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昌大校发[2008]93号

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业经2008年9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公寓管理办法通知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印校对:王芳打印:雷红(共印22份)

附件: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强化学生公寓(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优美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进一步落实党团学组织进公寓、党团学干部进公寓、宣传文化阵地进公寓,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宿舍),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组织落实。

第三条公寓(宿舍)内的学生教育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学生生活用品联系购买等工作由学工部门负责;公寓(宿舍)内物业公司的选聘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各学院(系)按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院(系)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专职辅导员在学院(系)领导下,具体落实班级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寝室是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着力点。要创新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和新方法,由学工部门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和“学生特色寝室”评比活动,以学生寝室为单位,以寝室评比活动为载体,每学期对寝室学生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实践和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评,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对在学生寝室管理工作中取得好成绩的先进单位及“五星级

寝室”“特色寝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条学校学生公寓(宿舍)委员会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学生公寓(宿舍)委员会指导各学生楼栋栋委会工作。各栋栋委会下设层长、寝室长,协助学院、班级抓好寝室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文明纠察队是学生工作处领导下的维护校园内(以学生公寓、宿舍为主)学生纪律、秩序、安全、文明行为的学生组织。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学生公寓(宿舍)的房间、床位由学生工作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调配。学生入学住宿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并办理住宿手续。

第七条学生办理住宿手续的程序。

(一)新生入学办理住宿手续的程序:

1.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按招生人数将房间和床位分配到学院,由学院按学生班级安排学生房间和床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3.本班辅导员在查验学生住宿费收据后办理住宿登记、安排学生床位,发给寝室钥匙。

(二)非新生入学报到办理学生住宿手续程序:

1.凭有关证明向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提出住宿申请。

2.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安排房间和床位。

第八条学生进入公寓(宿舍)应凭《校园卡》或《出入证》,无《校园卡》或《出入证》应凭证登记,经值班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禁止冒用无效或伪造的证卡,禁止将证卡借给他人或使用他人证卡。

第九条学生公寓(宿舍)的房间和床位未经学生工作职

能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擅自调换、强占。禁止私自将床位转让他人。

第十条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生公寓(宿舍)在学校规定熄灯时间后半小时关闭大门。夜晚十点半后回公寓(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者须凭证如实登记,晚归记录列入学生行为考评。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住在本栋公寓(宿舍)的学生拒之门外。

第十一条上课、午休时间和晚熄灯后,学生公寓(宿舍)一律不会客。学生不得留宿寝室外人员。若要留校住宿者,须向学生工作职能部门申请,办理住宿手续另行安排。

第十二条男生不准擅自进入女生公寓(宿舍),如因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女生公寓(宿舍),需要有学院以上的组织证明。严禁男女混宿。女生在自习、午休时间和熄灯后不准进入男生公寓(宿舍),非上述时间女生进入男生公寓(宿舍)也需凭证登记。

第十三条学生原则上都应住宿在校内公寓(宿舍),不准擅自在校外住宿。如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需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经辅导员和学院同意后,报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批准,并填写《学生校外住宿协议》。学生公寓(宿舍)晚上十点半,对学生寝室住宿情况进行查房。晚上十点半后未归者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者。

第十四条学生中途转学、休学、退学等原因离开学校,应经学院签署意见后到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毕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离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违章用电。禁止在公寓(宿舍)寝室存放、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锅、电炉、取暖器、电热毯等电器。禁止在寝室安装使用空调、冰箱等制冷电器。禁止私自拆、接电源或拆修配电设施。学生自用的学习生活电器(充电器、台灯、录音机等)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准使用“三无”电器。人离开寝室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第十七条确保防火安全。严禁损毁消防设施,严禁在公寓(宿舍)内存放、使用灶具(含酒精炉等)和焚烧废纸、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公寓(宿舍);严禁在寝室内点蜡烛、使用燃火蚊香(可用电子灭蚊器)、吸烟。

第十八条养成离室锁门的习惯,妥善保管存折、电脑等重要物品,百元以上现金不要存放寝室(存入银行)。

第十九条不准在公寓(宿舍)、学生寝室以推销、代销、中介服务等方式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警惕各种上门诈骗活动;不准将淫秽、非法书刊、音像制品带进寝室。

第二十条严禁翻爬围墙、寝室门窗或擅自撬锁、撬门、撬窗,不准私自卸下门窗或家具配件。因未带、遗失钥匙或门锁坏不能进入寝室时,应及时与楼栋值班老师联系。严禁人在寝室时让人将门在外面反锁。

第二十一条注意住宿生活安全。不要使用劣质接线板等电器;住上铺同学注意爬楼梯、栏杆、蚊帐架、电扇安全,防止睡眠时从上铺滚下或电扇伤人;发现使用的设施需要维修或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在保安点登记)。注意打开水或洗浴用热水安全。在校住宿期间尽量不要到公寓(宿舍)楼外洗浴。

第二十二条注意寝室网络安全。遵守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接收或传播非法网站和黄色网站(网页)信息。

不得沉迷网络,禁止通宵上网(限晚12:00前)。

第四章环境秩序管理

第二十三条遵守学生公寓(宿舍)学习生活秩序,公寓(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打球、嬉闹,不准上课(自习)时间、午休时间和晚熄灯后在公寓(宿舍)内玩电脑游戏、下棋、打扑克、吹拉弹唱等娱乐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准在晚十二点后在寝室打电话、聊天、说笑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十四条不能在走廊楼道和门厅练功、打球、溜冰、骑车、排练、表演、播放音响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宿舍)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起哄、喊叫、闹事、摔酒瓶、摔热水瓶、敲打脸盆、焚烧衣被物品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

第二十六条不准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不准在楼内堆放杂物;不得在走廊放置雨伞、鞋子、水瓶等物品。

第二十七条不准在公寓(宿舍)、学生寝室内外墙面、门窗、家具等设施上涂画、踏脚印、打球印、订钉子、拉绳子,不准在窗户上晾晒拖把、鞋子、衣被等物品。严禁打坏走廊、门厅玻璃。

第二十八条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沐浴,不混用洗漱用品和餐具,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衣物经常晾晒杀菌,预防疾病的滋生和传播。

禁止往走廊等公共场所或从窗口向外吐痰、浇水、扔垃圾杂物等。禁止将一次性饭盒带入学生公寓(宿舍);学生公寓(宿舍)实行垃圾袋装化,任何人不得将垃圾扔在楼内地面。学生寝室垃圾应及时放置在垃圾袋内,学生自行将袋装垃圾带到指定收集地点。

第二十九条不准将动物带进学生公寓(宿舍)楼,禁止在公寓(宿舍)、学生寝室饲养狗、猫、兔、鸟等宠物(可养金鱼及观赏花卉等)。

第三十条禁止在公寓(宿舍)楼、寝室内散发或张贴传单、启事、图画、标语、海报、广告光碟等宣传品。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公寓(宿舍)设施、设备、财产均为学校资产,应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和随意拆修搬移。

第三十二条物业公司的选聘招投标和考核奖惩由后勤部门负责,学生工作等部门参与。《物业管理合同》要明确学生公寓(宿舍)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具体要求,努力实现环境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物业管理服务总目标。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时,学生寝室家具等设施由学校统一配置,学生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使用。寝室家具等设施使用期间自然损坏的维修由学校负责;非自然损坏的或丢失的实行收费维修和赔偿制度。维修收费和赔偿标准参照经学校有关部门审定的有关收费项目或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节约水电,人离关灯关水。学生公寓(宿舍)寝室用电实行定额指标管理,每人每月供电4度,超过定额电费自付。爱护电话设施和有线网络电视设施。学生开通网络应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学生公寓(宿舍)内的信息插座、上网线路及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更改或乱拉乱接。

第六章文化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公寓(宿舍)是校园文化重要阵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高雅、富有创意的寝室文化,对于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积极倡导和组织开展寝室宣传文化艺术活动,认真落实宣传文

化阵地进公寓,校园文化进公寓。学校对在宣传文化阵地进公寓(宿舍)、开展寝室文化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章校外住宿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方式和原则

(一)管理方式:在校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校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由学院(系)审批,保卫处监管。

(二)管理原则:凡本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应在学校提供的校内学生公寓(宿舍)住宿。在学校能够提供学生住宿且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个别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宜在校内学生公寓(宿舍)住宿的,经学校批准可在校外住宿。

第三十七条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申请校外住宿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婚学生(凭结婚证);

2.身体原因不适宜寝室集体生活的学生(由校医院出具证明并经院长签字);

3.其他特殊情况(凭有关材料);

(二)校外住房条件:

1.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房主无犯罪前科、无从事非法组织、宗教迷信活动和其他劣迹;

2.房屋非危房,不位于偏僻地带;

3.房屋有必要的防盗、消防设施,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第三十八条校外住宿的申报审批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审批程序:

1.个别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班

级专职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学生填写《南昌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与申报登记表》;

3.班级专职辅导员审核并向学生说明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4.学院(系)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审批后将《南昌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与申报登记表》分别报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备案。

(二)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

第三十九条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

(一)经批准到校外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患,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必须按学校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应经常与辅导员或班级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能以此为由迟到早退,脱离班集体。

(三)班级辅导员应不定期地到学生校外住房地点检查,了解校外住宿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并与当地社区或居委会联系沟通,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以上情况要作好记录。

(四)各学院(系)要不定期抽查校外学生的住宿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帮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

(五)学生工作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各学院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学院(系)学生工作考核之中;

(六)保卫处收到学院(系)上报的学生校外住宿申报登记表后,及时通报各住房所在地派出所,并与当地派出所定期联系、沟通信息,共同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七)学校保留校外住宿学生的床位,原则上不退住宿费。

第四十条校外住宿学生安全承诺

(一)在校外住宿期间,加强对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对自身安全负责;

(二)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法规,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保证经常与辅导员进行联系,及时报告校外住宿期间的生活及学习情况;

(四)校外住宿期间,在校外或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和家长承担,所受的一切财产损失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五)如需搬回学校住宿须提前一星期告知辅导员,以便学院(系)统一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经2008年9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某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是所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摆在全体员工心中的首要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学生管理的规章,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础上,教育和加强全体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照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无盲点,力争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一要加强教育,二要管理到位,三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 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 2. 对全体员工、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火训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突发火灾的处理方法; 4. 在公寓内组织学生义务消防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5. 教育全体员工和广大学生做到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做有心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消灭隐患; 6. 保卫人员督促宿管员每月要对楼内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7. 宿管员要利用卫生检查和查寝的时机,必要时可通过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每个房间的用电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公寓内有大功率电器,要没收到值班室代为保管,到学生放假离校时归还学生本人; 8. 学生在寝室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物品,禁止在寝室内进行焚烧书籍及其它物品。 三、学生公寓防盗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把社会治安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学生,教育学生,指导学生加强防范意识;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亚泰建材图们公司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要求,企业决定设立大学生公寓。为规范大学生公寓管理,切实做好大学生住宿服务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大学生公寓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第二条 大学生公寓 大学生公寓楼二层为男寝和三层为男/女寝,各15间标准房。 1、住宿人员: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员工; 2、定员标准:每两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大学生公寓每房间配2张单人床,棉垫2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折叠椅子2把,电视机1台,电视柜1个。 第三条 倒班宿舍 大学生公寓一层为倒班宿舍,13间标准房。 1、住宿人员:企业倒班人员中晚班无法回家的员工; 2、定员标准:每三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配置3张单人床,棉垫子3个,饮水机1台。 第四条 招待所 1、企业厂址位置相对较偏远,为接待集团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或业务联系单位人员,每层拟设置5间标准房,共15间标准房; 2、定员标准:每两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招待所每房间配置2张单人床,棉垫各2,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电视柜一个。 (注:每个房间配笤帚、拖把各1个,笤帚、拖把以一年为周期,按以旧换新方式领用,劳保管理员有权根据上述物品的使用程度给以延期更换)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大学生公寓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模

式。 第六条 员工入住审批流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劳资处审查合格后或人事劳资出具入住人员名单,向办公室开具住房通知单,办公室予以安排办理入住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办理。 第七条 大学生公寓的水、电、暖房屋设施等正常维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 公寓的卫生管理及床上用品的清洗。住宿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禁止在公寓内生火炒菜、做饭、污染环境。 泔水桶、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清理; 个人室内、床上用品的整理与清洗由个人负责,宿舍内卫生由入住人员根据值日安排随时清理。日常被褥叠放要整齐,物品无乱搭乱挂现象,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蛛网。 第九条 宿舍内严禁私扯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公寓门厅内、楼梯间、走廊等公用部位,禁止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公寓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清除。损坏公寓内公共物品,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凡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文明住宿,按时作息,和睦相处,不做影响团结和他人休息的事,严禁未经许可容留外来人员露宿;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吵架,禁止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不良行为发生,严禁常驻人员无故夜不归宿,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公寓内公共洗漱间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洗漱人员须服从管理。洗漱人员要爱护洗漱设施,节约用水,遵守秩序,文明洗漱。 第十三条 公寓门卫安全管理由综合部安全保卫负责,房间内安全由住寓人员个人负责,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随手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按员工手册规定规范约束个人行为,违反本办法,由综合部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按规定索赔损失。发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吵架、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问题,交综合部安全保卫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考核管理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订大学宿舍管理规定, 欢迎参阅。 大学宿舍管理规定1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 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 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 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 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 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

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 00熄灯,硕士生楼24: 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12 年12 月20 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和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手续 第一条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到公寓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没有办理校园一卡通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或报到手续,到公寓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条学生与公寓管理人员一起验收房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备设施、家具、门窗、卫生洁具、电器、电话、水表、电表等物品),并签字确认。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三条房间及室内卫生间的卫生由本房间的学生负责,每位学生有维护好房间内卫生的义务。 第四条房间内只允许存放学生本人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第五条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蒂、随意抛撒废弃物。 第六条各种垃圾应倾倒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处堆放。

第七条不准乱写、乱画、粘贴各种字画。 第八条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外晾晒被服、衣物等。 第九条为保证其他学生顺利入住,学生退房时,应将房间打扫干净。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进出公寓应主动出示个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公寓应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妥善保管个人的贵重物品及现金,笔记本电脑应加防盗锁;离开房间或休息时,应关好门窗。 第十二条公寓内不准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确有需要,须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安装。 第十三条公寓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微波炉、热得快、电炉、电冰箱、电磁炉、电饭煲、电饭锅、电热杯、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煤油炉、煤炉、火锅、液化气炉等用具。 第十四条公寓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第十五条不得在床上吸烟,使用蚊香要远离易燃物品。 第十六条不得在公寓内焚烧废弃物。 第十七条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 第十八条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各种物品,严禁堵塞消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一、活动背景:当我们成为大学生的那一刻,我们的学习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们不再成天埋头苦读于沉闷的教室,寝室随之成为我们的最基本组成单位了。因此,丰富我们的大学生活,营造互助互爱、积极愉悦、学习氛围浓厚的寝室氛围对我校学风的完善、文化的深化、“信敏廉毅”精神的传承显得犹为重要。 二、活动目的:寝室文化包含着深刻的内涵、有着丰富的活动内容和多样的活动形式,对学生的思想修养、文化修养、综合能力等各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前一届活动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努力,不断创新,迎来了河北金融学院又一届“寝室文化节”活动!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希望同学们能在准备中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深化相互的.友谊,达到进一步融洽学校氛围的目的。同时,由于各系在其专业方面的特殊优势,可以使同学们在比赛的过程中一方面展示自己的才学,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学习上的切磋,起到互相激励的作用、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再者,在呼应中国“建立节约性社会”、学校建立“节约保定”的主题的同时,亦可激发大家的创新意识,体现金院学子的思维活跃的特点。 三、活动时间:20XX年x月xx日---xx日 四、活动地点:公寓中 五、活动构成: (一)宿舍书法绘画展览

(二)宿舍手工制品展 (三)公益广告设计 六、活动流程 (一)宿舍书法绘画展览 1、主题:团结宿舍,由你我共建 2、内容: ①参赛作品形式为照片、书法、绘画等。 ②照片或书画皆应反映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生动体现寝室同学的日常 生活和学习状况,着重体现宿舍成员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富有创意、新意、寓意。③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 ④我们将评选出3个三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一等奖。 ⑤截止日期:x月xx日 (二)宿舍手工制品展 1、主题:变废为宝,保护环境 2、内容: ①参赛作品小手工艺品。 ②此环节的手工艺品是由废物或垃圾转换而来,本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 以变废为宝为主题,用巧妙的双手来制造工艺品。 ③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 ④我们将评选出3个三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一等奖。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

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有常设机构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住宿分配及调整;负责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环境营造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职责:开展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组织辅导员配合公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学生寝室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对师生员工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及各类安全演练;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外围区域的日常巡逻;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等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新;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其它案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拨付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经费;指导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学生公寓成本核算管理;及时按规定为本校新建和住宿条件变更的学生公寓办理住宿费标准审核和收费许可手续;按核定标准每学年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并使用规范票据;进行住宿费收费公示。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2015-07-02 17:31:25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的精神文明窗口,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学生公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研究生、科技学院学生、成教生及入住学生公寓的其他各类学生。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搞好学生公寓卫生、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教养一致,持之以恒的育人原则。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实现共同育人目标。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范围 第六条各学院在公寓园区设立辅导员办公室进驻学生公寓,在学生处领导下主要负责所辖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集团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寝室分配、住宿调整、家具管理、零星维修、安全值班、公共卫生等工作。后勤集团设立公寓管理中心,各公寓园区设立公寓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公寓办),负责为住宿学生提供热诚周到的公寓服务。 第八条成立三峡大学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负责对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秩序、组织纪律等的检查、评比,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doc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住宿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由各系部通知入住学生。 二、缴费入住学生宿舍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舍务科登记,交免冠照片一张,由专人设置房卡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但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在外租住。 四、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处舍务科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退宿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的由工作人员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六、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七、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入住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床垫、锁、门窗、玻璃、窗帘、灯具、开关、插座、电话、

2019年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调研报告-范文资料

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学生公寓早已不再单纯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而已经成为集教育、管理、服务多重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管理机制体系。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求学生公寓必须以人为本,提高管理质量。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公寓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学校发展要求和学生自身需求,为了提高管理水平,满足学校和学生要求,公寓管理者必须寻求先进的管理方法。 为了探索学习更先进的公寓管理模式与方法,以及探讨未来新校区的学生公寓管理模式,我校后勤保障处于2019年11月13日,在副处长张志毅同志的带领下,一行13人赴厦门大学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期间主要针对厦门大学公寓管理的模式、公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学生公寓管理运行费的划拨形式、费用计算,公寓日常管理的人员配置及上岗要求和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调查研究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关于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分布情况简介 厦门大学分为三个校区,学生公寓由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管理,辖区内所有的公寓以园区管理制划分,共计有七个学生公寓园区,分别是丰庭学生公寓、海滨新区学生公寓、石井学生公寓、芙蓉学生公寓、凌云学生公寓、海韵一期及海韵二期学生公寓,学生总共住宿人数大约4万5千人左右。 丰庭楼群是厦门大学本部新建学生宿舍楼群之一,房间设计为

单间独卫,主要用于解决全校女博士生的住宿问题,管辖区范围囊括丰庭一、二、四、五共计四栋宿舍楼。 海滨新区学生公寓共有学生宿舍三栋,分别为新区一、二及三号楼,顺坡而建,由下而上依次排开,新区一为女生楼,其余两栋均为男生楼,住宿对象有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少量博士生。房间内部结构为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套房,目前均为四人间。 芙蓉园区的楼群是厦门大学本部历史最悠久的学生宿舍楼群之一,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园区位处于学生宿舍区的中心地带,园区内设有超市、移动营业厅、银行等便利设施,其管辖范围囊括芙蓉一、芙蓉二、芙蓉三、芙蓉四、芙蓉五、芙蓉十、芙蓉十二、芙蓉十三共计八栋宿舍楼。 凌云园区共有十三栋宿舍楼,入住学生包涵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三个层次,其中本科生楼栋为凌云一、凌云三、凌云四和勤业四;硕士楼栋为凌云一、凌云二、凌云五;博士生楼栋为凌云六、凌云七、凌云八、凌云九、勤业六、勤业七和凌云D。 海韵一期园区总建筑面积达6.7万平方米,包括七幢学生宿舍,以及教学楼、食堂、招待所、活动中心各一幢。每间宿舍住宿四人,拥有独立的阳台、卫生间和浴室;同时还装有热水器、空调、风扇,并配有电话、校园宽带、电信及有线电视接口等。园区管辖范围包括海韵一、海韵二、海韵三、海韵四、海韵五、海韵六、海韵七,园区可容纳约5000名学生。海韵二期公寓各项基础设施完备,每间寝室设有独立阳台、卫生间、浴室;配备空调、热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汇总.doc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汇总 “给室友的一封信”作品征集比赛活动策划 为促进寝室成员之间内心深处的沟通,营造寝室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氛围。为学生提供一种情感表达的场所,发现、思索及巩固室友情谊。生活园区特举办本次“给室友的一封信”写作活动,希望以此进一步激发促进同学们对身边生活的体验,关心他人,和谐友好相处,让同学们更好的完成自己的靓丽人生。 一、活动主题 亲爱的室友让我们心灵相通 二、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11月 四、活动流程 1、活动前期各楼栋组织通过多媒体及液晶屏进行活动宣传。 2、由各楼栋进行作品收集后汇总统送至生活园区团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3、各楼栋将根据同类作品参赛数量各自进行初赛,初赛后将选出作品交与生活园区团委进行决赛评定。 4、作品征集结束后,组织邀请校内专业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5、评选结束后将对优秀作品通过多媒体进行宣传展出。

五、评选条件 1、作品形式不限可分为书法类、文学类、微视频类、绘画类等。 2、主题为讲述同窗间、学生公寓内的精彩故事,展现大学日常生活,彰显江科学子的青春风采,体现严实向上的求学态度。 3、作品文体不限,文学字数不限,主题内容观点鲜明,立意创新,思想积极上进,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和思想状况。 4、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拒绝抄袭。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安不可忘危”公寓安全综合竞赛及演练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建设,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安全、健康、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公寓环境,生活园区决定开展“安不可忘危”公寓安全综合竞赛及演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校园 二、活动对象 生活园区各楼栋 三、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及公寓安全知识培训 2、公寓安全知识竞赛 四、活动流程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 法正式版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 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 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xx〕4号);XX市教委《关于印发XX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工〔20xx〕33号)以及《XX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学生公寓的管理由后勤处、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各院系及学生团体互相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四条确保学生公寓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高层学生公寓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教程文件

附件1: 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鼓励大学生来淳创业创新,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规范管理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政府指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高淳区大学生公寓主要用于相关人才在淳就业、创业创新期间的政策性租赁周转用房。 第三条高淳区大学生公寓只租不售,并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受当地社区管理。 第二章租住条件 第四条申请租住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的主要对象: 1、大学生村官; 2、自2012年5月1日起,在淳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的青年大学生; 本规定所称在淳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是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在高淳区范围内初创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3、高淳区“百企升级行动计划”入选企业、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创(领)办企业、高淳英才创(领)办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近三年内引进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优先租用。 上述几类对象在淳溪镇主城区应均无住房,另第3类对象所在的企业还为其参加了社会保险。 第三章租住步骤 第五条提交申请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租住条件的对象,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

请,用人单位再将申请人员材料汇总整理并统一报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入住人员的《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申请表》(见附件2)、入住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申请企业(单位)公章,并出示正本供审核。 第六条审批资格 1、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企业(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企业(单位)以及相关证明。对审核通过的加盖南京市高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章;如发现作假伪造,将退回全部申请资料并作备案,取消该企业(单位)当年度申请资格。 2、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再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大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第七条签订协议 1、企业(单位)凭已审批通过的申请材料与区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大学生公寓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2、交验房屋,填写《大学生公寓房屋交验表》,清点房内设备设施、验抄水电表。 第四章承租费用 第八条区大学生公寓租金按市场租赁价格的70%执行,实行一年一定,由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公布,2015年大学生公寓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 第九条入住保证金为每人1000元,由承租企业(单位)在与区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机构签订租赁协议时一次性缴纳,入住保证金在退租时凭收款收据返还(不计息)。 第十条有线电视费、网络月租费、电话费等按相关部门政策由入住人员自行开通与支付。 第十一条房租费和物业管理费由租赁企业(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缴纳半年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良好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是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营造安全、舒适、优美、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作风,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公寓的科学、规范、文明管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生公寓内住宿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所指学生公寓是指学校用于安排学生住宿的楼舍。 第三条公寓内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公寓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二章管理服务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协商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及各教学院系、公寓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管会”)分工协作,实施综合管理。 1.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各教学院系为主,各院系根据学校要求在公寓内开展日常管理(重点为卫生、安全和纪律、秩序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公寓内院系级学生工作室、党团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做好敏感期的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学生工作处对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院系、有关部门在公寓开展各项工作。 3.学生工作处下设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工作是学校、院系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生活服务职能的延伸,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公寓文明创建、宿舍文化建设、公寓内违纪事件的通报和处理;配合各院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公寓文明创建;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宿舍的调配、管理、服务;负责公寓区各校外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投诉渠道和宣传教育网络;解决学生反映问题等。 4.公管会是在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由学生自发组织的群众性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协助学校开展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5.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公寓区安全保卫、楼宇内外公共部分的卫生清洁、环境美化、突发事件处置、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包括水、电、暖、房屋、家俱、其它设施)、接受新生住宿及办理毕业生退宿等工作。 6.保卫处参与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安全等综合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保障公共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后勤管理处负责大型设施维护、维修,负责水电节约化管理。 8.学校在公寓设立学生工作队伍值班室,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公寓文明创建工作。 第五条校、院系两级对宿舍坚持内务、安全、卫生、纪律、秩序的检查制度,检查结果楼内公布,作为宿舍评比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依据。学生在公寓的表现纳入学生德育实践学分,作为对学生推优评优、发展党员、纪律处分的重要依据。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