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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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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

摘要:建筑物不仅仅为我们遮风避雨,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和其他艺术作品一样,其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在商品经济时代,这些艺术作品还可以在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条件下,注册为商标,拥有商标权。由于其也是技术的体现,也可申请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这些权利的主体不同。通过加强宣传,重视利用建筑斗牛知识产权,以促进创新。

关键词:建筑物;无形资产;知识产权

建筑物不仅仅为我们遮风避雨,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它是许多艺术形式的载体。建筑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而且在商品经济时代,这些艺术作品还可以在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条件下,注册为商标。可是,建筑师被认为是“修房子”的工匠其智慧成果的结晶——建筑物的知识产权没有充分得到利用和保护。知识经济时代,财产价值的重心逐渐由有形的物质资产转向无形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益显示出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一、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

(一)建筑物上的著作权

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能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只有建筑物成为建筑作品时,才能享有著作权。但是中国对建筑物进行著作权的保护只是最近几年的事。1991年著作权法没有明确将建筑物纳入受保护的范围,但实施条例在定义“美术作品”时,却列入了“建筑”等造型艺术作品。这实际上是以美术作品的方式提供了对于建筑物的保护。20XX年修订著作权法时,则在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建筑作品的保护。在实践中,已有建筑作品的司法案件,例如,20XX年北京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爱立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天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引起人们的关注,人们不仅要问,建筑“盗版”能界定吗13720XX年审结的保时捷股份公司诉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案被认为是确定建筑作品侵权的第一案。

对于什么是建筑作品,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从这个定义中,可看出:(1)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作品,也就是说,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建筑作品不包括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2)建筑作品是有审美意义的作

品。但这里所说的审美意义应当只是一种笼统的或中性的说法。因为美的概念总是因人而异,因时代而异。

可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没有揭示出建筑作品的实质,即著作权法保护的建筑作品的客体是什么?建筑作品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的区别是什么?建筑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没有回答。

建筑作品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一样,享有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不过,对建筑作品而言,是建筑设计思想的表达。例如《美国版权法》第101条规定,“建筑作品指以任何物质表达方式体现的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建筑规划或图纸。建筑作品含设计的总体形式以及设计中的内部空问构成,但不包括个别的一般特征”。也就是说,建筑作品是通过不同形式对建筑的设计的表述,换句话说,著作权法所要保护的是建筑设计——建筑思想的表达。建筑物、建筑规划或图纸等只是建筑作品的有形载体方式。因而把建筑作品简单理解为三维的建筑结构、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等,都是错误的。建筑作品可以通过不受保护的构筑建筑的要素如砖瓦木材等进行选择、协调或编排,而体现其建筑思想,从而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建筑物上的商标权

从时间上看,世界上最早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保护立体商标的是法国(1857年),但是直到1991年1月4日法国新商标法才对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进行了补充规定,并编入法国知识产权法典L711—1条,其中规定“商标是指用以区别自然人或法人的商品或服务并可以用书写表示的标记。尤其可以构成这样的标记,包括:……图形标记,例如外形,尤其是商品或包装的外形,或者标示服务特征的外形……颜色的排列、组合及色差”。标示服务特征的外形可以作为商标保护,从而填补了一个法律上的空白。尽管司法判例早就承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但有一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那就是,建筑物的外形,是否可以作为在该建筑物内所提供服务的商标。法国最高法院认为,只要建筑物的外形相对于所提供的服务足够明确且没有关联,那么将该建筑物特殊的外形作为商标注册,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能的。

在美国,商品的包装和外观设计‘可以作为商标,餐馆和其他的零售店的装饰可以作为商标外观而受保护。从目前笔者收集的资料可以看到,美国是最早对建筑立体商标提供法律保护,而且也是建筑注册为立体商标最多的国家。早在1937年,第六巡回法院在白塔连锁公司(WhiteTowerSystem,Inc.)诉白色城堡饮食连锁公司(WhiteCastleSystem ofEat—ingHous

esCorp.)一案中就指出被告在相同地理区域,用一个白色城堡模型,是为了搭

原告的“便车”,利用他人商标上的商誉获得利益,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在1968年GrifsofAmerica,Inc.一案中,法院认为一个三维建筑的外形如果能作为一个标志就能够注册为商标。到目前为止,美国将近100座建筑物已经注册为商标。

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将很多独一无二的建筑(这些建筑往往被认为是当地的地标性建筑)作为商标注册或申请。这些建设物登记注册为商标的很多,在美国有花旗集团大厦(theCiticorpbuilding)、克莱斯特大厦(theChryslerbuilding)、洋基体育场(YankeeStadium)、洛克菲勒广场(RockefellerPla.za)、帝国大厦(theEmpireStateBuilding)、海峡花园(theChannelGardens)、古根汉姆博物馆(theGuggenheim Museum)、大都会歌剧院(Metropolitan OperaHouse)等。在英国有马尔伯勒公爵的布莱尼姆官(Blenheim Palace)、德文郡公爵的查茨沃斯庄园等作为三维立体商标登记注册。在委内瑞拉有加拉卡斯“LaPrevisora”保险公司的建筑和钟楼作为三维立体商标登记注册。

我国在20XX年修订《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是我国首次将三维标志,也就是通常所指立体商标,列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行列。目前,我国还没有以建筑物申请体商标的案例,但是根据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排除建筑物立体商标,只要一个建筑物的外形能够标示相关的服务,具有显著性,就可以注册为商标。

(三)建筑物上的外观设计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该条款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的范围,只有符合上述属性的外观设计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

一个建筑首先映人眼帘的是它的外形,通过建筑的外观感受它的内涵。尼尔森·占德曼在《哲学在艺术中的地位》中说:“建筑物只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标识、传意、象征功能时,才是一项艺术作品。”而建筑设计师往往通过建筑的外观表达自己的建筑意象。例如勒·柯布西耶在提出将朗香教堂设计为“上帝的听觉器官”后,充分选用自己从平时积累而来的经验和感觉,较感性地确定了初步的建筑意象。盖里在设计某“监狱”时,凭借其对自然形态的积累和想象,把建筑意象形象化为“鱼和蛇”,使得建筑形象具有了象征意义。这些建筑外观,改变了以往传统观念中的教堂和监狱的形象,让人耳目一新。

也许有人认为,建筑物不足动产,也无法批量生产,所以不适合当做工业产品来保护。我们认为,首先用工业品的判断标准,不是以是否动产,而是以能否用工业的手段生产制造出来为标准。建筑物显然是可以用工业的手段制造搭建出来的。其次,能否批量生产也不能成为建筑物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障碍。表面上看,建筑物由于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不能够大批量的生产,但是,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又决定了许多大的设计正是由多个细节共同组合而成的,而这些组成部分并不受大环境的制约,完全可以用在许多不同的场合,这一点,在建筑师进行窗、门、楼梯、装饰图案等的设计时,尤为明显。因此建筑物不仅可以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而且保护起来还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二、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一)建筑作品的权利人

不管是1991年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是20XX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没有规定建筑作品的作者是谁。因而有人就认为,建筑作品的作者是所有的参加者(建筑师、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如有人认为:“建筑作品与影视作品相比,无论在物权关系还是创作人员的组合上都有惊人的相似。在物权关系上,建筑作品的所有者是业主,影视作品的所有者是制片人。业主和制片人与其他创作人员的关系实际上是委托与被委托或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在创作过程中,业主和制片人都位居于‘总体策划’的地位,其下分别形成了以建筑师和导演为中心的创作集体。”诚然,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表现的建筑作品是由建筑师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房产开发商投资然后转移给业主的,业主取得建筑作品的所有权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建筑师、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房地产开发商谁有权取得该建筑作品的著作权呢?像众所周知的悉尼歌剧院,从策划兴建到国际建筑设计竞赛选定方案,从破土动工到工程最后的完成,历

时14年,耗费巨额资金,其问多少复杂而困难的技术难题,都是在建筑师、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而且如果没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参与、调度和资金保障,仅凭建筑师,也难以通过建筑物的形式展现出来。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专业设计师、工程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商就享有著作权呢?下面分别进行分析:对于其他专业设计师,如果他的设计在概念上与建筑物是分离的,并且不是建筑物的功能性及建筑元素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它可对自己的设计享有著作权保护,例如建筑师设计一栋大楼,请园艺师设计了大楼顶部的花园阁楼,如果此花园阁楼具有原创性,园艺师可对此花园阁楼申请著

作权保护;但是如果花园阁楼是建筑物功能性及建筑元素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不能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对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他只是运用其建筑技术把建筑设计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体现,没有原创性,不能对建筑作品享有著作权。至于在建设过程中,对技术难题突破的贡献,可通过专利法来保护。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作品不享有著作权,虽然没有他的投资,就不可能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表达建筑师有创意的建筑设计,但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成果而不是投资。对于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有不同规定。但有一点类似,即制片人掌握影视作品的发行权与复制权,原因在于制片人对影视作品的投资,不是要占有影视作品,而是通过其发行获得利益。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的投资,其目的是要占有建筑设计的表现形式——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经营来获利。建筑师才是建筑作品的作者,因为是他的创意才使建筑物具备了原创性的没计元素进而能够取得版权,所以美国版权法一般都不认为建筑物是雇佣作品,而是直接认定建筑师或他的事务所为建筑作品的作者。此外,美国建筑师协会所制定的标准建筑合同文本中明确地指出了建筑师为建筑作品的版权所有者,而房地产开发商得到的是一个非专属性的许可使用权。

在建筑作品著作权人的认定过程中,还涉及到著作权人是单位还是个人的问题。依照我国建筑师职业制度,建筑师的创作活动是以设计单位为依托的。在设计过程中,单位的组织协调和创作意志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的设计单位的改革正在进行中,故应分别对待。一部分设计单位,只负责工程的承接和图纸的规范审查,就很难说具有组织协调和创作意志;还有一部分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集体创作,这一创作模式甚至已成为其创作风格(这种现象在某些国外的知名事务所比较常见),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被视为作者(著作权人)。

(二)建筑立体商标的权利人

商标是将某一厂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厂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商标的权利人是商标的注册人或者使用人,建筑立体商标的权利人不是该建筑的设计师,而是把该建筑和一定商品或服务在一起,使该建筑能标示某种商品或服务,体现其商誉的该商晶或服务的提供者。贝律铭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摇滚音乐名人堂的设计者,但他不是名人堂立体商标的拥有者,其拥有者是博物馆的经营人。

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人与建筑的所有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有些情况下,一个建筑的所有人和该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人是相同的,如克莱斯特大厦(theChryslerbuilding)的所有人和该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者都是克莱斯特汽车公司。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人与建筑物的所有人是分离的。建筑物往往是城市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筑物的所有人不能阻止对其建筑物的

无形资产的利用。

例如在美国CecereV.R.J.ReynoldsTobaccoCo.一案中,法院认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和居民不能阻止一家烟草公司利用其建筑提高某一烟草的品牌…。

(三)建筑外观设计的申请权利人

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法的特有概念。只有享有申请权的人,才有资格获得专利权,因而专利申请权主体的确定是专利权主体确定的前提和核心内容。

根据我国20XX年新修订《专利法》第6条规定,原则上,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但是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我国建筑师职业制度,建筑师的创作活动是以设计单位为依托的,因而建筑外观设计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虽然绝大多数的建筑物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但如果没有约定,该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应为设计单位。在申请通过审查后,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就是设计单位。

三、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的利用

1.加强宣传

,知道权利的存在

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并没有否定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但是日前对其利用并不充分。一方面,权利人不知道权利的存在,例如,我国建筑业对建筑师的署名权不重视,往往建筑物的介绍中没有提到建筑师的名字,建筑物的铭碑上刻有施工单位,即使有设计栏,只有设计单位,而没有设计者的名字。另一方面,没有重视无形资产的利用。例如,对建筑物只是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没有开发建筑物的无形资产,没有把其上的无形资产登记人账。

目前中国对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的忽视,造成大量建筑作品的抄袭和仿造,导致建筑式样的贫乏,没有创新的建筑设计充斥着建筑领域,极大挫伤了建筑师没计创造的积极性,也妨碍了建筑设计业和建筑开发业的发展。

2.重视建筑物上的无形资产权利的申请

在知识产权中,除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以后,作者自动获得外,目前,按照中国法律,商标和外观设计要经过注册或申请才能获得。而且建筑注册为立体商标后,可以涵盖其平面商标。例如大都会歌剧院(MetropolitanOperaHouse)登记注

册时,就包含该剧院外观的二维形象。如果具有独特风格的建筑只是作为遮风避雨的场所,没有把其外观与商业紧密,就有可能被他人注册为平面商标。许多平面商标的主要内容就是著名建筑古迹和地标性建筑。例如在德国,一些商标是由平面的著名建筑纪念碑或地标构成被注册登记,包括Kyfhauser纪念碑、克莱斯勒大厦、埃菲尔铁塔、比萨斜塔、自由女神像和中国的长城等。在美国,超过50个商标以埃菲尔铁塔为主题,而在联邦登记注册。

3.利用建筑物上的无形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知识产权的价值不在拥有,而在利用。例虫¨Bihmore住宅,在美国是一个最大的私人住宅,也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Biltmore住宅的正面被注册为使用在展览、历史性的住宅旅游和酒等方面的商标。该住宅已经在许多电影、商业广告和其他的媒体中出现,因此Biltmore公司例行收取使用税和其他费用。Bihmore公司要求Marvel公司在其漫画卡通中使用Bihmore住宅获得其许可,Marvel公司拒绝。Bihmore公司对Marvel公司提起商标侵权、不公平竞争和商标淡化的诉讼¨,Marvel公司立即停止了使用。Biltmore公司利用Bihmore住宅的使用权获得不少的费用。我国公司也应借鉴Bihmore公司的做法,充分利用建筑物上的无形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增加公司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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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 (4)坚持“用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原则 (5)坚持“遵守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1)对人的控制 (2)对材料的控制 (3)对机械的控制 (4)对方法的控制 (5)对环境的控制 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 (1)审核07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2)现场质量检查 四、监理单位如何在项目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 3、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 单位提出整改 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的施工质管制度规范 2、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提高施工人员职业素质 4、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进入知识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生存和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十点: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一、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权属, 合法性与稳定性分析;

主要专注在XX技术,主要围绕技术特征采用开发的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在半金属、低金属、非金属xxxxCCCCxx的制备方法、摩擦材料应用的工艺上突破,技术稳定,专利集中在企业核心骨干的职务发明,所有权都为公司所有,研发团队相当稳定,技术人员梯度合理和衔接顺畅,专利检索和文献查新过程中在所检文献以及时限范围内,国内外未见文献报道。 二、知识产权对相关经济活动的作用及影响分析;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主体,以项目小组为落实体,在研发阶段和生产、检测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的引导力。让项目的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典型形式,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机制,其内容和作用形式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调节机制以及规范与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机制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注意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以及时与合理的完善。知识经济的兴起使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保护力度等方面都面临新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和变革。但企业在完善时还应注意其合理与适度的问题,尤其要处理好鼓励知识的生产与促进知识的传播、利用的关系以及遵循专

利申报与适当保护技术机密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权之所以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客体主要是科技成果,其内容是法定权利,其核心是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其目的和后果是企业和团队获得经济利益,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成果无疑是知识产权的核心部分,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 正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副局长卡森斯基所言:“科技发展的速度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而知识产权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现有的国际环境中,综合国力的增强日益突出地表现为以专利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发明,提高整体的创新能力。有人甚至提出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衡量一个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标志。 知识产权机制是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必然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知识产权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法律机制。倘若产权未能得到界定和保护,则创新的积极性只能依赖于一点零星的自发性,但是,知识的创造需要巨大的智力和物力投入,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现代高技术的开发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如果别人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智力创造成果,那幺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智力创造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最终会阻碍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首先,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在于知识产权法基于知识创造

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知识产权可以拓宽企业市场空间、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知识产权可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知识产权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和保持竞争的核心;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地对知识产权进行系统化管理。 1、公司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配置专业管理人员,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全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2、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人制定知识产权规划管理方案,并报 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其中包括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级别分类,以便进行针对性的管理。 3、为了及时、正确地掌握知识产权数据,我们公司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 4、多渠道多方面进行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在业务合同条款中,要加入多条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二、排兵布阵地对知识产权采取有力的保护方案。 (一)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技巧: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二)关于专利技术的保护技巧: 为了提高研发的效益,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金上的浪费,我们公司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为了预防员工泄露知识产权机密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权益,我们公司在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 为了及时利用法律保护我们公司的知识产权权益,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论文

目录 绪论 (1) 一、质量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 (1) 1、质量的概念 (1) 2、质量管理的概念 (1)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1) 1、工程项目立项阶段 (1)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 (2) 3、工程项目设计阶段 (2) 4、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2) 5、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 (2) 三、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原则、内容与方法 (3) 1、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 (3) 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3) 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 (4) 四、监理单位如何在项目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 (4) 五、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5) 六、结束语 (5) 参考文献 (6)

绪论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经常强调“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可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质量是建筑本身的真正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和经济建设高度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后果。 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我们发展建设的一大焦点之一。 一、质量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 1、质量的概念 在国际标准ISO9000:2000中对质量作了比较全面和准确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这里“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要求不仅是指顾客的要求,还应包括社会的需求,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关政策。质量具有动态性、时效性和相对性。就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应具有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2、质量管理的概念 质量管理就是指导和控制某组织与质量有关的彼此协调的活动。它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因此,质量管理可进一步解释为确定和建立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对于一般产品而言,顾客在市场上直接购置一个最终产品,不介入该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工程的建设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它的顾客(业主、投资者)必须直接介入整个生产过程,参与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对各种要素的质量管理。要达到工程项目的目标,得到一个高质量的工程,必须对整个项目过程实施严格控制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必须达到微观和宏观的统一、过程和结果的统一。 由于项目施工是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后期的质量管理,进而影响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工程质量不是旦夕之间形成的。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紧密衔接且相互制约影响,每一个阶段均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过程质量应该为使用阶段服务,应该满足使用阶段的要求。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立项阶段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 人类提高、社会发展、经济增加、技术创新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处处都离不开策划。策划来源于人类生涯实践的开端,贯串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调节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树立,企业被推向市场,成了真正自主经营、自信盈亏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必须遵守价值规律,及时调剂投资方向、产品构造,开辟市场,促进效益。经营治理智慧的重要性愈益浮现出来,一种特别的智慧成果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企业策划方案。通过一个优良的策划方案,企业可以实现准断定位,胜利地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进步资本运营的胜利率和效益程度;可以通过具有新鲜性和吸引力的活动或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而进步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和企业形象。在现代商战中,以独具创意的策划发生深入影响和良好效益的案例不胜枚举。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形式,至今仍然缺少法律上的认定,其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也因于法无据而陷于法律真空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笔者试应用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对该课题作一初步摸索,以期引起学界的深度共识和学术关注。

一、企业策划方案: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① (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概念界定与内容概览 从最基本、最通俗的意义上说,策划就是体系地、科学地出谋划策。策划是失事物的因果关系,衡度未来可采取之道路,作为目前决策之根据,即策划是预先决议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在经济领域,既有宏观经济策划,城市及区域经济策划,又有微观的企业策划,但在通常的经济管理语境中,主要指的就是企业策划。“所谓企业策划,大抵是对企业的商品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公共关系资源等方方面面作出战略战斗性兼顾部署。”②它是一项贯串企业全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体系工程,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项目可行性研讨、资本运营、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广告运作、媒体投放、公关宣扬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整体的活动。 在企业策划进程中,策划人一般会遵守科学性原则、发明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具体化原则和个性化原则,通过大批的社会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市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刚入校的研一学生,我觉得知识产权论这门课开设的非常的合理和及时。作为研一学生的我们马上就要投入到科研活动中去了,在研究过程中肯定会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在这种时候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显得非常重要,这就需要我们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有就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很可能用到他人的研究成果,如何正确的引用而不致侵犯他人权利也是我们必须学习的。这也要求我们正确的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违法的请况下在前人的基础上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尽量扩大。而且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 其实知识产权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就如可口可乐公司老总说的那样,就算有一天他在全球的所有公司都消失了,他也可以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所含的无形价值重建产业。知识产权形成的形式主要有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论著、商业秘密、设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等。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其中我们最常接触到的有三个方面: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专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申请。比如说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而且发明专利不是永久性的,至于专利的有效时间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同。最短有5年以下的,如伊朗、委内瑞拉等。大部分国家规定在10~20年之间,如英国为16年,美国为授权后保护14年,联邦德国为18年,法国为20年。还有的国家规定了几个期限,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如阿根廷、智利等。期限开始的时间,有的国家规定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有的国家规定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____毕业论文

山东建筑大学 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班级:1331311011 姓名:李东升________ 学号:1311010690 指导教师:张明 时间:2015 年11月15 日

山东建筑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

摘要 施工质量管理,对于整个工程的建设和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非常重要。本文论述了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几方面的质量控制,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及相应的措施以强化建筑质量管理,对解决目前我国建筑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施工质量;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监督

目录 引言 (1) 一、质量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论述 (1) 1、........... 质量的概念.................................... 1 2、质量管理的概述 (1)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2) 1、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2)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2) 3、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3) 4、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3) 5、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3) 三、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原则、内容与方法 (5) 1、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 5 (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原则 . (5) (2)................................................................................................ 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 . (5) (3)................................................................................................ 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 . (5) (4)............................................................................................................... 坚持“用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原则 (5)

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 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一、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公司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的能力,整合和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及时有效的防止和减少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的现象发生,发挥知识产权在保护创新成果、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知识产权预警制度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使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成为促进公司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指标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作为考核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主管和统筹其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设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中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有的权利,支持他们参加知识产权及其相关业务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六条知识产权预警制度的工作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本公司中的知识产权预警制度建立; (三)预防涉及知识产权的突发性事件;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公司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 (四)根据公司存在的问题,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和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五)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引导各部门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研发、引进、合资、合作、营销、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及时收集、研究与产业发展有关的信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六)重点产品研发前,要对该产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专利信息检索查新,分析研究,充分运用预警机制,规避风险,规避重复研究,资源浪费和侵犯他人专利权。 (七)加强公司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举办相关培训、提供防侵权检索和法律状态检索等形式,及时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第七条应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建立预警信息报送反馈制度。应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收集、编辑和上报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报送公司主要领导。 第九条信息报送。每季度末应将本公司内有关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公司主要领导。 第十条信息的内容和范围。报送信息内容主要是本公司开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报送信息范围主要是本行业在创造、保护、管理、实施、转让、许可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动态、工作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纠纷、诉讼案件。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应对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直接涉及到的是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利益,也暴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的严重缺陷。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和谐保护机制,遏制侵权纠纷的发生,对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企业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特建立以下应对方案: (一)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发展的前景是创立自己的品牌,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对中小企业而言,独立研发和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浅谈家电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家电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本文来自:https://www.sodocs.net/doc/1d8152710.html, [关键词]家电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海尔 [摘要]当代社会,家电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问题也接踵而至,各种侵权案件层出不穷。全球第一大家电企业惠而浦和第二大家电企业伊莱克斯都有此类案件发生。本文将就家电行业基本情况和对世界两大家电商的介绍以及对海尔企业的详细分析来阐述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及其重要性和实 际意义。 首先,让我们先看一下美国《家电》杂志对世界十大家电制造商的排名,国际知名的惠而浦公司位居首位。 排名情况:排前三的依次是:惠而浦美国;伊莱克斯瑞典;通用电气美国,然后是松下日本;西门子德国;美泰克美国;夏普日本;东芝日本;海尔中国;日立日本。从这项排名我们可以看出,现在家电行业大致情况是“三分天下”,即北美,欧洲和东亚占据了全球大部分市场份额,其中北美以美国为主,东亚以日本和 中国为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份排名仅是对白色家电的一项全球排名。这也是本文对于家电行业的一个定位。白色家电是对家电的一种分类的具体类别名称。在国内也经常被经销商简称为白电,与之对应的是黑色家电,简称黑电。黑电和白电都是中国的分类方法,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黑电和白电也是有明显区别的:黑电产品是带给人们娱乐、休闲,而白电产品则是减轻人们的劳动强度,比如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微波炉、烤箱等部分厨房电器;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比如空调器、热水器、电冰箱、酒柜等。 一、惠而浦公司 据解放日报报道,惠而浦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家专注于全系列白色大家电制造的跨国公司。其产品在全世界的市场占有率约14%,居世界首位。其中洗衣机连续几年以14%的市场份额稳居世界第一。美国惠而浦公司(Whirlpool Corporation)于1911年成立,总部设在美国的密歇根州。1991年,美国惠而浦宣布全面收购飞利浦大型家用电器系列从而成为全球最具规模的大型白色家电制造商,为家用电器制造业树立新 的里程碑。 典型案件:洗衣机专利权诉讼LG获胜惠而浦败诉 据悉,最近,美联邦上诉法院对惠而浦诉LG电子全自动洗衣机专利权侵害一案,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据悉,2004年,惠而浦称LG电子推出的部分洗衣机侵犯了该公司相关专利,并向法院提出了诉讼。此次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则维持了2006年8月美国密歇根州西部地区法院一审的判决,裁定LG电子并未对惠而浦公司“洗涤衣物流动技术”全自动洗衣机专利权构成侵害。 二、伊莱克斯公司 伊莱克斯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知名的电器设备制造公司,是世界最大的厨房设备、清洁洗涤设备及户外电器制造 商,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商用电器生产商。1919年创建于瑞典,总部设在斯德哥尔摩。目前在60多个国家生产并在160个国家销售各种电器产品。伊莱克斯的创始人爱尔克·温尔格林1912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家用吸尘器,1925年又生产出第一台家用冰箱。 典型案例:帅康与伊莱克斯专利案和解 日前,浙江帅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告一段落,帅康与伊莱克斯在二审时达成庭外和解。该案二审后双方庭外和解签订协议,伊莱克斯赔偿帅康侵权费用45万元,同时帅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论文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论文 导语:将科学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建筑工程建设 当中,要想保证其安全性,就应当将安全的生产意识落实到工作当中。以下是为大家的浅谈建筑工程质量论文,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1、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是一种过程性、纠正性和把关性的质量控制,也 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环节和关键点,只有严格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即包括各项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竣工阶段的控制,才能实现项目质量目标。在此三项工作中,要把以下几个方面当做重点来抓。 1.1施工准备阶段。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持熟悉图纸并 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审核出图纸中存在问题后,应与设计人和发包人 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专业知识、管 理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必不可缺。 1.2施工阶段。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 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施工过程中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测量控制桩等采取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做好工程测量质量控制。重中之重,做好材料质量控制,控制好这几点:严格采用招标“择优选廉”的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并建立材料供应档案;分类管理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强化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报检、准用;合理配备、配套使用现场的

施工机械。计量管理。企业应制定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等规定,计量人员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以确保产品所必需的计量器具符合规定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对质量进行预控。工程变更应由变更方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申请,理工程师与相关方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发布变更通知,方可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控制。工程施工时把好材料验收关,不使用有害含量超标和淘汰的材料;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作好防污染控制;工程竣工时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不合格不允许使用。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用护、包、盖、封等措施妥善保护。 1.3竣工验收阶段。做实现场行检验评定和竣工初验、验收程序,保证不走过场,并与与承包人签定“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2、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及对策 企业行为自主化的前提是转变政府职能。在机构改革后,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以服务企业为主,执法监督仍是必要手段,但不是主要方式和目的。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事项有两项:一是工业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二是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和检定方式。 2.1宏观调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指导建筑企业开展查质量意识、查质量保证体系、查质量水平、查现场管理、查售后服务为重点的企业质量自查活动;帮助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一些管理不善的企业加强计量、质量工作,建立、

浅谈对知识产权法发展及影响的认识

浅谈对知识产权法发展及影响的认识 学号:090822113 姓名:杜昊骐 摘要: 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逐渐背离了其原有的范围,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前已述及,知识产权的客体要么具有创造性,要么具有识别性,而这些特征逐渐被扬弃。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投资回报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下,开始延伸到数据库、证明商标等创造性和识别性极弱的客体上。某种程度上,知识产权似乎渐渐的泛化到无形的财产之上,而不论其是否有创造性或者识别性。纵览知识产权现有的保护范围,与知识产权法诞生之初相比,可谓面目全非,除了无形性之外,几乎难以抽象出其共同特征。长此以往,知识产权法也许面临着自我解构的困境,当知识产权法客体的创造性或识别性越来越淡化,知识产权法或许就真正成了规范“无形财产”,而非“智力成果、商业标识”的法律,从而对称于规范有形财产之物权法,并肩而立,相互呼应。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中国发展权力主体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一、知识产权法的渊源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一)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3)商业秘密的保护: A、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B、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a、?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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