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监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

(1)项目建设监理合同;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即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有关附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

(7)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协商、补充、变更等形成的有关书面协议、函件、传真等文件。双方同意,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监理人就本项目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取样复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并进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四、合同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终止。

五、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整)。本合同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以本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施工结算价(经审计确认后的竣工结算价)为基础,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并最终结算价。

七、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监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工作。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如因其他原因,监理期延长,在工程延期两个月内业主不予补偿延期费用,超过两个月按以下方式补偿监理服务费:

(监理合同价格÷原定监理服务期)×延长服务期(按月计算)

上式服务期均按月计算,缺陷责任期不计算在内。监理合同价格不含暂定金额。

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由人民法院仲裁。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工程监理合同一式十二份,甲方七份,乙方五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持续时间增加、工期延误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2)“天”是指工作日。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六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

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

第十九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工程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支付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7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二条及第三十三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个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

第三十六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八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

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二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等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三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及监理完成后,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及四川省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

2.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政府批准的该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

4.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5.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合同。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按有关规定应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监理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审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取样复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并进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析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15)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1)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建设需要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提供工程资料: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1)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文件;

(2)工程立项等政府批准的该项目建设有关文件资料;

(3)委托人与承建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人与承建商确认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其他与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的资料。

2.提供时间:满足建设监理工作顺利推进及施工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下列时间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确认类3天;批准类5天;决策类7天。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监理人项目总监为:

第十三条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开展工作;非特殊原因,人员不得更换。总监不得更换,在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的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每月至少26天在现场,重要监理例会,工程节点必须到场(由委托人进行考勤),否则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每天在现场(由委托人进行考勤),否则按200元/人?天进行罚款,以上罚款均在监理费里面扣除。委托人将随时对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抽查,如若出现实际投入的监理人员与投标所投人员不

符,或无故缺席(脱岗),或减少驻场人员,按未能履约处理;若累计处罚金额达到合同价的20%时,委托人将认为监理人不具备履约能力,委托人将终止委托监理合同,另行选择监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第十五条委托人可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监理人员工地住房;监理人交通、通讯及生活费自理。

监理人自备的设施委托人不予补偿。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额=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中标价÷工程结算总价)(扣除税金)。

若监理人故意或严重失职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监理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赔偿。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监理服务费

(1)监理服务费:合同价按投标人所报固定费率,即 %计取和结算。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暂按投资估算价万元作为本合同计价支付的依据,因此本合同正常监理业务报酬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1)预付款:按正常监理业务报酬金的20%,在对应标段的施工正常开工后支付。

2)第二次付款:按正常监理业务报酬金的30%,在主体完工后10天内支付。

3)第三次付款:按正常监理业务报酬金的2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10日内支付正常监理业务报酬金的2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期的服务费,待工程保修期满并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0日内无息退还。

2.非监理人原因延期及附加工作报酬:

(1)因委托人设计更改延长了监理工作时间;

(2)因其他非监理单位原因延长监理工作时间;

(3)其他附加监理工作;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a.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b.附加工作报酬每月结算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支付。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因非监理单位责任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发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签定书面合同时协商确定。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

第一条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资料后10日全额退还(无息)。

第二条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监理人自身原因确实须做出监理人员调整,或业主/代理业主认为现场监理人员不称职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则必须由监理人提出有法律效力的申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业主同意后,方可按具备实施本工程监理能力的人员进行调整或更换。

第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对签证的数量、金额进行核对,业主有权对监理人核对的签证检查、核实,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委托人可对监理人处以签证金额超出部分10%的罚款,从其监理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如果监理人在整个监理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或总体监理行为达不到合同和行业有关规定的要求,监理人除了承担上述的相应罚款外,还在总合同价中扣除15%作为处罚。

第四条转让和分包

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转让;

2.没有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不得将监理业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人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第五条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对自备财产投保财产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和后果自负其责。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监理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承包

人 (以下简称“监理人”)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委托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监理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监理人监理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理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监理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监理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同时,督促和协助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各级领导、监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工程承包人现场安全机构的设置及安全员配备情况(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督促工程承包人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监理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在施工承包单位进场前,监理人应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检查工程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检查工程承包人对于从事本工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经检查,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有及时发现和及时纠正的义务。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监理人除应督促工程承包人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督促工程承包人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检查施工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情况;监理人不得同意工程承包人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监理人应督促工程承包人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检查工程承包人各级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工程承包人定期检查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以及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督促工程承包人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工程承包人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监理人应审查工程承包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查。10.监理人应督促工程承包人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委托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委托人: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地址:地址:

年月日

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doc

合同号:2010-jl-02 四川省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四川省建设厅 制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监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监理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 (1)项目建设监理合同;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即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6)有关附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 (7)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协商、补充、变更等形成的有关书面协议、函件、

传真等文件。双方同意,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监理人就本项目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取样复检,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并进行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

改造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精华版

编号:JY-HT-04909 改造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精华 版 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改造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精华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改造工程委托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办公楼联网改造。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办公楼____层____室。 3.工程规模:总投资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二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甲方发现乙方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二月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湖南科鑫投资有限公司 领东汇住宅小区工程 监 理 合 同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12年4月17日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建设单位:湖南科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认可,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领东汇住宅小区建筑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为明确双方在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委托及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领东汇住宅小区建筑工程

2、工程地点:人民东路与黄兴大道交汇处东南角 3、工程规模:166534平方米 4、建设投资:37842.55万元 第二条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领东汇住宅小区所有建筑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设备安装、消防、弱电、煤气管道安装、装饰以及绿化铺装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职责 l、提供工程的有关资料,包括勘察资料、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设计概算、预算、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包括合同协议附件)。 2、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乙方须接受甲方的考勤和考评。 3、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 4、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协调乙方与设计单位、质监站、安监站、上级主管部门、承建单位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6、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7、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 1)办公座椅四套、电话一台、电脑一台; 2)四名监理工作人员食宿(按委托方员工待遇)。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GF -2012 -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人: 监理人: 签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2013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和参考答案文字版

2013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及参考答案文字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关于保证人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为保证人 B.企业法人得分支机构一律不得作为保证人 C.医院可以作为保证人 D.学校不得作为保证人 2.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应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其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后,债务人才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D.主合同的债务人经审判应履行债务,其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人不能履行,债权人才可以要 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 3.关于抵押的说法,证券的是()。 A.抵押的财产不转移占有 B.抵押的财产应当为抵押人所有 C.徒弟所有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D.抵押合同应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某施工企业从银行借款1000万元,以房产作抵押。施工企业经营亏损无力还贷,除本金外,施工企业还欠银行利息200万元,违约金200万元。银行经诉讼后抵押房产被拍卖。得款2000万元。 银行诉讼及申请拍卖费用50万元,则拍卖得款的分配应为()。 A.全部归银行所有 B.返还施工企业550万元 C.返还施工企业600万元 D.返还施工企业750万元 5..关于投标保证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投标保证有效期应从投标时算起 B.投标保证有效期应从开标日起算 C.投标保证有效期不得延长 D.投标保证有效期应长于投标有效期 6.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doc101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配合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年____月至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配合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精编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第一条定义 “业主”指。。。。。。。“承包商”指。。。。。。“工厂”指在附录×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 设备和材料。“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合同价 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第二条承包 商的职责1. 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2. 除了业主根据第×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 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 设施、劳工和服务。3.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日程安排 施工。4.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 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5.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规 定的备件。6.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维修设备。第三条业主的职责1. 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 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2. 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3. 业主将从 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4. 业主应按第×条中 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第四条合同价 格1. 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 为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 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2. 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 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 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 内。第五条设计图样1.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 ××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所需的图样,供业 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 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2. 承包商应对上述图 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 或疏漏是因业主书面提供的不准确信息所致。3. 业主或承 包商互相提供的所有图样和技术资料,收到方应作为机密 文件对待,除非另有商定,收到方不得将这些图样和资料

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协调 目前在我国各种大工程越来越多,业主为了成功的实现工程目标,必须签订许多主合同;承包商为了完成他的承包责任也必须订立许多分合同。这些合同从宏观上构成项目的合同体系,从微观上每个合同都定义并安排了一些工程活动,共同构成项目的实施过程。 在这个合同体系中,相关的同级合同之间,以及主合同和分合同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在国外人们又把这个合同体系称为合同网络。在工程项目中这个合同网络的建立和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做出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几方面的不协调而造成的工程失误是很多的。合同之间关系的安排及协调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 业主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即只要完成各个合同,就可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承包商的各个分包合同与拟由自己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一齐应能涵盖总承包责任。在工作内容上不应有缺陷或遗漏。在实际工程中,这种缺陷会带来设计的修改、新的附加工程、计划的修改、施工现场的停工,导致双方的争执。&考试大&为避免这种现象业主应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招标前认真的进行总项目的系统分析,确定总项目的系统范围。

(2)系统地进行项目的结构分解,在详细项目结构分解的基础上列出合同的工程量表。实质上,将整个项目任务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中有完整的工程量表,这都是项目结构分解的结果。 (3)进行项目任务(各个合同或各个承包单位,或项目单元)之间的界面分析。确定各个界面上的工作责任、成本、工期、质量的定义。工程实践证明,许多遗漏和缺陷常常都发生在界面上。 2、技术上的协调 通常技术上的协调包括很复杂的内容,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几个主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材料、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讯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在建设项目中建筑师常常作为技术协调的中心。 (2)分包合同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的条件订立,全面反映总合同的相关内容。采购合同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承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总包合同风险要反映在分包合同中,由相关的分包商承担。为了保证总承包合同圆满的完成分包合同一般比总承包合同条款更为严格、周密和具体,对分包单位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所以对分包商的风险更大。 (3)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面与合理的搭接。如供应合同与运输合同,土建合同和安装合同,安装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之间存在责任界面和搭接。界面上的工作容易遗漏,而

贵州省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官方)示范文本

贵州省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官方)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贵州省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官方)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优质文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定义 “业主”指。。。。。。。 “承包商”指。。。。。。 “工厂”指在附录×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 “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 “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 “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 ___ 第二条承包商的职责1. 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 2. 除了业主根据第×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 3.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日程安排施工。 4. 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 5.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规定的备件。 6. 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维修设备。 ___ 第三条业主的职责1. 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 干扰地出入该工地。 2. 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 3. 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工作许可证。 4. 业主应按第×条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___ 第四条合同价格 1. 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格,作为承包商完成该工程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的全部报酬。 2. 合同价格不再上调,完成工种的成本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商定合同价格时应认为承包商已获得全部信息并已把所有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估计在内。 ___ 第五条设计图样1.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在附录××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工厂建造 所需的图样,供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这些图样后一个月内,对图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 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 承包商应对上述图样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疏漏负责,除非这种缺点、错误或疏漏是因业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标准模板)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精选 合同号: 四川省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四川省建设厅 制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精选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监理人: 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监理服务工期个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各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呀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目标的说法,错误的是( D )。? A.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 B.提高工程进度控制水平? C.减少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 D.降低不可抗力发生的频率? 2.关于合同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合同法律关系可以没有内容? B.技术秘密不能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C.只有法律事实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消灭? D.只有行为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消灭? 3.下列组织或个人中,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B )。? A.自然人? B.项目经理部? C.设计事务所? D.监理事务所? 4.施工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这种代理属于( B )。?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职务代理? 5.根据《担保法》,关于保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保证法律关系只有两方参加? B.对债权人而言,一般保证比连带责任保证更能保护其利益? C.如果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 D.债权人应当在要求债务人之前先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6.根据《担保法》,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是以( D )为抵押合同。?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土地承包经营权?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D.机械、车辆? 7.根据《担保法》,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B.材料采购合同可以采用留置担保? C.施工合同可以采用留置担保? D.留置的财产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 8.在施工招标投标中,下列投标人的行为不构成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 A )。? A.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密封? B.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C.中标人拒绝订立合同? D.中标人不接受根据规定对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9.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D )造成的损失。? A.台风? B.暴雨引起地面下陷? C.雷电引起火灾?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实用版

YF-ED-J148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⑵本合同标准条件; ⑶本合同专用条件; ⑷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BF--2000--0206)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BF--2000--0206) 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

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编号:FS-DY-20149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 地址: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3374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

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

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真题及解析

1、关于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人应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B、法人应具有规定数额的经费 C、法人应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D、法人应抵押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法人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或者核准登记。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 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P5) 2、为了建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的管理制度是()。 A、项目法人责任制 B、招标投标制 C、工程监理制

D、合同管理制 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我国建设领域推行的四大改革: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希赛老师点拨:四大改革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是要建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制度。(P1) 3、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 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试题答案:[["B"]] 试题解析: 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两种表现形式。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裁决等属于行为。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罢工属于社会事件。(P7)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完整版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完 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电话: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邮码:____电话: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