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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兴隆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兴隆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兴隆镇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车使用管理

1、镇机关所属车辆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调度和管理,专人负责日常维护。

2、车辆使用实行用车签单制度。部门需要用车的填写《外出用车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派。镇境外区境内需报经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区境外报经镇长审批。用后按时归库,值班期间由值班领导签字并做好用车记录。

二、严禁公车私用

1、严格禁止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没有配备专职驾驶员或个别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经批准,因公可以驾车。

2、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用公车接送家属及子女,严禁用公车参与迎亲、娱乐和度假休闲等活动严格控制用公车送葬。

3、机关工作人员若有私事需要用车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经领导同意,并实行有偿使用。

4、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除按出租车价格的5倍收费外,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追究纪律责任。

三、包租车管理

原则上机关干部外出办事不包租车,因特殊情况确需包租车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报镇长同意后实施。

四、公车事故赔偿和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员制,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人驾驶,若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由此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

2、车辆的一般维修由镇长审查维修项目后,送定点维修厂维修;车辆大修需财政拨款的,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后送定点厂维修;车辆在异地发生故障,无法在定点厂维修的,经主要领导批准,报政府采购中心签字认可后,方可在异地维修。

3、驾驶员(包括经批准可以驾车的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的处理外,还应按责任大小进行经济赔偿,负主要责任的赔偿全部损失的5%,负全部责任的赔偿10%,但赔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4、私自开车、酒后开车、违章开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驾驶造成事故的,下班后车辆不按规定进库或公务用车中不按规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丢失的,按损失总金额的40%赔偿,赔偿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及公司员工的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南涧县鹏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理众策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瑞祥商贸有限公司、南涧县头等舱主题酒店(以下简称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3、公车使用范围: (1)领导或职工参加县内外重要会议; (2)集中联系业务或调研业务且工作量较大; (3)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 (4)为了节约公司成本,在县城范围内办理公事,如果不是拉送货物或者接送宾客,原则上不使用公车。(报销公交车、电瓶车的费用,一个月申报一次)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综合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

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_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制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使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降低用车成本。下面 是对于公车使用制定的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 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 送客户等。) 第六条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一、车辆使用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48499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

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

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公车管理制度

武术局公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局长统筹车辆管理,副局长为车辆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做好监管,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并由财务按月核对行车公里数及油耗,据实核销。驾驶员车辆加油使用油卡,由财务人员负责油耗的监督和管理。 三、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职工(含驾驶员)私人用车不准派车,职工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领导同意。 四、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公车私驾。因事外出,应向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五、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或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的,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六、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日常车辆由驾驶员

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特区武术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车辆派遣单 车辆派遣单 车号: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单位负责人签字:派车人: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行政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行政部车辆管理员( )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部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车牌号负责司机 小车 面包车 货车

国有企业公车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 费用报销 1.5.1 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 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 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 离车注意

公车管理办法

xxxxxx集团公车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集团公用车辆管理工作,使车辆更好地为集团公务活动服务,控制车辆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机构及职责 集团总裁办下设车辆管理班,设专人负责对集团所有公车实行全面管理,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负责做好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保、年审等事宜。 二、车辆管理范围 集团所购用于公务的车辆。 三、车辆调度 1、集团车辆必须集中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2、用车实行申请制,凡需使用公车的单位,须提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经集团分管车辆管理工作的副总审批同意后,由总裁办安排车辆和驾驶员。 3、总裁办应坚持“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得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4、用车人员应按《用车申请单》所填时间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派车人员。 四、费用报销 1、加油。集团实行油卡管理,车辆加油必须统一在集团指定的加油站,用统一办理的油卡加油,不得用现金或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否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由驾驶员说

明事由并由用车人证明后申请批准)。油卡由总裁办统一办理并由车辆管理班统一管理,出长差时可交由驾驶员携带。 2、路桥费。出差车辆的路桥费根据《用车申请单》所列地点,经总裁办车辆管理班负责人审核后报销。不在《用车申请单》标注的出差地点范围内的路桥费不得报销。 3、其他:公车洗车费用额定每月六十元,由总裁办负责统一办理;公车其他附属用品如香水、坐垫、饰物、碟片等须由总裁办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报销。 五、车辆保养规定 1、总裁办车辆管理班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及时告知车辆管理班负责人进行处理,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 3、车辆管理班要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持车内整洁、美观。 4、车辆维保需在集团指定的维修点进行,若需更换汽车配件,需经车辆管理班负责人现场确认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更换,并将更换的旧零件带回公司。 5、驾驶员要保持车内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6、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积累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六附则 1、本办法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09年元月10日起施行。

最新公司车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 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3、公司行政人资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 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人资部提出派车申请,行政人资部根据 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用车登记的,行政人资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每次出车前及将车辆归位后都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把车辆的起始及终止公里数,填写于每辆车的指定登记簿里,为每月底行政人事部的分析报告提供数据。 2、车辆借出如出现加油、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借出登记簿 备注栏注明,特殊情况应告知行政人资部,并提交相关资料至行政人资部存档,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应在同一申请下另起行标注途径地及相关事项。 3、所有车辆的钥匙连同各类车证,都保管在一个设于行政人资部办公室里的带锁的钥匙柜 里。钥匙柜的钥匙仅为行政秘书及部门经理备用。每次因工作需要用车都必须由上述人派出车匙,并作相应的登记。同样,车匙入库亦需履行相同程序。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1、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人资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人 资部;用车申请经批准后,若次日执行事项紧急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2、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 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3、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未经行政人资部同 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 1、本中心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

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车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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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市无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公车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编写部门办公室编写人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2014年10月1日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修车和车辆维护,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务车的管理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杜绝不良用车、修车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原则 1、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车辆保险、审车管理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车辆管理档案应全面记载车辆名称、购置时间、价格、行驶证号码、保险、年审情况等要素;车辆调度依据需办事务的轻、重、缓、急灵活调配使用,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在办公室申请,以便办公室进行调派。 2、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 自CA9717由冬瓜张驾驶,主要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办公室与财务部出门办事,以及为公司运送生产所需大型设备、配件。 自CM5346由大白菜驾驶,主要用于总经理日常出行及出差考察、供应部业务联系考察和采购的小件物品的运送。 自CX8479作为销售部售后回访及联系业务专用,由盐白菜负责驾驶,日常车钥匙、行驶证等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外出联系业务等需用车时在办公室登记领取,车辆除大修、审车及保险外,日常使用产生的费用在每月销售费用中支出,由销售部自行承担,办公室每月月初统计销售部上月加油费用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从每月销售费用中扣除油费。 以上车辆如遇驾驶员调休及请假,车钥匙及行驶证应交由办公室管理调配,交车人和接车人在《交接车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除以上三人及总经理外,任何人驾驶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交接车登记表》上登记,驾驶员方可把车钥匙交其驾驶,未经批准驾驶员或办公室把公司车辆交由别人使用,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车辆所造成的任何事故及损坏等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除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外,对外办事用车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出车,无办公室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处理,每次对驾驶员处罚50元(专车及特殊情况用车除外)。车辆外出,驾驶员及用车人应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办公室安排驾驶员独自外出办事或拉物料,由派车人及驾驶员在《出车登记表》上登记签名,以备查验。 4、正常情况下,每日所有的车辆出车任务完成后,驾驶员应及时将车停放在公司待命,随时准备好出车工作,严禁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公车私用或出私车(专车及安排的加班车除外)。

车辆管理制度(全)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 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 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 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 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 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 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 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 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 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 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 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 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1.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1.3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1.4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2.2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2.3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2.4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2.5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3.2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3.3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3.4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的保险申请 3.5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消耗的费用,并进行分析,合理控制费用 3.6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的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 4.总经理 4.1负责批准车辆日常维修维护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4.2负责批准车辆的保险 4.3负责批准车辆的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 程序: 一、车辆的统一管理 1.车辆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车辆及与车辆 有关的一切事宜,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 2.对于专人专车专用的车辆,其驾驶员就是车辆的管理员,负责管理与车辆有关的 所有事宜,行政负责做好车辆驾驶员的相关登记,并协助办理与车辆有关的相关事宜。 3.各部门人如需使用公司车辆需事先征得直属领导的同意,不得随意私自用车;公 司除总经理专车专用的情况,任何人员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经直属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行政进行统一安排,行政须保留好签字确认的《派车单》。用车人如因情况紧急,没有填写《派车单》,应在返回后第一时间补齐手续。 4.专车专用的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使用公司其他车辆时,也必须按照上述第3条的 规定来执行。 5.非公司人员用车,除总经理直接安排的,均须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填写《派车单》,

最新版公车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2011) 000号文件]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3 内容 3.1 用车程序 3.1.1 总经理批示或有出车要求时,由用车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派车单》(见附表)。 3.1.2 《派车单》必须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核查无误后报厂级领导批准;出兖州市范围用车必须报总经理批准。车辆管理员安排出车,车辆不够安排时,依据“先远后近,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而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先出车,事后补办出车手续。 3.1.3原则上两天以上出差不安排出车,出省出差不安排出车。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或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厂级以上人员用车、紧急任务用车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申请派车单。特殊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车辆。 3.1.4 司机收到已经批准的《派车单》方能出车,严禁无单出车,否则视为公车私用,罚款200元/次。司机收到派车单后开车前填写行车起始里程表数,收车后填写收车时里程表数和收车具体时间,签字后及时交车辆管理员备案,并报告车辆行驶情况。 3.2 车辆管理 3.2.1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3.2.2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安排驾驶、保养、维修、检修、

清洁等。专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各保管一把钥匙,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无故持有小车钥匙,钥匙不得外借、丢失、损坏等。如果特殊情况下由厂级及以上领导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开车,返程后要及时索回车辆钥匙,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钥匙保管者和非专职驾驶员共同承担责任。 3.2.3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保修单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其他资料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不得遗失。 3.2.4车辆维修时必须通过三家修理厂报价而定。要以“价格合理、质量保障、时间快捷”为原则。车辆需要维修时,由驾驶员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车辆管理员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到指定的符合公司要求的地点维修,维修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 3.2.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须请示车辆管理员后,方可就地维修;维修后,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当修理费超过1000元时,应与总经理联系请示批准。 3.2.6 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管理员疏于管理,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产生的修护费,应视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承担。 3.2.7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将罚款200元/次,若在出车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2.8车辆平时实行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和下班时间,驾驶员应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以防意外损坏或被偷盗。如驾驶员不执行规定,随意停放车辆或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事故的,其直接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负,并视情作出其他处理。非工作时间用车必须由车辆管理员批准后方可用车,否则司机不得擅自开车,且必须在次日补办好手续,未由车辆管理员批准擅自用车的按公车私用对驾驶员罚款,用车后次日未按规定补办手续者罚款10元/天。 3.2.9外地出差用车且夜间不能赶回公司的,停车需确保车辆安全,原则上要停在所处公司或宾馆的正规停车场内,车上不得放置贵重物品、钱财或重要文件,驾驶员休息前要确保车辆门锁和车窗关好,防盗器打开,方向盘锁必须锁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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