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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讲义.

增值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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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地位:本章是《税法》考试最重要的两个税种之一,是税法考试重点难点最多的一章。要想《税法》考试分数有“增值”,必须学好增值税。

题型:本章涵盖所有题型,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和综合题各种题型均会考察,特别是计算问答题、综合题,既可能单独出题,也可与其他税种结合出题。

分值:涉及《考试大纲》中1-3级能力等级,分值一般在15分左右。随着“营改增”的推进,预计2016年所占分值将会大幅上升,分值应在25分左右。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

第四节计税方法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第八节进口货物征税

第九节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第十节税收优惠

第十一节征收管理

第十二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2016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P40.新增:“纳税人通过楼宇、隧道等室内通信分布系统,为电信企业提供的语音通话和移动互联网等无线信号室分系统传输服务,分别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P40-P41新增“纳税人通过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及配套设施,按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P47.新增:“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相关规定修订”

P49.新增:“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符合规定范围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P51.新增:“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P53.新增:“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P65.新增:“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照现行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P67.新增:“纳税人采用账外经营手段进行偷税,其取得的账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专用

发票,不得抵扣其账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的规定。”

P78.新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P96.新增:“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P97.新增:“化肥取消出口退(免)税,其出口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P99.新增:出口退税修订一些管理规定

P102.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P114.新增: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优惠事项进行了调整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增值额,以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额与增值税

增值税的特点

1.实行比例税率;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负担;

4.实行价外税制度;

5.保持税收中性;

6.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框架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解释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解释2】一般增值税的“销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第二,必须有偿的转移。

【解释3】国际通行规则:对进口货物征税,对出口货物退免税。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1】必须是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解释2】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限于“有形动产”,对不动产的是修缮行为,交营业税。

3.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带来的新范围)货劳税上的“一国两制”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要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重要提示:

第一、营业税即将告别历史舞台,教材保留,但考察率大幅下降。

第二、传统的增营征税范围划分,不再是重点。考察重点转移到增值税具体的行业细分、增值税应税和免税项目以及不征税项目的区分、增值税各项目对应税率的考察。

1、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2、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新增1】纳税人通过楼宇、隧道等室内通信分布系统,为电信企业提供的语音通话和移动互联网等无线信号室分系统传输服务,分别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新增2】纳税人通过蜂窝数字移动通信用塔(杆)及配套设施,为电信企业提供的基站天线、馈线及设备环境控制、动环监控、防雷消防、运行维护等塔类站址管理业务,按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记忆诀窍:“光干不配人,出租来服务;堪羡程氏妻(湿期),随员去运输”

随堂练习

【提示】点击上面的“随堂练习”即进入相关的试卷。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新增】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纳税人,以保理方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改变其与承租方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解释1】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不缴纳增值税。如: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自我提供)

【解释2】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不缴纳增值税。如: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或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境外提供)

【解释3】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视同销售,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双公例外”原则)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大厦的修缮

D.委托加工白酒

【答案】AB

【经典母题】下列应税行为中,应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有()。

A.会议展览服务

B.装卸搬运服务

C.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

D.航空运输的湿租

【答案】AB

【解析】选项C按“有形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选项D按“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1%。

【题目变形1】下列应按17%的税率征增值税的是:C。

【题目变形2】下列应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D。

【题目变形3】下列应该按“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有:ABC。

【题目变形4】下列应按“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的是:D。

【题目变形5】下列应按“文化创意业”征收增值税是:A。

【题目变形6】下列应按“物流辅助业”征收增值税的是:B。

【题目变形7】下列应按“有形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的是:C。

【同类考题1】下列应税行为中,应该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

A.联通提供语音通话服务

B.厂房融资租赁服务

C.中国移动提供短信服务

D.邮政储蓄业务

【答案】C

【解析】选项A按照11%的税率征税。B厂房融资租赁服务,属于营业税范围。选项D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

【说明】营增范围划界问题,基本会规避。

【同类考题2】一般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中,应该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有()。

A.装卸搬运服务

B.航空运输的湿租服务

C.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

D.管道运输服务

【答案】BD

【解析】选项A按“物流辅助服务”6%征收。选项C按“有形动产租赁”17%征收。

【说明】此类税率考察会大行其道。

【同类考题3】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中,应该征收增值税的有()。

A.会计咨询服务

B.员工为本单位提供设计服务

C.为灾区赠送货物

D.为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

【答案】AC

【解析】选项A按“鉴证咨询服务”6%征收。选项C视同销售征收。选项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不纳税。选项D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应视同销售,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说明】增值税征免范围划分,也会重点考察。

【同类考题4】下列各项业务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A.银行销售金银

B.向境外提供国际运输劳务

C.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

D.航空运输企业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

【答案】AD

【解析】选项C: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选项A: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选项B:境外提供国际运输劳务,零税率。

【例题·单选题】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国际运输经营资质,2014年6月购进飞机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万元、税额110.5万元;开展航空服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387.5万元、国际运输收入288.6万元、飞机清洗消毒收入127.2万元。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34.2万元

B.50.54万元

C.62.8万元

D.68.21万元

【答案】A

【解析】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飞机清洗消毒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该公司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87.5÷(1+11%)×11%+127.2÷(1+6%)×6%-110.5=34.2(万元)。

征税范围的框架

1.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主体(非重点,了解)

2.增营两税交叉业务的范围(非重点,了解)

3.确定不征增值税的范围(重点)

4.增值税税率变动的情形(重点)

5.能源企业的增值税范围

6.代收费用的增值税(重点)

7.营改增的变动范围(重点)

1.营业税主体征收的的增值税特例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2.增营两税交叉业务的范围(未按教材顺序)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2)对企业销售电梯(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销售自产的电梯并负责安装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收取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3)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符合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①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②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③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3.确定不征增值税的范围

(1)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3)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4)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具备拍卖条件、不具备拍卖条件以及属于专营的财物,取得的收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购入方再销售的照章纳税。

(6)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改增》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7)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8)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解析】航空积分和电信积分,均不征税。

(9)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4.增值税税率变动的情形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随堂练习

【提示】点击上面的“随堂练习”即进入相关的试卷。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5.能源企业的增值税范围

(1)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①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

②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3)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5)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6)油气田企业从事原油、天然气生产,以及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生产性劳务,缴纳增值税。(重要)

6.代收费用的增值税

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①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②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7.营改增的变动范围

(1)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注意】

水路运输服务中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中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2)在港口码头服务中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

(3)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

(4)代理记账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5)广播影视服务,包括放映服务。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A.邮局销售报刊杂志

B.增值税纳税人收取会员费收入

C.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答案】A

(三)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必考)

1.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每件产品双方委托价格100元,B公司加价10元,以每件110元对外出售,另外每件收取手续费5元,已经收到A公司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的代销业务每件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110×17%=18.7(元);

进项税额17元;

应纳增值税=18.7-17=1.7(元);

应纳营业税=5×5%=0.25(元)。

(1)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注意】

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注意】

作为委托方,一般收到代销清单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

如果在收到代销清单之前,委托方已收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

提前开发票,提前缴税。

不能以扣除手续费后的款项作为销售收入。

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视同销售行为

【解释】机构之间货物移送视同销售的三个条件:

第一,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

第二,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第三,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例题·判断题】位于北京市崇文区的总公司将一批货物移送至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分公司对外销售,该笔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

【答案】√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规避)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重点)

【注意】货物的来源,只有自产和委托加工,无外购货物。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业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考试应规避)

【案例1】亚泰集团生产了一批成本100万的水泥,以200万的价格对外售给李老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200×17%=34(万元)。

【案例2】亚泰集团生产了一批成本100万的水泥,免费用于本企业一超市楼体的建设,该批水泥的市场价格为200万,是否缴纳增值税?=200×17%=34(万元)。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注意】货物的来源,只有自产和委托加工,无外购货物。

【注意】考题出将自制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着眼点要放在价格上面。一般将自制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价格都会低,甚至是成本价销售。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注意】货物的来源,除自产和委托加工,还有外购货物。

视同销售的判断

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A.将自己的货车无偿提供给灾区使用

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征收增值税的有()。

A.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创新药

B.将购买的食品用于职工食堂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CD

随堂练习

【提示】点击上面的“随堂练习”即进入相关的试卷。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

A.商场将购买的座椅用于职工食堂

B.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

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

D.食品厂将购买食品原料赠送他人

【答案】CD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营改增”试点的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以其境内代理人或购买方、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

2017年东奥税法讲义-增值税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特别提示】就“营改增”项目而言,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具体是: ①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②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 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要点基本规定 境内销售服 务、无形资产 或者不动产的 含义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 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销售主体 的境内销售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内发 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 外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2】基本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重要)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项目。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服务、纳税人自我服务等等: (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1】非营业活动本身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而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既无偿又不具备营业性,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说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存款利息。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 对企业税负和营业利润的影响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的热点“营改增”的背景和原因的认识,分析了税制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认清了营改增对各行业的税负的不平衡影响。【关键词】营改增重复征税税负分析利润影响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二、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

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也要比课征营业税时低。也就是说,“1+6”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2.对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分别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由于这两档税率均高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率,因此,其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假设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销售额分别为X 和Y,则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X 和3%Y。改革后,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5.66%X[公式:X/(1+6%)×6%]和9.91%Y[公式:Y/(1+11%)×11%],税收负担分别增加13.2%和230.33%。 但是,通常纳税人都有外购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时间 2013年8月1日。 二、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步骤 (1)范围。改革试点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步骤。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改革试点将分成三步

走: (1)扩大地区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2)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3)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1)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应当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019年度土地增值税培训讲义

2019年度土地增值税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文件解读 一、鄂地税发【2008】207号文件废止的影响 2017.10.26省地税局局1号公告废止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自用(包括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总局授权各省、市、自治区地税局规定年限。 实际征管中以房管局认定的房屋属性为准,联合控管。 对开发商将开发产品自持后再转让,按照新建商品房政策处理。(二)、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四)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废止后,前三条按总局规定执行不变,第四条作为可要求清算情形,基本上也无变化。 (三)、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进行项目决算,已转让的房地

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与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建筑面积之和达到可销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含)以上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有可能造成较大税款流失、经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清算的开发项目; (四)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止后,前两条按总局规定执行无变化。第三条取消,第四条省局目前暂无规定。 (四)、第十三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清算审核工作时限不含纳税人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补正资料的时间。 总局清算管理规程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目前省局暂无规定。 市局今年继续按照往年做法要求各区局当年完成当年度清算项目,并实施绩效考核。 滞纳金问题按总局220号文件执行,查补税款在限定日期内缴纳的不收滞纳金。 (五)、第十八条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的计算分摊按核实的可售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并遵循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与取得收入的面积相配比的分摊原则。对于商住综合楼,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法分别计算确定商铺与住宅的单位

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

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 吴福平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1年底,北京市政府已正式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有可能在2012年7月1日开始营改增试点。 一、营改增的背景介绍: 1、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进行征收的一种商品和劳务税。即以第二产为中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行业的流转额来计征的税。营业税的税率分为5%与3%。营业税是我院负担的主要税种,2011年营业税款占我院2011年所交全部税款的80%。且85%是按5%缴纳的。2012年2月份,北京市地税部门特向我院进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问卷调查。 2、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从事进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行征收的税税。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新创造的那一部分价值,它相当于商品价值C+V+M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之后的余额,即劳动者新创造的V+M部分。也就是说增值税是以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的增加值为税基。我院现在交纳的增值税主要是工程总承包中单独签订合同的采购与销售,另外少量的杂志收入也交纳增值税。 3、为什么要改 从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营业税的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主是因为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存在一些弊端,第一、两种税制并存对征管上增加了难度;第二、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税负不公。从国际上看,增值税在国际上是一种成熟的税种,得到广泛认同的一个税种,进行营改增是符合国际化的趋势。 二、营改增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 我国的增值税改革酝酿了十几年,但一直没有推行,首要问题是营业税是地方税种,而现在我国增值税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75:25的比例分配,而营业税除部分铁路、银行总行和保险公司总部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外,其他的营业税归地方政府。取消营业税降影响到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 根据中国财政年鉴数据显示,从1998年开始,我国大部分省的营业税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例超过增值税分享收入。到2008年除黑龙江与山西省增值税分享收入高于营业税外,其他省份都是营业税收入高于增值税分享收入,约一半以上营业税是增值税分享收入的两倍。北京市的税收收入中营业税收入是增值税分享收入的4倍。因此,本次改改革后,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减

(完整版)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导讲义

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导讲义 2011年9月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政策规定 (一)条例细则规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二)税收相关文件:15个(附件1)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要点 (一)清算单位确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国税发[2006]187号明确: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实际工作中可参照房开企业的立项手续或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确定开发项目。 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七条: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清算条件 1.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纳税人条件: 国税发[2006]187号、国税发[2009]91号: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辽地税发[2007]102号: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并按规定已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未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在补缴预缴土地增值税完毕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以工程验收部门核发《**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之日,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竣工的时限;)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2.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国税发[2006]187号、国税发[2009]91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

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状分析

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状分析

国家税收(论文)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状分析 学生姓名:[商志远] 学号:[0114110812]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 班级:[B1108] 学院:[经济学院]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6日

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状分析 摘要:2012年1月1日,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开始率先在上海试运行,这是在2004年东北地区增值税转为改革后的一次税制重大变革。随后自2012年8月起,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北京等10个省市,并从2013年起逐步在全国推广。到目前为止,营业税改增值税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本文将对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后的成效以及问题进行下分析。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试点税负 从理论上说,营业税改增值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税收政策是杠杆,任何能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税收措施,都会刺激企业的投资意愿,增加相关行业的投资规模。营业税改增值税消除了服务性行业在生产流通领域的重复征税,提高了服务性行业对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尤其是上海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70%以上都是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从原来的5%营业税降为3%的增值税,大幅度降低了小微企业的流转税负担,为上海地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几个月试点下来,来自上海地方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信息显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营改增”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得到实证数据的有力支持。 在需求疲软,增长乏力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以“营改增”为抓手的结构性减税,成为中小企业减负松绑,重获活力的金丹甘露。同时,由于“营改增”的政策倾斜方向明确,受惠者为后工业时代主要的增长点——现代服务业,减税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 在现有的税收制度下,服务业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如折算成增值税,其税率高于18.2%,超出了增值税的标准税率17%。这个数据印证了许善达局长的另一句话:“如果不是因为营业税,中国不至于沦为制造大国”。 可见,以污染、能耗消耗为代价的“灰色扩张”还是以专业化分工、服务业升级为动力的“绿色增长”,税收政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适时将增值税制度引入到服务业领域,并推广至全国范围,“营改增”避免了重复征税,对于细化产业分工,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融合,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减轻工商企业流转环节的税收负担,优化税收结构、完善税收制度都有不同程度的积极意义。 2012年至今,营业税改增值税,将是结构性减税的重彩大戏。也是中国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并顺利完成增长模式转型的重要制度保障。 先谈谈其优点: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19讲_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1)

第一单元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考点05:混合销售与兼营(★)(P127) 1.混合销售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释1】混合销售是针对同一个客户的同一项(次)销售业务中,同时涉及货物和应税服务且二者存在因果关系,货物销售款和服务价款是同时收取的,在财务上难以分别核算。 【解释2】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 A.歌舞厅向张某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食品 B.建材商店向王某销售地板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C.餐饮公司向李某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 D.百货商店向郑某销售商品的同时提供送货服务 【答案】ABCD 2.兼营 (1)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解释】这些业务并不发生在同一项业务中且无因果关系,也不一定针对同一个客户,收取的款项在财务上可以分别核算。 (2)纳税人发生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考点06:小规模纳税人(★★)(P120) 1.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的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只能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判断题】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答案】√ 2.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3.征税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征收率一般为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4.免税规定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完整版)增值税相关的基础知识

1、应税项目,顾名思义,是应当缴纳税款的各种项目,亦称课税客体、税目、征税品目,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体现了某一税种的征收广度。税法中关于应税项目的规定,明确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例如,个人所得税设置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现行消费税有选择性地设置了烟、酒、化妆品等14个应税项目;营业税按行业设计,共分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9个应税项目。有的应税项目之下,还设若干子目。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的计提上有所不同,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什么是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一般说来,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为营业税的非应税项目,营业税的应税项目为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也就是说一种经济行为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包括: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营业税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以旅游企业为例:某旅游公司2005年2月取得旅游经营收入200万元,支付其他旅游企业接团费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费20万元,宿费25万元,门票费20万元,交通费60万元,为旅游购买赠品支付5万元。 该单位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200-(15+40+25+60)=60(万元)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60万元×5%=3万元。

增值税知识点归纳

第一单元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起),按税法规定计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 2.减按2%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 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 1.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计税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适用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意】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计算公式及涉及项目见下图(重点)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浅议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正文

浅议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专业:会计(注册会计师) 班级:11会计33 姓名:丁晨 指导教师:刘春才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还富于民”呼声日益高涨。营业税的弊端日益显露,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将从“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热点话题出发,结合当前的背景,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剖析这一税改制度,并深入探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必要性;影响;建议。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 1994年,我国确立了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税制格局。一直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根据2011年财政局官方网站数据显示,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征收约3.8万亿元,增值税占税收来源的27%,而营业税则占15%,这两大税种在我国税收收入来源占了很大的比重。自1954年增值税在法国征收以来,以增加值征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在世界各地广受欢迎,目前已经有17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而营业税以交易额征税,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交易规模,举个最常见的例子,大家都知道KTV里面的食品饮料是外面正常价格的2-3倍左右,这也与服务行业营业税税率为20%,且营业税不像增值税那样实行抵扣制度有关。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体制引发了包括重复征税以及税负不公的问题,这些都导致了两税并存的矛盾激化,使改革势在必行。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也很快跻身于时代发展的前列。在“十二五规划”第47章中这样显示: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制体质,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2012年3月24日,“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海)研讨会”中,委员会成员许善达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是结构性减税最重要环节,是我国服务业转型的关键步骤。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而营业税与增值税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凸显,人们“还富于民”的呼声也日益高涨,这在一定程度

09年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2009年增值税改革内容及其应对策略 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改革主要内容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2009年1月1日起: 1.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2.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3.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 5.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既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过1200亿元。 增值税转型改革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当前已有的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 二是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增值税转型是以允许固定资

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418期 第04期2013年2月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要求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目的是提高税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其主要的意义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结构调整的税制改革需求 我国经济结构主要服务对象之一是第三产业,该产业基本上都在营业税的范围之内,对于任何提高现代化服务产业的发展水 平,需要通过税制改革予以实现。其中, 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重要的税制改革模式之一,这种模式符合科学发展财税制度的要求,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现象,降低税收成本,而且促进了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和企业的现代化发展。税制改革的分税制模式,在我国1994年就开始实施,随后进行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经历了金税工程、 两税合并、流转税改革、营增改试点等。目前在这些税制改革结构当中,2012年的应营改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状态,减轻了居民企业的税收负担和优化了税收收入结构,满足了经济结构调整的税制改革需求。 (二)有效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随着经济业态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市场行业面临越来越多的 重复收税问题,营业税、 增值税两者采用两税合并或者分别征收的方法,加剧了重复收税的不合理趋势。目前在营业税重复征收问题是各个行业发展的障碍,譬如服务行业,相比于其他国家,其发展程度很低,其中既包括低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因此,营改增将面临利益分配格局重新改革的挑战。营改增具有避免重复收税的功能,面对经济发展的新业务和新模式,营业税的课税范围由此得到调整。 (三)减少部分行业不合理的避税空间在金税工程的背景下,缴纳增值税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各个管理环环相扣,因此避税空间比较少。而某些生产、销售的产业缴纳营业税,在行业纳税方面仍然存在部分的避税空间,导致税 收收入的流失。 营改增要求纳税人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通过部分成本支出,取得增值税发票,提高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水平,符合我国以票管税的税收管理模式要求。增值税发票管理相比于营业税发票管理,前者的规范性水平更高。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若干建议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我国税制存在的问题解决,提供了可行性的思路,譬如结构性减税等,并从侧 面上促进了消费、 降低了消耗、促进了就业、改善了民生。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方法,笔者提出若干建议如下: (一)建立相关制度 首先是根据税务局试点工作的需求,构建合理的组织架构,成立试点的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并且制定试点工作的应急方案。其次是建立双向同步汇报制度,定期收集和汇总各种典型的税收问题,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税局机关。与此同时,还要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定期发送税改的推进情况汇报。而政府要责令改革区域的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招商办等部门,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分析税收改革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税收收入和招商引资的影响。再次是建立例会制度模式,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由各个工作小组汇报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沟通协调遇到的各种问题,然后总结当期的工作和做好下一期的工作。最后是实行分层分类的培训模式,鉴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时间紧,而纳税试点范围的企业户数多,短时间内难以做好改革的专业奏效,因此,税收改革的同时要采用分层分类培训的模式,由税务局负责设置培训点,分类别和分场次培训辖内的小规模纳税人,提高培训政策辅导的针对性。 (二)税收法制体系的完善 目前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明显不适应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要求。我国税收法制体系的建设程度比较低,造成了税法在实际税收工作当中,存在执行方面税法解释的差异性,给纳税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营业税改增值税需要找出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针对税收政策的空白点问题,并结合试点地区提出的立法建议,由税务局进行内部政策的梳理收集相关企业的税法需求和意见,最终汇总成符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具体税收政策。另外, 对于试点区域的纳税人,需要根据行业的不同进行细分,并展开针对性的深层次培训,尤其是对于重点税源的纳税人,要展开点对点的政策辅导,确保各种税收政策都能准确落实到位。目前国内某些地区开始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在服务行业中已经体现出改革的优势。 (三)弥补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 营业税改增值税,要求弥补现有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笔者通过总结,罗列出五方面的建议:一是在试点区域内,详细地列举出行业和纳税人,提高纳税对象的针对性水平;二是基于试点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要旨,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重新制定和修改,让纳税对象感受到营业税改增值税所带来的实际收益;三是针对服务贸易的行业情况,以免抵退等税 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高蕤 (渤海钻探油气合作开发公司计划财务科300280) 摘 要:经济结构受到资源、环境、人口等因素的影响,面临转型的压力。但由于营业税的税制比较滞后,影响现代行业的 发展,而经济结构的转型对税制改革提出了高要求标准,因此我们亟需将营业税改增值税。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在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了增值税的扩围问题,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本文将从营业税改增值税意义的角度入手,从侧面反映出营改增的具体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扩围政策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 157··

两会关于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内容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重磅减税政策的出台,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普遍关注。但是,与增值税税率降低相关的,还有几个问题,值的朋友们持续关注。 一、新税率何时开始实施? 因为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降税措施,所以具体政策的落地,还需要经过财税部门发文予以具体贯彻落实。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部署,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7%降为16%,原适用11%降为10%。 由于降低税率在贯彻执行层面需要解决诸多技术问题,所以,预计最早也要等到2019年4月1日开始实行,最迟不会超过2019年5月1日。 二、降税率是覆盖全部行业还是部分行业? 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为“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所以,目前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行业,全部降为13%;目前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行业,全部降为9%。目前适用6%的行业保持不变,依然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对目前适用6%税率的行业,会“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具体会出台哪些增长加税收抵扣的配套措施,值得期待。 三、对不同行业的税收影响有几何? (一)农副产品种养殖业 农产品种、养殖业,对自产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属于增值税的免税范围。增值税税率从10%降低为9%,几乎不会对该行业的增值税产生影响。 但是对于下游购进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行业,能够抵扣的进项税从购进金额的10%,降低为购进金额的9%,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将减少1%的税率水平。

营改增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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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增值税讲义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09年起我国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举例∶甲为卷烟厂,生产卷烟批发给A批发商,甲是生产者要交纳消费税,销售卷烟交增值税,A批发商将烟批发给B零售商,A向B销售时需要交增值税,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零售商将卷烟零售给消费者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举例:A企业委托B加工烟丝,委托方A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B提供加工劳务,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三)、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提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生产货物; 2、进口货物; 3、委托加工劳务。 (四)、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案例:甲是一家服装厂,如果生产的服装直接销售乙,则直接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代销协议,协议规定按照零售额10%收代销手续费,甲服装厂于4月30日上午将一批服装交给乙商场代销,乙于4月30日下午全部销售给消费者,取得零销售额为117万元(含税)。在5月8日甲收到乙的代销清单,甲给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80万。 乙商场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117/(1+17%)x17%=0 甲服装厂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80 x17%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举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举例:甲企业是刚材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钢材盖楼房,则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1】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下列顺序:(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 举例:甲卷烟厂生产的同一种型号卷烟每包10元,将这种型号的卷烟无偿赠送给消费者。则卷烟厂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10/(1+17%)x17% 如果卷烟厂将特制卷烟无偿赠送消费者,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材料税率表

营改增材料税率表

附件5:《成本费用进项税抵扣率明细表》 编码成本费用项目明细取得发票类型是否可以抵扣抵扣率备注 1 工程项目成本费用 1.01 建筑用材料物资 1.0101 桥梁、支座、锚杆、锚具专用发票是17% 1.0102 机制砖、井盖、污水管、螺旋管、铸铁管、彩砖、栏杆、 洞渣、路缘石 专用发票是17% 1.0103 伸缩缝、钢板、钢绞线、波纹管、钢纤维、挤压套专用发票是17% 1.0104 铸铁管道、钢管、阀门专用发票是17% 1.0105 给排水设备、消防设施专用发票是17% 1.0106 小型机具、电料、五金材料专用发票是17% 1.0107 空调、电梯、电气设备专用发票是17% 1.0108 电气开关、电线电缆、照明设备专用发票是17% 1.0109 木材及竹木制品 1.010901 原木和原竹(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是13% 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购 买价×13% 1.010902 原木和原竹(供应商外购的)专用发票是13% 1.010903 板材及竹木制品(方木、木板、竹胶板、木胶板等)专用发票是17% 1.0110 商品混凝土 1.011001 一般商品混凝土专用发票是17% 1.011002 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1.01100201 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专用发票是3%

编码成本费用项目明细取得发票类型是否可以抵扣抵扣率备注1.01100202 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供应商采用一般处理)专用发票是17% 1.011003 自产混凝土(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混 凝土) 普通发票否 自产自销方享受资源综 合利用优惠政策 1.0111 水泥专用发票是17% 1.0112 沥青专用发票是17% 1.0113 砂、土、石料 1.011301 砂、土、石料(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专用发票是3% 1.011302 砂、土、石料(供应商采用一般处理)专用发票是17% 1.0114 砖、瓦、石灰 1.011401 砖、瓦、石灰(供应商以其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 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 专用发票是3% 1.011402 砖、瓦、石灰(除1.011401规定外的情况)专用发票是17% 1.0115 瓷砖、大理石、火烧石、水泥预制件专用发票是17% 1.0116 火工产品专用发票是17% 1.0117 玻璃幕墙、铝塑板、外墙装饰材料专用发票是17% 1.0118 木门、防盗门、防火门、防盗网、塑钢窗等专用发票是17% 1.0119 卫生间洁具、食堂用具专用发票是17% 1.0120 pvc管材、塑料管材、塑料板材专用发票是17% 1.0121 压浆剂、灌浆料、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石粉专用发票是17% 1.0122 材料运费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是11% 1.0123 材料加工费专用发票是17% 1.0124 自有周转材料使用费否 1.0125 周转材租赁费(钢管、扣件、模版、钢模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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