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收稿日期:2006-01-17

作者简介:赖星宇(1977-),重庆市人,昆明消防指挥学院训练处讲师。张方方

土(1975-),安徽无为人,昆明消防指挥学院训练处讲

师。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赖星宇 张 

方方土(昆明消防指挥学院,云南昆明 650208)

摘 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证据在案件调查过程与诉讼中的重要地位逐渐的凸现出来。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起着不可取代的证明作用,但仍有许多消防干部还没意识到这一点,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相关的概念及在收集利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痕迹物证;意义;概念;收集

中图分类号:D918.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2006)02-0121-03

近年来,随着火灾形势的日益严峻,火灾原因的复杂多样,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意识不断增强,因火灾事故诱发的申请重新认定和上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及时、准确地查明、认定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惩治火灾事故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火灾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实施依法治火的需要。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的证明作用是不容忽视,但在基层的消防机构中,仍有许多干部还没意识到这一点,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对火灾物证分析鉴定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相关的概念及在收集利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一、火灾物证在火灾调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火灾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科学等多个领域,集知识、经验、技能

于一体,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也是政府面向社会工作的一个窗口。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消防监督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和消防办理“两案”的深入,以及涉及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的诉讼案件逐年增多,一直呈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对作为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火灾原因调查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火灾案件的查处过程是证据搜集利用的过程。《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是指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就火灾案件而言,证据指能证明火灾案件原委的一切事实,所以火灾案件的证据是火灾案件查处中认定火灾有关事实的一切依据。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证据在案件调查过程与诉讼中的重要地位逐渐的凸现出来。现在,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起着不可取代的证明作用,物证在火灾调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火灾原因的认定和侦查工作已由传统的经验认定为主逐步转向火灾物证技术

鉴定为主。认定火灾原因,必须有可靠的证据,没有证据,一切推测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能使人信服的。证据是认定起火原因、明确火灾事故性质的唯一依据。火灾现场勘查的主要任务就是证

?

121?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No.2,2006(Total No.74)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6年第2期(总第74期)

学术论坛

据的发掘、收集和检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大量的理化检测方法被应用在火灾原因调查工作中,物证检验成为火灾原因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火灾痕迹物证认定

研究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和产生的环境,是判明起火原因的关键,而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发掘和提取是这一关键性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火灾现场本身即是一种痕迹,例如残墙断壁、灰烬瓦砾等等。然而,这种痕迹只能证明一场火灾,却证明不了火灾的性质、燃烧状况和引起火灾的原因。能够证明火灾性质、燃烧状况和火灾原因的乃是在这个大痕迹中的一些为火灾规律所限定的固有痕迹,例如燃烧痕迹、烟熏痕迹、熔融痕迹、炭化痕迹,以及在火灾高温作用下某些不燃或难燃物质的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根据这些痕迹,可以分析判定火灾的起源,蔓延途径和方向,判定燃烧物的种类和燃烧强度,进而成为认定火灾原因的一种依据。

1、火灾痕迹物证的概念

火灾痕迹物证是指证明火灾发生原因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它应包括由于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而使火场上原有物品产生的一切变化和变动。痕迹本意应该是物体与物体相互接触,由于力的作用留在物体上的一种印痕。痕迹本身属于物证,但是有别于可以独立存在的实体物证。由于痕迹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体上,那么这个带有某种痕迹的物体就应称为物证。其所以称为物证,就是因为在这个物体上面存在具有某种证明作用的痕迹。因此在火场勘查中通常合称为痕迹物证。火灾痕迹物证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液态、气态三种。有时气态物证被吸附于固体、溶解于液体物质中,有的液态物证浸润在纤维物质、建筑构件或泥土中。

研究火灾痕迹物证,就是要研究每种痕迹,每个物证的形成过程,找出它们的本质特征,并利用这种特征证明火灾发生和发展过程的事实真相。认识了它们形成过程,特征及证明作用,也就基本掌握了临场鉴定的原理和一些鉴定方法。

2、火灾痕迹与物证的形成

火灾痕迹物证的形成,除了证明起火原因的那部分痕迹物证外,其余都是火灾作用的结果。这种火灾作用有直接的和间接的:直接作用有火烧、辐射、烟熏等;间接作用的有因建筑物构件造成的倒塌、碰砸等。证明起火原因的那部分痕迹物证,有

的是人为的,有的是自然形成的。从各种痕迹形成机理看,由于火灾作用形式不同,形成痕迹物证的原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也就不同,在火灾中有的主要是发生化学方面的变化,有的主要发生物理方面的变化,也有的兼而有之。各种痕迹物证的形成

和遗留都有其一般的规律性和特殊性,而研究其形成规律,尤其是它的特殊性,是解决火灾现场问题的关键。

3、痕迹与物证的证明作用

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火灾事实的。火场的各种痕迹物证,根据不同的形成遗留过程和特征,可直接或间接地证明火灾发生的时间、起火点位置及起火原因、扩大的过程、蔓延路线、火灾危害结果和火灾责任等。某些痕迹物证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证明作用。

就一种痕迹物证来说,它可能有某种证明作用,但是这种证明作用并不是在任何火场都能予以体现的。例如烟熏痕迹在某个火场上能证明起火点,而在另一个火场,则不一定能形成具有那种形状和特征的烟熏痕迹,也就不能证明起火点。另外,一种痕迹可能有几种证明作用。这是对许多火场概括的结果。但在一个火场,通常只能起到一种证明作用,有时甚至没有任何证明作用,而没有证明作用也就不能成为这个火场的物证了。

依靠某一种痕迹就证明某个事实,有时也是很不可靠的,在利用痕迹物证证明过程中,必须利用多种痕迹物证及其他火灾证据共同证明一个问题,才能保证证明结果的可靠性,例如窗户玻璃破坏痕迹的特征说明起火点在某个房间内;门、窗框也是从里向外烧,窗户外面上部的烟熏也特别浓密;还有证人证实这间房子先起火。几种证据证明内容一致,那么这个房间先起火就确定无疑了。

在火场上还可能发现两种痕迹,或者某种痕迹与其他证据所证明的事实相反。这两种不相同的事实不可能同时成立,这只能说明或是其中一个证据有假,或是对这些痕迹还没有完全正确的认识。这时应反复认真研究它们的形成过程、主要特征,最终合理解释这种特殊情况。或者再设法寻找新的证据,对比各种证据证明作用的共同部分,综合分析作出结论。

有的痕迹物证能够对初步判断和某些情况给予否定,这本身也是一种证明作用,因为它揭示了假象和判断中的错误,因此实地勘验中尤其要注意对这种证据的发现和研究。

4、火灾痕迹物证的提取和分析

火灾现场千差万别,火场勘查中所需要提取的痕迹物证形态、理化性质也各不相同,需要采取不

?

221?学术论坛

赖星宇 张 方方

土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同的取证方式,这就要求火调人员掌握各种物证的提取方法。提取火灾痕迹物证的方法主要有笔录、照相、绘图和实物提取四种,在实际工作中这几种方法要结合进行。例如,要在现场上提取一个实物证据,要在现场笔录中说明这个物证在现场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包括这个物证与参照物的距离,物证各方面的朝向,物证特征等;并且从物证不同的侧面拍照,固定其在现场的位置,以照片记录它的外观形象;在绘图中也要体现这个物证的位置及与其它物证的相互联系。另外,在笔录中还应注意实物证据的提取时间、提取时气象条件、提取方法及提取人等。

物证提取后要对它们进行分析、检验的鉴定。检验的目的是根据这种物证的本质特征、分析它的形成条件以及与火灾发展的联系,从而确定其对火灾发生的证明程度,比如鉴定短路痕迹是一次短路还是二次短路,这对认定火灾原因非常重要。

三、火灾证据搜集利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火灾调查过程中,为查清火灾原因、明确责任,应该充分考虑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及时、全面、细致、合法的搜集证据,并对搜集到证据进行审查、验证,确保其真实、完备并能证明案情。为此必须坚持充分运用燃烧原理、规律于证据搜集、利用的每个环节。

1、依据燃烧规律、有的放矢的搜集证据。

从燃烧学原理来看,燃烧必然遵循一定规律,燃烧作用是火灾及火灾现场形成的根本,影响火灾现场原始状况形成的根本因素也就是影响现场燃烧的各种条件。火灾调查过程中,查清起火原因是重点,是实现其他调查目的的关键,在调查中找到与火灾蔓延、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物等相关的证据尤为重要,而这些证据的形成及存在必然与整个燃烧过程密切相关,火调人员要在调查、勘查中及时、准确地发现这些重要证据,必须认真分析燃烧的规律和影响火场燃烧的因素,拟定调查、勘查方案,并结合对现场掌握证据的分析及时修改、完善方案。

2、自始至终把燃烧原理的利用贯穿于整个证

据的搜集过程,确保证据搜集全面、细致。

火灾的燃烧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过程。由于燃烧的直接或间接作用,现场的物质会相应发生物理、化学变化,例如烟熏、碳化、灰化、倒塌、熔化、变形、断裂、移位等。虽然火灾现场燃烧形式各有区别,燃烧物种类、性质也各不相同,但物质燃烧必然遵循一定原理,物质的燃烧特性、引燃方式、物质量的多少、通风条件、建筑结构等影响燃烧过程,同时也在受燃烧影响的物品上留下相应的证据。所以,我们只要掌握了证据形成和遗留的规律性及特殊性,就可以根据证据可能形成和遗留的过程判断证据的重要性,确定证据搜集的重点,同时还可以在搜集过程中及时发现与燃烧规律和原理相矛盾的证据,确保搜集证据过程中既注重与火灾发生发展相关的重点证据,又不忽视现场中的任何特殊细节。

3、用燃烧原理对证据的证明作用进行分析验

证,保证证据准确无误。

火灾调查中的证据应达到真实并能对案情进行证明。但是,火灾调查中得到的证据并不是每一种都真实可靠并能证明火灾发生的事实原委。所以在对证据的利用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去伪存真,紧紧抓住能证明火灾事实的证据。这就要求充分把握燃烧原理,利用燃烧原理去分析证据的形成遗留过程、特征及证明作用,准确排除与火灾事实不相关的证据及假象,这样才能确定证据的可靠性,认定火灾事实。

在火灾调查过程中,为查清火灾原因、明确责任,证据的地位不容忽视。我们只有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重视证据的作用,善于将燃烧原理用于每一场火灾的调查取证及分析中,发现和归纳火场证据的共性和特性,才能不断丰富火场经验,提高发现、搜集各类火灾证据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刘虎.谈火灾证据的搜集利用[J ].武警学院学

报,2004(4).

[2]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监督员业务培训材料

———火灾事故调查[Z ].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8.

?

321? 

赖星宇 张 方方

土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学术论坛

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浅析火灾痕迹物证鉴定 摘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证据在案件调查过程与诉讼中的重要地位逐渐的凸现出来。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起着不可取代的证明作用,但仍有许多消防干部还没意识到这一点,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相关的概念及在收集利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痕迹物证;意义;概念;收集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 of china’s rule of law, evidence investigation in the case and litigation in the important position gradually protruding comes out now. evidence of fire in the fire reason recognition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the show,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fire cadres is not aware of it, is still not completely familiar with fire material evidence identification and analysis process. therefore,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significance of fire material evidence identification, related concept and in the collection and use of the proces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s described. key words:trace evidence;significance;concept;the collection 中图分类号:d91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 1. 先静观后动手; 2.先记录后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 4.先外表后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 6. 先易消失后稳定。 1. 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 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 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 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 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 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 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 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 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 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 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 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 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 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 (2)无色潜在手印: 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 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D 借助灯光观察,如:蓝光灯(激发)或紫外灯(矿物油、动植物油、精斑、阴道分泌物) (二)潜在手印的显现方法手印显现方法一览表 1、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血手印——DFO 、茚二酮、茚三酮、四甲基联苯胺 2、遗留手印客体——渗透性——汗液手印——DFO 、茚二酮、茚三酮 3、遗留手印客体一一非渗透性一一血手印一一BBI、EOS、四甲基联苯胺 4、遗留手印客体——非渗透性——汗液手印——光源、粉末、碘熏、松香熏、502 胶、502 染色等 灰尘手印显现:直接拍照、静电吸附法、JB 染色法、硫氰酸钾熏显法汗液手印的显现(重点)1、粉末显现法(常用) 1.1 显现机理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一)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一)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法制观念的提高,消防监督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和消防办理“两案”的深入,并且近年来涉及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的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一直呈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对作为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火灾原因调查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的证明作用,火灾原因的认定和侦查工作已由传统的经验认定为主逐步转向火灾物证技术鉴定为主。但在基层的消防机构中,仍有许多干部缺乏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识,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对火灾物证分析鉴定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程序及相关鉴定技术进行了阐述。 1火灾物证 物证是证据体系中重要的科学证据,运用科学技术发现、提取、检验、鉴定物证,是确保物证作为科学性证据的精髓。 1.1火灾物证 火灾物证是指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委(包括原因、时间、过程、损失、伤亡、责任)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由于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而使火灾现场上原有的物品产生的一切变化和变动。在火灾诸证据中,从火灾现场直接提取的痕迹物证是最客观和最有说服力的。 1.2火灾物证的种类 火灾物证种类繁多,状态各异,涉及面广,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物证、

液态物证和气态物证。 1.2.1固态物证 在火灾调查中,能证明火灾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最常见的物证是固态物证。固态物证是以本身的存在状态、形态、质量、颜色、组成等物理、化学性质来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是目前最受重视的物证。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固态物证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易燃易爆性物质以及它们的燃烧和爆炸残留物、火灾现场残存的烟痕、灰烬、粉尘、金属熔珠、残留的化工产品或爆炸物品、引火物、可燃物的容器残体、渗有液体的泥土等。 1.2.2液态物证 液态物证主要是指易燃的液体,绝大多数是有机物。主要包括火灾现场发现的汽油、煤油、柴油等液态矿物油,动植物油,乙醇、苯、丙酮、乙醚、油漆稀料等化学试剂和液态化工产品及溶有可燃液体或燃烧产物的水样等。 1.2.3气态物证 气态物证是指火灾现场空气中残留的易燃性气体(泄露的可燃性气体,如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乙炔等),易燃性液体蒸气(如汽油蒸气、酒精蒸气等),易燃性固体蒸气(如酚、萘等低熔点、易升华物质的蒸气),可燃物受热分解出的气态产物(如一些装饰材料受热或燃烧时可分解出气态的醛、酸等),气态的燃烧产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以及粉尘颗粒。这些气态物证主要以气体、蒸气和气溶胶三种形式存在。

火灾原因鉴定机构

火灾原因鉴定机构 7日,记者获悉,日前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江西首家火灾原因司法鉴定机构——南 昌大学火灾物证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同时,这也是江西第一家以高校为依托的消 防司法鉴定中心。 据省消防总队技术处处长曾文伟介绍,该鉴定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电气火灾痕迹物 证鉴定、材料有毒有害及燃烧性能分析和易燃液体残留物鉴定等。(曾文伟、余倩、记者 胡永继) 本报讯 24日上午,河南郑大火灾物证司法鉴定所在郑大举行揭牌仪式,它是经河南 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我省惟一火灾原因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所以郑大材料学、物理学、化学、建筑学等学科为技术支撑,从事火灾原因的技术鉴定工作,为火灾原因的分析与认定 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 鉴定所有各种先进检测分析设备 40余(台)套,其中先进的进口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扫描电子显微镜、气相色谱仪、金相显微镜、热分析仪、红外分析仪等15(台)套。 北京市可以自主鉴定火灾原因了。昨天,北京市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中心挂牌成立。这是第一家省市级火灾鉴定中心。 以前,能够对外公布火灾原因的权威机构我国只有两家:天津市消防科研所和沈阳市 消防科研所,分别负责火场化学残留物和电气火灾金属结构的分析。全国各地无论哪儿着 了火,都要把火场取到的样品送到这两个机构进行起火原因鉴定。北京市火灾鉴定中心成 立后,这两类分析都可以进行,不用再去外地。 由于火灾原因鉴定的特殊性,仅有资金、人力还远远不够,这也是全国火灾鉴定中心 为数不多的重要原因。北京市公安消防局经过一年多的筹备,除投资180万元购置了仪器、培训人员外,还专门聘请了两位全国闻名的火查专家作为技术顾问。 近几年,北京市平均每年近三分之一的火灾是由用电不慎引起的电气火灾,每年约有2000起火灾需要进行电气火灾痕迹分析鉴定和火场残留物化学分析鉴定。 该中心的成立将为认定火灾原因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证据,提高火灾原因认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江西省首家火灾原因司法鉴定机构——南昌大学火灾物证司法鉴定中心成立挂牌成立。(江西网记者邓小勇摄) “南昌大学火灾物证司法鉴定中心”揭牌。(江西网记者邓小勇摄)

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和痕迹鉴定

安全管理编号:LX-FS-A74416 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和痕迹鉴定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和痕迹鉴定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概述 近几年, 电气线路设备故障或违章使用引起的火灾居高不下, 严重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电气火灾突发性强、隐蔽性强, 特别是某些电气工程因非正规安装, 布线方式混乱, 容易引发电气故障, 也容易引起火灾。非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在发生和蔓延过程中, 电气设施处于火焰高温作用, 破坏电气绝缘, 带电线路相继发生短路等诱发电气故障。因此, 在疑难火灾原因认定过程中, 怎样理解电气起火源和周围可燃物之间的关系,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与起火源之间的关系, 火灾原

火灾调查重点

1.火灾调查的主要任务:火灾现场保护;火灾现场调查访问;火灾现场勘查;火灾调查记录;火灾物证鉴定;火灾损失核定;起火原因分析认定;火灾事故处理。 2.火灾调查的作用:可以有效指导防火工作;可以改进灭火工作;可以为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基础数据;为消防宣传提供素材,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为依法追究火灾责任者的责任提供证据;为消防科研部门提供研究课题,创造新成果;为国家提供精确的、时效性强的火灾信息和统计资料,为制定长期的消防安全对策服务。 3.火灾调查应查明的主要问题:起火时间;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火灾前的现场情况;火灾后的现场情况;灭火行动对现场的影响;群众对发生火灾的反映 4.火灾调查基本原则:及时、客观、公正、合法性原则。 5.从火灾调查的角度火灾原因分:放火(指行为人为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在明知自己 的行为会引起火灾的情况下,希望或放任火灾结果发生的行为)失火(指行为人应当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火灾发生)意外火灾(指由于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的原因引起的火灾) 6.火灾调查询问:火灾调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查询并取得证词、发现线索、收集证据的活动。 7.火灾调查询问特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要求严谨。 8.调查询问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合法 9.火灾调查询问的方法:自由陈述法、一问一答法、刨根问底法、联想刺激法、反复论证法、广泛提问法、检查性提问法、质证提问法 10.审查验证言词证据的一般方法:情理判断法、实验法、比较印证法逻辑证明法 11.询问笔录:指调查人员对证人、受害者和火灾肇事者进行询问查证活动中,依法制作的如实记载调查人员提问和询问对象回答内容的文字记录。 12.询问笔录要求(注意事项):必须准确、客观、合法 a 两人询问,一人问一人记; b 对询问对象陈述要按其本人语气记录,不得修饰、更改; c 对询问时的问和答逐句记录,必要时可记下反映答时的语气、态度、面部表情等; d 询问结束时向询问对象宣读笔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e 笔录按顺序编号,并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确认盖章,拒绝签名的应在笔录中记录; f 每个询问对象的笔录单独制作,不许几个证人的证言写在一个笔录中; g 询问笔录要求填充的项目必须填写,不得留空项; h 记录字迹清晰、语言准确;i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笔书写;j 记录中有涂改地方应由被询问人按指确认;k 询问笔录可用计算机制作,涉及签名内容必须用能够长期保存笔迹的书写工具书写;l 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m 询问对象要求亲笔书写证言时应予以允许。 13.火灾现场勘验:指火调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发现、观察、提取、检验、记录一切同认定起火原因有关的痕迹物证的过程。 14.火灾现场勘验的原则:先静观后动手、先照相后提取、先表面后内层、先重点后一般 15.火灾现场勘验的方法:据勘验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分为: 离心法(是由现场中心向外围进行勘验的方法)向心法(是由外围向中心)分片分段法(是根据现场情况将现场分片分段进行勘验的方法,适用于范围较大或狭长的火灾现场)循线法(是沿着行为人进出现场的路线进行勘验的方法)立体火场勘验 16.现场勘验步骤: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 A 环境勘验(指现场勘验人员在火灾现场外围进行巡视,观察和记录火灾现场外围和周边环境情况的一种勘验活动)目的主要是确定起火范围以及有无外来起火源。 对火场外部的观察:对起火建筑物的观察: B 初步勘验(指在不触动现场物体和不变动物体原来位置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一种勘查) 目的主要是查清火势蔓延路线,确定起火部位。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标准版)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法制观念的提高,消防监督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和消防办理“两案”的深入,并且近年来涉及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的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一直呈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对作为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火灾原因调查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的证明作用,火灾原因的认定和侦查工作已由传统的经验认定为主逐步转向火灾物证技术鉴定为主。但在基层的消防机构中,仍有许多干部缺乏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识,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对火灾物证分析鉴定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程序及相关鉴定技术进行了阐述。 1火灾物证 物证是证据体系中重要的科学证据,运用科学技术发现、提取、

检验、鉴定物证,是确保物证作为科学性证据的精髓。 1.1火灾物证 火灾物证是指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委(包括原因、时间、过程、损失、伤亡、责任)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由于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而使火灾现场上原有的物品产生的一切变化和变动。在火灾诸证据中,从火灾现场直接提取的痕迹物证是最客观和最有说服力的。 1.2火灾物证的种类 火灾物证种类繁多,状态各异,涉及面广,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物证、液态物证和气态物证。 1.2.1固态物证 在火灾调查中,能证明火灾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最常见的物证是固态物证。固态物证是以本身的存在状态、形态、质量、颜色、组成等物理、化学性质来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是目前最受重视的物证。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固态物证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易燃易爆性物质以及它们的燃烧和爆炸残留物、火灾现场残存的烟痕、灰

六痕迹物证的提取

第一节犯罪痕迹物品的定义和种类 一、犯罪痕迹物品的定义 (一) 犯罪痕迹的定义 犯罪痕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犯罪痕迹,是指与犯罪有关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反映形象,一般是由于人与人,人与物体或物体与物体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大多数以印纹、印迹、擦痕、标记、裂纹或沉积物的形式存在。痕迹的形成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造型客体、承受客体和作用力,其表现形式是各种反映形象。痕迹是以其外部形象特征来证明案件的某一真实情况的。常见的犯罪痕迹有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牙齿痕迹等。 (二) 犯罪相关物品的定义 犯罪相关物品,是指与犯罪有关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实物。犯罪相关物品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与案件存在某种联系的事物,并且是对证明案件有着实际意义的客观事物,如犯罪工具、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物质客体、泥土、纤维、油脂、木屑、金属碎屑、各种残渣等细微物质。相关物品的最大特点是客观性很强,一经收集保全后,可以长时间保持其原有形态,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力证据。 二、犯罪相关物品的种类 (一) 一般物品 一般物品,是指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的,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的物体,是以其外部形态特征、字迹特征或者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如作案工具,是以其外部形态特征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而对毒物的认定,是通过其物质属性来确定的。犯罪相关的一般物品,储存着大量有关案件事实的信息,有可能成为证明案情的证据。 (二) 书面材料 (三) 视听资料 (四) 微量物质 三、收集犯罪痕迹物品的意义 (一) 犯罪痕迹物品是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犯罪痕迹物品可以验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书面证据的可靠性 (三) 犯罪痕迹物品包含着大量的犯罪信息,是进行现场分析的依据 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客观反映,是以犯罪痕迹物品为表现形式的。犯罪现场还是一个犯罪信息“宝库”,通过对现场犯罪痕迹物品的分析,可以获取大量的犯罪信息,为现场分析提供依据。 1.提供有关犯罪事实的信息。犯罪事实是指证明一种犯罪发生的那些基本事实。如现场上的尸体、血迹和凶器都是证明凶杀案件发生的基本事实。 2.提供作案方式的信息。现场犯罪痕迹物品的状况能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如进入室内的方法、撬锁的方式、作案目标的选择等,有时还可通过犯罪分子作案方式的习惯性,进行并案侦查。 3.提供某人与犯罪现场之间联系的信息。 4.提供犯罪分子个人情况的信息。

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和痕迹鉴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3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When Carrying Out Various Production T asks,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Product Quality, Ensure Safe 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和痕迹鉴定通用范 本

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和痕迹鉴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概述 近几年, 电气线路设备故障或违章使用引起的火灾居高不下, 严重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电气火灾突发性强、隐蔽性强, 特别是某些电气工程因非正规安装, 布线方式混乱, 容易引发电气故障, 也容易引起火灾。非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在发生和蔓延过程中, 电气设施处于火焰高温作用, 破坏电气绝缘, 带电线路相继发生短路等诱发电气故障。因此, 在疑难火灾原因认定过程中, 怎样理解电气起火源和周围可燃物之间的关系,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与起火源之间的关系, 火灾原因

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的关系

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的关系 08本科大队刑事技术二区队朱琦元 0804409 【摘要】现场痕迹是反映作案的最直接的体现,研究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的关系是侦破案件的重中之重。物证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之一,在证据证明中占有极其关键和重要的作用。物证研究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成果,对侦察活动中收集到的某些物证进行科学分析和鉴定,用以解释和回答它们与案件或案件中的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回答罪与非罪问题,提示事物真相,将侦察工作引向深入。物证让客观事物来说明犯罪,让看得见的事实使百姓心服口服,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警民纠纷。 【关键词】现场痕迹物证刑讯逼供证据意识 多年以来,由于我们一部分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运用一些诸如“刑讯逼供”那样的方法来获得破案成果,结果导致的是仇警情绪的高涨并且因此给我们公安形象带来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去了解一下有关证据方面的知识对于一名立志成为人民警察的学生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而物证在证据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应为他有不可辩驳的客观性,能使人们跟容易接受他的证明力。何况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证据在我们民警办案过程中表现得越来越重要了。同时,对民警在物证方面的素质与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了。物证让客观事物来说明犯罪,让看得见的事实使百姓心服口服,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警民纠纷。然而,物证的范围是极其广阔的,我们无法一一例举。所以我们就将几个比较重要的物证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究。 在刑事案件中,现场发现的痕迹物证既可能是案犯在作案的时候留下的,也可能是事主或进入现场的有关人员留的,还可能是案犯平时接触时就已经留下的。如何把这些痕迹科学区分开来是研究现场痕迹物证和作案关系的目的所在。我们要明确每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性质,从中科学地甄别出可以证明是案犯作案是留下的痕迹物证。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法制观念的提高,消防监督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和消防办理“两案”的深入,并且近年来涉及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的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一直呈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对作为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火灾原因调查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的证明作用,火灾原因的认定和侦查工作已由传统的经验认定为主逐步转向火灾物证技术鉴定为主。但在基层的消防机构中,仍有许多干部缺乏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识,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对火灾物证分析鉴定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程序及相关鉴定技术进行了阐述。 1火灾物证 物证是证据体系中重要的科学证据,运用科学技术发现、提取、检验、鉴定物证,是确保物证作为科学性证据的精髓。 1.1火灾物证 火灾物证是指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委(包括原因、时间、过程、损失、伤亡、责任)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由于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而使

火灾现场上原有的物品产生的一切变化和变动。在火灾诸证据中,从火灾现场直接提取的痕迹物证是最客观和最有说服力的。 1.2火灾物证的种类 火灾物证种类繁多,状态各异,涉及面广,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物证、液态物证和气态物证。 1.2.1固态物证 在火灾调查中,能证明火灾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最常见的物证是固态物证。固态物证是以本身的存在状态、形态、质量、颜色、组成等物理、化学性质来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是目前最受重视的物证。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固态物证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易燃易爆性物质以及它们的燃烧和爆炸残留物、火灾现场残存的烟痕、灰烬、粉尘、金属熔珠、残留的化工产品或爆炸物品、引火物、可燃物的容器残体、渗有液体的泥土等。 1.2.2液态物证 液态物证主要是指易燃的液体,绝大多数是有机物。主要包括火灾现场发现的汽油、煤油、柴油等液态矿物油,动植物油,乙醇、苯、丙酮、

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拍照方法

248科技资讯 科技资讯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2006 NO.16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学 术 论 坛 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同时将违法现象能杜绝在报销之前,减少无收益投资及不可行合同的实施,起到事前监督的作用。使某些不法分子无法钻领导不熟悉财务法规而盲目签字的行为所形成的工作上失误,保护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还有利于协调上下级关系,减少领导已签批而会计人员拒付所造成的矛盾。 二批是指在熟悉业务的内审机构要或财务人员初审后,单位负责人根据内审的意见进行的复核审查。根据经济业务的大小,管理权限的不同进行签批,对大额外负担支出及非正常性支出,应集体会签,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报账是指会计人员对所取得的有关凭证资料,要进行细致检查,看其是否合理合规,同时必须由当事人、内审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账务处理。 (三)实物控制是对医院实物安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限制直接接触,限制直接接触主要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直接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够接触资产。限制直接接触的对象包括限制接触现金、其他易变现资产与存货。(2)定期盘点,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并保证盘点时资产的安全性。通常可采用先盘点实物,再核对账册来防止盘盈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应进行调查,对盘亏资产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完善相关制度。(3)记录保护,应对企业各种文件资料(尤其是资产、财务、会计等资料)妥善保管,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对某些重要资料应留有后备记录,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坏时重新恢复,这在当前计算机处理条件下尤为重要。(4)财产保险,通过对资产投保(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或一切险)增加实物受损补偿机会,从而保护实物的安全。(5)财产记录监控,对企业要建立资产个体档案,资产增减变动应及时全面予以记录。加强财产所有权证的管理,改革现有低值易耗品等核销模式,减少备查簿的形式,使其价值纳入财务报表体系内,从而保证账实的一致性。 (四)预算控制是使所有预算单位都知道自已的目标是什么、现在做得如何以及如何努力地去完成预算、预算完成与否以及如何与其自身收益挂钩等,从而起到一种自我约束与自我激励相对等的作用。 (五)授权批准控制是医院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必须经授权批准方可进行,以防止滥用职权,保证既定管理方针的执行,授权批准控制,包括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 (六)风险控制:重大投资、筹资决策控制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医院应坚持实行预测——论证——决策——执行过程控制制度,防止盲目投资和决策失误。杜绝“首长一人说了算”的发生,减少和避免风险控制体系失控而带来的损失。 (七)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务登记等。审批人员不得记账,银行的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等。同时定期换岗工作十分必要,主要作用在于一是通过换岗的工作交接容易暴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财务监督,促进工作质量提高;二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凡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与登记的任何一项业务、物资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工种工作制度,如医院购入材料由采购人员办理采购报账手续、仓库保管验收入库,记账员登记账簿,材料发出经主管领导审批等。 (八)财务内部报告控制:财务部门或经营策划部门必须强化对医院经营活动实施全面控制,坚持制度化,收集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仅是事后修修补补,更应在事前就建立防范体系,防患于未然。 总之,在新形势下无论是财的内部控制,还是物的内部控制,其基准点在于人的内部控制,财和物的内部控制无论它何其完善,也是需要人去执行的,因此对人的控制才是内部控制中理念性要素,它对其内部控制起着基础作用。人力资源成为医院中最核心的要素,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力资源发挥作用的程度,一切控制都要围绕这一点进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使各类信息在管理中有效利用,内部控制才能落到实处,才不流于形式,一个制度主机制不完整、不系统,一旦出现问题,与其责怪员工不道德、钻漏洞,何不先问问是谁给了他诱惑,又是谁给了他机会。内部控制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手段,控制与创新要相依相伴,是推动医院创新、防范舞弊、减少损失的有效途径,对提高资本的再生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火灾痕迹物证是指能证明火灾发生原因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烟熏痕迹、倒塌痕迹、液体燃烧痕迹、短路和过负荷痕迹,火场尸体、炭化痕迹等等。火灾现场中拍摄有检验鉴定价值的各种痕迹物证是火场照相的重要内容。常见的火灾痕迹物证有:火烧、蔓延、炭化、灰化、烟熏、倒塌、坍塌、变形、变色、变性、熔融、流涎、断裂、炸裂、爆炸、位移、飞落、遗弃、撬压、磨擦、撞击、间隙、层次、交叉、短路、过载、烧死、烧伤、记时、记录、凹形、V形、象形、笔迹等痕迹。如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柴、烟蒂残留物;电气火灾中的短路点、熔痕、熔珠、电线接头、插头、电器开关;放火现场的引火物、作案工具及相关的门窗门锁撬压痕迹、血迹、脚印、指纹;液化气火灾中的泄漏点、阀门等。 1.火场痕迹物证照相的作用与任务 火灾现场常见痕迹物证照相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它们的形 状、大小和特征,为进一步的技术鉴定提供证据,为查清火灾原因、认定火灾责任、核定火灾损失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是:一、及时、全面、形象、逼真地记录火灾现场细节方面真实情况、气氛和特点,为调查火因分析案情提供可靠的依据和资料。二、完整、清晰、准确、真实、不变形地将难以提取的痕迹物证,不受损坏的拍照下来;三、记录放火、失火等案件现场证据。2.火场痕迹物证照相的用光方法 火场痕迹物证照相常用的光源有手电筒、聚光灯和强光灯、闪光灯、自然光,用光方法有以下几种: 1、平光法 平光是没有阴影的均匀光,方法是在被拍物体的两侧用功率相同的光源,以45度的光照角度照向物体,照相机镜头主轴垂直被除数摄平面平面从正面进行拍照,这种方法适合拍照平 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拍照方法 赵承建1于孝红2 (1.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2.青岛市崂山区公安消防大队) 中图分类号:TB89 文献标识码:A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2021版)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24

火灾物证的分析鉴定(2021版)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法制观念的提高,消防监督法制化、正规化建设和消防办理“两案”的深入,并且近年来涉及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责任认定的诉讼案件也逐年增多,一直呈上升的趋势,这些都对作为消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火灾原因调查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火灾物证在火灾原因认定中的证明作用,火灾原因的认定和侦查工作已由传统的经验认定为主逐步转向火灾物证技术鉴定为主。但在基层的消防机构中,仍有许多干部缺乏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识,还不完全熟悉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过程,对火灾物证分析鉴定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就火灾物证分析鉴定的意义、程序及相关鉴定技术进行了阐述。

1火灾物证 物证是证据体系中重要的科学证据,运用科学技术发现、提取、检验、鉴定物证,是确保物证作为科学性证据的精髓。 1.1火灾物证 火灾物证是指能够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委(包括原因、时间、过程、损失、伤亡、责任)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包括由于火灾的发生和发展而使火灾现场上原有的物品产生的一切变化和变动。在火灾诸证据中,从火灾现场直接提取的痕迹物证是最客观和最有说服力的。 1.2火灾物证的种类 火灾物证种类繁多,状态各异,涉及面广,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物证、液态物证和气态物证。 1.2.1固态物证 在火灾调查中,能证明火灾发生和发展过程的最常见的物证是固态物证。固态物证是以本身的存在状态、形态、质量、颜色、组成等物理、化学性质来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是目前最受重

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分析与运用_由明文

2012年1月 辽 宁 警 专 学 报 Jan.2012 第1期(总第71期) JOURNAL OF LIAONING POLICE ACADEMY No.1(Sum.71) 80 痕迹物证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分析与运用 由明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研究生处, 辽宁 沈阳 110854) 摘 要:认真、细致、全面、系统地对命案现场进行勘查与检验,是侦破命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有效地对各种命案现场中提取到的痕迹物证进行分析和运用,不仅可以确定整个命案案件的性质,据此判断出“当事”现场是否为第一现场,确定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现场中的作案过程,还可以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或区分犯罪嫌疑人的主次,从而为侦查破案提供必要的方向和范围,为诉讼审判提供强有利的证据价值。 关键字:痕迹物证;命案现场勘查;作 用 中图分类号:D9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378(2012)01 -0080-04 收稿日期:2011-08-13 作者简介:由明文(1984-),男,辽宁丹东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证技术。 命案现场的勘查是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勘验与检查工作中最具挑战性的工作。在刑侦实践工作中,对命案现场中提取到的痕迹物证的分析与运用,不仅有助于确定案件性质,判断“事发”现场是否为第一现场,并据此推断出犯罪嫌疑人在整个现场中的作案过程,甚至可以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或区分犯罪嫌疑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可见,站在刑事科学技术尤其是痕迹检验专业的角度,认真、细致、全面、系统地对命案现场进行勘查与检验,是侦破命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和大量涉及侦查破案文艺作品的广泛传播,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日趋智能化、专业化,反侦查能力不断加强,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在命案现场提取痕迹物证的难度也在明显加大。因而,提高痕迹物证的分析与运用是侦破命案的关键所在。 一、痕迹物证的概述 所谓痕迹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表结构、物体增减、位置变动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痕迹。其属性是以其表面结构变化或形态改变而反映出的具体特征。痕迹物证是为区分与文件物证、人身物证和物品物证等而出现的名词。 (一)痕迹物证的种类和形成因素 痕迹物证从宏观结构上可分为立体痕迹物证和平面痕迹物证,根据造痕体不同可以分为人体痕迹物证(手印、足迹、唇纹、耳廓痕迹和牙齿痕迹等)、器械痕迹物证(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纺织品痕迹和开破锁痕迹等)、动物痕迹。 由于各种痕迹物证的形态结构不同,形成痕迹物证的条件不同,因而形成痕迹物证的因素也有区别,主要是有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三个因素(平面痕迹还有中介质因素)。造痕体又称造型客体,是指留下痕迹物证的人、动物或物体,其表面结构、特征的来源有些是固有的,有些是外加的,在形成痕迹物证时,这些特征会不同程度地反映在痕迹物证之中;承痕体又称承受客体,是指在造痕体的作用下而出现的客体反映,是诸如木质、金属、泥土、塑料、玻璃等客体的表面结构、特征的反映体。其机械性能的不同,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