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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与税法的差异分析.doc

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与税法的差异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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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摘要:新会计准则要求单独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在后续计量中,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满足特定条件的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两种不同模式的计量其会计核算与税法都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解决暂时性差异最好的方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关键词: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会计核算;税法差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企业对有关的房地产或物业项目进行投资渐成一种时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就是投资性房地产,其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与企业自用的厂房、办公楼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房地产是不同的。

《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这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实现了会计准则的创新与突破。

一、企业投资性房地产新旧会计核算的差异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单独确认和计量,与企业自用的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有所不同,区别如—。

1.要求单独核算和反映投资性房地产对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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