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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的设想

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的设想
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的设想

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化建设的几点设想

海曙区老龄办

摘要:海曙区在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尝试构建更加完善、合理、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从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服务机构建设、服务评估体系建设、资金保障体系拓展等各个方面进行重新的规划,进一步明确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方向,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体系化建设。

主题词:社会化 居家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

海曙区从2004年开始,逐步构建起了以社区为依托的“两走”(走进去、走出来)模式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体系。通过专职居家养老服务员和义工的“走进去”,为高龄、困难、空巢独居的老年人送去亲情周到的服务;通过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让更多的老年人走出了自己的小家,走进社区的大家。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和老年人家庭的关注和欢迎。但居家养老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工程,在发展的初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服务水平整体较低

无论是服务内容还是服务人员素质等都还停留在服务发展的初级阶段,专业性不高是服务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都来自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或者一些低龄老人,普遍文化素质都不高,又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因此只能从事一些打扫卫生、烧饭买菜等简单家政类的服务;二是除了敬老院、老年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社会上还没有专业的老年服务机构,也没有专业的老年服务人员。三是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意识不强,只是把居家养老服务当作政府的“好心”,有的享受已经很满意了,没有意

识到这是老年人基本的权利,因此往往对服务的要求不是很高。四是根据目前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基本需求而制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都是探索性的,很多方面还是低水平的,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多方面的因素造成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

二、服务规划不够完善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制定服务的政策制度,具有更好的针对性,能够贴近老年人的真实生活状况,效果也会比较明显。海曙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初期,基本上是按照这个原则在运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老年人的需求是动态的、发展的,而老年人对需求的表达存在滞后和模糊,因此,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制定服务的政策制度,会缺乏一定的前瞻性。比如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来看,目前20家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能够辐射到全区各个社区,但据调查分析,海曙区老年人口超过20%的社区有15个,但其中只有2个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更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建在老年人比例较少的社区,虽然周边的服务中心可以辐射,但辐射面的扩大,其强度势必减弱,很难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因此,整个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更加科学的规划和统筹的安排。

三、资金保障渠道单一

目前的社会化养老事业实际上更应该称为政府化养老事业,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绝大部分还是靠政府的投入,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从政府购买服务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基本上都是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个别街道和社区也有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的参与,但相比政府的投入和影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但是政府的财政也是有限的,需要实现目标也很多,本着“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不可能将大量的资金都用于老年事业上,因此,社会资源的缺失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持久性和长效性。

四、缺乏对服务绩效的评估

居家养老服务起始阶段,重点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和服务资源的落实,比较注重在服务模式的探索和服务过程的运作,对服务效益的评

估并不是工作的重点。随着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服务模式已经初步定型,需要对服务开展做全面的评估。如果缺乏对服务的绩效评估,不易掌握服务过程中的弊端,不清楚服务效率和效益,也就无法判断服务模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利于服务的持续发展。2009年,市民政局开展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对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规范程度、整体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估。海曙区也相应制定了居家养老的评估机制,但从目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适应性来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而从评估手段和力度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社会化程度不高

社会化程度不高一直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投入占绝对位置,无论从政策制定、服务推动、资金投入、组织机构等方面都是有政府或相关部门来承担;其次,纯民间性的社会组织没有参与其中,民间资本并没有实质性地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分析发现,有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目前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社会化程度不高的现状。一是我国的基本经济体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政府在老龄事业的发展中,仍保有宏观调控能力。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是“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和老年人的经济条件现状让老年人“没钱花”、“怕花钱”,无法推动老龄化产业的发展,也就无法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另外,政府对民间力量的扶持和鼓励仍停留在理论和书面,真正落实和操作这些政策,仍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针对上述在居家养老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和不足,需要通过科学的研究认证、缜密的统筹安排和强大的团队支援,才能有效推进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体系化建设,真正形成一个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框架,为老年人带去更加便捷、丰富的居家养老服务。

设想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体系的建设

组建一支专业化、高效化的服务人员队伍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关键之一。第一,针对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员和义工的整体水平较

低的现状,应加强对这些服务人员的上岗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她们的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委托专业的劳动职业培训机构或者有考评资格的服务机构,每年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并组织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服务人员考取相关的职业技术证书。第二,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针对目前失能老人的增多,仅仅靠简单的居家养老养老服务已经无法解决这些老年人的实际困难,需要有更专业的护理人员介入。可以通过组建专业的护理机构或者委托有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招募有职业技术职称的护理人员,按照职业资格等级和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选派不同等级的护理员定期定时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护理服务。

设想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规划

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体系的规划,可以避免重复建设的浪费和服务盲点的存在,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重点,可以保证有限的服务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一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对区、街道区域内的老年人口比例、老年人生活状况、老年人养老需求、各类服务机构数量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再根据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影响,确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大小、功能、位置等,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几年的建设规划。根据几年的实践经验,应由单个服务中心建设向区域化服务网络建设发展。二要整合利用各方面的服务资源,来充实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包括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企业等各种资源。可以尝试连锁服务、挂牌服务、合作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在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生活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程度。

设想三,加强资金保障体系的拓展

争取更多的资金保障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美好愿望,合理配置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比例更具现实意义,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一是要继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仍处于主导地位,老年群体对

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是十分需要。二是要制定详细可行的政策法规,包括在税收、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提高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鼓励社会各方面资金的加入。也可以通过探索新型的服务形式,比如借鉴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服务外包模式等形式,主动地和企业、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项目的运作和发展。

设想四,加强服务评估体系的建设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是为了深入了解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的有效性、运作模式的合理性、发展方向的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运作,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评估体系应重点对居家养老开展的基本情况、居家养老服务目标完成情况、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政府财政支出管理和效益、老年群体以及其家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估和分析,有助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可以更好地了解老年人不断变化的生活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新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模式的适用性。

设想五,尝试探索新型的养老保险体制

当前我国老年人家庭的养老保障作用明显不足,老年人经济条件有限,老年人患急、慢性疾病的风险增加,所需养老、护理费用承受困难,结果导致较高的人均预期寿命和较低的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并存,在一定程序上降低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人口老龄化必然需要新的老年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在日本,人一到40岁,就开始全体参加介护保险,领取介护保险证,每月定时缴纳保险金,一直到终老。到了65岁缴纳比例会有变化,减少保险缴纳基数。拥有介护保险证的市民在65岁以后方可享受介护保险政策,包括护理和康复等专业服务,但并不是所有人到了65岁都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享受,只有确实需要的人群通过申请,上门诊查,医生开具主治医生意见书,介护保险的大门才会向你敞开。有的日本人一辈子没能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却交了一辈子保险金也是常有的事。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第五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前,社会化养老不仅关系到地方养老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而且关系到中国先发展地区养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进而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发展的进步。在探索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养老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绝不能拘泥于传统思维方式和思维模式,更不能止步于已有的成就,也不能被现成的工作经验所束缚,而是要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构建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工作的新期待。 目前,国内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工作依然处于刚开始时期,具有很多问题,例如,和新发展、新项目、新需求不够同步,统筹规划不够合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与连贯性不强;社区养老保障与养老组织床位紧缺,供求矛盾激化。除此之外,加强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力度,不仅是处理人口问题、提高保障质量以及改善民生的必经之路,也是满足传统养老方式的更换、完成人民养老要求的根本途径,还是处理失能以及半失能中老年群体养老服务等问题、提高社会稳定性的重要方式,更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应当看到,在应对各种挑战的同时,国内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历史时机。随着国内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居民收入的不断货提升,政府财政也逐渐偏向民生方面的同时,人民群众在不断提升自我养老保障意识,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已具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 长时间以来,我国普遍流行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由于计划生育的大力开展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家庭规模正在逐渐变小,开始产生“4-2-1”的家庭模式,空巢家庭也在逐年增多。家庭规模的变小以及家庭模式的改变导致家庭养老的作用迅速弱化,同时对专业型的养老组织以及社区养老方式的需求量正在逐渐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从其本质来说,一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同步,从而达到老年人养老要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针对所有的老年人,供应细致入微的生活帮助、康复治疗、文化需求、紧急救助以及社会活动等;二是应“以家庭照顾为基础,社区照看为辅助,专业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组织养老为深化”,关注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求;三是面对人口老龄化这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应当“坚持政府管理,促进社会投入,逐渐优化管理体制,增添多种服务类活动项目,合理管理服务方式”,更好的完成人民大众不断增加的服务活动要求。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其功能定位来说,主要由以下四个有机部分组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专业技术、商业保险、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科技装备、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 二、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一)改革审批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分级管理制度改革,取消甲、乙级资质分类,完善资质

条件。2020年底前取消资质审批,建立条件审查公告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布公告,变单一的行政监督为行政和社会双重监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快改革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审批制度。 (二)推进服务融合。扶持有实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发展壮大技术服务力量,建立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主体,通过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推动形成龙头企业,至2020年打造形成10家左右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在审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优先审查之前已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完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同一企业、同类事项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评价一体化,合并出具评价报告。 (三)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现场勘查记录,全面汇集与服务要求相关的资料。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服务活动前,要书面告知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项目、程序、收费参考标准、现场勘查图像影像证明和技术服务报告等项目,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底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底前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

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XX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

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2018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老科协XX 年活动安排,市老科协会长**组织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于5月中旬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区福利院、**镇敬老院、**养护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一是研究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了《**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二是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2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农村敬老院9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8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总床位达到13400余张,每千名老

人拥有床位达31张。三是加大了财力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3所;投资亿元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10元补助。四是加强了专业队伍技能培训。从XX年起,先后安排80余名福利机构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了管护能力和水平。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们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社会养老能力仍然十分薄弱,总体上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矛盾和困难。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达万人,占比达%表明我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特征有:一是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期,预计到XX年,60周岁以上人口达万人,以后将平均每年新增8000人左右,而且高龄人口增速加快。二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老龄化同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 美元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市在人均不足1000美元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物质基础还不够丰富,支撑能力明显不足。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日益增加。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年,逐步进入421家庭结构, 即一对夫妻要供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中间代由于工作繁忙或外出务工,致使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

浅谈如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doc

浅析师宗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摘要】当前,师宗县正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健全有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认真分析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对策 农村社会化服务是伴随着农业生产由分散的、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的商品化社会生产而产生的,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新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技术服务、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贷和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医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服务。 一、师宗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师宗县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866”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取了一定成效。 (一)服务组织发展迅速 近年来,师宗县按照“加大扶持强龙头,依托基地建龙头,多元投入活龙头,创新机制舞龙头”的思路,着力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引进发展工作,先后引进了振华食品厂、华海木业、新繁食品加工、中药饮片厂等一批内联农户、外接市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目前,全县已发展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32户,其中省级以上2户、市级以上6户;组建了以烤烟、蔬菜、畜牧、林业等为主的产业协会和合作组织24家,在全县形成了各大主导产业都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的格局,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提供配套服务,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域由产中服务向产前和产后服务两头不断延伸,由产业服务向社会服务不断延伸。产前服务:通过“珠源农网”、“四下乡”活动、“星火科技”专栏等平台,初步为广大农户和生产经营单位提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情况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情况汇报 现就xxx县完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底,全县总人口数XXX万人,有XX岁以上老年人XXX人,占人口总数的XXX。其中:60岁~79岁老年人XXX人(城镇XXX人,农村XXX人),80岁~99岁老年人XXX人(城镇XXX人、农村XXX 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XX人(农村XX人、农场XX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6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 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XXXX〕XXX号)要求,“十二五”以来,x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进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认真执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xxx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管理多样化的适度普惠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老年人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及特困老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初,全县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老年人XXX人(其中城镇XXX人,平均保障水平为每人XX元/月;农村XXX人,平均保障水平为每人XXX元/月),近三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XX%,有力地提高了老年人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起,累计为80岁以上老年人(XXX万人次)发放高龄补助金XXX万元,发放率达到XXX%。 当前,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XXX户XXX人,月人均供养水平由的XX元提高到了的XX元,年均增长XX﹪。4所乡镇农村敬老院协议入住老年人XX名,长期居住XX名。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同时享受五保供养金和城市低保金,供养标准达每人XX元/月;xxx县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XX名,供养标准达每人XXX元/月。 (二)加快敬老院设施建设,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十二五”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坚持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稳步提高集中供养率。持续加大投入,坚持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敬老院设施建设,创新服务和管理,乡镇敬老院和“五保”老人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投资XXX万元,新建、改建xxx镇、xxx镇、xxx镇、布朗山乡、xxx镇XX所公办乡镇农村敬老院和XX所县社会福利院(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总床位数XXX张),除xxx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

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滨海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问题的探析 一、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数量的日益增加,我国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解决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再加上这些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家庭意识的变化,独生子女不断增多, 家庭平均人口数量逐渐下降,家庭构成呈现出小型化的趋势, “独子养老”的时代已经悄悄来临,空巢老人陷入了养老的困境。 由于家庭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城市传统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已经很难满足现代人养老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社会化养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养老。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一种辅助方式开始应运而生并且迅速的发展起来。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指老年人不脱离原来所生活的社区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了满足老年人这个特殊年龄段人群的日常需要而提供的有关生活和精神方面的护理和照顾。涉及到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日常照顾、精神抚慰等等。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社区养老服务运作体系。各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也在管理、服务方面具备了一套相对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各地正在努力探索符合各地区养老实际的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进步中仍旧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 (一)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许多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来支撑。比如社区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承认,受到了诸多的限制。政府应当制定出相关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来。只有完善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政府在整个城市社区养老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和领导也没有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列入到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来,这些都导致了很多地区城市社区养老发展的滞后,也就不能真正的满足老年群体的需要。 (二)社会各个方面对养老服务的认识缺位 很多地区有关老年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除了资金以及物质条件的制约外,管理部门以及全社会的老年意识比较薄弱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在客观上,由于社区承担了过多的行政事物,使他们无暇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只是社区工作内容中很小的一部分。在主观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老年群体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影响认识不到位。整个社会还没有充分的意识到,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群体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本应该是社区“以人为本”的主要发展目标,这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社区养老管理混乱,缺乏资源整合 老年人口社会化养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老年群体的社区管理,但是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我市“三农”发展的实践看,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选择。本课题试图在深入调查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发展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重大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任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逐步确立形成的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我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营制度。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显现出难以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吸纳新装备的弊端,也无力搞好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无法避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土地经营来看,我市规模化经营比例偏低,到2011

年底,共流转土地73.14万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0%,全市仍有近70%的土地在实行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如何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如何实现规模效益?传统农业如何走上现代化道路?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实现这“两个转变”,就必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从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束缚中解放出来,享受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现代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先进管理方式带来的好处,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自身擅长的某个生产经营环节中去;再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双层经营机制,促进统一经营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进而丰富新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 (二)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层次、复合型的产业体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工业大量转移。同时,农业内部分工分业加速,与二、三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工业化、城市化的理念、方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加工、流通、营销等各个环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 意见稿)全文 民政部11日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 zhxf@https://www.sodocs.net/doc/1a9789610.html,,wzp@https://www.sodocs.net/doc/1a9789610.html,,意见征求截至2011年2月28日。全文如下: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等态势。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老年人口的11.4%。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涵盖福利院、养护院、敬老院、荣军养老机构、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养老床位达289万张,比1999年增长了近2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

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现状与前景分析

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现状与前景分析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将发生巨大变化。变化中会带来许多矛盾和冲突,也会带来许多机遇和契机。社会结构的变化牵动社会各个领域发生变化。在养老服务领域要求为积极应对来势迅猛的老龄化社会,中国政府经过探索于2000年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养老服务在社会力量参与之下日益活跃起来。2006年2月国务院转发了10个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养老服务业;作为一个专门用语被明确提出来,并把它表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本文对养老服务进行界定的同时对它的历史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从而确立中国养老服务的理念和政策构架。 一、世界发达国家养老服务理念及其典型模式 每个国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界定和发展过程,取决于该国的社会福利发展理念。在西欧一些国家,社会福利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包括一切以帮助所有社会成员获得令人满意的生活与健康为目标的、有组织的社会服务制度和机制内涵的广泛概念(,1995)。具体来说,社会福利包含全部的公共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项目,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北欧国家中建立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国家负责的社会福利体系。在这些国家中,社会福利与每个作为公民的个人息息相关,与健康、住房、教育、就业、退休等生活领域密切相关;是物质生活保障和可接受生活质量标准的体现,更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现。其中针对老年人的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倍受各国政府重视。许多国家中建立了完整的老年护理制度,其中既包括现金给付也包括提供服务。 在发达国家针对养老服务既有;养老事业;的概念,也有养老产业的概念。养老事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 报指南 专题一: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一、扶持范围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综合类服务机构、专业类服务机构、金融类服务机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扶持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已登记入库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或在疫情期间服务突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成立1年以上,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具有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未获得市工信局的同类服务平台(基地)项目补助; 3.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 其中,申报综合类服务机构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4.具有多种服务功能,能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

政策咨询、创业创新、人才培训、投融资等综合性服务; 申报专业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微企业共享。 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6.经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结果是A级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是自申报项目补助前一年内做出的评级或复核。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审查认可和备案。 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7.搭建起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具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的能力。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及服务活动的开展,包括以下范围: 1.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及相关软件购买、开发费用; 2.开展各种综合性、专题性、系列性企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申论热点标准表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1-08-08 12:48 【背景链接】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鲜明地提出了“优先发 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自1999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截止2009年底,我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11.4%,他们之中多数人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我国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共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9%,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我国65岁以上老年抚养比已达到11.6%,部分省区市达到17.97%,家庭负担、社会负担越来越沉重。由于我国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单位福利体制解体、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形势下发生的,并伴有家庭逐渐小型化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加重。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标准表述】 [原因]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公共财政更多投向保障与改善民生领域,养老服务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格局逐渐形成,服务能力持续加强,惠及老年人范围不断扩大,奠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良好基础。但是,与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老年群众过上美好晚年生活的新期待相比,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无论是供给总量、资金投入、社会分布、服务水平,还是政策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明显滞后,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意义] 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中,把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上,是中央审时度势的正确决策。积极贯彻这一决策,按照优先发展来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改革体制、改善管理,将有利于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利于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扩大内需和促进就业,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优良传统、促进代际和谐、培育社会公德,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及规划

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及规划 作者:张良礼 目录 第一部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第一章研究综述及规划设计 (3) 第二章第一节老年需求研究综述 (3) 第三章第二节养老模式研究综述 (6) 第四章第三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设计 (9) 第五章第二章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责任定位 (13) 第六章第一节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与养老政策之间的矛盾 (13) 第七章第二节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责任与定位 (17) 第八章第三章南京市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及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构想 (22) 第九章第一节南京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 (22) 第十章第二节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规划 (31) 第十一章第三节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41) 第十二章第四章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具体规划 (44) 第十三章第一节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加强家庭养老的功能 (44) 第十四章第二节以社区养老为依托,改善居家养老的生活质量 (49) 第十五章第三节以机构养老为补充,让老年人体验专业化服务 (64) 第十六章第五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人力、资金、运营及其他问题 (91) 第十七章第一节养老服务体系的人力资源 (91) 第十八章第二节养老服务体系的资金筹集 (99) 第三节改革养老服务管理体制,走社会福利民营化道路 (102) 第四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其他对策和建议 (106) 第二部分老年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法研究

第六章研究背景 (117) 第一节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及其特点 (118) 第二节经济发展、社会变迁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对社会化养老的呼唤 (122) 第三节国家、社会、家庭与个人在养老保障中的责任定位 (124) 第四节目前老年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 第七章文献回顾及研究意义 (135) 第一节老年社会福利设施的界定和分类 (135) 第二节文献回顾及研究意义 (136) 第八章老年社会福利设施需求预测模型的构建 (143) 第一节老年人入住社会养老机构的影响因素分析——两元Logistic回归模型的应用 (143) 第二节老年社会福利设施需求预测模型的构建——以养老机构所需床位数预测为例.. (147) 第三节养老机构床位数需求的混合模型 (159) 第四节各模型间优缺点比较分析 (162) 第五节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床位数需求模型 (166) 第九章南京市老年社会福利设施规划研究 (167) 第一节养老机构所需床位数及人力资源配置预测 (167) 第二节预测结果的比较分析 (188) 第十章总结与讨论 (192) 第一节福利规划者与福利研究者的职能定位 (194)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

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不仅需要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以拓展经营形式,更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因此,加快建立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应有之义。 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指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伟大事业,对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之配套: 一是因为在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农业劳动力又呈现低质化、老龄化、妇女化的趋势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二是因为在农业市场化、国家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服务供给既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又存在政府失灵问题,建立适应农业新阶段特征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三是因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一个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支撑。 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全国各地在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来看,各种创新模式也不断涌现,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供给主体、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呈现如下架构: (一)根据供给主体分类 实践表明,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明显的主要有七类供给主体:一是依托政府涉农部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农口以外部门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村集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五是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六是不同民间服务主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七是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根据服务性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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