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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供货企业(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生产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对经销商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第四条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备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必要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保证质量、优质服务、动态管理、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第二章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零配件库,仓储场地面积

1000m2以上;

(四)从事农机营销业务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

(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且至少有1名熟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具备上网功能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六)经销商必须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制度、销售台账健全,能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第三章经销商的推荐确认程序

第七条农机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据本规定提出的经销商资质条件和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相关规定,自主提出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名单,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确认的经销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由推荐农机生产企业颁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

第四章经销商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经销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职业道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和“谁销售、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为购机者提供优质农机产品和优质服务。

第九条经销商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避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第十条经销商必须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所经营农机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产品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并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向购机者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二条经销商必须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购机者出具产品三包凭证和三包服务联系卡,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接到农民投诉后,必须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十三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机产品名称、规格、产品编号、供货者名称和联系地址、电话以及购机发票号码等项目;积极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四条严禁经销商通过租用或借用农民身份证件等方式,办理虚假手续,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严禁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虚报冒领国家补贴资金;严禁参与倒卖购机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

第十五条严禁经销商开展不正当竞争,严禁以任何形式(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向农机化主管部门及个人进行商业贿赂。

第十六条经销商不得代办补贴手续,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超前购机后办补贴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合伙经销补贴产品,不得委托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等。

第十七条经销商不得恶意涨价,不得以降低或减少配置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强迫购机者购置某种补贴机具,不得搭配销售;不得拒开购机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或一机多票;实行农民差价购机的地区,不得向农民收取全额购机款。

第十八条经销商资质发生变化,应报原推荐农机生产企业和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经销商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视其情况做出警告、限期整改处理。

(一)不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所经营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产品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未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标识的。

(二)违反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程序操作的:

1.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政策的;

2.经销商代办补贴手续的;

3.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超前购机后办补贴手续的;

4.不按要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

(三)违反补贴农机产品价格政策的:

1.对于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其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的;

2.降低或减少基本配置变相涨价的;

3.搭售或强卖选配件变相涨价的;

4.不严格执行差价购机并开具发票的。

(四)补贴机具供应不及时的。超出经销商与购机者签订的协议约定时间7日内不提供机具影响农业生产的。

(五)售后服务不及时的:

1.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没有到达现场的;

2.属于整机或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接到报修后72小时内没有及时排除故障的;

3.属于易损件或其他零件的质量问题,接到报修后12小时内没有及时排除故障的;

4.超出协商约定时间24小时的。

(六)未向购机者说明农机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的。

(七)销售记录和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不健全的。

(八)不接受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督查,拒绝或逃避检查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非法所得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性质恶劣的,建议国家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

(二)向享受补贴的购机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三)向农机主管部门提供虚假信息,以虚购、换购、重报、虚报等手段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的:

1.提供虚假发票或一机多票的;

2.以虚假身份办理购机的;

3.提供虚假供货情况的。

(四)参与倒卖购机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的。

(五)对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的。

(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由于质量问题出现死亡1人、重伤2人以上隐瞒不报的。

(七)因售后服务问题引起群体性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经销商资质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九)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拒不纠正的。

第二十一条经销商违反本办法二十条规定,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文件和公告形式予以公布,取消其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报农业部备案。资格被取消的经销商永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活动;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经销活动。

第二十二条生产企业对所推荐经销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对经销商的真实性负责。生产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和必要的培训,对经销商销售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定价、用户培训及遵规守纪等方面负有连带责任。若生产企业和推荐的经销商串通违规操作或其推荐的经销商服务不到位、不讲诚信、引发用户集体投诉的,取消所涉及产品的补贴资格。

第二十三条建立违规经销商及法定代表人警示和黑名单制度。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或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对违规经销商做出的处理决定,均应及时上报农业部备案。对销售范围广、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经销商,由农业部通报全国。

第二十四条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对经销商做出处理决定时,应收集必要的书证并存档备查,处理决定下达前应书面告知当事经销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生产企业操作说明书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

因为本系统是B/S系统,所以只需要在网站浏览器(比如:IE等)中输入网站地址,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系统了。 以下主要讲讲生产企业在系统中的流程和功能。 一、企业操作流程 1、流程图: 生产企业的操作流程图如下: 2、生产企业提供信息的要求 提供准确的生产企业名称、机具信息。 如果系统正式使用后,将不再更改企业的名称和机具信息,所以请先核实好 本企业的信息,如果修改其信息会导致机具信息和申请信息的丢失。

二、生产企业功能模块 三、经销商管理 功能:给予经销商销售企业机具的权利。 1、选择经销商: 功能:根据经销商列表选择或取消我的经销商。 详细功能: (1)页面刚加载的数据是属于这个生产企业的经销商,如果需要再添加一些自己的经销商,请在上面的条件选项中选择否,然后在将其设置为自己的经销商。 (2)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经销商后在销售机具区域中为其分配机具和区域。 (1)若已经审批通过,修改其相应的信息可能会导致经销商不能在销售机具。 (修改之后状态成为待上报,需要省里再审批) (2)单击“生成Excel”按钮将生成我的经销商内容的Excel文件。 (3)单击查看按钮可以查询每一条经销商记录的详细信息。

2、销售机具设置: 功能:选择并上报经销商销售机具及区域信息,并查看和编辑经销商销售机具。 详细功能: (1)单击编辑按钮给经销商分配销售机具及销售销售区域。 (2)分配完成之后,单击“上报经销商销售机具及区域信息“按钮,上报的经销商是你为其分配机具的经销商,如果区域未分配系统会自动默认销售的区域是全省。如果你的经销商列表中分配状态是未分配,那么你不会将这个经销商上报到省里。 若生产企业没有给经销商手动分配销售区域,系统将销售区域默认设为全省。 上报经销商还有一个条件限制,如果你没有在省里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你的经销商,你就不能在上报。 四、结算管理 功能:申请结算数据。 1、申请结算:

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2020年)

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2020年) 我公司自愿参与浙江宁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并郑重承诺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一、质量承诺 (一)保证所销售的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标准等与检测报告或定型证明文件一致且符合补贴要求。 (二)补贴产品为经过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 二、价格承诺 (一)保证提供的产品销售价格真实有效,当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发生明显变化导致补贴额可能出现异常时,及时向宁波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汇报说明。 (二)不借补贴之机随意涨价,相同配置的补贴产品价格不高于未享受补贴的产品价格。 三、管理承诺 (一)将本企业管理系统与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 方式与授权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二)通过非现金 ... 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 (三)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授权经销商与内部人员通过收集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补套补、抢占补贴行为。

(四)督促授权经销商规范补贴机具销售台账记录,台账内容应至少包含购机者姓名、机具型号、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发票号码等信息。 四、宣传承诺 (一)正确宣传补贴政策,主动向购机者说明产品技术优势、潜在风险,提示购机者知悉产品使用风险,引导购机者理性购买。 (二)补贴产品标志标识规范,合格证、铭牌样式统一。产品出厂编号规范并按要求打印在铭牌和机体固定位置。机具明显部位喷涂或粘贴“2020年国家补贴产品”标识,保证标识字迹清晰,粘贴的标识牢固不易去除。 五、服务承诺 (一)严格遵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售后服务承诺,在浙江省境内设立售后服务中心(点),保证作业季节零配件的及时供应,且质量不低于原件。 (二)对所售的植保无人机,免费赠送至少一年的全额财产损失险、操作人员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对所建设的标准化设施大棚,免费向用户提供保险期至少1年的设施大棚保险。 (三)对购机者符合规定的退(换)货要求,首先确认购机者尚未领取补贴或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后,再为其办理退换货,并主动报告当地农机化、财政部门。 六、合规承诺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一步加强农业机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收,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农来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贴原则 补贴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 1、公开,指补贴政策、办法公开,补贴资金操作过程透明。通过公示、公布等多种形式使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信息。 2、公正,指资金分配、补贴机具目录、补贴对象确定等全过程公正。按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公正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并公示,接受监督。 3、农民直接受益,指保证补贴资金全部补贴到农民,做到资金到位,机具到位,服务到位,使补贴的农业机械切实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确保农民受益。 二、补贴对象、机型及标准 1、补贴对象为真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

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严格执行。 三、全额购机及其结算程序 1、政策公告。及时在《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年度补贴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 2、购机者申请审核。农机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事先公布的优先补贴条件,对购机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3、确定补贴对象。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 4、全额购机。购机者公示合格后,自主选择经销商处自主选机、议价购机。经销企业供货后,及时将补贴机具铭牌上传农机信息管理系统,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 5、补贴机具核实。县级农机部门现场查验核实补贴机具、现场办理有关补贴手续,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机具信息及购机资料核查元误后,审核通过。 6、资金结算。农机局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汇总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我区农机化发展进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计发[XX]39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全区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食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 (三)绣迸农机彦号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坚持农机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机具 第 2 页共 7 页

配套,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XX年区财政安排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专项资金50万元。实施范围为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实行“直补农民、定额补贴、补完为止”的办法。 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状况,XX年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育秧催芽机四类机具。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方式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农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农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抽签或申请人一致认同方式确定。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对四类机型的补贴标准是: 1、耕地用农用轮式拖拉机补贴XX元/台; 第 3 页共 7 页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书 (省级系统) 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录 1系统概述 (4) 2安装说明 (6) 2.1安装操作系统 (6) 2.2安装数据库 (8) 2.3应用软件安装 (10) 2.4完成配置 (10) 3操作说明 (12) 3.1新闻 (12) 3.1.1 发布 (12) 3.1.2浏览 (14) 3.2邮件 (14) 3.2.1 写信 (14) 3.2.2 收件箱 (15) 3.2.3 已发送 (15) 3.2.4邮件管理 (15) 3.3申请管理 (16) 3.3.1 公示审批 (16) 3.3.2 申请拨款 (16) 3.3.3 生成补贴报表 (17) 3.3.4申请查询 (17) 3.4机具管理 (18) 3.5统计 (19) 3.5.1补贴汇总 (19) 3.5.2生产企业汇总 (20) 3.5.3任意时间段统计 (20) 3.5.4 资金使用情况 (21) 3.6上传下载 (21) 3.6.1工作总结 (21) 3.6.2 下年预测 (22) 3.6.3 下载功能 (23) 3.6.4 上传功能 (23) 3.7系统管理 (24) 3.8管理员操作 (24) 3.8.1机具管理 (24) 3.8.2 资金分配 (25) 3.8.3目录设置 (26) 3.8.4目录明细设置 (27) 3.8.5参数设置 (29) 3.8.6封闭申请 (30) 3.8.7审批推荐的经销商 (31) 3.8.8用户管理 (31) 3.8.9日志管理 (33)

3.8.10 特殊县设置 (33) 3.9县级申请功能 (34) 3.9.1 申请表的填写 (34) 3.9.2 申请上报 (34) 3.9.3申请打印 (34) 3.9.4申请核实 (35) 3.10 生产企业操作说明 (35) 3.10.1选择经销商 (35) 3.10.2销售机具设置 (35) 3.11经销商操作说明 (36) 3.11.1经销商注册 (36) 3.11.2销售机具 (38) 3.11.3申请结算 (38) 4服务器端操作 (39)

自查报告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 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功能的迫切需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自查报告范文(一) 一、实施总体情况 根据《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中提出将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目标要求。20xx7月以来,县农机局号召农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紧紧抓住振兴发展这个机遇,围绕《若干意见》提出的五个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通过努力,三年来,实施适宜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7.0246万元;到20xx6月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4.253万瓦特。 二、具体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 (一)具体实施情况 《若干意见》实施以后,县农机局结合县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和省、市、县一系列农机化工作措施,以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三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如下: 20xx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7.634万元,购置5955台套

农业机械,有5955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43万元,购置239台套农业机械,有221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3.4256万元,购置742台套农业机械,有709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6月底以前,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5350万元,购置344台套农业机械,有343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三年来(至20xx6月)完成农机补贴资金627.0246万元,引进应用各类农业机械7280台套,有7228户农民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二)效果评估 全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后,20xx农业机械总动力28.5643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0.667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58.32%,乡村农机从业人数6100人。20xx农业机械总动力34.5628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1.207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61.27%,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180人。20xx农业机械总动力14.4627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5.012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82.07%,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000人。20xx6月30日农业机械总动力14.023万瓦特,6月前实际机耕面积14.113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77.16%,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120人。预计到20xx底农业机械总动力14.828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4.235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77.82%,乡村农机从业人数3200人。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供货企业(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生产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对经销商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第四条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备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必要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保证质量、优质服务、动态管理、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第二章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零配件库,仓储场地面积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 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提高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的是农业科技进步,增强的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的是农村市场经济,实现的是农业增效,增加的是农民收入,促进的是农业发展。 一、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2004年我省开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今年已是第四年了。四年来,全省共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3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45000余户,拉动农民群众投入购置农机资金近1.1亿元,共补贴农机具48500台(部),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机销售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整个农机市场启动早,淡季不淡,旺季更旺,大中型、高性能动力机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特别是今年,在中央、省、市、县等多重资金累加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出乎预料,但由于受补贴指标限制,只能满足部分农民的购机愿望。据调查,2007年陕西省有18100余户农民提出购机申请,而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满足已报名农民购机需求的50~60%。如西安市9区县报名购机户为646户, 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仅有352户,占报名购机户54.5%,其中,周至县报名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农民120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3.3%;咸阳市13县区购机报名户为2088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8%。礼泉县是我省果业基地县,果农购买果园机械积极性高涨,报名购机户达580户,而真正享受中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仅占51%;另据了解,大量群众短期内因无法解决购机资金,并未报名,待筹到款,补贴资金计划早已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发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优化了农机产品结构,形成了以质量、服务和规模取胜的良好运行机制,提高了优势产品的竞争力,也极大地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有效增加农机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四年来,全省农机原值达到94.6亿元,增长40.4%;农机总动力达到1519.7万千瓦,增长20.7%;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1.7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新增188台;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机械、新型秸秆饲草加工机械新增1.35万台,增速明显加快。随着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发展,促使大型高性能动力机械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6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购买量占补贴动力机械的38%,80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资金占补贴动力机械的41%;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买量占补贴农具的56%;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如:果园作业机械购买量占其它补贴农机具的34%;西安、咸阳、榆林等市还利用市、县级补贴资金,对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及果园机械进行重点补贴,有效地提高了农机装备总量,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增加了农机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机购买成本,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农机户得到了实惠。农机总量的增加使得农机作业价格下降,促使更多的人愿意使用农机,农机专业户作业量的提高,农机作业收入相应增加,从而达到了购机户增收、农户受益的“双赢”效果。

三级安全承诺书

三级安全承诺书 三级安全承诺书 三级安全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 (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依法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xx-xxx-x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我承诺,在我担当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4、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人人有责。 5、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报告,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且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工作,解决企业中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法人:承诺人:日期:年日期:年月三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统一实行目标

管理,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推进我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若干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由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责任书和项目部安全承诺书。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负伤率不超过5‰。 2、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一次,每月其中主要领导参加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施工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 3、在国家和省、市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其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省市组织的“创优”、“创模”等检查中不失责任分。 4、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目标责任指标落实到班组与施工人员,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5、发生事故后,及时按规定上报,并“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查处腾班组和责任人。 6、责任班组在考核期内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考核为不合格。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负责兑现与项目的本责任所承担的标准。班组安全员每50人不少于1名报项目部备案。 2、负责本班组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施工中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具)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 如何写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下面请看小雅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1 xx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xxx年xx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0万元,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程序,我县录入各类机具42台(套),经县农机局和乡镇场补贴小组、纪检工作人员核实后,确定第一批国家补贴资金343.84万元,受益农户为40户。为加快我县农机补贴执行力度,尽快把国家惠农资金发到农户手中,特请示农机补贴小组批准将资金拨付各乡镇场予以发放。 xx县农机局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请示2 省农机局: xx是农业大县、产粮大县,同时,也是农机作业大县和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重点县,农机需求非常大。全县粮食种植面积350万亩以上,总产160万吨左右,位居全省第一,粮食生产连续十二年获国家表彰。目前,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6%。

近十二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农民更新机具的积极性和购机的欲望持续升温,加上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等因素,农机需求市场旺盛,补贴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农民实际购机补贴需求,因此,我县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重点保证粮食生产关键环节,优先保证薄弱环节机具补贴。今年,省局分配我县的4453万元国补资金基本用完,耕、收环节需求量大的机具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经调查统计,预计全年缺口资金约20xx 万元。 多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20xx-xxx连续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评中荣获优秀单位称号。但是,今年由于农机补贴资金缺口大导致群众思想动荡,矛盾突出,县农机部门工作压力较大,因此,恳请省局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在统筹安排调剂补贴资金时优先考虑给予我县追加补贴资金,以缓解基层农机部门压力,更好地促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此请示。 xx县农机局 xxx年9月26日

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操作

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操作 说明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 根据各项目县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常州常发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粉碎机制造厂、临沂凤林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柴拖拖拉机厂和山东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份或全部产品,不能在管理系统的“显示报表”中显示的情况,请各地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在作以下操作前,要确定“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没有打开。 1、在电脑桌面是,找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图标,用鼠标右键点击“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对话框中鼠标左键点击“属性”,如下图:

2、点击“属性”后,出现下图点“快捷方式”,并点击“查找目标”,如下图: 3、点击“查找目标”,出现下图,找到名为“DataBase”文件夹,并打开,如下图:

4、打开“DataBase”文件夹后,出现下图,找到“DataBase”文件,如下图: 5、找到“DataBase”文件后,右键点击该文件,如下图,并点击“打开方式”,如下图: 6、点击“打开方式”,出现下图,选择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程序,并点击“确定”,如下图:(如没有显示“Microsoft office Access”程序,则需先在电脑上安装“Microsoft office

Access”程序,可到网上下载) 7、点击“确定”后,出现下图,并点击“打开”,如下图: 8、点击“打开”后,出现下图:找到TBL-FACINFO文件,如下图:

9、双击打开TBL-FACINFO文件,找到左下角的“记录”框,在“记录”框中输入187,并回车,找到“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单元格,如下图: 10、把“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内容修改为“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如下图: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X省农业机械管理局、X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农机发〔X〕X号)和《X市X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市农机〔X〕X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在《X省X~X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实现农业(果业)作业机械化为目标。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需要,加大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全面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促进农业(果业)生产快速发展。 二、补贴对象及要求 补贴对象为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

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对象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补贴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县农机中心审核备案。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补贴机具种类、要求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产品资质和具体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列入X年度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铭牌必须规范,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我部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 一、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扩大内需,振兴农机工业,促进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意义重大,事关全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是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环节。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补贴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重点监督补贴产品确定的公平公正性、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规范性、补贴额确定的合理性等,确保将企业提出的补贴范围内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机型全部纳入补贴目录,确保全国通用类产品

全部列入承诺销售省份的补贴目录,确保同类同档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各县对省级目录只能取舍类别,不能取舍具体型号,不得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补贴目录不得公布产品价格。 2.加强对农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的监管。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的要求,要加强对各地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各地对补贴目录、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宣传和发布情况,要让广大农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省域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让农民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切实保障农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 3.加强对补贴机具价格情况的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公布补贴产品的价格,机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的要求,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对于乱涨价,损害农民利益的应取消补贴资格。 4.加强对确定补贴对象工作情况的监管。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求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生产企业用户功能说明书 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目录 1.功能图 (1) 1.1生产企业用户功能图 (1) 2.生产企业用户操作说明 (1) 2.1新闻公告 (1) 2.1.1查看新闻 (1) 2.2站内消息 (2) 2.2.1收发信息 (2) 2.3申请管理 (3) 2.3.1申请查询 (3) 2.3.2发票确认 (3) 2.4经销商管理 (3) 2.4.1经销商列表 (4) 2.4.2添加经销商 (4) 2.4.3批量导入经销商 (5) 2.5供货管理 (5) 2.5.1我的补贴产品 (5) 2.5.2产品管理 (7) 2.6系统管理 (9) 2.6.1修改密码 (9)

1.功能图 1.1生产企业用户功能图 2.生产企业用户操作说明 生产企业在系统的流程方面主要为添加经销商,完善经销商信息,供货管理、补贴产品查询;最新动态的查看;站内消息的收发;用户管理个人资料、密码的修改。 2.1新闻公告 2.1.1查看新闻 查看各级用户发布的新闻。 点击左菜单栏里“新闻公告”下的“查看新闻”,点击每行的“标题”,跳转到新闻界面。如图:

2.2站内消息 2.2.1收发信息 功能:主要用于用户和用户之间进行通信 在“收件人”这一栏中,不用手动输入,直接点选右边的联系人就 可以,在“联系人”中点选的名字会在收件人中显示出来,且每次允许最多发送10人。 查看消息:用于查看其他用户发来的消息并回复,也可以批量删除、标记为已读等其他操作

2.3申请管理 2.3.1申请查询 查看系统中申请信息。 点击左菜单栏里“申请管理”下的“申请查询”,如图: 打开申请查询页面,系统默认加载的是当前启用资金年度已经销售该厂家的产品的申请数据,根据需要,在选择条件区内输入信息进行查询。点击 按钮,导出当前查询结果中的数据。 2.3.2发票确认 企业需要对已录入的申请数据确认发票信息(资金年份为18年的申请数据 除外),如果对发票信息没有疑义,则选中数据前的复选框,点击 按钮确认即可,如果有疑义,则需要联系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排查。 2.4经销商管理 功能:单个添加经销商、批量导入经销商(即完善经销信息),查看我的经销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办机[2011]33号 【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5.27 【实施日期】2011.05.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推进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各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政策信息公开内容与各方面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为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一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二是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自治区农机局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购机者和供货单位的职责等。 (三)农机补贴经销商信息: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等。 (四)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和购机者清册等信息。 (五)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六)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地区农机主管部门管理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要增强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要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各县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农村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各级农机部门应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则上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描述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描述 一、区委、区政府战略目标 《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以高水平组织化生产为主线,以高水平设施建设为方向,以高水平科技为支撑,形成以精品农业为品牌,以生态农业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新格局。闵行区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鼓励和支持闵行区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是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年市财政预算批复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印发的《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中央财政、市级财政资金累加后按机具价格的50%进行补贴,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发展闵行现代都市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14)1号),对粮食、蔬菜生产机械的更新添置,在市财政补贴基础上,区财政配套补贴至70%;对列入市、区重点示范推广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提高到90%;对引进的试验性新型农机具,补贴标准

提高到100%。补贴对象主要为本区农机服务合作社、各类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兼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必须在《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范围内(根据本区农业发展实际和农业机械推广前景作为引进、试验、示范的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目录范围内)。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1、年度预期目标是:完成农机购置186台(套)财政补贴。 2、绩效总体目标 (1)、预算编制正确率97%以上; (2)、项目资金执行率98%以上; (3)、农机购置实际完成率100%、农机购置质量达标率100%、农机购置完成及时率100%。 3、年度效益目标: (1).大中型拖拉机数量能满足二耕一耙作业面积2万亩。 (2).插秧机数量能满足机械化插秧面积1.9万亩。 (3).收割机数量能满足机械化收割面积1.9万亩。 (4).机械化育插秧水稻增产率5% (5).蔬菜和粮食生产的综合机械化率突破70%。 (6)、机械化作业还田农民增收90万元。 4、项目预期效果 (1)、继续降低农民劳动强度。从粮食生产上以往农民手工作业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导向和引领的作用,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使用效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核实、登记、公示、监督执行等。 第二章目标 第三条提高优势产业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农业。 第四条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第五条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第七条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 第七条向优势产业、重点作物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倾斜。

第八条在执行上级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第九条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第四章补贴对象 第十条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第五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时,全省将统一调整此档机具补贴标准,并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结算。 第十二条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标准按省农委统一发布为准。 第六章补贴程序 第十三条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到本乡镇农机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与本人身份相符的“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法人身份证、经营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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