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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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营业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坏账所造成的
损失,并掌控资金流向,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因营业所产生之应收账款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
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应收账款处理规定
2.1.账款产生处理程序
2.1.1.仓储单位(出货程序之一)
1)依据<出货通知单>安排出货事宜。
2)填制<出货单>,注明日期、客户名称、地址、电话号
码、注意事项、订单号码、出货通知单号码、品名规
格、数量、承运人车号,呈主管核准。
3)依<出货单>内容准备出货。
2.1.2.营业单位(出货程序之二)
1)开具<出货通知单>通知仓储单位发货。如有销售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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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出货通知单>上注明,并呈部门主管核准,不得直
接由销货收人中减除。
2)财务部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号填写于<出货单>,将发票
连同货品送交客户。
3)客户收货后在<出货单>上签收,并将<出货单>第一联留
存,第二、第三联由送货司机交营业单位。
4)将客户签收之<出货单>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
及收款之依据。
2.1.
3.财务部(应收账款之财务程序)
1)接到<出货单>后将客户名称、货品数量、单价、总
价、日期等资料与<出货通知单>核对。
2)核对无误后,编制销货传票、<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主
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及销货账。
3)依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将客户名称、品名、规
格、数量、发票号码等资料输入电脑。
4)次月初印制<应收账款对账单>,交营业单位送客户核对
账款,作为收款之依据。
2.2.款项收回处理程序
2.2.1.营业单位(回收账程序之一)
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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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到期日、金额,送主管签核。
[注]如收到现金,则无需填写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及到期日
等资料。
3)将经签核之<收款通知单>第一、第二联及货款送财会
单位签收,第三联自行留存。
2.2.2.财务部(回收账款程序之二)
1)将票据及<收款通知单>与<应收账款对账单>核对无误
后,将票据资料登录于应收票据登记簿,以执行资金预测
工作。
2)依据票据及<收款通知单>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
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将传票及<收款
通知单>予以归档。
3)将当日收到之票据整理妥当后,送到银行托收。
2.2.
3.注意事项
1)本公司应收账款,各营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收回,逾
期未收回者,营业单位应填制<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
注明原因及预订回收时间,送财务部汇整。
2)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追踪应收账款之收
回,如逾两个月未能收回者,会同营业单位以问题账款处
理之。
3)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明细表>,查核客户信用限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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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出信用额度者,应通知营业单位,以避免问题账款之
产生。
3.应收票据处理规定
3.1.一般作业程序
1)营业单位收到客户票据后,应填制<缴款日报表>,注明
内容明细,连同客户票据送部门主管复核。
2)将经签核之<缴款日报表>连同客户全数送交财务部出
纳点收。
3)出纳确认签收票据后,将票据内容明细通知会计人员查
核。
4)会计人员依据收回票据之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核
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
5)出纳人员将当日收到的票据整理妥当,送到银行托收。
3.2.应收票据规定
本公司应收票据之到期日期限,以不超过产品销售月份的
次月底为原则,除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凡超过期限之应收票
据,列入营业人员绩效考核范围。
3.3.收到票据审核注意事项
1)营业单位收取票据货款时,应留意以下重点:
A、票据到期日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时应立即请客户更正
或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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