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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应急器材的准备等事前准备工作。

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该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关作业。

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除的相关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工具及时撤离现场,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4 动火作业

本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站区内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储油罐区、加油机、输油管线、润滑油库房等部位上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加油站停业,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分公司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安全要求

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点周围或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对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

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且乙炔瓶必须安装阻火器,且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9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动火作业前,加油站应通知分公司主管部门,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油罐、加油机、输油管线、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等级划分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三联联,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安全员初审签字,经站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批。

安全员初审签字,经站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批。

站经理终审批准。

职责要求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取样交给化验人员分析,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动火人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站经理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站经理、安全员、动火人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动火期间,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的安全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安全要求

,其中硫化氢不大于10mg/m3,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

小于爆炸下限的10%。

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min。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是采取通风、隔热、配电通讯设施等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职责要求

作业。

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叫紧急救援。

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现场。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作业证》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存查,

《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6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高处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2m≤h<5m ; 5m≤h<15m ;; l5m≤h<30m ; h≥30m 。

a在阵风风力为5级(风速S)及以上;

b在GB/T4200规定的П级或П以上高温作业;

c平均气温等于或者低于5℃的作业环境;

d接触冷水作业等于或者低于12℃的作业;

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相关规定;

h摆动,立足面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

iGB3869规定三级或三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j存在有毒气体或含氧量低于%的作业环境;

k可能会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a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二级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a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安全要求与防护

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安全员审查后,报站经理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由站经理审查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批。四高处作业由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核后,报分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

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留存,保存期1 年。

8h,若作业时间超过 8h,应重新审批。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 盲板抽堵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安全要求

应提前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职责要求

加油站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作业单位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审批人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的管理

抽堵作业作业证》应明确盲板位置、安全措施、审批人员等。

《盲板抽堵作业作业证》一式三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审批人、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各一份,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8 吊装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吊装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 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 40t 至小于等于 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 40t。

安全要求

站长和安全员审查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80%。

票证的管理

吊装质量大于 10t 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员管理。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员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

《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9动土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动土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安全要求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核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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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两米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在破土开挖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造成塌方。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按断路作业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票证的管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员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安全员。

安全员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站经理审批。

必要时,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确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后,方可签批《动土安全作业证》。

《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人,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10设备检修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设备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设备维修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设备维修安全作业证》。

检修前的准备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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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用,并合理放置。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物、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验收小组,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票证的管理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站经理审批。

安全员应提出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加油站、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站经理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人,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11临时用电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实需要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施工单位等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临时用电应设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GJG46的有关要求,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安全员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用途,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临时用电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1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电气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电气检修按《国家电网电力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凡电气检修,应办理电气检修工作票。

站内干线的电气设备检修或停电检修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经理签发,经安全员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禁止带电检修作业。

外线、杆塔、电缆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修或配合检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修时,应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在检修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修后应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加油站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安全员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站经理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通知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人,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12 相关《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高处安全作业证

吊装安全作业证件

临时用电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件

动土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

14操作规程

1.确认作业所涉及内容

2.加油站与作业单位共同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作业前,由加油站安全员同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作业前,由安全员同作业单位共同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5.作业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并有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6.加油站指定作业监护人员。

7.作业监护人员在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要求,工器具符合要求后,加油站对施工部分进行有效隔离后,可以准许施工。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前言 为规范加油站作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工具加油站营运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运输工具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1987(2001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13348-19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 程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并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投入经营。 5 卸油作业 5.1 基本要求 5.1.1 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5.1.2 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5.1.3 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 5.1.4 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1.5 雷雨期间不得进行卸油作

业。 5.2卸油 5.2.1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5.2.2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5.2.3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5.2.4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灌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2.5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5.2.6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5.2.7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5.2.8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及油气回收管及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5.2.9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5.2.10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5.2.11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5.2.12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收存卸油管、油气回收管时不可拋摔,以防接头变形。 5.2.13卸油完毕罐车静置5min后,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5.2.14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5.2.15卸油时若发生油料溅溢时,应立即停止卸油并立即处理。 5.2.16卸油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事故和伤亡事故等重大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加油站的管理,确保各项操作过程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要求; 2.经常检查加油站内的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安全阀、呼吸阀、接地线的安全好 用; 3.加油站附近15米内严禁烟火,保证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醒目易见,不得在加油站内从事 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诸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 4.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或逗留; 5.进入加油站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有铁钉的鞋子,严禁向塑料器皿加注油品(汽 油),非岗位人员严禁进行加油操作。 6.雷击时应及时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二、加油作业安全要求: 1. 进入加油站的机动车辆停靠加油机一侧,熄火后方可进行加油操作; 2. 加油人员必须亲自操纵加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罐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3. 加油机发生故障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可起动离去; 4. 加油站停止加油时,应及时锁好油枪,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 三、卸油作业安全要求: 1. 有槽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并在卸油的要熄火停车;卸油过程中,不可点火起动,和进行车位移动,以免造成引燃或拉断卸油管线的事故。卸完油不应立即起动,而应待槽车周围油气消散后(控制在5分钟左右)再起动车辆; 2. 油槽车进站卸油时,严禁其他车辆进行加油,并有专人监护,严防其他点火源靠近卸油操作场所,油位测量应在卸油后30分钟以上静止状态进行,卸油前要检查储油罐的存油量,以防止发生罐装过量而造成溢流事故。 四、修理作业的安全要求: 1. 修理加油机时,特别是拆油泵,油气分离器和进油管的,应防止油品流出,以免形成火灾隐患; 2. 有修理电气设备的,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许合闸的标志牌,在修理结束后,必须将油气清理干净,防止电火花点燃油气。 (done)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 措施后方可施工。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 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 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 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 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 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01-77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三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五条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1) 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①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②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③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加油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⑥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 ⑦禁止在站区内使用手机。 (2) 站内严禁存放其他危险品。 (3) 严禁向汽车化油器或塑料桶内注汽油。 (4) 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搬手或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AQ 3010-2007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5.1、,第6章,第7章7.1、7.2,第8章的8.1、,其余为推荐性的。 加油站内作业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祖建、吴龙英、成文东、夏尔淳、谢建兵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加油站内进行的卸油、加油,油罐计量,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及安全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加油站内的作业,不适用于橇装式加油装置、水上加油站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3.2 加油岛 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3.3 爆炸危险区域 explosive hazard zone 本标准所称爆炸危险区域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可能造成爆炸危险而必须对 加油站作业采取预防措施的区域。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应符合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附录的规定。 3.4 AQ 3010-2007 动火 hot work 本标准所称动火指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形成赤热表面的施工作业。 4 基本要求 4.1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4.2在加油站区域内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严禁穿带铁 钉的鞋。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移动 通信工具进入爆炸危险区域。 4.3严禁在加油站内吸烟、使用明火。加油站内不应使用移动通信设备。 4.4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及安全防爆照明设备。 4.5不得在GB 50156标准规定的防火距离内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经营性活动,不 得进行修理和洗车作业。 4.6加油站上空有闪电或雷击时,应停止卸油、加油作业。 4.7站区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拖拉或金属容器相互碰撞。 4.8加油站应使用金属制污油布存放桶,并定期清理。 4.9泄漏在加油站地面的油料必须立即清除。 4.10不得使用汽油做清洁工作。 5 卸油作业 5.1 基本要求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809817760

一、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 日程,做到“五同时S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全站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4.组织全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工作,坚持安全活动日及岗位练兵 制度。从而提高职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5.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无事故。 6.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在紧急状况发生时做到正确 指挥。 7.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 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的要求,即“懂本岗位生产过 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组织人逃生S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 3?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班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4.定期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维修保养消防器 材,保证其有效性。 5.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记帐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账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 按章 办事。 2?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账账、账物相符。 3.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账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四、开票员岗位责任制 1.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 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知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 票。 3?H真做碎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1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区域严禁烟火; (2)加油站区域严禁堆放易燃物; (3)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上岗; (4)不得在加油站区域动火施工,必要动火时,必须 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和按 有关明火管理规定执行; (5)安全标牌设置必须醒目,并有专人负责巡回检 查; (6)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定期检查更换或补 充灭火药剂;

(7)加油时,严禁用加油枪碰机动车辆排烟口; (8)汽车油槽车卸油前,必须接好可靠的接地线; (9)卸汽油时,卸油工必须坚守现场监护; (10)用汽车自备油泵卸柴油时,必须保证不得超过规定的转速; (11)卸汽油时,必须自流,严禁开泵卸油; 1.2安全教育制度 (1)加油站应开展正常、全面的安全教育 a、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b、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2)加油员、计量员和电工、锅炉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定期聘请专业人员讲授有关火灾、跑油、混油等特殊紧急事态的处理办法,并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救灾或灭火演练;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新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operation at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s AQ 3010—2007 目次 前言 l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卸油作业 6 加油作业 7 油罐计量 8 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的安全要求 9 安全标志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的5.1、5.2.1、5.2.5、5.2.6、5.2.9、5.2.10、5.2.1l、5.2.12、5.2.13、5.2.14、5.2.15、5.2.16、5. 2.17、5.2.18,第6章,第7章的7.1、7.2,第8章的8.1、8.2.1、8.2.2、8.2.3、8.2.4、8.2.5、8.3.1、8.3.2、8.3.3、8.3.5、8.4.1、8.4.2、8.4.3、8.4.4、8.4.5、8.4.6、8.4.7、8.4.8、

8.4.9、8.4.10、8.4.1l、8.5.1、8.5.2、8.5.3、8.5.1、8.6.2、8.6.3、8.6.4、8.6.5、8.6.6和第9章的9.1为强制性条文件.其余为推荐性。 加油站内作业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施祖建、吴龙英、成文东、夏尔淳、谢建兵。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晶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加油站内进行的卸油、加油,油罐计量,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等作业的安 全要求及安全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加油站内的作业,不适用于撬装式加油装置、水上加油站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政府版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市有限公司2021年7月22日

目录 1、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3) 2、安全员岗位职责 (4) 3、记帐员岗位责任制 (4) 4、开票员岗位责任制 (5) 5、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5) 6、安全检查制度 (6)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 8、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7) 9、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 10、油品装卸及油品接收管理制度 (9) 1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0) 12、加油员安全操作规程 (10) 13、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11) 14、接油操作规程 (12) 15、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14) 16、计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15)

一、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安全卫生列 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定期对全站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4.组织全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工作,坚持安全活 动日及岗位练兵制度。从而提高职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5.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无事故。 6.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在紧急状 况发生时做到正确指挥。 7.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规定了本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1.3特种作业如涉及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同时执行相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2.1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2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3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特种设备目录》。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防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文化程度、与本工种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实践经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能力 3.2.1了解与从事特种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2.2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程序。 3.2.3达到“五掌握”: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掌握岗位相关规定,掌握岗位操作程序,掌握岗位风险和相关风险,掌握发生突发事件后岗位应急处置的措施。 3.3人员资质 3.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发证机关的复训和审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应遵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x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教育由站长负责,内容主要有: 1、国家有关安全经营方针、政策、法规; 2、经营模式和安全经营形式;相关行业安全、消防知识; 3、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 4、部门及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要求;相关安全、消防知识等; 5、事故案例等。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四、员工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好相应记录。 2、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要求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必须建立由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加油站综合检查由站领导组织各部门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日常检查由安全员不定期进行对现场员工的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等进行检查。 3、隐患检查的重点放在: ⑴各种安全教育、检查记录、经营销售记录、票据的完整情况; ⑵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⑶各种电器的使用、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 ⑷各种可燃物品是否妥善存放; ⑸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情况。 三、各项检查的检查人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领导及时解决。 3、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站。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在站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 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

安全技术教育, 经考试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 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 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 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 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 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 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 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 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AQ 3010-2007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前言 为规范加油站作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工具加油站营运作业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运输工具加油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1987(2001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13348-19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50156-2002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基本要求 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并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方可投入经营。

5 卸油作业 5.1 基本要求 5.1.1 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5.1.2 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5.1.3 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 5.1.4 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1.5 雷雨期间不得进行卸油作业。 5.2卸油 5.2.1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 挥。 5.2.2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5.2.3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 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5.2.4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灌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 油尺计量油罐。 5.2.5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 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5.2.6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5.2.7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5.2.8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及油气回收管及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5.2.9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 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5.2.10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 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5.2.11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 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 以防产生静电。 5.2.12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阳第×××加油站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安阳销售分公司

目录 一、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 1、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 2、加油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3、加油站油品防中毒制度 (2) 4、加油站油品防泄漏制度 (2) 5、加油站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 6、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 7、加油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 8、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 9、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8) 10、应急管理制度 (10) 11、加油站事故管理制度 (11) 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1) 13、加油站站安全检查制度 (12) 14、加油站站安全巡检制度 (14) 15、加油站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5) 16、加油站危险场所管理制度 (17) 17、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8) 18、加油站设备管理员制度 (19) 19、加油站明火管理规章制度 (19) 20、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0) 21、加油站交接班管理制度 (20) 22、加油站资金安全夜间巡查制度 (21)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一)油品采购规定: 1、采购各种油品,必须到国家指定石油公司进行购买。 2、严禁采购无厂家、无品牌、无质量证书石油等物品,严禁到无经营许可证小炼油厂、土炼油厂等厂家购买劣质油品。购各种油品必须验证质量证书、品名、规格相符等手续。 (二)油品入库、验收规定: 1、验证质量证书、采购发票、数量、品种、规格并核对无误方可入库。 2、运油车辆熄灭、停稳、接防静电地线,15分钟后进行测量,计算油量。 3、认真进行油质检测,仔细分析,观察油品颜色、清洁度、气味等分析油质并做好记录。 (三)发放出售规定: 1、凭出库单据实数发放。 2、按消费者要求核准机械,确保无误。 3、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非工作人员擅动机械设备,严禁取购油人员自己持枪加油,注重防火,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二、加油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 严禁在站内修车。 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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