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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检验科)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检验科)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检验科)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a)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b)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c)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经现场处理后,当事人应填写《职业暴露调查登记表》(若当事人不能填写可由他人代填),并在院感科登记备案,院感科应对遭受感染员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实填写处理记录,包括病人的资料,应根据感染的具体情况,制定医学观察的期限,将员工遭受感染的经过、现场紧急处理、预防性治疗、跟踪观察等信息进行收集并记录。

3、如果患者为乙肝、丙肝、梅毒、HIV阳性患者,或无乙肝、丙肝、梅毒、HIV检测结果,预防保健科应当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开具乙肝、丙肝、梅毒、HIV检查单。

4、如患者无乙肝、丙肝、梅毒、HIV检测结果,患者主管医师应当立即给患者进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5、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注意保密。预防保健科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市疾控中心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调查与治疗指导。

二、乙肝暴露后治疗建议:

1、医务人员未接种乙肝疫苗:

1.1 暴露源不明,在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同时接种乙肝疫苗。

1.2 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并观察乙肝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1.3 暴露源HbsAg(-),则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2、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近一年内抗-HBs≥10mlu/ml,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3、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检查无抗-HBs反应,或在一年以前抗-HBs≥10mlu/ml: 3.1 暴露源不明时,检查医务人员抗-HBs,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1 若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医务人员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2 暴露源HbsAg(-),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 答:实验室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措施 1、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的针头或玻璃刺伤皮肤时,立即在伤口周围轻轻挤压,挤出伤口附近的血液,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 4、被含有各种传染病标本污染工作服、衣物时,立即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5、判断暴露源性质,对特殊职业暴露特殊理: 1)、被乙肝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乙肝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寻求传染病专家指导意见→按传染病专家组意见注射乙肝免疫价球蛋白或注射乙肝疫苗,按0、1、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三个月后抽血复查。 2)、被丙肝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污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丙肝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寻求传染病专家指导意见→按传染病专家组意见执行。 3)、被确诊或可疑艾滋病阳性者职业暴露→局部处理→立即抽血→请我院及防疫站专家评估伤口暴露级别→决定是否用药→若需用药→尽量在1小时内使用→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登记表→报防疫站→4周、8周、12周、6个月查艾滋病抗体。 4)、被带有梅毒阳性病人血液的锐器损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梅毒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感染管理科和我院传染病专家在职业暴露登记表上填写意见→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共用三周,针刺伤当时、一个月、三个月抽血复查。四、发生职业暴露后,感染管理科对以上感染的医务人员资料进行保存和暴露后进行追踪检测。

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

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预防处置与预防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院感染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得诊疗与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得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得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得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得诊疗与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得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得锐器应当直接放状入耐刺、防渗漏得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得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得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得针头、刀片等锐器。 沈北维康医院 院感部

二、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与流动水清洗污染得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得血液,再用肥皂液与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得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得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得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部报告并填写锐器伤登记表,保证在24小时内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得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得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得级别得暴露源得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与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沈北维康医院院感部 医务人员意外职业暴露报告卡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及流程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及流程 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皮肤,生理盐水冲洗黏膜,如有伤口应在伤口旁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②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③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预防保健科和中心主任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④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应当进行预防性用药。 a.如疑为乙肝、丙肝暴露,应在24小时内查乙肝、丙肝抗体。 b.如疑为艾滋病病毒暴露,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反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c.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d.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能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e.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能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f.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乙肝、丙肝等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⑤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及上报医院防保科。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三份。(所在科室、院感科、医务处或护理部) ⑥当事人被暴露后,由本科室开出相应项目检验单,抽取血样标本,经医院感控处主任签字后,送检验科检测,并将检验结果送回院感科存档,以备跟踪评估。

检验科实验室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措施1

实验室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措施 为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工作,降低职业暴露感染各种传染病的风险,保障科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职业暴露,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一、成立检验科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各小组负责人为成员来协调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工作,组织全科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学习,增强预防职业暴露的意识。 二、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 1、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的针头或玻璃刺伤皮肤时,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 4、被含有各种传染病标本污染工作服、衣物时,立即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三、判断暴露源性质,对特殊职业暴露特殊处理 1、被乙肝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

查乙肝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 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感染管理科和我院传染病专家在职业暴露登记表上 填写意见→按传染病专家组意见注射乙肝免疫价球蛋白或注射乙肝疫苗,按0、 1、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三个月后抽血复查。 2、被丙肝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污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丙肝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 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感染管理科和我院传染病专家在职业暴露登记表 上填写意见→按传染病专家组意见执行。 3、确诊或可疑艾滋病阳性者职业暴露→局部处理→立即抽血→请我院及 防疫站专家评估伤口暴露级别→决定是否用药→若需用药→尽量在1小时内使用→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登记表→报防疫站→4 周、8 周、3个月、6个月查艾滋病抗体。 4、被梅毒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污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梅毒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 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感染管理科和我院传染病专家在职业暴露登记表 上填写意见→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共用三周,针刺伤当时、一个月、三个月抽血复查。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感染管理科对以上感染的医务人员资料进行了保存,进行暴露后进行追踪监测。 五华县中医医院 检验科

职业暴露标准处理流程

职业暴露标准处理流程 目的:为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因锐器刺伤等引起感染,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法规,制定本程序。 一、管理组织 1、职业锐器伤的评估 接到医务人员职业锐器伤(暴露)的报告后,由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调查与评估,及时做出是否暴露、暴露级别及预防性用药的决定,HIV/AIDS职业暴露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夜间及节假日期间,根据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先用药后评估。 2、职业暴露预防教育 有关预防制度、措施下发各科室,各科室要经常性组织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 3、指导监督伤口处理,指导监测用药情况。 二、发生职业锐器伤(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感染措施 1、接触血液、体液的操作必须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2、皮肤有破损的,进行接触血液、体液、的操作必须戴双层手套。 3、在血液、体液有可能溅到面部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血液、体液有可能大面积飞溅或身体可能被污染时(如手

术), 加穿防渗隔离衣或围裙。 4、操作时,特别注意防止被锐器刺伤。 注: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 (二)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应从伤口旁端轻轻挤压,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伤口冲洗后,应当用75%的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进行随访和咨询。 (三)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分级 一级暴露:发生以下情形,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黏膜,暴露量小且时间较短。 二级暴露:发生以下情形,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黏膜,暴露量大且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三级暴露:发生以下情形,确定为三级暴露。

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培训课件

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检验科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检验科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二)本预案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各种医疗检验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检验科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梅毒。 (三)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四)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五)设立检验科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感染管理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能: 1.检验科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院长 成员:检验科主任、感染管理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务科主任、 各临床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 2.职能 (1)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 (2)组织科室所有人员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 (3)为科室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4)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5)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6)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职业暴露预防原则及防护措施处理方式及报告程序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预防原则及防护措施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①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②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 ③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④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如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他人的血液、体液或者被其污染过的物品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⑤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⑥、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如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隔离衣、手套、鞋套等。 4、医护人员的分级防护 ⑴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①、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②、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③、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⑵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观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

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粘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⑶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务人员。 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职业暴露现场紧急处理: ①小型事故:任何一种小的损伤,包括皮肤的破损或刺伤等都可能与传染性物质接触,必须用肥皂和水冲洗,如果可能尽量挤出损伤处的血液,使用70%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②皮肤污染部位用水和肥皂冲洗,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例如70%乙醇或皮肤消毒剂(外科用药)。 ③针刺和切割伤:怀疑皮肤有损伤或针刺时,建议尽可能挤压伤口,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然后用大量的水冲洗; ④眼睛溅入液体:眼睛溅入液体,立即用水冲洗。必须迅速。避免揉擦眼睛。连续冲洗至少十分钟。 ⑤衣物污染:尽快脱掉隔离衣以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步扩散。脱掉防护手套。洗手并更换隔离衣及手套;如果个人衣物被污染,应立即将污染处浸入消毒剂。 ⑥重大事故是指严重损伤或暴露,应有主管领导和专家到场并提供指导。 ⑦涉及污染物的重大损伤及泼溅 发生泼溅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易污染物质;如果怀疑有严重事故,应按较严重情况处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疏散人员,防止污染扩散;控制污染,并防止人员再进入;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安全负责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检验科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

检验科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 (一)化学污染 1. 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2. 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3. 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二)针刺伤 1.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2. 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3. 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4. 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5. 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6. 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三)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 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 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 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四)灼伤 1.碱类灼伤: 1.1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碱性物质基本消失为止,再用1%~2%醋酸或3%硼酸溶液进一步冲洗。 1.2 眼睛:被碱灼伤时应先用大量流水冲洗,再选择适当的中和药物如2%~3%硼酸溶液大量冲洗,特别要注意穹窿部要冲洗彻底。 2. 酸类灼伤: 2.1一般酸灼伤 2.1.1皮肤:被一般酸灼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2.2.2 彻底冲洗后可用2~5%的碳酸氢钠溶液、淡石灰水或肥皂水进行中和,切忌未经大量流水彻底冲洗就用碱性药物在皮肤上直接中和,这样会加重皮肤的损伤。 2.2 浓硫酸灼伤 皮肤被浓硫酸沾污时切忌先用水冲洗,以免硫酸水合时强烈放热而加重伤势,应先用干抹布

员工职业暴露损害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措施。备课讲稿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职业暴露防护措处理程序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锐器伤登记表,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的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的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锐器伤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意外职业暴露报告卡 姓名:性别:年龄:科室: 联系电话: 职业:医生护士护理员保洁员检验人员其他人员

JY__检验科职业暴露应急演练及总结

2017年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检验科 职业暴露应急演练方案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全院人员的职业安全,同时加强检验科与医院其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最大限度降低科室人员职业暴露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拟定在2017年10月24日进行医院职业暴露处置应急演练,方案如下: 一、目的 (一)通过演练,使科室人员了解和掌握职业安全要求,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标准预防措施,锐器伤的预防措施,血液、体液暴露防护措施,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处理流程等相关知识。 (二)增强我科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和标准执行的依从性。(三)规范各项操作,纠正导致职业暴露的高危行为,避免或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二、演练前准备 (一)演练方案 检验科负责拟定出《检验科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方案》。 (二)职责分工 指挥:郑权检验科主任 参加部门:检验科、感染科、院感科等。

1、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1)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皮肤,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应在伤口旁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伤口予以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并包扎。 (2)获取暴露源(病人)的病情资料,如暴露源情况不明,设法动员病人给予配合,做相应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或病情资料报送院感科,以备对照评估。 (3)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二份。(所在科室、院感科) (4)当事人被暴露后,院感科联合皮肤科、急诊科评估确认后,由皮肤科或急诊科开出相应项目检验单,抽取血样标本,经医院院感科科长签字后,送检验科检测,并将检验结果送回皮肤科或急诊科诊治后,院感科存档,以备跟踪。 2、检验科 (1)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制定防护措施。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指导被暴露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 (4)收集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基本资料和标本结果,做好登记,便于调查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卫技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医务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胡青山 成员:于学山、闫学平、李辉、吴冬薇、王晶晶、郑玉岭 (一)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三)为科室

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二)、医务科: (1)发生职业接触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防护方案。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院感科接到感染确认报告后,负责情况的上报和治疗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4)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指导被暴露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5)收集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基本资料和标本结果,做好登记,便于调查分析,随访复查。 (6)做好被暴露者的心理辅导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服药等,并负责与上级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得到技术指导。 (7)做好被暴露者的跟踪随访,及时安排定期复查,情况严重者,送上级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8)加强对所有人员的院感知识培训和教育。 (9)督导临床科室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治疗,避免医院感染和职业暴露。 (三)、临床科室: (1)负责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 (2)获取暴露源(病人)的病情资料,如暴露源情况不明,设法动员病人给予配合,做相应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或病情资料报送医院防保科,以备对照评估。 (3)要求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科室、医务科或护理部) (4)当事人被暴露后,由科室开出相应项目检验单,抽取血样标本,经医院院感科主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DOC)

目录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2) 一.意外和事故处理程序 (2)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处理程序 (2) 二.职业暴露的防护及处理措施 (4)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职业暴露的预防 (4) 4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5) 图示1 锐器损伤后处理流程 (8) 图示2 乙肝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9) 图示3 丙肝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10) 图示4 梅毒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11) 图示5 HIV职业暴露处理方法及报告程序 (12) 附表1 天津市儿童医院**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14)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一.意外和事故处理程序 1目的 明确各种病毒检测筛査实验室意外和事故处理程序,对意外和事故能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减少感染的发生,缩小污染范围。 2适用范围 各种病毒检测筛查实验室。 3处理程序 3.1意外和事故 3.1.1意外:指发生了未导致个人伤害偶然发生的危险,但也可能已经发生了伤害。 3.1.2事故:指发生了人身伤害。意外和事故都可被分为小型的和重大的。 3.1.3小型意外:少量潜在传染性物质漏到椅子上,常用于这种情况的有效处理措施是消毒污染处。 3.1.4重大意外:指任何情况下,如果怀疑有严重性的意外,都将被视为重要的,实验室必须被清空、上锁,并且实验室管理者要请教安全专家,听从他们的意见。 3.2发生意外事故时,应针对事故的类型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3.2.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5%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3.2.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5%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3.2.3黏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冲洗污染部位。

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

平凉市中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有可能因锐器伤等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参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修订我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一、职业暴露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某种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被感染的可能。 二、职业暴露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平凉市中医院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李飞鹏(副院长) 副组长:多晓燕(总护士长) 成员:李景荣(医务科副科长) 张惠君(公卫科科长) 黄丽(感染科科长) 巩晓东(检验科科长) 苏江波(药剂科科长) 张小兰(门急诊护士长) 职责:李飞鹏院长:统筹全局工作。

多晓燕:负责检查、落实临床护理科室有关预防职业暴露防护物资的配备情况,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指导工作。 张惠君:负责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及预防性用药治疗工作。 黄丽:负责落实HIV职业暴露后预防治疗及处理工作。 巩晓东:负责落实职业暴露后检测工作。 李景荣:协助参与组织职业暴露后的评估工作,负责职业暴露后续检测跟踪、用药记录及资料建档工作,提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 指导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公卫科 1、负责HIV职业暴露后预防处理技术的指导及日常咨询等工作。 2、负责组织HIV职业暴露危险因素评估,对暴露源做进一步确定,根据《东莞市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中要求对发生职业暴露的暴露源血液样本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定是否需要预防用药、跟踪检测和预防治疗。 3、负责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的个案调查,组织院内专家进行暴露级别及危险性评估,同时在1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按要求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医院感染科 1、负责组织全院有关专业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

检验科职业暴露事件应急预案

检验科职业暴露事件应 急预案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检验科职业暴露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工作,降低职业暴露感染各种传染病的风险,保障科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职业暴露。 二、编制依据 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检验科内的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非预防性接触 四、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 组长:田永丽 副组长:李阳,段弘张建强凌海峰 成员:何斌兰宁王元霞李建雄邓小英董敖渤贾姝洁 段立志刘晶 (二)工作职责 1协调和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工作, 2组织科室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学习,增强预防职业暴露的意识。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 1、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的针头或玻璃刺伤皮肤时,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 %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 4、被含有各种传染病标本污染工作服、衣物时,立即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 30-60 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二)判断暴露源性质,对特殊职业暴露特殊处理: 1、被乙肝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乙肝抗体→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感染管理科和我院传染病专家在职业暴露登记表上填写意见→按传染病专家组意见注射乙肝免疫价球蛋白或注射乙肝疫苗,按0、1、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三个月后抽血复查。

(推荐)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与预防控制措施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与预防控制措施 1、皮肤、粘膜暴露的局部处理 发生皮肤、粘膜暴露和眼睛沾染暴露时,暴露者应立即在现场实施局部处理,其基本方法: (1)手和其他部位皮肤,先用流动水、除菌皂液清洗,采用含有效率碘5000mg/L(0.5%)碘伏擦拭,作用3-5分钟,或用乙醇、然后用水冲洗,也可用氧化水冲洗消毒。 (2)口腔和咽部粘膜,可用有效碘500mg/L碘伏液或1%过氧化氢液含嗽消毒,或反复硼酸溶液等嗽口,以0.5%的碘伏进行局部涂抹。 (3)眼睛部位粘膜的沾染,可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直至冲洗干净。 2、损伤性血源性传播病原体暴露的局部处理 局部损伤后,立即在伤口旁侧端(周围)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被污染血液,禁止进行遮盖伤口的局部垂直挤压,以免污染血液回流进入人体。使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之后,使用0.5%碘伏或75%乙醇溶液、双氧水等进行浸泡或擦拭消毒,并包扎伤口。 3 、损伤性血源性传播病原体暴露的综合处理 (1)对发生损伤性经血源传播病原体的暴发者,在进行现场局部处理后,应根据病原体的种类,尽快采取预防性治疗或进行免疫预防接种。

(2)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损伤性暴露:判断源HBv抗原指标阳性,至少HBsAg为阳性,暴露者应在24h内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1支(400u)。HBV易感者,即未接种过疫苗者和(或)乙肝病毒抗体(抗-HBs)阴性者,接种过疫苗但始终没有产生抗体或抗体效价已下降至很低者,尽快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即暴露后首次10u g,暴露后第1、6个月各注射5ug,并定期进行血淸乙肝标志物检测.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检验科职业暴露事件应急预案

检验科职业暴露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工作,降低职业暴露感染各种传染病的风险,保障科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职业暴露。 二、编制依据 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检验科内的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非预防性接触 四、组织机构 (一)人员构成: 组长:田永丽 副组长:李阳,段弘张建强凌海峰 成员:何斌兰宁王元霞李建雄邓小英董敖渤贾姝洁 段立志刘晶 (二)工作职责 1 协调和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工作, 2 组织科室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学习,增强预防职业暴露的意识。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发生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 1、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和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等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立即用清水、 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含有各种传染病的血液、体液的针头或玻璃刺伤皮肤时,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 4、被含有各种传染病标本污染工作服、衣物时,立即用10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30-60 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二)判断暴露源性质,对特殊职业暴露特殊处理: 1、被乙肝阳性病人的血液、体液锐器刺伤—局部处理—24小时内抽血检查 乙肝抗体一填写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一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和相对科室的主管部门—感染管理科和我院传染病专家在职业暴露登记表上填写意见—按传染病专家组意见注射乙肝免疫价球蛋白或注射乙肝疫苗,按0、1、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三个月后抽血复查。

(完整版)职业暴露相关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传染性疾病,切实落实职业暴露处置措施,降低职业暴露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等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北城医院分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预防被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病原体感染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操作时要求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存充足的光线,

并特别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使损伤处的血液流出,再用肥皂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安尔碘等进行消毒,并用防水敷料覆盖;被损伤的黏膜,应当反复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 (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暴露着(医务人员)应尽快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进行登记备案。 (二)暴露者持科室负责人签字的职业暴露书面证明,尽快报告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三)各医疗区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调查暴露源(病人)与职业暴露者的情况。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害的紧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损害的紧急处理 程序和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 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 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

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处理流程 1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锐器伤登记表,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的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的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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