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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2000】2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并可召开见证取样专题会议,要求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度的工作程序执行

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帐以及材料监督台帐(无需见证取样的材料、设备等)。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由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签字,然后送往试验室.

三、试验室检查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试验室报审表(表B.0.7)及有关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

认。

四、见证取样的要求

1、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2、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备案书”。备案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3、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并作为作为归档材料。检测单位应在试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同时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4、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

五、工程原材料台帐的格式及模板

六、《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备案书》的格式及模板

七、《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的格式及模板

八、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台帐的格式

编号

编号 TZ-001

致: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见证取样检测中心、试验室)

我单位决定,由同志担任工程的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有关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

建设(监理)单位全称(公章):

年月日

说明:此《备案书》由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和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中心(试验室)备案。

致:

(施工单位)×××建筑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站

(见证取样检测中心、试验室)×××检测中心

我单位决定,由张X X 和王X X 同志担任××大厦工程的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有关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

建设(监理)单位全称(公章):贵州航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30日

说明:此《备案书》由见证人所在单位,在履行见证前,分别送达该工程和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检测中心(试验室)备案。

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编号:

钢材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记录

编号: JZ-005

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送检台帐

见证取样送检人员:

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现场加气混凝土砌块送检 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 GB-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 2.2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 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最新见证取样规定(建筑检测常用2016修改版)

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 (2015.03修订版)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 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 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 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苏州太美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太湖丁家坞精品酒店工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7年3月10日

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1.2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01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程序 一、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数量 下列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常用建材取样数量及重量 名称规格/mm 数量及重量 混凝土试块150×150×150 100×100×100 3块/组×8kg/块=24kg/组 3块/组×2.5kg/块=7.5kg/组 抗渗试块Φ175×Φ185×1506块/组×10kg/块=60kg/组砂浆试块70.7×70.7×70.76块/组×0.75kg/块=4.5kg/组 烧结多孔砖240×115×9015块/组×3kg/块=45kg/组烧结普通砖240×115×5315块/组×2.5kg/块=37.5kg/组沙粗沙、中砂、细沙、特细砂20kg/组 石子 连续粒级 5~10 5~16 5~20 5~25 5~31.5 5~40 单粒级 10~20 16~31.5 20~40 31.5~63 40~80 80kg/组 水泥32.5级、42.5级、52.5级6kg/组土的表观密度室外环刀200cm3 5.5kg/组 钢筋抗拉550mm/根 冷弯250mm/根 原材4根(两长两短) 焊接3根(单面、双面搭接焊,电 渣压力焊) 对焊6根 备注:因考虑检验损耗,部分材料的取样数量比规范规定略有增加 基础回填材料见证取样 1、对灰土地基、砂和沙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一点,300m3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一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级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的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3、除以上○1、○2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它主控项目级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的水泥搅拌桩、高压喷射

见证取样的规定

见证取样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根据建设部建《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2000】211号)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并可召开见证取样专题会议,要求工程参建各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制度的工作程序执行 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妥善、真实记录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台帐以及材料监督台帐(无需见证取样的材料、设备等)。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试验项目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由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签字,然后送往试验室. 三、试验室检查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试验室报审表(表B.0.7)及有关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4、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内容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见证取样规范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1、每个工程的见证人员不少于1人,见证人员的名单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2、见证人员应会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送检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根据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3、项目监理部对工程的各种试验按公司统一的表格建立管理台帐。 4、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数量。 5、下列试块、试件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2)用于承重砌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砼小型试块;(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所用的防水材料。 6、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和封志,标识与封志应标注各工程的名称、取样部位和取样日期、样品名称与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7、见证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取样和送检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8、对施工单位填写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汇总表》进行检查。 9、见证人员应在送检委托单上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必须对试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10、工单位在现场对试块、试件和原材料进行制作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场见证,见证人员有责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送检人员一起将试件送到检测单位,如见证人员不能亲自送样时,送检单位应当采用有封志的专用工具送样,见证人员应在封志和委托单上签字。 11、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送至经过省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质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乐活城商住小区二期工程见证取样监理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日年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 目录 --------------------------------------------2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及要求----------------------------3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5 四、审核工作基本规定和见证取样的方法及要求------------8 设备进行审核监理工作要点五、工程材料/构配件 /--------------------11 六、工程质量试验审核检查监理工作要点七、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13

2 . .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及要求 (一)监理工作依据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4、屋面工程质量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6、省,市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 .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5、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浴厕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8(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要求、见证人员应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1,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担任(具备见证取样证书)量监督机构。、取样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2、标识和封志中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3 并由见证和取样人员签字。 4、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5 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专用章。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 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二)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1、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2、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和工程质量试验合格文件; 4 . . 、填写“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审核工作台帐” 3。三、见证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2.袋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二)、砂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 证 取 样 与 送 检 方 案 编制: 审核: 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华苑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三年七月

目录 1总则3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3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4

濮阳中房龙湖华苑工程 见证取样与送检方案 1总则 为了指导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原材料、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工 作,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各项使用功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监理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及实施方案。 2见证取样与送检制度 2.1现场见证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见证取样资格证书,及我监理公司的书面授权书,并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检测单位备案。 2.2见证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 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盖章。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2.3 所取原材料、试件样品,必须送至具备有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对外承接业务许可证书,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

营业执照。 2.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5 进行原材料、试件见证取样与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检验委托单, 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同时出示本人“见证人员证书”。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2.6检测单位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对试样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3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见证取样要求及方法 3.1水泥、砂、石 3.1.1水泥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取得的水泥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 3当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 过一个月)时,应按上述方法取样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管理。 3.1.2砂、石 取样方法和数量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2019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2019版现行建筑材料检验、见证取样规范大汇总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

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 二、砂、石的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2012.02.01实施,现行有效) 1)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方案

鑫苑雅居8#-9#-10#楼 材 料 验 收 见 证 取 样 制 度 编制: 审核: 陕西耀州建筑工程公司鑫苑雅居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

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等辅助手段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的综合性的检验。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是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和正常的工序,对工程质量即起着把关作用,又起着预防作用。设备、材料的质量验收又称进场检验,通过检验可及早发现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物资进场验收制度 (一)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时必须会同项目部经理及材料管理员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一同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将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数量如实填写《材料进场检查及取样验收记录》,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项目经理及材料员同意后方可进场,属于公司重点项目必须由公司安排分管的项目管理员同意。 原材料进货及质量检验控制程序流程图见下图; 3

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4.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如下图进行联合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鉴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原材料进场联合验收人员组织结构图见下图;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 1、混凝土试块; 2、钢筋原材; 3、直螺纹连接; 4、水泥; 5、砂浆; 6、砂石料; 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8、三七回填土; 9、防水卷材;10、防水沥青;11、干混砂浆;12、其他。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 1、混凝土试块: 因施工需求现场多数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取样应从同一运输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按100 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m3时,每200 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钢筋原材: 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其验收批量、取样数量和方法见表。

注:当钢材不足以上验收批数量时,仍按一验收批验收。 3、直螺纹连接 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4、水泥 对用于工程中的散装水泥,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以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一次至少取20g。取样完成后,袋口印证封样。 5、砂浆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 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工作班组应至少抽检一次。取样时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试件制作完成后,封样方法同砼试件。

6、砂石料 取样方法及数量:每400 m3或600T为一批次。封样方法同砼封样方法。 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取样数量及方法:检验批按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也按一批取样。现场抽检以1万块为一批,随机取样。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3组9块做强度检验,抽取3组9块进行干密度检验。封样方法同砼封样方法。 8、三七回填土压实度 三七回填土压实度,每1000m2每层一组3点。 9、防水卷材 1、必试项目:拉力试验,延伸率,不透水性,耐热度,低温柔度,热老化。 2、取样批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产品1000卷为一验收批,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抽2卷,见证取样不少于总批量的30%,不少于2次。 10、防水沥青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标准相关规定(新)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GB 50204-2002(2010版)]《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 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 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2.2 钢筋焊接JGJ18-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2.2.1闪光对焊 ⑴频率: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⑴频率: 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 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 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 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 ⑴频率: 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 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2.3 钢筋机械连接GJ107-2010《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⑴频率: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 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2.4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 ⑴频率: 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 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 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 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 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⑴频率: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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