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业(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分包商进行信用评价,

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详见附表1、2)。

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五章 管控措施

第十七条 坚持会审制度。项目经理部要对分包商的计价资料进行现

场核实,集体会审,逐级审批,并根据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计价拨款,严禁超

拨工程款。

第十八条 坚持定期评价制度。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按照“工程专业

(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工工程项目中标

确定专业(劳务)分包工程内容,拟定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评审

确定合格分包商 依据

合格分包商名录

分包商报价等资

分包商资质登记

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过程监控

对分包商进行评价

依据 分包商履约情况 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合格

格 纳入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禁止使用

程分包商档案。

第十九条坚持实名制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要根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督促分包商完善劳务工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台帐,对劳务用工要逐人拍照或录像,登记身份证,签名留档,统一办理工资支付银行卡。

第二十条坚持农民工工资直发制度。项目经理部要督促分包商做好农民工的考勤工作,以分包商签认上报的出勤表为依据,由项目经理部以打卡的方式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确实存在困难的,也可采用派财务人员监督分包商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精选资料

附表1 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单位:日期:年月日序号分包商名称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安全证书号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金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地址

可修改编辑

中铁五局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承诺书 (本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二期项目的投标。 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八、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投标单位地址:贵阳市八达巷15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手机: 2011年7 月25日

二、投标函 致上海临港书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已研究了为实施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我方愿意以_叁亿壹仟伍佰零玖万玖仟贰佰陆拾柒元整_的总额,按照本投标标书,包括所有这些文件,实施和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同意遵守,在本投标标书有效期内,本投标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附录为标投标标书的一部分。 如果我方的投标标书被接受,我方将提供履约担保,尽早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所述完成全部工程。 除非关直到制定并实施正式协议书,本投标标书及你方书面通知,应构成你我双方间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我方提供人民币 80.00_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收到到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则我方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贵阳市八达巷15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2011 年 7 月 25 日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

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分包商管理制度文件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合理、有效地管理公司工程建设分包商,保障公司外包工程项目的施 工质量、施工周期和施工成本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沈阳有线公司。 1.3本制度由沈阳有线部门制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部门。 1.4本制度自2003年月日起执行。 2相关职责 2.1工程主管负责分包商的筛选、管理、监督、评审。 2.2技术主管负责分包商施工工程的设计和组织验收。 2.3质保主管负责分包商施工过程和完工的质量检测。 2.4财务部负责分包商的结算。 3分包商的筛选和认定 3.1分包商的定义: 3.2分包商的分类:公司分包商分为固定分包商和项目分包商两类。 3.2.1固定分包商是指在一个年度内通过筛选享有公司所认定分包商的资格,获得 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分派的诸如有线电视零散户初装等常规施工工作,按照 公司有关规定完成任务后,依照公司规定的结算价格在一个固定周期进行结 算的分包商。 3.2.2项目分包商是指在一个公司项目中经过招标/议标获得认定资格,承担标的 工程任务施工,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任务并获得合同标示施工费用的分包商。 3.3分包商的筛选 3.3.1分包商的筛选可分为招标/议标方式和公司内部评定方式。 3.3.1.1招标/议标方式是指分包商的筛选通过公司公开的招标/议标程序筛 选,具体规程须遵守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3.3.1.2公司内部评定方式是指分包商的筛选通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依据分

包商项目和年度评审的结果进行选择。 3.3.2固定分包商的筛选可以选择采用招标/议标方式或公司内部评定方式。 3.3.2.1当公司首次认定固定分包商时须采用招标/议标方式筛选。 3.3.2.2当公司的分包施工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发生较大变更时须采用招标 /议标方式筛选。 3.3.2.3当公司一年度需要增加的分包商数量较多时(多于个)须采用招 标/议标方式筛选。 3.3.2.4除以上三种情况外的固定分包商的筛选采用公司内部评定方式。 3.3.3项目分包商的筛选必须采用招标/议标方式。 3.4分包商的认定 3.4.1首次通过筛选的固定分包商需要经过个月的试用后方可正式被认定为公 司本年度的固定分包商。 3.4.2当公司的分包施工标准等相关事项发生较大变更时筛选出的固定分包商需 要经过个月的试用后方可正式被认定为公司本年度的固定分包商。 3.4.3其他条件下的分包商签约后即具备公司分包商资格。 4分包商的施工和日常管理 4.1分包商的联系、监督分包商遵守公司相关规程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主管或其指 派的下属人员负责。 4.2有线电视零散用户的初装任务由客服中心分派;其他任务由工程主管分派。 4.3当分包商承担工程施工任务时,由技术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进行工程施工方 案设计和预算编制(包括施工周期、阶段划分及其标志、物料计划等),并在施 工开始前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和确认。确认后的工程方案由技术主管通知分发工程 主管、设备主管、质保主管、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4.4分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负责按照工程方案和 预算进行工程监理、材料领取等工作。 4.5当分包商施工进行至工程方案中的阶段标志时,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 通知技术主管和质保主管进行阶段性质量检验。当质量检验未获通过时,分包商 须进行整改,直至检验通过。在分包商整改过程中,技术主管应进行技术指导, 必要时进行方案或预算调整。 4.6当分包商施工结束时,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通知技术主管进行工程预 验收。当预验收未获通过时,分包商须进行整改,直至预验收通过。预验收通过 后,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通知质保主管进行工程正式验收。当验收未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 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575056865U 工商注册号:610100200089739组织机构代码:575056865 法定代表人:付文建成立日期:2011-05-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21号4幢一层 营业期限:2011-05-12 至 / 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房屋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0186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

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6.2项目开工前 6.2.1分包商在接到分公司安装部的开工报告后,必须向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安装部提交:施工人员、安装队队长、安全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复印件等。 6.2.2特种作业证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复印件应在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备档。 6.2.3安全培训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应通过(分包商)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及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培训,培训记录应存档,以备查核。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 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 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 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 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全生 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 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建工程…2012?45号 关于下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管理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基础。文明施工水平的高低,体现了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并影响着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因此指定本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1—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主要包括:现场平面布置、场容场貌、料具存放、现场标识、环境卫生、成品保护等。 第二条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管理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基础。文明施工水平的高低,体现了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并影响着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全面落实现场管理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在确保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可控的基础上,兼顾成本节约,鼓励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管理创新,培育、树立、推广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第四条文明施工管理除了硬件设施配置和人的行为管控以外,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所有参建人员文明施工的意识、习惯和素养。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为集团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标准,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结合本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管理需求,在本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提高、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为: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制度、办法。 2.推进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 3.指导、监督、考核分公司和项目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培育、树立、推广集团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第七条分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为本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职责为: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细化本单位管理标准、制度和要求,推进本单位现场管理标准化。 2.对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指导、协调、监控、检查和持续改进。 3.培育、树立、推广本单位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第八条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并牵头落实本工程施工现场文明 —3—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 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保证分包防伍施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达到管理统一,行动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包商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公司总承包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三条禁止分包商将承包的工程再进行转包,分包人将工程分包后,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机构与派驻相应人员,对该分包工程进行组织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对其分包工程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一章分包商的选定 第六条分包商的标准: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与所承担工程施工内容相应的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金情况良好,能提供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4、具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5、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分包业务。 6、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审查要求 1、有关部门颁布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安生生产许可证(如果有) 3、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企业概况及简介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 7、企业的施工能力(技术、设备、人员)和施工业绩 8、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以上资料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等以与原件相符为有效。 第二章评价原则及过程评价考核内容第八条分包商评价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九条分包商过程评价从分包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为止。 第十条公司主要针对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机械设备、队伍管理、调度配合、财务管理、文明施工、诚实廉洁等方面对分包商进行检查。填写《分包商过程评价考核表》(见附表一)。对评价范围内所分包商进行量化评价。 第十一条评价结论分为三级: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70-85分)、优良(85分以上)

(完整word版)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分包工程。 二、分包单位的选定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单位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单位。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单位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处_招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处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4304001501711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邓卓力成立日期:2002-09-09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状态:注销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龙家坪45号 营业期限:2002-09-09 至 / 营业范围:从事所属公司委托的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业务。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4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3 企业招标行业分布(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4 投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5 中标企业前五名(近一年)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四、风险信息 4.1 经营异常()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2 股权出资()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3 动产抵押()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4 税务信息() 截止2019年9月19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4.5 行政处罚()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 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 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分包商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分包商的监督管理,提升集团公司的整体品牌效应,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分包商是指经集团采购中心审查,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具备完成集团系统某项特定分包工程能力并签订分包合同的法人。 第三条分包商名录库资料在集团内网公开,仅提供集团及其所属直属单位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是集团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制订集团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评审直管项目新进分包商,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根据评审和分级结果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收集备案直属单位上报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四)及时、准确地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对禁止进入集团的分包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做好相关证

据保存工作,并在集团内网公示; (六)对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分包商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本单位合格分包商申请资料,并组织内部评定,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建立本单位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协助集团采购中心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抽查并更新; (四)及时、准确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合格分包商名录及其有关资料; (五)及时、如实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禁止进入本单位领域分包市场的黑名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 (六)对本单位的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机制 第六条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程序如下: (一)根据分包商信息,整理分包商申请资料,考察评审新进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考察评审表,将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库内; (二)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填写分包商年度评级打分表,将不合格分包商列入D类黑名单; (三)整理所有表格和资料建立分包商资信评估报告,作为合格分包商名录备案资料录入分包商名录库; (四)在集团内网公开分包商名录库信息。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20200515202405)

施工总承包对各分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 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 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 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 8.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 9.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五、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1.任何一家外网单位施工前都必须报施工计划于总包项目部,否则不得开工,若强行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2. 所有管线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完不成总包所管

建筑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 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 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 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 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 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 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

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 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 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 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 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 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 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 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