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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评分细则(修改)

作文评分细则(修改)
作文评分细则(修改)

作文评分细则

一、评分要求:

1、坚持二人独立评卷。

2、作文满分比例掌握在5%左右。

3、出现以下问题扣分标准:

(1)出现真实校名、人名,扣2分;

(2)改动作文题目或不写题目,扣2分;

(3)只写标题,没写文章,给2分。

(4)不按题目要求,写成诗歌的,一律0分。

4、出现抄袭或套作阅读短文,分以下几种情况酌情给分:

(1)完全抄袭试卷阅读文章的,根据字数、书写情况,给5—10分;(2)抄袭试卷阅读文章,有所改动(如开头、结尾是自己写的),根据字数、书写情况,给10—15分。

(3)套作阅读文章,评判为四类文以下,可根据内容、字数、书写情况酌情给分。

5、出现写得既不是第一个题目又不是第二个题目的情况,按照跑题作文处理,评判为四类文以下,可根据内容、字数、书写情况酌情给分。

二、评分等级标准及细则

一类文(46—50分)

加分点:

①立意角度新颖、深刻。

②能够恰当使用多种表达方式,抒写出自己独特的感受,感情特别真挚。

③结构巧妙(采用符合文章内容且形式新颖的结构方式)。

④语言有特色(生动形象、朴实真挚、诙谐幽默……)。

⑤卷面书写整洁、字体特别漂亮。

二类文(40—45分)

3、如有某些缺点,如字数未达到要求、段落划分不合理、层次不清晰(如三段式)等,可酌情减分。

四类文(30—34分) 评分细则:

1、不太切合题意或套作,符合四类文条件,以32分为基准分酌情浮动。

2、语言、结构、字迹某一项较好的可酌情加分。

3、有某些缺点的,如字数未达到要求且较少等,可酌情减分。

五类文(29分以下) 评分细则:

1、偏离题意,符合五类文条件,以29分为基准分酌情下调。

2、偏离主题较远,不足300字,不成篇的20分以下。

3、偏离主题较远,不足200字,不成篇的10分以下。

四类 (30——34分) 思想感情基本健康,内容不够具体,中心不够

明确 语言基本通顺,病句不太多

结构不够完整 字迹潦草,错别

字较多,卷面不整洁 五类 (29分以下) 思想感情不健康,内容不具体,中心不明确 语言不通顺,病句多 结构不完整 字迹不易辨认,错别字多,卷面很不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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