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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在虚拟世界中的主体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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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性价值的五个公理.

主体性价值的五个公理 [ 06-01-11 14:32:00 ] 作者:佚名编辑:studa9ngns 有关人类社会历史领域的认识,存在着一些“公理化”的价值定则,或曰最基本的价值规律性,这些价值观念是如此的基本,可以看作是定律的存在。它们先验地融入了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之中,以至于沉菽为“自在”的状态,现今在此揭示出来,激活成“自为”状态,以积极推动并加深人们对于价值问题的认识,亦可作为价值哲学理论推演的桥头堡或出发点。认清价值认识之中的各种先验主观性所在,就可提升价值理论水平。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算是f·培根所开创的为祛除认识先验“幻相”而作努力的继续和深化。 价值公理之一:人的自利目的性激励价值认识。 如同所有其他的生命有机体一样,人的一切行为和欲望都受自私基因的指令操纵着的情欲支配的,这个支配是以行为欲望者个体的具有特定需求的价值方向指向的,由于基因的自私性倾向的天然本性所然[1],从而这个指向的方向必定是以自身的利益终极为皓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乃自利性的。 作为活生生的有机生命体的人,并未逃腾天演和生命进化的通则,无疑地具有自利性冲动,它是人的各种欲望需求的最内在策动力。因此,终极意义上,人并非是什么超越生命基质之物,而成为万物丛中独具德性的唯理主义心目中的圣洁品,人与动物的分界线并不在此处。进而论之,这种自利性也并非如我们日常所言及的道德层面的贬义性质的“自私自利”,而是具有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在体性质,它落实在生活层面上也并非得都是如此的“自私”面目,为此得有如此的词汇可得以评价,它也可以是“利他”的形式,或许还可称以堂而皇之的名称,如中国国粹的“仁、义、道德”乃至左倾分子的“大公无私”之类即是。在最广泛意义上,是凡指人具有一切生命性质所应具有的自为倾向。康德的伟大立论:“人本身就是目的”,就是对人的自利自为性的最高最抽象的概括。只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人的特定周遭情景来说,对生命有机体存在意义,神性禀赋,对社会的人格和对上帝的位格,对他人、集体的依赖性合作性,对于与自身相关的亲缘指数与等位基因价值关系的感悟、理解深浅程度不一,并为这些感悟、理解所需要掌握的技术和能力上存在着差异的不等同,从而形成人与人之间各个不同等级的道德行为修养和生存境界差异,并结合与自身特定周遭场合所采取的不同性质和等级的自为目的策略——其对应于生物进化论意义上的实质,乃自利性所覆盖的范围落实于与本己的等位基因的因缘关系程度上的等级差异。总之,不管怎样,人的价值追求都围绕着自利目的性而展开:在最终意义上直接或间接地增强在某个层面上与自身或亲缘或类亲缘基因不朽而努力,尽管追求者的理性思维未必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西方神学中有所谓人的神性,在社会生物学的意义上我的理解乃是,人的超越理性的存在致使对于自身亲缘指数与等位基因价值关系的感悟放大推及至最远的端点——上帝的位置而已。

译者主体性

译者主体性 译者是翻译的主体,也是民族文化建构的重要参与者。然而翻译主体在中国文化多元系统中长期遭到了遮蔽,出现了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现象。随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翻译主体研究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并逐渐走向深入。 主体的本质表现在其能动性、受动性、为我性的特征中,这些特征构成了翻译主体译者的主体性。 传统译论:大体划分为“语言学前”和“语言学”两阶段。无论是“语言学前”阶段中译者所处的理想与现实差距的两难境地还是语言学阶段中作为翻译机器译者的状况,其哲学根源都在于二元对立认识论。二元对立认识论认为,思想作为客体的对立面,能够客观地反映客体,达到这种客观反映的工具就是语言。因此,准确性就成了当然的要求,因为这样才能保持客观、科学性。 译者主体性的理论分析:哲学解释学、权力话语和目的论与译者主体性三元素中的能动性、受动性和为我性。 哲学解释学与译者主体性中的能动性因素:哲学解释学是西方哲学中语言论转向后深刻影响翻译研究发展的一种理论,它改变了人文学中的科学观点,给我们带来了时间和历史的视角。根据解释学观点,理解的过程就是译者的视域和原文本的视域不断融合的过程。为了达到这种融合,译者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走出自身的视域,因此,理解的过程可以看作是译者不断努力寻求新视域的过程。译者的主体性在这个过程中因其主观能动性而突出出来。如果说解释学给翻译的启发仅仅局限于文本本身,那么权力话语理论将我们带入了更广阔的社会文化视角。 权力话语与译者主体性中的受动性:权力话语在社会文化视角中阐释译者主动性。权力话语理论认为,社会中任何行为都受到权力和话语的操控。因此,译者的翻译行为必然受到他所处时代的操控。这样,译者的主体性就主要表现为受动性。 目的论与译者主体性中的为我性:目的论充分论证了译者主体性中的为我性这一方面。这一理论的准则就是目的解释手段。这种理论认为任何翻译行为都以译者的各种目的为指导。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译者会调动他各种能力、采用不同策略来解决翻译中的各种困难。 译者主体性的内容本身就包括能动性、受动性和为我性三方面。换句话说,积极和消极方面的辩证结合是译者主体性本身的内在要求。偏重这三方面的任何一方面,都会导致对主

人的道德主体性与主体道德教育

人的道德主体性与主体道德教育 一 1.道德的主体性 道德与法律、伦理不同。道德是伦理的个人化,伦理是道德的社会化。美国著名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指出,“从道德上讲,任何道德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好的生活,但不是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存在”[3]。相反,道德是为人而存在的。道德是人的道德,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没有主体的参与,就不是道德,即便有了主体,但如果主体不敬仰和服膺道德,也同样没有道德。 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为人的需要而产生。道德对个人来说,它就是人自身的创造物。人类发生史的考察表明,道德最初并不是一部分人发明出来控制另一部分人的工具。道德产生于人们共同的特殊的人类需要

并满足这种特殊的需要——即调节和确定人们之间各种关系的需要以及个人自我确证、自我肯定和自我发展的需要。道德包含着人的追求活动,而且道德规范本身也是反映和体现人的发展需要和意向的东西。人创造了道德并不仅仅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为了确证、肯定和发展自己。道德有约束性,但道德对于人不仅仅是约束,而更重要的是激励。道德不是社会对付个人的工具,而是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造成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压制人的,相反,它保证个人获得肯定和发展自身的条件。所以,道德在本质上是一个高度自主的人的领域。 2.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主体性 人是道德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内在依据,人的主体性在道德活动中的展开和具体化,构成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主体性。这包括: 为“我”性。道德活动不同于物质生产中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活动反映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改造,道德反映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协调关系,源于主体间的交往。利益是人们

价值关系的主体与主体性_卢艳芹

湖南社会科学2012/6 价值关系的主体与主体性X □卢艳芹 李静雅 摘 要:本文论述了价值关系中主体与主体性的意义,历史地考察了主体的产生以及人成为主体的缘由,从价值关系范畴界定了主体相对客体的地位与作用的规定,并进一步探讨了主体产生的深层原因,从生存论视野论述了主体性的发生,规定了价值关系的主体与主体性的特定意义。 关键词:价值关系 主体 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12)06-025-03 主体与主体性是哲学界较为关注的理论问题,对它的研究也由综合性到具体领域中的差异性,可以说逐步细化,鉴于主体与主体性本身的复杂特征,我们对它的分析要置于具体的主客关系中,这样才可以获得对应的规定性。价值关系是关于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的关系,基于这一范畴的主体与主体性具有自己的规定。 一、价值是关系范畴 价值的存在形态是关系态而非具体的物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联系是物质普遍本性之一,普遍联系的观点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的存在,都与其他事物、现象、过程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整个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二是指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成分又相互联系着、作用着。价值作为物质世界的一员,也具有物质的普遍本性,即以联系的形式存在着。价值是联系的,是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的特定联系,是客体对主体肯定的意思表示与积极的作用效果。联系的特性就是关系,关系是一方与另一方的特定联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状态,因此,价值是关系的,关系态是价值的存在状态,价值关系就是价值主体与客体、价值的过程与结果、价值的环节与标准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状态。价值是关系范畴,那种认为价值是属性范畴,事物内部结构、性质的属性决定着价值的观点是错误的,是把价值的存在形态归结于物态的观点。 联系的特征决定了价值关系的特征。联系具有多样性和条件性的特征,所谓多样性是指联系形式的种类多样,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必然与偶然联系、原因与结果联系、内部与外部联系、本质与非本质联系等。这决定了价值关系也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即直接性与间接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必然性与偶然性、原因与结果的特征等。价值作为关系范畴,也要具有联系的条件性,因为价值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具体的事物现象都要有构成的条件,价值关系也不例外,价值的产生需要条件,离开条件就谈不上价值。 价值作为关系范畴,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的特定联系,主体与客体是价值的两个因素,二者的关系决定着价值的生成与存在。对价值的主体与主体性的研究要在此关系中获得相应的规定。 二、价值关系的主体规定 主体是人的定位并不是自然就有的,是有历史过程的。如今,一谈到主体必然会与人联系,认为人是主体,主体也只能是人,实际上主体是人的定位经历了长期的历史过程。据海德格尔考证,“主体”这个词源出自古希腊语“根据”,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最早使用了主体概念,主体,指属性、状态和作用的承担者,其含义是中心或基础,是地位与作用的意义表示,这时也与人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有关系,也是在此意义范畴内使用,任何实体的物都可以成为基础或中心,当然也包括人,但是,这时的人与非人存在物在此意义上没有区别。人与主体的联系最初源自古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的传统,古希腊文化实质是理性文化,它发展为近代的理性主义文化模式,科学理性和技术理性,这种文化标识了人的理性思维特点,人的自觉意识的独立性,人由对自然的附 X作者简介:卢艳芹,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俄罗斯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李静雅,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论个人群体和人类的主体性

论个人群体和人类的主体性 个人、群体和人类的主体性,如同一组俄罗斯套娃,既可以相互独立,又可以相互包含。如何看待和处理这几个层次的主体性的关系,这本身就标志着特定主体的主体性的实际发展水平。 一、个人主体性和群体主体性 个人和群体都可以是一种主体性的存在。在由个人组成的群体中,个人主体性和群体主体性存在着相互依存而又相互对立的关系。德国人本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十分重视个人和群体的统一。他说:“孤立的,个别的人,不管是作为道德实体或作为思维实体,都未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但是这个统一只是建立在‘自我’和‘你’的区别的实在性上面的。”“真理和完善只是各个本质上相同的实体的结合和统一。哲学最高和最后的原则,因此就是人与人的统一。”他所说的“团体”可以理解为社会,人与团体的关系表明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存在。 就主体性而言,群体与个人的关系,可因其主导方面的不同而分成两种类型:(1)以群体为中心的群体和个人主体性的关系;(2)以个人为中心的个人和群体主体性的关系。 第一种类型:以群体为中心的群体和个人主体性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作为主导的观念而被强调的是:群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群体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即集体的主体性取代了个人的主体性。 在强化的群体观念支配下,个人观念相对被弱化,由此可能产生不同的后果。如果群体中的个人保持着足够的主体性,在群体整合个人的力量时,强化群体主体观念,以便实现这种力量的整合,会产生较好的群体效应,实现群体应有的功能。如果由于过分强调群体,以致压抑甚至牺牲了个人的主体性,在这样的基础上是很难实现群体的力量整合的,因为群体力量的整合需要借助于个人主体性的努力。在个人主体性被压抑或牺牲的条件下,即使勉强实现了群体的力量整合,也会是弱的整合,而不会是强的整合。有时可能暂时形成看似强势的群体力量整合,但由于群体内部对个人主体性的压抑,不断削弱群体内在的力量,最终也会使之转化为弱势群体。 人在本性上似乎既是合群的又是不合群的,合群的一面使他在群体中不再感到孤独,他在群体中满足了人际交往的需要,获得某种安全感以及人与

价值是一主体性的内容说质疑

价值是一主体性的内容说质疑 中图分类号: B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3637(2007)04-0039-06 价值范畴是价值哲学的逻辑起点和基石。什么是价值?价值的本质是什么?是价值哲学中长期争论不休的焦点。李德顺先生在其著作《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中指出了他关于价值本质的见解:认为“‘价值’这一哲学概念,其内容主要是表达人类生活中一种普遍的主客体关系,这就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同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1] 20。认为“‘价值’是对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描述”[1] 108,“在价值问题和主体性问题之间有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1] 3。“在理论上,价值问题是主体性问题的一个最典型的形式”[1] 3。“用‘价值’这个概念来概括和表述普遍的主客体关系的一个方面: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亦即主体性的内容和尺度”[1] 106。他所说的客体主体化,指的是主体对客体的作用。他还说,“所谓价值关系,即主客体关系的主体性内容”[1] 103,“价值是一种主体性的内容”[1] 378,“价值事实不是客体性的事实而是主体性的事实”[1] 276。把价值视为一种主体性的描述,认为价值概括的是主体性的内容和尺度,这是李先生的核心的观点。这样的观点能成立吗?现在看来,很值得反思。在此,特提出质疑,以就教于李先生和学术界同仁。 一、客观价值论和主观价值论之谬误 要认识价值的本质,首先要了解价值哲学的历史。价值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哲学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价值哲学的历史上,人们对价值本质的探讨主要有两大派别:客观价值论和主观价值论,即唯客体论和唯主体论。唯客体论把价值理解为客体的固有属性或者认为价值就等同于价值客体。如英国伦理学家摩尔认为“许多的不同事物本身就是善的或者恶的”[2] 3,价值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它本身是昭然若揭的或者真实的;它不是除它本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命题之推论”[2] 3。事物本身具有不依赖于外在条件的内在价值。德国著名的哲学家舍勒也认为价值是独立于携带者及评价主体之外而存在的先验性质,价值的独立存在赋予价值对象以价值的本质。价值是先于携带者而存在的。例如,美并不是从美丽的事物中归纳抽象出来的,而是先于美丽的事物而存在的,是一种先验的性质。他说:价值是自明的,“并不是以某种方式添加上去的”[3] 239。 唯客体论看到了客体对价值形成的作用,有其合理之处。但这种观点忽视主体对价值的作用,不能解释同一客体其价值因人、因时、因地、因条件而异的现象,因而是片面的。对此,罗素批评说:“假如一个人说:‘牡蛎好吃’,而另一个人却说:‘我认为牡蛎不好吃’。我们知道这是没有什么好争的。” [4] 127因为这是口味的不同。这说明,同一事物对不同的人价值不同,价值不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 与唯客体论相反,唯主体论则认为价值决定于主体或主体的特性。认为价值是由人的情感、兴趣、欲望、需要所决定的,或者认为价值只是主体情感、态度的表达。如美国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詹姆士认为价值或善的本质就是满足需要,他说:“善的本质,简单说来就是满足需要。”[5] 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也认为价值就是能满足某种需要的东西,或者是能引起某种快感的东西。他说:“每种价值首先意味着满足某种需要或引起某种快感的东西。”[6] 35奥地利哲学家迈农也认为价值植根于人的感情生活或情绪之中。他说:“凡是一个东西

中国梦,我的梦 (最新最好的论文)

中国梦,我的梦 四十年前,当马丁路德金先生倒下的时候,他的那句话“我有一个梦想”传遍了全世界。但是,一定要知道,不仅仅有一个英文版的“我有一个梦想”。在遥远的东方,在一个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中国,也有一个梦想。它不是宏大的口号,并不是在政府那里存在,它是属于每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国人。 有一种东西,它承载着人们的希望,这种东西有虚有实,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在心中产生一股巨大的力量,它叫做梦想。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传承着一个长长梦,几经辗转,几经沉浮。时至今日,汇聚成了一个梦,中国梦。 党的十八大举世瞩目,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句梦想宣言出自习近平总书记之口,他平实的话语深深的触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内心。 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因人而异,但我们的梦想都是建立在中国这块热土之上,我们可以统称为“我的中国梦”。梦和“国”连起来就不会再空洞,和一个个的“我”连起来就不再抽象。“国”,要为每个社会个体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公平的机会和正义的土壤,为他们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合理上升,提供最大保障。而“我”,要在改变自身命运的过程中,相互守望、共同担当,为这个时代、这个社会、这个国家注入更多自信、温暖和希望。

在这个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在父母双亲投注无限希望目光注视下。我,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的梦很简单,我的梦同样是我家人的梦。我的梦很简单,就是努力学习,让父母过上好日子,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坚信通过自己努力,这将不仅仅是一个梦,这个梦会我的手中慢慢成为现实。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孤感”是的,丰满是给有准备的人,孤感 是留给没有进取的人。当你在课堂呼呼大睡,作业东拼西凑,上课迟到早退,你拿什么区丰满你的理想。梦想不是说说而已,我有一个大大的梦想。但这个大大梦想要从现在小小的努力开始,自习早到10 分钟,每天多记几个单词,课堂上多坚持专注几分钟。同样,梦想贵在坚持。当梦想绽放的那一刻,你想不努力都不行。 我相信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梦,这也同样是在座的每一位同学的梦,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初中生的梦。千千万万个中学生的梦将汇集成一个伟大的中国梦,这是属于我们的中国梦。当千千万万的父母过上好日子,千千万万的学生成为国之栋梁的时候,我们的中国梦没有理由不实现! 有时候梦想存在的价值并不在于它能否实现,而在于追逐的过程。有梦想的人生是幸福的,有梦想的人生是充满希望的。高远的梦想可以激发一个人生命中所有的潜能,会让我们摆脱平庸和低俗,克服人性的弱点,走向优秀和杰出。梦想是一面旗帜,他一直飘扬在你心灵深处,指引着你前进的方向。“中国梦”也许还有太多需要自我完善和提升的地方,但每个梦想都值得尊重,都应该有平等放飞的权利。

探析译者主体性的影响因素

探析译者主体性的影响因素 论文关键字:译者主体性文学翻译影响因素 论文摘要:译者主体性是文学翻译中的客观存在,我国翻译理论界对译者主体性的关注始于20世纪30年代中的创造性讨论,80年代以来,中外翻译理论界对文学翻译的译者主体性的探讨表现出强烈的理论自觉性。在研究文学翻译的译者主体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影响译者主体性发挥的因素。 一、引言 长期以来,以原文和语言转换为中心的传统翻译观,使译者的形象处于一种被忽视、被压制的状态之中。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文化学和翻译学思潮的兴起和繁荣,最终导致了翻译文化的转向。开拓了翻译研究的新空间,还将翻译主体的研究提上了译学研究的重要日程,译者的文化身份及其主体性也随之成为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由此形成了翻译研究的译者中心论范式。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文化翻译学派将翻译视为一种通过译者独特的创造性实现的一种艺术再造、审美交际、文化交流的过程,是译者对文本的操纵过程。 讨论文学翻译的主体性,首先应该弄清楚译者主体性的内涵,根据查明建先生观点:“译者主体性是指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在此主要探讨的是文学翻译的译者主体性,在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译者会对原文本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改写”。主体性的发

挥有自助性、目的性和创造性的特点,是译者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和表达能力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综合体现。不承认译者主体性的存在是错误的,但是盲目夸大译者主体性的作用,更是不应该的。 二、译者主体性的影响因素 译者作为翻译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译者的翻译活动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其主体性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第一,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体现在译者对翻译文本的选择以及译者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环境。 首先,意识形态对译者翻译活动的影响。译者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其翻译活动必然受到当时社会主流的审美价值和社会思潮的影响。例如在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中国的主流思想和欧美国家的相差甚大,当时苏俄文学在中国的文学翻译中处于中心地位,当时的译者就是在这样的意识形态的指导下,翻译了大量的苏俄文学作品,比如高尔基的《人生三部曲》、奥斯特勒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作品。 其次,译者的审美偏好对翻译活动的影响。林语堂先生认为:翻译是一门艺术。而作为“艺术家”的译者,他(她)的艺术表现能力必然受到自己的审美偏好的影响。傅雷曾说过“拿个文学的类别来说,要认清自己的所短所长,不善于说理的人,不必勉强译理论书,不会

道家的道德主体性及其对现代道德建设的启示

道家的道德主体性及其对现代道德建设的启示 肖 祥 摘 要:道德主体性问题是现代道德建设的关键问题。道家思想中以“我命在我不在天” 的表达,在寻道、守道、行道和返道的过程中凸显了道德主体性,表现出独特的主体状态、主 体认知、主体修养、主体取向和主体精神等特点,为现代道德建设提供了诸多积极的启示。 关键词:道家;道德主体性;现代道德建设;启示 中图分类号:B82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5833(2005)0620089206 作者简介:肖 祥,桂林工学院社科部副教授 (广西桂林 541004) 勿庸置疑,人是道德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道德活动的内在依据,“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①。所谓道德主体性,就是指人在一定的道德情境中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的自主性、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人们不明白为什么要行善和守德,道德规范和条文仅仅成了一种道德命令和约束,人们的道德行为仅仅出于“应该”而不是“自觉自愿”,———现实中道德主体性严重丧失,造成了道德主体的身心分离,道德成为一种“冷冰冰”的外在约束。梁漱溟先生曾经评论说:“……遇到一件事情,只考虑应不应该,不考虑愿意不愿意……就是因为只考虑应不应作,而不考虑愿不愿作,所以社会那么多伪君子,而没有真小人……圣人简直不教你认识到自己的存在……”。②道家以“我命在我不在天”的表达,通过天人相应的体验、率性而行的认知、抱朴守真的取向、德养相长的追求,描述了一种清新独立的道德主体性,对现代道德建设有诸多的积极启示。 一、道家道德主体性的内涵 道教坚信长生可得、方术有效,只要通过自己不懈地修炼和永恒追求,便可达到“长生久视”,延年益寿。道教认为“道大,天大,地大,生大,域中有四大,而生处一”(《老子想尔注》),把“生”视为域中四大之一,因此倡导重己贵生,怀抱超越生命的人生信念,提出了“我命在我不在天”的思想。这一思想鼓舞了道教战胜自然和社会灾害的勇气,也加强了道教追求超自然的坚定信念。《西升经》云:“我命在我,不属天地”;《真气还元铭》曰:“天法象我,我法象天,我命在我,不在于天”;《太平经》也说:“天道自然,人道自己”。 收稿日期:2004212223 ① 肖雪慧:《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原动力》,《光明日报》1986年2月3日,第3版。 ②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第321页。

论中国梦与当代青年的责任和担当精编版

论中国梦与当代青年的责任和担当 中国梦是复兴之梦、发展之梦,也是和谐之梦、和平之梦。坚持和平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一个和平发展的中国,终将完成民族复兴伟业,也终将成为世界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保障。 可是要实现中国梦绝不能只是在口头上说说,而是需要我们一起努力,来实现它,而这实现的群体当中,当代青年是一股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梁启超曾言:“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先生是值得尊敬的,不仅仅他在青年时期就有志于为国家富强而努力,而且坚持到底,还把自己的子女们全部培养成才。他是我们的榜样,不过我更多的是在想我们当代青年应该为了这个国家该去些什么?我们是有我们的责任的,所以我们需要担负起我们的使命来。 习总书记也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为我们指明方向,因为这方向同样是我们这些普普通通人的梦想,中国梦是人民的梦,是国家富强的梦,我们当代青年究竟该如何做,这是我们最应该知道的任务,因为有梦还要有路。道路决定命运。 如何实现中国梦,怎样实现中国梦,需要有一个具体的、确切的、具有指导性的途径去操作。既然实干才能兴邦,没有梦想的民族是可悲的,对美好梦想没有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追求的民族同样没有前途。那么就要有梦有路有坚持,只有将梦想变为现实才叫梦想,否则的话只是空想。 对于青年学生来说,中国梦是成才之梦、报国之梦、创新之梦、世界之梦。我们青年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成才,为祖国的发展贡献力量,产生新思想,创造新事物,在二十一世纪,我们中华民族要成为世界民族之林的翘楚,责任与担当是我们青年应该考虑的。 成才之梦。对于青年学生来说,中国梦首先应该是成才之梦。无论我们是在校的大学生,抑或是在祖国各地奉献青春的人来说,我们应该成才,在校的我们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身体素质,培养自己的探索精神,求知精神。在把自己学习任务完成好的同时,多去社会上走走,了解我们的国家,我觉得我们在闲暇的时候,旅游的时候不仅仅是去玩的,而是怀着一颗心,去感受周边事物,要将所学致力于所需,因为学以致用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而社会就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地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报国之梦。对于青年学生来说,中国梦更是报国之梦。我们所学到的一切理应将致力国家的富强。就像《明朝那些事儿》说到张居正看到那些路边饿死的冻死的百姓时,想想自己锦衣玉食,还有那些顿顿大鱼大肉的达官贵人们,就将我将尽我所能为天下百姓谋取福祉。他做到了,他成功地做到将明朝再次引导向繁荣富强。我们也是一样的,为了国家,要成才,待到成才为国家。 创新之梦。只有创新,才可以使我们更快地走在世界的前列,创新的氛围很广,我们无论是发明创造,还是抒写自己的独特见解,新思想,新发明都将促进民族的富强,团结互助,勇于拼搏,在这中华大地可以有每一个人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新的东西才会生机勃勃,震撼人心。 从历史的纵轴上看,中国梦就是青年渴望的强国梦。心怀梦想,脚踏实地,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坚持不懈地发挥我们青年的聪明才智,勇敢地面对社会上的种种问题,

译者主体性的体现

译者主体性的体现 ——《关雎》英译本的比较 摘要:《关雎》是《诗经》三百篇中为人熟知的诗篇,几乎人人能够出口诵读。本文主要从译者主体性出发,对《关雎》几个不同的英译本进行分析研究,指出文学翻译中译者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在译文的内容和风格两个方面的体现。 关键字:《关雎》;译者主体性;内容;风格 Abstract: Guanju is known to everyone in the Book of Songs, which is composed of more than three hundred poems. And almost everyone can read it without other people’s help. 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several different translated versions of Guanju in the terms of translator’s subjectivity, which reflects in the following two points: contents and style. Key words: Guanju; translator’s subjectivity; contents; style 引言 译者在翻译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还是是连接两个国家、两种不同文化的友谊使者,然而长期以来,译者经常处于边缘地带,依附于原文作者;译者的翻译活动被视为是再生产,译文被看作是原文的附属品。因此,学者们开始重新考虑翻译这一问题,认为一切译文绝不仅仅是对原文简单的模仿,复制,而是一种再创造,是充分发挥译者主体性这一主要因素。 一.译者主体性 翻译过程中最积极、最主动的因素就是译者主体性。那么我们在探讨译者主体性之前,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翻译的主体:有些研究者认为译者是翻译的主体;有些却认为译者和读者才是,还有人认为译者、读者和作者都是翻译的主体。从

文学创作的主体、主体性及其他

文学创作的主体、主体性及其他 一、主体性:人、作家作为主体的前提条件 在人类活动中人是主体,在文学创作中作家是主体。这种说法并没什么不对。但是,有人把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主体是人”这一命题变成了:“人从来和永远是主体”,断然认为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体,并以此否定人作为客体存在的可能,这就颇令人费解了。 人成为主体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并不仅仅像人们一般所表述的那样:只要人作为活动的施动者和承担者,人就是主体。不错,人作为主体,必然处于与特定客体的特定关系之中,并成为活动的承担者和对客体的施动者,这是起码的要求。但是,奴隶在劳动中虽然作为活动的承担者和对客体的施动者,然而,他们是在一种强制性压服之下,戴着脚镣去承担活动的,他们显然不是主体。我以为,人是否作为主体存在,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是否具有主体性。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存在的根本条件和前提。 主体性和主体是两个有联系而又不相同的概念。主体性指的是人作为主体的本质属性,而主体指的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一些文章往往把两个概念等同混用)。那么,主体性的内涵是什么?有的学者把主体性解释为主观性,这是欠妥的。主体性和主观性虽然在英文中同出“Subjectivity”一词,但从认识论的角度说,主体性不同于主观性,后者一般指主体看待和处理问题的一种态度,往往是在认识与对象实际不相符合的意义上使用的,而不是作为人的某种本质属性的规定,所以不能把主体性解释为主观性。主体性也不能笼统地按照德国古典哲学的观点去理解,简单地归结为独立自主、自我决定、自由自决、自我、自我意识或个人特殊性、个体价值等,因为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主体性已被抽象化。对主体性的内涵作出科学论述的是马克思。他谈到在一般劳动中“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文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1]显然,“支配”客体的属性正是人作为主体的本质属性,因而也就是主体性的本质内涵之一。人对自然的支配正是人成为主体的开端,支配自然的属性也就是人的主体性的最基本的本质内涵。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思想看,“支配”客体不仅仅指支配自然客体,还包括支配社会客体和自我。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作为主体的人,就是“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

人的道德主体性与主体道德教育

人的道德主体性与主体道德教育 1.道德的主体性 道德与法律、伦理不同。道德是伦理的个人化,伦理是道德的社会化。美国著名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WilliamkFrankena)指出,“从道德上讲,任何道德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 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好 的生活,但不是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存有”3(p.247)。相反,道德是 为人而存有的。道德是人的道德,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没有主体的参与,就不是道德,即便有了主体,但如果主体不敬仰和服膺道德,也同样 没有道德。 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为人的需要而产生。道德对个人来说,它就是人 自身的创造物。人类发生史的考察表明,道德最初并不是一部分人发明 出来控制另一部分人的工具。道德产生于人们共同的特殊的人类需要 并满足这种特殊的需要——即调节和确定人们之间各种关系的需要以 及个人自我确证、自我肯定和自我发展的需要。道德包含着人的追求 活动,而且道德规范本身也是反映和体现人的发展需要和意向的东西。 人创造了道德并不但仅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为了确证、肯定和发展自己。道德有约束性,但道德对于人不但仅是约束,而更重要的是激励。 道德不是社会对付个人的工具,而是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造成一种特殊的 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压制人的,相反,它保证个人获得肯定和发展自身的 条件。所以,道德在本质上是一个高度自主的人的领域。 2.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主体性 人是道德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一切道德活动的内在依据,人的主体性 在道德活动中的展开和具体化,构成人作为道德主体的主体性。这包括: (1)为“我”性。道德活动不同于物质生产中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活 动反映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改造,道德反映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协调关系, 源于主体间的交往。利益是人们交往的根本动因,马克思说,“准确理

略论价值观念更新的主体性与客体性(1).

略论价值观念更新的主体性与客体性(1) 价值观念的更新,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普遍关注的重问题。价值观念作为主体 对客体的偏好与需以及客体对主体的效益与满足关系的哲学范畴,其更新的过 程既是最深刻的革命性变革,也是主体性和客体性在实践基础上的辨证统一。 在勇于实践的同时,努力提高人的主体性,克服客体性即社会制约性,加大条 件系统的供给力度,既是当前价值观念更新的主任务,也是加快人们价值观念 更新步伐的基本途径。 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以及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 展,人的价值观念的更新问题,越来越成为困扰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 问题。所谓体制问题、机制问题、社会活力问题、投资环境问题、发展问题的 核心是价值观念问题。因此,在实践确证社会转型与价值观念更新的客观必然 性、合目的性和历史进步性的前提下,深刻揭示价值观念更新的主体性和客体 性及其关系,对于加快人们价值观念更新步伐,降低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成 本,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现代化发展,无疑具有极其重的理论和实践意 义。 一 价值观念更新的主体性是人类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主体性因素。它具体表 现为价值观念的主体性、价值实践的主体性和价值认识的主体性。价值观念的 主体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价值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主体性问题。无论是价值 关系的产生和变化,还是实践过程中的价值认识、价值评价、价值判断、价值 选择、价值取向,无不是价值主体按照自身需的内在的价值尺度、价值标准整 合各种价值关系的产物。 价值观念更新的主体性根源于价值的主体性。价值作为客体对主体的意 义,不仅具有客体性而且具有主体性。就其主体性而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一是它的社会性。社会性是人为人的本质属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人 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 和。”二是它的主观性。价值的主观性,首先是价值主体的自我意识。价值主 体总是按照自己特定的价值需、价值心理、价值意识和价值观念来选择和创造 价值的;其次是指主体具有价值认识的能力。主体不仅能意识到自己的主观 需,而且能够认识客体满足自己需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并遵循趋利避害的最优 化原则;再次是它的保守性和随即性。一种价值观念一旦趋于稳定或被模式化 便具有一定的保守性。但由于需的随即性、可变性,因而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三是它的主导性。 在现实的价值关系中,价值主体总是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这是毫无疑问 的。价值的主导性表现为价值主体在价值关系及其建构中的自主性、对客体功 能的选择性、改造性、对自身行为的控制性和对客体价值的消费性。四是它的 能动性。包括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性即表现为主体对自身需的自我 认识和自我行为的自我省悟。把需自觉地转化为一种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主 体能动性的重表现。主动性即表现为主体积极地变革客体使之满足自己的需。

浅谈中国梦与个人梦之间的关系

浅谈中国梦与个人梦之间的关系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传奇,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属于自己民族的梦,而每一个人也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中国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是人民幸福之梦;中国梦是国家富强之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个人的梦和国家的梦,民族的梦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 翻开中国的历史,我们无一不对古老的中华民族感到骄傲。在古代,我们拥有着世界最多人口,拥有世界最先进的科技,更有着辉煌灿烂的文明。中国的火药和指南针传到欧洲,开启了人类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世界,加快了人类的文明化步伐。那时的我们很自信,因为我们走在了世界的最前沿。 可是在近代,中华民族遭到了来自西方列强的侵扰,中华民族矛盾愈演愈烈。当鸦片战争击破"天朝上国"迷梦,当西方文明剧烈冲击“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心理,当中华儿女面临“千年未有之变局”,面对“面对千年未有之强敌”中华儿女就有了一梦想,一个民族复兴的梦想。正是因为这梦想,我们经历坎坷依然前行,正是因为这梦想,我们历经沧桑信心不改。 从鸦片战争到现在21世纪的中国,无数中华儿女为了这个梦想而奋斗,为了这个梦想奉献终生。是中国共产党真正

把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带上实现“中国梦”的人间正道的。在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革命中,中国共产党从蹒跚学步的幼年迅速成长起来,经历过一次又一次血与火的考验。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中国梦”牺牲了数百万优秀党员,中华民族牺牲了上千万英雄儿女,英烈们的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无数中华儿女执着于这个梦170多年,然而,在这百余年间的中国人不敢有梦。 1949年10月,从此在这东方屹立着一个新中国。经过数十年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的决定让中华大地再次焕发了活力,终于使中华民族踏上了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生活的改变让我们拥有了做梦和实现梦想的勇气。 而今,在实现这个梦想新的历程上,习近平总书记重新全面阐述了“中国梦”这一概念,他用简简单单的三句话将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结合起来,展现于几代人为民族复兴奋斗的艰辛历程。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一时代解读,既饱含着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悉,又彰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宏伟愿景,为党带领人民开创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

论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与制约

论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与制约 【摘要】译者是翻译活动的主体,译者主体性贯穿于翻译过程始终。但在译者主体性不能无限度地发挥,它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译者只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限制因素,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出优秀的文学译作。 【关键词】译者主体性;发挥;制约;异化;归化 1译者主体性理论的确立 在传统译论中,作者中心论和原著中心论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如“译者, 舌人也”,“译者是职业媒婆”,“译者是文化搬运工”等。这体现了作为主体的译者在翻译中一直处于边缘地位。20 世纪70 年代以来, 西方翻译界提出了翻译的“文化转向”问题,尤以苏珊·巴斯内特( Susan Bassinet ) 的《翻译、历史与文化》( Translation , History and Culture) 为代表。之后,翻译研究从单纯的语言学角度进入到语境、历史、文化的宏观大环境中。查明建和田雨把译者主体性界定为“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1] 2译者主体性的发挥 2.1选材过程中主体性的发挥 译者主体性首先体现在译者选材的主体性上。选材是创作的第一步。译者选材时必须既了解自己又了解作品,不善说理的人不必译理论书,不会作诗的人千万不要译诗。分析“五四”时期的文学翻译,很容易就可以看到译者选材的主体性:郭沫若之钟情于雪莱,徐志摩迷恋于拜伦,闻一多醉心于勃郎宁的十四行诗,梁实秋则竭尽心机把莎士比亚推荐给中国读者(陈福康,2000:285)[2]。 2.2翻译创作过程中主体性的发挥 根据现代阐释学的观点, 文本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一个文本完成之后, 其意义取决于读者对它的理解。这与传统翻译研究中追求作者原意的思想大相径庭。译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将作品内容传达给读者, 原作者的原意根本无处可寻, 那么译者努力忠实的便是作品本身, 而并不是原作者。这就说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有很大的再创作空间, 会有意无意地受自己的审美情趣、生活经验、文化修养甚至政治态度等影响。翻译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译者首先要理解原作, 也就是解读原文。理解的过程也就是译者同文本进行对话, 调动自己的情感、意志、审美、想象力和期待视野等能力, 以达到与原作者视界的融合; 体会原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当时的情景, 达到身临其境的过程。但是, 由于所处的时代、民族风俗、历史文化、甚至个人观点的不同, 译者的视界不可能与原作者的视界完全融合,对原作的理解也就有偏颇之处。以下是我国翻译界几位名家对莎士比亚戏剧中《王子复仇记》中哈姆雷特的一句著名台词的不同翻译。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1)活下去还是不活, 这是问题(卞之琳译))。 (2)生或死, 这就是问题所在(王佐良译)。 (3)死还是不死, 这是个问题(许渊冲译))。 王佐良先生的译文, 口吻颇具哲学家的思考,卞之琳的翻译侧重于活, 许渊冲则侧重于死。于是有“一千个人翻译《哈姆雷特》,就会出现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说法。

论马克思对西方主体性思想的扬弃(一)

论马克思对西方主体性思想的扬弃(一) 摘要:人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人的主体性的澄明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哲学家赋予它不同的内涵。马克思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来理解主体和人的主体性,科学地揭示和说明了人的主体性,实现了主体性理论的根本变革。关键词:主体;主体性;实践 Abstract:Humanisaprocesswithhistoricaldevelopment,andtheclarityofitssubjectivityisalsoahistoric alprocess.Indifferenthistoricalcircumstances,philosophersendoweditwithdifferentconnotations.O nthebasisofpredecessor'sachievements,Marxappliedhistoricalmaterialismtounderstandsubjectan 古希腊以来,人们对于主体性问题的理解和思考从来没有终止过。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问题,人本身成了人们探索和研究的对象。人开始关注自身的需要、使命、本性、能力等,关注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及其行为后果的预见,关注对自然和社会的把握,这一系列关注都是以对人的主体性的充分的认识和发挥为基础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这过程中也暴露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赋予了主体和人的主体性以生成性的内涵,科学地揭示了主体性的本质,实现了主体与主体性思想的根本变革。 一、对马克思之前西方主体性理论的历史考察 (一)古希腊哲学中以本体论为基础的实体主体论 从哲学上说,主体和客体是对人与世界本质关系的普遍概括。一般都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在这种观念下人似乎天然就是主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将主体、主体性与人联系起来则是近代哲学的事。在西方的古代哲学中,人与主体是相分离的,无所 谓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 在古希腊哲学中,第一个使用“主体”这一范畴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主体并不是一个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而是一种同属性相对应的东西。亚里士多德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理解主体的,他认为主体是一个贯穿在事物和变化之中的对事物起着支撑作用的不变的“存在者”,是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和本体。所以,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实体、主体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甚至可以互相替代。因此,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不仅人是一个“主体”,一只小狗、一块石头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也可以成为一个“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古希腊并无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概念,也没有突出人的创造性的主体性思想。 古希腊哲学大体上只是处于人类思想发展的幼年时期,这时的哲学思维还未将人类的主体与客体、对象与自我加以区分,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之中。古希腊哲学家们对“人是什么”以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哲学探讨,也只是局限于从本体论的角度对世界本原作不懈的追问。当处在追求终极根源本体论思维方式之中时,主体作为一个表达 中心的概念,必然不涉及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是造成主体与人相分离的理论原因。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以认识论为基础的认知主体论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人在对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人逐渐成为了世界的主体,主体概念开始同人统一起来,人也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但是近代哲学将人的主体性归于理性,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成为主体,人只有作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发展科学,获得自身的幸福。于是近代哲学就发生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将对主体性的 理解囿于认识论范畴。 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开创了认知主体哲学的先河,开创了对主体、主体性的研究。在这一命题中,“我思”是思想的第一原则,它具有不容置疑的可靠性。因为在笛卡儿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怀疑的,唯独“我思”是不能怀疑的,它是其他一切确实可靠的知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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