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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2005]593号-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5)593号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

与调整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规费和不可竞争费。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固定单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

1、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2、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工程量变更时,其措施项目费用中相应的模板、脚手架工程量应作适当调整。

(二)固定总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但工期在一年以内,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后,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同时,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原则上除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政策性调整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再调整。

(三)可调价格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确实需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五、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建设单位拟单独发包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时,不得以独立费或预留金的形式将单独发包项目的费用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而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单独签定施工合同;属于强制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文),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需要主体工程承包人配合的,建设单位应在主体工程的招标文件中列明拟单独发包工程的名称、工作内容,对主体工程承包人提出配合要求;主体工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配合内容作出承诺,并在其他费用的投标人部分列出子目,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组成和具体金额。

六、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价格由发包人提供,一般应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或市场价格为准;发包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该部分的材料设备价格另行报价。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供材料设备扣除的价格、时间、领料量超出或少于所报数量时价款的处理办法。没有约定时,按下述原则执行:

1、承包人退还甲供材料设备价款时,按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含采购保管费)除以1.01后退给发包人(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

2、领料量超出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设备价款由承包人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给发包人;领料量少于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数量时,节余部分的材料设备归承包人。

七、工期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的反映,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定额工期。招标文件中要求工期比省工期定额提前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计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费。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工期奖的计取方法,计算工期提前天数时,应以合同工期为准。

八、目前,工程施工中的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责权不清等,是造成工程结算扯皮,项目造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投资方,特别是国有投资工程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原则,发包人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签证审批程序,指定变更签证金额不同时的审批人。没有约定的,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项目部)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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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

附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 结算与支付的格式条款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合同价款形式的确定 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 ⒈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仅工程量增减在± %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⑵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 %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 ⑶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⒉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包干范围:。 ⑵包干风险系数 %,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 ⑶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 %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 %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⑷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⒊可调价格合同。调整因素: 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 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 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 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二)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 的 %或按向发包人计取。

⒉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或按工程总造价的 %)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或按工程总造 价 %)扣罚工程款。 ⒊工期奖:。 ⒋其他:。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等。 工程量调整方法: ⒈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 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 ⒊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监理)确认后,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二)综合单价的调整 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其中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的调整条件按前面约定。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 ⒈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超 过 %,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⑵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超 过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合同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兹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程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工程的基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乙方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对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及财务资料进行审核。通过执行审计工作,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情况。

2、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的贵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

最新-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发包人有权委托 有 最新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导语】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 ,工程任务和内容 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 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今天,编者小编与大家分享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对 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单体数量、层数、层高、结构形式等 ),实际建筑面积以发包 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 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任何 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 包括地下室、地上主体及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发 包人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承包工作内容及说明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土建工程: ① 地基及基础工程: ② 主体结构: ③ 装饰装修工程: ④ 屋面工程: 2、 安装工程: ① 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② 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③ 强电部分: ④ 弱电部分: 3、 预埋: 4、 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

合同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程量清单 篇一:工程量清单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处11[1].25)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一致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 承包人(全称):与中标通知书一致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必须与中标通知书名称一致) 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层数:__ _ __ 建筑面积: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 由发包人填写 资金来源:应填写财政拨款或银行贷款或单位自筹以及外商投资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必须填写齐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范围。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线路、管道、

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电气、通风、煤气、通讯、消防以及室外道路,土石方、围墙、绿化等工程(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工程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工程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元。 (其中:工程暂列金额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计日工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给定金额填写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投标报价书中的具体金额填写元,总承包服务费如承担总承包责任,必须计取该项费用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4:)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委托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与 签订的 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委托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查。 乙方将根据有关法规对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评估,并依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查。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 1. 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与核算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甲方的义务是: 1 .为乙方进行竣工决算审查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 2. 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 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查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 1. 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天内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工作。

2 .乙方必须投入所承接业务相匹配的足够力量开展工作。 3. 如发现甲方在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缺陷,应提出管理建议书。 乙方的义务是: 1 .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任务,出具竣工决算审查报告、管理建议书。 2.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 收集、整理工程相关信息,核实竣工决算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包括工程交付资产的现场办理交接手续、节余物资的清理和现场交接确认,遗留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等。 4. 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包括资产价值的合理分摊、工程项目债权债务、工程物料收支、尾工工程的清理等。 四、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开始实施,至终结。 五、服务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价服[2 001]262号文件)规定,依如下标准计取: 1、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的‰ 2、追加收费: 3、合计收费:基本收费+追加收费 4、结算方式: 六、竣工决算审查报告: 乙方应在 前向甲方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查报告、管理建议书各一式五份,这些报告等由甲方分发、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的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 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合在合同价格之中。 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因为有比较成熟的法规和先例的经验;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也常常引起合同双方的纠纷或者诉讼,最终导致其他费用的增加,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合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工程量清单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 (工程量清单编制) 委托方(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任务名称 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二条勘察设计任务依据 受甲方委托。 第三条工程概况 本合同设计路段为,全长km,拟建为级公路,设计车速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 本次设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行清单编制时,负责协调关系,并提供协助。 2.提供当地的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 3.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2、负责解释编制文本相关技术问题。 3、按规定对清单工作进行保密,不将成果数据外泄。 4、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清单编制成果资料一式陆份。 第五条设计费金额和费用付拨办法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元整(¥元)作为本次工作费用。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40%设计费,计元,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不留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乙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第七条其它约定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签章 学会低调,取舍间必有得失,不用太计较。学着踏实而务实,越努力越幸运。

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案例1,唐山某电厂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为总价合同,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价,但承包范围写的是整个项目,量差只字未提。合同谈判时,业主提出,既然是总价包死的,不管工程量发生多大变化,承包商应该在合同价下完成合同项目的全部内容。 业主将固定总价模式的合同稍加修改,轻易地淡化了工程量清单单价在合同价中的基础地位,巧妙地回避了清单编制的责任,同时也失去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案例2,某建筑公司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某项工程,双方于2004-06底签订了合同,但以后钢材价格一直上涨,居高不下。经测算,由于价格上涨,仅钢筋一项就亏损400多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该公司找业主协商解决的方法。但业主强调,市场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应由建筑企业自行承担,认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价是不可调整的,因为在合同中未约定风险范围。施工单位认为,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使其遭受了重大损失。 案例3,合同中霸王条款问题。目前建设市场是甲方市场,有些业主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删去约束自身条款的同时,又增加了对承包商的种种不合理约束和惩罚条款,将大量的责任和风险推给了承包商。合同价约定为总价,但却写明要扣除从清单中取消的项目,而漏掉项目的价款却不予增加。还有些合同根据《规范》的规定,约定“单项工程变更价款若干以上者可以调整合同价款”,但故意将“单项工程变更”写成“单张变更单”,并且将限额定得很高。 以上问题的解决除了依靠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范双方的行为外,还依赖于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量清单的正确理解,以及对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的合同类型和合同内容的关系的认识。 2、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量清单 加入WTO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动作。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国际建筑施工领域已有上百年历史,已为各国投资商及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金融机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规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深入理解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量清单的特点和功用,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将有一定的借

工程量清单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工程量清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量清单编制)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任务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清单编制O 第二条勘察设计任务依据 受甲方委托。 第三条工程概况 本合同设计路段为,全长km ,拟建 为—级公路,设计车速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 本次设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行清单编制时,负责协调关系,并提供协助。 2.提供当地的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 3.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2、负责解释编制文本相关技术问题。 3、按规定对清单工作进行保密,不将成果数据外泄。 4、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清单编制成果资料一式陆份。 第五条设计费金额和费用付拨办法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元整(¥ 元)作为本次工作费用。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40糠计费,计元,乙方交 付设计成果后,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不留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乙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第七条其它约定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双方签章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

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协议书

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协议书 甲方:贵州岑巩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泸洲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甲方发,包乙方承建的“幸福壹号”商住楼建设工程(一期) 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已交付甲方使用。为尽快完成工程决算,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为促进审计工程的尽快开展,双方特定立本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委托一家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审计 单位,对“幸福壹号”项目工程决算进行审计。 二、甲、乙双方应于2015年月日前将“幸福壹号”工程竣工资料(包括项目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各类签证材料,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等)交双方代表当面封存并提供审计。 三、双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审计单位的选择方式为: 1.双方共同在凯里选取壹家审计师事务所,在贵阳选择两家审 计师事务所。(可经政府审计局推荐,亦可网上选取)。 2.选出的三家第三方审计单位,(分别编号为“审计1”、“审计2”、“审计3”),按抓阄淘汰的方式最终确定,即由甲方自愿抓阄抽取一家,乙方自愿抓阄抽取一家,被抽到的两家即被淘汰,剩下的 一家即为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的“幸福壹号工程决算审计单位”。 四、审计单位选定后,双方共同将已封存的“工程竣工资料” 当面移交给审计单位立即展开审计工作。

五、在审计单位独立进行该项审计活动期间,甲、乙双方均不 得以任何理由单独接近审计单位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形式干扰审计工作。若甲、乙双方之任何壹方违背该条协议内容,一经查实,则另一方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向违约方处罚50万元违约 金。 六、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选定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所作出的审计报告结论为终审结论,双方均无条件预以确认,并在该审计报告上签署“同意本次审计结果”的意见,加盖公章。如有一方提出异议,则视为违约,应承担50万元罚款。 七、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选定之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双方各承担50%基本审计费,并按双方与审计单位签定的付款约定时间及时付清。 八、鉴于双方各自报出的结算数额差距太大,故经双方协商确 定按如下方式支付审计费用: 1.如最终审计单位审出的核增或核减部分不超出%,则双方 各按50%共同承担含基本费在内的审计费用。 2.如审计单位最终审出的核增或核减的数额超出%及以上, 则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核增、核减比例大的一方自行承担。 3.具体审计收费标准待与委托的审计单位商议后再作详细规 ^定。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这凭,另再复印一份报岑 巩县住建局备案。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工程量清单编制委托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 (委托人) 乙方: (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工程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服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方式 1.1项目名称:【】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1.2 服务方式: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文件等编制工程量清单所依据的全部资料(以双方在资料清单上签署日期为准)后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初稿。经甲方对工程量清单初稿审核签字确认后,乙方于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正式工程量清单一式____份。 1.3 服务内容:乙方应充分结合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标准图集)、施工现场的情况、工程特点及【】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相关资料,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统一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不得漏项、缺项,并最大程度的减少技术误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施工图纸、工程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2)根据【】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3)编制总说明、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书面报告; (5)协助甲方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 第二条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除咨询费用外,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

其他费用。 2.2 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咨询费用前五个工作日按照甲方书面通知记载的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全部义务。 第一条乙双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承担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及咨询工作计划等资料,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及其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必须持续拥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相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甲方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作为依据,提供咨询服务,保证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3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对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该负责修改完善。 3.4 甲方认为乙方咨询专业人员不称职,未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5 甲方应负责提供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3.6乙方对履行本合同中所得到的任何关于甲方的资料及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作为他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且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或提前解除。 3.7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8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得擅自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单位联系,如确需与第三方联系工作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违约责任 4.1 如乙方在本协议洽谈、签署、履行期间、本协议终止后或本协议提前解除后,将甲方提供的用于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关系

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关系 一、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它不仅仅包括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还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勘察报告、投标文件,有关工程的变更、签证、补充约定的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建设项目施工的有关资料等等。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是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发生变更,对其进行调整,是在清单原有工程量的基础上作增减,清单的数据仍是合同价款确定的基础。可见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程量清单是合同价款确认的依据 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是合同订立的依据之一,也是合同价款确认的依据。 1、工程量清单是计算合同价款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计价规范》规定,我们可以简单的认为:合同价=清单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规费+税金。清单分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两个参数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价款的大小。清单中的项目设置和分项工程量由业主依据《计价规范》的计算

规则确认和计量,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根据确认的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确定。合理的清单项目设置,准确的工程量及明确的综合单价是计算合同价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实行清单计价后,合同价款将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明确清单价的性质、变更、调整等具体事项,从而形成承发包双方最终的价格。清单是为合同而服务的。 2、工程量清单是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之一。 变更贯穿于工程实施始终,变是永恒的主题。工程变更一般涉及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内容,这必然引起工程承发包价格的变化。具体有以下方面: (1)工程量、工程内容的变更; (2)技术规范变更使得工程质量、性质、类型变更; (3)为竣工实施的任何种类附加工作; (4)技术规范变更使得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改变等等。 这些都可以在工程量清单中寻找依据与变更作对比,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所以,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来处理。 3、工程量清单是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计算基础。 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价款的确认依据,理应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计算基础。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的形象进度,依据已完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单价计算并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据工程量清单约定的计算规则、竣工图纸对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调整工程量,然后套用原单价或确定新单价,并以此计算工程结算款。 双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据工程量清单约定的计算规则、竣工图纸对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调整工程量,然后套用原单价或确定新单价,并以此计算工程结算款。 4、工程量清单是索赔的依据之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对方责任造成合同以外的实际损失,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合同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即“索赔”。索赔要有正当的理由,并且有其有效证据。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索赔的理由和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编号:xxxxxxx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03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

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 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 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 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

固定单价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篇一: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 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固定总价的上述特点,固定总价合同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 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 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 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 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

工程量清单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量清单编制)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任务名称 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二条勘察设计任务依据 受甲方委托。 第三条工程概况 本合同设计路段为,全长 km,拟建为级公路,设计车速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级。 本次设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行清单编制时,负责协调关系,并提供协助。 2.提供当地的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 3.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2、负责解释编制文本相关技术问题。 3、按规定对清单工作进行保密,不将成果数据外泄。 4、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清单编制成果资料一式陆份。 第五条设计费金额和费用付拨办法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元整(¥元)作为本次工作费用。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40%设计费,计元,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不留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乙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第七条其它约定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双方签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招标小项目固定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本合同; 1.2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3设计、施工图纸; 1.4工程量清单; 1.5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第三条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工期:本合同工期为天(日历日,乙方收到甲方正式开工通知起计),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3.5图纸 3.5.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

的图纸后3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3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5.3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元整(大写:整)除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外,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的增减。 4.2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措施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照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进行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原有类似的套用原有综合单价核算工程价款(是否为类似清单,由发包人根据施工方式予以确认)。文件中没有的新发生的项目,其工程量及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编制依据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规定执行,人、材、机按发生当期当地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取费级别为: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总承包一类取费。 在实际施工中,无论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项目工程量如何变化,结算时皆按照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发包人不因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对综合单价进行调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合同

合同书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甲方: 乙方:上海华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前期动迁工作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经双方协商,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业务的范围和目的: 1、指导甲方编制本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2、审核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出具审核报告。 二、甲方的责任: 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2、提供竣工工程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项目前期动迁工作的各类文件及资料、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建筑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 3、甲方应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理。

三、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审核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清单。 3、按本合同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确保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办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严加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3、在年月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六、按照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的有关收费规定,双方约定合同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合同签订后,预付50%,余款待审核报告出具后付清。 七、乙方为甲方出具审核报告一式四份,这些报告由甲方正确分发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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