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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部供方管理办法

物资供应部供方管理办法
物资供应部供方管理办法

物资供应部供方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供方管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进行评估与选择,保证供应商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激励先进、淘汰落后。

2、适用X围;

适用于物资供应部焦炭、废钢、生铁、铁合金、设备及备件、材料等物资的供应商管理。

3、职责

负责焦炭、废钢、生铁、铁合金、设备及备件、材料等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4、供方管理

4.1供方资质认定

包括内容:

4.1.1营业执照。

4.1.2税务登记证。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

4.1.4生产许可证、专营、专卖证。

4.1.5能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等资质的其他保证材料、装备水平、技术实力、检测能力、各种证书、供货业绩等。

4.1.6中间商应提供所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委托代理资质。

4.2潜在供方的管理

由综合计划科牵头,组织计划员、采购员经常深入未开发或未接触区域(潜在区域),也可通过互联网,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行情分析。不断收集各方面的供方信息和资料,建立潜在供方档案,以备参考。

4.3供方考察

计划员、采购员根据供方考察收集的供方信息以及业务实际需要,提出考察申请主管部长批准后对供方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依据考察结果填写《供方调查表》。必要时,可写出考察报告,交评审小组参考。若评审人员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或疑问,可实行重复考察,或委派其他相关人员考察。

4.4新供方的引进

4.4.1.计划员、采购员通过各种渠道(网上了解、实地考察、其他单位证明、其他供方介绍)收集的供方信息,拟提新供方,由采购员签写《供应商评价表》,办理相关会签手续。

4.4.2.新供方必须资质齐全,且在质量、价格、技术条件、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有优势。

4.4.3.新供方必须签订试用合同,并交纳使用费200~2000元,用于生产单位试验费50%,年底一次性奖励兑现。试用合格后,由生产单位出具相关试用报告,签写《新供应商试用评价表》,经评审合格进入合格供方名录。

4.5对供方管理内容

4.5.1质量水平:供货合格率、指标的波动差异大小,优良品率;对质量问题的处理能力(响应时间、调整时间、整改速度或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

4.5.2交货能力:数量完成率、稳定均匀供货情况(连续性、与合同要求的相符程度等)。

4.5.3价格水平:报价与市场行情的一致性、有无优惠事项。

4.5.4合作状况:合同履约率,供货比重,垫资情况、战略合作关系。

4.5.5服从管理:严格按照龙钢公司和物资供应部的相关制度执行,能在限定区域内进行采购,若要调换采购区域必须征得物资供应部同意后,方可介入采购。能积极配合物资供应部的采购工作,及时传递发货信息和相关资料、票据,沟通及时,执行有序。

4.6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经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并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建立合格

供方档案: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如供应商名称、地址、开户行、账号、税号、联系人、、传真等)供应商调查报告

供应商交货(服务)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供应商物资(服务)改进通知单

供应商物资(服务)保证书

设备图纸、技术资料

供应商所提供物资(服务)标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体系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4.7合格供方年审

每年年底12月份由评价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及使用单位对合格供方进行年度评审,年度评审按评审条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并作好记录,在年度供应商座谈会上分优秀合作伙伴(得分在90分以上且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点供方(得分在90分以上)予以表彰奖励,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8合格供方复审

4.8.1若供方供货的必要条件、产品质量标准、交货、价格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异时,可以随时对供方进行复审。

4.8.2.发生一次严重质量事故(直接或间接损失超过3万元以上的)或两次一般质量事故(有损失,但金额不大),暂停供货,并对供方进行复审评价。

4.8.3复审时填写〈合格供方复审表〉,对复审合格的供应商继续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需使用,按新供方对待;

4.8.4.出现以下供货劣迹的:

1.违反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受到严肃处理和处罚的,罚款1-5万元。

2.恶意竞争,掺杂掺假,无理取闹,造成极坏影响或较大损失的,罚款1-5万元。

3.合同执行不力,无故撕毁合同,终止合同,不执行合同等,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罚款1-5万元。

4.因供方原因,造成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不安全事故,受到严肃处理或处罚的,罚款1-5万元。

5.提供虚假信息或供货不及时,严重影响工作或工程进度,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受到严肃处理或处罚的,罚款1-5万元。

6.出现质量异议不能及时处理,推诿扯皮、不愿承担责任,造成极坏影响的,罚款0.5-1万元。

暂停供货,视其整改结果,按新供方重新引进。

4.9.计划接收与下达:计划科计划员接收物资总库的需求计划,审核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到货时间等,符合采购要求,分配给各采购科实施采购,否则退回物资总库处理,旬量、旬价推进物资,每月21日物资供应部价格领导小组召开例会,确定下月物资采购方案及下月第一旬旬量、旬价采购方案,每月逢1日、11日对中旬及下旬采购方案进行确定,报公司价格领导小组批准执行,若不批准,重新调整采购方案,批准后执行。

4.10.合同评审及合同签订:按总库的需求计划,旬量、旬价推进物资按批准的采购方案,由计划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谈判、评审.

4.10.1合同评审的进行: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必须对合同进行评审:

4.10.1.1市场发生变化。所供产品和所供产品上游原材料等出现价格的大幅波动。

4.10.1.2.有更具优势的新供应商参与或供方对合同提出异议需要修改合同的。

4.10.1.3.采购物资的标准、质量技术要求等发生变化;出现新的未采购过的物资。

4.10.1.4.招投标、议标确定的时间到期。

有以上情况发生时,价格领导小组必须迅速反应,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合同评审;并根据计划要求分年度、季度、月度或旬等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4.10.2签订合同时,供方应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有合同总金额的5-10%质量保证金(龙钢公司有应付账款的可不缴纳,但合同条文中必须明确若违约或质量得不到保证须从应付账款中扣除),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和质量保证率;

4.10.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原则不变;代储代管物资,以出库消耗数量为准结算;年、季度合同原则是锁定资源、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关系,合同约定随时间和市场有变化时,以月、旬合同约定为准,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旬合同超供部分,原则转入下一旬结算,价格执行两旬最低价,并在下一旬合同数量上减去超供部分;旬合同短供部分,原则下一旬必须补足,价格执行两旬最低价;连续三旬仍无法补足,对该供方进行复审,重新确定其供应量;有库存保价协议的,每季度初签订合同时,由各采购科以及相关人员共同

核定当期期初风险库存量及风险库存材料期初价格(废钢各旬要确定毛料价格,便于核算),每季度核算清零一次。具体根据风险库存周转天数及每季度旬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计算(计算公式:溢价或损价额=9旬Σ风险库存量*每旬价格*旬天数10/风险库存周转天数-期初风险库存量*风险库存材料期初价格*季度天数/风险库存周转天数),溢价或损价部分在下一季度初签订合同时予以扣补。

4.10.4合同履约率低于50%确系供方原因的、不在规定区域或不按约定要求进行采购,造成极坏影响的、出现供货劣迹的,除接受规定处罚外,所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扣除。

4.10.5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到供方货源处对所提供的物资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抽查验收。

4.10.6对有发展潜力、符合公司投资发展方向的供方,年初由物资供应部牵头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

4.10.7供方每月底前,旬推进物资,每月21日前各供方将下月及下月第一旬(每月1日将中旬、11日将下旬)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指标、数量、价格等信息书面提供物资供应部,以便于我们统筹安排下月及下月各旬的采购计划,若不按时提供的,在下月供应中视为自动放弃或在供方考核中扣除得分处理。其他物资依据合同交货期,在发货前或到货前1天书面通知采购员,(发货清单、车号,机械备件的重量、是否需吊车卸货等)。

4.10.8供应商提出的信息传递、卸车、计量、质量、结算等异议的问题,各个负责该项业务的主管、主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各个负责人必要时及时将解决结果汇报给副部长或部长。负责该项业务人员若有推脱、刁难找种种借口不积极协调等现象的,供方可直接反映到副部长、部长等上级领导。

4.11结算

4.11.1计量性物资结算以到厂复皮时间为准,代储代管物资以出库消耗时间为准,其它物资以到厂验收时间为准,

4.11.2合同执行完后,采购员应将合同交计划科,由计划科主管人员逐合同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11.3.经过考核后,将结果和结算意见传递给财务结算中心。

4.11.4 由结算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出据结算单。

4.11.5结算中心出据结算单后,采购员及时向供方索要发票,供方限定在20天内开据发票。

4.11.6采购员收到发票后,10天内交计划科主管人员核对统计,统一交财务结算中心验收入库。

4.11.7 经财务结算中心验收发票后,采购员及时记好应付帐款台帐并定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

4.11.8 自供方开具发票二个月内验收完毕交财务,票据要妥善保存,坚决杜绝票据丢失、过期作废退票等现象。

4.12、供方具体考评方法

4.12.1 供方考评分A、B、C、D四个标准。:

(1)A类供方:供方考评得分90分以上。

(2)B类供方:供方考评得分80分以上。

(3)C类供方:供方考评得分70分以上。

(4)D类供方:供方考评得分60-70分。

(5)考评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备件、材料类每季度一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优惠政策。

4.12.2对供方考核

(1)对A类供方在货款支付上根据不同时期确定优先支付货款;在确定一定的垫资额度后,付款比例100%,

(2)对B类供方在货款支付比例上低于A类10%。

(3)对C类供方在货款支付比例上低于B类10%。

(4)对D类供方在货款支付比例上低于C类10%。

(5)考评分低于60分,暂停付款一个月,设备、备件、材料类暂停付款三个月。

(6)新引进供方,在试用期内不参加考评,试用期满经评审合格后方可纳入考评。

(7)连续三个月,设备、备件、材料类连续三季度达不到D类供方的,予以淘汰。

(8)垫资额度:焦炭年供应额的10%

铁合金年供应额的3%

生铁年供应额的2%

废钢年供应额的5%

设备备件、耐火及其它材料年供应额的20%

原则在年初确定垫资额度后,保持相对的稳定,如有变化以物资供应部的通知为准。

4.12.3对供方考核的开展及时间要求:

(1)每月月末26号(下月资金平衡会之前),设备、备件、材料类季度末的下月1

号前,由各业务口科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各类供方考评表(见附页)进行打分,经各业务部长签字后,交部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部价格领导小组根据各供方得分情况,确定下月付款比例及其它优惠或处罚政策。

物资供应部

09.9.10 附页1:生铁供应商管理考评表

部门领导:考核人:附页2:铁合金供应商管理考评表

部门领导:考核人:附页3:焦炭供应商管理评分表

物料管理办法59401

物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物料的计划、采购、仓储、出入库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存货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存货范围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 三、存货管理的一般原则: 1、计划性原则:存货的采购、生产领用应按已审批的计划进行; 2、合同控制原则:除临时性的零星采购外,所有存货采购均应先签订合同,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3、职责分离原则:存货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应实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分离,如存货的计划与采购,采购与价格(合同)批准,采购与入库(验收),仓管与财务记录,销售与仓管,收、付款与账务处理等实行分离; 4、凭证记录原则:存货的收、发、转移等应有相关凭证记录; 5、账实相符原则:存货的记录应与实际的数量、品质、状态相一致。 第二章职责划分 四、存货管理中仓储部门的责任划分 ①以“订货通知单”为依据对存货办理验收入库; ②通知质检部门及时检验; ③打印或填写“收料入仓单”并提交审核签字; ④制作登记“物料存卡”; ⑤拒收料的堆放及备查; ⑥编制及保送“仓存日报表”; ⑦依据“定额”或“超定额”、“补充领料单”发料; ⑧存货盘点。 五、PMC部门职责划分 ①编制月度(季、年)物料需求计划; ②对采购部门采购实绩的考核; ③编制外协件的需求计划; ④临时性采购计划的下达及审批; ⑤生产领料单的制作及下达; ⑥“超定额”或“补充领料单”的审批及下达; ⑦参与合格供应商的评审; ⑧参与对生产环节物料及半成品的盘点分析。 六、采购部门职责划分 ①依据“物料需求计划”拟订“采购合同”; ②分解“月度采购计划”; ③下达“订货通知单”; ④对市场价格调整的收集处理; ⑤对“订货调整(取消)通知书”的处理及执行; ⑥协助物管及质检部门对存货进行验收入库; ⑦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进;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二)负责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的制订和重要物资采购方案的技术审查; (三)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范

物资供应采购治理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治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治理,对集中治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治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打算提早报市局物资治理处,物资治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治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关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依照本市的通信进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打算,集中申报市或省打算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刻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 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依照情况托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打算、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打算、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治理工作。 2.关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早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打算。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

物资供应部供方管理办法

物资供应部供方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供方管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进行评估与选择,保证供应商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激励先进、淘汰落后。 2、适用X围; 适用于物资供应部焦炭、废钢、生铁、铁合金、设备及备件、材料等物资的供应商管理。 3、职责 负责焦炭、废钢、生铁、铁合金、设备及备件、材料等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4、供方管理 4.1供方资质认定 包括内容: 4.1.1营业执照。 4.1.2税务登记证。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 4.1.4生产许可证、专营、专卖证。 4.1.5能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等资质的其他保证材料、装备水平、技术实力、检测能力、各种证书、供货业绩等。 4.1.6中间商应提供所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及委托代理资质。 4.2潜在供方的管理 由综合计划科牵头,组织计划员、采购员经常深入未开发或未接触区域(潜在区域),也可通过互联网,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行情分析。不断收集各方面的供方信息和资料,建立潜在供方档案,以备参考。 4.3供方考察 计划员、采购员根据供方考察收集的供方信息以及业务实际需要,提出考察申请主管部长批准后对供方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依据考察结果填写《供方调查表》。必要时,可写出考察报告,交评审小组参考。若评审人员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或疑问,可实行重复考察,或委派其他相关人员考察。 4.4新供方的引进 4.4.1.计划员、采购员通过各种渠道(网上了解、实地考察、其他单位证明、其他供方介绍)收集的供方信息,拟提新供方,由采购员签写《供应商评价表》,办理相关会签手续。 4.4.2.新供方必须资质齐全,且在质量、价格、技术条件、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有优势。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産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元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産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後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爲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於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 □ 材料计划若干办法根据公司关於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爲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爲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爲准,仓库取货申

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元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料,爲确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做到物尽其用。绝对不允许将计划内的维护材料作其他用途使用。 2.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的年度放号任务,各单位须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合理地分配领取。如电话机、电话线、电话机出线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须按照放号的实际数量领取,日常仓库只允许储备极少数量作维护备料。对已领出去的电话机,在放号时出现质量问题,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资部仓库更换。但绝对不允许将已用过的或残缺的以及与放号机不相符的电话机送回仓库更换。 (三)劳保用品计划劳保用品计划内物资的发放,统一由公司人事部门处理,其中包括三个分公司的劳保用品计划。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劳保用品,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审批申请取货单後,仓库才给予发放。 (四)业务单式计划业务单式计划由公司业务部统一计划安排,包括三个分公司所需要的业务单式用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不允许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种业务单式,对用量不够或增加印刷其他品种的业务单式,应向物资部申请办理,以便保证业务单式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业务单式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性的工程和维护工程中出现的应急抢修材料,或者计划内数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计划时无法考虑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资,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办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国内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进口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各单位在制定材料计划时必须做到周密考虑,力求准确,使材料计划在各项工程中起到计划合理、保障供应的作用。 (六)执行材料计划的实施办法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计划提前报市局物资管理处,物资管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前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售单位提前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计划后,根据进货价低于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三证”齐全的原则,集中采购,统一进货的渠道。 (五)市局计财处应参与设备采购的计划制定,并负责所有合同的资金统筹和操作管理,所有通信物资的采购、引进,必须在明确了资金来源(利用外资或自筹、贷款)和支付计划的情况下,方可开始进行商务谈判。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计财处要派人参加。物资处负责所有合同的商务结算工作,各使用单位应按项目的支付计划提前十天将相关款项付给物资处。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将合同款直接付给省局指定部门或代理商、供应商。 (六)为了调动各单位参与统一组织订货的积极性,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总体效益的目的,按照省局的规定返回的通过规模订货得到的优惠数,在扣除合理的操作费用后,40%留在市局,60%返回各订货单位。 (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执行邮电部、省局、市局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外事工作纪律。 参加物资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 参与合同谈判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无论合同大小,一律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八)各单位要根据省局的《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本补充规定的内容,认真对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除上述说明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的领

企业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规定 目录 1.供应系统……………………………………………………… 1.1.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依据………………………………………………………* 二、采购原则………………………………………………………* 三、采购要求………………………………………………………* 四、采购计划………………………………………………………* 1.2.采购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3.仓库保管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物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供应采购行为,保障全公司生产的物资需求,防止资源浪费和资金流失,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要遵循“服务、管理、经营”的原则,以管理为手段,加强物资集中统一管理,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保证物资供应,确保生产安全,更好的为全公司多种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1.1.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依据 1、公司各类物资采购必须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采购通知单”,由供

应部统一采购。 2、原、辅采购,除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采购任务外,凭需求单位填写并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采购通知单”接受采购任务,否则,应拒绝接受任务。 3、供应部凭“采购通知单”采购,不得随意改变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否则,后果自负;如因“采购通知单”有误而购错了物资,由签发“采购通知单”的负责人负责。 二、采购原则 1、严禁非专职采购员采购物资。 2、洽谈采购交易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3、坚持货比三家,如库存期货(指库存一个月以上的商品)进货1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必须将货比三家的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货;5000元以上,需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货;以减少库存积压,有利于资金周转。 4、大宗物资采购,由总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程序按招投标协议执行。 5、实行采购回避制度。凡涉及与亲属进行业务交往的要主动回避。 6、采购中严禁接受“送点”“带点”或“拿点”“吃点”行为。 7、加强物资招标的监控管理工作。 三、采购要求 1、物资采购部要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建立供方客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确认合理的采购方式方可实施。 2、物资采购必须从一级市场或厂家直接进货。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工程名称泉州晋江机场工程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广西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严格控制项目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月物资需用计划 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由各主管施工员根据项目部月度生产计划分别编制,每月22日前汇总到项目生产经理,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制项目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送合约部备案。物资需用计划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必需坚持四个原则:综合平衡、实事求是、留有余地、严肃统一。钢筋、模板、钢管、扣件、水泥、砌体、砂、石等主要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编制月物资需用计划,限额领料。 物资需用计划编制完成时间为每月的25日。 2 、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由施工员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周进度计划编制。物资申请计划作为物资进场的时间依据必须准确、严肃,可操作性强,不得随意变更。 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在周进度计划下达的第二天(每周六)经班组工长签字后报项目合约部审核,由项目生产经理批准后报项目物资部作为限额供料单留存。 部分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作为限额单,其总量不得超出月物资需用计划控制量的8%,超过8%的要有合理的变更书面说明。

3 、物资采购计划 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材料员在盘点现有物资的基础上根据月度物资需用计划平衡编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由项目材料员书面通知供应商按班组长申请计划进行供应。 4、严禁无计划采购,对未经审批,先采购后报补充计划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5、对于非项目部采购的专业分包物资,施工员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专业分包商具体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及工程量,督促专业分包商及时供应材料。 6、各主管施工员应全面考虑所需材料加工生产周期、采购运输时间等综合因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 7、物资需用计划原件由项目材料员保存至交工,项目生产经理和计划编制人保存附件,以便查对。 8、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的合理性和报送时间将作为项目部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9、本规定从2010年8月25日起实施。 泉州市晋江机场项目经理部 2010年7月15日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境外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供应商管理。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物资的 3

经营者。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 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以外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考核评价、供应商日常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自愿,少量优秀; (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三)全球寻源,互惠双赢。 第七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库,经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 4

系统实现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物资采购应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国家或集团公司规定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以及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选商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集团公司择优发展战略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与战略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与供应商的协同协作,提升核心价值,互惠共赢,实现采购增值。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5

关于加强物资供应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物资供应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供应管理水平,保证物资供应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经公司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贸易公司供应组的主要管理职责 物贸分公司供应组是公司材料类物资供应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物业后勤部分所需材料类物资供应、仓储以及修旧利废物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 1、材料类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物业后勤部分所需材料类物资的及时供应; 3、材料类物资消耗的监督控制管理; 4、材料类物资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 5、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6、修旧利废监督管理工作; 7、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催货和编制付款计划,并协调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处理。 二、材料类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1、使用单位、部门提报材料类物资采购计划要明确专人负责,技术人员和行政领导要亲自把关。在提报采购计划前,要充分考虑生产任务、设备运行状况,材料消耗定额和库存以及修旧利废、自制加工情况,及时准确提报采购计划。 2、材料类物资采购计划包括月度计划和急用追加计划。各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上报次月月度计划,对于采购周期较长的材料,如:技改、大修、四防等专项采购计划要提前1个月提报。 3、为杜绝重复计划现象的发生,首先月度采购计划如上月已经计划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其次是仓库根据库存情况进行第一关审核,对库存已有物资在计划上直接剔除;三是交物贸分公司供应组根据前期采购合同到货情况进行第二关审核,防止重复计划显现发生;四是把物贸分公司仓库、供应组审核完的计划交机动科根据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第三关审核,公司内部能够自制加工和维修的物资不在列入月度计划;五是机动科根据三方审核后的材料计划进行重新编制,然后提交计划审核小组按照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规定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Wuhan Kaidi Electric Power Co.,Ltd.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规定 (2003年6月16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内部文件,切勿外传

目录 1 目的 (1) 2 范围 (1) 3 职责 (1) 4 程序 (1) 4.1项目采购计划 (1) 4.2年度采购计划 (2) 4.3采购申请单 (3) 4.4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4) 4.5采购申请单的变更 (4) 4.6采购统计报表的编制与审核 (4) 4.7月计划会 (5) 5相关文件 (5) 6 记录 (5)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申请单和采购统计报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规定了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申请单、物资采购统计报表的编制、执行与变更办法。 3 职责 a)项目采购经理负责编制项目采购计划、项目月度采购计划、项目月度招标计划和项目月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b)物资采购部统计核算员负责编制物资采购部资金计划。 c)项目经理部设计人员负责提出该项目的采购申请单和采购申请变更单;总经部负责提出公司生产和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物资采购部计划员负责接受采购申请单、采购申请变更单,并建立相应台帐,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d)采购工程师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申请单的要求,承担具体采购工作。 4 程序 4.1项目采购计划 4.1.1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采购经理根据项目计划的要求,为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采购的目标任务、采购原则、采购程序、采购重点和方法等的总体构思而形成的书面文件。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计划在采购方面的深化和补充。 4.1.2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初始阶段的工作,应当在项目初步(基础)设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厚朴金融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驻外地办事处。 第三条采购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能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品采购业务计划,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三)协调联络在京各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综合掌握物品信息。 第五条行政部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有关物品采购工作,协助大宗物品等重要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品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品统计工作。 第六条稽核部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负责召集主持招标,并主持价格评审,价格核准。 第七条遇大宗物品采购或重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应组成招标小组,由稽核部牵头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小组一般由稽核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或主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物品采购的分级管理,按以下流程完成: (一)一次性采购物品不满一千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统计,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二)一次性采购物品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厚朴金融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联络采购; (三)一次性采购物品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厚朴金融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稽核部会同行政部进行招标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主办部门派专人负责采购;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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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计划提前报市局物资管理处,物资管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 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前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售单位提前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

物资供应部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部管理制度 一、物资供应部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时时心企业利益为重,为企业着想,每做一件事都要树立企业是我家的爱企思想。二、经理主要负责全面工作,并按照工程管理中心和生计部下发的工程项目材料计划认真审核,并落实各项工程所需材料,在不影响工程进度中积极组织材料供应的工作并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三、库管员要认真管理库房的一切材料,并做到帐目清楚,材料摆放整齐有序,发货准确无误。 四、采购员认真负责的采购好每一件产品,并且要达到价廉物优。 伍、材料核算员,认真审核工程部下达的材料图纸,及所用材料的考核,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以备领导采购材料,并负责核算材料成本费用和所用工时费用。 库存物资维护保养制度 一、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及属性,按照不同的要求分别保管保养,并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同时就做好养护记录。 二、在库物资要做到标识明显、记录清楚,名称材料不混,规格不串、不错,数量准确,达到无差错,无损坏,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露天存放的物资,要采取防潮、防热、防风、下垫上盖。防锈蚀等措施

四、加强金属材料的防锈、除锈工作。必须针对金属的保管条件,外界环境等影响金属外部锈蚀的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五、加强库存物资的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制度,保证库存物资的完好。 六、搞好仓库安全防卫工作,保证在库存物资的绝对安全。 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保管员要有爱护国家财产的高度责任感,严格遵守纪律、自觉遵守物资人员守则和仓库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 二、库存物资要按物资规格、名称、型号、技术性能合理存放管理,做到库内外整洁。 三、认真做好物资验收工作,器材入库严格执行收料手续。单据凭证,器材名称,规格,数量,证件,经验收无误及时入库,对无计划采购及来路不明的货物,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验收入库。 四、器材出库,手续费必须齐全,严格执行按规定的正式手续发料。库内物资没有合法手续不准出库或动用,并坚持器材先进先发。 五、对附有资料的设备、材料要保持资料完整,各种技术证件合格证、验收报告、原始凭证,要建立档案,要妥善保管,登记台帐,移交手续。 六、保证仓库安全,熟知防火器材的使用,要保持完整,好用,并做好防盗、防雨、防潮、防冻等各项工作。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物资计划是物资供应的前提和依据。为进一步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按质、按量、及时、齐备、经济合理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一次性备料计划。一次性备料计划是指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施工预算部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采购部门提报一次性备料计划。 ⒈一次性备料计划应与预算口径一致,不能超出预算需用量,物资部门据此为供料依据。 ⒉一次性备料计划应按土建、装修、水电及设备安装分别提报。 第2条月度材料申请计划。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向物资采购部门提报次月材料申请计划。因任务调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材料计划变动可在当月5日前报追加计划一次。 第3条临时用料计划。由于计划不周,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所需三类零星急用料的申请计划。 第4条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依据施工技术部门提报的月份材料申请计划和主要材料的一次性申请

计划,本着合理、调剂、节约挖潜、集中采购的原则,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第5条各类材料申请计划,必须准确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材质、产地、厂家和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要求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加工件应注明图集号或附图。 第6条材料一次性申请计划、月度申请计划由项目施工技术部门编写提报,项目物资部汇总,并按采购权限上报企业采购招标中心,由企业采购招标中心或项目物资部编报物资采购计划。 第7条各种材料计划应按统一格式(九千程序文件规定)编报,应有编报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8条各类材料计划,必要时应加编制说明。材料计划必须规范,字迹端正、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第9条物资计划工作要由懂业务、有能力、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建立健全物资计划工作制度和计划员岗位责任制。 第10条因设计变更,致使需用量变化,因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非材料原因)而返工,以及因施工技术部门提报需用量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的物资浪费,应追究有关责任部门的负责。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2012年10月21日总经理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为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整体效益,保障物资供应,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发展目标,贯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低成本战略部署,以建设统一管理、集中执行、分级负责的物资管控模式为核心,以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储配送管理和修旧利废管理等业务条线为抓手,以物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管理提升为支撑,保证物资设备全生命周期效益最优,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化集约化物资供应链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中统一的方向,强化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战略引领与管控能力建设,规范物资管理领域的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之间、物资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及相

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 (二)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大宗、通用物资实行总部集中采购,大力推动供应商短名单采购、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年度招价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储备资金占用,为集团公司生产、基建和技术改造提供安全、及时、经济的物资供应保障; (三)坚持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电子化、公开化的管理理念,建设集团公司统一的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供应商管理信息化、采购体系管理信息化、物资管理过程控制信息化、统计和绩效管理信息化,达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不断提高物资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保证政治、经济、生产本质安全; (四)坚持实施“绿色采购”战略,倡导采购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建立各产业装备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总部集中采购与各分子公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密封比价活动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比质比价采购行为。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单台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主要材料及大宗物资,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集中统一进行招标或密封比价采购;对已形成公开公平市场价格的设备(如车辆等)以及没有条件组织招标采购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可组织竞争性谈判或比质比价采购;达不到上述招标要求的设备(包括小型机具,单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及其它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自购的物资,必须通过比质比价程序采购。与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厂商供应的设备物资除外。 其它受控物资(如炸材等)、安全防护用品、试验仪器设备等由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采购,具体采购方

式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无另行规定的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如建设单位、工程业主对项目物资的供应另有规定的(如甲控、甲供等),对设备的性能和施工工艺有特定要求的,参照建设单位和工程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密封比价、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对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设备物资,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设备物资招标、竞争性谈判、密封比价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可以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牵头,成本管理小组负责完成比价采购程序,报工程部备案。 第一章招标 第七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必须先履行并完成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核准程序。审批核准流程手续已完成的,评标小组应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设备物资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密封比价三种形式之一进行。 第八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产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产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为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于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 □ 材料计划若干办法根据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为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为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为准,仓库取货申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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