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一、班前会制度
1、班前会是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每班都必须按时召开班前会。
2、班前会必须由值班队干主持。当班跟班队干及全体班组成员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迟到的必须处罚,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准上班。
3、班前会必须点名,点名时班组成员要应声答“到”,任何人不得代为应答。
4、值班队干要注意观察每名职工的安全思想状态,对有情绪波动、精神疲倦、喝酒等不安全状况的不准上班。
5、值班队干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会议内容应包括:(1)传达上级的指示
(2)贯彻有关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上班工作完成情况、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因素(4)布置当班工作,强调具体工作要求、应注意的问题及应协调处理的事项
(5)征求职工对当班工作安排的意见,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互保联保与安全防范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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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值班队干负责做好班前会记录,并适时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做到“谁主持、谁负责、谁记录、谁落实”。
二、班组长跟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参加班前会,对布置、安排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等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
2、进入作业现场后,班组长必须查看交接班、巡回检查等记录,详细掌握上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排查工作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生产的其它问题,并安排落实整改措施。
3、班组长必须依据班前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保证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4、当班工作时间内,班组长要巡视全部岗位,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两述两化等要求的执行情况;要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对主要工作或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管;要及时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并协调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当班结束后,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对安全隐患或或影响生产的其它问题必须填写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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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当班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作业现场无重大隐患,无严重“三违”,无安全事故。
2、推行“两述两化”,进一步安全确认,搞好文明生产,规范职工行为。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3、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品以上,优良品率不低于50%。
4、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齐全,综合完好率95%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防爆电气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
5、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符合《规程》规定。
6、施工图板、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危险源辨识等牌板齐全完整、填写准确、清晰洁净。
7、作业现场卫生整洁,符合文明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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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进入作业现场后,班组长必须首先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2、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3、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
4、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5、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7、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8、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填写在《隐患汇报卡》上,将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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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推行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是为了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和判断班组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和治理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开展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一般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承担,必要时也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
3、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分为班前安全评估、班中安全评估与班后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的要点主要有:
(1)作业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员工出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持证上岗;
(3)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佩带整齐;
(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运转是否正常;
(5)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6)规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工作任务是否按计划完成;
(8)工程质量是否动态达标;
(9)文明生产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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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不合格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消除隐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要在最短时间内向跟班队干、信息站、调度室、值班队干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后果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2、班组长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有关证据。因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3、事故发生后,班组长隐瞒事故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情况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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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1、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追查组
(1)事故追查组的组成
人身事故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检部牵头,相关部室负责人、跟班队长、班组长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追查组。
非伤亡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部室牵头,安检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班组长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追查组。
(2)事故追查组的主要职责
收集资料,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追查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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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追查处理
(1)事故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要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应用相关技术和方法,查明事故情况。
相关部室负责组织现场勘察,找出对事故起决定作用的直接原因,给事故准确定性,写出技术鉴定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安检部负责查找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其它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原因。
(2)事故责任认定
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人负主要(间接)责任
责任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负直接管理责任
责任区队队长负直接领导责任,书记负间接领导责任
相关部室负责人负重要(监管)责任
(3)事故责任处理
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谁组织追查
谁负责”的原则、“职工监督”的原则、“处分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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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事故处理严格按照新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党群部负责执行处分,安检部负责执行处罚。
八、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检查,目的在于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班组安全检查必须规定每班、每周、每季、每年的检查时间,要特别注意检修设备、恢复生产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漏洞。
4、班组安全检查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按人员分为自检、互检、专人检查,也可按时间分为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或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等。
5、班组安全检查必须对照工程质量标准、文明生产标准、精细化管理标准等相关的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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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
8、班组要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台账要有相互制约的签字手续。
9、月末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九、班组安全奖惩制度
1、班组安全奖惩制度是针对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是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补充,目的在于实行安全否决权,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员工搞好安全生产。
2、奖励
对于在以下方面做贡献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程措施,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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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敢于制止“三违”行为,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3)主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沉着冷静、处置得力,对防止事故扩大做出贡献的;
(5)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有效解决技术难题的;
(6)在安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7)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应用的;
奖励方式,可给予荣誉奖、物质奖,也可向上级申报奖励。
3、惩罚
对于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员工要给予处罚:
(1)不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规程措施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处理,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的;
(4)出现严重“三违”行为的。
惩罚方式,可采取批评教育、检讨和罚款,同时也可向上级申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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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班组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制度
1、班组长要积极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每月至少要有一种竞赛形式。
2、创造条件鼓励各岗位员工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技术尖子。
3、采取各种缴励政策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
4、培育一流人才.通过岗位练兵,发现和培养各方面人才,为煤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油田联合站技术尖子,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培育一流人才,创出一流产品.
十一、交接班制度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跟班队长、班组长及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规定交接班的,严肃处理。其他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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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接班前,交班班长必须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四不走”,即:存在隐患不走、隐患处理不彻底不走、没有给下班交待清楚不走、施工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走。
4、交班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以下问题必须由交班班长在现场向接班班长交代清楚,防止问题不明、措施不当而危及安全生产:
(1)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的指示、指令;
(2)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及未完成的主要工作;
(3)没有整改(完毕)的重大隐患;
(4)其它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
5、交接班中,交接双方班长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现场安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班长应当上报跟班队长协调处理。
十二、安全举报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全员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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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向安检部进行举报。
3、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
4、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1)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3)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的;
(4)现场存在严重“三违”不及时制止或纠正的;
(5)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
(6)职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的;
(7)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
(8)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5、安检部应及时认真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并认真做好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
6、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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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7、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安检部统一发放。
8、安检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十三、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制度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向公司献计献策,规范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和强化安全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超前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2)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3)安全管理方法、手段的建议、创新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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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3、员工向公司提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也是员工体现主人翁责任感、发挥智力潜能、发展企业的重大举措。
4、为保证员工向公司提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奖励等级;负责建议项目的实施、奖励和上报等有关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
十四、班组互保联保制度
1、班组长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2、班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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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组成员必须根据岗位实际建立固定互保联保对子,互保联保对子日常工作中应相互提醒和监督。
4、班组长分工前必须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班中要加强检查、监督、提醒。
5、班组工作中遇重大工作任务、特殊作业等需调整人员时,班组长必须即时安排互保联保对子。
6、发生安全事故,层层追究责任,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互保联保对子的责任,追究班组长的责任等。
十五、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推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绩),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2、考绩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3、考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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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
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绩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4、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5、考绩内容
考绩内容分以下四部分(见附表):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25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
项目,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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