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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国土调查办发〔2011〕4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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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渝国土调查办发〔2011〕4号

重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召开二次调查片区验收会的通知

各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市调查办将于10月中旬至12月底对全市各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验收。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成果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及城镇成果两大部分,具体为:数据库成果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数据库技术验收以信息中心提交的数据质量建设报告为依据);二次调查成

果是否完整;图件成果的图幅整饰是否完整、规范,图面是否清晰易读、美观;文字报告是否翔实,汇总数据分析是否恰当等。各区县调查办需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做好各项验收资料准备工作(具体见附表1、2),并填写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成果汇交目录(具体见附表3)。

二、验收方式和程序

验收采取专家评分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一)市调查办主持会议,介绍验收基本流程、验收组成员名单。

(二)区县以PPT演示的方式作二次调查工作汇报,包括自然、经济和社会概况;二次调查组织实施情况;技术路线、方法和工艺流程;二次调查数据结果及与变更调查数据对比分析;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每个区县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三)验收组现场问询,查阅外业调查成果、文字报告、图件成果,内部讨论评议。

(四)验收组宣读验收结果。

三、验收时间和地点

片区会会期一般为2-3天,时间定于10月中旬至12月底,其具体日期、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主城区:渝中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南岸区、江北

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

渝东南片区: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丰都县、梁平县

渝东北片区:万州区、城口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

渝西片区:潼南县、合川区、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永川区、双桥区、璧山县

渝中片区:江津区、綦江县、万盛区、南川区、长寿区、垫江县、涪陵区

附表:1、区(县)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完整性检查表;

2、区(县)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完整性检查表;

3、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成果汇交

目录。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表1:

区(县)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完整性检查表

备注:1、片区验收会上,市局将以光盘形式向各区县下发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最终数据库和外业预检报告;

2、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电子版需覆盖全域;

3、调查原图的图幅号应与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纸质出图图幅号相对应。

附表2:

区(县)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完整性检查表

附表3:

区(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成果汇交目录

备注:如有其他重要外业调查成果资料,可自行续行。

成果保存单位:(请填写至科室)

地址:(请填写至具体街道)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各区县应做好本区县相关二调成果的及时汇交归档工作,该表格需在片区验收会上提交)

主题词:土地调查验收通知

重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9月20日印发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启用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2〕76号)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启用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12〕76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区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为贯彻执行2011年5月修订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列》,市国土房管局对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制作了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了做好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7月1日起,全市启用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仍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封面颜色与原预售许可证一致,内容有调整(见附件)。原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操作规程(修订)》(渝国土房管发[2012]75号)的要求,及时申请换发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主城区范围内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局统一印制,主城区范围外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当地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机关按照新版样式自行印制,已实行房地产交易计算机管 — 1 —

理的地区,副本不再印制交易情况内页附表。 三、主城区范围内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套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章,核发时加盖“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预售登记专用章,主城区范围外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套印当地审批机关印章,核发时加盖当地审批机关商品房预售登记专用章。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本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执有,副本交由登记机关留存。 五、使用中的有关问题可即时向市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样式。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 2 —

— 3 — 附:

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及国土资源规划编制

郴州市国土资源业务培训——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及国土资 源规划编制 第一部分建设用地预审管理 第一章建设用地预审概论 一、概念 1、建设用地预审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并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告知的行为或者过程。 通俗地说:就是解决一个建设项目是否可以使用土地、可以使用多少土地、使用什么土地、可以使用什么地方土地、以什么方式使用(供应)土地等问题,并告知如何组织土地征收,如何组织用地资料准备报批用地的过程。 2、建设用地预审关键词:现场、资料、审查、决定、告知。 3、建设用地涉及的主要业务领域: (1)法律法规;(2)国土资源部规章;(3)规划;(4)计划;(5)国家产业政策;(6)供地政策;(7)行业用地标准或者投资强度;(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要求;(9)项目选址、布局有关政策要求;(10)掌握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压覆矿产、环保、水土保持等基本要求。 二、建设用地预审时机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要审批建设项目预审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需要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前进行。 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就是通常所说的项目立项。 国土资源部门有关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是项目通过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必需要件。 三、建设用地预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四、建设用地预审可能项目用地产生的直接影响 1、通过预审。 2、调整选址。 3、调整用地面积。 4、不通过预审。 5、其他影响。 五、有关名词 新增建设用地:指项目总用地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之和。或者是指项目总用地中除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用地之和。 圈内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和独立工矿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用地。 圈外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和独立工矿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用地。 圈内用地项目: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和独立工矿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用地项目。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2486 号有关区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我局拟定了《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二○○二年七月九日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渝府200279 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基本概念1.1 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分区域、分用途测算出的平均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也是土地估价及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土地费(税)政策的依据,不是具体收费标准。 1.2 土地级别。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自然和经济属性而划分出的土地等级序列。重庆市城镇土地级别另行分布。宗地级别不明确时,可参照宗地周围土地级别确定。 1.3 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土地使用者应向政府缴纳的款项。 1.4 土地收益。土地收益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者需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1.5 土地还原率。土地还原率是用以将土地纯收益还原为土地价格的利率(或比率)。制定本次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土地还原率为0.0585。 2.本次调整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适用区域范围: 2.1 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起井口、人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钩鱼咀、道角区域内的土地。 2.2 北部新区范围内的土地。2.3 渝北区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 2.4 巴南区鱼洞街道。 3.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的土地级别按渝国土房管发2002252 号文件颁布的土地级别上调一个级别执行,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仍按渝府发200276 号执行。北碚区的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镇、北温泉镇、童家溪镇按渝国土房管发2002252 号文件颁布的土地级别上调两个级别,其他区域上调一个级别执行。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仍按渝府发200076 号执行。 4.土地用途分类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将土地用途分为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地类型。 4.1 商业用地包括:一般商业、金融保险业、餐饮旅馆业和其他商业建筑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1.1 一般商业包括: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1.2 金融保险用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4.1.3 餐饮旅馆业用地包括: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 4.1.4 其他商业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4.1.5 旅游业、加汽站、经营性墓地、车库、经营性露天停车场等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商业用地执行。 4.2 住宅用地包括:指供居住用的各类房屋用地。 4.3 工业用地包括:一般工业用地、采矿地和仓储用地。 4.3.1 一般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3.2 采矿地指采矿、采石、采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4.3.3 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及期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4 公用设施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工业用地执行。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和瞻仰景观休闲用地。4.4.1 公用基础设施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然、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等用地。4.4.2 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包括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4.5 公共建筑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工业用地执行。公共建筑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慈善用地。4. 5.1 机关团体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经批

国土资源局2020年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局2020年工作计划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大,国土资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是我国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的约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土地、矿产资源相对减少已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另一方面,土地、矿产资源利用粗放和无序的问题普遍存在。根据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2020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清正廉洁、深化各项改革,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为全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为促进我州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2020年,国土资源工作要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要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得到严格控制;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得到严格的保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显著加大,确保占补平衡;通过整顿规范,建立起正

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布局更加趋于合理,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要有明显提高,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用地,要提供有效保障;矿产资源保障和供应能力要有显著增强,要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寻找后备资源。三是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四是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建立以公开便民为原则的现代行政程序,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2020年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要围绕这项目标,开展深入调研,研究新问题,制定新措施,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加大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省厅对我们的支持。科学修编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利用和平衡好全州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计划

渝国土房管发〔2011〕61号-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 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11〕61号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切实保护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市局制定了《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 农村宅基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试行)》(渝办发〔2010〕20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农村住房及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村居民,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其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使用权、使用权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和地上构(附)着物(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处置、利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已用地未转非人员、未转非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被征地农村移民、城中村农村居民按照国家和我市土地征收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处置、利用及其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国土所在区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区县(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机构,做好转户居民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处置、利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市农村土地整治机构通过融资贷款和财政调度、拨付资金等渠道具体筹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外的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周转金。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农村土地整治机构或指定机构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一)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清理、登记、测算、费用发放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外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处置、复垦及利用工作; (三)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约定归还市级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周转资金。 国有土地储备机构具体筹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退出宅基地周转金。 第二章处置 第五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可按下列任一规定处置: (一)保留。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可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继续保留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任何组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二)流转。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可按有关规定流转(含置换等)其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流转价格由农民自行协商,签订流转协议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区县(自治县)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退出。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并自愿整栋退出能复垦产生地票的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的,按照地票价款分配的有关规定执行。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复垦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以复垦验收合格后的实测面积为准。附属设施用地权属不明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不纳入退出范围,不作为地票来源: (一)违法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 (二)按有关规定建新房应拆旧房但已建新未拆旧的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 (三)无房地产权证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试述国土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试述国土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发表时间:2020-04-10T05:11:30.204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2期作者:张涛 [导读] 国土资源的合理规划是保障社会稳定运行基础,为了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由于国土资源的特殊性,一旦资源体系发生破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恢复,因此,国家有关部门需要适当加强国土资源规划力度,并合理解决规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张涛 鄄城县自然自源和规划局山东省鄄城县 274600 摘要:国土资源的合理规划是保障社会稳定运行基础,为了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由于国土资源的特殊性,一旦资源体系发生破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恢复,因此,国家有关部门需要适当加强国土资源规划力度,并合理解决规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关键词:国土资源;规划;可持续发展 1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发展情况 一直以来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都是为此社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的关键力量。在过去的国土资源规划中,通过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让土地的使用效率持续升高,使国内农业种植产业、城市建设领域、经济发展领域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同时还不断的完善了关于国土资源的各方面制度以及法律,为国土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保证。 但在社会发展深化的现今,社会对于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要求也在提高,并在由于土地使用情况的变化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土地资源总量难以满足人们的所有需要,土地市场中的供需关系更加的紧张,国土资源供求之间的矛盾也越发的尖锐。在过去的土地资源开发中,全国各地区的土地资源已被成功开发,这在保证了国土资源开发效率、为社会贡献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也导致后续土地资源被开发殆尽。而一些地区的人们为了能尽可能的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则在土地资源开发当中出现了过度开发的情况,这种过度开发的方式在获得了更多土地资源的同时也对相应地区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得不偿失。 2国土资源规划现状和问题 2.1土地利用率低 首先,我国很多地区国土资源在规划利用方面仍然呈现着传统粗放形式,比如随意扩建工业产业区、农业用地应用技术落后等。可靠数据表明我国各省市土地资源低效利用占比超过40%,这不仅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同时也不利于相关地区科学可持续发展。另外,很多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降低地价,加上后期监管调控力度不够,导致后续土地利用未能达到合理水平。 2.2过度开发浪费严重 部分地区为了实现经济增长,对当地土地资源进行过度开发,特别是有利于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矿产、海洋资源被无节制开发利用,这种情况不但对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而且还减少了可靠的国土资源储备,不利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2.3国土规划不合理 这种情况较多出现在现代城市当中,由于该领域国土规划部门面临着旧城区改造、产业经济发展、自然环境保护以及市民居住舒适度等问题,其在国土资源规划和利用方面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而受制于科学规划意识不足以及传统理念束缚,相关地区国土资源规划出现不合理情况,比如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对农田土地大肆侵占,产业用地过多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绿地资源办理严重降低等。这些不合理的国土规划方式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舒适度,对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城市未来发展。 3国土资源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3.1加强管理,完善法规 在使用传统方法规划国土资源过程中,出现很多违法行为和不合理现象。想要合理规划,确保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需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当前,资源浪费和不合理开发的问题较为严重,制定关于国土资源规划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与此同时,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和执行力度,要严格处理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和不遵守相关规范和制度的行为。 除此之外,可以公开国土资源规划项目和工程,增强其透明度,鼓励人民监督,增强国土资源规划的可靠性和公开性。整顿一些领域的职权管理环境,避免出现违法和违规行为,提高国土资源規划管理队伍的透明度。

渝国土房管发170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渝国土房管发〔2011〕170 号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调整地票价款分配及拨付标准的通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有关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完善地票价款分配的补充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10〕220 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地票价款拨付标准,落实地票价款再次分配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成本 (一)复垦项目工程成本拨付标准:1.5 万元/亩。复垦项目工程成本包括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安全配套费。工程施工费按 1.2 万元/亩拨付,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工程监理费、安全配套费按0.3 万元/亩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实际复垦项目工程成本发生情况与工程施工、规划设计、测绘、监理等单位结算有关费

用。工程成本拨付给区县(自治县)包干使用,实际工程成本低于 1.5 万元/亩的节余部分可转入区县(自治县)、乡镇及村社项目管理成本。 (二)复垦项目管理成本拨付标准:1.1 万元/亩。复垦项目管理成本分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村社实施项目管理成本。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项目管理成本按0.1 万元/亩拨付;区县(自治县)、乡镇及村社项目管理成本按1 万元/亩拨付,主要用于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农村土地整治机构、乡镇、村社等管理支出,具体分配办法由区县(自治县)自行确定。 (三)复垦项目融资成本拨付标准:1.1 万元/亩。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垫资或贷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确定的贷款利率等据实与银行结算复垦项目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拨付给区县(自治县)包干使用,实际融资成本低于 1.1 万元/亩的节余部分可转入区县(自治县)、乡镇及村社项目管理成本。 二、落实地票价款溢价分配政策 (一)复垦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得价款按85:15 比例分配。在渝国土房管发〔2010〕220 号文件确定的农户9.6 万元/亩、农村集体

关于国土资源工作计划集锦8篇

国土资源 关于国土资源工作计划集锦8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土资源工作计划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土资源工作计划篇1 为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方针,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我辖区土地用地依法申请审批程序办理,规划用地手续,促进国土资源所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结合李王镇实际制定7月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计划。 一、要求各村等部门建立相关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村级协管员作用巡查工作信息员的作用。 三、巡查区域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沿线省道两侧范围。 2、级巡查区域为:乡道沿线的村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和乡道两侧的土地。 3、级巡查区域:村庄规划范围内,周边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

布的矿产资源。 四、巡查职责: 1、指导各村协管员的动态,巡查工作。 2、划巡查区域,落实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 3、巡回检查各村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察检查。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5、坚持每周在所辖区内巡查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四次。 6、汇总各村的巡查情况,按时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李王镇动态,巡查月报表等资料。 7、建立工作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台账,每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 国土资源工作计划篇2 一、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模式已不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要求,为此,建设全面覆盖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贯穿上下的电子政务系统,全面、准确、直接掌握支撑国土资源管理的各类信息,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成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需求。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9]2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分局),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市级各土地储备集团公司: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119号)、《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本审计评估的通知》(渝府发〔2008〕122号)、《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9]9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通知》工作,迅速组织学习,全面理解把握《通知》的精神实质、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各环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利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和行业自律。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用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自觉性。 二、加强内外业调查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书与出让行为 (一)摸清拟供应土地周边及空间关系并及时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前,应认真调查该宗土地地表各类管网,空中电网、轨道交通、微波、航空器等空中走廊,地下轨道交通、各类管网、人防设施、地质(震)灾害、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交通进出口方位、水电气接口及容量、各类安全保护距离、周边景观视线通廊,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军事设施,放射性物质、粉尘及噪音污染源,变电站、加(配)油(气)站、油气井口、垃圾处理场、广告牌等设施对宗地的影响程度等基础工作,对土地利用有明显影响的应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时告知。 (二)充分利用地形地籍电子图件反映相关要素。依照渝府发[2008]119号文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各区县(自治县)要在对拟供应的土地熟地化之后,按规划部门发出的规划条件函的附图要求实地放线,并转绘在1/500到1/1000地籍图上、注明拐点座标(地上、地下),用不同的线型关系进一步分清拟供应土地的出让、划拨性质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上、地下空间关系。该图件表达的宗地形状、净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地上、地下空间关系,应与规划条件函附图一致。同时,将两类图件作为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有效的技术文件,并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时告知。若规划条件函的附图与该地籍图有不一致之处,应予特别提示。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将两类图纸电子化。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及公示文书。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渝府发[2008]119号文第四条、第十九条的要求,一要建立土地供应重大事项有关部门会审制度。土地供应方式、供应价格、供应数量等重大事项要由多部门集体会审研究确定。主城规划区内的由区国土分局对土地供应价格予以初审后,按本《通知》第四条规定进行成本审计(评估),再由市国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体会审确定;主城区外的参照执行。二要

国土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XX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并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围绕南部新区的开发建设,倾力而为,全员发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围绕科学发展,保障职能进一步强化 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局上下积极主动,抢抓机遇,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保增长、扩内需”各项政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基础保障。首先是做好土地报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上报农转用18个批次,总面积5916.49亩,其中市本级组卷上报12个批次,总面积5084.3亩,已批准用地3512.9亩,较好地保障了南部新区和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同时,为加强县域经济发展,今年以来,还组卷上报了17批次建设置换用地项目,面积6188.2亩。有效缓解了全市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其次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今年5月份以来,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清查处置城市规划区内闲置土地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已排查出空闲土地45宗,面积831.12亩,根据《××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已依法收回8宗,面积235.11亩,对其余的空闲土地正在依法处置当中。

(二)围绕坚守红线,加强耕地保护 为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5”全国土地日等机会,大力宣传保护耕地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宣传我国的国情和基本国策。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坚守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意识。 (三)围绕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复垦扎实推进 为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补充耕地后备资源,11月5日,我市召开了土地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1万多亩,新增耕地面积8400亩,超额完成了省厅年初下达的6300亩的目标任务。同时,全面启动了7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目前,9个项目除涡阳县公吉寺镇于近期才完成招标开工建设外,其余的8个项目平均已完成了工程量的85以上,其中5个项目年内可申请竣工验收。 (四)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项目4个,共引资5.2亿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8900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XX万元的目标任务。另外,今年以来,我局会同县区国土局成功申报了涡阳县牌坊镇和利辛县旧城镇两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额5551万元,谯城区十九里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正在积极运作中;协助市建投公司以土地资源为担保申请省开发银行和徽商银行贷款3亿元,已到位资金1.1亿元。

国土资源规划和区域开发

2004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 2004年,国土资源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以清理开发区为重点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坚持“有保有压”,保障了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国防等重点急需项目的用地。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到位。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了用地结构的调整。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勘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国土资源大调查取得新成果。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清理和偿还拖欠、截留、挪用的征地补偿费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海洋、测绘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12244.43万公顷,园地1128.78万公顷,林地23504.70万公顷,牧草地26270.6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3.27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72.84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23.3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8.95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0.77%,园地增加1.86%,林地增加0.46%,牧草地减少0.15%,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48%,交通运输用地增加4.10%。 全国耕地净减少80.03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4.51万公顷,灾毁耕地6.33万公顷,生态退耕73.29万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20.47万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4.56万公顷。另外,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查出往年已经建设但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4.77万公顷。 生态退耕的面积中,包括退耕还林69.54万公顷,还草3.72万公顷,还湖0.03万公顷。生态退耕仍是耕地净减少的主要因素。 全年新增建设用地26.78万公顷。其中,新增独立工矿(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12.51万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5.65万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 — 1 —

国土资源局2019年工作计划

国土资源局2019年工作计划 2019-01-04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大,国土资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是我国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的约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一方面,土地、矿产资源相对减少已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另一方面,土地、矿产资源利用粗放和无序的问题普遍存在。 根据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XX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清正廉洁、深化各项改革,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体制、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为全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为促进我州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XX年,国土资源工作要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 要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数量得到严格控制;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得到严

格的保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显著加大,确保占补平衡;通过整顿规范,建立起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布局更加趋于合理,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 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要有明显提高,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用地,要提供有效保障;矿产资源保障和供应能力要有显著增强,要加强资源调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寻找后备资源。 三是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 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四是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 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建立以公开便民为原则的现代行政程序,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XX年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落实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5年青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本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录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 1 - (一)计划目的.............................................................................................. - 1 -(二)计划意义.............................................................................................. - 1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2 - (一)指导思想.............................................................................................. - 2 -(二)基本原则.............................................................................................. - 3 -三、适用范围与计划期限.............................. - 3 - (一)适用范围.............................................................................................. - 3 -(二)计划期限.............................................................................................. - 4 -四、计划指标........................................ - 4 -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 4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 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 5 -五、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 5 - (一)优化空间布局...................................................................................... - 6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 7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 8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 9 -六、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9 - (一)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 9 -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1998]142号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16年第10号――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1998.09.29 【实施日期】1998.09.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 (1998年9月29日国土资发[1998]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系列规定,对于保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顺利实施,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总体进

展较快,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有的片面强调发展经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不严;有的土地利用分区定位落实较差,重点不够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作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管理土地和保护耕地,首先要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对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与建设、实现土地管理目标、确保子孙后代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当前要结合学习、贯彻

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设计方案

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设计方案

目录 1、建设目标 (4) 2、建设原则 (4) (1)高点定位,统筹规划。 (4) (2)整合资源,夯实基础。 (4) (3)统分结合,以统为主。 (4) (4)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4) (5)边建边用,以用促建。 (4) (6)保证安全,开放服务。 (4) 3、建设任务 (4) (1)标准规范建设 (4) (2)核心数据库建设 (5) (3)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管理平台建设 (5) 4、建设基础 (5) (1)数据基础 (5) (2)应用系统基础 (6) (3)网络及硬件基础 (6) 5、总体技术路线 (6) (1)符合“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建设总体框架 (6) (2)系统总体框架设计方面 (7) (3)网络及硬件基础设施方面 (7) (4)数据资源建设方面 (7) (5)在标准研制方面 (8) 6、数据中心架构设计 (8) 7、标准规范建设 (9) (1)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建库规范 (9) (2)数据质量检查规范 (9) (3)制定数据汇交管理办法 (10) (4)数据更新机制及管理办法 (10) (5)数据共享利用与审核管理办法 (10) (6)数据应用与服务技术规范 (10) 8、核心数据库建设 (10) (1)数据资源规划 (10) (2)数据库设计与开发 (10) (3)数据整合内容 (11) (4)数据整合工作技术路线 (12) (5)数据备份与恢复体系 (13) 9、系统功能设计 (13)

(1)数据采集与更新系统 (14) (2)数据库管理系统 (14) (3)国土资源目录服务管理系统 (14) (4)开发数据服务及应用服务组件 (14) (5)“一张图”综合应用服务系统 (15) (6)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系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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