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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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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营业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坏账所造成的

损失,并掌控资金流向,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因营业所产生之应收账款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

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应收账款处理规定

2.1.账款产生处理程序

2.1.1.仓储单位(出货程序之一)

1)依据<出货通知单>安排出货事宜。

2)填制<出货单>,注明日期、客户名称、地址、电话号

码、注意事项、订单号码、出货通知单号码、品名规

格、数量、承运人车号,呈主管核准。

3)依<出货单>内容准备出货。

2.1.2.营业单位(出货程序之二)

1)开具<出货通知单>通知仓储单位发货。如有销售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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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出货通知单>上注明,并呈部门主管核准,不得直

接由销货收人中减除。

2)财务部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号填写于<出货单>,将发票

连同货品送交客户。

3)客户收货后在<出货单>上签收,并将<出货单>第一联留

存,第二、第三联由送货司机交营业单位。

4)将客户签收之<出货单>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

及收款之依据。

2.1.

3.财务部(应收账款之财务程序)

1)接到<出货单>后将客户名称、货品数量、单价、总

价、日期等资料与<出货通知单>核对。

2)核对无误后,编制销货传票、<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主

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及销货账。

3)依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将客户名称、品名、规

格、数量、发票号码等资料输入电脑。

4)次月初印制<应收账款对账单>,交营业单位送客户核对

账款,作为收款之依据。

2.2.款项收回处理程序

2.2.1.营业单位(回收账程序之一)

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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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到期日、金额,送主管签核。

[注]如收到现金,则无需填写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及到期日

等资料。

3)将经签核之<收款通知单>第一、第二联及货款送财会

单位签收,第三联自行留存。

2.2.2.财务部(回收账款程序之二)

1)将票据及<收款通知单>与<应收账款对账单>核对无误

后,将票据资料登录于应收票据登记簿,以执行资金预测

工作。

2)依据票据及<收款通知单>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

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将传票及<收款

通知单>予以归档。

3)将当日收到之票据整理妥当后,送到银行托收。

2.2.

3.注意事项

1)本公司应收账款,各营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收回,逾

期未收回者,营业单位应填制<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

注明原因及预订回收时间,送财务部汇整。

2)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催款明细表>追踪应收账款之收

回,如逾两个月未能收回者,会同营业单位以问题账款处

理之。

3)财务部应依<应收账款明细表>,查核客户信用限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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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出信用额度者,应通知营业单位,以避免问题账款之

产生。

3.应收票据处理规定

3.1.一般作业程序

1)营业单位收到客户票据后,应填制<缴款日报表>,注明

内容明细,连同客户票据送部门主管复核。

2)将经签核之<缴款日报表>连同客户全数送交财务部出

纳点收。

3)出纳确认签收票据后,将票据内容明细通知会计人员查

核。

4)会计人员依据收回票据之内容明细编制传票,呈主管核

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

5)出纳人员将当日收到的票据整理妥当,送到银行托收。

3.2.应收票据规定

本公司应收票据之到期日期限,以不超过产品销售月份的

次月底为原则,除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凡超过期限之应收票

据,列入营业人员绩效考核范围。

3.3.收到票据审核注意事项

1)营业单位收取票据货款时,应留意以下重点:

A、票据到期日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时应立即请客户更正

或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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