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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样本填写规范

报关单样本填写规范
报关单样本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

是进口单位向海关提供审核是否合法进口货物的凭据,也是海关据以征税的主要凭证,同时还作为国家法定统计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进口单位要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

一般贸易货物进口时,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应按照不同的贸易性质填写绿色或粉红色的进口报关单,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合资企业进口货物,一律使用合资企业专用报关单(蓝色),一式两份。

预录入编号

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在SimTrade中可以不填)。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此栏报关单位不用填写。

(一)H883/EDI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位为顺序编号。

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二)H2000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

进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如:TORONTO PORT。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

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电子帐册及其分册(以下均简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栏目为12位字符,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外,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涉及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

(三)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帐册备案号;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六位为“D”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四)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异地口岸报关的,本栏目应填报分册号;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限制在本地报关,本栏目应填报总册号。

(五)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六)对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分别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号或免予填报。

(七)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应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本栏目免予填报。

进口日期

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本栏目免予填报。

在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

在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本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是经营单位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予的注册登记10位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一)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二)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三)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

(四)有代理报关权的进出口企业在本企业进出口或代理其他企业进出口时,填报本企业的经营单位编码;代理其他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方经营单位编码。

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一)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二)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三)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四)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9”,区外企业填报“Z”。

(五)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区)、“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六)同一出口加工区内或不同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之间相互结转、调拨的货物、出口加工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不同保税区之间、同一保税区内不同企业之间、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转移、调拨的货物,填报“9”(其他运输)。

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具体填报要求

1. H883/EDI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填报船名或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2. H2000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4个汉字)。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7)对于“清单放行,集中报关”的货物填报“集中报关”(4个汉字)。

(二)转关运输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要求

1. H883/EDI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直转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名(必须与提单、转关单填写完全一致)+“/”+“@”+进境船舶航次。

(2)铁路运输:直转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填报车厢编号+“/”+“@”+8位进境日期。

(3)航空运输:直转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填报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免予填报。

(4)公路及其它各类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载货清单转关的提前报关填报“@”+13位载货清单号;其它地区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2. H2000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名。

(2)铁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填报车厢编号。

(3)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

(4)汽车及其他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载货清单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13位载货清单号;其他地区提前报关货物免予填报。

(三)无实际进出境货物报关单

1. 在H883/EDI通关系统下: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的货物,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同一保税区内或不同保税区的企业之间转移(调拨)的货物、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同一出口加工区内或不同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之间相互结转、调拨的货物,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ⅩⅩ(关区代码)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转关运输有关规定填报。

2. 在H2000通关系统下,本栏目免予填报。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予填报。

进口商可参照出口商在SHIPPING ADVICE中填写的船舶名称。

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

1. H883/EDI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予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予填报。

2. H2000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_”(下划线)+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运包裹单号。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免予填报。

(二)转关运输货物进口报关单

1. H883/EDI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直转、中转填报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2)铁路运输:直转货物直转货物填报11位总运单号+“/”+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号的填报11位总运单号,中转填报“@”+总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3)航空运输:直转货物填报11位总运单号+“/”+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号的填报11位总运单号;中转填报“@”+总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4)其它运输方式,本栏目免予填报。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填报车牌号。

2. H2000通关系统:

(1)江海运输:直转、中转填报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2)铁路运输:直转、中转填报铁路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3)航空运输:直转、中转货物填报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4)其他运输方式,本栏目免予填报。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进境货物,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填报车牌号。

收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同"经营单位"栏。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

贸易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一)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四)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残次品、半成品)应填制进

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五)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因换料退运出口及复运进口的,填报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相应的退换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六)备料《加工贸易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七)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加工贸易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八)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和副产品内销,进口报关单应填报“(来料或进料)边角料内销”。

(九)加工贸易料件或成品放弃,进口报关单应填报“(进料料件或成品)放弃”。

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一)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加工贸易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二)外商投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三)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四)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代码0299)。

(五)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征税比例

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代码0715)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一般报关单可以不填。

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编

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起运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运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装货港

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即出口港。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境内目的地

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在SimTrade中可以不填)。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批准文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无实际进境的,填报CIF价。

在SimTrade中,有三种成交方式可用,它们在《成交方式代码表》中对应的代码分别为:

1. 方式:CIF;代码:1。

2. 方式:CFR;代码:2。

3. 方式:FOB;代码:3。

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

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一)H883/EDI通关系统

1. 运费率:直接填报运费率的数值,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 运费单价:填报运费币值代码+“/”+运费单价的数值+“/”+运费单价标记,如: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3. 运费总价:填报运费币值代码+“/”+运费总价的数值+“/”+运费总价标记,如: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二)H2000通关系统

1. 运费标记填写在运费标记处。

2. 运费价格填写在运费价格处。

3. 运费币制填写在运费币制处。

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一)H883/EDI通关系统

1. 保费率:直接填报保费率的数值,如: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

2. 保费总价:填报保费币值代码+“/”+保费总价的数值+“/”+保费总价标记,如: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H2000通关系统

1. 保费标记填写在保费标记处。

2. 保费总价填写在保费总价处。

3. 保费币制填写在保费币制处。

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一)H883/EDI通关系统

1. 杂费率:直接填报杂费率的数值,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的杂费率填报为“”;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2. 杂费总价:填报杂费币值代码+“/”+杂费总价的数值+“/”+杂费总价标记,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二)H2000通关系统

1. 杂费标记填写在杂费标记处。

2. 杂费总价填写在杂费总价处。

3. 杂费币制填写在杂费币制处。

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 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 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口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在SimTrade中可不填。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一)H883/EDI通关系统

填报:一个集装箱号+“*”+集装箱数+“(折合标准集装箱数)”。

如:TE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E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

TE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二)H2000通关系统

填报在集装箱表中,一个集装箱填一条记录,分别填报集装箱号、规格和自重。

随附单据

指随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一)H883/EDI通关系统

本栏目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证件编号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后半部分。

(二)H2000通关系统

本栏目分为随附单据代码和随附单据编号两项,其中代码栏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填报;编号栏应填报许可证件编号。

(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

“Y”为原产地证书代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选择“01”、“02”、“03”或“04”填报:

“01”为“曼谷协定及中巴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

“02”为“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项下‘早期收获’方案”(简称“中国东盟早期收获”),包括“中泰蔬菜水果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以及对原产于老挝、柬埔寨、缅甸的进口货物;

“03”为“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

“04”为属于“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 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H2000通关系统下,在本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例如香港CEPA项下进口商品,应填报为:“Y”和“<03>”;H883/EDI系统下,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2. 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H2000通关系统下,在报关单“随附单据”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例如《曼谷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报为:“<01:1-3,5>”; H883/EDI通关系统下,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本栏目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和编号。

用途

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标记唛码及备注

与合同相关内容一致,请参照“Shipping Mark”栏。

(一)H883/EDI通关系统

1.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具体填报如下: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

目,即“转至(自)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手册”。

(4)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填写“<”+“协”+“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例如香港CEPA项下进口报关单应填为:“<协03>”;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填写“<”+“协”+“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例如《曼谷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项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为:“<协01:1-3,5>”。

(5)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2.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如下:

(1)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2)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二)H2000通关系统

1. 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 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称。

3. 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如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关联备案”栏。

4. 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应填报在“关联报关单”栏。

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号栏。

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加工贸易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一)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二)料件结转货物(包括料件、成品和半成品折料),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三)料件复出货物(包括料件、边角料、来料加工半成品折料),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料件退换货物(包括料件、不包括半成品),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四)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五)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半成品、残次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加工贸易边角料、副产品内销,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对应的料件项号。当边角料或副产品对应一个以上料件项号时,填报主要料件项号。

(六)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七)加工贸易料件、成品放弃,本栏目应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半成品放弃的应按单耗折回料件,以料件放弃申报,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对应的料件项号。

(八)加工贸易副产品退运出口、结转出口或放弃,本栏目应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新增的变更副产品的出口项号。

(九)经海关批准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企业,对按海关联网监管要求企业需申报报关清单的,应在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包括形式进出口)报关单前,向海关申报“清单”。一份报关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单,报关单商品由报关清单归并而得。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报关单中项号、品名、规格等栏目的填制规范比照《加工贸易手册》。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报关单分两行填写。第一行填写报关单中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填写对应的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号”。

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海关编码

海关编码,按《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8位数字填写,如皮革服装的.编码为。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二)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件管理要求为准。根据商品属性,本栏目填报内容包括:品名、牌名、规格、型号、成份、含量、等级、用途、功能等。

(三)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四)对需要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车辆,商品名称栏应填报“车辆品牌+排气量(注明cc)+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等)”。进口汽车底盘可不填报排气量。车辆品牌应按照《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中“签注名称”一栏的要求填报。规格型号栏可填报“汽油型”等。

(五)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的进口货物应同时申报,视为同一报验状态,据此确定其归类。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如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应按照实际报验状态确定归类。

(六)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本栏目填报其报验状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属边角料、副产品、残次品、受灾保税货物且按规定需加以说明的,应在本栏目中填注规定的字样。

如:CANNED SWEET CORN

3060Gx6TINS/CTN

数量及单位

指进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如:9530PC。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二)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当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

(四)法定计量单位为“公斤”的数量填报,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 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如罐装同位素、罐装氧气及类似品等,应扣除其包装容器的重量;

2. 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酒、罐头、化妆品及类似品等;

3. 按照商业惯例以公量重计价的商品,应按公量重填报,如未脱脂羊毛、羊毛条等;

4. 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的货物,可按毛重填报,如粮食、饲料等价格较低的农副产品。

5. 成套设备、减免税货物如需分批进口,货物实际进口时,应按照实际报验状态确定数量。

6. 根据HS归类规则,零部件按整机归类的,法定第一数量填报“”,有法定第二数量的,按照货物实际净重申报。

7. 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基本特征的不完整品、未制成品,按照HS归类规则应按完整品归类的,申报数量按照构成完整品的实际数量申报。

(五)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加工贸易手册》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本栏目填报其报验状态的计量单位。

原产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一)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0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二)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0142)。

(三)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0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四)加工贸易转内销时,最终目的国(地区)需区分两种情况:

1. 料件内销时,原产国(地区)按料件的生产国(即料件进口时的原产国)填报;

2. 加工成品转内销时,填报“中国”(代码0142)。

(五)料件内销货物,属加工成品、半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状态内销的,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均填报“中国”(代码0142)。属剩余料件状态内销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海关估价时,应在H2000通关系统“海关总价”栏修改。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币制

指进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征免

指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不能按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而应填报“全免”。

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记录预录入操作人员的姓名并打印。

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记录并打印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录入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报关员、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制单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一)在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二)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填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 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 1

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 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五)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四、进出境关别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 2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 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

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 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 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 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 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 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 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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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实务》课程工作活页(二)报关单各栏填制规范参考及示例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国贸系

一、进(出)口口岸 (一)含义: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二)填报要求 1、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四位码) 2、“代码表中”有隶属填隶属,没隶属填直属。 3、具体填报方式: (1)实际进出境的,填实际进出口岸名称及代码; (2)加工贸易应填手册中规定的口岸及代码; (3)进口转关,填报进境地海关;出口转关的,填报出境地海关名称和代码; (4)按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转出地,进口报关单填转入地; (5)不同加工区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 (6)无实际进出境及无法确定口岸的,填接受货物申报海关; 二、备案号: (一)含义:指加工贸易备案、征免税证明备案文件的编号(12位)。(二)分类:第1位是标记代码,可以区分是何种贸易: 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常用的有: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Z:《征免税证明》;D:《加工贸易设备登记手册》 Y:原产地证书代码;A:备料 (三)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2、无备案的,免填; 3、加工贸易和征免税货物必填; 4、加工贸易转为减免税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5、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填“H”的电子帐册备案号;出口加工区征免税货物,填“H”、第6位是“D”的备案号; 6、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一)含义: 1、进口日期:是指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运输工具加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二)填报要求 1、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5.08.29。 2、无法确定实际进境日期时,允许为空; 3、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为准; 4、出口日期免填; 5、无实际进出境的,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三)信息的确定与查找: 进口日期都是在明示的文字资料中给出。

报关单样本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 是进口单位向海关提供审核是否合法进口货物的凭据,也是海关据以征税的主要凭证,同时还作为国家法定统计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进口单位要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 一般贸易货物进口时,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应按照不同的贸易性质填写绿色或粉红色的进口报关单,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合资企业进口货物,一律使用合资企业专用报关单(蓝色),一式两份。 预录入编号 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在SimTrade中可以不填)。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此栏报关单位不用填写。 (一)H883/EDI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位为顺序编号。 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二)H2000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 进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如:TORONTO PORT。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

(财务管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预录入编号 2.海关编号 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4.备案号 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6.申报日期 7.经营单位 8.运输方式 9.运输工具名称10.提运单号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13.征免性质14.征免比例/结汇方式15.许可证号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17.装货港/指运港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19.批准文号20.成交方式21.运费22.保费23.杂费24.合同协议号25.件数26.包装种类27.毛重(公斤)28.净重(公斤)29.集装箱号30.随附单据31.用途/生产厂家32.标记唛码及备注33.项号34.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36.数量及单位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38.单价39.总价40.币值41.征免42.税费征收情况43.录入员44.录入单位45.申报单位46.填制日期47.海关审单批注栏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最新)新版报关单填报样本(新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最新版) 收发货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北京XXXX贸易有限公司出口口岸 北京海关 出口日期 20160401 申报日期 20160329 生产销售单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蒙古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输方式 空运 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880-XXXXXXXX 申报单位91110113670xxxxxxx 北京XX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监管方式0110 一般贸易 征免性质101 一般征税 备案号 贸易国(地区)142 中国运抵国(地区)502 美国 指运港3166 纽约 境内货源地15909 内蒙古其他 许可证号成交方式 CIF 运费 3550USD 保费 75USD 杂费 合同协议号2016BJ001X 件数 40 包装种类 桶装 毛重(公斤) 1150 净重(公斤) 1000 集装箱号随附单证 B 标记唛码及备注 随附单证号: 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1. 1302199099 苹果提取物200千克美国45 9000 美元照章制作或保存方法:粉末;加工工艺:提纯、烘干;品牌:无 2. 2102200000 螺旋藻粉200千克美国8.2 1640 美元照章是否活性酵母:否;是否已死的单细胞微生物:是;包装规格:25KG/桶;品牌:无 3. 2932999099 越橘多酚25千克美国325 8125 美元照章成份含量:15%花青素,35%多酚,5%水分,5%灰分,40%碳水化合物;用途:减缓衰老、增强记忆 4. 2938909090 甜菊糖甙200千克美国38 7600 美元照章成份含量:甜菊糖甙90%,其他10%;用途:补充膳食纤维;来源:甜菊干叶 5. 2932999099 西兰花提取物75千克美国8.5 637.5 美元照章成份含量:萝卜硫素50%、水分6%、维生素6%、类黄酮5%、碳水化合物和纤维33%;用途:增香,调味 6. 2932999099 红景天提取物300千克美国23 6900 美元照章成份含量:红景天甙96%,水分2%,灰分2%;用途:保健品用食品添加剂 7.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 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对部分栏目说明如下: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实际进出境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 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 应的运输方式;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出口加工区”代码Z)。 (四)运输工具名称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在出口备案清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报关单/备案清单号)。 (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特殊区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区内企业选择填报下列不同性质的海关监管方式: 1?下列进出特殊区域的货物,填报料件进出区”代码5000): (1)区内物流、加工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不包括经过区内企业实质性加工的成品); (2)上述料件因故退运、退换的。 2?区内企业从境外购进的用于研发的料件、成品,或者研发后将上述货物、物品退回境

报关单填制练习题(四)

报关单填制练习题(三) 请根据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在报关单相对应的选项中,选出最合适的答案。 资料1:苏州ABC半导体有限公司(32053335178)使用自有资金进口自动封装机,并已向海关申请取得征免税证明,该证明征免性质栏海关核定为“自有资金”。货物委托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3122210273)进口。同批进口的还有一批生产材料样品,单独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境后由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持入境货物通关单(编号为310300104012587)向海关申报。注:保险费USD500.00,自动封装机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为台。 资料2:INVOICE 资料3:

资料4:PACKING LIST

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 1.“备案号”栏:A.CXXXXXXXXXXX B.DXXXXXXXXXXX C.AXXXXXXXXXXX D.ZXXXXXXXXXXX 2.“经营单位”栏:A.苏州ABC半导体有限公司32053335178 B.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3122210273 C.32053335178 D.3122210273 3.“运输方式”栏:A.水路运输B.5 C.3 D.2 4.“运输工具名称”栏:A.STE04154130 B.STE/04154130 C.KZ0225 D.SINK YU INC 5.“提运单号”栏:A.93372766304_04154130 B.9337276304/STE04154130 C.0610063 D.APC-024 6.“收货单位”栏:A.苏州ABC半导体有限公司32053335178 B.上海外贸进出口公司3122210273 C.32053335178 D.3122210273

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保证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顺利,现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填制规范公告如下: 一、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增加"原产地证书代码"和"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Y"为"原产地证书代码"。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目前为:"01"、"02"、"03"、"04"。填制要求:属于"曼谷协定及中巴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1";属于"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项下'早期收获'方案"(简称"中国东盟早期收获"),包括"中泰蔬菜水果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以及对原产于老挝、柬埔寨、缅甸若干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的填"02";属于"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3";属于"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4"。 二、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具体填制要求 (一)"备案号"栏:填写"Y"+原产地证书编号。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报关单填写"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二)"随附单据"栏:使用海关H2000系统申报的,在本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三)"备注"栏: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填写 ""。例如香港CEPA项下进口报关单应填为:""。使用海关H2000系统申报的,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四)"项号"栏:分两行填写。第一行填写报关单中商品排列序号,第二行填写对应的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号"。 三、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具体填制要求 (一)报关单 "备案号"栏不填写原产地证书编号。 (二)使用海关H2000系统申报的,在报关单"随附单据"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例如《曼谷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为:""。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三)使用海关H883/EDI系统申报的,在报关单"备注"栏中填""。例如《曼谷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项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为:""。使用海关H2000系统申报的,此栏不填报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 四、其他填制要求 (一)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 (二)在一票进口货物中,对于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 (三)原产地证书实行"一批一证",不能重复使用和逐次扣减。 (四)报关单上申报商品的计量单位必须与原产地证书上对应商品的计量单位一致。 (五)上述所有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及数字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六)其他栏目填制要求,仍按海关总署2001年第19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制。

新版报关单为何要增加贸易国别(地区)必填项(附新版报关单填报样本)

自从多家报关企业平台爆出海关总署将于近期对原来的报关单进行重大改版的消息,朋友圈快要被刷屏了,火得不要不要的。 其中,比较重大和引人注目的改革就是新增的申报内容。比如涉及海关审价的“特殊关系确认”和“价格影响确认”指标,涉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指标等。 但是新增“贸易国别(地区)”必填项也值得关注 贸易国别(地区)指标是指与国内企业(即卖方Seller)签订贸易合同(Sales Contract/PO)的外方客户(即买方Buyer)所属国别(地区),未发生(实质性)商业性交易的指拥有货物所有权的外方所属国别(地区)。 具体含义有二: 第一,发生商业性交易的,就填贸易合同上的买方Buyer所属国别(地区); 第二,未发生商业性交易的(没有贸易合同),比如样品、赠送货物,则填写拥有货物所有权的外方所属国别(地区)。 新版报关单新增的“贸易国别(地区)”指标与原报关单“贸易国别(起/运抵地)”指标含义不同,原“贸易国别(即启运地/运抵地)”实际为“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指标。 启运国(地区)不一定等于贸易合同上卖方所属国别(地区); 运抵国(地区)不一定等于贸易合同上买方的所属国别(地区)。 因为在实际中,贸易合同上的Buyer所属“国别(地区)”与货物的“运抵国(地区)”经常会不一致。 比如大陆卖家和香港的贸易商签了贸易合同,但是香港的贸易商要求把货物发到阿联酋,此时“贸易国别(地区)”就是香港,而“运抵国(地区)”则是阿联酋。 新版报关单之所以增加这个必填项 第一,为了顺应贸易国(地区)经常与实际运抵国(地区)不一致这个商业实践发展的需要; 第二,为了如实体现国外买方(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与中国境内开展贸易的具体国别(地区)。

报关单填制要求

新版报关单填报注意事项 一、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 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编码可选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 二、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一)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二)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三、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名称 本栏目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启用公路舱单后,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四、监管方式(原贸易方式) 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其代码由4位数字构成,前两位是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两位是参照国际标准编制的贸易方式代码。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对外贸易情况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简称及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监管方式。

报关单(样本)

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 进口口岸广州海关备案号⑴ C51066000019 进口日期 2006年8月15日 申报日期 2006年8月15日 经营单位(440193***)广州电梯有限公司运输方式⑵ 江海运输 运输工具名称⑶ SUI DONG FANG/ 510100607150 提运单号⑷ 06XF02014 收货单位(440193***)广州电梯有限公司贸易方式⑸ 一般贸易 征免性质⑹ 一般征税 征税比例 T/T 许可证号起运国(地区)⑺ 香港装货港 香港 境内目的地 广州 批准文号成交方式⑻ EXW 运费保费杂费 合同协议号BTNU0945-46 件数⑼ 13 包装种类⑽ CASE 毛重(千克) ⑾ 7640 净重(千克)⑿ 7073 集装箱号随附单据⒀ 商业发票、装箱单用途⒁销售 标记唛码及备注 All business, whether involving transport or not, is handled subject to our general conditions. 项号⒂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⒃数量及单位⒄原产国⒅单价总价⒆币制⒇征免 1.--------6005343 ESCALATOR MACHINE 13 CASES中国3706.22 51887.08 EUR 照章征税 2.--------6005344 14.000 UNITS OF ECH3 3.--------6004843 11.0 kW-380/415V-50Hz 4.--------6005273 税费征收情况 录入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法 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盖章)审单审价 报关员 单位地址 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

进口货物报关单---英文模板

Customs Declaration Form of Imported Goods
Pre-input No.: Import Port: Operating Agency: Consignee: License No. Approval No. Contract No. Container No. Marks & Nos. and Remarks
Item No. Commodity Code Name&Specification Quantiy&Unit Place of Origin Unit Price Total Price Currency Exemption
Customs Serial No.: Filing No.: Mode of Transport: Mode of Trade: Date of Importation: Means of Transport: Levy or Exemption: Port of Loading: Premiums Gross Weight (kg) Date of Declaration:
B/L No. Tax Rate Domestic Destination: Sundry Charges Net Weight (kg) Use
Country (Region) of Departure: Mode of Transaction Number of Packages Freight
Kind of Packing
Documents Attached
Levy of Taxes and Fees
This is to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above declaration items are correct. If any item found false, the application entity will bear the legal liability. Keyboarder: Recorde Agency: Declarant: Unit Address: Zip Code: Tel: Application Entity (stamp):
Customs Examination Comment and the Approval Date (stamp should be affixed here) Form Inspector: Tax Collector: Price Inspector: Statistician:
Inspector: Date of Filing:
Approver:

【新编】报关单填制规范简介

报关单填制规范 首先,大家都知道报关单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货相符。所以,“不同合同、不贸易方式、不同口岸、不同发票、不同手册的内容不得填制在同一张报关单上”! 从辅导教材P509页看到从(一)预录入编号……一直到第(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但是我们考试只需要大家填到第四十一项,后面6项的因为都是由海关填写的部分所以考试不涉及! 下面我就着重给大家将报关单填制规范归纳起来讲讲: (一)预录入编号 (二)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名称加代码) 辅导P225 教材P266 该栏目应当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一般情况下不得填报直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因为只有直属海关以下级别海关才负责办理具体报关业务.如题干中只给出不同直属海关的代码而无隶属海关代码,就填报直属海关. [例题]直属海关的4位代码中后2为均为”00”.以次判断直属海关. (四)备案号教材: 辅导:P226 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易此栏为空 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题]备案号:C230213000159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其中考到频率最高的代码有: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 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编号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实务》课程工作活页(二)报关单各栏填制规范参考及示例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国贸系

一、进(出)口口岸 (一)含义: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二)填报要求 1、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四位码) 2、“代码表中”有隶属填隶属,没隶属填直属。 3、具体填报方式: (1)实际进出境的,填实际进出口岸名称及代码; (2)加工贸易应填手册中规定的口岸及代码; (3)进口转关,填报进境地海关;出口转关的,填报出境地海关名称和代码; (4)按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转出地,进口报关单填转入地; (5)不同加工区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 (6)无实际进出境及无法确定口岸的,填接受货物申报海关; 二、备案号: (一)含义:指加工贸易备案、征免税证明备案文件的编号(12位)。(二)分类:第1位是标记代码,可以区分是何种贸易: 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常用的有: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Z:《征免税证明》;D:《加工贸易设备登记手册》 Y:原产地证书代码;A:备料 (三)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2、无备案的,免填; 3、加工贸易和征免税货物必填; 4、加工贸易转为减免税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5、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填“H”的电子帐册备案号;出口加工区征免税货物,填“H”、第6位是“D”的备案号; 6、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一)含义: 1、进口日期:是指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运输工具加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二)填报要求 1、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5.08.29。 2、无法确定实际进境日期时,允许为空; 3、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为准; 4、出口日期免填; 5、无实际进出境的,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三)信息的确定与查找: 进口日期都是在明示的文字资料中给出。

(最新)进出口报关单新格式解读!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从今天(2016年3月30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见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附件)并采用最新的进/出口报关单样式报关。以下为详细的调整和修改内容以及货小贱进行的全面解读。 以下为新旧报关单变动对照明细:

关键内容摘要: (1)在报关单预录入界面增加申报单位、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消费使用单

位/生产销售单位(原货主单位)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框。 (2)报关单商品项数的上限由20项增加到50项! (3)批准文号、用途、生产厂家、税费征收情况等已失去法律意义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申报指标去掉! (4)新增“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贸易国别(地区)”“原产国(地区)”(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进口)等。(5)把经营单位改成收发货人、收货单位改成消费使用单位、发货单位改成生产销售单位、报关员改成报关人员等20多处新的表述方式、格式。 1. 报关单结构调整的内容 1.1. 报关单/清单删除指标 将报关单录入界面中“结汇证号”(进口)“批准文号”(出口)“结汇方式”(出口)“用途”(进口表体)“生产厂家”(出口表体)字段隐蔽,不再需要企业申报。解读: ?在出口报关单中,“批准文号”要填写的就是以前的核销单号,自从2012年8月1日取消纸质核销单,改为外汇联网核销后,该栏目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出口报关单中,“结汇方式”虽然一直都在填报(最常见的是电汇:T/T),好像也可以跟实际不一样,报了也没啥意义;进口报关单的“结汇证号”也差不多。 ?在出口报关单中,“生产厂家”栏基本没人填过,本来就多余;进口报关单的“用

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 一、进出口口岸 (一)、填报要求 1、填写隶属名称及代码 2、若关区代码表中只有直属海关关别及代码的,填报直属海关名称及代码。 3、(1)进口填报第一个到达我国的海关。 (2)出口填报最后一个离开我国的海关。 例1:A、以进口为例纽约上海浦东扬州 进口口岸填报 例1:B、以出口为例盐城苏州上海浦口 出口口岸填报 ※特例: 1、进口转关的,填报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2、出口转关的,填报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二、日期 (一)、名词解释 1、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的日期 3、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日期(二)、填报要求 1、日期均填写8位 2、进口日期早于申报日期,出口日期晚于申报日期。 例2:A、06年3月28日载运货物的船舶抵达吴淞口岸,次日向海关申报。 进口日期填报申报日期填报 例2:B、07年4月9日货物向海关申报,4月13日载运货物的船舶离境 出口日期填报申报日期填报 ※特例: 1、在进口申报时无法确知相应的运输工具的实际进境日期时,“进口日期”栏允许为空 2、进口日期未申报或与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申报日不一致时,应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口的日 期为准 3、经海关批准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的日期为申报日期 三、经营单位与收发/货单位 (一)、填报要求 1、经营单位:填报名称及编码 收发/货单位:填报名称及编码 2、编码结构(共10位,第1、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 3、4位代表省辖市,第5位数为市内 经济区划代码,第6位为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 第5位:“1”表示经济特区“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4”保税区“5”出口加工区“7”物流园区“9”其他 第6位:“1”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2”中外合作“3”中外合资“4”外商独资 “8”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例3:A、扬州舜天(3210911111)进口S&S 经营单位收货单位 例3:B、中石化签约S&S 辽宁石化执行S&S 经营单位填报

报关单填写规范 (有重点标识)

报关单的填写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以便海关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能否正确填制报关单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各个工作环节。因此,正确填制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和种类 1)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照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2)类别 按照货物的流转状态、贸易性质和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按进出口状态分: ①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 ——按表现形式分: ①纸质报关单 ②电子数据报关单 ——按使用性质分: ①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报关单 ③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按用途分: ①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 ②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打印,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③电子数据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按照《填制规

范》的要求,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纸质的报关单。 ④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包括:第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第二,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第三,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构成 纸质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联,分别是: 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 纸质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 海关核销联 进口付汇证明联 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六联,分别是: 海关作业联 海关留存联 企业留存联 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核销联 出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退税证明联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是报关员配合海关查验、交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的重要单句,也是海关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事务的重要凭证。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报关单填制规范(重点)

下面我就着重给大家将报关单填制规范归纳起来讲讲: (一)预录入编号 (二)海关编号 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该栏目应当填写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名称+代码”。 进口口岸——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海关的名称, 出口口岸——货物运离我国关境前最后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 (四)备案号 此栏目中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填写内容,一是填写加工贸易合同中《登记手册》编号,二是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时必须提供的《进出口货物征免证明》的编号,如果涉及一般贸易此栏为空 备案号是12位编码,都是由第1位的英文字母和后面的11个数字组成 [例题]下册p191备案号:c230213000159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其中: b—来料加工c—进料加工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z—征免证明 以h打头并且第6位为d—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货物的电子帐册备案号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1999年3月18日填为99 .03.18 在预录入报关单(没有海关编号的报关单为预录入报关单)的时候时,因为并无法预期实际办结的日期,所以出口时此栏目为空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应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如2003年5月4日填为03 .05.04 (七)经营单位 此栏目一般也会以单选多选判断的形式出现,几种情况下经营单位的确定方式非常重要请特别注意,下册p177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在海关登记注册并有外资经营权的中国境内的法人或者组织)

报关单填制实例

报关单填制实例 以下是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份出口资料,请根据该资料的有关内容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上海蘭生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LANSHENG CORPORATION HEADQUARTERS 1230-1240 ZHONGSHAN ROAD N.1 SHANGHAI 2000437 CHINA BRANCH: 128.HUQIU ROAD. B/L No.HJSHB142939 SHANGHAI 200002 CHINA 发票号码 To: GOLDEN MOUNTAIN TRADING LTD. Invoice Number 03A702758 ROOM 611.TOWER B.HUNG HOM COMM CENTRE. 37-39 定单或合约号码 MA TAU WAI ROAD HUNG HOM.KOWLOON.HONGKONG Sales Confirmation No 03A3272 发票日期 Date of invoice 03.12.10 上海蘭生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LANSHENG CORPORATION 企业编号:3109915020

分析: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实务操作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案例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分析如下: 1. 出口口岸: 在中文提示中说明向吴淞海关申报 2. 备案号: 填制规范中要求,如申领了加工贸易手册,该栏目应填写手册编号。在中文提示中有手册号: C22077100502 3. 出口日期: 在中文提示中说明于03.12.20出口 4. 申报日期: 在中文提示中说明于03.12.18申报 5. 经营单位: 在中文提示中说明经营单位为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单位十位数代码为3109915020 6. 运输方式: 在发票中注明运输方式为VESSEL,即船运,江海运输。 7. 运输工具名称: 根据填制规范,,海运在运输工具一栏应填写船名航次。在VESSEL 一栏即是船名航次: HANJIN DALIAN/014E 8. 提运单号: 发票的右上角B/L NO.HJSHB142939即是运单号 9. 发货单位: 在中文提示中说明发货单位为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10. 贸易方式: 手册号的第一位数表示贸易方式代码。资料中手册号第一位数为C,应为进料加工。在海关的贸易方式代码中,进料加工分为进了对口和进料非对口。在资料中特别说明是非对口,因此可以认定贸易方式为进料非对口。 11. 征免性质: 贸易方式为进料非对口,其证免性质与贸易方式对应也为进料加工 12. 结汇方式: 在信用证号一栏为T/T,说明结汇方式为电汇 13. 许可证号: 根据规范,只有出口需申领出口许可证的商品才能填写本栏目。资料中未显示有许可证号,故不应填写。 14. 运抵国: 在发票中显示目的地为LOS ANGELES,即洛杉矶,故美国为运抵国 15. 指运港: 依据同上。 16. 境内货源地: 境内货源地包括发货单位所在地。资料中显示发货单位所在地为上海黄浦区 17. 批准文号: 应填写外汇核销单编号,资料中提供为28/155451 18. 成交方式: 应填写实际成交方式。资料中显示成交方式为CIF LOSANGELES,故该栏目应为CIF 19. 运费: 出口成交方式为CIF,则应填写运费,发票中显示为800美元,美元代码为502,根据规范应填写为502/800/3 20. 保费: 出口成方式为CIF,则应填写保费,发票中显示为0.27%,根据规范应填写为0.27/1 21. 杂费: 资料中未显示有杂费,故可不予填写 22. 合同协议号: 在定单或合约号码一栏中显示为03A3272 23. 件数: 应填写货物外包装数量。在数量与货品名称中显示一共有117个纸箱,故件数应为117 24. 包装种类: 根据装箱单应填写为纸箱 25. 毛重: 装箱单中GROSS即表示毛重,故填写1638 26. 净重: 装箱单中NET表示净重,故填写1404 27. 集装箱号: 只有运输采用集装箱,才有集装箱号。运单中并未显示有集装箱运输,故不存在集装箱号 28. 随附单据: 根据规范应填写监管证件的代码,资料中显示需提供出口商检证,故出口商检证的代码B应填写在该栏目 29. 生产厂家: 资料中未显示有实际生产厂家,故可不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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