正确的是()。 A.随着人类社会产生而产生的 B.在原始社会产生的 C.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D.是少数人制定的 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变革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 4、在下列法律制定活动中,不属于法定立法程序的是()。 A.法律案的起草 B.法律案的审议 C.法律案的表决 D.法律的公布 5、下列表述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物 B.行为 C.和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D.法律事实 6、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A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B王五打伤了赵六; C马七买了一本书;D郭八义务帮邻居写信。 7、狭义的法律适用的主体是: A.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B. 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C.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所有的公民和法人 8、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 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的历史类型 10、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重点之一在于( ) A.法律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的 B.法律可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 C.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法律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 二、多项选择题 1、由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 B.审判机关做出的判决 C.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D.公安机关出示的逮捕证 2、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

法理学和宪法学名词解释真题

法理学和宪法学 名词解释 1 选择和提炼一定的资源,以实现权力和权利的制度性配置的过程。这种使法得以形成的资源、进路和动因,就是法的渊源。 2指的是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 3 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4 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统治阶级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6普通法系、判例法法系,指以中世纪以来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7

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8 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9 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10 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11 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首先应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外在现象;其次,应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2 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13 定,行使权力(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14

2020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知识点总结 1.1《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的概况 (1)宪法作用: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四个方面) (2)宪法的核心价值: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3)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明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依据 (1)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4)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努力为人民服务。 3、人权概况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3)人权的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4、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1)总体要求:要求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具体要求:①立法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②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③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④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新加内容) ⑤宣传方面: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2018《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法理学与宪法》1

1、判断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_____ 参考答案:正确 解析: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对现行宪法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作了重要修改,进一步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单选题情理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下列属于情理的是_____。 A: 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 B: 案件的事实和具体情节 C: 公众普遍认为天经地义的一些权利 D: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辨是非、明事理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参考答案: D [解析]“情”是指人之常情,即人的本性、人的本能这方面,如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等;“理”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指基于共同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文化传统,而形成的民众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守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等。第二种是天理,即天道,是贯通天然与社会的普遍原理,或者说是天然界、人与社会共同应该遵循的一些规律。第三种是指完全建立在人道基础上的公理,如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力是有限的、人总要为他的生存和发展作出铺排、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等。而“情理”是情与理的辩证统一,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D。 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_____ A: 科学研究 B: 出版自由 C: 文艺创作自由 D: 欣赏自由 参考答案: B 【答案】B。解析:此题考察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范畴,尤其考察文化教育权利。只要记住几个基本的权利,那么即使有些权利课本上没有提到,也能用排除法做出答案。《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同时,《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该题中的出版自由就属于此条规定的政治权利。”所以应选B。 4、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的是_____。 A: 李某因赌博欠王某10000元 B: 某区查处有非法排污行为的企业,有关人员或被拘留 C: 庞某为赶回家,将已过期限的身份证涂改,机场安检站不予放行登机 D: 某地区发生地震灾害致使大面积范围内建筑物被破坏 参考答案: BC [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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