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会员用户操作手册
1.培训管理
1.1.进入系统
打开IE浏览器,版本在IE8及以上,在地址栏里输入测试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1d7961831.html,.,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
输入会员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到系统首页,如下图:
点击系统菜单里的培训管理,其展开目录结构如下图:(由于是会员用户登录,所以此模块展开的目录均被会员用户拥有使用权限)
1.2.会员单位报名
在菜单中选择[培训管理]→[培训报名管理] →[会员单位报名]进入报名界面,如下图:
?单击[查询]按钮,根据填写的查询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培训班列表
?单击[重置]按钮,清空所有查询条件
?单击[我要报名]按钮,跳转到会员单位报名界面,如下图:
◆单击[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成功
◆单击[关闭]按钮,返回到培训班报名列表界面
◆单击[下一步]按钮,跳转到培训学员管理界面,如下图:
?单击[查询]按钮,根据填写的查询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学员信息
?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会员单位报名面
?单击[手动添加学员]按钮,跳转到培训学员信息填写界面
?单击[批量选择学员]按钮,跳转到批量选择学员界面
?单击[批量导入学员]按钮,跳转到导入Excel界面
?单击[修改报名]按钮,跳转到会员单位报名修改界面,如下图:
◆单击[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成功
◆单击[关闭]按钮,返回到培训班报名列表页面
◆单击[下一步]按钮,跳转到培训学员管理界面
?单击[报名信息]按钮,跳转到培训班学员报名信息界面,如下图:
◆单击[打印]按钮,打印页面信息
◆单击[关闭]按钮,返回到培训班报名列表界面
1.3.会员自办班管理
在菜单中选择[培训管理]→[培训班管理] →[会员自办班管理]进入界面,如下图:
?单击[查询]按钮,查询符合条件的会员自办班列表
?单击[重置]按钮,清空所有查询条件
?单击[新增]按钮,跳转到会员自办班新增界面,如下图:
◆单击[手动添加培训师资信息]按钮,跳转到培训师资管理页面
◆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并返回到会员自办班列表页面
◆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会员自办班列表页面
◆单击[保存并导入学员信息]按钮,跳转到导入学员管理界面如下图:
点击【批量导入学员】如图:
点击【机构部选择人员】如图,点击各按钮依次进行:
?单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同新增页面一个道理
?单击[删除]按钮,当前一条列表信息被删除
?单击[学员管理]按钮,跳转到学员管理页面,如下图,可点击各按钮,操作简单:
?单击[师资管理]按钮,进入到师资管理界面,如图,可点击各按钮,操作简单:
重点按钮:点击【修改授课信息】,进入页面如图:
?单击[提交]按钮,当前列表数据状态是待初审
1.4.年度报告管理
在菜单中选择[培训管理]→[年度计划与报告管理] →[年度报告管理]进入界面,如图:
?单击[查询]按钮,查询符合条件的报告列表
?单击[重置]按钮,清空所有查询条件
?单击[新增]按钮,跳转到新增年度页面,如下图:
?单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
?单击[删除]按钮,删除当前列表数据
2.系统管理
2.1.个人用户管理
在菜单中选择[系统管理]→[个人用户管理],进入个人用户管理界面,如图:
?单击[查询]按钮,查询符合条件的用户列表
?单击[重置]按钮,清空所有查询条件
?单击[新增]按钮,跳转到新增个人用户界面
?单击[导出]按钮,导出用户Excel表格
?单击[解锁]按钮,开通用户
?单击[修改]按钮,修改用户信息
?单击[删除]按钮,未注册的用户可进行删除
?单击[锁定]按钮,进行用户注销,已开通、已注册的用户没有锁定按钮
2.2.部门设置
在菜单中选择[系统管理]→[部门设置],进入部门设置界面,如图:
?单击[查询]按钮,查询符合条件的部门列表
?单击[重置]按钮,清空所有查询条件
?单击[新增]按钮,跳转到新增部门界面
?单击[员工部门设置]按钮,进行员工的部门录入及部门间的转移
?单击[修改]按钮,修改部门信息
?单击[删除]按钮,删除当前的一条部门信息
2.3.二级管理员设置
在菜单中选择[系统管理]→[二级管理员设置],进入二级管理员设置界面,如图: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12年6月6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2015年6月26日第一次会员大会临时会议第一次修订;2016年12月3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2017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维护投资人及会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加强会员自律管理,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为会员。基金服务机构等其他机构可以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按照规定在协会登记的基金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第三条会员及从业人员从事基金业务,应当具备从事基金业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投资人利益至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协会按照《基金法》、协会《章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本办法和相关自律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按照《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和会员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会员管理活动中坚持党的领导,为党的组织活动提供充分保障,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章会员类型与权利 第七条协会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联席会员、观察会员和特别会员。 第八条普通会员包括下列机构: (一)从事公开募集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其他机构; (二)基金托管人,包括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 (四)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各类金融机构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精心整理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文联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对各
文艺家协会的领导,是文联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粤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凤岗民间文艺家协会、朗诵协会、麒麟协会、新莞人文化交流协会、国标舞协会共十二个协会是在凤岗社会事务办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是凤岗文联的团体会员。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协会严格按照拟定的活动方案预算,控制经费的开支。经费使用采取超支自筹,余额调整公用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开展协会参加的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或自行组织的活动。
主要用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活动组织管理劳务、参与活动会员劳务费、活动资料的印刷费、活动宣传费、活动奖励费、业务接待费等。 第十五条各协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 1.经审定批准的年度活动方案将发生的直接费用; 2.开展艺术培训、比赛、评奖和理论研讨发生的直接费用; 3. 3. 术交流、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理论研究、举办活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对外交流和对会员的权益保障等。 第二十条各协会要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性、连续性的文艺活动。举办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坚持高标准、高品位、高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有力杠杆、联系会员的有效方式、扩大影响的有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英文名称为Asse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AMAC。 第二条本团体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由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主要宗旨是: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交流和创新,提升行业执业素质,提高行业竞争力;发挥行业与政府间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公众对行业的理解,提升行业声誉;履行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会员合规经营,维持行业的正当经营秩序;促进会员忠实履行受托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设在中国北京市。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二)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投资者教育,开展行业研究、行业宣传、会员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团体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受监管机构委托制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从业人员实施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组织业务培训; (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会员由单位会员构成。 第八条本团体会员分普通会员、联席会员、特别会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加入本团体,成为普通会员。 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本团体,成为联席会员。 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地方基金业协会及其他资产管理相关机构加入本团体,成为特别会员。 本条所指的基金管理人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协会登记的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团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章程;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基金相关业务; (三)本团体要求的其他条件。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精心整理 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
协会管理制度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的意见》为建立完善协会秘书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农村经纪人专业委员会 拟成立批发市场建设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 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特许经营工作委员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委员会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理事会 秘书处
第一节、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秘书处职责范围参考本协会章程)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中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总体目标基金从业人员应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基金行业协会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职业道德,并掌握基本业务规范。为提升基金从业人员合规合法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水平,特设《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 能力等级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 求,分为三个级别:一)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 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二)理解:考生须对该考 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三)了解: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在工作中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规范,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 坚持职业态度。对应教材章名节名编号 学习目标(掌握/理解/了解) 1.金融、资产管理与投资 基金1. 金融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 1.1.a 理解金 融资产的概念、金融与居民理财的关系、金融市场的分类和 构成要素 1.1.b 理解资产管理的特征与资产管理 行业的功能及理解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现状 2.投资基 金1.2.a 掌握投资基金的定义和主要类别 2.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1.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2.1.a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在各地不同的名称和概念 2.1.b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特点 2.1.c 理 解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比较 2.证券投资基 金的运作与参与主体 2.2.a 了解基金行业的运作环 节包括:募集和市场营销、投资管理、托管、登记、估值和 会计核算、信息披露 2.2.b 理解基金行业的主要参 与者及其功能和运作关系 3.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和运作方式 2.3.a 理解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 区别,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4.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2.4.a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发 展历程、发展趋势与特点 5.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历程2.5.a 了解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六个阶 段以及每个阶段的特点和标志产品 6.证券投资基金业 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2.6.a 理解基金对中小 投资者的作用、对金融结构和经济的作用、对证券市场的作 3.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1.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概述3.1.a 掌握基金的不同分类标准和基本分类 2-5. 基金的基本类别: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 3.2-5.a 掌握基本基金类型及其特点 6-9.特殊的证券投资基金类别:保本基金,ETF, QDII, 分级 基金3.6-9a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金运营的管理,明确资金的日常管理范围,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保证经营活动高效顺利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子公司、各部门涉及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现金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现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使用的保险柜应定期进行密码更改,保险柜钥匙要妥善保存。 第四条必须加强对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以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开支,禁止挪用现金、坐支现金。 第五条相关部门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后,由财务部负责收付现金,保险柜中不保存大额现金,若保险柜中的现金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财务部出纳应将超额的现金送存银行。 第六条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范围和限额,原则上旧账不报新帐不借,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据。 第七条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的工资及津贴;
2、个人的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其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邮电通讯费; 5、支付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款项; 6、其他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支出。 第八条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支付业务款项给集团外的单位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不得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超出规定限额的,必须经财务主管人批准。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工作日结束之前,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结存额核对相符,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月底结账时,必须做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余额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会同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十一条现金出现盘亏、盘盈的情况,在报有审批权限的管理层审批后,总账会计根据批示意见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内部控制: 1、不准白条抵现; 2、不准私人借支公款;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造假用途套用现金。 5、不准用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或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第三章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在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前,应填制开户申请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 项的公告 【法规类别】基金 【发文字号】中基协发[2016]4号 【发布部门】中国基金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6.02.05 【实施日期】2016.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中基协发〔2016〕4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通知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自2014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两年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同,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自律监管体制。 一段时间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和监管机构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一些机构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一些机构合规运作和信息报告意识淡薄,一些机构甚至从事公开募集、内幕交易、以私募基金
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从上述问题和两年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工作实践出发,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鉴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已基本建成,为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社会监督,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有效、动态管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基金业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中国基金业协会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以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最新情况,以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https://www.sodocs.net/doc/1d7961831.html,)”和“私募汇”手机APP客户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实时基本情况为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两个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二、关于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为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监管,督促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业,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活动在理事长领导下,由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理事长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省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制度,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专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提交的年度预收预支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和经营管理费用计划,报理事长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拖欠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理事长审阅。 第九条每季末和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经营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理事长审阅。 第十条负责接受本协会会员大会、财税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根据理事长要求,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数据,不经理事长同意,财务数据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财务人员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二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 第十四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和兼职出纳员办理,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项目部资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资金的集约化管理,不断加强项目部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坚持“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原则,特制定项目部资金管理条例。 二、范围 适用于金格公司下属项目部。 三、工作内容 (一)、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 所有工程款一律汇入公司本部账户,公司酌情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或储蓄存折。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实行资金周、月计划制 1、项目经理部需在每周一上午十点前和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以前将“项目部周资金计划表”(附表1)和“项目部月资金计划表”(附表2)传真至公司本部,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负责对批准的资金计划进行日常控制和资金调配,项目经理部应尽量压缩使用资金,资金计划必须是当周和当月资金最少量。
2、在经审批的资金计划范围内,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与项目部协商付款次数及单次付款金额。每次付款原则上要先取得收款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收据或发票,再由项目部出纳员填写相应金额的委托付款单或借款单,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传真到公司本部,收据或发票原件可委托公司相关人员带回,分包付款由工程管理部代办审批手续,材料付款由物资部代办审批手续,借款单由财务部代办审批手续。项目部分包款和材料款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支付。 3、项目部零星开支可借用备用金,备用金借款单必须附用途明细单,项目部要严格按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资金计划保持一致,坚决杜绝资金计划与真实使用“两张皮”的现象。月末报账费用须与备用金用途一致,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账或重新报公司领导审核。项目部备用金由项目出纳员统一借支、管理。 (三)、公司按回收工程款金额计提管理费用、经营费用、风险抵押金以及各类保险,工程款回收时及时扣除(管理费用、经营费用、风险抵押金按项目承包合同中约定比例扣除,各类保险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四)、项目部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企业协会组织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现在很多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工会组织,但是很多员工因为对工会概念的不理解,没有通过工会组织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集团公司为了广大员工的利益着想,特制订如下工会职工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理所应当成为工会的立
命之本。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作用与地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受到冲击与动摇。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成为“福利工会”,维权的职责体现不明显,劳动者的权益几乎不受侵害,工会处于“无权可为”的状况。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理所应当成为工会的立命之本。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作用与地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受到冲击与动摇。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成为“福利工会”,维权的职责体现不明显,劳动者的权益几乎不受侵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促进投资基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业协会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基金业协会章程和自律规则(以下简称涉嫌违规)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复核,以及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 第三条基金业协会对涉嫌违规的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采取查审分离原则。 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工作部门负责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规案件的立案及调查。 基金业协会设立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规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及复核。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及时处理的案件,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能受到本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三),第六条(一)至(三)项规定的纪律处分的,由会长办公会
依据相关自律规则直接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二章纪律处分类型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 (一)谈话提醒; (二)书面警示; (三)要求限期改正; (四)缴纳违约金; (五)行业内谴责; (六)加入黑名单; (七)公开谴责; (八)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 (九)要求其他会员暂停与其的业务; (十)暂停会员部分权利; (十一)暂停会员资格; (十二)撤销管理人登记; (十三)取消会员资格; (十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第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从业人员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 (一)谈话提醒;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定 资金结算方式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资金结算方式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资金结算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加速公司资金运转 和商品流通,特制定此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内部员工及外单位现金、银行汇票、商业汇 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1.3.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资金结算方式 2.1.现金 2.1.1.现金支付范围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 种奖金。 4)各种社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现金支付范围以外的支付均以银行存款方式结算。 2.1.2.公司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2.1. 3.现金收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现金支付,可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 取,不得以公司的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即坐支)。 2.2.银行汇票 2.2.1.银行汇票定义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 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为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2.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2.2. 3.出票 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 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 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 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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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协会管理制度 编制: HR服务部 2014年1月15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1)
第三章协会的成立 (1) 第四章协会的组织机构 (2) 第五章协会成员的权利义务 (3) 第六章协会的变更及注销 (4) 第七章协会活动 (4) 第八章协会档案 (5) 第九章协会宣传 (5) 第十章协会财务 (5) 第十一章员工协会的奖惩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的协会管理,推动各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协会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协会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员工协会是指本公司员工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以丰富公司文化为目的,在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员工组织,简称员工协会。第三条员工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XX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根据公司现有协会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篮球类、足球类、羽毛球类、游泳类、英语类等类别。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各员工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协会成员以及XX全体员工服务,以丰富的活动活跃和繁荣企业文化,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公司宣扬文化、拓展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载体。具体权利如下: (一)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本协会成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也可在全公司员工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二)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协会成员与外部企业单位开展友谊活动,促进对外交流,提升公司形象。 (三)在XX年度评优活动中给予员工协会1个名额,鼓励协会优秀负责人。 第六条员工协会应接受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深圳HR服务部有权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服务、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于协会的各项职能工作,HR服务部享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第七条员工协会的工作应接受协会成员乃至公司员工的监督指导,应及时向协会成员传递公司最新活动情况,并鼓励积极参与。 第八条员工协会的成立、变更、注销,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员工协会负责人应当是XX的正式员工,且工龄应满一年以上。 第三章协会的成立 第九条员工协会成立,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一个协会只能进行一种分类的申请登记。 第十条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协会 : (一) 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授权与批准 第五条为提高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围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第十条在预算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对外投资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股东单位资金往来管理 第十一条加强对股东单位的资金往来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监控机制,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昆明市XX园区协会管理制度
目录 会议制度 (2) 会员管理条例 (4) 财务管理制度 (6) 文件管理制度 (9) 印章管理制度 (11) 档案管理制度 (11) 人员聘用制度 (12) 协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标准 (1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3) 接待工作制度 (13) 车辆管理规定 (14) 防火治安管理制度 (14)
会议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本会 换届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会员代表大会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讨论决定协会终止等一切重大事项。 (三)、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会每届任四年。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随时召开。 (二)、理事会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其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撤消,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7、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8、领导本协会及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本协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10、制订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副会长主持。 (四)、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五)、召开理事会议须由本会秘书处将会议的主题、时间、地点等内容在会议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理事。各位理事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必须将能否出席会议的回执按通知要求反馈给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出席人数是否达到章程中所规定的法定人数,决定是否按时召开本次理事会。如不能按时召开的,要及时通过各位理事。 (六)、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七)、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可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其他理事表达意见。在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将书面意见或委托事项告之秘书处的,可计入出席人数和表决结果。 (八)、情况特殊的,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在会后一天内整理完成,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所做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 会员管理条例 一、入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促进投资基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业协会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基金业协会章程和自律规则(以下简称涉嫌违规)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复核,以及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 第三条 基金业协会对涉嫌违规的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采取查审分离原则。 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工作部门负责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规案件的立案及调查。 基金业协会设立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规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及复核。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及时处理的案件,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能受到本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三),第六条(一)至(三)项规定的纪律处分的,由会长办公会依据相关自律规则直接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二章纪律处分类型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对会员、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机构、产品备案机构实施的纪律处分包括: (一)谈话提醒; (二)书面警示; (三)要求限期改正; (四)缴纳违约金; (五)行业内谴责; (六)加入黑名单; (七)公开谴责; (八)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 (九)要求其他会员暂停与其的业务; (十)暂停会员部分权利; (十一)暂停会员资格; (十二)撤销管理人登记; (十三)取消会员资格; (十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