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文/王月鹏王泽旭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来源/微信公众号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law)

一、对一般纳税人的定义与管理

根据我国现有《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从法律、法规上看,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的多少,未超过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年应税销售额

1、应税销售额

要明确“年应税销售额”的概念,首先要明确增值税法中“应税销售额”的定义,根据《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额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即基于销售商品、劳务、服务而收取的价款,即商品、劳务、服务本身价值所对应的价款;而价外费用,为商品、劳务、服务所对应价格以外的费用,包括销售方向购买方在基本价款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违约款、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在实务操作中,价外费用一般都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而不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中核算,税法之所以将价外费用纳入应税销售额范畴在于防止纳税义务人巧立各种费用的名目来逃避纳税,价外费用只能结合全部价款核算收入,并不能直接冲减有关科目。当然,在实务中存在销售方代为收取购买方的有关费用,比如代为收取并取得财政票据且全额上缴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代收代缴的受托加工应征的消费品消费税等,这些费用并不构成商品流转中的价值增值额,没有形成销售方

的收入,故不应被认定为价外费用。

在此注意两点,一是因为增值税采用的是价外计税方式,其计税依据不含税价,因此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对于将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和销售额合并定价收取之情况,为避免重复征税,应将增值税额扣除,即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或=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额;二是本文所提及的“销售额”为税法上意义上的“销售额”,不同于会计术语上的“销售额”,会计术语上的“销售额”多数在会计科目上体现为“主营业务收入”,而税法意义上的“销售额”对于会计上不纳入收入但也应缴纳增值税的价款也归入“销售额”范畴,比如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

2、特殊情形下的销售额认定

上述内容所涉及的是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组成,然而特殊情况中商家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有多种的促销手段,比如以旧换新、折扣销售等等五花八门的促销方式,这时销售方获取的销售额该如何认定呢?可以肯定的是,税法在制度层面的规定是基于增值税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基本理念来设计的,拿以旧换新来说,税法规定,基于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是两个法律行为,虽然二者有一定联系,但确存在不同的意思表示,新物不得扣除旧物收购价格且应按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又比如折扣销售,税法之所以规定将优惠价格或补偿排除于销售额之外,就是因为该优惠价格或补偿并未构成销售者的收入即流转额。因此,探析税法规定背后的法律逻辑和思维是有助于我们理解实务操作的。

3、年应税销售额

明确了“销售额”的定义,“年应税销售额”就可以明确。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得知,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经营期×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二条也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范畴及经营期的定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伴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施行和范围的扩大,部分应税服务提供者由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对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年应税销售额为划分标准,纳入增值税纳税人的这部分应税服务提供者也应依据相应标准来区分两种纳入义务主体,就此引出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概念。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营改增实施办法”)的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划分两种纳税义务主体上起到与“年应税销售额”相同的作用。

(二)划分标准

根据《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营改增实施办法》第三条及《营改增试点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划分标准如下:

1、年应税销售额

两种纳税主体以50万元为界限: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或以货物生产或者应税劳务为主(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比重在

50%以上),一般纳税人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

上款情形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为小规模纳税人。

这里有人不禁要问,增值税不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进口货物”这四种行为征税,怎么上述条款牵涉到了“货物生产”?在此需明确的是,“纳税主体”和“征税范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从事货物生产”是纳税主体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生产是对纳税主体进行确定,并不意味着对“货物生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两种纳税主体以500万元为界限:一般纳税人是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在500万元以下的(含本数)。

3、特殊标准

纳税主体为个人即自然人的,不管年应税销售额超没超过相关标准线,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4、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只限于个人,个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或按次纳税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面缴纳增值税。具体起征点幅度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三)对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只有在被税收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才能按照规定领购、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税务机关的资格认定,才赋予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主体资格。

在《认定办法》中没有规定税务机关的主动认定义务,那符合认定条件而不去认定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但拒绝或怠于申请资格认定的,具体讲是采取不配合核查、故意漏交材料、故意拖延递交申请等手段逃避认定的,不仅应按增值税税率进行纳税,更不能进行抵扣进项税额,与此同时,还有可能面临巨额的补税、罚款等法律风险。

二、营改增给增值税纳税人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一)原一般纳税人抵扣政策的具体变化

1、营改增后,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向原先的交易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应税服务承受者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能进行抵扣。

2、在营改增之前,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境外的应税服务“进项税额”并不能抵扣,然而营改增之后,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内纳税人可分情况的进行抵扣:若接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与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设立的经营机构进行交易的,不实行代扣代缴,其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若境外应税服务提供者在境内并没有设经营机构,只设有代理人,代理人代扣代缴增值税,而作为买方的增值税纳税人只能向代理人索要解缴的税收缴款凭证而替代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税收缴纳凭证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若境外应税服务者在境内既没有经营机构,又没有代理人,由作为购买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进行代扣代缴,以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的应税服务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例外是,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并存,亦或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进货物并存时,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

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的规定,即使营改增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只要之前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销售额就应该按照前文所述的计算方法和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之《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对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这只限于法律层面规定,在现实操作中缺乏一定的灵活性,难以应对复杂、多样的企业情况。因此税务机关在实际判断企业是否应纳入营改增应税服务时,除了依照范围注释的法律规定,在形式上,会查看相关企业营业执照上是否列明相关经营范围,有相关行业限制的需要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实质上,有可能要求企业提供与应税服务相关的业务合同,并着重查看合同中的服务主体、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相关条款加以判断,同时要求企业出具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收付款凭证,证明该合同所体现的应税服务已实际发生,从而加以判断该企业需要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

若在查阅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书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既可以从事营改增之前的增值税业务,又可以从事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业务,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将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发生的业务分别申报不同税目的销售收入。同时,即使应税业务在不到12个月内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在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也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否则应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进行纳税,且不能抵扣相应税款。

三、对一般纳税人制度提出的建议

(一)调整税率和税收优惠

增值税为中性税,从理论上来讲并不应妥协于生产、经营内容的不同点而设置多档税率,过多的税率档次一方面破坏了增值税的“中性”,使同一产业链中位于不同环节的生产者所承担的税负出现差异,而由于税率差异带来抵扣率不同,重复征税的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也为纳税人利用多种税率档次的空隙进行“寻租”行为提供了漏洞。

为了顺应增值税的发展趋势,我国增值税应尽快完成由多档税率向较少档甚至一档税率的过渡,从而减少多档税率带来的抵扣链中断之情形,实现对货物、应税服务和应税劳务都统一征收,并同时不断降低税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排除歧视性对待,这也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标准。但需要认识到的,税率的降低会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减少,因此,税率的高低调节在某种程序上是纳税人和国家之间利益的博弈,既要不断降低纳税人的税负,又要保证作为国家主要财政收入的税收不会有大幅度的下降,从而继续维持国家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因此,要统筹的看增值税税率问题,双方的利益与需求都要充分考虑及满足,得出一个比较合适且实际的折衷办法。

增值税免税的范围仅应主要集中在对公共服务(若政府对其自身提供

的公益性服务征税,将不必要的消耗社会资源)和少数不适合纳入增值税课税范围的消费性服务业。因此应尽量减少税收优惠,针对纳税机关对部分一般纳税人采取税收优惠等财政支持的情况,可采取“先征收税款后返还部分”或者“即时征收即时退还”等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税款的返还比例。

(二)加强税务监管

如前文提到,现行的增值税发票由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其他发票构成,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并没有相应的对接机制,管理复杂,成本高,且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同时伴随着营改增的推行,因国、地税系统对接等问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虚开发票进行虚假抵扣提供了契机,比如营改增后,部分纳税人将原先缴纳营业税现今需缴纳增值税的服务性业务单独划分出来,成立分公司或小规模纳税人,利用总分公司的关联性来隐匿收入达到逃税的目的。

主管机关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核定一般纳税人所取得的进项发票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之间的密切程度,若发现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一次购进货物数额较大的,或核实购进的进项货物不属于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会引起其的合理怀疑,并介入调查其合理性、合法性,比如可以找到相关业务的货物运输发票,通过与购进货物抵扣的对比核查数额、款项,以确定该企业真实交易情况。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深圳市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百度一下)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申请一般纳税人时应注意: 1、注册成立公司时,必须以实际的资金投入,开设公司银行基本户; 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税务机关要求公司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以及开户行银行对帐单,证明该公司的资金投入情况。(实际上是资信调查,防止皮包公司取得合法票据的出现,如果新成立公司非涉及到国税增值税部分则无关紧要,因为地税买发票暂时来说没有这么严格) 2、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公司实际经营的地址必须一致。因为在公司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派员到公司经营地进行实地考察,以其真实性决定是否给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一个因素。这一点地税方面也一样,在其向纳税户第一次供应发票时,必须到其公司经营所在办公地址进行考察,以断定是否对其供应发票。同时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且同样要求具有真实性。 3、在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时,必须立即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因为新成立公司必须在6个月内申请是否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为起算日期),如果在该段时间内不申请或因其他原因未能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必须在一周年内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销售满180万元后才可以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这样公司在销售时必须按销售额的4%(工业为6%)计缴税金,所有进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公司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更为不利的是客户不愿意接受4%的抵扣,使公司业务较难拓展。 4、如果新成立公司在短期内不准备购入固定资产,那么在出具验资报告书中,出资者至少要以少量的固定资产作为实收资本报入。因为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过程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固定资产清单,且会对其来源进行核对。 5、必须取得与供货商、承销商签定的购、销合同。 6、必须在公司成立15日内建立帐册。 以下简附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报告 (2)申请认定表 (3)工商营业执照 (4)国税税务登记证 (5)法人代码证 (6)法人身份证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转中华网校葛甲紫紫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是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一般纳税人要具备条件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要具备条件有哪些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因此,企业在申请认定前,只要确定固定经营场所,并已设置账簿和规范记账,即可很快可获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如果不是因销售额达标被强制认定的企业,申请认定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如果是因销售额达标后被强制认定的,只需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即可):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详细请参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文! 1、企业自行申请认定资格的,不要求一定要先达到以上销售额标准。(认定标准、条件见我上面答案的第一点) 2、但如果企业已达到以上销售额标准的,需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一律按17%税率征税,并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规模标准:商业企业年销售额180万元;工业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 2、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 3、依法纳税,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

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办理税 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 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 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 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申 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 规模纳税人,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规定进行征管。否则,取消 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不包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如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的年份的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的认定。 3、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不管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都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负责。具体为: 1、无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应向其所在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向各自的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家税 务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 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 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必须提 供总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 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时,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由此而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范例

HENANSHENGZENGZHISHUI NASHUISHENBAOCAOZUOANLI 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案例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目录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3) 二、一般纳税人申报简要说明 (4) 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6)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基本业务) (6) (二)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7) (三)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9) (四)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12) (五)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14) (六)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6) (七)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8) 四、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19) (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务(基本服务) (19) (二)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21) (三)基本服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23) (四)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25) (五)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27) (六)融资租赁 (29) 五、混业经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 (30) (一)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30) (二)混业经营(期初有留抵) (32) (三)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35)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分类图 混业经营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基本业务 2、基本业务+进项转出+纳税检查 3、基本业务+简易计税+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4、基本业务+免税货物 5、基本业务+即征即退 6、基本业务+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 7、基本业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8、基本服务+广告业务文化 事业建设费 9、基本服务+进项转出+纳 税检查 10、基本服务+简易计税+ 纳税检查+应纳税额抵减 11、基本服务+免税服务 12、基本服务+即征即退 13、融资租赁 14、混业经营(期初无留抵) 15、混业经营(期初有留 抵) 16、混业经营(进项转出)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及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及流程 2018/1/19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在税款的计算方法、适用税率以及管理办法上都有所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是自动赋予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主动办理,经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后方可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条件及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如果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如果没有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同时符合两项规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 新办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 3.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这里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一份);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一份); 三、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流程?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5.税务机关审批发票数量和限额 以上就是和创财税为大家介绍的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者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企业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有进项税额,销售货物就会有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都是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所以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例:企业销售一批工业产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假设适用税率为17%,那么销项增值税就是=100*17%=17万,货款收到,同时本月企业用银行存款购进一批价值50万的原材料,进项增值税额为50*17%=8.5万 销售100万产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 购进50万原料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5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 贷:银行存款58.5万 结论:应交增值税额=17万-8.5万=8.5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之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1、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 三、金融保险业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

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流程: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0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 四、办理部门: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符合业务概述中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定机关批准后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非常实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流程

非常实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 账务处理流程 初做会计看到一堆的票据往往无从下手,是大部分学员遇到的问题,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在学习会计基础时,学过三种账务处理程序:经济业务发生时,我们要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的原始凭证来做记账凭证,再根据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最后根据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实际上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需要核算的无非就几大类型即:购销业务的核算、税费的核算、期间费用的核算、职工薪酬的核算。当然核算时是需要一定的载体,那么: 首先,需要建账,即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 账、总分类账、明细账;由于我给大家讲解的是手工账,所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我们要采用订本式的,请大家看这就是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明细账采用的是活页式的账页,请看。 现金日记账图示如下: 银行存款日记账图示如下:总分类账图示如下: 对总账加以说明的明细账图示如下:

明细账是活页,明细账随时可以增添或减少如图示: 总分类账的账户目录如图: 总账的账户目录第一页一般为库存现金:第一页的科目名称写上库存现金: 如果要预留账页时,例如:库存现金留3页: 跨2个页码的账页: 银行存款总账占账页4-5页,如图例所示: 明细账是活页账,贴口取纸以便于随时查找到所需的账户,活页账图例如图示:

其次,在账簿上要设置与企业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写在什么地方呢?总分类账写在账户目录及每一账页上,同时要对每个账账户预留账页;明细账写在每一账页上且为了便于准确迅速找到所需账户,我们要在每一页上贴上口取纸,口取纸上要写上科目名称,即这样贴。 在明细账上贴上口取纸,如图所示: 在明细账上贴上口取纸的方法,如下演示: 再次,启用账簿时,还要贴印花税票并注销,由于我给大家讲解的企业是03年就成立的,所以,在四本账上分别贴5元的印花税即可。 印花税票如图示: 明细账贴印花税票位置(第一页的右上角):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范文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范文 范文一 xx市国家税务局一分局: 我公司是经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年9月26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主要销售纺织面料、辅料、服装扣件、各类纱线原料、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电器设备、日化用品、五金建材,办公地址在********。 本公司现有职工5人,配有专职会计人员2名,配备有防盗门、保险柜、防盗窗等安全防范设备;能正确设置会计账簿,能准确核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准确计算应交纳的税金,能准确核算主营收入;所有发票存入公司保险柜,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发票,建立发票领用管理制度;预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万元。 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 特此申请,盼予批准为感! 单位名称 范文二 xxx市国家税务局:

我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主要经营范围为:********。现有员工7人。 我司于*年*月批准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公司由专业的财务人员担任财务主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设置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应交税金明细分类帐,未交税金明细分类帐,往来款项明细分类帐,存货明细分类帐等帐簿,以确保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达到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20年1月1日至 20年 12月 31 日止,销售额共计*元;销项税额共计*元;进项税额共计*元,留抵税额*元。缴纳增值税共计*元;税负为*%。 库存商品截至20年11月30日共计*元。 我司对购置的专门的防伪税控电脑设备,按分局的管理规定,将金税卡和增值税发票分两个保险柜保管;配备了专门的“税控室”,安装了防盗门,税务资料的安全得到可靠保证。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发票,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于一般普通发票的使用,也执行专人保管,专人开具,领取核销发票登记造册,保证发票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在公司刚刚注册成功之后需要确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决定了公司的缴税。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一般纳税人,其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二)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本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后会在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表示该企业已经税务部门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大约在2008年起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税务部门已不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了,而以税务部门审批并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代替。(叫你们财务提供这个表,这个是申请表,没有怎么批下来现行,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证明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一般纳税人确实不需要年检了。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的介绍,若想了解跟多关于注册公司的介绍,继续关注立华星财务。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要怎么写一份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呢?今天,橙子特意为大家搜集整理了3篇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纳税人申请报告(一) XXX国家税务局: 兹XXX公司经XXX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XX年X月X日正式成立。本公司法人代表:XXX。经营范围XXX。经营地址:XXX路XXX 号。现有人员XXX人。 本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齐备。公司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期间为本月一日至三十一日。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存货采用进价核算。设置的账薄有总账、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等。增值税方面我们能够做到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并能够提供贵局要求的其他税务资料。本公司财务安全设施完备。配有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公司配有专职发票保管员,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安全。根据预测,本公司年销售收入应在80万以上。 从上述情况来看,我公司已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并有能力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现因业务需要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请予以考察批准! 此致 申请公司:XXX公司(公章)

申请日期: 纳税人申请报告(二) xx市税务局: 我公司是经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19年9月26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主要销售纺织面料、辅料、服装扣件、各类纱线原料、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电器设备、日化用品、五金建材,办公地址在********。 本公司现有职工X人,配有专职会计人员2名,配备有防盗门、保险柜、防盗窗等安全防范设备;能正确设置会计账簿,能准确核算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准确计算应交纳的税金,能准确核算主营收入;所有发票存入公司保险柜,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发票,建立发票领用管理制度;预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 万元。 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将我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 特此申请,盼予批准为感!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日期: 纳税人申请报告(三) XXX市国家税务局: 我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地址*********,主要经营范围为:********。现有员工7人。

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 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企业全部银行账号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企业验资报告; 8、总帐复印件; 9、企业章程复印件。 三、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时间: 1、新办企业取得税务登记证并进行一次纳税申报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申请,一般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资格认定进入辅导期 2、非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只能等收入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以后才能申请,对于收入达标的企业,税务机关主要审查其核算情况;收入达标的企业,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如果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会直接按17%进行征税,而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充: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流程是:先到管理所(或者是税务局专门设立的“全程代理窗口”等机构)提出申请,领表准备资料,交回申请表发送单位,然后等管理所来人检查,主要检查帐薄设立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等,然后由检查人员出报告,所里审批后上报局流转税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发给企业批复和一般纳税人的证书。时间一般也是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完成。 四、一般纳税人申请代理流程 业务接洽◆签定合同◆资料收取◆递交申请◆派会计协助办公室现场审查◆税务局通过申请◆进入辅导期完成代理事项◆交接资料及款项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1a10442020.html,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纳税人在满足年应销售额的标准,一般就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相比较具有较多的优点,例如可以购买专用发票,此外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就比小规模纳税人会少很多。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申请审核,那么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帐号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5、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连同相关资料、证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 1、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初审,不通过纳税人申请的,会把材料退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即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纳税人实际填写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三、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 1、对于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纳税人按本办法申请后,经批准认定的为一般纳税人 (一)工业企业

(1)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额虽未超过1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 (3)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的新办工业企业。 (二)商贸企业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2)特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3)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6)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一)工业企业 1、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2、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过1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 3、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的新办工业企业。 (二)商贸企业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2、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3、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4、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5、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6、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7、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其他商贸企业(属于本条第(四)款范围的除外)。(注:根据市局其他文件,包括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其他商贸企业) (三)从事小型水电经销的企业。 (四)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总分支机构,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继续、转正的,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1、新办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开始三个月内或发生第一笔销售收入的当月开始的三个月内;其他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条件的次月或达到其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次月; 2、暂停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需申请资格继续的,应在经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当月。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转正的,应在纳税辅导期满后申请。 4、临时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的,应在临时一般纳税人有效期满后二十日内,即认定之月起12月后二十日内;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程序 企业到主管国税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二份。申请资格认定的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关于“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及需要多长时间”问题的回复(留言人:QQ ) 日期:2006-09-01 [打印] 问题:请问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条件.我是新开公司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吗?如果申请需多少时间.谢谢,望回复! 回答:一、新办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⒈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规定: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尚未进行正常经营,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经营才能审核认定,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规定进行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办商贸批发企业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规定: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管理。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要与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并且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查验。未经实地查验或查验资料不符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⒉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规定: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销渠道(供资企业证明),可给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企业若要经营进出口业务或内贸业务要求使用专用发票,则需重新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企业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作为申请认定的必报资料。对认定为上述类型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出口企业,税务机关管理部门要在相关批文中注明不售专用发票,并将认定情况及时反馈给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办理出口退税。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在2004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按其实际纳税情况核算年销售额实际达到180万元扣,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⒊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规定:对新办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及时组织对纳税人的实地查验,核实是否拥有必要的厂房、机器设备和生产人员,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条件。经现场核实,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应及时给予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认定。防止不法分子假借工业企业之名骗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二、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时间国税发[1994]059号文第九条规定: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省局闽国税发[2006]91号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由县区 局终审;7个环节16天,市局终审;10个环节22天。 提问者自选/结束时间:2007-01-12 19:30:46 千金散尽还复来 [圣贤] 检举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 从事货物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企业、单位。其中: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包括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指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货物 的销售额不到50%)的纳税人,年 应税 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2)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的小规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开发区国税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操作指南(暂行) 一、工作流程: 二、办理时限 受理岗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后,对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初审,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时在CTAIS中发起文书,向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并于1个工作

日内转实地调查岗;实地调查岗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并连同申请资料转税政科,同时在CTAIS中进行文书流转;税政科对纸质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和政策把关,经审核调查核实报告表述不清的,退回调查岗补正;经审核无误符合政策规定的,3日内连同申请资料报分管局长,同时在CTAIS 中进行文书流转;分管局长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受理岗根据CTAIS中局长审批意见制作批复文书(从系统中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于2个工作日内将批复交纳税人,并告知纳税人到有关(科室)部门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三、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资料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附件1)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附件2,符合认定办法中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提报本表),此表一式两份。 (二)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未设专门的财务部门的,提报与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其他财务公司)签订的代帐协议。中介机构、会计人员兼职多家企业会计的,还应向税务机关提报《代理记帐情况统计表》(附件7); (四)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经营场所的

应提供租赁协议、相应产权证明、房租入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房租发票)复印件等。 注意问题: 1、受理岗发起文书以前,要注重审查纳税人填报的材料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核算地址、注册资金、实际从业人数、行业及税务登记日期是否与CTAIS税务登记中的信息一致。(对于新办商贸企业,要特别审查填报的注册资金、从业人员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及CTAIS税务登记中的相一致)。 2、纳税人提报资料后,应即时取得由受理人员签字的《税务文书受理回执》(附件6),并与实地调查人员约定实地调查的时间。 3、经批准的一般纳税人,应于次月1日起向受理人员取得《税务事项通知书》(附表8、附件9),并凭通知书到中介机构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发票管理员证》。实行主机共享受的纳税人,还应同时到中介机构办理防伪税控并实行主机共享。 四、实地查验 (一)进行现场实地查验的应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当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查验报告,列明本次实地查验的内容、查验的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项目,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后,并入纳税人户管档案实行备案备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知识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它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 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式。 二、增值税纳税人分类: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 纳税人在税款计算方法、适用税率及管理办法上都有所不同。具体体现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的 3%计算征收,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到国税局申请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率(税负率=实际交纳的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是3%。 一般从事生产的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如果在连续12个月内销售额达到以上标准的,国税局会要求强制转一般纳税人。如果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经过国税局批准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成为一般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不含税销售额的 17%计算征收,但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必须取得可以抵扣的合法凭证,一般来说就是取得供应商或外包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实际税负率可能会低于3%,不同公司、不同行业税负率也会不同。如何将税负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纳税策划的重点。

3、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是一式三联, 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普通发票是一式两联,只有发票联和记账联,没有抵扣联,所以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具体开哪种发票根据客户的需要决定。增值税发票的领用是有限额限量的,目前公司每个月可以领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各15份,并且单张发票的开票金额在11.7万以下。专用发票交给客户后,必须做好客户签收发票工作,避免专用发票丢失。 4、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开票销项税额-当期 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每月15号之前申报缴纳上月的应交增值税(零申报也要申报)。当期开票销项税额=当月开票不含税金额*17%,当期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当月已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可以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的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的有采购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进货销售的运输费)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如何控制税负率,重点在于进项税额的取得。如何取得进项税 额,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来具体分析。 1、软件类。软件类产品的销售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销售自己研发 的已取得专利技术的产品,这类产品没有进项税额,但可以享受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销售开票按17%计算申报增值税,再去国税局申请退14%,实际税负率是3%。另一种情况是外包开发的软件技术类产品,这类产品必须取得外包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否则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没有进项税抵扣的税负率就是1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 办法﹝修订﹞》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豫国税发﹝2005﹞267号 【发文日期】2005-09-12 【实施时间】2005-09-12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增值税 注: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20104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2002年,省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豫国税发﹝2002﹞6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实施至今对加强增值税管理,规范基层实际工作中的操作,遏制纳税人虚开案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现行的办法与当前政策、一般纳税人管理现状、社会执法环境等有不适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调整和变化较大。2004年,总局针对当前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虚开发票和骗抵税款犯罪活动的频繁发生,暴露出税务部门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和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漏洞,相继出台了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管理规定(总局37号、62号两个明电),这些新的政策规定,使得我省原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合时宜,需要进行修订;二是2004年7月1日国家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该法的颁布实施,要求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行为必须规范,需要对原办法中一些超出执法权限的规定进行清理和调整;三是随着外部执法环境监督力度的加大,促使我们必须尽快修订办法中不合时宜的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中基层管理人员应该做到的执法行为加以明确,便于基层操作,最大限度的规范执法,降低执法风险。 本次办法的修订原则:一是执法有依据。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规定作为政策依据,对原办法中没有明确政策依据的规定进行清理删除;二是对基层管理人员“能做到的、应该做到的”执法行为加以明确,以利于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管理,降低执法风险;三是简便易行,易于操作。 现将《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