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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与“包装”有关的消费税纳税筹划

【老会计经验】与“包装”有关的消费税纳税筹划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与“包装”有关的消费税纳税筹划由于产品和“包装”密切相关,对与“包装”有关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是大多数企业所关注的问题,这对于降低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旨在找出切实可行的筹划方法。

1、“成套消费品包装”的纳税筹划

1.1 与“成套消费品包装”相关的税法规定:

纳税人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或销售数量;如果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则应按最高税率征税。

1.2 对“成套消费品包装”进行筹划分析:

上述规定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尽量做到账目清楚,即分开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在涉及成套消费品销售的问题上,看是否有必要组成成套的消费品,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对于有必要组成成套的消费品的情况,我们可以采用变“先包装后销售”为“先销售后包装”方式,这样往往可以大大降低消费税税负,同时保持增值税税负不变。具体的操作方法可以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将上述产品先分品种和类别销售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包装后对外销售,这样做实际上只是在生产流程上换了一个包装地点,在销售环节将不同品种和类别的产品分别开具发票,在账务处理环节对不同的产品分别核算销售收入。第二,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对有关操作环节要求比较严格,还可以采取分设机构的操作方法,即另外再设立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练习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项选择题 1.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 A单一环节 B 双环节 C 多环节 D 批发环节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A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 应税消费品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A 视同销售纳税 B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C 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D 不纳税 4.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从价定率征收方式下,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是()。 A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B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 C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5.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收取现象,则确定消费税计税依据的公式为()。 A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B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C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D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6.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 移送使用当天 B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C 报关进口的当天 D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7.某化妆品厂将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2009年6月销售成套件5000盒,每盒不含税单价200元(其中化妆品120元,护肤护发品80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款为()元。 A 300000 B 170000 C 248000 D 222000 8.某酒厂以白酒、酒精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等配制成复制酒,该复制酒应按()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A 复制酒 B 酒基所用原料 C 果酒 D 酒精 9.某日化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给一个体户化妆品10箱,收取现金23400元,则日化厂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A 借:库存现金 23 400 贷:库存商品 23 400 B 借:库存现金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 400 C 借:库存现金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D 借:库存现金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 000

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会计核算(增值税、消费税) 一、委托加工——增值税企业委托加工货物,将发出货物的实际成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加工费、运杂费等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及按税法规定计提的运费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加工完毕收回后再由“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转入“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委托加工的认定: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用于销售的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随同应支付的加工费一并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 发出原 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 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 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 收回入库后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5. 对外直接销售时除了作收入实现的 账务处理外, 同时结转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受托单位则是 代扣代缴,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应

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委托方提货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应支付的加工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工费支付的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最终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应缴的消费税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某化妆品厂发出材料委托某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该批产品加工费10000 元,受托方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1579 元,增值税1700 元。该化妆品厂在提货时正确的涉税会计处理为()A. 借:委托加工物资13279 贷:银行存款13279B. 借:委托加工物资1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13279C.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5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 13279D. 借:生产成本13279 贷:银行存款13279 答案: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消费税纳税实务及会计核算

第一章消费税纳税实务及会计核算 一、现行消费税特点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 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3. 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 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5.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二、消费税的主要变化 (一)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1. 对消费税的纳税人定义进行补充。 2. 进一步明确委托加工的纳税环节。 3. 增加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 4. 增加了按季纳税的选择; 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调整了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5. 修订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二)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 修改外汇销售额折算标准。 2. 调整价外费用的定义。 3. 完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 增列了石脑油等五种成品油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新增了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并送财政部备案的规定;统一了销售和有偿转让的定义;同时,细则对条例中委托加工的纳税环节增加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条款,作出具体解释“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1. 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 在我国境内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 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4. 在我国境内销售国务院确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条例中未明确规定有代扣代缴义务人,但是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中实际存在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规定。 具体规定有: 1.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 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收回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包括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3)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或者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只有特定的商品(14类)才征收消费税,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一)基本环节 1生产环节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环节纳税。(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解释;(1)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卷烟要缴纳消费税,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3)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烟丝连续生产“烟丝雪糕”,由于

雪糕不缴纳消费税,烟丝就必须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环节 (1)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解释】:对于由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而非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3)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4)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委托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7)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 【案例】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增值费一般纳税人)加工烟丝,已知,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为100万元(不含税)支付给乙企业

消费税会计核算之账户设置及账务处理详细例解

消费税会计核算之账户设置及账务处理详细例 解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消费税会计核算之账务处理详细例解 实际交纳消费税额的会计处理。下面区别不同情况具体加以说明。 (1)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或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及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方面时,应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发生销货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明天橡胶厂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额为360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 【例】假定上述工厂用汽车轮胎换取某进出口公司的生产设备,应纳税额仍为36000元。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6000

如果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且按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如果公司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公司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方面且需交纳消费税,那么其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大成汽车制造公司用自产乘用车8辆投资于某客运公司,按规定这8辆小车共应交纳消费税额400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0000 【例】某啤酒厂为了扩大产品销路,举办一个啤酒展览会,使用啤酒20吨,共计应纳消费税额4400元。对此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4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4400

消费税会计核算习题及答案培训课件

第二章消费税会计核算 一、单选题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采取免、抵、退办法,有经营出口权的工业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应借记的科目是( )。 A.应交税费 B.主营业务收入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应收款 2.下列各项税金中,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是(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耕地占用税 D.增值税 3. 关于消费税的核算,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在建工程” C.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4. 甲公司以一批应税消费品对A公司投资,产品成本为250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计税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为10%。假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取得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万元。 A.300 B.351 C.381 D.250 5.在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点是( )。 A.委托方交付商品时 B.受托方销售商品时 C.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 D.委托方收到货款时 6.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应按()。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计征 B.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计征 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 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 7.某卷烟厂2009年6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A.70.68 B.46.55 C.47.91 D.45.20 8.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A.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 B.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9.某外贸公司7月从某地板生产企业购进实木地板50箱用于出口,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共计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118.72万元,支付购实木地板的运输费用1.2万元,该批实木地板出口销售时取得金额220.6万元。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5%。外贸公司出口该批实木地板应退的消费税是()。 A.3.6万元 B.4.72万元 C.4.87万元 D.5.07万元 10、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 筹划方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一、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 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 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 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

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它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三、纳税筹划的法律依据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中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中国一直不断地修

最全缴纳税费的账务处理大全

最全缴纳税费的账务处理大全,会计分录这样写! 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这些税种的账务处理方式,你们都了解吗? 1.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银行存款等 贷:税金及附加 3.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本章学习要点及目标 ① 了解消费税的基本概况 ②掌握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各种不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③纳税申报的方法 ④理解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和委托外加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章知识结构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消费税减免 第四节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进出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第六节消费税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二、纳税义务人 三、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和批发环节应税消费品 二、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对于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税法规定,由受托方(个体户除外)代收代缴消费税。 三、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06年3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有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二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节主要内容: 一、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方法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计算应税销售额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包装物的税务处理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②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的,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前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回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③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凡是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④对酒类产品(除黄酒、啤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计算题1】鸿运酒厂2012年8月销售酒精10吨,用去包装桶200个,酒精每公斤销售价格5元。其中有100个包装桶随同5吨酒精作价销售,包装桶不收押金,每个包装桶销售价格为25元;有50个包装桶随同2.5吨酒精销售,但包装桶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收取押金25元;有50个包装桶随同2.5吨酒精作价销售,同时每个包装桶另收10元押金。 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全部价款都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该厂本月应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 (1)包装桶作价销售的:[(5×1 000×5)+(100×25)] ×5%=1 375(元) (2)包装桶收取押金的:(2.5×1 000×5)×5%=625(元) (3)包装物既销售又收押金:[(2.5×1 000 ×5)+(50×25)]×5%=687.5(元) 该月应纳消费税额=1 375 + 625+ 687.5 = 2 687.5(元) 如果包装桶押金逾期未退或1年后未退的,则押金要缴纳消费税额:50×25×5%+50×10×5%=87.5(元)(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二)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课税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计算题2】鸿运酒厂2012年9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 800元。每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计算该厂9月份应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 9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00×220=88 000(元)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计算题3】鸿运酒厂2012年5月份生产的粮食白酒1 000箱,每箱15千克。本月销售600箱,每箱不含税的出厂价为500元。计算该厂5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案例分析】 则该厂5月份应纳消费税额=600×500×20%+600×15×2×0.5=69 000(元)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 析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 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精品】消费税会计核算习题及答案

【关键字】精品 第二章消费税会计核算 一、单选题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采取免、抵、退办法,有经营出口权的工业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应借记的科目是( )。 A.应交税费 B.主营业务收入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应收款 2.下列各项税金中,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是(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耕地占用税 D.增值税 3. 关于消费税的核算,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在建工程” C.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4. 甲公司以一批应税消费品对A公司投资,产品成本为250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计税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为10%。假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取得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万元。 A.300 B.351 C.381 D.250 5.在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点是( )。 A.委托方交付商品时 B.受托方销售商品时 C.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 D.委托方收到货款时 6.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应按()。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计征 B.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计征 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 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 7.某卷烟厂2009年6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8.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A.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 B.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9.某外贸公司7月从某地板生产企业购进实木地板50箱用于出口,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共计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118.72万元,支付购实木地板的运输费用1.2万元,该批实木地板出口销售时取得金额220.6万元。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5%。外贸公司出口该批实木地板应退的消费税是()。 10、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例: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A.卷烟的批发环节 B.金银饰品的生产环节 ?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环节 ? E.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 ?『正确答案』AD ? ? ?【练习·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 E.批发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税目 ?见教材P: ?例: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关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对进口的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B.对用作乙烯原料的国产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C.对用外购货车改装的卫星通讯车征收消费税 ?D.对卡丁车征收消费税 ?E.对手工卷烟征收消费税 ?【答案】ABE ?例:(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A.香水、香水精 ?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C.指甲油、蓝眼油 ?D.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

浅析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2

课程论文 (2014届) 题目我国上市公司利润质量探析 专业辅修会计学 年级2012级 姓名冯进萍 学号12010242956 指导教师袁荣

摘要 消费税作为一个承担了特殊调节功能的税种,其税收负担较重。本文从构成消费税的具体税制要素着眼,提出若干进行消费税收筹划的建议,以求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企业的消费税负担。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以达到减轻税负,规避税收风险,实现企业整体税后收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关键词】:消费税,税收筹划,消费税税收筹划 Abstract Consumption tax as a commitment to the special regulatory function of the types of taxes, their tax burden is heavier. I focus from specific tax elements constitute a consumption tax, made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for consumer tax planning, in order to reduce the consumption tax burden in the reasonable range. Taxpayers within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law, by operating, investing, financial and other economic activities prior planning and arrangements, and take full advantage of the tax law provides preferent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to reduce the tax burden, to avoid the tax risk, enterprise overall after-tax income a series of planning activities to maximize financial goals. 【Key word】:Consumption tax, plan and prepare of tax revenue, Consumption tax of planning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答案

一、单选题 ?1、某酒厂201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马铃薯和高粱生产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万元,货款已收到。则本月应纳消费税()。 ?A、0.86万元B、0.6万元 ?C、0.9万元D、0.96万 ?正确答案:C 解析:1吨=1000公斤×2=2000斤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5÷10000=0.1(万元)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4×20%=0.8(万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0.8+0.1=0.9(万元)?2、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B ?解析:选项A,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选项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不是支付加工费的当天;选项D,因质量原因购买者退回应税消费品的,可退已征消费税,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3、某木制品公司2011年11月销售给甲经销商实木地板(消费税率5%)100箱,销售价为1000元/箱,销售给经销商乙同类实木地板80箱,销售价为1100元/箱;当月,还将30箱同类实木地板发给其原材料供应商以抵偿上月的应付货款。11月份该地板公司应该缴纳消费税额为( )。 ?A、11050元B、12700元 ?C、12667元D、12400元 正确答案:A ?解析:纳税人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1000+80×1100+30×1100) ×5%=11050(元)?4、2012年5月,某白酒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大米,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价款120万元,委托某加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粮食酒精50 吨,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67.02万元,加工企业没有同类酒精的销售价格,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酒精消费税税率5%) ?A、8.98 B、8.94 C、8.9 D、9.02正确答案:D ?解析:税法规定,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按受托方的同类售价计算,没有售价的按组价公式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20×(1-13%)+67.02]÷(1-5%)×5%=9.02(万元)。 ?5、某地板公司生产各种实木地板,2012年3月,领用上月外购的地板继续加工成豪华实木地板,销售给某外贸企业50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0万元;已知上月外购实木地板50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该地板公司应缴消费税( )万元。(消费税税率5%) ?A、5 B、20 C、4.5 D、8 正确答案:D ?解析: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可以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0×5%-300×5%×80%=8(万元)?6、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的规定,不正确的是()。?A、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 ?B、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C、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D、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应做销售处理,发出货物的一方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征增值税、消费税 ?正确答案:D ?解析: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应做销售处理,发出货物的一方,以同类产品最高售价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以同类产品平均售价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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