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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缴纳标准2018

党费缴纳标准2018
党费缴纳标准2018

党费缴纳标准2018

党费缴纳标准2018

党费缴纳标准为: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3、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

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doc

2016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 热门推荐 2016党费收缴标准计算方法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 元以下(含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 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 元)者,交纳1%; 5000 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 元)者,交纳1.5%;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

2020党费收缴标准

2020党费收缴标准 20xx党费收缴标准一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3号)和省市相关党费收缴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基数: 1、在岗教职工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津+补贴一+补贴二+浮动-所得税。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岗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0.5%;5000元以上者,交纳1%。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工作要求: 1、及时缴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的具体体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xx年9月份执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把这块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0xx党费收缴标准二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

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都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筒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敷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惠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土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颧,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2019党费收缴标准公式

【导语】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以下是整理的2019党费收缴标准公式,仅供参考!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党员党费收缴标准xx 【导语】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以下是大的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欢迎阅读!党费收缴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拥有73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每年能收多少党费? 南方周末记者并未查询到数字,只能从相关媒体报道中推算。按中组部10年前印发的关于党费管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__、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新规定延续了上述要求。 这就是说,基本上,中组部每年能收到全国所有党费的5%。另外,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__xx年7月16日的报道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组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下拨用于救灾和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3.3929亿元,占同期使用党费总额的54.4%。按照这个比例,从xx年11月到xx年7月,中组部共使用了6.237亿元党费。 应届.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 另外,xx年1月7日《 __》的报道说,中组部决定下拨部分代中央管理的党费6400万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用于xx年春节前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 而 __今年1月28日的报道说,中组部近日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下拨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等8省区的抗灾救灾工作,但并未说明具体数额。 这样从xx年11月到xx年1月,本报记者已查阅到的数字中,中组部共使用了6.877亿元党费,按照中组部收取全国党费总额5%的比例,一般来说,全国收取的党费总额是137.53亿元。 按中组部每年4月收取各地党费的规定,从xx年11月到xx年1月中组部收取了5次各地党费。如假设中组部使用的都是当年收取

2019党费计算公式

2019党费计算公式 一、计算分式 交纳党费基数=工资前四项之和-交通补贴金额-应缴税额-前四项之 和中含有的公积金金额(前四项之和中的8%) 二、应缴税公式 应缴税=〔前四项之和-2000(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税率-速算扣除 数 级数前四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 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 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三、举例说明 (一) 在职职工某党员工资前四项之和为3513,其交纳党费金额计 算方法如下: 3513-2000(个人所得税起征额)=1513(前四项应纳税所得额) 1513(属于2级)×10%(税率%)=151.3 (四舍五入)=151 151-25(速算 扣除数)=126 (应缴税额) 3513×8%=281.04(四舍五入)=281 (前四项之和中含有的公积金金额) 3513-126(应缴税额)-281(前四项之和中含有的公积金金 额)=3106(交纳党费基数)

3106×1%=31.06(四舍五入)=31(交纳党费金额) (二) 离退休职工党员其交纳党费金额计算方法为:在工资总额中扣除相应的补贴后,按相应比例计算交纳党费金额。

党费计算公式

党费计算公式 计算基数及标准: 应缴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 交纳比例:每月税后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税后收入为扣除不列入缴纳党费计算基数后的工资总和。 1、月应发工资总数=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2、扣除部分包括:个人所得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以上均不列入上缴党费月工资基数; 3、上缴党费计算基数=月应发工资总数-扣除部分; 4、月缴党费数=上缴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 一般计算公式: 行政人员上缴党费计算基数=应发工资(职务+级别+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保留地区津贴+取暖补贴+医疗保险6%)-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住房公积金8%-医疗保险8%-大病救助-个人所得税。 事业人员上缴党费计算基数=应发工资(职务+级别+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保留地区津贴+妇女保健津贴+各项津贴补贴+岗位津贴+取暖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住房公积金8%-医疗保险

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救助-个人所得税。 企业人员上缴党费计算基数=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总和

党费收缴标准2020

党费缴纳标准 一、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三、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计算基数的0.5%; 3001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计算基数的1%; 5001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计算基数的1.5%; 10001元以上者,计算基数的2%。 2、类型及基数说明: (1)在职党员: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2)年薪制:实行年薪制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年内一般不变动。兑现年终绩效的当月,按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基数计算。(3)个体经营者: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4)离退休党员:1、对尚未纳入社保发放工资,且工资结构中能区分清楚基本离退休费项目的离退休人员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作为党费缴纳基数;2、对于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工资且工资不好拆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贴补助的离退休人员党员,可按养老金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党费缴纳基数;3、基本的原则是,同类收入的离退休人员党员缴纳党费数额大致相同。

(5)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1元。 (6)学生党员:学生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在职就读硕士、博士按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相应比例缴纳党费。 (7)困难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缴纳0.2元。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4、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四、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五、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2019军人党费收缴标准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0f4065852.html,)/入党申请书 2019军人党费收缴标准 由于军队中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士兵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构成与地方各类人员的收入构成不同,因此,《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军人几种情况如何交纳党费? 待安置的复转军人和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复转军人党员待安置期间,组织关系仍在部队的,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交纳党费;组织关系转到地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在新到单位党组织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并补交待安置期间应交的党费。 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党员,被选聘到党政机关工作,或被企业、事业单位录用后领取工资收入的,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从事个体经营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以个人申报的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役金。这部分人员中的党员在没有择业前,以每月实际领取的退役金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被党政机关干部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停发退役金领取工资的,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被企业、事业单位录用后领取工资但仍然领取退役金的,以领取的工资与退役金之和为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不按月取得收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 部党员,以领取的退役金和个人申报的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之和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020最新中组部党费收缴标准

2020最新中组部党费收缴标准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 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 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 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 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

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方法

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党员 1、参公(含工人党员): 基数=职务(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公积金(2个)-个人所得税(2个)-定数(厅级320,处级260,科级210,科级以下150)2、事业编教研人员: 基数=技术等级工资+津贴+工作补贴+省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地方补贴+驻济补贴-公积金(2个)-所得税(2个) 若基数<=3000 党费=基数*0.5% 若3000<基数<=5000 党费=基数*1% 若5000<基数<=10000 党费=基数*1.5% 若基数>10000 党费=基数*2% 二、离退休党员 1、参公(含工人党员): 基数=基本离退休退职费+增发离退休退职费+离退休补贴2、事业编教研人员: 基数=基本离退休退职费+增发离退休退职费+离退工作补贴+省生活补贴+(原)职务补贴+离退地方补贴+离退驻济补贴+生活补贴 若基数<=5000 党费=基数*0.5%

若基数>5000 党费=基数*1% 三、党费取值 党费算出后的数额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进行收缴。 各党支部应于每月或每年的3、6、9、12月将收到的党费交机关党委。 Dim base as single Dim dues as integer base = Val(a.职务工资) + val(a.级别工资) + val(a.工作性津贴) + Val( a.生活性补贴) - Val( a.公积金1 ) - Val( a.公积金2 ) - Val( a.个人所得税1 ) - Val( a.个人所得税2) if b.行政级别= “科级以下”then base = base-150 elseif b.行政级别= “科级”then base = base-210 elseif b.行政级别= “处级”then base = base-260 elseif b.行政级别= “厅级”then base = base-320

新标准收缴党费计算公式

新标准收缴党费计算公式 (适用2014年至今) 一、在职教职工中的党员 在职教职工中的党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上述三项之和减去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为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比例未变。 (1)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3)基数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之和不超过35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为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0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党员的工资三项之和是: 1660元+666元+3770元=6096元 应纳税所得额=(1660元+666元+3770元)-3500元=2596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个人所得税是: 2596元×10% -105元=154.6元 该党员月党费交纳基数=(1660元+666元+3770元)-29.41元-117.63元-1316.76元-1473元-154.6元=3004.6元 该党员月交纳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比例=3004.6元×1%=30.05 元 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基本离退休+增发离退费 +离退休补贴三项之和,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例如:某退休党员的月党费交纳基数是:196元+2613元+4048.16元= 6857.16元 该退休党员月交纳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比例=6857.16元×0.1%=68.57元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附件1: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仅供机关各党组织参考) 1、党费交纳工资标准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三是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四是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费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应缴税款计算公式 前四项工资总和-2000 =500元以下(含500元)×5%; 或 ={500至2000元(含2000元)}×10%-25元; 或 =2000元以上×15%-125元。 4、机关在职党员应交党费额度的计算办法 以一名副科级实职干部为例说明应交党费额度计算方法: 职务工资:430元;级别工资521元;生活补贴:780元;工作性津贴:520元(调整后)。 应缴纳税款: {(430+521+780+520)-2000} =2251×15%-125元=94.2元

应缴纳党费:前四项工资(税后)×应缴比例 ={(430+521+780+520)-94.2} =2156.8×0.5% =10.8元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上述是县直机关各类在职与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和计算方法。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特别是在工资总额变动以后,要及时将党费收缴标准落实到每个党员,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上缴。对实行年奖金(年津贴)制度的单位,参照去年年奖金(年津贴)发放标准平均到每个月进行计算。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附件1: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仅供机关各党组织参考) 1、党费交纳工资标准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三是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四是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费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 2

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应缴税款计算公式 前四项工资总和-2000 =500元以下(含500元)×5%; 或={500至2000元(含2000元)}×10%-25元; 或=2000元以上×15%-125元。 4、机关在职党员应交党费额度的计算办法 以一名副科级实职干部为例说明应交党费额度计算方法: 职务工资:430元;级别工资521元;生活补贴:780元;工作性津贴:520元(调整后)。 应缴纳税款: {(430+521+780+520)-2000} =2251×15%-125元=94.2元 应缴纳党费:前四项工资(税后)×应缴比例 ={(430+521+780+520)-94.2} 3

党费收缴标准(2020)

党费缴纳最新标准 一、计算办法: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其它情况说明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退休党员党费收缴标准2019年

退休人员党费收缴标准规定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党费收缴标准 通常在校生党费每月0.2元,一年共2.4元;但是如果你已经参加工作则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党费;下面是缴纳党费的国家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党费收缴总则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比例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

党费计算办法(暂行)

党费计算办法(暂行) 一、计算办法 1.关于在职职工。按照“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补贴”三项总额减去三项总额扣税后的余额作为党费交纳的基数。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党费=基数*交纳比例 (2)基数=三项总额-税金 (3)税金=(三项总额-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备注: (1)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三项总额-2000)≤500,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500<(三项总额-2000)≤200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00<(三项总额-2000)≤5000,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2)交纳比例为:基数≤3000元,按照0.5%交纳;3000元<基数≤5000元,按照1%交纳;5000元<基数≤10000元,按照1.5%交纳;基数>10000元,按照2%交纳。 (3)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固定工资部分为600元,因此,其基数可直接按600元计算。 按照上述办法,以教授职称为例计算党费交纳额度为: ①三项总额=1420+1024+950=3394元 ②税金=(3394-2000)*10%-25=114.4元 ③基数=3394-114.4=3279.6元 ④党费=3279.6*1%=32.80元 2.关于学生仍按照0.2元/月收缴。 二、操作方式 鉴于计算任务繁重,本次党费交纳核算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处制定具体政策;由财务处负责制定税金计算政策;由各总支、直属支部进行具体计算并报组织部备案,组织部不统一进行计算。各总支、直属支部从即日起按照新标准开始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数额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并从2008年4月开始补缴。 鉴于工资套该工作没有完成,本次党费收缴工作也是临时性的,本次党费收缴工作办法不正式下文,待工资套改结束后,再另行印发正式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并对前期党费收缴额度进行多退少补。 附件:报组织部备案表 组织部 2008.11.11

2017年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

2017年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公式 [小编提示]更多入党申请书请点击以下链接: 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范文|入党申请书3000字|入党转正申请书|入党自传|入党介绍人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党费工作手册》等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文件,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必须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要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二、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回头看”“回头看”以《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为依据,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党支部要对本支部党员从2008年4月《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 “回头看”的内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2008年4月至2013年12月,重点检查报社机关党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的通知》(机关党发[2008]2号)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 从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重点检查报社机关党委《关于调整报社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通知》(人党[2014]2号)落实情况。 通过检查,各党支部要全面掌握所属党员在上述两个阶段,是否按照机关党委相关规定,做到了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 ■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 ■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 ■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 机关党委将对“回头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回头看”情况,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机关党委。 三、明确交纳党费的有关问题中直机关党费收缴工作情况沟通会对党费收缴政策作了进一步解释和明确,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 (1) 收入是指经常性、比较固定、带有普遍性的; (2) 基数内的项目如发生变化(涨或降),要当月调整党费交纳数额; (3) 机关、事业单位经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第13个月工资不列入计算; (4) 绩效类工资要列入计算基数; (5) 工资中发放的改革性补贴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6) 工资中扣缴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和职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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