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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规定

合租规定

XXX宿舍约定

1、小卫生间热水器随时插电,洗澡时候拔下来,洗完后插上!

2、洗澡时候地面必须清理干净,将头发清理到垃圾桶中;

3、厕所用完冲洗干净,厕所刷在卫生间;

4、洗衣机用完后清洗干净,要不然细菌你我他;

5、厨房水龙头需要多拧一点儿才会不滴水;

6、厨房池子里面用完将灶面、水池内垃圾必须清理干净;

注意:作为XXX大家庭,我们大家都是出来合租的,所以希望大家共创美好环境,互帮互助,有事说事,有意见就提出来,共同解决。如有不自觉的请闭门修关,不要使用公共区域;

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置业开发公司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我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将本单位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二条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我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

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报请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房屋出租单位应委托国资委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六条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招租方案,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第七条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八条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

棋牌室管理制度

棋牌室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棋牌室管理制度 1、永济社区棋牌活动室系本社区居民业余活动场所,只对本社区群众开放,禁止外来人员参与活动。 2、棋牌室内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盈利行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将视情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3、参与棋牌等活动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员管理,爱护公物,不得私拿、借用活动器材、用具、工具。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参与棋牌活动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讲文明、讲礼貌、友谊第一。

5、参与棋牌活动人员要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争吵斗殴。 6、棋牌活动室开房时间:上午8:00—5:00。其他时间一律不准开放,以免影响附近村民休息。 虞中社区棋牌室管理制度 为使棋牌室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的活动场所,使居民在娱乐中切磋棋艺、增进友谊,陶冶情操,特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自觉保持室内外的卫生清洁,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二、自觉爱护公共财务和活动器材,不随意刻画,摔拍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室内物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任意私自带出室外。 三、用文明语言,保持室内安静,礼貌待人,以牌会友,严禁喧哗。四、文明娱乐,关爱他人,禁止在室内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 五、活动室是对本社区老年人开放的活动场所,仅供社区老年人娱乐活动,

凡年满55周岁以上的本社区居民,都可进室活动,其他人员请勿入内,请勿带儿童进入室内。 六、参加活动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按规定时间进退棋牌室。 七、凡在活动室活动的人员,按照自身体质状况志愿参与活动,对在活动期间发生的伤亡等意外事故,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活动室开放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虞中社区委员会2014年10月 棋牌活动管理制度 一、场所性质:棋牌室是文化活动中心公益性文化活动项目,是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之一。 二、活动内容:棋牌活动包括棋类和牌类活动,即象棋、围棋、五子棋、跳棋以及扑克、麻将等,主要提供棋牌娱乐和竞技服务。 三、开放时间:每周除星期三调休外,其余每天均正常对外开放,具体时

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921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ersonal rental hous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

社区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寓教育于社区文化活动之中,创建高品位的人文环境,促进社区关系和谐,提升公司品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分公司。 3.职责 3.1物业总公司经理负责批准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3.2分公司主任负责审核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监督实施过程; 3.3分公司客服员负责编制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并提出具体方案具体实施; 3.4全体员工有责任配合社区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配合客服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4.工作程序与要求 4.1社区文化活动 4.1.1利用配置的的硬件设施,比如会所、游泳馆、篮球场、棋牌室等,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4.1.2每年年底客服员根据具体情况,拟定下一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报分公司主任审核后,报物业总公司经理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适当调整; 4.1.3根据年度社区文化活动计划的安排,在每次活动开展前10日,客服员应拟定活动的策划方案,报分公司主任审核、批准后,上报总公司备案,方案要求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邀请单位、嘉宾名单、活动道具、经费预算及来源等; 4.1.4根据活动方案,活动前一周负责采购所需物品或者经费的申报等,并至少提前三天发出本次活动的通知; 4.1.5客服员及时向分公司主任汇报活动的准备情况,并做好活动前的广泛宣传动员工作; 4.1.6活动当天,提前布置好活动现场,并组织人员做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 4.1.7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4.1.8活动结束后,客服员对本次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整理相关资料及摄影相片入档保存,上报物业总公司备案。 4.2 社区宣传活动 4.2.1利用配备的宣传栏、楼道公告栏、电子广告屏等手段开展社区文化宣传工作;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景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简介 景和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文体活动阵地,是构建和谐社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多功能机构。 文体服务中心是集市民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教育、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中心设有台球厅、多功能厅、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是社区居民学习充电的场所,休闲小憩的去处,交流沟通的空间, 相互服务的平台。 文体服务中心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融洽社区人际关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家园意识,弘扬社区文明新风为主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良好的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满足市民的各类文化需求,景和社区文体服务中心热忱欢迎广大社区居民前来参加活动。 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凡参加文体活动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服务人员管理。 2、要爱护中心公物,不得擅自拿出、搬动或更换活动室器具、物品。 3、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脏物等,保持室清洁。

4、严禁携带幼儿入玩耍打闹,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楼安静。 5、禁止在楼存放自行车。 6、楼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移动损坏。 7、对于不听劝阻的流窜人员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活动室开放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 各文化娱乐室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室管理制度 1、严禁青少年及儿童进入活动室。 2、要爱护室各种设施,正确操作音像设备,不能无故损坏音像器材。 3、所有音像制品,不得擅自借出或带走。 4、管理和组织活动人员,要做好周密安排,保持良好的活动秩序。 5、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烟头、纸屑等废物要放入脏物容器,保持室清洁。 6、经常检查电源、电路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活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消防器械放在显眼处,严防火灾事故。 二、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1、本室面向居民服务,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活动室。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城市中有各地来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这段时间,要找一个落脚之处,找出租屋暂住,而租住的人多了,就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安全。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管理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充足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出租房屋一个流动的载体,在社区点多面广,容易失控,这就要求社区民警确实树立起“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工作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出租户主的作用。无论是楼房、平房、门店还是大院哪一种租赁形式,户主总是与承租户正面接触的第一人,要抓住房主,共担责任。将出租房主的电话及现住址或单位登记齐全,与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并定期联系,和房主共同承担督促承租人及时进行登记办证和遵纪守法的相关教育责任,掌握承租人变更、房客个人及家庭主要情况。二是对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充分发挥物管人员的作用。尤其是收水、电费,物管费的收费员、门岗的保安,利用其平常为业主服务的机会,协助发现房屋出租户;三是将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管理,及时收集本社区的房屋出租信息。四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屋换手率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各门卫、小区楼幢长的作用,使之成为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全方位地构筑了“触角深、来源广、

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才能提升出租房屋的动态管控水平。 2、做好机制创新,狠抓措施落实。 (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一是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并及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依托暂住人口协管员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三是在社区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四是通过房屋中介,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五是依托警务平台发现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采取抓小放大,实行分层管理。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靠管理几千户的一个社区民警往往会出现“管不胜管”的现象。为此,应对出租房屋实行分层管理,抓小放大,“放大”,即对出租房屋、租住人信息、人户一致的,一般管理,“抓小” 即对承租人中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及时采集身份信息、指纹信息、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 (三)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如出租房屋中有 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就确定该出租房屋中的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来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并安排隐蔽力量贴靠,秘密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在抓获团伙成员后,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入户清查落脚点的同住人员和物品,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寻找破案的证据,用证据去求证犯罪,做到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提要:暂住在户主家的保姆以及超过十五日的亲友,应请户主携带其亲友或保姆一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管理处办理非常住人员情况登记手续 物业论文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服务区出租屋及人员的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维护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因出租屋居住人员而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商铺违法事件。 2.范围 适用于**项目住宅小区。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租赁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经理汇报 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 3.2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派出所处理。 3.3安全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小区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处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出租屋管理规定 4.1.1业主自行出租房屋的需到治安办办理有关房屋出租情况并登记出租人员的详细资料备案。租赁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1.2通过公司出租房屋时,租赁管理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无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和三无人员。承租人员必须提供其本人及其合住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资料,用于办公性及商用出租房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员工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1.3出租屋只限于居住生活,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为。利用出租方从事违反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1.4对业主自己出租的房屋,提示业主到公司进行登记手续,带承租人及其有关资料(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4.1.5业主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公司或派出所。 4.1.6安全管理员需掌握所服务区域内的出租户情况清单,在日常巡逻中应给予重点关注,并随时对区域内变更的出租户进行更新。安全管理员对出租屋的物资搬运应特别留意并严格控制。 4.1.7管理处应有本小区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中心。 4.1.8安全员应熟知小区内的出租房和空置房,作为控制的重点。 4.1.9安全员必须督促小区内的租住人员,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遵纪守法。 4.1.10安全员要注意观察,租住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发现有其他租住人或小区业主有违法违纪现象时,应立即向小区管理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报告。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房屋出租 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家属院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小区房屋出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

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小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文化设施的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社区文化设施,是指在城市街道和社区设置的,集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 第三条社区文化设施以社区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为服务重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文化机构。 第四条文化部负责全国社区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区(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文化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第六条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七条城市居住区和新建小区住宅必须配套建设文化设施,配建的文化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城市居住区和新建小区住宅,应从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且须符合《城乡规划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关于各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规范要求。 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文化活动中心应按建筑面积4000 -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按8000-12000平方米,小区(3000-1000户,10000-15000人)文化活动中心按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用地面积按400-600平方米进行规划设计。 第九条旧城区社区文化设施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可以通过改扩建或置换、租赁、共享等方式,配置设备器材图书,完善功能,提高配套程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第十条社区文化设施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一般不设在街道办公场所内。 第十一条社区文化中心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健身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

出租房管理办法

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商用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用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用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房屋所属管理公司有权对所属房屋进行招商、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在出租房屋张贴招租告示等,其它单位及个人无权此行为。 三、承租户签订合同时须核对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证明等。 四、出租屋原则上合同签订期限为1-3年,最高为3年,特殊行业如银行、电信、医院等需超过3年的由公司研究决定。 五、承租户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确需转租的必须1个月提前征得管理公司同意,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按违约处理。转租后原合同终止,管理公司负责重新与新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但原合同截止日期不变,私自转租经发现收回出租房屋并按违约处理。承租户终止合同要求退租的必须提前1个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终止合同退房租金额为80%。 六、承租户原则上必须一次性付年租金,特殊情况及金额较大的可考虑半年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承租户必须交房屋合同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退房时退回。 七、对租赁合同到期的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与原承租户签订合同。 八、合同到期的,根据市场情况及出租房屋周边情况需调整房租的,

由管理公司研究决定,如承租户不接受新租金,管理公司收回房屋、重新招租。 九、合同有管理公司负责签订,经公司审核后盖章,合同一式三份,管理公司、财务及承租户各保留一份。 十、承租户按合同约定,逾期拖欠不交房租超过15个工作日,管理公司将增收每天 5%的滞纳金,拖欠房租一个月按违约处理,公司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十一、承租户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但须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承租户交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十二、承租户不得在所租房屋周围私自搭建,发现后责令拆除并作罚款处理。 十三、承租户不遵守违反承租户管理规定的,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处罚。 十四、承租户违反国家明文规定、法律法规,所造成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户自负。 十五、因营业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潢,必须先提出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费用自理,解除合同时改造及装潢费用不作补偿。十六、公司对门头房统一管理,如遇政府和公司发展规划需要拆迁,由管理公司提前告知承租户,承租户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决定,公司不作补偿。 十七、承租户聘用外来人员,必须有暂住证。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为活跃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维护社区正常工作秩序,加强活动中心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体活动中心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设备。 二、文体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0:30,下午13:00—16:30,晚上18:00—20:3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文体活动中心主要为社区居民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社区外的人参加,须经社区居委会批准。 四、凡来文体活动中心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五、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1、不超过规定时间,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活动。 2、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3、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4、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不带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室活动。 6、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为不断改善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1、借阅报报刊杂志必须进行登记。 2、陈列的报刊杂志,仅供在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阅后须立即归还或放回原处。不得将报刊、杂志带出阅览室。 3、听从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议论、谈笑。 4、保持室内清洁,禁止随地吐痰,不丢果壳、纸屑,不移动桌椅。严禁在室内吃零食。 5、爱护报刊杂志,不涂写、损坏、弄脏、不撕页,污损报刊杂志,损坏照价赔偿。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沈阳铁路局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沈铁公函[2003]193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增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明确法定责任~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时必须与承租者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2.承租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2.1承租者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2承租者必须合法经营~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或活动。 2.3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4承租者安全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和室内构造格局~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方予以消除。 2.5承租者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租 赁使用经营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防火负责人~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同时应按照出租方和上级安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2.6承租者必须遵守出租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和 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接受其提出的安全意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3.对承租者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3.1承租者应加强对其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的思想。

3.2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等防火灭火设施~保持技术状态良好~放在明显固定位置~并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工作人员要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的使用方法。 3.3出租房外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时~需经铁路公安处消防科同意~取得消防科开出的动火证~并通知出租单位做好相应的防护和警戒~方可动火~动火作业要遵守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3.4室内外卫生要经常打扫~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物品必须整齐~不得堵占防火通道。 3.5车间内和库房内不得随意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毯等超出规定的电器设备。 3.6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应经常对电线电路、电器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出租方。 3.7出租房外扩建建筑~必须到消防科办理审批手续。 3.8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承租者财物应妥善管理~防止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4.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4.1对承租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4.2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应当及时报告铁路公安机关。 4.3对承租者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指导和帮助。 4.4对承租者落实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对出租房屋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使用。 4.6发现承租者对本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拒不整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小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

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社区文化建设方案

社区文化建设方案 目录 摘要------------------------------------------------------------------------------------------------3 关键词---------------------------------------------------------------------------------------------3 1 社区文化实施流程------------------------------------------------------------------------ 4 2 社区文化实施规划-------------------------------------------------------------------------5 2.1 硬件建设--------------------------------------------------------------------------------5 2.2 软件建设--------------------------------------------------------------------------------5 2. 3 有关物业公司社区文化操作的建议-----------------------------------------------7 2.4 社区文化组织--------------------------------------------------------------------------8 3 社区文化活动实施程序-------------------------------------------------------------------8 3.1 策划--------------------------------------------------------------------------------------8 3.2 活动组织--------------------------------------------------------------------------------8 3.3 组织业主开展活动--------------------------------------------------------------------8 3. 4 活动结束后-----------------------------------------------------------------------------9 结论------------------------------------------------------------------------------------------------9 谢辞------------------------------------------------------------------------------------------------9 参考文献----------------------------------------------------------------------------------------10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文体队伍管理制度

富兴社区文体队伍管理制度社区文体团队是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五角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的综合水平,加快社区文化事业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五角场社区文体团队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文化凝聚社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人文资源,推进社区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管理任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的文化氛围,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把社区建设成为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运作机制建全和居民参与程度高的高质量、家园式文明社区。具体为: 1、组织开展社区各层次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活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 2、立足社区、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的丰富文化资源,逐步形成社区文化与辖区可发展文化相结合的新格局,从而推进社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定期互通信息、交流开展文化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研

讨,共同探索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和途径,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发挥文化活动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运用好活动中心的专业特长的优势,组织经常性的骨干培训工作,为基层文体团队培养更多的团队领导组织人才。 5、拓展思想教育功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歌咏比赛、歌舞表演、纳凉晚会、戏曲沙龙、广场文艺汇演、艺术品展示等。广泛发动、组织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6、探索和构建社区文化网格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活动机制,改进组织运作模式,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群众文体团队自主管理的社区文化艺术活动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管理的责任部门,对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培训、培育、扶持和服务。 四、管理机制 1、加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建设,要求每支团队在10人以上,设立团队队长,建立队员名册。 2、建立文体团队党建联络员制度,协助团队负责人做好群众文体团队各项工作。 3、文化活动中心负责社区群众文体团队每年登记造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文化中心定期组织群众文体团队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5、文化中心负责安排各团队在文化中心的的日常活动。 五、团队活动(一)团队活动分特别组织和日常组织两大类:特别组织:群众文体团队参加市、区文体活动、展演、比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它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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