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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四川成都610059 摘要:本文回顾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及各阶段的特征。目前,中国石化正在向规模大型化、布局集中化、炼化一体化、生产园区化方向发展。其次, 本文分析了中国石化的空间分布格局。总体来看, 中国石化的空间格局呈现出“东西强、中部弱”, “北方强、南方弱”,“沿海强、内地弱”的分布特征; 辽中南、京津冀和沪宁杭等八大石化产业基地已成为支撑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 中国石化; 空间格局; 集聚

一、中石化的成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前身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这年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从此,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5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划转企业交接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胜利油田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

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华东输油管理局等12个油田和输油企业划入石化总公司。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二、总部的区位选择

公司总部是整个公司的中心。其功能是制定影响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决策。公司总部最为重要的权力之一就是资金控制。作为一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全球性大公司,中石化总部的视野是全球,所考虑的时间尺度也较为长远。因此,总部的区位要求可以概括为:(1)便利的交通运输;(2)及时的信息获取;(3)便于与关键人员随时接触。基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国有大型企业主管部门多为中央部委和省、市政府。这些机构均位于首都、直辖市和省会。中石化的总部选择也不例外。其总部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北京是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流中心,中国第二大城市。因此,北京基本能满足中石化总部对区位条件的要求。

图1中石化总部所在地

三、子公司及其区位分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

石油炼制;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宽广的业务范围决定了中石化拥有大量的子公司,?中石化公司现有油田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及科研、外贸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90余家,经营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图2中石化深圳子公司

图3

图4中石化广州

子公司

四、中石化的组织结构

我国真正意义的公司建立时间较短,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公司又与以前的机构关联密切,相应的组织结构的空间特征还未充分体现出来。在改革开放以前,经济体制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府干预性强,国有企业无自主经营权,积极性不高,生产效率低下,管理高度集中且局限性强,国有企业无决策权,造成企业积极性低,人浮于事,没有灵活的决策手段和方法。国家规定的计划只能超额完成,不准更改。而且指令不一。有些指令相互矛盾,没有综合考虑,弄的企业目标混乱,无所适从。中石化在美国上市后,遵照《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法案)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其披露的相关规定,中国石化于2003年迅速成立了由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组成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协调内控制度实施和完善的相关工作,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机构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石化参照国际模式,构筑了新的公司架构,初步建立起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该体制的框架是一级法人为主、三级管理,即:总部是投资决策和资金运营中心;事业部、专业公司和子公司是利润中心;分公司是成本控制和生产管理中心,从而较为清晰地界定了有关规划、执行、控制和监督活动的内部控制框架。在职能分解上按照业务范围组成由油田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和油品销售等四个事业部为主体的利润中心,分别管理作为成本中心的下属分公司并负责下属分公司之间的协调。中石化与事业部之

间、事业部与分(子)公司之间均采用经营承包方式,以层层落实委托、受托控制责任。13个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以及下属分(子)公司彼此相互独立,均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建立,在经营管理上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其职责范围没有重叠和交叉。但中石化总公司作为投资中心保留了预算、人事任免和重大投资决策等权力,并运用利润、成本等绩效指标对事业部进行控制,从而形成了控制主体明晰、责权利对称和管理效率较高的控制体系,较好地降低了协调成本和控制成本。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中石化建立了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总经理层(日常管理机构)四个基本组织框架。在成员构成上,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在权责分派体系上,董事会被授予股东契约控制权的绝大部分,并基于其下属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建议,行使聘用和解雇高层管理人员、重大投资、兼并和收购等战略性的“决策控制权”(一般剩余控制权),并将日常的生产、销售、雇佣等“决策管理权”(特定控制权)只授予了公司经理层(包括各事业部),但没有授予作为成本中心的分(子)公司。

图5 中石化公司COSO内部控制体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结构图

五、国内增长的空间轨迹

中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石化产品生产与消费国。纵观中国石化工业发展历史, 可大分为萌芽、快速发展、稳定发展及加速发展四个

阶段。在各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征(图1) 。

图1 中国石化企业发展和布局图

(1)萌芽阶段( 1953~1962)

新中国成立初期, 仅有玉门、延长、锦州、锦西等一些小炼油厂, 石化产品尤其是成品油供应紧张, 主要依靠进口。1954 年, 在吉林市布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家石油化工企业。于1956 年建设了兰州化学公司, 并以石油气为原料, 采用沙子炉技术建成了中国第一套乙烯工业化生产装置, 这标志着中国石化工业的起步。

这一时期的中国石化工业尚处于萌芽阶段, 受到原料的制约, 发展缓慢, 布局主要集中在西北及东北等石油储量丰富的内陆地区。(2)快速发展阶段( 1963~1977)

伴随着大庆油田的建成投产, 中国的原油产量迅速增长, 石化工业有了稳定的原料供给和物质基础。在这一时期, 中国炼油工业迅速发展, 形成了大庆、胜利、大港等一批大型炼化企业。之后, 中国利用国内自主开发和国际引进的技术, 兴建了燕山石化、广州石化等一批炼油厂和石化企业, 为中国石化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由于中国的产油区主要分布于东北、华北等地, 炼油及化工企业也集中在这些地区。此外, 作为原油主产区的西北也有相当数量的石化企业布局。这一时期, 中国石化工业主要布局于内陆地区, 具有临近原料与靠近市场布局的双重特征, 但原料地仍是影响布局的主导因素。

(3)稳步发展阶段( 1978~1997)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 中国对石化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石化工业的发展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3 年, 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 并将原属石油部、化工部及地方所有的38 个炼油、化工、化纤、化肥厂以及21 个其他企事业单位统一划归总公司管理。这一时期, 中国各种石化产品尤其是乙烯、三大合成材料的生产发展迅速,先后建成齐鲁、大庆、金山(上海石化) 、扬子、茂名、吉林等6 套30 万t/ 年乙烯工程,以及抚顺、天津、盘锦等多个14 万t/ 年的乙烯生产企业, 此外还建设了一大批三大合成材料的生产装置。到1997 年底, 中国的合成纤维生产能力居世界首位, 原油加工能力居第4 位, 乙烯产量居世界第5 位, 成为世界石化工业大国。

这一时期, 中国石化工业布局重心明显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 东北、华北仍是布局的重点, 此外长三角地区也有相当数量的石化企业布局。临近市场成为影响产业布局的重要因素。

(4)加速发展阶段( 1998~至今)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参与国际产业竞争, 中国于1998 年对国有石化企业进行重组和体制改革, 形成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产销一体化格局, 进一步与国际石油石化公司接轨。中石油、中石化以及中海油成为带动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三大公司, 推动中国石化工业进入新一轮的发展阶段。1998 年末至今, 中国石化工业对现有产能如大庆、齐鲁、吉林、扬子、茂名等石化企业为代表的全国性的乙烯扩能改造的基础上, 在闽、粤、桂和琼等省区新建了大型炼化企业。

这一时期, 中国石化工业的发展一方面表现为国内企业的大规模更新改造以及对产能和技术的提升; 另一方面, 则是国外大型跨国

石化企业在沿海城市的大规模投资。从布局特征来看, 东部沿海地区仍是石化工业发展的重点, 但重心有南移的趋势, 临近港口成为重要的布局因素。

六、国际增长的空间轨迹

在2011年度全球500强公司排名中,中石化高居第五。取得如此业绩,与近年来中国石化一系列国际化大型项目建设密不可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快的形势下,资本市场上长袖善舞的中国石化,或“走出去”,或“引进来”,在石油业上、中、下游各领域,与BP、埃克森美孚、壳牌、沙特阿美等国际石油石化公司合资合作,建成了一大批大项目。

中国石化上游是“短腿”,上游原油自给率只有20%-30%左右,除了中海油和中石油提供原料以外,现在中国石化原油加工量的65%依靠进口。中国石化必须走出去,一方面是要通过贸易、收购兼并、共同合作,弥补上游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也是要让世界油气资本市场响起中国石油企业的声音。

2001年1月,中国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SIPC)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石化“走出去”战略的全面实施。当年,中石化“走出去”的战略区相对集中,将目光更多地汇聚中东。中东也是中国原油的主要供应国,约占50%,其中,最多的是沙特和伊朗。而中石化作为进口大户,占中东原油总进口量的80%左右。

2001年中国石化找到了第一个海外合作伙伴——伊朗国家

石油公司。两年后,中国石化在伊朗卡山区的第一口油气井开钻。这是一口日产1000立方米的高产工业油流井,放喷燃烧火焰高达四五十米。2004年,中国石化向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伸出热情的手臂,开始进入了沙特的天然气开发领域,并于同年3月,通过竞标成功拿下了沙特鲁卜哈利盆地B区天然气勘探开发权,获准对该气田进行风险投资。

除了中东外,中国石化先后在哈萨克斯坦、阿赛拜疆、吉尔吉斯坦等地获得海外权益油约31万吨。目前,中国石化已经成功登陆世界上最大的油气富集区沙特阿拉伯,并在加拿大、伊朗、沙特、加蓬、哈萨克斯坦、也门及厄瓜多尔等国家参与当地的石油及天然气项目。

石油石化产业是一个高度全球化的产业,近年来,中国石化不断加大海外能源的投资与建设力度,并在油田资源储备与开采等石化上游板块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同时,作为全球第二大炼油公司和第四大乙烯生产商,中国石化也开始着力于炼化业务的海外布局。2011年3月,中国石化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宣布将共同投资建设沙特延布红海炼厂项目。此次中国石化在新加坡建设润滑油脂生产基地,将有利于发挥润滑油业务在国际市场开发中的品牌效应,以此提升中国石化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基于润滑油是能源化工公司的形象代表,与其他跨国公司一样,中国石化一直高度重视润滑油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并制定了三步走的发展计划。第一步是重点开拓亚太市场,第二步是实现海外建厂,第三步是逐步建立起全球营销服务网络。近几年,长城润滑油海外业务

发展迅速,产品和服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增长率超过50%。在这个基础上,中国石化润滑油迈出国际化发展的第二步,开始海外建厂,并将自己的目光投射到新加坡。

一直以来,新加坡已成为国际能源化工企业重要的投资目的地。中国石化选择在新加坡建设润滑油脂项目,有利于借助新加坡独特的油品贸易枢纽地位,促进润滑油国际化业务的快速发展。

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化工公司之一,面向未来,中国石化坚持实施资源、市场、一体化、国际化战略,确立了建设国际一流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的战略目标。而新加坡润滑油脂项目则是中国石化国际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步。。随着基地的建成,中国石化润滑油将实现由产品贸易到技术和品牌输出的新转变,在海外市场上建立起投资、生产、营销、管理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由此以新加坡为起点,开启国际化发展的新征程。

七、中国石化工业空间分布格局

中国石化工业布局相对不平衡, 经济发达的东部和原油产量相对较大的西部地区要强于中部地区, 原油传统生产地和石化工业基础雄厚的北方要多于南方, 港口众多、对外联系便捷的沿海地区要多于内地, 形成“东西强、中部弱”, “北方强、南方弱”, “沿海强、内地弱”的空间分布格局。

从地区来看, 石化工业主要布局于华东、东北、华北、华南、西北和华中六大地区其中以东北、华北、华东地区的石化工业最为集

中, 产能和石化产品占全国的比重最大。2005年, 东北、华东、华北三地的原油加工量达到17708 万t , 占全国的6910 %, 华东、东北、华北三地的乙烯产量达到594164 万t , 占全国的7817 %。东北、西北地区现有的石化产业已远超出本地区消费需求, 处于相对过剩状态; 华东、华北地区的石化产业经多年建设基本能满足本地消费需求; 华南、华中地的石化工业发展相对滞后, 远不能满足本地区的消费需求; 西南地区至今还没有大型石化企业布局, 成品油及石化产品消费主要从外区调入(图2) 。

从省区市来看, 辽宁、黑龙江、吉林、北京、山东、江苏、上海、广东等东部省市的石化工业的实力最强, 集中了中国一半以上的石表1 2005 年八大石化基地原油和乙烯产能和产量( 万t/ 年, %)化企业。这些省市集中了中国大部分的原油炼化以及乙烯、三大合成材料等下游石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尤其是辽宁、上海两地的石化工业实力最为强劲。2005 年, 两地的原油加工量和乙烯产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达到1917 %和412 %、718 %和2112 %

八、石化基地的区域发展格局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长三角、珠三角和环黄渤海地区对石化产品的消费需求将会持续增加, 这些地区已成为中国石化工业的核心集聚区。东北地区作为石化工业的传统集聚区, 凭借其资源禀赋、工业基础以及国家“振兴东北”的政策等

优势, 在中国石化工业的发展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长江中游地区的石化工业实力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强。总的来看,“八大石化产业基地”(表1 ) 是支撑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基础。

九、中国石化工业区位演化特征分析

中国石化工业空间格局的演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在大空间尺度趋于分散, 在中等空间尺度则呈现集聚的特征, 临港、接近市场布局的趋势进一步增强。

(1)大区尺度分散与区域内集聚并存

中国石化工业在七大区域层面上呈现相对均衡布局的特征,

而在省区层面上则呈现集聚的特征。从大区尺度来看, 大部分石化企业在起步阶段都布局在东北和华北地区。随着华东、华南、华中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以及西北地区原油探明储量的不断增长, 这些区域的石化工业发展迅速, 占全国石化工业的比重不断提高, 而东北、华北地区的石化工业发展相对缓慢, 占全国的比重在逐渐下降。而从中观尺度的省(市、区) 级空间来看, 中国石化工业的集聚度较高, 在发展初期集中于辽、黑、京、沪等少数省市, 之后呈现出一定的分散布局的趋势。近年来, 石化工业的空间格局呈现出不断向沪、浙、鲁、粤等区位优势明显的省市集聚的趋势。

表 2 中国石化企业生产能力与港口的距离( 万t/ 年, %)

(2)临港布局特征明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 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 经济交流也越来越频繁, 沿海港口城市由于其对外联系的便利性, 成为全球政治、经济联系的重要节点。在此背景下, 中国的临港城市逐渐发展为区域间联系以及国际联系的主要门户城市和产业的核心集聚区。近年来, 中国石化工业呈现出由内陆地区向临港(包括海港和沿江港口城市布局的演化态势, 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

茂名等临港城市正逐步取代大庆、吉林、兰州等内陆城市成为中国石化工业新的空间格局下的中心城市。

从距离港口的远近变化可以看出, 临港地区正逐渐成为中国石化工业的集聚地。1988年, 距离港口200km 范围内的石化企业的总炼油能力为11152 万t , 占全国的7419 %;2005 年这一指标达到25720 万t , 仍然占全国的74 %。乙烯装置临港布局的趋势也很明显, 1988 年, 距离港口200km 范围内的石化企业的乙烯产能占全国的比重为5015 %; 从1996 年到2005 年, 这一指标一直保持在60 %以上(表2) 。

结语

从宏观空间尺度来看, 中国石化工业呈现出“东西强、中部弱”,“沿海强、内地弱”,东北、华北、华东三大地区的石化工业相对集中的空间分布格局; 从中观区位布局而言,黑—吉石化基地、辽中南基地、京津冀基地、山东半岛基地、沪宁杭基地、闽粤琼桂基地、长江中游基地、西北基地等8 大石化基地, 是构成中国石化工业的主体框架。从微观企业区位选择分析, 大型和超大型原油加工和乙烯项目主要向沿海地区集中。总体而言,中国石化工业正在向规模大型化、布

局集中化、炼化一体化、生产园区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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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以 “君上大权”为核心,是清政府在内外交困、四面楚歌的情况下,为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而颁布的。 2. 1911年《重大信条十九条》,清政府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 爆发后,清政府迫于革命压力仅用三天就出台的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出台后不久便被革命的浪潮淹没。 3.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 质的宪法性文件。1917年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宪法”。这部宪法是袁世凯在窃取辛 亥革命成果后公布实施的第一部宪法,与真正的宪法精神根本对立,但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5. 1923年“贿选宪法”。“贿选宪法”以“袁记约法”为范本,用根本法的形式确 认军阀的专制独裁,不到一年就被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它是旧中国反动派正式公布的第一部宪法。 6. 1931年《中华民国训证时期约法》。在这部约法中,三民主义作为国家 基本思想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国家组织方法被确定。 7.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无产阶级的 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权制定的,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 8. 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这部宪法是《中华民国宪 法》的雏形,它本来应该在预定1936年召开之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但大会因日本入侵东北及隔年爆发的抗日战争延宕而未能如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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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史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史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正式成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随着各类金融机构的恢复建立和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为解决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既承担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职能,又从事具体业务经营的矛盾,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决定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组建中国工商银行,承接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紧张筹备,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国家专业银行体系的最终确立。 (一)工商银行成立的背景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主要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社会的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纵向分配社会资金。就金融体系而言,基本上是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开始确立改革开放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日益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增加,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这种局面与当时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的投融资体制产生了矛盾,原有的金融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1979年10月,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明确

提出了“必须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的着名论断,由此拉开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帷幕。 为满足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先后恢复设立。同时批准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也在各地蓬勃发展起来。但是,我国统一有序的中央银行制度尚未建立,金融领域出现了群龙无首、无序竞争的局面。当时的人民银行承担着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双重职能,在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分设后,仍从事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两项业务。人们曾形象地比喻,人民银行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金融管理方面不能处于超脱的地位。各家专业银行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加上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纷纷抢占活动地盘,争相发放贷款,导致信贷投放出现失控局面,从而影响了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二)工商银行成立前后的紧张筹备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全国银行业概况 1、中国经济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据,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74.41万亿,位列全球第二。2012年至2016年GDP的年均复合名义增长率达8.64%,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2、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中国银行业亦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数据,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贷款与存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42%和14.35%。下表列示了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和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数据: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等。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是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37.29%,负债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37.21%。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共有12家股份制商 业银行。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把握有利的市场机遇,取得持续较快发展,市 场份额不断提升,逐渐成为中国银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和负债总额的18.72%和18.99%。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docx

精品文档 主讲人:韩大元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具体功能。这一讲,则着重讲述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 的宪法发展历程。《共同纲领》的宪法作用中国人民经过 100 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胜利。革命胜 利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同定下来并规定新中国成立 后的大政方针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当时,人们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 质的文件。由于当时没有条件制定正式的宪法,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以及文化、教育、民族、外 交等政策,它是一部符合全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大法,是一部人民民主的建国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各项基本政策,并且它是由代行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因此,不管是从内容上还是从法律效力上看,它 都具有国家宪法的特征,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首部宪法诞生 1954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 义类型的宪法。它以根本法的形式记录了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仆后继经过长期革 命斗争而取得的胜利成果,确认了千百年来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人的事实。 《宪法》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已在中国建立,我国是人民民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认了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的存在,同时规定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 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其他 各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制度。这一切都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宪法的首次修改 1975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面修改了我国首部宪法, 通过了 1975 年宪法。 1975 年宪法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把“文化大革命”中的许 多错误理论和做法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国家生活的最高准则。这部宪法在内容上规 定了大量极“左”的内容,大幅度缩小了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范围。1975 年宪法的条文数量及文字也被锐减,仅 30 条,共 4300 余字,而且法律用语逻辑含混。(摘自《法制宣传手册》) .

新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1)

新业发展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柱之一。新中国成立60年来,银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历了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对促进国民经济稳健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60年银行业发展历程回顾 新中国银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新中国银行业逐步成长并不断发展壮大,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9~1956年:银行业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 这一阶段,我国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恢复。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将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确立了其作为国家银行的法定地位。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为:一是发行人民币,支援解放战争;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和统一的国家银行组织体系;三是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和整顿金融业;四是积极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等银行业务,促进国民经济恢复,为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做准备。 1953~1956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为全面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银行业则实行信用集中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综合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1956年公私合营银行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体系,形成了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一五期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12%,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1%,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建设。 1956~1965年:银行业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 1956年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阶段。1958~1962年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严重自然灾害,银行的业务制度和原则遭到破坏,导致信贷投放失控,现金发行过多。这一时期,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5%,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0%。 1963~1965年,中共中央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整顿。经过整顿,国民经济基本恢复正常,金融工作也步入正轨。这期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各项贷款年均增长%,基本解决了大跃进时期遗留的通货膨胀问题。 1966~1976年:银行业遭受文化大革命重创的10年

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及新趋势

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及新趋势——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远年 ?字号 ? ? ? 评论邮件纠错 2015-11-17 21:13:15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5年11月13日·广州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应邀参加“第十届全球金融峰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对本届峰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闭幕,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的一次伟大创新性设计,立足于“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未来五年金融业发展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此时,召开本次峰会应当说恰逢其时,充分体现出金融业界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大发展新理念制定改革发展战略,创新金融配套服务的实际行动和有益探索。中国银行业协会作为中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一贯重视行业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研究,下面,我主要结合协会连续5年发布的《中国银行发展报告》、《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等研究成果和行业基础数据,对银行业发展现状、发展新趋势进行简要的分享。

一、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截止2014年末,中国银行业共有法人机构4,091家,从业人员376万人。截至2015年9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87.8758万亿元,同比增长15.0%。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6.9%,同比高出1.11个百分点。总负债为173.46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2%。2015年上半年,各项贷款余额96.66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23.97万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98.39%,流动性比率为46.18%,核心一级资本净额达97062亿元,资产利润率(ROA)为1.23%,资本利润率(ROE)为17.26%。 我国经济还处在稳定增长区间,我国银行业众多经营指标R0A、ROE、不良贷款率及税前利润增长率等指标仍领先于国际大型银行,例如,R0A高于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社前100家银行平均值0.04个百分点,ROE高出3.73个百分点。 二、中国银行业发展新趋势 根据由巴曙松首席经济学家领衔,我们联合普华永道实施的《银行家调查报告(2015)》,连续第6年跟踪采访国内银行家群体,最新访谈结果显示,“十三五”期间,银行家们普遍认为,我国银行业将继续推进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银行业发展呈现出了新趋势,可以归纳为“五个新”。 (一)发展进入新常态。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银行业经过不懈努力,保持稳健运行。同时,正由过去十余年规模、利润高速增长的扩张期进入规模、利润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一是资产规模保持增长。2015年三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87.8758万亿元,同比增长15%,增幅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4个百分点;总负债173.4636万亿元,同比增长14.2%。二是净利润增速明显放缓。2015年上半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8715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下降显着,大

中国宪法史

中国宪法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但英国宪法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成文法典,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法院判例和国会惯例所组成。 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制宪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带有欺骗性。从内容上看:共23条,分14条“君上大权”和9条“附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关于“君上大权”的部分,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规定清廷有立法、司法、行政,召开和解散议院,统帅军队,宣战讲和,爵赏恩赦,发布命令等大权,此外还规定皇室费用由君主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再看一下作为附件的“臣民权利义务”:言论、出版、著作、、结社的自由和财产、居住不受侵扰之权全部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即便如此,“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在这个被称为中国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文件中,我们清晰看到中国仍被定义为子民社会,人民须负有纳税、守法、服役之义务,享有的仅有的权利也不能兑现,可以说《钦定宪法大纲》是一部完全反动的恶法。从它的命运可见一斑。 1911年辛亥革命的枪声响了,钦定的《宪法大纲》公布才两年多的时间,就被强劲的革命风暴吹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清廷三天时间赶制了一部《十九信条》,并立即公布。这个《十九信条》对民权并无明确规定,可以说是一个皇室交权的文件,明显看出清廷在放权:“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人事,军队,国际条约,预算、皇室经费甚至皇帝的继承与皇室大典都向法律与国会让渡。但是从第一条“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与第二条“皇帝神圣不可侵犯”可以看出其用心所在——维护其风雨飘摇的统治!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推翻清王朝后所取得一项重大成果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这个约法中,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条即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

近代中国银行业发展简史

近代中国银行业发展简史 一、起步阶段 中国出现近代化的银行始于鸦片战争之后。一般认为1847年在上海开设分行的英国丽如银行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银行。而19世纪后期在中国活跃的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有英国的汇丰银行、惠通银行、中华汇理银行,法国的法兰西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等。 中国人自己开办的第一家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由清末实业家盛宣怀于1897年在上海创办,利用他任督办的招商局和电报局投资,同时拉其他官僚包括李鸿章等人入股,其组织管理和营业规则均参照外商银行(主要是英国汇丰银行),设立董事会,在全国各地开设分行。该行成立之初,就被清廷许可发行银两、银两两种货币,还获得代收库银、整理币制之权。在官方的中央银行设立之后,该行才转为纯粹的商业银行。 1912-1927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跟中国银行一起承担中央银行职责的还有交通银行。交通银行的历史同样可以上翻到清朝末年。1908年,由清政府邮传部牵头组建,为官商合股,初期目的是借款赎回被列强控制的铁路,故名交通银行。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其地位进一步上升,与中国银行一起承担共同承担发行货币、调节币制、兑换外币和代理国库收支的中央银行职责。 二、第一个繁荣时代 1927年至1928年,北伐军革了北洋军阀的命,历史进入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受江浙财团资助的蒋介石政府,也十分重视银行体系的建设。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另组建中央银行,授予其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经理公债、管理外汇等特权。同时,将中国银行改组为国际外汇兑换专业银行,交通银行改组为辅助工农商矿的专职银行。1935年,国民党政府又组建中国农民银行,作为供给农业信用、发展农村经济的专职银行。至此,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为基本骨架的银行体系。国民党统治后期,形成了宋子文家族控制中国银行,孔祥熙家族控制交通银行,陈果夫家族控制农民银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国有金融业的局面。 在清末和北洋军阀时代,除了官立银行之外,众多私营银行也百花齐放,并在1920-1930年代进入快速成长期,成就了中国金融业历史上的第一个繁荣期。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代,私营银行以“北四行”和“南三行”为代表,官商合办银行以“小四行”为代表。 “北四行”是指1917年成立的金城银行、1915年成立的盐业银行、1921年成立的中南银行和1919年成立的大陆银行,与北洋军阀均有一定的渊源,均以华北为业务重心,并曾一度开展广泛的协作,合办“四行储蓄会”和“四行准备库”,联合发行钞票。1927年之前,盐业银行实力最强,存款额曾一度位居全国私营银行之首。1930年代之后金城银行实力飙升,成为北四行的支柱,其存款额也一度跃居全国首位。 “南三行”是指1915年成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07年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和1909年成立的浙江实业银行,后两家均为清末浙江地方金融力量组建。民国后三家银行均以上海为业务经营重心与发展基地,并多方面开展合作。1927年之前,浙江兴业银行与盐业银行并驾齐驱分列南北银行之首。1930年之后,则是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与金城银行后来居上,成为南北银行的老大。浙江实业银行则专注于外汇业务。 “小四行”为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成立的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19年成立的中国实业银行和1929年成立的中国国货银行,前三家原来均为民族资本经营,后被国民党政府改组和控股,成为官商合办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则为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之后组建的官商合办银行。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历史的价值在于它的连续性。一个伟大的古代民族,如果其文明中断,可能就不会再现辉煌了,如同美洲玛雅人,人们谈论的是他们过去的灿烂文明,而现在则什么也不是。对于现在印第安人受到的忽视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没有或无法继续祖先的伟大创造力。而在他们东方的欧洲,则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可以想象,当中世纪的欧洲人看见从爱琴海中打涝上来的维纳斯神像时,神情会有多么惊讶。如果没有君士坦丁堡之围,不知今天有没有我们成日在为之唱赞歌的宪法?正是文艺复兴,使中断的欧洲文明从黑暗的中世纪苏醒,继续它的发展,造就了近代宪法这一人类法律文明的最高成就,并使之传播于世界的其他地方。如果了解这一点,我们就知道了文明的继续多么重要,而宪法的产生就是其开端。 一、宪法问题的提出 (一)戊戌变法 清朝末年,延续了2000多年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已经腐朽并日趋没落,专制统治像是一座大山沉重地压在中国人民身上,旧的土地关系及残酷的剥削使广大农民日益贫困以至破产,并严重地阻滞了社会各方面的进步。几乎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同时,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就已出现了较大规模的近代工商业,但都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进一步发展下去。直至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外国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列强接踵而至并迫使腐败的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国社会由此日渐从一个有着灿烂文化的、强大的东方帝国沦落为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十分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三等国家。但是,外国炮舰所强行建立的商品经济,却提供了销售商品和取得劳动力的市场,为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造成了某些客观条件与可能,促进了中国城乡从传统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随着清政府管理和控制能力的衰退,以及爱国的绅士、商人和地主希望以实业救国的行动,投资建厂,使民族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民族工商业者的发展受到了外国资本和国内专制制度的双重压迫,举步维艰,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到政治变革的必要,希望通过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以求变法救亡。 世纪之交的中国,随着民族危机和日益严重和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原本在少数先进知识分子中流传着的改良主义思想,逐渐形成为空前活跃的改良主义思潮。以康

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和政策体制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其中商业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成为此期间内颇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面。在数量上,商业银行从无到有、由少至多,外资银行也逐渐登陆,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运作上,我国商业银行正进行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理念的转化,银行的运作机制也逐步向西方发达国家靠拢。我国银行机构的现状是,大型商业银行有四五家,中型商业银行有十余家,小型商业银行有上百家。 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从2011年“十二五”开始,中国对金融体制进行大力改革。2014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银行业来自息差收窄、负债成本大幅上升、收费业务监管从严以及不良加速暴露等多方面的压力有增无减,利率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带给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冲击更是不容小觑。 而今年,银行业面临的宏观环境更为复杂,竞争压力不减,监管不断强化。着力深化改革、加快转型步伐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面对改革的迫切形势,银行业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首要战略选择。不少银行提出,今年将加快推进综合化经营步伐,加快推动单一服务模式向差别化综合服务模式转变 随着业务模式的转变,银行的组织架构改革也逐步加快。银行业继续推进以提高管理效率为重点的体制机制改革,新一轮结构改革悄然启动。去年,五大行的架构改革已经启动,精简机构数量,强化利润中心建设、实现扁平化管理、优化流程,体现了差异化竞争和特色化经营。(例子:有报道称,银行理财、信用卡和私人银行等业务板块,有望以银行子公司的形式独立运营。今年年初,交行交银资产管理业务香港分中心在香港挂牌。值得注意的是,交行的具体做法是将交银集团在港子公司交银国际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直接挂牌为总行的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意味着该分中心具备香港持牌法人资格,极大提高了自主性。) 同时在今年对于互联网战略的部署上,大力推进大数据技术发展、加快构建信息化银行、形成网络金融时代新的竞争优势,成为很多银行今年重要的战略抉择之一。此外,不少银行还计划今年健全大数据应用。

从世界宪法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宪法的发展变化

从世界宪法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宪法的发展变化 法是随着人类历史上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宪法,在当时并没有出现;后来人类又经历了封建制社会,宪法仍然没有出现;直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之后,宪法才被制定出来。 宪法是社会文明秩序的一个宣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掌握的最主要的管理社会的手段和法律武器就是宪法。宪法也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的贯彻执行对于一个国家维护统一、保持政权稳固、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发展民主政治、完善法治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世界上自成文宪法产生以来,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毛泽东说得好:“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近代意义的宪法,是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产物。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宪法是英国宪法、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最先发生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但在法律的形式上,英国宪法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宪法法典,而是由各个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和形成的宪法惯例所构成的。尽管当时的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但它揭开了世界宪政运动的序幕,无愧是近代宪法的先驱。 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宪法。它以《独立宣言》为先导,于1787年在费城制定。它在世界上第一次宣布了共和国制度的诞生,并确立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原则,为许多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效仿。 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步成文宪法,它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在宪法史上具有深远影响。它实行的议会制,既不同于美国的总统制,又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相区别。 在英国、美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立宪运动的影响下,欧美各国相继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革命胜利后也都普遍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并制定了自己的宪法。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18年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宪法,苏俄宪法的意义在于:首先,它突破了资产阶级宪法和宪政的局限性,使宪法成为无产阶级实现民主和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法;其次,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再次,苏俄宪法推动了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发展。此外,苏俄宪法还使宪法突破了西方文化的范围,开始成为世界文化现象。它把人类历史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以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宪活动起了指导的作用。从此,宪法就有了两种历史类型的划分,即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随着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宪法也不断地向前发展,具体表现为: 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1)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一方面表现为加强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呈现扩大趋势,这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为:行政权干预司法权,如美国总统频繁使用否决权;紧急命令权,如法国宪法对紧急命令权的规定;委托立法。另一方面表现国家权力向中央集中,中央集权的趋势日渐明显,这宪法对国家权力进行纵向配置方面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在传统中央集权的国家,即使存在地方自治与分权,也不具有实际意义;在奉行地方分权、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如英国,中央对地方的干预越来越多;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中央的权力越来越大,这在美国表现最为突出。(2)随着国家权力

新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新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柱之一。新中国成立60年来,银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历了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对促进国民经济稳健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60年银行业发展历程回顾 新中国银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新中国银行业逐步成长并不断发展壮大,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9~1956年:银行业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 这一阶段,我国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恢复。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将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确立了其作为国家银行的法定地位。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为:一是发行人民币,支援解放战争;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和统一的国家银行组织体系;三是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和整顿金融业;四是积极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等银行业务,促进国民经济恢复,为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做准备。 1953~1956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为全面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银行业则实行信用集中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综合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1956年公私合营银行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体系,形成了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一五期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12%,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1%,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建设。 1956~1965年:银行业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 1956年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阶段。1958~1962年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严重自然灾害,银行的业务制度和原则遭到破坏,导致信贷投放失控,现金发行过多。这一时期,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5%,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0%。 1963~1965年,中共中央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整顿。经过整顿,国民经济基本恢复正常,金融工作也步入正轨。这期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5.5%,各项贷款年均增长6.8%,基本解决了大跃进时期遗留的通货膨胀问题。 1966~1976年:银行业遭受文化大革命重创的10年

中国宪法

离线作业考核 《中国宪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间接选举: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2、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资产阶级国家称为人权、公民权。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3、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4、“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答: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审判工作中,必须遵守 以下主要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2)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公开审判原则。即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 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应公开宣判。 (4)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史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历程 金融市场,是指金融商品交易的场所,如货币资金借贷场所,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场所,黄金外汇买卖场所等等。它是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对经济进行间接调控的依托,是以市场为基础,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有限的资金资本资源,提高资本,资金使用效益的制度前提,同时也是发挥资本存量蓄水池作用,以迅速和灵活的融资方式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和场所。国家和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市场发出的信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也可依据金融市场信息做出相应的决策。本文主要是介绍我国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 在改革开放后的30年中,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我们金融事业变化非常大,取得了更加突出的成就。 在改革开放后的30年中建立起了系统完整的金融组织体系。过去很长时期内,中国的金融机构只有一家———中国人民银行,它既承担中央银行任务又具体办理大部分银行业务。经过改革开放以后30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新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新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可以说,世界上先进国家拥有的金融机构,我们大部分都建立了。金融机构不仅种类非常齐全,而且数量十分庞大,极大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重要的是,除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外,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基本都实行股份制,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严密管理,机构运作效率明显改善,能够更好地适应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977年-1981年,国家开始加强整顿银行机构,充实领导力量整顿规章制度,加强金融工作,1977年基本恢复了银行秩序,保证提高了银行的工作质量,为保证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1979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1979年3月,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决定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统一经营和

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

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 我今天想要和大家讨论的是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问题。这里指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在世界范围内,宪法学作为人类的一种经验之学、智慧之学所呈现出来的发展趋势。我们研究当代宪法学的发展趋势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为了客观地、理性地分析宪法学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从世界的眼光审视中国宪法学的发展,把中国宪法学放在整个世界宪法学知识体系的范围内思考。这样,研究中国宪法与宪法学就有了一种客观的背景与价值指引,有利于推动中国宪法学的发展。 我们知道,宪法与宪法学是不同的概念,两者遵循不同的理念与发展规则。因此,宪法学的发展趋势并不一定代表宪法的发展趋势。虽然两者存在联系,但是两者有不同的发展逻辑和内在动力。有的时候宪法学发展的社会价值高于宪法制度的发展水平。当一个国家宪法不完善或者缺乏一种理性精神的时候,学者们就会用宪法学的理性来推动宪法的发展。宪法学所代表的人类智慧与经验可以超越一个国家现实宪法制度的某些非理性与历史局限性。 在具体谈当代宪法学发展趋势以前,我想首先谈一下在智利召开的第六届世界宪法大会。大会主要讨论的问题有:“现代社会发展与制宪权的问题”,“公民权利的跨国保护问题”,“民族自决权的宪法保护问题”,“不成文宪法向成文宪法的发展趋势问题”,“宪政和民主的关系问题”。世界宪法学大会作为国际性的宪法学研究团体,它所关注的问题也许是全球范围内最专业化的、国际社会关注的宪法学理论命题。

我先提出这些问题的目的在于表明一个基本的事实,即现代宪法学在世界范围内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表现出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呢? 第一个发展趋势:多元的宪法理念的形成。 多元宪法理念的形成是指政治宪法,经济宪法和文化宪法价值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宪法开始成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共同理念的统一体或者是人类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中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共同体基本规则。那么这种理念的转变,一方面保留传统的宪法理念中限制公权力的价值的同时,进一步把它发展为人类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高度关注与价值的追求。也就是,宪法学世界所面临的价值与事实关系更复杂,所承载的历史使命更为繁重。为什么呢?理由之一就是:我们人类所享有的人权已经发展到自由权和社会权相统一的新的阶段,宪法已经从自由权保护的世界发展到共同对自由权与社会权保护的发展阶段。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多元化,人与国家、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宪法的政治性特征逐步向文化特征方向发展。在人权世界中,社会权主要是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发生的,因此怎样通过宪法来保护公民享有的一种社会权或者说生存权,这是我们现在宪法学所关注的一个新的焦点。我们既要保留公权力限制的传统,同时也要强化对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进行调整的一种新的理念。另外,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们人类更多地关注文化的发展,因为宪法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产物。人类为什么选择宪法、发展宪法?动力是来自于对文化的追求,因此宪法越来越强调文化的价值。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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