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儿媳和公婆是( )。B.直系姻亲
2.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小马和其叔叔的儿子是()。C.四等亲
3.按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小刘和其舅舅的孙子是( )。B.三亲等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 )。B.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5.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特殊情况是指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 )。C.1年内二、多项选择题
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禁止与外国人结婚?( )
A.劳动教养人员C.服刑人员
7.旧中国把亲属分为( )。
A.宗亲 B.外亲D.妻亲
8.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 )。
B.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
9.《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A.工资、奖金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10.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B.无劳动能力D.生活困难
三、名词解释
11.对偶婚制,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13.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14.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15.救助措施,是指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依法采取的旨在保护或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16.涉外婚姻,仅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四、填空题
17.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是_____、_____和_____。18.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
19.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_____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_____。
20.亲属是一种以_____和____为纽带的社会关系。21.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_____而消除。
22.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_____和_____。
2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_____;如_____,____无效,应准予离婚。
2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处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_____和_____权益的原则判决。
25.离婚后_____的子女,以随____的母亲为原则。
26.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_____登记。
参考答案:
17.群婚制对偶婚制利益
18.包办强迫,毫无婚姻自由男尊女卑,野蛮的一夫多妻制家长专制,漠视子女
19.买卖婚姻索取财物
20.婚姻血缘
21.收养关系的成立
22.行政程序诉讼程序
23.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24.子女女方
25.哺乳期内哺乳
26.复婚
五、问答题
27.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参考答案:
离婚是配偶在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2分)
它具有以下特征:
(1)离婚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无论是双方协议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无论是离婚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1分)
(2)离婚的主体必须是夫妻双方。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其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2分)
(3)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后,夫妻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终止。(2分)
(4)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1分)
28.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几方面内容?
参考答案: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如下几方面: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分)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2分)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2分)
(4)未到法定婚龄的。(2分)
六、案例分析题
29.案情介绍:
严×(男)25岁,一九八二年刚满1岁时,因父亲去世,母亲与外乡的严平×结婚,他便随母亲与继父一起生活,改名严×。二十多年来与老家的亲友断绝了往来。
一九九六年,严×考入县高中,与同班女同学陈×关系较好,高中毕业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双方父母也积极支持。
=OO六年,陈同其父母到严家作客,聊起家常,方知严的母亲与陈的祖母是同胞姐妹,严与陈的父亲是姨表兄弟,严与陈是表叔与表侄女关系。二人能否结婚,双方家长都认为不同辈份不能结婚。
试分析:
他们能否结婚?是否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禁止情况?
参考答案:
(1)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无论辈份是否相同。(4分)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4分)
案中严×与陈×,从严×往上数至双方同源的血亲即严×的外祖父母,为三代,从陈X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即陈×的外曾祖父母,为四代,所以严×与陈×是同源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分) (2)严×与陈×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而可以结婚,(4分)
(3)从法理的角度讲辈份不同并不影响严×与陈×结婚,只要不是法律所禁止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么法律就不干预辈份不同的人结婚。(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