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2009年1月

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项目建议书 (1)

二、选址意见书 (3)

三、环境影响评价 (5)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6)

五、规划设计方案 (7)

六、建设用地拨地钉桩 (8)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 (9)

八、项目报建备案 (11)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

十、建筑设计方案 (14)

十一、初步设计审核 (15)

十二、年度投资计划 (16)

十三、大配套证明 (17)

十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 (18)

十五、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 (21)

十六、消防设计审核 (22)

十七、人防证明 (23)

十八、地名办手续 (25)

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6)

二十、工程档案登记 (27)

廿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8)

廿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0)

廿三、建筑节能备案 (31)

廿四、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 (32)

廿五、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 (33)

廿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34)

廿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35)

廿八、墙体改革专项基金 (36)

廿九、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37)

三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8)

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立项批复

三、申请受理条件:

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的项目建议书,以及上级批文和有关报告整理成册。

四、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立项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规划土地部门对项目规划初审意见和选址意向;

5.政府投资项目须由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出具对政府资金的承诺;

6.生产性项目所使用技术来源的证明材料;

7.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立项的申请;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立项的请示;

2.主送机关:市发改委、建委、经委;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规模及主要内容;

5.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6.建设地点及工期;

7.项目法人单位;

8.预期经济效益;

9.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

10.所附所申请材料名称;

11.申请人(法人名称及印章);

12.申请报告报送日期。

六、项目建议书必要内容:

1、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其中大中型项目需编制预可研报告,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经过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论证。

2、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建设方案、拟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金条件、建设条件和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5)、建设工期;

(6)、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初步评价。

七、受理程序:交受理窗口或超常规的直接送有关部门。

八、受理工作日:政府拨款的项目报件齐全后等批复;自筹资金的备

案4天、核准20天。

选址意见书申报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天津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选址意见书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属于政府资金的,需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属于非政府资金的,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

3、属于土地整理储备的项目,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或文件。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文本:(A、B、C、D、E类)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属于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他批复文件;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3、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

4、使用自有土地或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对于涉及占用土地的线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提交经审定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6、对于已建成,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两证一书)的项目,提交房屋所有权等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同时交验原件;

7、对于已建成、已办理两证一书的项目,提交两证一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8、对于已出让用地,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9、对于由政府或司法处置的项目,提交处置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0、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环保、文物、水利、防震、防灾、气象等法律、法规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按照有关法规提供相关文件;

11、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12、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材料。

(A)类: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1-4、9-12)

(B)类:使用非自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1-5、9-12)(C)类: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1-3、5、9-12)

(D)类:以招、拍、挂有偿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1、3、10-12)

加二条:项目申请报告;经市政府批准的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或文件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E)类:其他有偿方式供地的。(1、3-4、6-12)加:项目申请报告;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无收费

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程序

一、受理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

表审批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十六条、二十二条

《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四、提交资料: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2、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五、受理程序:

1、受理审核;

2、环保部门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情况做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3、根据环保部门的意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

4、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意见;

5、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6、报市环保局审批。

六、受理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

窗口进件无费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需缴纳费用。按计价格【2002】126号文件标准执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办理程序

一、受理单位:xx市地震局(行政许可中心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

确定

三、有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八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四、申请条件: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拟建下列工程,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1、2、3、4、略;

5、八十米以上的高层建筑;

6、五百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六千个座位以上的大型体育馆,一千二百个座位以上的大型影剧院,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人员活动集中的多层大型公共建筑;……

五、提交的资料:

1、填写《天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申请表》;

2、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六、受理程序:

1、进件受理审核;

2、地震局2个工作日内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等级意见,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按照确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对其工程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报送到窗口;

4、地震局自受理后8日内做出决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文件。

七、收费:进件不收费,委托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津价费字【1999】897号文件标准执行。

规划设计方案的申报程序

规划总平面的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 xx市规划局 {行政许可窗口}

二、事项名称: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用地面积在二万平米以下的项目

五、需提交的资料文本:

1、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规划总平面表);

2、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提交土地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方式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一份;

4、规划总平面(含绿化平面图)2份,电子文件1份;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报程序

前三项同上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

1、2、3、同规划总平面申报资料相同;

4、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和绿化平面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6份,电子文件1份;

5、6、同规划总平申报资料相同。

五、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需要公示的,组织公示;

4、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

六、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建设用地拨地钉桩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天津市勘察院

二、受理条件:具有市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书

三、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局发的建设用地拨地钉桩通知书;

4、核定用地示意图1份。

四、办理程序:

1、向勘察院提供有关资料;

2、承办人员到现场勘察;

3、制定拨地钉桩方案,现场钉地界,出核定用地图,并在1/500地形图上返标准的用地范围。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7天进场实地测量,10-15天完成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操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可简化程序的项目除外);

3、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合格资质的设计、工程咨询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深度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必须经过评估的项目,出据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意见;

5、规划、土地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

6、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7、资本金出资证明,需银行贷款的要有银行承诺贷款证明;

8、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保审批文件;

9、消防及劳动部门的审查意见;

10、属生命线工程项目应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11、有进口设备的,附进口设备清单;

12、招标基本情况表和招标初步方案;

13、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四、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按照项目性质分别采用下列标题: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主送机关:市发改委、建委、经委等;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5、建设地点及工期;

6、项目法人单位;

7、预期经济效益;

8、其他必要说明的内容,文件(上级批文、有关的报告);

9、所附申请材料名称;

10、申请人(法人名称及印章);

11、申请报告报送日期。

五、受理程序:交受理窗口或超常规的直接送有关部门。

六、受理工作日:政府拨款的项目报件齐全后等批复;自筹资金的备

案4天、核准20天。

七、收费名称:无

(可研报告内容要求及增加招标内容略)

项目报建手续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建交中心窗口)

二、事项名称: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

三、申请受理的条件:

(一)、下列建设项目到市建委报建备案: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

3、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

4、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5、坐落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坐落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县的下列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区、县建委报建备案:

1、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含4万平米)以下的住宅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

3、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界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向所在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备案。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2、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或投资计划有一项均可以。

五、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六、无收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天津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

四、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1、选址意见书;涉及农用地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五、需提交的资料文本:(分为A.B.C.D.E.F类)

1、选址意见书;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和核定用地图;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A、类,使用自有建设用地的非有偿供地项目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B、类,使用非自有用地的非有偿供地项目,还需提交:

a.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B.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布置图;

c.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提交土地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C、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除需提交1-5项材料外,不需另外提交材料。

D、新建、续建和已建成但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一书)的现状补办土地出让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E、已建成已办理两证一书的现状补办土地出让和土地出让后设计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原核发的两证一书。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勘察,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做出决定;

4、同意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

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无收费

九、其他:对于拟议招标、拍卖、挂牌有偿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土

地整理部门同时申报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天津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窗口)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第二款、三十四条

四、申请受理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转让的还需签订转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自有存量建设用地仅需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审定通知书及附图;

3、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含建筑效果、总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的需提交模型。

五、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2、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1份;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转让的还需提供土地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4、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

5、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建筑效果图、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对于公建或包含公建的建设项目还需包含夜景效果图和广告效果图),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

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核,做出决定(重要项目报市政府审定);

4、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

七、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无收费

初步设计审核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市建委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初步设计审查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四、申报的范围:

1、大中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含住宅);

2、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钢结构住宅、层数在18层以上(含18层)的高层住宅;

4、初步设计文件深度按《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标准。

五、提交的资料:

1、大中型建设项目申报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函、审查申报表(政府投资类);

2、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及要点;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价报告及批复;

4、工业项目要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各专业设计图纸( 2 份);

6、设计说明书(各专业2 份);

7、项目概算书( 2 份);

8、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应提供法定程序认可的证明材料;

9、工程前期建设依据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

10、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计划。

六、办理流程:

1、进件受理;

2、填写初步设计审查标准格式;

3、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形成会议审查意见;

4、将意见报建委审核;

5、建设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组织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6、批准。

七、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等、和专家评审的时间除外)审图天数:7个工作日

八、收费名称:(审无费用,但专家审查会需费用)

年度投资计划申报操作规程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法改委投资处

二、行政许可事项:年度投资计划申请

三、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项目资本金有关证明文件;

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函;

5、书面专函;

6、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

1、申请非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申请;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人法人名称)关于**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请示;

2、主送机关:市发改委、市建委、经委等

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项目投资概算集资金来源;

5、建设项目地点及工期;

6、项目法人单位;

7、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8、项目当年主要建设内容及新增生产能力;

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五、办理程序:由市发改委投资处等、召开审查会,所有条件具备合

格后给与予批复。

六、办结时限:视具体投资计划落实情况而定。

办理大配套证明手续

一、受理单位: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二、事项名称:住宅和公建项目大配套建设工作受理及大配套费收缴

(大配套证明)

三、有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通知》、津政发[2004]18号;津价字[1996]312号收费标准。

四、所需提交的资料:

出让地的项目提交:

1、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补充协议;

2、详细规划审批的文件或总平面图7套及电子版。

3、施工图纸。(可后补交)

划拨地的项目提交:

1 、选址意见书;

2、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3、土地划拨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4、详细规划或总平面7套及电子版;

5、施工图纸。(可后补交)

五、办理流程:

1、在大配套进件,填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建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图纸及有关资料审核;

3、签订大配套工程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大配套工程费;

4、出据大配套证明(配套办意见)

六、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七、收费标准:略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全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1、立项 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 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 5、出蓝图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8、设计方案审批 9、出施工图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图纸审查 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3、建设工程招标 14、安全监督手续 15、质量监督手续 16、办理《施工许可证》 17、开工建设 18、消防验收 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 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 21、节能建筑验收 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 4、规划设计条件或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 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 6、放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五、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有机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可研、规划、环评、水保、林地调查、安评等相关资质咨询设计单位,同时还需要各行业专家的参与,包括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事宜,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发改委(或工信局)主管的立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指在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提前下,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经准立项(备案、核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简单的说,就是有建设的项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从字面上面上很好理解,但目前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的准确概念,笔者认为,本文所谈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工作,包括委托编制、申请召开专家认证会、

提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等等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批复核准文件。 通常行政许可事项根据项目行业类别、投资规模、产能、投资主体、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通常有四个审批级别,包括国务院及国家部级(中央机构)、省政府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机构)、市政府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机构)、县政府及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机构),当然中央机构审批的项目最为严格、难度最大、前期工作最多并最为复杂、前期工作费用多,县级审批的项目因为简单、前期工作费用少,审批亦较为容易。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主要有政府收费项和相关资质设计单位收取的编制费和设计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的多少关键因素是项目的大小。 2004年国家投资制度必改革以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目前主要有三种审批制度,审批制(主要涉公投资项目)、核准制(主要是外商投资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前两项以外的项目),现主要就实行审批制的广西钦州某公园项目介绍一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行政许可事宜。 1. 项目初步选址批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编写规划设计说明,主要是从功能性、结构性、生态性等方面出发,做两套或两套以上设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要点汇编

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要点汇编 一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制度; 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水利建设项目水利规划工作开始,直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过程中的建设单位方的设计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 1、项目前期工作大体进展流程: (一)规划阶段:水利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收集和规划研究工作。依据相关流域规划要求,编制区域规划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 (二)项目建议书阶段:依据规划阶段批复内容及国家水利工程基建计划,进行水利建设项目初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 (三)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此阶段确定工程投资、规模、等级。具体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报告的编制及相应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其中,本阶段需完成以下专项报告: a、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批; b、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审批; c、规划选址意见编制及审批;

d、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及审批(此专项包括有矿产压覆调查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报告、审批节约集约用地报告和保护耕地专题报告等前置专项的编制和审批); e、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编制及审批; f、防洪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珠委、水利厅的审批河道项目除外); g、节能登记编制及审批; h、珠委技术审查及出具审查意见书; i、发改委审批环节中,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的报告编制及审批; 以上专项为自治区级水利工程的可研阶段审批前置审批项目,市发改委负责审批市级水利工程项目的前置审批专项为: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三个专项。具体前置审批专项应在开展本阶段工作前向项目审批机关确认。 本阶段工作成果以最终获得自治区(市级)发改委项目批复为准。 (四)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根据可研批复内容,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确定工程设计基本框架。本阶段还应办理以下手续: a、依据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可研设计成果在市规划局报规划用地,应依次办理堤防泵站用地的规划要点设计、规划总平审批及规划红线审批三阶段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篇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015年12月 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项目建议书 (1) 二、选址意见书 (3) 三、环境影响评价 (5)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6) 五、规划设计方案 (7) 六、建设用地拨地钉

桩 (8)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 (9) 八、项目报建备案 (11)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 十、建筑设计方案……………………………………………………14 十一、初步设计审核………………………………………………… 15 十二、年度投资计划.........................................................16 十三、大配套证明 (17) 十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18 十五、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21 十六、消防设计审核.........................................................22 十七、人防证明 (23) 十八、地名办手续……………………………………………………25 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6 二十、工程档案登

记 (27) 廿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 廿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0 廿三、建筑节能备案………………………………………………… 31 廿四、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32 廿五、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33 廿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廿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廿八、墙体改革专项基金 廿九、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三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 35 …………………………………………… 36 …………………………………………… 37 (38) 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立项批复 三、申请受理条件: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顺序

?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地形图 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 3、提供投资计划 4、地籍图3份 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 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 十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 十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十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 十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A4纸) 十五、人防 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 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合同 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项目建设需办理的各种手续

项目建设需办理的各种手续 一、建设项目的规划及用地许可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概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在已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范围内,对建设用地提出选址定点的具体意见。 2.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范围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3.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供的资料: (1)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附送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3)如属于工业项目和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以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 ①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等)的基本要求; ②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的控制要求; ③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④其他特殊要求。 (4)如属利用原地址扩大用地建设的项目或有选址意向的建设项目,应附送1:500或1:1000地形图三份(由建设单位向市测绘院晒印),并应标明原址用地界限或选址意向的用地位置;如属尚未有选址意向 的建设项目,待选址明确后再通知补送; (5)如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权属证和房地产产权证明(复印件)—份,其中联建的应送联建协议等文件; (6)中大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4.注意事项 (1)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选址,应先委托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选址论证; (2)在重大建设项目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3)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提出各项规划设计要求应认真落实; (4)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后,应在六个月内,持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规划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送审的设计方案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届时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批准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即行失效。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概念 城市规划许可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建设单位或个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等形式,依法赋予

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生态商务园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销售许可证前阶段) 一、项目主体单位变更,资质申请(30天,9月20日至10月20日) 方案1、改变企业名称,变更营业范围,申请资质; 方案2、成立项目公司,申请土地变更受让方,申请资质; 二、立项(20天,9月1日至9月20日) 1、办理部门:市建委政务大厅、市政府台城办公楼四楼 2、应备资料: 1)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节能专篇(章)和项目招标内容; 2)区(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意见(限区(县)管企业); 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 4)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内资企业),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合资企业)(复印件,提供原件供审查); 5)资金证明文件:支付土地出让金凭证等;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意见; 8)按规定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项目,附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9)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环评意见(30天,9月10日至10月10日) 1、办理部门:市环保局 2、应备资料:申请书、规划设计要点、可研报告、需环境影响申报表、项目总平方案 四、地形图购买(3天(加急),9月17日至9月20日) 五、规划外部条件 1、办理部门:城南规划局市政处 2、应备资料:4张地形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3天(加急),9月20日至9月23日) 1、办理部门:城南规划分局综合处 2、应备资料: (1)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

2)《南京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申请表》1份(盖建设单位印章) 3)立项批复 4)出示拟建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权属证明(土地出让合同)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5)1:500现势性地形图(含规划外部条件)2份(用铅笔画出拟建项目的用地范围) 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天(加急),9月23日至9月26日) 1、办理部门:城南规划分局 2、应备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首次申报) 2)《南京市建设用地许可证申请表》2份(盖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印章) 3)立项批复 4)现势性地形图6份(其中1份含规划外部条件)。 5)以拍卖、招标方式取得土地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 6)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平面图1份 7)规划局指定的其它图件 八、规划方案专家咨询会及评审会(20天,9月26日至10月15日) 1、了解专家组成.上会时间.地点 2、通过与上会专家的沟通,从而对评审结果可控 3、规划局规委办拟定规划设计方案评选会议纪要,确定规划方案,同时对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单体设计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九、土地使用证(20天,10月8日至10月30日) 1、办理部门:南京市土地局市场办、利用处、地籍处、信息中心 2、办理流程及应备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和使用条件(即外部条件)(原件)3)出让土地使用范围图(原件) 4)放桩,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原件) 5)项目批文(复印件) 6)土地用途变更费发票(复印件) 7)出让金缴费发票(复印件) 8)契税发票(原件)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方案】

关于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一、电力建设项目的核准权限: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注: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地方发改委。 二、关于火电工程项目的鼓励与限制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3年2月16日发布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作出了修改,修改后与电力相关的内容如下: 鼓励类: ※水力发电 ※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分布式电源;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 ※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核电站建设;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纯低温余热发电; ※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 限制类: ※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淘汰类: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一、建设项目选址 1、项目地块的市场调研-------实地调查、资料、信息收集。 2、项目地块的建议书 2.1项目概况: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背景、占地面积、地形地貌、地块内的现状、周边现状和市政配套设施等等。 2.2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概述、土地供应市场分析、房地产二级供应结构分析、住宅市、影响商品房价格因素及价格走势分析、市场参与者构成、地方住宅金融业、政策走向分析。2.3项目定位 2.4规划与建筑 2.5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6建设结论及建议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 1、土地协议出让 1.1规划资料 1.2价格评估 1.3估价备案 1.4建设用地报批 1.5土地使用证(行政中心→地籍处) 1.6权属调查:土地测绘 1.7发证 三、在拿到地之后按规划资料可同步委托进行规划设计,以节省项目建设周期。 四、建设用地阶段 1、计委立项 1.1立项申请报告 1.2建设地点的土地权属材料及地形图 1.3开发企业或民营企业首次申报项目须附工商营业执照 1.4使用银行贷款项目须说明贷款银行、贷款数额、并附贷款承诺书 1.5根据投资大小项目性质等具体情况,部分项目须编写项目建议书 2、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2用地计划及有关立项文件 2.3用地协议和土地确权资料 2.4地形图 3、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3.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3.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3用地计划及有关立项文件 3.4地形图 4、规划方案审查 4.1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 4.2立项文件

4.3规划方案(需要设计资质章) 4.4相关前期资料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3相关前期资料 5.4地形图 五、施工图审查阶段 1、送施工图到施工图审查中心 2、按审查中心意见进行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的修改 3、修改意见反馈审查中心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须交纳相关审查费用) 5、高层必须经防雷中心防雷审查(须交纳相关审查费用)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1、按审核方案做施工图设计(之前须完成地质勘探工作与三通一平)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过程涉及多项费用包括市政配套费(90元/㎡)测绘费、白蚁防治费(1.6元/㎡), 七、施工许可证阶段 1、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2、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4、在规划科办理发包通知书 4.1银行资金证明(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余合同造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余合同造价的30%) 5、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后期可退至少50%),防雷设计,人防设计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6、凭前面二、三、四、五、六各环节相关前期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 八、工程建设阶段 1、地基与基础。开挖基坑(基槽)→基槽验收→做基础→基础验收→回填土方 2、主体结构。砖混、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砖混结构:砌砖→浇筑构造柱、圈梁→现浇(预制)顶板;钢筋混凝土简单:绑扎钢筋(柱、梁板)→支模板(柱、梁板)→浇筑混凝土→填充墙;钢结构:加工、安装钢柱→加工、安装钢梁、钢架→屋面板。 3、屋面。 4、主体验收 5、装饰与装修。分几部分:地面、墙面、门窗安装等。 6、设备管道包括:电缆电线、灯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器具;通风空调设备与管道安装;暖气;消防等 7、室外工程和绿化 8、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

建设项目所有手续办理详细流程

建设项目从前期立项到竣工备案所有手续办理详细流程 项目收费标准责任部门前置条件 1. 土地取得 1.1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土地现状利用图市、园区规建局审核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 1.1.2总体规划图市、园区规划局总工办 1.1.3用地红线图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市、园区土地处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2.3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企业动迁摸底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搬迁补偿洽谈 1.2.3.3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规划设计方案 1.2.5土地挂牌评估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办理摘牌手续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园区科技发展局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1.2.8办理中标通知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中标通知书 1.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2缴纳土地出让金园区财政局依摘牌手续 1.2.13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依摘牌手续 1.2.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5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园区规建局、土地处依摘牌手续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一、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 1、立项程序 1) 制项目计划书 2) 报市发改委立项 2、可研程序 1) 托有编制可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2) 报市发改委评审 3) 由市发改委批复可研 3、环评程序 1) 报市环保局(确定环评等级) 2) 托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环评报告 3) 点项目或高污染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4) 报市环保局评审 5) 由市环保局批复环评报告 4、规划选址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建设场地地形图 2) 规划院办理建设规划 3) 办理规划选址(如建设规划面积超5万平方米必须到建设厅规划处办理规划选址) 4) 办理规划用地蓝线 5、土地预办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 2) 办理土地预办 6、项目初步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可研、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施工图初步设计 3) 报市发改委评审 4) 由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 7、建设规划红线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土地预办 2) 办理规划红线

8、施工图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 2)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审核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消防审查合格证 2) 报审图中心评审 3) 由审图中心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0、建设用地许可证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规划红线、土地预办、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3) 交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4) 办理用地所有权许可证 11、工程招投标程序 1)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发布 3) 招标进件(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建委招标办办理)。必须准备文件:计划、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消防审批、规划审批(规划红线)、资金证明(建委资金计划表也可)。

(完整版)建设项目所有手续办理详细流程.doc

专业资料 建设项目从前期立项到竣工备案所有手续办理 详细流程 项目收费标准责任部门前置条件 1.土地取得 1.1 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 土地现状利用图市、园区规建局审核开发:到市规划局查阅1.1.2 总体规划图市、园区规划局总工办 1.1.3 用地红线图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 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市、园区土地处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 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 规划条件(用地范围)市、园区规划局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1.2.3 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单位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 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 企业动迁摸底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 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动迁部相关企业园 区搬迁补偿洽谈 1.2.3.3 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 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专业资料 1.2.4 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规划设计方案 1.2.5 土地挂牌评估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 办理摘牌手续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 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园区科技发展局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 1.2.8 办理中标通知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 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市土地储备中心中标通知书 1.2.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1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1.2.12 缴纳土地出让金园区财政局依摘牌手续 1.2.13 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依摘牌手续1.2.1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依摘牌手续 1.2.15 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园区规建局、土地处依摘牌手续1.2.16 办理土地使用证 1.3 拆迁补偿 1.3.1 动迁普查 1.3.1.1动迁地块摸底开发部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的确 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开工至竣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xx;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xx》;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xx》;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 核xx》;(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 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xx》;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xx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