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00000 建设单位:00000
设计单位:00000
监理单位:0000
施工单位:0000
00000000给水市政配套工程位于00000000,建高位水池2000㎡。
二、编制依据
本工程严格执行“两规一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本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在负荷计算中对设备使用频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虑。
三、施工总体安排
1、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本工程供电系统为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严格分开的TN-S 供电系统;总配电箱、分配电柜、开关箱按照“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设置。
电源由建设方提供从0000引入至总配电箱再接至各分配电箱,至末级配电箱,接各电设备(器具)严格执行一箱、一机、一闸、一
漏。
人员配备:固定2名临电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在位。要求所有临电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有丰富临电经验,技术全面,工作态度好。
施工现场用电量100(kw);
四、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配电屏(柜、板)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3、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配电箱及其内部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区别。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7.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
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8.现场设置专职电工负责停送电,负责维修、检修。专职电工每天做好巡检工作,同时做好电工巡检记录及交底记录,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9.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程序。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0.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停电并悬挂标志牌,以免停、送电时发生误操作。配电线路检修前必须在相线上装好临时接地线或在拉闸处挂上“警告牌”,“警告牌”上应写明“有人检俢,严禁合闸”字样。
11.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
雹、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门锁齐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14.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式连接。
1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1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8.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9.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和物品。
2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2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
端子板连接。
2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2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4.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2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26.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7.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29.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30.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31.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34.塔机电源线坚向布线,每隔6米应固定一道。
35.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口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36.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
放易燃易爆物品。
37.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8.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39.各种电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加接良好的保护接地,并使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40.随时检查电器内部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凡绝缘电阻不合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41.不得将护套绝缘导线直接埋入墙壁、顶棚的抹灰层内暗敷设。
4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2.5m。
43.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
44.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进户线的室外端应用绝缘子固定。
45.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二)电气防火措施
1.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项目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接引。
3.配电室和现场的配电屏(柜)、配电箱、开关箱应加锁;施工用电完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电炒锅等器具。
5.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6.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7. 可燃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发热量大的照明灯具。
8.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9.室内线路必须采用良好的绝缘导线。
10.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应朝下;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
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1.熔丝、电线横截面选择必须符合电路载流量的要求。
12.各种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规定的高度和距离施工。
1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14.在建筑物顶棚内,严禁采用瓷(塑料)线夹、鼓形绝缘子及针式绝缘子布线。电线起火,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再用黄砂、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等材料灭火,不要在灭火时轻易用水去冲线路和电器。
15.宿舍、库房、配电室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配电室使用干粉灭火器;宿舍、库房使用泡沫灭火器。)
16、临时用电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临时用电必须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电缆,且绝缘良好无损。
17、架空临时线路要求: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3)临时线架空时,厂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
4)必须避开有爆炸危险、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8、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含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20、对于夜间施工车辆通行的场所,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21、临时施工用电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应立即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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