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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查验工作组织

第三章查验员

第四章查验程序和要求

第五章嫌疑情形处置

第六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机动车查验是指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负责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机动车查验业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可以按照本规范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正、规范、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开展机动车查验业务时,应当设置查验业务岗、查验监督岗。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和机动车查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机动车查验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查验工作组织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查验场地、查验工具、查验智能终端查验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开展机动车查验工作。

有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可以应用车辆信息自动采集、图像智能审核比对等新技术,提高查验效率和准确性。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通道式、一次性办结查验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查验通道、查验区和停车区。

车辆管理所应当设置明显告知牌、标志标线,安排导办人员,提示群众备齐相关证明、凭证,引导需查验机动车进入查验通道,依次排队进入查验区。在查验区受理业务、完成查验后,引导机动车进入停车区,并提示群众办理后续业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查验智能终端或者在查验区设置服务窗口录入机动车信息,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互联网预录入机动车登记相关信息,提高查验受理工作效率,避免群众多次往返业务大厅。

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规范机动车查验区建设,设置“机动车查验”标识,设置查验工位,施划标志标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置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查验区场地面积、硬

化条件、防雨设施、照明等应当满足查验工作的实际需要。

车辆管理所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在查验区设置遮阳、保暖、通风等设施设备,保障改善查验工作条件。

车辆管理所应当区分车辆类型设置大型车辆、小型车辆等专门查验区。查验区和查验工位的数量应当与查验业务量相适应。

第八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配置查验工具,在查验区配置查验工具箱,为查验员配备查验工具包、查验智能终端、执法记录仪或者便携式视音频记录装置。

查验员查验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使用查验工具包和查验智能终端,并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便携式视音频记录装置记录查验过程。

第九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记录受理、查验、监督全过程信息,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机动车查验结果、照片及视频的采集和保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的查验员签名或者签章等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做好机动车查验、登记审核、牌证发放等工作流程衔接,提高机动车登记效率,实现群众一次排队即可办结机动车登记业务。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所查验机动车应当在查验区进行。对辖区内出租、公交等运输企业需要上门查验机动车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组织上门查验机动车的,应当通过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受理

查验业务后,安排2名以上具有相应车型查验资格的查验员查验机动车,其中至少1名为民警查验员。查验员应当使用查验智能终端记录机动车查验结果、采集查验照片及视频,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查验过程,记录查验时间、地点、查验员、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编号、车主单位等信息,完成查验业务一个工作日内将查验结果、照片和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

第三章查验员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查验员队伍建设,推进查验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第十三条查验员应当具备机动车查验相关知识和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查验员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人民警察担任的查验员为民警查验员;车辆管理所警务辅助等工作人员担任的查验员为辅警查验员;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担任的查验员为社会辅助查验员。

第十四条初级查验员可以对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进行查验,中级、高级查验员可以对所有类型机动车进行查验。

办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专项作业车、挂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的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变更迁出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所有登记业务,以及申

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校车使用许可、报废机动车法定监督解体、嫌疑车辆调查取证等,应当由具备相应车型查验资格的民警查验员查验。

第十五条从事机动车查验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掌握监管工作内容和异常情形处置要求,其负责人应为民警中级查验员或者民警高级查验员。

第十六条查验员技术等级实行逐级晋升制度,初次申请查验员资格的,应当申请初级查验员。

第十七条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申请初级查验员资格人员的培训、考核,颁发初级查验员证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中级查验员资格人员的培训、考核,颁发中级查验员证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申请高级查验员资格人员的培训、考核,颁发高级查验员证书。

第十八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核发查验员证书,建立查验员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查验员基本情况、培训考核情况等资料信息。高级查验员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查验员档案。

第十九条查验员证书应当记载查验员姓名、技术等级、培训记录、发证机关等信息,粘贴查验员照片。

查验员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查验员证书有效期满前,仍需继续从事机动车查验工作的,应当按本规范规定重新申请查验员证书。

第二十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查验员日常培训教育制度。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查验员培训教育管理规定,制定培训计划,指导、监督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集中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教育工作。有条件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建立机动车查验实战训练基地。

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查验员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业务知识、实战技能集中培训,每周进行查验工作总结、点评,每月将机动车查验中遇到问题及对策等情况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年组织初级、中级查验员参加不少于40学时业务知识、实战技能和廉政警示培训,并进行考核。高级查验员每年对中级或者初级查验员进行授课时间应当不少于10学时。

第二十二条发证单位负责每年审核查验员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查验员年度培训考核、查验员证书有效期情况。对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查验员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查验员资格或者予以降级。中级、高级查验员岗位调整的,应当报发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种类、车辆类型、查验要求、查验岗位等配置查验员,查验员数量和资格应当

与机动车查验工作量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查验员工作期间应当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

查验员上岗证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查验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国产机动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下简称进口凭证);不属于免检机动车的,还应当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读取机动车信息,将业务种类、机动车信息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由系统自动比对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由系统比对《公告》数据。

(三)查验业务岗查验机动车,核对查验项目信息与《公告》、合格证、进口凭证等记载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确定车辆类型、车身颜色及核定载人数。

(四)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

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二十六条办理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的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属于更换发动机,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对无号码的,监督打刻原发动机号码;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监督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应当审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二)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二十七条办理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变更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核对行驶证和更换后机动车的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确认车辆型号一致。

(二)查验业务岗按照本规范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行驶证。

(二)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属于非专用校车的,应当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已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对已实行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的,迁出地车辆管理所不再查验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由系统自动比对被盗抢机动车信息。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对已实行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按照相关规定查验机动车。

第三十条对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查验业务岗按照本规范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办理重新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一)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

(二)查验业务岗确认无被凿改嫌疑,监督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属于重新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的,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三十二条办理加装或者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行驶证;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当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当比对操纵辅助装置产品型号和编号是否与加装合格证明相符;属于拆除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应当确认是否拆除操纵辅助装置。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能够确认该机动车与被盗抢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车身颜色被改变的,查验业务岗按照本规范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二)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变的,查验业务岗按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行驶证;机动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核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属于非专用

校车的,应当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已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喷涂粘贴的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但办理转移登记的非专用校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为辖区内学校或者已取得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三十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应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监督校车、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解体,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审核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上传的《机动车登记申请表》、行驶证照片以及机动车标准照片、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1:1还原照片或者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1:1还原照片,核对车辆识别代号与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机动车。

(二)通过视频监督机动车解体过程,审核机动车解体后的整体照片及包含车辆识别代号部件的照片,确认客车车身或者货车车架已切割解体。

(三)查验业务岗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三十六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转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的,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行驶证;属于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超过六个月的,还应当核对交验机动车前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对非专用校车,应当按照标准核定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初中生、中小学生使用时的学生和成人乘坐人数。

(三)使用查验智能终端记录机动车查验结果、采集查验照片及视频,并录入计算机系统。

(四)对符合规定的,制作、打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交机动车所有人在备注栏签字确认后,采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照片并录入计算机系统。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

第三十七条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更换校车的,或者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转来征求意见的申请材料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查验机动车。

第三十八条取得校车标牌的非专用校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行驶证。

(二)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已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对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还应当确认已消除外观标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车辆管理所查验业务岗按照本规范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审查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审查中文翻译文本。

(二)查验业务岗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确认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是否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一致;属于载货汽车、挂车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外廓尺寸等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三)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并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第四十条办理申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时,机动车查验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将业务种类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查询机动车登记信息,查验机动车,属于申领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采集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照片。

(二)查验业务岗将机动车查验结果、查验照片及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使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电子化机动

车查验记录表,并签名或者签章。

第四十一条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应当通过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实现岗位内部传递。登记审核岗可以依据电子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应当通过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打印,并按规定粘贴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随车配备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办理其他需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查验业务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免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对实现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1:1还原照片或者实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1:1还原照片采集的,可以使用1:1还原照片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存入机动车档案。

第四十二条对按照本规范第二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查验不合格的,查验业务岗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出具书面告知,一次性书面告知查验不合格原因,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中记录机动车基本信息、查验不合格原因及相关证明图片(视频)资料。

第四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远程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传的照片(视频)资料,对符合规定的,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制作检验合格标志。对摩托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以及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其他类型机动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先行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

合格标志,在检验照片(视频)上传后的24小时内审查完毕。

第五章嫌疑情形处置

第四十四条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嫌疑机动车调查处置工作制度。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海关等单位,建立被盗抢、走私机动车案件办理协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查验员在查验中发现机动车存在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有凿改、挖补痕迹或者擅自另外打刻等情形,不能排除被盗抢、走私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民警查验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机动车被盗抢、走私嫌疑的,还应当先行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嫌疑机动车驶离,并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配合调查;嫌疑机动车强行驶离的,应当记录嫌疑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型、颜色、特征等信息,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缉。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机动车被盗抢、走私嫌疑报告后,应当立即指派2名以上民警依法开展现场调查,

调查期间应当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现场全过程,并制作现场笔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不配合现场调查的,应当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现场笔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身份信息;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和申辩;

(三)机动车具体嫌疑情形;

(四)其他有必要载明的情况。

负责现场调查的民警应当具备中级以上查验员资格。

第四十七条现场调查发现嫌疑机动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嫌疑,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嫌疑等道路交通违法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扣留嫌疑机动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制作受案登记表。

第四十八条对机动车存在被盗抢、走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集嫌疑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及零部件编号,比对盗抢库、机动车登记信息,必要时可以联系生产、销售或者进口企业进行核查。

第四十九条经过核查机动车涉嫌被盗抢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等规定,移交查获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处理;经过核查机动车涉嫌走私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海关法》、《公安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海关部门处理。

在移交案件时,应当将以下涉案物品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一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单位:

(一)物证:嫌疑机动车等;

(二)书证: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查验现场照片等;

(三)视听资料:查验过程、现场调查过程录音录像等音像资料;

(四)现场笔录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五十条对经核查有涉嫌拼装、报废以及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等情形的嫌疑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对排除被盗抢、走私等嫌疑的,应当及时发还机动车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五十一条经查验发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合格证等凭证记载的数据不一致等情形时,除按本规范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外,还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查验业务岗使用查验智能终端采集机动车及其违规项目照片,固定违规证据,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

(二)查验业务岗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协助调查,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并做记录。

(三)对不符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的,查验业务岗应当书面告知,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使用不符合标准机动车的危害,提示可依法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退换违规机动车。

(四)查验业务岗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中记录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及整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公告》批次、违规类型、情形、违规原因初步调查等信息,填写《嫌疑违规机动车产品通报表》,上传整车、违规项目及询问笔录等照片;属于进口机动车的,还应记录进口证明凭证名称、编号。

(五)经查验监督岗审核后,将违规机动车信息、照片逐级上报至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查验监督岗承担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查验员资格。车辆管理所应当每月组织查验员审核违规机动车信息,制作《违规嫌疑机动车产品通报表》,并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第五十二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指导、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按本规范采集、报送嫌疑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

车辆管理所接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报告嫌疑违规机动车后,应当安排开展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违规机动车产品,车辆管理所应当调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检验。对于确认存在违规检验问题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查验区设置规范

四川省机动车查验区设置规范(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查验区设置及查验工具配置 第三章查验通道及工位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专门查验区建设,根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GA/T1435)、《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开展机动车查验业务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应当规范建设机动车查验区域,配置相应的查验工具,确保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机动车查验区的设置经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备案后,方可规划、建设,并经验收合格,编制统一的查验工位编码后方可进行机动车查验。查验区取消及调整的,应及时报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四条查验机动车应当在查验区进行。需要上门查验

机动车的,应由市(州)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同意并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本辖区内进行上门查验。 第五条市(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验区的面积、查验通道与查验工位数量及标志标牌等便民设施应与本单位的查验业务的类型、数量相适应,满足查验工作实际需求。 第二章查验区设置及查验工具配置 第六条机动车查验区应充分考虑车辆登记业务流程办理的便捷性,合理规划建设查验通道、查验工位和停车区域,遵循依次、有序的原则,配置足够的查验通道、查验工位,以方便车辆信息录入、车辆查验、车辆识别代码的拓印、车辆号牌拆卸安装等工作,实现“通道式”、“驻不移车”的机动车查验业务流程。 若因场地等限制,可因地制宜,按方便群众“一次性”办结查验业务的原则,合理规划各个功能区域布局,统筹设置引导标志、标线,引导待查验机动车规范、有序的进出查验工位,实现机动车查验的“一站式”完成。 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根据场地等条件,本着规范、有序。高效原则,创新设置机动车查验区。 第七条机动车查验区应设置“机动车查验”的标牌(标牌式样见附件1),标牌的大小、安装位置应醒目。查验区内应设置提示引导标志或标牌,引导待查验车辆有序进入查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在2013年一年中,我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在分公司领导正确指导下,在全体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我们在车辆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车辆安全行车,没有发生过重大的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实效,得到了长促的发展,向着既定的目标跟进。现就今年所做的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有车职能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加强驾驶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专兼职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我公司现有大小各类车辆83部,其中小轿车部,客车1部,小货车1部,越野车部,高空作业车1部,高空带电作业车1部,应急发电车1部,皮卡车部,大部分车辆运行在生产第一线,部分车辆分布在各个供电片区,点多面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邀请罗平县交警大队警官到我公司进行交通案例剖析,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二交一封一定”制度,禁止公车私用:通过公司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辆调度系统以来,加大车辆使用检查力度,合理安排调度,使公司车辆油费由每月10万余元以上下降到每月8万元左右,减小公司成本开支。 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5、根据罗平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6、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092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factory vehic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公厂)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厂车使用时合理及安全,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况;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内容 3.1司机行车及工作管理规定: 3.1.1公司使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3.1.2司机人员上班时一律穿着厂服. 3.1.3司机每日上下班需打卡两次. 3.1.4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待(图书室),车辆应停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厂区待命时

必须服从总务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3.1.5司机人员接送来宾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来宾送至目的地,不得将车辆未驶入目的地即让客人步行. 3.1.6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以及停车待命不得开空调. 3.1.7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插话. 3.1.8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1.9严禁在本厂或客户厂内乱按喇叭. 3.1.10司机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必须佩带手机,要及时应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联络,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及时应答时,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3.1.11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自理. 3.1.12司机需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若需委外维修,保养,必须提前3天向上级报告,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3.1.13车辆各司机应对于年检期内提前一周向主管人

车辆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车辆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车辆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20**年8月25日车辆管理中心组建成立,9月1日车辆管理中心正式开始业务运作,车辆管理中心在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公司相关会议精神,以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开展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活动,全面推进车辆管理中心安全制度标准化建设,中心自8月25日组建以来安全运行310多万公里,职工通勤125万多人次无任何责任事故。现就车辆管理中心组建以来重点及20**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内部管理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中心现有职工共计316人,其中合同工253人,劳务派遣工63人,其中男职工287人,女职工29人,车辆共计492台,其中大客车85台,依维柯、中巴车85台,商务车7台,轿车146台,越野车85台,皮卡车84台。作为新组建的单位,在制度建设上一片空白,而且没有现成的可参考模式去学习,中心便组织相关人员到神东和其他车辆管理单位学习,将基层现有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进行提炼、总结从而形成中心自己的管理制度。在短短的两个月的时间内中心先后制定了《车辆管理中心岗位责任制》、《车辆管理中心部门责任制》、《车辆管理中心安全制度汇编》、《车辆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及《车辆管理中心制度汇编》等。 二是制作了中心车辆设备台账。在中心车辆设备台账的基础上,制作了中心车辆设备台账,从而有利于做到统一安排、合理调运,中心还针对每台车辆单独设立了车辆信息统计卡,信息卡内容包括了车辆基本 第 2 页共 8 页

信息、车辆保险记录、车辆强制维护和维修记录、车辆事故损坏和维修记录、技术改造改装记录、车辆移动记录等信息,使车辆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是完成公司车辆配置工作。针对公司现有车辆状况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并进行充分调研后,提出了公司车辆分配方案,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完成了公司车辆配置工作,为公司下一步的车辆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 (二)狠抓安全工作 1、强化班组建设。中心从班组安全建设抓起,充分利用各队现有安监员、群监员、安全管理员等,建立了安全信息反馈网,为了充分发挥安监员、群监员、安全管理员的作用,中心还召开了专门的安全会议,会上要求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安全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出车前的安全检查、行车中的安全提醒,将安全工作放在所有的工作的首位来认真对待,杜绝安全工作形式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全中心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 2、提高思想认识。管理中心创立了数字化“11155”安全管理特色,即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一个原则:“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一个理念: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管理新理念);五个做到:思想认识—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严肃认真;五个优先:安全位置优先、安全经费优先、安全制度优先、安全教育优先、隐患整改优先。并先后开展了“百日安全运输竞赛活动”、“安全运输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等活动,确立了车辆管理中心机关各部室、各车队无“三违”,杜绝一切运输事故(包含一 第 3 页共 8 页

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车辆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XX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 二、 三、概述 1、全年车辆安全行驶共计XX公里。 2、全年车辆费用支出共计XX元,其中车辆油料费用XX元,维修、保养费用 XX元。 3、全年共派车外出XX次。 4、全年大型会议及重要接待约XX次。 5、安全管理。 6、制度及流程建设XX次。 7、后勤车辆保障。 8、成本管控。 9、管理方法及措施。 10、驾驶员管理。 四、会议接待 大型会议及重要接待约X次;会议及接待中,由于驾驶员工作业务出色,多次受到公司领导的好评。 在准备的过程中,既有沟通、又要密切配合。细心梳理行程信息,精心编制接机、接站计划、合理有序调度与安排,抓细节、重服务。认真实施,圆满完成了一次次大型会议及重要接待工作。 五、安全管理

1、安全出行 合理进行车辆的调配、使用;有序进行驾驶员出车派遣。 全年安全行驶约XX万公里。 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结合当地路况,针对各季节行车,制定了适应各种天气驾驶技巧,并在公司内网分享,提醒驾驶员及私家车同事。 2、车辆安全检查 全年对公司车辆例行安全检查,针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3、车辆定期保养 日常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保养,从未发生因车辆检查疏忽而造成的工作延误,并确保公司及各部门的公务用车。 六、制度建设 在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车辆类制度及流程,以及根据企业现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编制了《车辆负责人岗位职责》、《驾驶员岗位职责》、《驾驶员管理细则》、《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细则》、《驾驶员考核细则》等制度及流程。 规范程序,做到按规章办事,按工作程序办事,按职责要求办事。 七、后勤车辆保障 1、提高服务意识,正确对待 明确后勤车辆保障服务意识及重要性,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确定重点工作目标;对后勤保障工作进行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的监督检查,确保后勤保障工作能满足各项工作需要。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停车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最新版】

【仅供参考】 停车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6 页

停车场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20xx年度,在处党委和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工作。同各部门通力协作,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内容 1、今年年初,我们依次走访在两会上提出提案个各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听取有关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方面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化解答。 2、针对两会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单位制定出全市统一的停车标牌,并公示了停车场设置编码及收费标准等。对全市停车场施划统一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为停车场收费员定制了统一制式的收费人员服装,开创了辽宁省停车场收费员统一服装正规化管理的先端,我部门对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也加大力度,为有条件的停车场安装车辆定位器,从而更加规范、完善停车场管理。 3、我单位同交警停放处共同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划,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道路畅通方面,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场予以取消。 4、通过日常巡视,发现市区主干路及繁华地区机动车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单位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管理下,仍不见效果。针对这种现象,我单位采取措施。在保证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了铁障阻车设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机动车停放做为全市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特别关注。我单位为规范全市机动车人行路临时停放缓 第 2 页共 6 页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2002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 厂内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厂 内机动车辆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统称监督检验,下同),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公安部门、农机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检验;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内容相同,检验后均出具 (见附录1,以下简称《检验报告》)。《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规范》(GB10827-1999)、《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16178-1996)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

程》(GB4387-1994)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制造或者修理、改造厂内机动车辆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上述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见附录2,以下简称《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也应当满足《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臵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在2013年一年中,我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在分公司领导正确指导下,在全体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我们在车辆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车辆安全行车,没有发生过重大的交通事故,安全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实效,得到了长促的发展,向着既定的目标跟进。现就今年所做的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有车职能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加强驾驶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专兼职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我公司现有大小各类车辆83部,其中小轿车部,客车1部,小货车1部,越野车部,高空作业车1部,高空带电作业车1部,应急发电车1部,皮卡车部,大部分车辆运行在生产第一线,部分车辆分布在各个供电片区,点多面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

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邀请罗平县交警大队警官到我公司进行交通案例剖析,使驾驶 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驾驶员的安 全意识。 2、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 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二交一封一定”制度,禁止公车私用:通过公司安装GPS监 控系统、车辆调度系统以来,加大车辆使用检查力度,合 理安排调度,使公司车辆油费由每月10万余元以上下降到每月8万元左右,减小公司成本开支。 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 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5、根据罗平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 生产的顺利进行。 6、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

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1.0目的 为了确保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安全、摆放整齐,停车、出入有序,防止事故发生,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被盗和被损坏的事故,减少业主的财产损失。 2.0 适用范围 各道闸口、车库及广场车辆的管理。 3.0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实施 3.2 安全管理部经理负责本工作规范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4.0工作内容 4.1出入口的管理 4.1.1 车辆驶入的管理 4.1.1.1 对进入小区的任何车辆进行敬礼。业主凭业主卡(ID卡)刷卡进入;安管员对忘 带卡或不刷卡业户进行身份核实,并大力宣传,园区全封闭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给予温馨提示;定期对不刷卡的业户由客户服务部进行上门回访。 4.1. 1.2 当发现有不刷卡车辆进入小区驶进道闸口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敬礼。并 询问其身份,如是业主忘带卡,立即通知中心查明业主身份;或是来访人员,则立即通知监控中心用录音电话联系业主进行核实,得到中心通知放行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通知监控中心和巡逻岗位做好监控和跟进其是否进入被访业主家,如业主不同意放行则礼貌提示访客车主,劝其离开。 4.1. 1.3 当送货车辆进入道闸口时,敬礼后进行询问,并核实业主,确认送货单的地址、 货物与实际货物是否一致,是否携带违禁品,严格执行对外来车辆的四个步骤:询问、核实、登记、跟进。 4.1. 1.4 大型送货车辆禁止进入园区。 4.1. 1.5 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询问其去处后登 记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通知监控中心和巡逻岗位做好监控和跟进,登记其车牌号码,出入时间。 4.1.2 车辆驶出的管理

工作计划 车管所员工工作计划

车管所员工工作计划 车管所xx年工作计划 xx年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争创文明岗,开展优质便民活动,顺利的实现了车管所的创建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再接再厉,扬长避短,力求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机动车管理 全面贯彻落市县公安、交警队文件精神,合理设置业务岗位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办理各项业务。一是结合我所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查验岗的数量,简化业务流程,车主在查验岗提交了业务资料后,工作人员将资料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车主只需在登记审核岗直接领取牌证,减少了群众在各个窗口之间的往返次数,“一窗式”服务要有效开展。二是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严格审核车主提交的各项法定资料、证明,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查验机动车,确认机动车唯一性,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落实全部查验项目。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严格审核机动车技术参数,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比对。四是机动车号牌的确认采用小型汽车自主选号方式。 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的法规法令,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监督规范驾校对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二是按照考试用 车的标准,对摩托车进上户、给车主办理驾驶证。三是按照《机动车

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业务岗位,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驾驶证申领业务。受理驾驶人申请时,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确保档案补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 一是力求使用最新版本的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软件,民警能够正确、熟练操作使用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二是严格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对系统数据和异常业务情况进行检测,对发现错误的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确保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三是制定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制度、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密码定期变更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计算机系统日常运行保障机制,配备专门的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工作保障有力。四是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今年前半年争取在大厅安放一台叫号机,解决办证上户人员全部拥挤在柜台前的问题,同时也是对办证交警按顺序办理、不走关系的一种监督。五是推动车管所业务下放工作,准备在全县建立2个摩托车带牌销售点,进一步服务弱势群体。 四、服务群众 一是实行业务当日办结制和延时服务制、首问负责制和“一窗式”服务制、业务退办制等便民制度,开展微笑服务,统一规范文明服务用语,提高车管服务窗口形象。二是车管大厅使用低柜台办公,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设置公告栏,公布办理业务的法律依据、凭证、证明、程序和公示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民警和工作人员照片、警号,供群众监督。设置意见簿、举报箱,公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接

机动车安检机构操作规程汇总.(精选)

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只适用滚筒和轴重仪设备,不适用平板和地磅) 2016.2审定 引用标准: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与方法》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外廓尺寸测量 2、整备质量测量 3、制动性能检验 4、前照灯检验 5、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 6、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检验 7、在用汽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规程 8、在用汽车双怠速尾气排放检测规程 9、在用汽车稳态工况法检测规程 10、微机网络系统操作 11、人检验操作规程(1)唯一性认定,车辆特征参数、外观、安全装置检查 12、人检验操作规程(2)底盘动态检验

13、人检验操作规程(3)车辆底盘部件检查 外廓尺寸测量 1 检验设备、工具要求 1.1 人工检验标准器具 a) 钢卷尺:不确定度:1级; b) 标尺、铅垂、水平尺。 1.2 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 测量仪应符合计量法规,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1%或±20。 2 人工检验方法 2.1 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在车辆前后和两侧突出位置,使用线锤在地面画出“十”字标记。如图所示。 车辆前后突出位置标注示意

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示意 为防止车辆前后突出位置不在同一中心线上,影响测试准确度,可将车辆移走,在地面的长宽标记点上分别画出平行线,在地面形成一个长方形框架(可用对角线进行校正)找出车辆中心位置,用钢卷尺分别测出长和宽的直线距离,作为整车的车长和车宽,但 3730.3规定的后视镜、侧面标志灯、示位灯、转向指示灯、挠性挡泥板、折叠式踏板、防滑链以及轮胎与地面接触部分变形,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加装的其他部件不计入。 2.2 车辆高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将水平尺放在车辆的最高处并且保持与地面水平。在水平尺一端点放铅垂到地面画出“十”字标记,用钢卷尺测量水平尺该端点与地面“十”字标记之间的距离示值即为该车的实际高度,如图所示。

2021车辆管理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1车辆管理工作计划(精选3篇) 车辆管理工作计划1 20xx年,各工地材料提货、配发以及各部门办公用车等诸多原因,车辆运输成本和第三方物流费用不断提高。同比20xx年提升﹪20左右(20xx年共计油费均4部车8.5万多元,行驶13万多公里,油均价4.95元每升。20xx年共计油费均4.5部车10.5万元,行驶17万多公里,油均价5.9元每升)。 外省市各工地材料配发、提货、外加工产品、材料采购、工厂产品、设备及质量等原因不能按时间完成。造成“有货就送,多少都要提”的工作规律。形成车辆运输成本及第三方物流费用大幅度增加。以及车辆未近一步统一管理,各部门商务用车随叫即用,市内外交通方便为主不考虑成本,不按规定执行。岗位职责没细划,缺乏交流未能合理调配工作。故而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根据述上情况做以下计划: 1.公司各项目工地,物流部上海采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材料采购清单》上进行采购材料、外加工产品、设备等。不得延误进库日期,所有材料应及时保质采购到库。由专人统计方数、顿位、数量、时间等实际情况由物流公司、航空、铁路等形式配载发放到工地。其中运输天数、路程、天气等情况根据以往分为整车(2天、3天、6天)、零担(3天、4天、6天、8天),第三方物流由公司考核签订合同后协助运输工作。

2.上海工地项目材料,由物流部采购,供应商直接送至工地,零星材料送至仓库,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后,车管统计根据材料到货日期等情况,集中货物,顺路连带统一发送至工地,拒绝零散往返运输。严格执行规定,不予例外。外提材料及特殊情况应申请物流部经理批准,方可给予运输。 3.公司运输车辆(面包车、卡车)物流部车管员统一管理,用车部门和个人应通过车管员使用公司运输车辆及外出办公车辆,每次部门用车,必须提前4小时申请,说明用车时间、到达地点、事由等,由车管人员根据情况调派车辆,签字后方可使用车辆。回来后,驾驶员在出车单上填写好回来时间、实际公里数、过路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交给车管员统一记录在册。费用独立核算,以盈利形式计算每公里费用(暂定2元每公里、过路费另计),做为各部门费用开支。公司核定各部门费用标准。如有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运输成本提高,超出标准的部分,由职责人承担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4.公司商务用车(蒙迪欧、商务车、面包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各部门人员市内出行办公以公交为主,不给予派车。单程转公交两次以上或时间等特殊原因的,可以申请物流部经理批准后用车。 5.安排专职驾驶员驻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商务用车出行以及临时出差,和车辆日常保养工作。车管员卡车驾驶员驻仓库配合统计材料发货,以及车辆驾驶和管理保养工作。面包车、卡车日常停放仓库,主要负责仓库材料发送各工地及公司各部门办公出行任务。 6.各部门用车,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费用成本结算表,控制使用成本,计算费用。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试行)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查验工作组织 第三章查验员 第四章查验程序和要求 第五章嫌疑情形处置 第六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查验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机动车查验是指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负责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验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机动车查验业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可以按照本规范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查验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正、规范、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开展机动车查验业务时,应当设置查验业务岗、查验监督岗。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范和机动车查验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机动车查验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查验工作组织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查验场地、查验工具、查验智能终端查验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开展机动车查验工作。 有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可以应用车辆信息自动采集、图像智能审核比对等新技术,提高查验效率和准确性。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通道式、一次性办结查验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查验通道、查验区和停车区。 车辆管理所应当设置明显告知牌、标志标线,安排导办人员,提示群众备齐相关证明、凭证,引导需查验机动车进入查验通道,依次排队进入查验区。在查验区受理业务、完成查验后,引导机动车进入停车区,并提示群众办理后续业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查验智能终端或者在查验区设置服务窗口录入机动车信息,有条件的可以通过互联网预录入机动车登记相关信息,提高查验受理工作效率,避免群众多次往返业务大厅。 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应当规范机动车查验区建设,设置“机动车查验”标识,设置查验工位,施划标志标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置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查验区场地面积、硬

车辆管理员工作总结

车辆管理员工作总结 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在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全体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我们在车辆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车辆安全行车,没有发生过等级事故,安全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实效。现就这半年所做的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驾驶员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提高了驾驶员的荣辱观,完善了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行政部现管理大小各类车辆15部,其中小轿车9部,班车4部,洒水车1部,小面包一部。车辆型号较多,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了消除各种外部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车辆费用审核管理。车辆费用主要包括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年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对于各项申报费用进行详细审核、落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签批,确

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 2、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班车管理制度;制作各项管理电子表格;安装车辆管理软件。对各类车辆的具体使用及运行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派车管理;用油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维护;车辆年检、保险管理;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等。 3、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学习《道路安全法》、《XX年新交通法各项规定》及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 4、要求司机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司机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5、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使用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6、对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决,如集中讨论各项问题,共同提出解决办法等。 三、存在问题 在近半年的车辆管理工作中,虽然能较为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特定原因,车辆没有定期养护,造成车辆损坏,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2、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开快车,车辆行驶曾出现事故的苗头。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试行)为了妥善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并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鼓励员工自己购车,并确保高效、安全使用车辆,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公司的现状,特制定本补充条例。 一、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行政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证照、保险、验车、牌照、稽核、维修监管、清洁检查、临时调派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前应与公司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3、凡公司车辆其使用权均归公司所有,部分部门因其工作需要公司给予配车,其根本性质为公司车辆下发到部门,由部门临时代为管理,公司将不定时不定期的对下发车辆的管理进行跟踪,确保下发车辆的安全性及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评估该部门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情况;下发车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有效管理的部门,需将车辆交还公司,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4、若根据需要和可能临时征用部门车辆的,公司将根据情况补贴部门车辆实际油费。 5、车辆因特殊情况公车私用的,需报总经理处,获批后方可使用,且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同时,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交通、安全责任由借车人负责,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与风险;。 6、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加油/气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均需提供合法票据,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的需向总经理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车辆正常情况加油/气在固定的加油站进行,同时油/气卡每月固定时间段充值。 二、员工自有车辆管理办法: 1、凡公司员工合法拥有、且自己能合法使用的车辆,均可按《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填写《员工自有车辆补贴申请表》,通过备案、审批申请补贴。申请程序完毕后次月生效。

年度车辆管理工作总结汇编

xxxx公司xx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总结尊敬的路局领导: 欢迎莅临我公司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x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xxxx年以来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在公司领导精心指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交通安全工作稳步上升,本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全面保障完成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安全行车、优质服务为抓手,精细管理,着力构建人车和谐,着力构建车辆和生产管理和谐,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确保了交通安全,形象建设得到了公司全体员工的一致赞扬,使车辆运行达到了管理科学、制度严格、服务优质、保障顺畅的要求。公司现有各种在用车辆11台(其中汽车队4台、北一公寓一台、连西公寓一台、新沂公寓一台、连东公寓一台、修配车间一台(客货)、机关办公用车2台),专兼职驾驶员18人,主要承担公司生产、经营、等运输保障任务。xxxx 年公司实现安全行车无道路责任事故、无机械损坏事故、无消防火灾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近年来,公司以创建五星级交通安全企业为契机,把交通安全作为生产安全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人车和谐的工作环境。进入xxxx年以来,公司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强管理、抓基础、治隐患、保安全”的竞赛活动,推进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2000年以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工作未发生过一起责任性交通事故,基本杜绝了交通违法行为。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了安全第一,警钟常鸣,确保了车辆交通安全 本公司始终把车辆交通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公司领导把交通安全与叫班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从年初开始同生产单位一起,公司根据“安全目标控制”原则认真制订安全责任书并逐级签订落实,公司安全质量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落实考核。每月公司召开安全分析会都把车辆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布置、考核、总结、奖惩。分管副总,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经营开发部、财务部、综合部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详细了解车辆管理具体情况,研究部署车辆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和检查。在日常工作作息中,领导用车能够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用车目标,自上而下为全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营造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公司根据车辆管理工作特点,用交通

汽车管理工作总结

汽车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在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全体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我们在车辆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车辆安全行车,没有发生过等级事故,安全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实效。现就这半年所做的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觉悟 我公司各驾驶员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提高了驾驶员的荣辱观,完善了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行政部现管理大小各类车辆15部,其中小轿车9部,班车4部,洒水车1部,小面包一部。车辆型号较多,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了消除各种外部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车辆费用审核管理。车辆费用主要包括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年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对于各项申报费用进行详细审核、落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签批,确

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 2、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班车管理制度;制作各项管理电子表格;安装车辆管理软件。对各类车辆的具体使用及运行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派车管理;用油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维护;车辆年检、保险管理;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等。 3、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学习《道路安全法》、《XX年新交通法各项规定》及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 4、要求司机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司机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5、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使用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6、对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决,如集中讨论各项问题,共同提出解决办法等。 三、存在问题 在近半年的车辆管理工作中,虽然能较为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特定原因,车辆没有定期养护,造成车辆损坏,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2、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开快车,车辆行驶曾出现事故的苗头。

车辆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标准

车辆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标准 1、总则 1.1指导思想:为提高车辆管理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确保车辆统一管理,树立车管中心高效、便捷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的服务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服务宗旨:质量第一,服务至上。 1.3 服务承诺:严要求、快节奏、高效率、优服务。 1.4 管理原则:以人为本,从严治内,规范运行,确保安全,改革创新,优质服务。 1.5 职业道德标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行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按时运送。 2、制度管理 2.1 认真贯彻落实丰源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组织机构、职能完整健全,有高效的执行、管理网络。 2.3 各项制度完善,有本部门独立的管理办法。 2.4 人员配置符合要求、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健全。 2.5 定期召开年度、月度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3、成本管理 3.1 建立系统的成本管理制度。 3.2制定全年和月度成本费用计划,合理分配成本。 3.3 成本管理进行季度考核,监督、考核各工段成本管理工作。 3.4 做好账簿归档工作,做好全年全面预算工作。 3.5 按月对车辆损耗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节超原因。 3.6 严格车辆维修制度制度。 3.7 做好燃料管理,严格执行燃料预算、领用、登记、统计、上报、公示制度。 3.8 准确与安质部、生产计划部对接,及时完成上报、交接工作。 4、安全管理 4.1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4.2 制定、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3 做好车辆管理中心的车辆安全管理、日常检查、整改工作。 4.4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学习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编制全年计划,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后勤及车辆管理工作计划

后勤及车辆管理工作计划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来到救护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两年期间无论是工作方面还是为人处事发面我都学到了很多,让我感觉到自己更加的充实了。马上又是一个年头,随着队里的规划发展,我队将又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契机,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要与时俱进、乘势而上,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军事化的救护为目标,再接再厉搞好我们的本职工作。 在救护队中队员是战斗员,是救护的主要力量,是救护队的门面,要多鼓励支持。但同时后勤保障服务的人员也一样重要。现就后勤中最重要的部分作出工作计划,以保证救护队的“战斗力”: 一、生活内务方面 1 、加强指战员责任心,时刻保持各种仪器的完好性,仪器设备的完好,是顺利完成救护工作的必要保证。全国各时期救护队员在救灾抢险中因装备设备故障,发生的自身伤亡的案例占很大比例。因此每个指战员必须把救护仪器视为第二生命,按时检查、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随时达到战备要求。 2、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装备的操作是每个指战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技能,在事故处理中,如不能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装备的操作,遇到仪器出现故障,不能正确的判断和及时地进行排除,将会危及到自身甚至整个小队的安全和事故的处理进程。因more than flow into the city, Apart from the Riverside road, old road network, other sections are nearing saturation, South Gate Bridge and ends at the intersection of rongzhou bridge f level of service. Xufu Road South and rongzhou road is saturated. The average speed of the network as a whole is low, most of the road speed is less than 2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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