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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定稿版)

山西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业务部门职责 (2)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3)

第一节合同的签订 (3)

第二节合同的会审.............................. ............. .-6-第三节重大经营事项的前置审核. (9)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10)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

第六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12)

第七节合同专用章管理 (13)

第八节合同台账、报表及档案管理 (13)

第四章合同管理奖惩 (14)

第五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业务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技术、广告等所有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等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业务部门职责

第三条经营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合同进行统一指导、监督、管理。

第四条经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办法;

3、根据公司采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调研;

4、参与合同洽谈,负责合同的发起、审批流程的调度、合同会审及建档、保管并按季度移交档案室等工作;

5、负责牵头拟定公司重大项目合同文本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负责规范公司合同文本;负责公司合同法律条款的审核;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等活动;

8、办理其他合同业务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业务部门主要职责:

工程部:负责提交工程发包、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负责审核对方主体资格;

技术部:负责提交公司设计、测绘、检测等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计划,负责审核对方主体资格;

企划部:负责提交公司广告宣传、制作、策划等宣传服务方面合同的签订计划,负责审核对方主体资格;

办公室:负责提交公司办公用品等业务分管范围内采购合同的签订计划,负责审核对方主体资格;

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有关条款。

公司分管经理:负责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计划审批及合同的审核批准。

总经理:负责全公司所有合同的审核批准。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开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不得用行政章或其它印章代替,公司下属职能部门更不得加盖本

部门行政章或其它印章签订协议、合同。

第八条公司严禁提供任何担保。

第九条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必须按照市场行为,形成书面(合同)约定,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除外。

严禁未订立合同即实际履行而后补办签订手续的行为,但突发事故、设备抢修、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应急办理,并在一周之内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齐备和明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详细情况(包括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3、数量(包括计量方法);

4、质量(包括执行标准);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合同生效条件;

10、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

1、经营部按照承办部门提交的计划,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或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方,牵头组织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对方初

步就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业务谈判,与承办部门共同草拟合同条款。

2、合同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经法律顾问审核,承办部门将预审资料(准入、计划、招标、调研资料、合法有效的资质手续等)经经营部审核后,由经营部将合同及相应资料上传公司OA办公系统,发起合同会审流程。

合同按公司合同会审流程进行合同会审后,承办部门负责人在合同中经办人位置签字,经经营部加盖审核章,分管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中一般不得约定预付款或定金条款,如确需约定,由承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或酬金的30%,定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或酬金的20%。

2、合同中原则上必须扣留质保金,质量保证期限不得低于半年,质量保证金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低值易耗品除外)。法律法规、公司上级单位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签订合同时由经营部严格管控。

3、订立合同时,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诉讼管辖地或诉讼管辖地的选择方法;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明确仲裁委员会。

4、合同对方原则上必须是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并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要出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各部门统一留存。

5、公司严禁与个人签订合同。确需与个人签订合同的,须经总经理书面批示,方可按本办法规定进入合同审批流程。

6、合同签订的前提是相关手续必须齐全(计划、招标、调研资料等),按时签订,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标准化管理

1、合同的签订一般按公司法律顾问提供的规范文本使用,需要变更条款内容的,承办部门说明理由,会同经营部共同拟定合同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由经营部最终审定使用。

2、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对其中限制我方权利和免除对方责任的条款,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由公司经营部最终审定使用。

第二节合同的会审

第十四条为强化公司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市场及法律风险,公司合同的签订执行合同会审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合同的会审需按照公司内部会审流程及总公司会审流程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会审流程:

公司内部会审流程:

1、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材料合同的会审流程:

经营部(发起并调度)→工程部部长、经营部部长→工程分管领导、经营部分管领导、财务部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

2、其他合同的会审流程:

经营部(发起并调度)→承办部门部长、经营部部长→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经营部分管领导、财务部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

总公司会审流程:

经营部(调度)→法律顾问、总公司分管领导→总公司总经理。

第十七条合同审核实行承办负责制。

1、承办部门要按照公司准入条件对签订合同的主体进行资格预审,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

(1)审查签订合同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审查对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或经营许可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是否获得相应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合同主体是个人的,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

(2)审查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合法授权,有无签约权限。

对对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期限等进行必要的审查;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需由法人授权。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必要时进行工商登记查询。

(3)审查对方资信能力、业绩、人员等。

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如根据经营现状、以往合作情况以及其他客户评价等因素对其履行能力及信用程度进行考量,以保证签约后顺利履行合同,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一般重大工程项目、重要项目或者较大额度的采购合同,应要求对方出具履约保证金函。

2、承办部门对合同条款认真把关,对合同有效性负责。

承办部门要按照合同性质对合同主体、标的物、质量、数量、工程造价、承包方式、履约时间、安全等主要条款认真把关,并对其有效性负责。其他审核部门进行协助审核,法律顾问对合同的法律文本审核。

第十八条申请合同会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招标的全套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2、合同对方的资质、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出具授权委托书(单位、个人)等证明材料】;

3、参加会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合同会审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实质性审查。主要审查合同的实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性质对合同主体、标的物、质量、数量、工程造价、承包方式、履约时间、安全等主要条款的审查;

2、合同的形式审查。主要对合同文本所涉法律风险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联营、协作单位以公司名义对外洽谈工程合同除进行上述合同会审外,工程部还必须对该单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资格准入手续,申请合同会审时,必须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第二十一条会审过程中,审核部门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的,承办单位应进行修改或继续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如修改确实困难,应经法律顾问审核,审核部门最终确认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凡未按规定经审核会签的合同,办公室不得用印。

第二十二条合同会审时间

为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合同上传OA及时审批。参加合同会审部门自接到合同之日起,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复杂的合同,与承办部门沟通后,可做相应延长。

第三节重大经营事项的前置审核

第二十三条重大经营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改制改组、公司上市、发行债劵,股权转让、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及重大招标、合同、担保等。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有关重大经营事项的承办部门,应当在立项、调研阶段书面通知公司经营部参加,并将全部材料报送公司经营部。公司经营部安排法律顾问应对相关事项的法律风险及建议向有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部要对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参与,直至该事项的法律程序结束。

第二十六条前置审核的方式:

1、参加有关重大经营事项的会议或召开与法律审核事项有关的会议;

2、参与有关重大技改、基建工程项目前期调研的活动;

3、查阅有关重大经营事项的资料;

4、了解有关重大经营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必要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作出说明。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法律意见书,使其承办的重大经营事项合法化和规范化。未执行法律意见书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报送公司总经理和经营部,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上述重大事项前置审核通过后,须经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通过。之后,按公司合同会审流程办理合同签署事宜。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九条公司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的履行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具体程序是:

1、合同标的业务承办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验收,对质量与技术是否与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负责;

2、合同标的业务承办部门或使用部门按合同约定对合同标的验收时,如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有异议,按照约定书面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

3、保修期满,使用部门未提出质量异议的,支付质保金。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条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由承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将原合同收回交经营部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经当事人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第三十三条合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我公司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方,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擅自凭口头约定变更原合同。

我公司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并请求对方书面回复,尽快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三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客户名称或主体资格变更,应提供工商登记机构或原客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六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实施单位应当催促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同时要收集、保存对方当

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司经营部报告。

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六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合同未能按约定全面履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主张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形成合同纠纷。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办单位应及时通知公司经营部:

1、对方拒绝履行;

2、对方迟延履行;

3、对方履行不适当;

4、对方不能履行,但拒不返还定金、预付款;

5、因我公司原因,不能接受对方履行;

6、其他导致合同纠纷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发生合同纠纷后,承办单位应向经营部说明与纠纷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材料。

第四十条发生合同纠纷后,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交涉期间,承办单位未与经营部协商确定,不得向对方出具任何书面承诺。

第四十一条是否就纠纷事宜提起诉讼或仲裁,经营部应提供

以下意见以供公司领导参考:

1、法律关系和事实的分析;

2、诉讼发生费用的估算;

3、诉讼利益得失的判断。

第四十二条公司诉讼及仲裁事务报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牵头处理,公司经营部配合。

第四十三条公司需要外聘律师的,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统一负责。

第七节合同专用章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统一刻制,统一备案,统一发放使用,统一管理,并到总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禁止任何部门擅自刻制各类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五条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台帐。

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对合同必须严格审核后,方可加盖印章。禁止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六条合同专用章不得擅自携往外地。

合同专用章遗失的,应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并将情况向总公司企业管理部汇报。

第八节合同台账、报表及档案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公司合同台帐、合同档案。

第四十八条合同台账分为电子台账和纸质基础台账。合同台账应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物的规格和数量、履行期限、履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四十九条合同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分为合同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公司合同管理员应按照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的要求,上报公司合同报表。

经营部每季度末向总经理报送公司本季度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报表,每年初报送上一年度公司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报表。

第五十条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及有关材料及时归档。

档案材料应包括:合同审批表、合同正本、招标相关资料,客户营业执照、许可证书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客户签约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客户报价材料,变更、解除、异议处理等有关合同履行的往来函件等。

第五十一条合同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起即由经营部留存。

经营部每年3月份以前将上一年度的合同台帐及合同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第四章合同管理奖惩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有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有关部门追究

刑事责任。

1、签订合同前,承办部门必须对合同主体资格进行预先审查,并到经营部备案。严禁各部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出具虚假证明、签订虚假合同,一经发现,废除合同,免去负责人职务。

2、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不签订,因补签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办部门自行承担。

对于工程类合同,工程开工前,承办部门必须签订与该工程相匹配的工程合同以及与工程进度匹配的材料合同等。严禁先开工(包括修理或其他服务等)、先进货,后补签合同的行为。

3、合同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300-1000元罚款、行政处分、撤职等处罚。

4、严禁无合同付款。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处300-1000元罚款。

5、严禁同一性质、同一内容的合同重复上传审核、重复签订。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处300-1000元罚款。

6、未经法律顾问审核同意,承办单位擅自删除或更改规范合同文本条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处300-1000元罚款。

7、合同承办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造成经济损失的;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及负责人罚款、行政处罚、撤职等处罚。

8、未按公司规定及时返回合同,将对承办部门处以每份合同300元罚款。

9、违反本合同管理办法,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有其他严重渎职行为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经营部。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地产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资本。接下来介绍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对外承办合同的行为进行审查、审批、监督、考核,包括对外资信调查、资质审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公司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它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本单位职责或公司领导指派,对外承办合同事务的单位。 第五条公司各合同承办部门承办的合同统一以“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承办部门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且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主管、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合同承办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员负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统管部门,设立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二)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加盖,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起草; (四)负责审查送审合同的合法性; (五)负责修改合同文本,必要时拟订合同文本; (六)负责办理重大合同的见证、公证、鉴证; (七)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八)负责解决合同纠纷、参加有关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第十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及各业务职能部门应确立一名专(兼)职合同专管员,负责建立本公司合同台帐、合同资料的保管及合同情况检查和统计工作。

SS房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SS房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经济活动,均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纳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纳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咨询依照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合同负责部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把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形,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托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托付分固定期限托付和业务托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专门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纳固定期限托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样人员均采纳业务托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托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咨询专门治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托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物资、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要紧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四条关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不保管。 第十五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方法所规定的合同要紧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房地产合同签订流程

房地产合同签订流程 二、其次,买方应该注意将下列条款写入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3、在卖方存在抵押的情况下,确定卖方撤销抵押的时间。 4、约定卖方户口迁出的时间,一般约定为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5、卖方的产证存放在中介公司,降低一房两卖的机率。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合同 3、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要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开篇中的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

司),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 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 买人最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 用权证。 (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 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 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 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 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 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 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 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 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 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 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 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

房地产合同协议书管理规定完整版

房地产合同协议书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二.合同签定 三.合同审核 四.内部补充合同 五.合同谈判 六.合同执行 七.合同监督 八.合同归档 九.合同责任 十.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部和运营部按照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管理公司的合同,并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署合同前必须填写合同审批单,在合同审批单上合同经手人必须按其格式将合同基本情况言明,做到一目了然,并且该合同及其审 批单须经过经办部门部门经理、运营部、行政部、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后方可签章生效,加盖公司公章时,合同文本多于两页(包含两页)必须盖骑缝 章。 第四条经审批签章后的合同须全部归至运营部进行合同的统一编号。编号后的合同正本留一份办公室存档,副本由运营部、财务部、经办部门各留一份归档;编号 后的合同经资金计划批复或经特批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至财务部领款。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可能产生法律后果的合同、协议、契约、补充协议等合同文件; (二)以公司名义及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名义单方作出的承诺、声明和出具的担保函、签署的表格、传真、信函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三)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其发出的催收函、对帐单、调查函等文书由我方签收和确认所形成的证明文件; (四)其他需要进行法律审核的书面文件。 除非文义别有所指,本办法所用的概念是指: 合同审核部门:指对合同的工程内容、造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 任、质量标准、保修办法等相关内容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 法律审核的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协议书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协议书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内部建设,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和控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均适用本合同管理制度。营运总部为公司合同签约和履行的审核、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委托代理人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不得利用对外签订合同谋取私利,并做好合同保密工作。违反本合同管理制度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行政上或经济上的处罚;触犯国家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会签过程即是合同内容的评审程序。合同的会签部门及其会签人、审核人应当分别对合同的技术、经济、法律、文字以及决定是否签订等各方面负责。 第二节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符合公司的业务范围需要和计划。合同合作供方必须是经集团公司或责任公司(部门)通过招投标或经比价后按程序批准的选择供方。 第六条凡负责对外签订合同的,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对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公司合同的代理签约人由行政(人事)总部根据总裁的指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责任公司(部门)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应及时、充分,收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市场调查等信息,工程类招标项目合同文本起草由营运总部负责(非工程项目和责任公司比价项目由责任公司负责),控股公司合同由控股公司负责起草,合同条款必须严谨、细致、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相关条款由项目公司提出。严禁合同条款交由合同对方提供(除配套等垄断性行业)。已具有合同标准版本的项目应在标准版本的合同文本上进行起草、修订。合同责任公司在执行合同标准版本过程中的建议或碰到的问题需及时书面反馈给集团营运总部,由集团营运总部会同律师对合同标准版本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完善。 第八条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经办部门必须仔细了解合同对方签约人的身份、权限,了解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及其资信情况,同时,应查看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约人的授权书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的合同管理,规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 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 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部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 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 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

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 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 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围、资信及履 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 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围、资信情况及 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 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 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在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广大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基本完成修订稿,再次衷心感谢! 为了最大程度地完善该项制度,现再次向集团各部门、各一线公司以及全体职员征求意见,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是该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18日,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作出修改后,将在2月底在集团内实施,您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千万要抓住机会噢! 以下为拟实施的《万科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后征求意见稿)正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版本第页共页 编制更改审核批准生效期年月日 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 职责: 1、集团公司法律室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实施和监督。 2、各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律室)或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公司对本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控股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最后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保管 第五章其他规定 附件: 一、合同的分类和编号 二、合同审批表 三、合同归档登记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合同是公司行为的重要表现,是公司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形式,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所有万科控股公司。 (二)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房地产开发公司标准《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对外承办合同的行为进行审查、审批、监督、考核,包括对外资信调查、资质审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公司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它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本单位职责或公司领导指派,对外承办合同事务的单位。 第五条公司各合同承办部门承办的合同统一以“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签署,合同承办部门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且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主管、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合同承办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员负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统管部门,设立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二)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加盖,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三)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起草; (四)负责审查送审合同的合法性; (五)负责修改合同文本,必要时拟订合同文本; (六)负责办理重大合同的见证、公证、鉴证; (七)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 (八)负责解决合同纠纷、参加有关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第十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及各业务职能部门应确立一名 专(兼)职合同专管员,负责建立本公司合同台帐、合同资料的保管及合同情况检查和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对各下属子公司合同专管员进 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合同的送审程序 第十二条公司签订各类合同必须履行送审会签手续。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119575]

房地产中介合同管理制度[119575] (一)、制式委托书与制式《租赁合同》由区域统一印刷;《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由各中介店自行向所管辖的房产交易部门购买,均有相应的合同编号,各中介店店秘应规范、监督经纪人合同申领、归还的相应备案,《租赁合同》和《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一但有遗失,《租赁合同》罚款2000元,《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罚款5000元,而且要在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二)、制式委托书是客户与中介店之间的协议( 中介店签署协议时使用公司注册名称,而不是特许商号)。当客户无论是买方、卖方中两方或一方,通过本中介店的经纪人经纪活动而实现买卖或租赁交易时,中介店首先要求客户双方使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三)、各中介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使用区域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中介店店长有责任、有义务规定并教育本店所有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任何不使用体系制式委托书与规定合同的中介店经纪行为都将是对整个体系一致性、标准化的伤害,将是对CENTURY21威信及中介店信誉的伤害。若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区域分部将有权根据《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要求中介店改正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中介店向区域申购(取得)的每一份制式委托书与合同,无论本委托事项是处于任何一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内、已成交、已过期、已取消(作废),或本委托与合同尚未使用,中介店都有义务在《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规定的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统一妥善保存,做好保管工作。 (五)、本规范制订依据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国总部的区域销售信息系统指南以及合同报表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业务现状及其需求。因此依据体系内部业务类型及流程的拓展,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保留对此规范的修订权。 (六)、中介店在签署完合同后须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所签合同的复印件送至区域连锁服务部备档。『含《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Ⅱ、合同禁用语言说明 (一)、注意事项: 切记核实卖方为房屋直接权属人,切记核实房屋所有产权人均已知情并同意出售该房屋产权。 (二)、合同填写”七不可七必须” 七不可: 1、不可出现合同更名;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程序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转让、解除、保管程序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减少法律风险。 2.适用范围 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 3.术语和定义 3.1.合同类别 3.1.1.前期合同:项目、勘察、拆迁、规划、设计 3.1.2.工程合同 3.1.2.1.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工;室外环境设计、施工 3.1.2.2.材料采购、设备安装 3.1.2.3.监理、造价咨询 3.1.3.营销合同:企划广告发布销售租赁 3.1. 4.管理合同:办公用品采购 4.职责 4.1.工程管理部 4.1.1.经办3.1合同类别中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合同 4.1.2.所有合同编号建立《合同台帐》。 4.1.3.对于经办的合同进行合同履约评估。 4.2.项目经理部 4.2.1.经办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合同。 4.2.2.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收集相关数据。 4.3.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合同中经济条款的洽商及审批。 4.3.2.参与合同索赔。 4.4.其他部门 4.4.1.经办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合同。

4.4.2.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收集相关数据。 4.5.总办法务人员 4.5.1.负责标准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核; 4.5.2.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5.工作程序 5.1.合同标准文本库的建立 5.1.1.业务部门组织编写标准合同文本,编写完成后与《合同标准文本审批表》 一并交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总办法务人员、主管领导审核; 5.1.2.标准合同审核部门在收到标准合同文本及《合同标准文本审批表》10 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审核意见; 5.1.3.业务部门根据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订,修订完成 的标准合同文本经审核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5.1.4.如有两个以上审核部门认为此类合同不符合标准化的条件,则此类合同 的标准化工作应当中止; 5.1.5.施工总包、监理、勘察、桩基检测、有线电视、电信、用水、用电、设 计合同的行业示范版本和集团标准文本经上述审核流程通过后,也可由 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5.1. 6.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案例分析等结论,合同文本应 持续改进。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5.2.合同拟稿审批授权 5.2.1.公司应根据发展需要及各职能部门实际能力以《合同管理授权书》的方 式进行合同经办及审批的授权,授权范围变更时,原授权书作废。 5.3.确定合作方 5.3.1.合作方必须按照《工程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来选择; 5.3.2.政府行为、行业垄断的合作方可直接签订合同; 5.3.3.其他需要与指定单位签署合同的,需经过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批准。 5.4.合同订立 5.4.1.合同草拟

房地产合同协议书签约流程

房地产合同协议书签约 流程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房地产合同签约流程 一.签订认购书: 在交付定金之后,带买受人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案场签订认购书。 二.带齐所需证件及办理按揭手续资料: 到售楼部由置业顾问填写打印合同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由销售经理审核并签字确认: 如若为一次性付款:应带: 买受人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若为贷款付款:应带: ①.借款人及其配偶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复印件; ②.借款人及其配偶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收入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③.银行流水账单;

④.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人(如有共有人)均需到场签字; ⑤.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部分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 如若为公积金付款,应带: ①.借款人及其配偶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复印件; ②.借款人及其配偶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收入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③.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④.借款人及其配偶、共有人(如有共有人)均须到场签字; ⑤.公积金缴存必须满足连续按时缴存六个月以上,否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⑥.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⑦.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交至银行,查征信,征信无误,由银行人员在打印合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三.交付余款或首付等费用: 到财务交齐所有房款以及代收费用,由财务人员在打印合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方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四.网上签约合同: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打印合同申请表,方可在进行网上签约合同。

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定稿版)

山西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业务部门职责 (2)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3) 第一节合同的签订 (3) 第二节合同的会审.............................. ............. .-6-第三节重大经营事项的前置审核. (9)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10)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 第六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12) 第七节合同专用章管理 (13) 第八节合同台账、报表及档案管理 (13) 第四章合同管理奖惩 (14) 第五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业务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技术、广告等所有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等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业务部门职责 第三条经营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合同进行统一指导、监督、管理。 第四条经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办法; 3、根据公司采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调研; 4、参与合同洽谈,负责合同的发起、审批流程的调度、合同会审及建档、保管并按季度移交档案室等工作; 5、负责牵头拟定公司重大项目合同文本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负责规范公司合同文本;负责公司合同法律条款的审核;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等活动;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协议)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职责 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合同(协议)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五、一般规定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的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做出明确规定。 七、合同(协议)审批流程: 1、工程施工、安装类合同(协议)

2、营销包装类合同

(一)工程施工、安装类合同 1、执行施工定额类 (1)工程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施工定额类工程项目外包提出申请,外包工程成本费用超过十万元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对外包工程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总工办)、工程成本造价(预算部)、施工方案(工程部)进行说明;外包工程成本费用在十万元以内的可口头请示。(2)经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工程部拟定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外发包合同(协议),填写《外发包工程联系单》,写明:1、申请工程项目名称;2、申请工程类型;3、申请工程项目概要。 (3)总工办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4)预算部对工程部申请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进行造价核算,并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上写明,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审阅。 (5)财务部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合同(协议)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财务要求。 (6)工程部根据总工办提出的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和预算部对项目外包工程的造价概算和财务要求,工程部与意向承包施工单位进行摸底洽谈,组织内部招标,并就投标的几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情况组织预算部、总工办、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联合考核投标的施工单位,经过讨论通过确定最终承包单位。 (7)工程部根据最终确定的承包单位拟定正式合同(协议),填写《工程合同(协议)审批单》,写明:1、工程名称;2、合同类型;3、签约单位;4、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8)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协议)具体条款是否有不利于企业条款等,如有经过法律顾问建议,工程部重新修订;如没有,工程部开始进行合同(协议)的正式审批程序。 (9)《合同审批单》会签栏: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10)经批准通过的工程外包合同,工程部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11)《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拟定合同草案、《工程合同(协议)审批单》、正式合同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2、采用市场价格类 (1)工程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市场价格类工程项目外包提出申请,外包工程成本费用超过十万元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对外包工程项目的相关技术要求(总工办)、工程成本造价(预算部)、施工方案(工程部)进行说明;外包工程成本费用在十万元以内的可口头请示。(2)经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工程部拟定项目承发包方案,工程部拟定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外发包合同(协议),填写《外发包工程联系单》,写明:1、申请工程项目名称;2、申请工程类型;3、申请工程项目概要。 (3)总工办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4)方案及技术要求需工程副总经理审阅。 (5)工程部对外包工程进行市场调查,预算部对工程部申请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进行造价概算,并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上写明,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审阅。 (6)财务部对工程部申请的工程项目承发包方案拟定合同(协议)在《外发包工程联系单》提出相关财务要求。 (7)工程部根据总工办提出的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和预算部对项目外包工程的成本造价概算及财务要求,工程部与意向承包施工单位进行摸底洽谈,组织内部招标,并就投标的(2-3)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情况组织预算部、总工办、主管预算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考核投标的施工单位,经过讨论通过确定最终承包单位。 (8)工程副总经理审核。 (9)工程部根据最终确定的承包单位拟定正式合同(协议),填写《工程合同(协议)审批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定稿版)

山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二〇一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业务部门职责 (2)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3) 第一节合同的签订 (3) 第二节合同的会审.............................. ............. .-6-第三节重大经营事项的前置审核. (9)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10)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 第六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12) 第七节合同专用章管理 (13) 第八节合同台账、报表及档案管理 (13) 第四章合同管理奖惩 (14) 第五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业务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技术、广告等所有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等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业务部门职责 第三条经营部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合同进行统一指导、监督、管理。 第四条经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办法; 3、根据公司采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调研; 4、参与合同洽谈,负责合同的发起、审批流程的调度、合同会审及建档、保管并按季度移交档案室等工作; 5、负责牵头拟定公司重大项目合同文本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负责规范公司合同文本;负责公司合同法律条款的审核;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等活动;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二.合同签定 三.合同审核 四.内部补充合同 五.合同谈判 六.合同执行 七.合同监督 八.合同归档 九.合同责任 十.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良好的声誉和形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部和运营部按照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管理公司的合同,并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署合同前必须填写合同审批单,在合同审批单上合同经手人必须按其格式将合同基本情况言明,做到一目了然,并且该合 同及其审批单须经过经办部门部门经理、运营部、行政部、主管副总经理 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章生效,加盖公司公章时,合同文本多于两页(包含 两页)必须盖骑缝章。 第四条经审批签章后的合同须全部归至运营部进行合同的统一编号。编号后的合同正本留一份办公室存档,副本由运营部、财务部、经办部门各留一份归 档;编号后的合同经资金计划批复或经特批等相关手续后方可至财务部领 款。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可能产生法律后果的合同、协议、契约、补充协议等合同文件;

(二)以公司名义及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名义单方作出的承诺、声明和出具的担保函、签署的表格、传真、信函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三)对方当事人要求对其发出的催收函、对帐单、调查函等文书由我方签收和确认所形成的证明文件; (四)其他需要进行法律审核的书面文件。 除非文义别有所指,本办法所用的概念是指: 合同审核部门:指对合同的工程内容、造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质量标准、 保修办法等相关内容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审核的部门; 合同经办部门:指经办合同内容所涉的具体事务的部门; 公司领导: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干部。 工程合同:指在房地产开发中与土建及水电建安工程相关的合同。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审核、合同谈判、合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借阅和合同责任制度等。 第七条合同管理遵循准确、高效和保密的原则。合同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经手人、知悉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保守合同秘密,因泄密所造成公司财产和信誉 的损失,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合同签定 第一条在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后,公司有关部门应围绕计划成本指标进行运作。各项目合同签定之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和营业执照。合同内容要 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维护本公司的利益,由各项目经手人与承 包单位办理签定合同手续。 第二条合同条款要求语言简练、明确,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语言,更不能发生日后协商解决的内容。 第三条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注明工程所要达到的质量等级标准,对工程内容、工期要求、造价情况、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工程保修办法和工 程尾款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条单项分包工程在竣工后甲方与分包方另行签定分包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并注明维修办法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按我公司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合同审核

浅谈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房地产市场逐步规范,房地产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更为复杂,合同管理的作用更加重要,它是房地产企业的管理的起点和中心。本文对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进行分析,概述了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作用和常见的问题,并提出了规范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合同 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企业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合同管理工作中居于房地产交易的基础的地位,是保障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工具。随着房地产企业的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的不断完善,对合同管理的要求会更加严格。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作用 1、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 合同作为一种契约,是商品经济的法律保障形式。它规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规定了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的要求,企业要履行应尽的义务,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它的日常运行活动内容十分庞杂且各具特点,要求的管理方式和内容也不同。因此合同便成为了房地产企业运行的轨道,在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后,要以合同为基础的法则,围绕合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2、是保障公平竞争的手段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保障各个主体都能公平有序地竞争,而竞争的秩序就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企业合同不仅涉及到多个领域,还涉及了多个部门人员,从企业内的上级领导到各个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再到社会各界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一个项目需要的合作对象来自多个领域,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存在着沟通不畅、相互推诿甚至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而合同则代表平等的意志,维持秩序和公平。因此为了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签订具有法律约束作用的合同,对实行公开公正的管理有很大的意义。 3.规避经营风险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项目通常是工程量和资金需求量都很大、开发建设周期长的项目,从项目立项之初到竣工评估,都面临许多风险。比如在招投标阶段,供求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企业不能够做出最准确的判断,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在项目开发中最重要的投资决策方面,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使企业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而合同管理则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做出科学的评估和判断,对企业的活动起着控制作用,以降低经营风险,化解不利的威胁。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1、合同内容不严谨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签订率较高,都注重以合同为基础的经济交易,但是合同的内容不够严谨,给一些不法行为钻了空子。一是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中常常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表述不明确,对违约责任规定得过于笼统,意思表达模糊。一旦出现违约,容易引起合同纠纷。二是合同表述不准确。由于没有采用规范的格式文本,表达上要么冗长拖沓,要么过于简略,导致拟定的合同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扭曲了双方的真实意愿。使企业自身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 2. 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够 现阶段企业对合同的签订都很重视,但是签订合同之后的执行和控制方面则常常出现疏忽。比如合同管理人员仅是将合同交给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而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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