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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法练习

劳动经济法练习
劳动经济法练习

1.第1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说明了人力资本投资的()

A.迟效性

B.单一性

C.多面性

D.广泛性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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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第2题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发源于()。

A.英国

B.德国

C.法国

D. 美国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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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3.第3题

一般来说,人口总量增多,则劳动力资源()。

A.增加

B. 减少

C.不变

D. 不确定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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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4.第4题

需要层次理论是由()提出的。

A.马斯洛

B.贝弗里奇

C.马克思

D.马歇尔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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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5.第5题

劳动力需求增加,劳动力供给减少时,则均衡工资率 ( )。

A.增加

B.减少

C.不变

D.不确定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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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6.第6题

人力资源结构优化和充分利用是()配置的目标。

A.人力资本

B.人力资源

C.劳动力

D.劳动岗位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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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7.第7题

在我国,下列( )属于在业人口。

A.农民工

B.家庭妇女

C.劳动教养人员

D.在校大学生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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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8.第8题

下列哪个不属于按失业的成因划分的()。

A.摩擦性失业

B.等待性失业

C.季节性失业

D. 结构性失业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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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9.第9题

如果劳动力的数量保持在自然更替的水平,质量保持不变,这种劳动力再生产是()

A.劳动力简单再生产

B.劳动力扩大再生产

C.劳动力缩小再生产

D.劳动力数量增加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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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0.第10题

在短期、局部范围内,提高()与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存在者矛盾。

A.经济效率

B.生产效率

C.公平程度

D.就业容量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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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1.第11题

配第-克拉克定理表明:劳动力的转移方向为()

A.一产→二产→三产

B.二产→三产→一产

C.三产→一产→二产

D.三产→二产→一产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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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2.第12题

一般培训的成本通常由______来支付。

A.个人

B.社会

C.用人单位

D.政府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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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3.第13题

政府雇员和事业组织中劳动者的薪金报酬是属于( )

A.政府转移支付

B.政府福利

C.政府购买

D.政府补贴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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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4.第14题

下列关于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变动关系的正确表述是()

A.若货币工资不变,当商品价格上升,则实际工资下降

B.若货币工资不变,当商品价格上升,则实际工资上升

C.若商品价格不变,当货币工资上升,则实际工资不变

D.若商品价格不变,当货币工资上升,则实际工资下降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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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5.第15题

劳动力需求增加,劳动力供给也增加,则均衡工资率( )。

A.减少

B.增加

C.不确定

D.不变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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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6.第16题

在我国,下列( )不属于在业人口。

A.在校中小学生

B.休假人员

C.农民和工人

D.退休人员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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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得分:2.0

17.第17题

一般而言,每增加一单位的闲暇所增加的效用到达一定点之后是( )的。

A.增加

B.递减

C.不确定

D.不变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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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8.第18题

我国实行的最低工资制度是( )。

A.统一数额的最低工资标准

B.不同行业中规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C.只在某些部门中实行最低工资标准

D.按地区规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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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19.第19题

很多用人单位招聘部门经理时,都要求在35岁以下,这是()

A.合理要求

B. 经验歧视

C. 年龄歧视

D.工龄歧视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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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20.第20题

劳动经济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是一门研究()的学问。

A.劳动生产率

B.劳动的人

C.劳动资料

D.劳动要素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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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1.第21题

实行计件工资制,工人低生产率的风险主要由()承担。

A.A.企业

B. B.工人

C.C.政府

D. D.社会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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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2.第22题

对劳动力拥有不可动摇的所有权的人是()。

A.国家

B.企业

C.劳动者

D.雇主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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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3.第23题

劳动需求曲线向左下方向移动,说明劳动力需求()。

A.增加

B.减少

C.不变

D.难以判定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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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4.第24题

周期性失业产生的直接原因是()

A.生产过程的周期性

B.劳动力再生产的周期性

C.经济周期中萧条阶段的经济下降所造成的劳动力需求不足

D.失业的周期波动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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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分数:2.0

此题得分:2.0

25.第25题

雇主在利用某个群体的典型特征作为雇用标准时,就会产生()

A.顾客歧视

B.雇员歧视

C.统计性歧视

D.性别歧视

答案:C

您的答案:B

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论文

经 济动 法合 与同 劳法 论 文 浅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毕业生影响

通过选修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这门选修课,使我学到了很多与我们大学生就业工作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下面是我通过查阅资料整理了与我们大学生就业最密切的《劳动合同法》谈谈对我们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很多人并不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或很少有精力关注新法会对自己的就业产生哪些影响。本文拟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各方参考。 一、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据“你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看法”网络在线调查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9.1%;比较了解的占12.7%,不太了解的占69.1%;完全不知道新法施行的占9.1%。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27.1%;认为新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18.6%;相信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3.4%,对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度的占50.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 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场社会震荡短时间内不会平息下来。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一段时期内,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招收量将会减少,招聘程序会越来越严格,对毕业生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一)不规范用工的企业违法成本的升高,既要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必然导致用工的减少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因此,对一些用人不太规范的企业影响较大,这种企业并不在少数。过去即使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不规范,月薪低,福利少,但由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仍然有很多毕业生应聘。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用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无法要求相关权益。新法的出台使得不法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事,在合法用工会导致这些企业成本增高的情况下,首选方案就是减少对毕业生的招收量。即使是合法用工的企业,之前对高校毕业生采取的大量录用再大量淘汰以去芜存菁的招聘策略,基于成本考虑也会发生逆转。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在法学理论上,所谓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但是,劳动合同终止,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并不是说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是说合同终止之后,双方不再执行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可依法请求法律救济。 我国合同法上合同终止包括合同解除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学界也一直对劳动合同终止与

解除的关系存在争议,有并列说和包容说两种观点。1994年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显然,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并列说。考虑到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并列说的做法:第一,阶段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 而解除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结束。第二,结束劳动关系的条件都有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但具体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合同期满的情形,而法定条件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消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协商一致 解除合同情形,而法定条件是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第三,预见性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特别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而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可预见。第四,适用原则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程度多一点,一般遵循民法的原则和精神,而解除受法律约束的程度较高,更多的体现社会法的性质和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实践中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比较多,而劳动法仅规定了两类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显然过于简单。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各地方立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具体规定,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做了进一步细化: 一、劳动合同期满 这主要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该如何处理?对此,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知识讲解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四是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 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劳动法期末考试知识点

主讲人:经济法学院徐志强博士 一、劳动法是个什么鬼? 1、劳动法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七分之一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部门法属性: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国家干预与契约自治) (2)法域归属:属于社会法,社会本位与社会利益、社会法定义 (3)中国劳动法生成中的“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 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的修正:职业保险义务 劳动基准、合同期限限制解雇保护 工伤无过错责任 2. 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关联的其他社会关系(也称附随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关系、生产关系、产业关系 (1)劳动法上的劳动的内涵? 六性:自由性(劳动教养)、为他性(自我雇佣)、从属性、职业性、有偿性、契约性(2)劳动法中的劳动力的特征 七性:人身不可分割性、形成的长期性、利用可重复性、不可回收、容易贬值、流动性差、需要持续供养、需求层次低、劳动力总是供大于求 3.劳动关系的生成基础 *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劳动力与资本的分离,出现交换的“诱惑”与“冲动” *劳动力的天然从属性特质——进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从属性体现在: (1)在人格上被雇主纳入劳动过程而受到支配,形成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的支配控制关系——人格从属性 (2)在经济上为了资本利益而劳动,自身的劳动力价值依赖于与资本的结合并获得对价——经济从属性 (3)在组织上纳入资本的组织体系——组织从属性 *劳动力的权利化——劳动力产权——劳动者最大的“财产权” 4.劳动关系的特征 *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劳动力与劳动者合体性,名为劳动力的商品性交易,实际为劳动者的人身交易) *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缔结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将纳入到雇主的经营管理控制关系中) 5.附随劳动关系(前提+保障) *劳动市场服务关系: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 *劳动行政管理关系:劳动监察、劳动安全卫生设计、鉴定、教育、研究活动 *社会(职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社会费保险服务、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基于资本对于人身的控制和生命延续对于资本的依赖,需要化解劳动风险) *劳动团体关系:组织工会、集体谈判、罢工 *劳动争议处理关系:调解、监察、仲裁、诉讼 二、劳动法是怎么产生的? *劳动者是高等动物,连低等动物都有保护法,劳动者也需要。 *需要——权益——法律

《经济法》

《经济法》 (1).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不包括( )。 A.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C.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D.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D (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的国务院机构是( )。 A. 反垄断委员会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反垄断执法机构 D. 国务院法制办 A (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小时的工时制度。( ) A. 8;40 B. 8;44 C. 10;40 D. 10;44 B (4). 某食品生产厂在生产的袋装奶粉的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的是( )。 A. 奶粉的生产日期 B. 奶粉的保质期,如12个月 C. 奶粉的失效日期 D. 奶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失效日期,缺一不可 A (5). 我国的地方审计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地方审计机关实行( )。 A. 单一领导体制 B. 双重领导体制 C. 多重领导体制 D. 独立型模式 B (6). 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这种饮料后,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说法中最正确的是哪项?( ) A. 丙只能向乙索赔 B. 丙只能向甲索赔 C. 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其确定向谁索赔、 D. 丙可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D (7). 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额为( )。 A. 受害人在被侵权其间所产生的损失 B. 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C. 侵权人在侵权其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 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倍半 C (8). 工资分配原则不包括( )。 A. 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 B. 按劳动分配原则 C. 同工同酬原则 D. 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原则 D (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的工资。 A. 1倍. B. 4倍 C. 3倍 D. 2倍 D (10). 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多少天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A. 10日内 B. 60日内 C. 30日内 D. 3个月内 B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解读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理解与适用研究作者:张锦生 :《法制与社会》xx年第03期 摘要《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二倍工资请求权,但是在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对该请求权的适用却存在诸多分歧。该文对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及计算标准、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有无二倍工资请求权等相关问题进 行了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二倍工资仲裁时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作者简介:张锦生,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D922.5:A:1009-0592(xx)1-066-02 《中华人民 __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无疑是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惩戒用工单位普遍存在的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由于该规定略显粗糙,使得在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对该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存在诸多分歧。有鉴于此,本文试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理解与适用谈一些个人浅见。 一、二倍工资的性质及计算标准 厘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对于在司 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劳动合同法》,尤其是对于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的确定,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目前在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对于二倍工资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报酬,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该项规定字面上直接采用“工资”的表述,这表明了立法者将二倍工资认定为劳动报酬的立法本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惩罚性赔偿。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原因在于劳动报酬的特征在于其与劳动者提供劳动与否具有直接关系,有劳动有报酬,无劳动则无报酬。用人单位虽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了相应的工资,即劳动报酬。在不存在劳动者提供双倍劳动的前提下,再向劳动者支

会计初级经济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适用的情形: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 原则: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主体资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劳动者 需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 用人单位 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主体义务 用人单位 1.如实告知的义务。 2.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 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扣押证件的,责令限期退还并依法给予处罚。要求担保或收取财物的,责令限期退还,并处每人500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的罚款,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 如实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包括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订立形式 (案) 书面 1.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2.特殊情形:(以下均从用工之日开始计算) 用工之日 满一月次日 满一年前日 支付2倍工资 11个月的2倍工资 中止 中止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报酬 补订合同 无补偿 有补偿 口头(非全日制)(案)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 不超过24小时) 2.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不得约定试用期。 4.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支付补偿。 5.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支付最长 不得超过15日 效力 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签字或盖章)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生 效,若没有发生实际用工,则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 无效 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 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就无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一些特定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条又规定在六类法定情形下,禁止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理解需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本条禁止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禁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二是本条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不得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具备了本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可以根据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的关怀和法律的保障,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出发点,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两类情况,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因工负伤,顾名思义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无论是职业病还是因工负伤,都与用人单位有关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劳动保护制度不尽完善有关,发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组织者和直接受益者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一旦发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都可能造成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此时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将会给劳动者的医疗、生活等带来困难,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

经济法-练习-第二章 第1节 劳动合同(1)

第二章1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A.公平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判断题】甲公司招用王某时,要求其缴纳600元的工作服押金,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3、【多选题】某化妆品公司招聘了10名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缴纳300元的制服押金,等员工离职时再予以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化妆品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公司限期返还押金 B.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500元的罚款 C.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2000元的罚款 D.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单选题】2013年4月,赵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一个月试用期,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与赵某补签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赵某与甲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C.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 D.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 5、【单选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陈某于3月5日正式上班,4月1日过了试用期,4月15日领取工资。甲公司与陈某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 A.3月5日 B.3月1日 C.4月1日 D.4月15日 6、【多选题】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7、【单选题】2013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为()。 A.18000元 B.20000元 C.22000元 D.44000元 8、【判断题】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10、【多选题】老赵因工作较忙无暇打理家务,遂与吴某口头约定,由吴某每周来老赵家两次,每次整理家务3小时,每次工资100元,试用一次,试用期工资80元,工资每月支付一次。3个月后老赵感觉吴某整理家务比较马虎,遂通知吴某解除约定,吴某要求老赵多支付一次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9 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 一)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 ,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 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理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经济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法案例分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案) 一、基本案情 朱某于2009年9月16日到某塑料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终止期限为2012年9月16日的劳动合同。2011年9月7日,某塑料公司向朱某作出处理通告,载明:2011年7月13日模具部员工朱某破坏生产并导致其本人受伤。根据公司《奖惩条例》中关于“因本人原因引起生产、人身事故”和“因本人原因,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导致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出现混乱情况”的处理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合同。 2011年9月15日,朱某将某塑料公司申诉至北京市怀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12月5日,该仲裁委驳回了朱某关于要求某塑料公司支付2009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7日的经济补偿金的请求。朱某遂不服该仲裁裁决,于2011年12月起诉至法院要求某塑料公司支付2009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7日经济补偿金等9600元。 一审审理期间,朱某提供了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诊断证明,证明其所受伤害构成工伤,某塑料公司所述其是破坏公司纪律、违反公司制度而受伤的说法不能成立。某塑料公司不认为朱某所受的伤是工伤,并提供了案件受理通知暨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明某塑料公司已针对该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提起行政诉讼,朱某认可该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正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某塑料公司提供了以下主要证据:1、《奖惩条例》及入厂培训试题,用以证明朱某入职培训时对《奖惩条例》进行过学习。朱某认可试题是其本人所写,但表示没见过《奖惩条例》。该入厂培训试题上注明:“本试卷内容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安全手册》、《员工行为规范》及《员工行为规范执行办法》、《员工守则》、《奖惩条例》、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中选取,规章制度中的其他内容请阅读各项制度原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14.无故拖欠工资可维权。员工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称为 获报酬权。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正常,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 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按时支付你工资,造成无故托欠,就 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仅涉及手臂欠工资争议,并且由用人单位写下欠条,劳动者还可以凭借此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的进修要出示证据。比如你的工资条等。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 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 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 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 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上海市人大代表、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顾晓敏认为: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有积极作用。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大学生就业因此有了法律的 保障,“过去存在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很多企业利用实习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开始 许诺干得好就录用,但干了一段后一个人都不留。这种做法在今后都是违法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据资料显示,1995—2020年劳动争议案件从3.3万件增加到31.7万件,增加了9.6倍。 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这种不和谐态势,不仅影响着劳动者权益的实现,也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给社会稳定带来风险和隐患。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自身完善的角度来看,还是从规范 和协调现实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都迫切要求在劳动关系建立伊始,就从源头上把对劳动 者权益的保护纳入更严格规范的法律架构之中,以更大的力度矫正劳动关系的失衡失范,

经济法课件——劳动法

第十章劳动法 第一节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依法经过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有以下含义: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我国劳动者应是年满16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员,但须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2)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其中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具有特殊性,既包括任意性规范,也包括强制性规范。 (3)劳动合同具有继续性,属于持续性合同。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以区别于加工承揽合同。 (5)劳动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签订,要经过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单、劳动者自愿报名、考核录用、签订书面合同等程序。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条款。 1.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又称法定条款,是由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协议中必须具备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要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协商约定条款 协商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必备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经过协商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如试用期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条款。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程序及续订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主要有:(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2)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主要有:(1)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要约);(2)接受提议(承诺)。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使原订的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经济法-劳动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经济法-劳动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某企业与企业职工签订集体合同,2005年7月1日企业与工会代表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7月3口将集体合同送至劳动行政部门,7月8日劳动行政部门告知企业没有异议,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是:( ) A 7月1日 B 7月3日 C 7月8日 D 7月19日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劳动法》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根据该条规定,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第16日,即使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的期限内明确说明没有异议,集体合同也应自第16日生效。 第2题 蓝天饭店招刚正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因蓝天饭店强迫王某加夜班,王某可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合同 B 因蓝天饭店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王某工资,王某可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劳动合同 C 在试用期内,王某可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合同 D 蓝天饭店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王某有权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A 选项中饭店强迫王某加夜班,但是未采用暴力、威胁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所以王某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多选题(本大题3小题.每题2.0分,共6.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B 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 劳动者因工负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 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不论劳动者处于什么情况,用人单位都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9条、第31条命题。除法定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所以 A 选项不正确。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才能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劳动法》第29条情形的,除非符合第25条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第25条情形的,即使有第29条情形,用人单位也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2题 下列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是:( ) A 张女参加某服务性企业的招聘,企业以不招女职工为由拒绝了张女,张女欲起诉企业 B 王某参观某工厂时,被该工厂的一名职工操作设备时严重违规,设备将王某打伤,王某要求工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精选多篇) 第一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读及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案例1:王某于2014年7 月初从某高校毕业后,通过朋友介绍,应聘进入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公司与王某签订了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4年12月初王某因患慢性疾病经医院治疗,后一直病假在家。2014 年 6 月底,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书面通知王某,因医疗期满王某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所以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王某收到通知后即与企业劳动人事部门联系,经多次交涉均未果。于是,

经济法劳动合同范文

经济法劳动合同范文 公司改制后,九年不安置职工,并单方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5月26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劳动争议纠纷,判决被告工业用布公司支付与原告张老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15000余元,并支付张老三待岗工资27000余元。 张老三于1979年进入布厂工作,1993年布厂并入帆布公司,张老三于1993年6月进帆布公司工作。2000年6月工业用布公司成立后,张老三由帆布公司转入该公司工作。进入工业用布公司后,工业用布公司一直未给张老三安排工作,张老三待岗在家,xx年9月22日,工业用布公司向张老三下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将原告的档案材料移送至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xx年10月1日对张老三的基本保险予以了停保。张老三不服工业用布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以原告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张老三不服仲裁委的决定,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工业用布公司于2000年6月成立,原告即由帆布有限责任公司转入被告处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原告进入被告后,被告一直未给原告安排工作,原告也一直待岗在家,双方均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未能上班是哪一方的责任,故原告对其权利受侵害的时间应当从xx年9月被告向其下发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计算,被告应支付原告自进入被告至解除劳动合同止相应的待岗工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一、《劳动法》规定的员工工作年限及法定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月) 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月)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 6 5年以上 6 12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 12 5-10年 9 15 10-15年 12 18 15-20年

经济法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了解)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掌握多选)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红字部分掌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

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提示: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提示: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例题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例题2】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 A.民办非企业单位B.国办大学 C.事业单位D.外国境内的企业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了解)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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