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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销假制度

学校请销假制度
学校请销假制度

学校请销假制度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经研究决定,制订我校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

凡在上班时间外出、开会出差等,因事因病要履行请假手续(急诊除外),并向主管领导申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校长批准。

二、销假

凡批准的请假条须留档备查。假期结束后,应向主管领导履行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凡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类别

(一)病假

教职工凭医院病假证明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到局批准方可休息。身体确实不佳,又无医院病假证明者,一天以内的须电话口头请假,事后按规定补办病假手续。两天以上(含两天)者一律凭病假证明。

(二)婚假

1、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加起来共10天假期。

2、晚婚假应在婚后一年内休完。经批准超过婚假的天数作事假处理。

(三)产假

1、女同志符合法定婚育的产假为三个月,包括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日。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晚婚育(女24周岁以上)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产假另加三十天,包括双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十天。

(四)流产假

怀孕2个月内流产的,给假15天,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给假30天;怀孕4个月至7个月流产的,给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75天。

(五)节育假

上节育环的,给假2天;取节育环的,给假1天;单纯结扎的,给假21天(男给假7天);产后结扎的,按产假另加15天。

(六)丧假

工作人员在本市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三天。在外地的,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给假五天,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但路费自理。

(七)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经组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

2、请假期满不归,未办续假手续者。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作规定的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中心小学学生考勤、请销假制度

小学生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巨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大凡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开展的巨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因病请假,家长需在上班前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大凡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上交请假条。 2、学生请假,应事先上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塞理由,大凡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教导处办理有关手续。 3、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校长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紧张发问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用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要求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本规定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至三天由班主任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条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班长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学生请假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 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 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 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第五条请假时限及审批权限

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3至7天由学工办主任批准;7天以上由学生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请假程序 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学院相关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写明具体病因,到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并提供由相关单位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二)课程学习阶段。请假3天以内者,学生本人需经任课教师与班主任、辅导员同意,报学生工作部批准;3天以上的,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由学生工工部负责人审核、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批,报教学工作部备案。请假期满,应当向学生工作部履行销假手续。 第五条关于请假受理的规定。 (一)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校不受理学生在学期间请假出国(境)旅游等申请。出国(境)旅游均限于在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成行。 (三)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华北电力大学校医院或校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因社团活动请假必须提供活动主办方的有效证明,并说明时间期限、地点、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中大事件请假的,须提供学生家长书面证明或其它证明。 (四)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周应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

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442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School faculty requesting leave cancell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二)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病情确定。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相关依据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3天(含节假日),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3天(含节假日)。

(五)产假: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请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晚育的可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或者与父母亲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 享受探亲假的对象:仅限配偶和父母。按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险字12号文件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探亲假期:①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次。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原则每年享受一次。③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享受一次。 (七)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死亡

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销假相关要求 1、请假类型分为病假、事假、因公请假三种。 病假:学生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请假。请病假时必须提供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事假:学生因本人或家庭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请假。请事假需学院结合实际进行核查,留存相关证明。对于请事假超过一周的,必须由请假学生的家长同意,方可酌情审批。 因公请假:学生因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活动或者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无法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请假。因公请假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 2、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除特殊情况外,请假者必须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由本人填写《学生请假审批表》,经批准人签字后有效。 3、学生离校需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需要推迟返校者,要提交请假申请,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方可推迟返校。 4、请假期满者,必须按规定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超过准假时间未办理销假或者续假手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1天以内的请假事项,涉及不能参加课堂教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课堂教学期间的请假管理由任课教师具体负责。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学生按照《学生请假审批表》(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审批流程等信息)相关事项逐级办理审批。 2、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涉及课堂教学的,学生必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3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在4天以上7天以内,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8天以上由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审批后有效。注: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除外;各教育教学环节均以出具《学生请假审批表》作为请假凭证。 3、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4、涉及课堂教学活动的请假事宜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学时、课程进程等内容确定准假时限。 三、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 学生不请假离校或超过请假期限将按旷课处理,依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工作制度 1、全体教职工工作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上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下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2、上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每天上午7:408:00签到,第四节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下午从预备前10分钟到上课前签到,第四节课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2)值日教师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整理办公室。 (3)授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结束后仍未进教室的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出教室的视为早退。 (4)上课教师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课或辅导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授课或辅导期间要对上课睡觉、随意说话等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上课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并不得接打手机。 (6)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下棋、打扑克、上网玩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严禁中午饮酒,晚上有辅导的,不准晚饭饮酒,严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课或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由校领导亲自谈话。 3、违纪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元,迟到、早退超过一节的按脱岗处理,一次扣罚10元。(2)迟到的要到办公楼指纹补签,没有补签的按脱岗处理。 (3)上课、辅导无故不到的,一节扣罚10元,领导谈话并在大屏幕公开点名批评。 (4)请假半天扣罚5元,临时请假外出一次扣罚3元。 (5)凡请假者离岗前任课教师本人应主动与本班其它教师协商安排好代课、辅导,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课人的责任,空一节课或辅导扣罚10元。 (6)上班期间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罚10元,并追究值班门岗责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门岗5元。 (7)开会(包括全体教职工会、党员会、年级组会及学校组织的其它会议)、集体活动(升旗、教研等活动)缺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2元。 (8)没有按时上交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每缺一次扣10元。 (9)对只教不管,任由学生睡觉、大声说话、打闹串桌及玩手机的,发现一人次扣任课教师1元。 (10)因意外突发事件、公伤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酌情对待。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手续 上课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离岗者,要先经年级主任批准后,再持请假条向李校长请假批准。保安及门卫有事向李书记请假。教辅人员临时外出向李校长请假。领导成员有事外出向校长请假,期满销假,不准捎假。 2、特殊假 本人结婚假一周,直系亲属婚、丧假一周。产假三个月(含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产假四个半月。 3、说明: (1)在学校放假期间,产假以外的特殊假一律不再补休。 (2)请假或脱岗进修期间,教职工不得享受学校设置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 (3)凡在本年度有旷工现象或请假超过一个月者,不得被评为各级先进个人。

学生请假规章制度4.doc

学生请假规章制度4 学生请假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学生请假规章制度。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请假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学生请假规章制度篇1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办理补假手续。2、请病假应有病历卡验证,并有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事后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将病假条和病历卡同时呈验。3、病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班主任签注意见报系备案。4、请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5、寄宿生节假日要求回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6、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7、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出门证离开学校。学生请假规章制度篇2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回宿舍或出校门回家,须书面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因事不在校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以上,先由班主任核实、签名,再由德育处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周末留校学生需临时出校门的,由生活老师审批。2、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老师在批假时,务必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家长许可后方可准假;若学生请假后不在公寓午休和晚寝的,班主任应及时向生活老师通报。3、周末留校学生请假外出购物,必须结伴而行;若由家长带出的,家长需出示身份证明,生活老师方可准假。4、学生因病请假回学生公寓休息,需具备学校医务室或医

院出具的证明,方可进入公寓。否则,不能进入公寓和滞留在公寓。5、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且需出校门离校的,平时由班主任老师,周末由生活审批后填写《出门条》,门卫凭《出门条》方可放行。6、请假离校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向班主任联系,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假规章制度篇 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对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一、批假权限学生请假,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五天(含五天) 必须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五天以上须逐级上报,由领导审批。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二、请假条件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学生必须回家;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自习、上课或劳动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务室假条),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值班老师代为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最后交由关部门和领导审批;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教学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4、各班请假人数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各班在同一教学时间内(含自习课)准假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含三人)。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会同系部领导协商处理;5、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四、销假请假期满,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新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编号:_____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学校:_________ 教师: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6 页

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市xx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下午:4:30离校。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 第 2 页共 6 页

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销假行为,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请销假规则 1.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和监护人亲自履行,请假必须及时,非特殊情况不准让他人代请。学生在校期间请假,请假后必须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2.对于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监护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微信、QQ、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申请,在销假之前,班主任要保存好请假记录。对于3天以上(不含3天)的请假,学生家长要以书面方式递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准假,返回时按规定及时销假;需延长请假时限的,应第一时间按请假程序补假。 3.学生因病休学满三个月的,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复学手续。 4.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生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 5.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天数,监护人必须签字。 二、准假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3天以上(不含3天)的请假,由学校审批; 3.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休

学手续。 三、其它 1.各班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第一时间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2.班主任每天必须和课任教师准确沟通好当天学生请假情况,各任课老师每节课一上课必须落实好学生人数,如果学生人数与班主任说明的不符合,必须第一时间和班主任沟通落实好。 3.学生患流行病或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如果学生确诊患传染病,家长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请假条出校门,监护人必须签字,请假条交由传达室收存。 5.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及监护人严格遵守学校请假、销假制度。 6.班主任是学生请假监管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学生请销假记录和请销假材料的保存。 xxxx小学 2020年9月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教职工工作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上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下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2、上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每天上午7:408:00签到,第四节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下午从预备前10分钟到上课前签到,第四节课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2)值日教师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整理办公室。 (3)授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结束后仍未进教室的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出教室的视为早退。 (4)上课教师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课或辅导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授课或辅导期间要对上课睡觉、随意说话等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上课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并不得接打手机。 (6)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下棋、打扑克、上网玩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严禁中午饮酒,晚上有辅导的,不准晚饭饮酒,严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课或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由校领导亲自谈话。 3、违纪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元,迟到、早退超过一节的按脱岗处理,一次扣罚10元。(2)迟到的要到办公楼指纹补签,没有补签的按脱岗处理。 (3)上课、辅导无故不到的,一节扣罚10元,领导谈话并在大屏幕公开点名批评。 (4)请假半天扣罚5元,临时请假外出一次扣罚3元。 (5)凡请假者离岗前任课教师本人应主动与本班其它教师协商安排好代课、辅导,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课人的责任,空一节课或辅导扣罚10元。 (6)上班期间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罚10元,并追究值班门岗责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门岗5元。 (7)开会(包括全体教职工会、党员会、年级组会及学校组织的其它会议)、集体活动(升旗、教研等活动)缺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2元。 (8)没有按时上交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每缺一次扣10元。 (9)对只教不管,任由学生睡觉、大声说话、打闹串桌及玩手机的,发现一人次扣任课教师1元。 (10)因意外突发事件、公伤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酌情对待。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手续 上课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离岗者,要先经年级主任批准后,再持请假条向李校长请假批准。保安及门卫有事向李书记请假。教辅人员临时外出向李校长请假。领导成员有事外出向校长请假,期满销假,不准捎假。 2、特殊假 本人结婚假一周,直系亲属婚、丧假一周。产假三个月(含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产假四个半月。 3、说明: (1)在学校放假期间,产假以外的特殊假一律不再补休。 (2)请假或脱岗进修期间,教职工不得享受学校设置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

小学学生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学学生请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047小学学生请假制度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小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对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校医务室假条、在外地凭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需报学校备案;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教务处领导批准,三天至五天(含五天)必须由教务处、政教处共同批准,五天以上须逐级上报,由校领导审批。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自习、上课或劳动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务室假条),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值班老师代为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最后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教学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4、各班请假人数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各班在同一教学时间内(含自习课)准假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含三人)。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会同教务处领导协商处理。 5、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最新)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全县教职工的纪律性, 规范教职工请假程序、明确休假期间待遇,根据国务院、人事部、 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病假和产假附相应的诊断证明或 医院门诊回执,待相关组织批准后,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方可请 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县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学区校长请假由县教育局批准。 2、各乡办中学和完全小学校长请假7天以内由学区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学区(校)审核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4、有重大疾病请假30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派人陪同到县 级以上医院鉴定后,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并附相关医疗证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请假待遇 1、产假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 〕9 号)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 〕8 号),女职工的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天。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婚晚育的,二十五周岁以上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其产假为105 天,另给予护理假15 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50 天,另外,男方护理假增加 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 天一30 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原工资照发,工资外的各种津贴 补贴全部发给。 2、病假待遇 (1)教职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 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 资照发。 (2)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 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b 、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工作人 员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c、教职工因公负伤,在医院期间工资照发。 (3)教职工在见习期请病假或产假的,相应推迟转正定级时 间。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修订版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李集镇第一实验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量化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班人员必须于7:40前准时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夏季值班人员必须于2:30前准时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3:50前准时到校;春、秋、冬季值班人员必须于1:30前准时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1:50前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1上午第大课间,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并填写调课单。◆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职工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假,校长批假权利为:事假、病假1天,超过假期必须由中心校领导批假。超长假必须由教育局领导批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本人结合学校调课并填写调课单。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2019--2020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请销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销假行为,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让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2、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3、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4、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请假。 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生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同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6、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7、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教导处)。 二、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五、其它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3、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5、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6、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7、如果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8、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维护学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学校(园)的人事管理水平,使学校(园)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假期类别 (一)婚假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男女双方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产假

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1991年8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号)、《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的有关规定: 1.女职工达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女职工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所在单位须出具晚婚证明。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增加的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7天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5.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6.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1至3天的丧假;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四)计划生育手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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