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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购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购技术标准及要求

采购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总则

1.这份规格书只是对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的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2.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上门服务、设备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行业的国际标准和我国现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规定,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产品技术要求。

4.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

4.1原材料采购技术标准

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的原材料技术标准、产品图纸。按照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

4.2辅助材料采购技术标准。

4.2.1设备零配件中的非标配件在原设备供应商采购,标准配件根据国家标准进行采购。

4.2.2其他辅助材料根据请购部门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购。

4.3外协零件采购技术标准

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的外协产品图纸及检验标准。按照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

5.产品(材料)及其辅助装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货物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6.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对中标设备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据技术部门制定的外协产品图纸及检验标准。按照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

二、采购内容、规格要求及详细参数

▲三、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检验、通过验收;

(2)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四、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

(1)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2)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须对因投标货物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4)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进行抽检,如果发现不合格货物则予以退回,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一切损失,但还必须按照供货规定日期供货。

2、质保期

所有设备质保期24个月。

(1)质保期内,如因修理货物或更换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造成短

期停用,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则货物质保期重新计算;

(2)质保期内,采购人无须自行付费,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3)质保期内,须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更换,须采购人同意;

(4)中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货物制造商原产的或是经采购人认可的;

(5)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

(6)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7)中标供应商的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标书规定的,以优者为准,并在合同中载明。

▲五、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报修电话后应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维护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

(2)中标供应商在1天内未到达现场的,采购人可以有权从其它的供应商中得到相应服务,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自安装之日起免费维修,并终身供应配件。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零配件更换及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因人为损坏的和超过保修期的收取零配件成本费。无论是正常维修还是因人为损坏的维修或是超过保修期的维修均免收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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