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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等级分类

危险品等级分类
危险品等级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

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2项具有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3项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1.4项不存在显著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

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而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性且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第二类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非毒性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易燃固体;

4.2项自燃物质;

4.3项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五项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氧化剂;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

6.2项传染性物质。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腐蚀品

第九类杂项危险物品

危险品等级

List of Class / Division, Labels PDF Download (687KB) ICAO CLASS / DIVISION DESCRIPTION IATA CODE LABEL EXAMPLES EMERGENCY ACTIONS 1Explosives 爆炸物 RGX RXS etc. Distress signals, Fireworks, Detonating fuses, etc. Only may be loaded on Passenger Aircraft. No flames or heat (direct sunlight) allowed. No shock (drop, tumble) or friction allowed. Keep other cargo away under instructions of the supervisor. Flammable Gas 可燃气体 RFG Gas cartridges, Gas lighters, Aerosols (flammable), etc. No flames or heat (direct sunlight) allowed. Avoid contact and do not inhale gases. Ventilate and keep unauthorized persons at the windward side. Non-Flammable Non-toxic Gas 不燃气体(压缩) RNG RCL Fire extinguishers, Compressed oxygen, Ammonia solution, Aerosols (non-flammable), Refrigerant gas, etc. Nitrogen refrigerated liquids, etc. Toxic Gas 有毒气体 RPG Carbon monoxide, Ethylene oxide, Ammonia solution, etc. Acceptable on Cargo Aircraft only. Ventilate and stay at the windward side. Keep unauthorized persons away. 3Flammable Liquid 易燃液体 RFL Gasoline, Paint, Printing ink, Perfume, Kerosene, Alcohols, Adhesives, etc. No flames or heat (direct sunlight) allowed. Avoid contact and do not inhale gases.

危险品分类标准(详细)

危险品分类 1.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中类、项的划分和品名的编号。 1.2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分类 危险货物分为九类 第1类爆炸品(explosives)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ompressd gases and liquefied gases) 第3类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flammable solids 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and substances emitting flammable gases when wet)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s)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poison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第7类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 substances)[ZK)]

第8类腐蚀品(corrosives) 第9类杂类(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ZK)] 3.详细介绍 第1类爆炸品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第2项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projection hazard but not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国家标准局1986-10-07发布 1987-07-01实施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 and articles which have a fire hazard and either a minor blast hazard or a minor projection hazard or both , but not a mass explosion hazard)

化学危险品的分级标准和危险程度介绍

. 化学危险品的分级标准和危险程度介绍 作为化学危险品,它的危险程度是可以按照级别来确认的。化学危险品一般按照危险程度划分成0-4级,数字越大级别越高,危险程度也越大,一般来说,按照不同的标准还是有不同的划分方法的。下面我们就化学危险品分级标准作详细介绍。 化学危险品分级一:对人体的危险 4--表示只要短暂接触,即使立即给予医疗处理也能致死或造成严重残留伤害的物质; 3--表示只要短暂接触,即使立即给予医疗处理也能引起严重的或残留健康危害的物质; 2--在强烈或连续接触时,会引起暂时机能丧失或可能的残留伤害,除非立即给予医疗处理的物质; 1--接触时引起轻微刺激,但只有很小的残留伤害的物质; 0--着火条件下接触,对人体的危害低于普通可燃物质的物质。 化学危险品分级二:易燃性 4--指在大气压力和正常环境温度下,迅速或完全气化的物质,或者容易在空气中扩散并容易燃烧的物质; 3--在几乎所有的环境温度下,都能着火的液体和固体物质; 2--发生燃烧前,必须适当加热或接触相当高环境温度的物质; 1--必须经预热才能燃着的物质; 0--指不燃物质。 化学危险品分级三:反应性 4--在常温常压下本身很容易起爆或爆炸分解或反应的物质; 3--指自身虽能起爆或爆炸分解,但需要强有力的起爆源或者在起爆前,在密闭空间内受热或遇水发生爆炸反应的物质; 2--指容易引起剧烈化学反应,但不会发生爆燃的物质。还包括能与水剧烈反应或可能与水形成潜在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 1--指物质本身稳定,但在高温高压下能变成不稳定物质或可能与水发生反应释放出能量,但不剧烈的物质; 0--指物质本身在通常情况下,甚至在接触火焰的条件下都是稳定的,并且不与水发生反应的物质。 以上就是化学危险品分级标准和各级代表的危险程度介绍,大家在国际货物运输的时候一定要特别留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危险。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三、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第二章危险品的分类和识别

第二章危险品的分类和识别 第一节危险品的分类 根据危险性类别将危险品分为九类,物品如达到其中一类或若干类的标准,该物品则定义为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类别与危险性的种类有关,而包装等级与该类的危险性程度有关。 各种运输方式对各类危险品的定义有所不同,标准也有差异,这是由各自的运输特点所决定的。民航根据联合国有关标准及航空运输条件等对危险品有自己的定义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切不可用化学、化工、医药等或其他运输行业的相关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品。下面是本书中一些有关危险品的术语的含义: 危险品(Dangerous goods) 在航空运输时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严重危险的物品或物质。 危险品事故(Dangerous goods accident)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造成致命或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危险品事故征候(Dangerous goods incident)不同于危险品事故,但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不一定发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害、起火、破损、溢出、液体或放射性渗漏或包装件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况。任何与危险品运输有关并严重危及航空器或机上人员的事件也被认为构成危险品事故征候。 由于翻译的原因,有时也将危险品事故和危险品事故征候称为危险品严重事故和危险品事故或危险品事故和危险品事件。 由于某些危险性类别范围较宽而进一步细分为若干项。九个危险性类别在下面列出。它们的编号顺序仅为使用方便,与相应的危险等级无关。 第1类爆炸品(Explosives)

第2类气体(Gases) 第3类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Flammable Solids, Substances Liable to Spontaneous Combustion,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Organic Peroxide) 第6类毒性和传染性物品(Toxic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 第7类放射性物质(Radioactive Material) 第8类腐蚀品(Corrosives) 第9类杂项危险物品(Miscellaneous Dangerous Goods) 第1类爆炸品(Explosives) 一、定义 第1类爆炸品包括:爆炸性物质和爆炸性物品。 爆炸性物质:系指自身能通过化学反应,以相当速度产生相当温度和压力的气体,以致于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烟火物质:系指通过非爆轰性的、自身持续的、放热的化学反应,放出热、光、声、气或烟效果以及组合效果的物质或混合物。某种物质本身不是爆炸品,但能够形成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性氛围,这种物质不属于爆炸性物质。 爆炸性物品:系指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 爆炸通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第一类危险品所发生的爆炸指的是化学爆炸。二、项别 第1类危险品细分为六项:

危险品等级分类

危险品级别 第一类「爆炸物」 Class 1:Explosive 第1.1组具有巨量爆炸危害的物质和物品。火药 第1.2组具有射出危害,但无巨量爆炸危害的物质和物品。飞弹 第1.3组具有射出危害,以及轻微的爆破危害、或者轻微的射出危害,或者两者皆俱,但无巨量爆炸危害的物质和物品。燃烧弹 第1.4组不致引起重大危害的物质和物品。爆竹 第1.5组具有巨量爆炸危害,但很不敏感的物质。爆破用炸药 第1.6组无巨量爆炸危害,且极不敏感的物品。 第二类「压缩的、液化的或受压溶解的气体」Class 2:Flammable gas 第2.1组易燃气体UN1950喷剂、乙炔 第2.2组非易燃、无毒性气体UN1002压缩空气 第2.3组毒性气体UN1062溴甲烷 第三类「易燃液体」 Class 3:Flammable liquid -第三类危险品没有更细的分组。 易燃液体指可燃蒸气之闪火点温度於闭杯测试≦60.5℃,或在开杯测试温度时≦65.5℃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混合液体、固定的溶液或悬浮液。 本类易燃液体的包装等级依其闪点与沸点来划分。详如IATA DGR 3.3A表:

包装等级闪点(闭杯)初始沸点 Ⅰ-≦35℃ Ⅱ<23℃>35℃ Ⅲ≧23℃but ≦60.5℃ ※注:易燃液体的闪点是指,液体释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一种会起火的混合物时的最低温度。此性质可以用来衡量液体逸出包装时,造成爆炸或起火的混合物的风险大小。UN1155乙醚I UN1294甲苯II UN1223煤油III 第四类「易燃固体、起火物质、与水反应物质」 Class 4:Flammable solid 第4.1组易燃固体、自我反应物质、去敏固体爆炸物UN1944安全火柴 第4.2组起火物质、自燃物质UN1362活性碳 白磷、黄磷 第4.3组遇水释出易燃气体之物质,与水作用物质UN1418镁粉 第五类「氧化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 Class 5: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s 第5.1组氧化物质UN1498硝酸钠 漂白水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一、事故分类: 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 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 (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②一次重伤1至2人。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死亡1至2人。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事

危险品分类及标识

危险品货物有1-9类 危险品货物有1-9类,每种类别的危险品都有相对应的危险品图案标志。这样区别货物也很容易,对于货物运输的话也在有帮助。 其实每种类别的标志还可以更细分,更详细,有的小异,不过标志上都会有阿拉伯数字的标志 每种货物的类别都有它特定的标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每类危险品的标志吧。 第1类:爆炸品。这类化学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运输这类危险的一定要是国家管控的才能运输,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2 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

2.1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2.2 第2项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国家标准局1986-10-07发布1987-07-01实施 2.3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4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本项货物危险性较小,万一被点燃或引燃,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 2.5 第5项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本项货物性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不会爆炸。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这类化学品在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像液化气灌。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 本类货物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1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1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1.2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

事故定义及分级标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3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事故定义及分级标准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事故定义及分级标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人身事故 1.1 人身伤亡事故: 在*******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所辖区域内发生的*******热电有限公司员工和*******热电有限公司建立正常往来关系的外界人员(业余合作伙伴、承包商、访客、学、实习生等)因公伤亡事故,以及在*******热电有限公司所辖区域以外发生的*******热电有限公司员工及其聘请的外界人员因公伤亡事故,定为*******热电有限公司人身伤亡事故。 1.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1.1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试验工作。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1.1.1.2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危险品分类

危险品分类 1类:爆炸品(Explosives) 2类:气体(Gases) 3类: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ids) 4类:易燃固体、易自然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flammable solids,spontaeously combustible and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 substances and organic peroxide)6类:有毒物质和感染物质(Toxic sub stances and infectious substances)7类:放射性物质(radioactive) 8类:腐蚀品(corrosives) 9类:杂类物质和物品(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articles) 危险品是根据国联规定的根据物质的不同危险性分为9类,符合其中1类以上的物质均称为危险品.9种分类中,具有多种危险性的物质,进行再次分类,为以下 表示.

CODE

CODE 0.0 非危险品 1.1 具有同时爆炸危险物质和物品1.2 具有喷射危险但无重大爆炸危险的1.3 具有燃烧危险或者较小爆炸或者喷1.4 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 具有同时爆炸危险但很不敏感货物 1.6 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品 2.1 易燃气体 2.2 非易燃气体 2.3 有毒气体 3 易燃液体 4.1 易燃固体

4.2 易自燃物质 4.3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5.1 氧化物质 5.2 有机或氧化物 6.1 有毒物质 6.2 感染性物质 7 放射性物质 8 腐蚀品 9 杂类、海洋污染物

危险品分类

危险品分类危险品等级编码/危险品等级名称 0.0 非危险品 1.1 具有同时爆炸危险物质和物品 1.2 具有喷射危险但无重大爆炸危险的 1.3 具有燃烧危险或者较小爆炸或者喷 1.4 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1.5 具有同时爆炸危险但很不敏感货物 1.6 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品 2.1 易燃气体 2.2 非易燃气体 2.3 有毒气体(苯酚) 3 易燃液体 4.1 易燃固体 4.2 易自燃物质 4.3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5.1 氧化物质 5.2 有机或氧化物 6.1 有毒物质 6.2 感染性物质 7 放射性物质 8 腐蚀品 9 杂类、海洋污染物

锂电池属于九类危险品,要求二类包装。 首先,如果你是生产厂家,你需要去商检局做一个电池备案。 你说的那个危包证是需要纸箱厂先出具一个危险货物包装性能结果单,你拿着这个单子和你电池的分类鉴定证书(这个也是在商检局做的)去商检局换危包证。 出境报检需要的资料跟普通货物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备案书,但是各地商检局要求可能会稍有偏差,建议你打电话去商检局问一下。 另外,你海运空运都需要UN38.3报告,海运还需要MSDS。 有了这些,出锂电池就OK了。 要看具体容量的,电池芯的额定能量大于20Wh或锂含量超过1g,电池或电池 组的额定能量大于100Wh或锂含量超过2个,就属于危险品了,属于IATA第9类危险品,操作很麻烦的。 如果电池的瓦时参数不大于20Wh,电池不大于100Wh,则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普通货物运输: 1. 通过UN38.3测试(有专业的检测机构,如广州威凯检测院、上海化工院等) 2. 包装有1.2m跌落测试报告 3. 包装上贴有锂操作标签 以上公针对聚合物锂电池单独运输。与设备一起运或装在设备上运略有差异。如果电池瓦时参数超出以上范围,则须按第九类危险品运输,但仍需UN38.3测试。 谢谢~ 符合美国OSHA要求的MSDS 第一项:制造商和联系方法 第二项:危险化学品组分 第三项:理化特性

危险品场所的危险危害等级

危险品场所的危险危害等 级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危险品场所的危险危害等级 化学危险品场所是指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所涉及到与安全卫生有关的地方。本节重点介绍在化学品中数量最大,事故最常见的可燃气体(蒸气)场所和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场所)条件。其他例如放射物质等多种危险危害场所,不在讨论之列。 一、可燃气体(蒸气)爆炸危险场所划分 在环境中,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的场所为危险场所。根据爆炸性混合气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危险场所划分为三级区域,也即三个危险等级: (1)0级区域(简称0区):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混合气的场所,称为0区危险场所。 (2)Ⅰ级区域(简称Ⅰ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混合气的场所,称为Ⅰ区危险场所。 (3)Ⅱ级区域(简称Ⅱ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可能出现爆炸性混合气的场所,称为Ⅱ区危险场所。 在Ⅰ级或Ⅱ级危险场所,如果合理设置可燃气监测报警仪,可燃气体(蒸气)在空气中的含量接近其爆炸极限的20%和50%时,能可靠的发出两级报警信号,这个场所的危险等级可以降低一个级别。这在国标 GBJ58-83中有明确说明。

二、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分级(见GB12331-90) 有毒化学品重点讨论对人体的危害,只有人员在现场才能发生。这种危害分急性中毒和慢性伤害两种情况,急性中毒是突发事件,大量有毒化学品侵入人体,其危害程度只与化学品危害程度有关。对人体的慢性伤害与三个因素有关:即化学品的危害程度级别,人员在现场作业时间和有毒化学品在空气中的含量。这三个因素分别用D、L、B来表示,作为计算有毒化学品作业分级指数C的三个指标。 即:D—有毒化学品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B—有毒化学品空气中浓度超标倍数。 1、分级三个指标的确定 ①有毒化学品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 有毒化学品危害程度级别 D Ⅰ(极度危害) 8 Ⅱ(高度危害) 4 Ⅲ(中度危害)

各类事故分级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危险品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危险品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划分各类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生产、贮存、运输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进行性能试验时确定包装类别的依剧。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 b. 盛装感染性物品的运输包装; c. 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d. 盛装杂类物品的运输包装; e. 净重大于400Kg的包装; f. 容积大于450L的包装。 2 引用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 3.1 自反应物质self-reactive substances 系指GB6944的第4.1项(以下简称4.1项,其他类、项同)中在常温或高温下由于运输温度太高而容易引起激烈的放射分解物质。 3.2 退敏爆炸品desensitized explosives 系指 4.1项中的用水或酒精湿润或用

其他物质稀释以抑制其爆炸性质的第1类物质。 3.3 自热物质self-heating substances 系指 4.2项中与空气接触不需要能源供应便能够自己发热的物质。 4 包装类别 危险货物按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货物具有小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5 包装类别的划分 按GB 6944中危险货物的不同类项及有关的定量值,确定其包装类别。但各类中性质特殊的货物其包装类可另行规定。 5.1 第1类爆炸品 爆炸品所使用的包装容器,除另有规定外,其强度应符合Ⅱ类包装。 5.2 第2类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 5.2.1 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质气瓶 钢质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盛装乙炔气的钢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的《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5.2.2 外包装为木箱或纸箱,内容器为安瓿瓶或装有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 a. 2.1项易燃气体(品名编号21001~21999):Ⅱ类包装; b. 2.2项不燃气体(品名编号22001~22999):Ⅲ类包装;

危险品九大类别

危险品九大类别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对化学品有着不同的分类,目前常用的分类一直在沿用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把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对化学品有着不同的分类,目前常用的分类一直在沿用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把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 第1类爆炸品,如硝铵炸药、梯恩梯等 ①第1.1 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②第1.2 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③第1.3 项具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或者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④第1.4 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⑤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⑥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第2类气体 ①第2.1 项易燃气体,如乙炔、丙烷、氢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甲烷等; ②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如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 ③第2.3项,毒性气体,如氯气、液氨、水煤气等。 第3类易燃液体,如油漆、香蕉水、汽油、煤油、乙醇、甲醇、丙酮、甲苯、二甲苯、溶剂油、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①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如硝化棉、硫磺、铝粉等;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危险品的定义原则详解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时间:2015.04.02来源: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

九类危险品分类等级及危险标识

第1类:炸药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爆炸品类别1.1 REX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2 REX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3 REX (RCX RGX 当被允许)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 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4 REX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5 REX 具有大规模爆炸性,但极不敏感的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6 REX 极度不敏感的物品及没有大规模的爆炸性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 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 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 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 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第2类:气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易燃气体类别 2.1 RFG 利用不同的气体在某些比例下混合而形 成一个易燃的混合物的压缩气体。 丁烷、氢、丙烷、乙炔、打火机 不易燃的无毒气体类别 2.2 RNG RCL> 任何不易燃, 无毒的压缩气体 二氧化碳、氖、灭火器或低温液化气体例如液化氮气或氦气 毒气类别 2.3 RPG具毒性或腐蚀性,对人的健康造成危险的气 体多数毒气被禁止为使用空运;有些被允许,例如低毒性喷 雾剂, 催泪弹等设备。 第3类:易燃液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易燃液体RFL 任何液体的闭杯式闪点闪点测定在60.5.C 或以下。 某些油漆、油漆、酒精、某些胶黏剂、丙酮、汽油等。 第4类:易燃的固体

九类危险品分类等级及危险标识

第1类:炸药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爆炸品类别1.1 REX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2 REX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3 REX (RCX RGX 当被允许)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 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4 REX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5 REX 具有大规模爆炸性,但极不敏感的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类别1.6 REX 极度不敏感的物品及没有大规模的爆炸性物品 这些炸药通常被禁止使用空运 (例如∶TNT 、炸药或鱼雷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 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 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爆炸品RXB RXC RXD RXE RXG 兼容性小组任务根据DGR 表3.1.A 遇险信号、保险丝发火器, 等。 第2类:气 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易燃气体类别2.1 RFG 利用不同的气体在某些比例下混合而形 成一个易燃的混合物的压缩气体。

丁烷、氢、丙烷、乙炔、打火机 不易燃的无毒气体类别2.2 RNG RCL> 任何不易燃, 无毒的压缩气体 二氧化碳、氖、灭火器或低温液化气体例如液化氮气或氦气 毒气类别 2.3 RPG具毒性或腐蚀性,对人的健康造成危险的气 体多数毒气被禁止为使用空运;有些被允许,例如低毒性喷 雾剂, 催泪弹等设备。 第3类:易燃液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易燃液体RFL 任何液体的闭杯式闪点闪点测定在60.5.C 或以下。 某些油漆、油漆、酒精、某些胶黏剂、丙酮、汽油等。 第4类:易燃的固体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易燃固体类别4.1 RFS 任一种固体物料,是随时可燃烧的,或通过摩擦可引 起或有助于燃烧。火柴、硫磺、明胶、硝基 注∶某些是自我反应物质。 自燃物品类别4.2 RSC 物质可能自我发热,或因为与空气接触而发热而可 能引起燃烧。白色或黄色磷、镁联 遇湿易燃物品4.3 RFW 物质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释放大量易燃 气体和热量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钙碳化物、钠 第5类:氧化剂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氧化剂类别5.1 ROX 物质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 硝酸铵肥料、钙氯酸盐、漂白剂 有机过氧化物分部5.2 生产纪录 物质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丁基过氧化氢, 被列出在附录C DGR 第6类:毒性物质 ?危险标签?名称/分类货物IMP 代码/描述/评论或例子 毒性物质类别6.1 RPB 物质(液体或固体)经由皮肤进入身体后,累积一定的份量,能与体液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及危险分级 易燃易爆危险品指遇火、受热、受潮、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容易燃爆的物质。 按形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分为气体、液体、固体、粉尘等四类。 一、可燃气体 可燃气体指凡是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爆的气体。 气体的燃烧与液体和固体不同,不需要蒸发、熔化等过程,速度更快,而且容易爆炸。 1·可燃气体危险特性分级 可燃气体(蒸汽)按爆炸极限下限分为2级: (1)1级指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小于等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2)2级爆炸极限下限(容积%)大于10的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属此类。 在生产或贮存可燃气体时,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主要有: (1)温度爆炸性混合物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越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 (2)氧含量混合物中氧的含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如乙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2.2~31%,在氧中为2.8~93%; (3)惰性介质如果在爆炸性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氩等),随着惰性气体百分数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当惰性气体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后,可使混合物的爆炸性消失。通常惰性气体对混合物爆炸上限的影响比对下限的影响更为显著;

(4)压力混合物的初始压力对爆炸极限有很大影响。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随之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显著。当压力降至某一数值时,下限与上限重合成一点,压力再降低,则混合物将变成不可爆物质。爆炸极限范围缩小为零时的压力称为爆炸的临界压力; (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可消除爆炸危险,该直径称为临界直径或最大灭火间距; (6)能源能源强度愈高,加热面积愈大,作用时间愈长,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7)此外,光对爆炸极限也有影响。 二、可燃液体 可燃液体指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燃烧的液体。 大部分液体的燃烧形式是液体受热后形成可燃性蒸气,与空气混合后按气体的燃烧方式进行的。液面上的火焰向液体内传热主要是通过对流和传导两种方式实现 的。 1·可燃液体的闪燃和闪点 当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因遇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 2·可燃液体分类: 国家标准GB6944-86将可燃液体分为: 低闪点液体((-18℃); 中闪点液体(-18℃(23℃); 高闪点液体(23℃~61℃)。 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着火燃烧。两种可燃液体混合物的闪点,一般位于原来两液体的闪点之间,且低于二者闪点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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