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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影响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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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影响

--12财务ping 按照国际收支口径,通常将一国货币可兑换的程度分为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一种货币不仅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可以本国货币兑换成其他货币,而且在资本项目上也可以兑换,是实现货币在资本与金融账户中各交易项目的可兑换。这意味着一国取消对一切外汇收支的管制,居民不仅可以通过经常帐户交易,也可以通过资本帐户交易获得,所获外汇既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也可自行在国内或国外持有;国内外居民也可以将本币换成外币在国内外持有,满足资产需求。

当前人民币已经实现了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但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仍明显滞后。尽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体系、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提升外汇管制效率的迫切需要。当前的金融危机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良好机会。然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把“双刃剑”,同样也存在着较大的消极影响。

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积极影响。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1.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通过放宽甚至取消国际直接投资的限制,优质企业可以通过跨境股权置换、收购等并购与重组活动,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进行多元化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资本存量的结构调整。而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自由进入,有利于长期资本的全球优化配置,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中国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缓解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短缺,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资金在全球的流动。

资本管制的解除会修正生产要素流动的扭曲机制,使资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一方面减少了资本流动的成本,促进资金在全球的流动,进而使得整个经济体系的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另一方面,资本账户开放有利于商品劳务的国际流通,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开展,从而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3、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使得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走出了一大步,也使社会各界对其合理化发展充满了期待,可是由于外汇市场尚未与国际接轨,其进一步发展就受到了制约。汇率的市场化取决于外汇市场的发展,而外汇市场的发展与货币可兑换是互为条件和基础的,没有广泛的交易主体自由参与的外汇市场是不健全

的,所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4.有效降低外汇管制的高昂成本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扩大,资本项目外汇管制难度越来越大,管理效率日益下降。大量的短期资金借助经常项目交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等已经取消管制的渠道顺利地流入流出,为我国金融市场和货币政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近年来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差额的大幅波动能说明这期间的资本流动是十分异常。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但可以销毁外汇黑市的生存土壤,还可以节省外汇管制成本,而工夫应该下在如何有效监督和利用那些将要从暗处走到明处的“热钱”上。

5. 有益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中国已经放松或部分放松管制的资本项目就有20至30项,剩下的主要是有益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部分项目的逐步探索开放问题。这在近年以来已经有了很大发展,比如对港股直通车的讨论、加快QDII步伐等,都涉及到相应的资本项目开放。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消极影响。

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许多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潜在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1. 削弱货币政策的自主性、独立性和有效性

由于三元悖论的存在,开放资本账户会导致货币政策独立性与汇率稳定两者的冲突。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由于出口需求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汇率的频繁大幅浮动增加了进出口的风险,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对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势必会削弱货币政策的自主性、独立性和有效性。

2. 大量资本外逃, 资本流动不稳定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带来的国际资本的流动,特别是大量短期资本的频繁流动,会增加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的风险。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且经济体制又处在转轨过程中,因此需要对资本项目中的一些子项继续实行适当的管制,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是防止我国资本大量外逃而严重影响境内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二是防范境外短期投机资本大量流入境内而冲击境内经济和金融的平稳运行。毫无疑问,无论是发生资本大量外逃,还是境外短期投机资本大量流出入,或者是两者同时发生,都将导致国内经济和金融的严重动荡。

4、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性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使原本存在的温和的金融压抑政策在失去这道防火墙后面临金融体系乃至实体经济的重大冲击。另外,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增加,尤其是短期资本大量无序流动,将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甚至危及一国的经济和金融稳定,引发政治和社会动荡,

不但给央行调控货币供给造成冲击还会引起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也影响人们对人民币币值稳定的信心。

3.资本项目监管难度加大

近年来,随着中国贸易的扩大和多样化,控制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操作比较困难。资本的流动会凭借与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直接或者间接联系进行,资本项目可能混入经常项目逃避管制,政府课税能力下降。再加上中国部分资本项目已经放开,资本的可替代性使得资本项目监管难度日益加大。

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资本流动对中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人民币汇率成为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也是备受各界关注的一个问题。

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从目前的中国综合国力、宏观调控能力和金融体系以及参与国际协调机制的状况等核心指标看,条件已基本成熟。我们也不该遇到危机就停止前进,并不是每个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国家都发生金融危机,资本项目可兑换也不是金融危机的唯一原因,每一次制度的变更都有风险,我们永远都要面对不确定性。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我们已无法独善其身,世界各地发生的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不停地向国际金融秩序在传递信号,同时也为每个国家提供了丰富的防风险经验,这对国际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是极其有利的,也是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良好机会。

我国要按照准确定位、权衡利弊、控制风险、抓住重点、注重实质的思路,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此推动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在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当国家经济和金融部门受到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发生严重的国际收支失衡时,也确需采取必要的临时性管制措施。今后我国应当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问题研究

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问题研究 摘要:1996年12月,我国政府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义务,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必然选择,国际资本流动是一把双刃剑,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潜在一定的金融和资本市场风险。因此,对待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要非常谨慎。 关键词: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资本管制资本外逃 Abstract:In December 1996,our government announced to accept No.8 provis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greement and realized the Renminbi current account convertibility .The long _term objective of the reform of foreign exchange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China is to realize the convertibility of Renminbi capital account on the basis of current account convertibility.Renminbi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is the necessary choice for China to jo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is a double-side sword ,which can both bring new opportunities for China to jo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enviroment and financial risks in capital market.So it will be cautious for the issue of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 Key words:RMB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Capital Restriction,Capital Outflow 一、资本项目及货币自由兑换的内涵 (一)资本项目的内涵 又称狭义的资本项目,分为资本转移以及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前者包括债务减免、移民的转移支付等;后者包括各种无形资产如注册的单位名称、租赁合同等。金融账户包括直接投资,如以外国投资企业形式的外国对我国的投资:证券投资,如债券、股票、票据形式的国际投资等;和其他投资,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及存款等。基金协定第六条第三节中区分了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下和资本项目账户的开放的可兑换,允许成员国运用必要的控制手段来调节资本的转移。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项目(也称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一个项目。国际收支项目,是指一国(或地区)以货币形式有系统地记载的在一段时间之内本国(或本地)居民与外国(或外地)居民之间所有经济交易活动的项目。它反映了一国(或地区)对外经济活动的状况,既是政府实行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货币、外汇、贸易等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也是本国居民或外国居民对一国进行实物投资或金融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1在1993年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国际收支项目有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净误差与遗漏及准备资产四大类构成。199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重新调整了国际收支项目标准项目,将“资本项目”具体分为了“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此后,国际收支项目就有五大类构成:经常项目(Current Account)、资本项目(Capital Account)、金融项目(Financial Account)、净误差与遗漏(Net Error &Omissions)、及准备资产(Reserve Assets)。其中,经常项目包括商品、劳务所得、经常转移等科目;资本项目包 1杨雨:《资本项目下人民币自由兑换研究,四川,成都 2004。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与国际化的战略及进程

前,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为促进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我国能否将人民币 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并通过加快其步伐来减轻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已成为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焦点。由于资本项目可兑换是长期性的、结构性的,一旦实施难以逆转,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是短期的、反周期的,显然,不能把这两种手段混为一谈。为此,准确把握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与人民币国 际化的战略及进程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战略的确定 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内的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1996年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 项目可兑换之后,资本项目可兑换就提上议事日程,并且一直在积极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战略也逐渐明晰。 早在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我国“十一五”期间加快金融体制 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是我国首次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纳入五年规划之中,同时也标志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战略基本明确,即“逐步实现可兑换”。2007年10月15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表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战略的最终确立。由此可见,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战略就是“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关键就在于“逐步实现”,而“逐步实现”则意味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采取的是渐进 的模式。 然而,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是一把“双刃剑”,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后,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增加,尤其是短期资本大量无序流动,将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甚至危及一国的经济和金融 稳定,引发政治和社会动荡。总结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危机爆发国家和地区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各种经济矛盾激化和普遍存在的经济缺陷,是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但一些危机爆发国家和地区过早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促成”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实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渐进战略模式”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所谓“渐进战略模式”,是指在有关的经济制度和政策环境基本成熟的条件下,分阶段地逐步放松和解除不同类别的资本管制措施。我国之所以采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渐进模式,主要目的在于尽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来完善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前提条件。这些前提条件不仅涉及宏观经济层面和微观经济层面,还涉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最重要的有:拥有有效的包括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内的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具有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宏观金融稳定;健康的金融体系、完善的金融市场、良好的法律框架、透明的信息披露;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良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充足的国际储备;合理的汇率制度;具备良好的国际竞争能力,具有较强适应国际市场能力的国内企业、银行等微观经济主体;合适的货币可兑换的顺序;有效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和危机救援机制的改革等。简言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基本前提条件为: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机制、健康的金融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利的国际环境。 显而易见,目前我国尚未完全具备上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前提条件的成熟,还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做,“渐进模式”成为必然的选择。但是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也不必等到资本项目实现完全可兑换之 后方可进行,恰恰相反,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可为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条件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与国际化的战略及进程 ■ 王元龙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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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影响 --12财务ping 按照国际收支口径,通常将一国货币可兑换的程度分为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一种货币不仅在国际收支经常性往来中可以本国货币兑换成其他货币,而且在资本项目上也可以兑换,是实现货币在资本与金融账户中各交易项目的可兑换。这意味着一国取消对一切外汇收支的管制,居民不仅可以通过经常帐户交易,也可以通过资本帐户交易获得,所获外汇既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也可自行在国内或国外持有;国内外居民也可以将本币换成外币在国内外持有,满足资产需求。 当前人民币已经实现了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但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需要仍明显滞后。尽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体系、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能力、提升外汇管制效率的迫切需要。当前的金融危机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良好机会。然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把“双刃剑”,同样也存在着较大的消极影响。 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积极影响。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1.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通过放宽甚至取消国际直接投资的限制,优质企业可以通过跨境股权置换、收购等并购与重组活动,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进行多元化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资本存量的结构调整。而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自由进入,有利于长期资本的全球优化配置,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中国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缓解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短缺,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资金在全球的流动。 资本管制的解除会修正生产要素流动的扭曲机制,使资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一方面减少了资本流动的成本,促进资金在全球的流动,进而使得整个经济体系的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提高。另一方面,资本账户开放有利于商品劳务的国际流通,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开展,从而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3、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使得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走出了一大步,也使社会各界对其合理化发展充满了期待,可是由于外汇市场尚未与国际接轨,其进一步发展就受到了制约。汇率的市场化取决于外汇市场的发展,而外汇市场的发展与货币可兑换是互为条件和基础的,没有广泛的交易主体自由参与的外汇市场是不健全

货币可兑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币可兑换 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2013年5月中旬展开,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让经济师考试取得高分突破,成为决胜经济师考试的重心所在,网校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金融专业复习资料,供大家备考学习。 二、货币可兑换 (一)货币可兑换的含义与类型 货币可兑换是相对于外汇管制而言的,在纸币流通条件下,是指居民不受官方的限制,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用于对外支付或作为资产来持有。 货币可兑换程度主要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实力,同时也是一国外汇管理制度和政策的选择结果。实际上,由于国际经济环境不同,各国经济发达程度和社会经济金融条件不一样,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时期都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和手段限制货币可兑换,致使货币可兑换性不同,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货币可兑换形式。 依据可兑换程度划分,货币可兑换分为完全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完全可兑换是指一国或某一货币区的居民可以在国际收支的所有项目下,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到20世纪90年代为止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实现了货币的完全可兑换。 部分可兑换是指一国或某一货币区的居民可以在部分国际交易项目下,如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为支付国际货物、服务交易的目的,而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此时并不必对其他项目实行货币可兑换。常见的部分可兑换有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现实中的部分可兑换通常是指经常项目可兑换,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结合起来即构成货币完全可兑换。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标准与内容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成员国如接受第八条款规定的义务,则该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成员国,其货币将被视为可兑换货币。第八条主要内容包括:①不得对经常性国际交易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②不得实施歧视性货币措施和复汇率政策;③成员国对其他国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如对方提出申请并说明这部分货币结存系经常性交易中获得的,则应予购回。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三十条对经常性交易规定如下:①所有同外贸和其他经常性业务(其中包括服务)以及正常的银行短期信贷业务相关的支付;②应付贷款利息和其他投资净收益的支付;③数额不大的偿还贷款本金的或摊提直接投资折旧的支付;④数额不大的家庭生活费用汇款。 取消管制是一个过程,各国具体情况不同,一刀切是行不通的,爵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十四条规定了货币可兑换的过渡性安排,即成员国可以保留加入基金时的各项管制措施,条件成熟时再取消管制实现货币可兑换。实行这种过渡安排的国家被称为第十四条款成员国。由上可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可兑换主要是指经常项目可兑换,而不是完全可兑换。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六条款规定,成员国在必要时可以对国际资本流动施加管制。 (三)资本项目可兑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汇发〔2011〕4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根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支付结汇管理 (一)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股权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汇资本金、境内中资机构以资产变现账户内的外汇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汇出资管理原则办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办理结汇业务的银行应要求企业提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及相应的非税缴款通知单等材料,严格审核相关合同、缴款通知单以及结汇支付财政专户之间的一致性。非房地产类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 (三)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偿还企业间借贷(含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借款。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已使用完毕的银行贷款(含委托贷款),银行应要求结汇企业提供原贷款合同(或委托贷款合同,下同)、与贷款合同所列用途一致的人民币贷款资金使用发票、原贷款行出具的贷款发放对账单等贷款资金使用完毕的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四)完善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不得以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交付各类保证金。境内个人或机构(不含银行)接收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交付的各类保证金,可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该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存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保证金”;支出范围为“退回原划入账户”。银行应严格按照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办理相关资金划转业务。保证金专用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 二、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的管理 (一)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其外方股东出资须按期足额到位,其实际可对外借款额度按政策规定的借款额度上限乘以外方股东出资到位比例进行计算。 (二)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逾期及展期外债的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发生逾期且未办理外债变更登记手续的,外汇局暂停受理其新借外债的登记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发生逾期或展期,且实际借款期限(自该笔外债的首次提款日至当前日期或新约定的到期日)超过1年的,按发生额将此笔外债纳入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借款额度控制。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保证金账户管理 竞标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通过保证类专用账户进行。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账户名称变更为“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土地保证金账户)。该账户的收入范围调整为“存入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支出范围调整为“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将原币划转至外国投资者后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按原路径汇出境外,或凭原划出核准件划回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账户”。土地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结汇。 四、完善个人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管理

资本项目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知识点(2018年吐血整理)

跨境人民币业务知识点(2018年) 1.境金融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其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开始在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完成发行。(﹝2007﹞第12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境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境非金融机构自核准之日起60个工作日须开始启动实质性发债工作。核准文件有效期1年,有效期须完成债券发行。(发改外资〔2012〕11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非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3.境金融机构应当在人民币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将人民币债券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并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办理债券资金登记。﹝2007﹞第12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境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4.境非金融机构应当在人民币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将人民币债券发行情况书面报告我委。(发改外资〔2012〕11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非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5.境金融机构应在发行人民币债券所筹集资金到位的30个工作日,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资金调回境,资金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用途使用。﹝2007﹞第12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境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6.境金融机构兑付人民币债券本息,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银行应当凭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核发的核准件为境金融机构办理兑付人民币债券本息的对外支付手续。﹝2007﹞第12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境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7.境非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在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由境机构提供担保的,境非金融机构应在其分支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前20个工作日,将发债规模、期限及募集资金用途等材料向我委备案。(发改外资〔2012〕11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非金融机构赴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申请表格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在特定外汇收支形势下,外汇局可要求申请人说明相关资本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二、《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等14类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格式见“七格式文本范例”(表1-14)。 三、在办理业务时,外汇局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核。为进一步促进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以“简洁、能说明问题”为原则,可不要的材料全部取消,若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或外汇局已留存过的材料尽量不要求申请人再次提供,最大程度简化材料要求。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可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在受理本操作指引中直接投资项下相关业务时,如申请人确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交部分规定材料的(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关键性材料外),外汇局可在确定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凭申请人提交的补充提交承诺书先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要求申请人于承诺期内将材料补足。 四、除另有明确时限要求外,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在20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及理由。需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业务,外汇分(支)局应当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五、对于本操作指引中未明确规定但申请人确有合理需求的资本项目业务,外汇分(支)局应认真研究上报上一级外汇局。相关业务管理原则明确的,外汇分(支)局可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关于资本项目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管理是外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资本项目管理承担着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任务,另一方面,资本项目管理还要体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管理宗旨。本章首先介绍资本项目的有关概念、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历史沿革、管理的必要性、原则,再按照直接投资、信贷业务、证券投资等分类,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主要政策的背景、内容及效果,最后简要介绍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未来的改革方向。 第一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概要 一、基本概念 (一)资本项目。通常所说的资本项目(或称资本账户)是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账户的总称。其中,资本账户包括涉及资本转移的收取或支付,以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的所有交易。这里所说的资本转移包括涉及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同固定资产买卖有关或以其为条件的资金转移以及债权人不索取任何回报而取消的债务,按转移主体分类可分为政府转移和其他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放弃包括非生产性有形资产(如土地和地面资产)和各种无形资产,如注册名、租赁合同或其他可转让的合同和商誉。

金融账户包括涉及一国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所有权变更的所有交易。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金融账户按照投资类型或功能,划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它投资等三个部分。在实际业务办理中,可划分为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信贷业务和其它投资四个部分。 本章所指的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两部分。 (二)资本项目管制与资本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管制(或称资本管制)与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资本项目管制指对跨境资本交易(包括转移支付)和汇兑活动的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指取消对跨境资本交易(包括转移支付)和汇兑活动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项目可兑换不仅涉及金融、外汇管理部门,还涉及其他有关经济管理部门。 在汇兑环节,依据管制放松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可兑换、基本可兑换、部分可兑换和不可兑换四类。其中,可兑换是指对汇兑基本没有管制,经过主管部门或银行真实性审核后可以做的项目,如境内商业银行向国外发放贷款、中国居民从境外继承遗产等交易,可以直接办理,无需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基本可兑换是指整个项目限制不多,经过核准或登记后可以做的项目,如对外直接投资,在汇兑环节没有前置性审批,只需要作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部分可兑换是指经审批后部分交易可以做的项目,如境内商业银行从境外借入资金,不能超过有关部门事先核定的外债指标;不可兑换是指明文禁止的项目,包括法律上无明确规定

资本项目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操作指南 (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浅析(精)

摘要:货币权力的大小与其所在国或地区GDP在全球的地位高度正相关,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人民币的“低调”无法隐藏人民币正在成为新兴国际货币的事实。鉴于当前人民币流通的现状,本文分析了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的各方面的条件,探讨人民币在实现全球自由兑换的道路上依然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最后,结合实际分析提出推进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的建议。 关键词: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阻碍对策 一、人民币自由兑换含义 目前,对货币自由兑换的定义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说法,学术界对此各执己见。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人民币现金在境外享有一定的流通度;②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成为国际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的投资工具,这是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关键;③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要达到一定的比重,是衡量货币包括人民币能否实现全球自由兑换的的通用标准。 二、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分析 (一人民币自由兑换现有优势条件分析 1.外部优势条件分析 (1近年来,美、欧、日这三大世界货币陷入走入低谷的情势,而人民币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借此,扩大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结算的范畴,促进人民币的自由流通与兑换,以改变中国“贸易大国、货币小国”的尴尬。 (2目前人民币已经成为边境贸易中的主要结算货币,成为周边国家的硬通货。有些国家还正式承认并公开宣布人民币为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走出国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同步的必然之路。双边货物贸易的发展使得东盟对中国的外贸依存度也在逐步增加。由于人民币币值稳定,资产收益率较高且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良好表现,赢得了东盟各国的信任。由此可知,实行人民币国际化具备了区域化的可行性。

表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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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办理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业务的(《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对应的3.1,3.2项),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本申请表。 2、本申请表中所涉金额栏目,均按注册币种折算后填写阿拉伯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境外放款额度登记”指境内主体向境外机构放款,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登记。 4、“境外放款额度变更登记”指境内主体已登记的境外放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境外借款人所在国家/地区、境外借款人类型等发生变动的,需到外汇局办理额度变更登记。 5、“境外放款注销登记”指已登记境外放款业务中止,需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6、“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期限到期,且本息已全部偿清的情况下注销。 7、“非正常注销”指境外放款由于债务豁免、债权转股权等原因,在本息未完全归还的情况下注销。 8、“境内放款人名称”指境内放款主体,根据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填写。 9、“境内放款人代码”,根据境内主体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 10、“境内放款人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 11、“境外借款人名称”指境外借款的主体名称。 12、“境外借款人类型”指境外借款主体是否属于境外投资企业、特殊目的公司等特殊类型主体。 13、“是否委托贷款”指该笔放款是否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 14、“所在国家/地区”指境外借款人的注册国家/地区。 15、“境外放款总额度”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总额。 16、“境外放款年利率”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年借款利率。 17、“境外放款期限”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有效期。 18、“境外放款到期日”指双方签署的放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到期日。 19、“未回收境外放款本息金额”指办理非正常注销时,尚未收回的境外放款本息金额。 20、“债务注销金额”指境内放款人豁免借款人的债务金额。 21、“债权转股权金额”指境内放款人将境外债权转做境外股权的金额。 22、“其他用途金额”指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的债务处置情况。 23、关联公司定义:同一控制人控制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公司。

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与外汇储备关系研究

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与外汇储备关系研究 摘要:文章从分析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程度与外汇储备的现状入手,结合上海自贸区建立的背景,探究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程度与外汇储备之间的关系,并运用1978-2013年的相关经济数据,通过平稳性检验、E-G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程度的加深有效促进了外汇储备的增加;外汇储备的提升暂时未对其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程度产生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路径选择和外汇储备最优量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外汇储备VECM模型 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4-168-02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人民币走向国际化已经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成为世界经济接纳中国的必经之路,而中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已经持续了近30年的高增长,这种增长让中国于2010

年岁末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近两年经济增长幅度下调,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此时的经济改革进入攻坚期,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对于经济形势的变化,政府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为中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政府采取了众多的措施促进改革,尤其在金融方面,加大力度先行先试,促进国内金融体制改革,分享世界资本发展红利,成为当务之急,而在金融改革方面,人民币国际化成为首屈一指的战略目标,推举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有条理分阶段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成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的建立,给金融改革开辟了一块良好的试验田,政府鼓励在自贸区进行先行先试,成功一项,推进一项。上海自贸区的建立对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供了丰富的想象空间,而对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和外汇储备的关系研究成为应对开放的关键问题。丁剑平(2013)对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得出结论,中国不能错过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最佳时机”。他认为在岸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应该同时发展。马成芳(2013)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兑换要采取渐进的路径,文章主要论证了渐进路径的必要性,但并未涉及到具体路径的研究。本文利用计量经济方法,对1978到2013年的经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用协整方法研究二者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 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浅谈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浅谈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 姓名 专业金融(本) 学号 入学时间 2011年 指导教师 日期 2013年10月18日 成绩

目录 中文摘要与关键词 (Ⅱ) 一、货币的自由兑换 (1) (一)自由兑换货币的含义 (1) (二)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2) (三)自由兑换货币的利弊 (3) 1.优势体现 (3) 2.劣势体现 (3) 二、我国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的理论研究 (3) (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模式 (3)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排序 (4) 三、我国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现状研究 (5) (一)香港地区实行的人民币自由兑换中出现的问题 (5) (二)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区关于人民币自由兑换试水的影响 (6) 四、理论根据与建议 (6) (一)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理论根据 (6) (二)我国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建议 (7) 结论 (8) 参考文献 (9) 致谢 (10)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世界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问题已逐步成为目前我国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之一。近日,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区一揽子方案已送达国务院各委办会签,包括在自由贸易区内率先实现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这也是中央确定在2015年前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大胆试水。本文将针对在目前国际经济环境下,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后可能带来的利弊进行分析。 [关键字] 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兑换;资本项目;开放

浅谈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 货币的自由兑换是世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虽然在2010年下半年,中国在经济总量上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在国际经济和金融影响力上仍未能与之相匹配。而中国目前也在启动新一轮更高标准的“入世”进程,如果想争取进一步的话语权,那么中国就必将要面临银行、证券、保险、电信、邮政等高端服务业全面开放,这一进程也促进了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加快。 一、货币的自由兑换 目前来说,我国人民币还没有实现自由兑换。根据《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报告中显示,我国将预计在2015年实现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 货币开放是一个国家对外经济开放的必要体现,国内经济自由度越高,市场经济越发达,作为连接世界市场与国内市场桥梁的货币自由兑换才具有更为可靠和扎实的基础,国家保证的民间通货兑换权才更有保障,其范围才更广阔,更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如果人民币能够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和接受,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标志着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将促使外资企业进入外贸商业和其他服务领域等重要的产业,从而加强我国与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同时,也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增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更有利于中国政府制定更为灵活和主动的汇率政策。 (一)自由兑换货币的含义 从金融学定义来看,货币的自由兑换是指:当一种货币的持有人能把该种货币兑换为任何其他国家货币而不受限制,则这种货币就被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货币自由兑换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货币自由兑换具有不同的含义和不同的表现方式。它反映的是一国对内与对外结合的货币经济关系,以及一定时期里国际货币流通与国际货币关系。 美国经济学者 D.格林沃尔德将货币自由兑换定义为:一国通货的持有者可以为任何目的而将持有的通货按照汇率兑换成另一国通货的权利。在通货完全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即使在国际收支出现逆差的时候,也保持持有任何国家通货的任何人享有无限制的通货兑换券。 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议》的规定,所谓自由兑换是指: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换言之,这种货币在国际经常往来中,随时可以无条件的作为支付手段来使用,对方也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认其法定价值,不得施

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State

附件2 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2) 1.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3) 2.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3) 3.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4) 4. 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5) 5. 直接投资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6) 6.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9) 7. 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10) 8. 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 9. 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3) 10.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3) 11.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 (14) 12.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15) 13. 金融机构为境内非金融机构开立、关闭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16) 14.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内资金支付与结购汇.. 17 1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8) 16. 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21)

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一、资本项目信息登记是申请人办理后续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前提。申请主体应先到注册地银行或外汇局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并领取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或外汇局业务专用章),作为办理资本项目下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等后续业务的依据。 二、申请人与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操作指引办理相关业务。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三、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业务登记,凭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和额度控制等信息为申请人办理后续外汇业务,并制定与本操作指引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适应的、完备的内控制度,用于保证本操作指引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完整保留相关业务办理资料,以备外汇局实施事后核查和检查。 四、本操作指引中规定收取或审核的相关材料,仅限于外汇局要求的部分, 申请人办理业务时仍须按照其他管理部门规定和银行展业原则(了解客户、了解 业务、尽职审查)及其制度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除申请书、登记表等要求留 存原件外,银行收取或审核相关材料时,应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申 请人为个人的应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银行为境内相关市场主体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时,应首先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查询市场主体是否处于业务管控状态,不得为处于业务管控状态的市场主体办理资本项目业务,并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和银行展业原则要求,加强对资本项目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和合规性审核管理。 六、对于已经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信息,如银行需调整或修正的,应及时与外汇局联系并按照相关数据申报要求重新报送。 七、本操作指引所指注册地银行是指境内机构注册地外汇局所辖的外汇指定 银行。

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

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 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利率汇率改革是一个联动话题,资本项目可兑换必然带来人民币国际化,而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需要稳定的宏观经济作为支撑,作为宏观经济最重要指标之一的利率汇率需要保持适中,同时需要形成市场化的调整机制以保障随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而来的投机力量和虚拟资产的冲击,在享受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带来的潜在利益的情况下,保持国内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文首先分析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概念、潜在利益、实现条件、风险及监控,然后引入人民币国际化的话题,同时将人民币利率汇率改革相关内容融合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分析中。 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一种货币不仅在经常项下可以用本币自由兑换成外币,而且在资本项下也可以实现自由兑换,即取消外汇收支的管制,不仅可以在经常账户下交易,也可以在资本账户下自由交易,从而实现货币在资本与金融账户中各交易项目的可兑换。IMF对经常项目可兑换有着明确的定义,但资本项目可兑换并无通认的国际定义,包括IMF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IMF列出了七大类四十项的清单,但并没有认定是全部做到、还是做到其中多少项就可被认为是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有模糊性的目标;没有哪个国家宣布对这七大类四十项百分之百做到的,也没有哪个国家真正做到了完全的资本自由流动;各国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实现其中一部分。实现人民币可兑换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1996年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 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支持对外开放的一个服务型改革,目的是促进中国更大程度的开放,使得中国可以在全球化过程中更好地抓住机遇,同时给贸易、投资、金融交易、旅游、收购兼并等活动提供更大的便利。具体来说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以下潜在利益: 1. 使各国获得由金融服务专业化带来的便利; 2. 加强金融部门的活力; 3. 改进资源从储蓄者手中到投资者手中的全球性中介活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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