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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病退

重大疾病病退
重大疾病病退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

⑴、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洽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川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 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

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

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

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

(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洽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

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编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⑴

具体条例

编辑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

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

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

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

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

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

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

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注: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⑴其他信息

编辑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定》

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

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

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医疗期规定》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细则,并及时报我部备案。⑴

劳动部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1. 1重大疾病保险的范围

2. 2恶性肿瘤

3. 3急性心肌梗塞

4. 4脑中风后遗症

5.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 6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7. 7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8. 8多个肢体缺失

9. 9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 10良性脑肿瘤

2. 11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3. 12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4. 13深度昏迷

5. 14双耳失聪

6. 15双目失明

7. 16瘫痪

8. 17心脏瓣膜手术

9. 18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0. 19严重脑损伤

11. 20严重帕金森病

12. 21严重川度烧伤

13. 22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 23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 24语言能力丧失

3. 2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4. 26主动脉手术

5. 27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6. 28严重的1型糖尿病

7. 29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8. 30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9. 31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1. 32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 33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 34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4. 35意外伤害

5. 3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37遗传性疾病

7. 3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给报销,我国保险行业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这25种疾病的名称如下:

1、恶性肿瘤一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一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一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一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一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一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一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一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一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一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一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一永久不可逆

15、瘫痪一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一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一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一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一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川度烧伤一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一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一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一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一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鲁劳社[2001]29号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鲁劳社…2001?2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各单位在养老保险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在政策上予以明确。经研究,并请示劳动保障部同意,就当前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企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问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不论以何种形式再就业,都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积极为他们办理转接手续。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从事个体经济或自由职业的,如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与单位签订基本养老保险代办协议,委托原单位代缴养老保险费。个人按原单位执行的标准缴足应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单位向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缴费基数可按原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执行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重新就业的人员退休后,其统筹项目内的养老保险待遇,由退休前最后一个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由为其代管档案的机构按规定申报退休,并由失业前最后一个为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统筹项目内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待遇计发问题 1、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超过正常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仍以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的时间计发养老保险金。确因工作需要按规

航盟告诉你各个航空公司乘坐飞机申请病退的流程

航盟告诉你各个航空公司乘坐飞机申请病退的流程 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现在出门旅行或出差大多数都选择飞机座位出行工具,但是很多乘客在购买机票后,发生一些情况不得已需要退票,有些客户是因为身体突然不舒服无法正常出行,需要退票,但是退票手续费比较高昂,这个时候是可以向航司申请病退非自愿退票的,下面是航盟汇总的一些关于各个航司关于病退的规则以及需要的证明,请大家阅读并和航盟探讨。 1.四川航空3U 病退规定 退票必须提供以下证明: 1.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例证明(原件).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院病假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药发票(复印件).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处方签(复印件) 国际航空CA 病退规定 1、对于因病不能乘机的旅客,退票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适宜乘机诊断证明书原件、挂号单、病历及200元以上交费单原件或复印件。请联系当地营业部进行处理(即去营业部签字盖章)。 2、对于因中转而造成的航班延误,如前一航段是乘坐国航航班,请注明飞行日期和航班号,在我们确认情况属实后,按非自愿退票处理;如果前一航段乘坐国航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将按正常退票处理。 2.南方航空CZ 病退规定:旅客病退需提供:航班起飞前取消PNR记录单;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原件及交费单原件或复印件。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退票,

必须附患病旅客的客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并与患病旅客一起做退票。 3.东方航空MU 病退规定因健康原因经医疗单位(县级<含>以上)证实不宜乘机而要求退票,限旅客本人免收退票手续费。航班起飞之前取消PNR,提供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复印件。无诊断证明及医药费单据复印件按自愿退票处理。 4.海南航空HU 病退规定旅客(含散客、团队)因病退票的规定规范如下:提出病退的时间:旅客购票后,因病不能旅行要求退票,散客必须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提出并退座;团体旅客必须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前提出并退座。如在机场(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后)病情突然发生,或在航班经停站(备降站)临时发生病情,也可申请病退。病退凭证内的主要内容(病人姓名、时间、病症)必须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视为虚假凭证,不予病退。必须提供凭证原件上交的凭证应尽量为原件,如旅客确需报销,上交凭证也可为复印件。航班规定离站/截载时间前提出病退的凭证为:1、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有主治医生签字的正规诊断证明、病历、医院电脑打印的50元(含)以上医药费收费单。凭证的签发与打印日期必须均在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前。2、在机场或经停站(备降站)突发病情提出病退的凭证为:机场医疗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若一时无法取得医疗单位证明,必须经当日航班乘务长及场站负责人共同在机票上签字。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必须与患病旅客同时提出,免收退票费,否

可以申请病退的病的种类比如下面

可以申请病退的病的种类比如下面 具体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 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回复时间:2010-01-11 23:05

在一到四级的病就可以办理病退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 作者:卫生部、…文章来源:卫生部、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T16180——1996 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23)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26)尘肺Ⅲ期; (27)尘肺Ⅱ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8)尘肺Ⅰ期、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2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30)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4、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5)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31)心功能不全二级; (32)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需安装起博器者); (34)肺功能中度损害; (35)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36)尘肺Ⅱ期; (37)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 (38)呼吸困难3级; (52)重度排尿障碍; (53)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54)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单位办理退休流程范例

单位办理退休流程 1、写申请的格式申请 : 本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址:********,联系电话:*********。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如果是特殊工种,写上在哪个单位从事的工种年份)。现本人已达到(正常/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特申请办理退休,请贵所给予办理。 申请人:╳╳╳ ╳╳年╳╳月╳╳日程序用法: 一、程序安装: 1、把从北京市人力资源网上下载的安装文件拷入电脑再进行安装,不能在U 盘上直接安装。且电脑中不能有报税的程序,这两个文件冲突,导致养老保险待遇核出来的数值不准确。 2、程序安装完成之后,如果在每年年初新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未出来之前, 必须手动做参数维护.点”参数维护”按钮,进入参数维护界面,把XXX年1-3、4-12月的数据填写上,所填数同上年的一样, 二、待遇核准: 分别导入个人信息及缴费信息,即GRXX,JFXX,两条确定,然后点要做手续的人员的身份证号,出现退休种类选择,一般选正常,确定;如果是占地,应选择涉农人员,再看安置占地转工的年限,1993年10月以前选16号令以前,1993年10之后选16号令期间,然后点确定; 输入批准退休年月、退休种类(正常,因病,特殊工种)、住址、邮编,注意:‘应缴费起始年月’,一般情况系统默认为1992年10月(例如:如果单位参加保险时间为95年10月,就应在‘应缴费起始年月’改为95年10月);占地人员应为实际缴费即‘参加工作时间’对应的时间;特殊工种退休‘工种性质’

选有毒有害,病退选“因病”,‘是否达到丧失劳动能力’选是,劳动能力鉴定号必填。 点中间部分z实指数空白旁的有笔的标志, 出现z实指数计算的模块后, 如果有中断缴费,就点编辑中断月份(即应缴未缴月,需比对缴费情况表,中断期间如有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将中断月数减去相应的月数,例:2004.3-2006.02领取失业金,实际发生中断月数为2004.----12,2005---12,2006---3,即可将此中断月数变更为2004--2,2005---0,2006---1,如此人有停止领取失业金手续不计,只看领取时限,即中断月份减去相应领取失业金的月份,留下的月数为应编辑的月数(看保险明细,中断的月份领取失业金,从中断月数中减去领取失业金月;如果中断月既没交保险也没有领取失业金,则原中断记录不变),保存,确定,退出。再点此模块下面靠左“计算”,z实指数出来后,点上面的保存,确定,退出。 如果没有间断缴费,则直接点计算,z实指数出来后,点上面的保存,确定,退出 再点核准表下面183号令的计算,出来结果后,点上面的保存并打印医疗视同:不在养老程序里面,只是顺便提一下 视同起止时间:起为参加工作时间,至2005年3月,2005年3月以后依电脑里的实际缴费记录为准。

2019病退什么时候办理

2019病退什么时候办理 病退即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是一个政策性较强的社会劳动政策问题,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怀和爱护。多年来,国家的这一政策规定,为解决部分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学优网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9病退办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2019病退什么时候办理 2019年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您可向单位提出申请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需参加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的现场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方可病退。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鉴定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四)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2、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3、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

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是什么

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是什么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达到15年以上。 现实生活当中,由于各种原因不是每个人都能根据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其中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病无法继续工作。因此他们会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那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三、办理病退(职)应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T、X光片、彩超等)。 四、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需办理病退的必须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经省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退职)待遇的审核审批手续。而且还要严格控制数量,各地当年办理病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1年正常退休人数的5%,具体控制数额由省劳动保障厅下达。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统一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以后国家发布新标准时,改按新标准执行。 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3、病退办理程序

2020年病退鉴定标准

篇一:《2016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文件》 2016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文件导读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提前退休年龄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 年的,应该退休。 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 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 篇二:《病退(职)鉴定需交材料》 病退(职)鉴定所需提交材料

病退单位2020范文事业单位病退条件最新规定2020

病退单位XX范文事业单位病退条件最新规定XX 事业单位病退条件最新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 4、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病退鉴定程序 1、病退鉴定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实施、公示结论的办法,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施,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鉴定工作全程监督。 2、病退鉴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参加鉴定人员到指定的驻长春市医疗机构参加鉴定;下半年鉴定报名

截止日期为8月1日,参加鉴定人员到指定的市(州)所在地医疗机构鉴定。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 ___,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 4、病退鉴定报名暂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 5、鉴定结论于每次鉴定结束20个工作日后下发到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省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公示3-5天,接受监督。 6、各类人员病退鉴定表格式不变,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中省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 参考资料: 办理病退申请法医鉴定只是为了申请时提交证明符合病退条件的一项要求材料。只有符合下列条件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享受到退休待遇。

济南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济南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鉴定条件: 1、属于济南用人单位员工; 2、职工发病应在一年以上(恶性肿瘤除外),诊断明确,并经住院系统治疗后病情相对稳定。 鉴定所需资料: 1、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2、身份证; 3、单位申请; 4、个人申请; 5、病历原件,例如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等; 6、诊断报告; 7、省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精神病患者需提供); 8、省精神卫生中心作出的智商检测结论(弱智患者需提供); 9、病理诊断报告单(肿瘤病人需提供)。 鉴定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可。

【温馨提示】: 1、凭缴费单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用人单位于查体15日后到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104室领取结论。 2、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再次鉴定不服的,自收到鉴定结论起15日内可以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申请病退的职工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规定的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咨询专区 一、单位一员工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需办理病退,不知如何进行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 【回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个人申请、病历原件等资料前往济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即可。 二、办理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在济南办理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350元一次,咨询电话12333。

三、对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次申请鉴定吗?【回复】:可以,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再次鉴定不服的,自收到鉴定结论起15日内可以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病退的病种.

病的种类具体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 运动 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 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 1、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退休金的2%,申请病退符合以下条件: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2、申请病退的流程: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病退的相关规定

?关于企业职工病退的规定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参加病退鉴定的职工,需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在医疗期满或终结后,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条件,即符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2、各单位对职工申报病退资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原则上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人员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的手续和要求 1、职工申报病退鉴定,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病历,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可作为参考资料报送,对无病历和诊断证明的不予受理。 2、对基本符合病退条件的,单位张榜公示确定无疑后,由主要领导审定,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分别《申请病退人员情况汇总表》同时提供申报人近期同底版照片4张。对确因病情严重需要家属陪同到医院参加检查的危重病人,请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办理陪护证。 3、职工本人必须详细阅读病退鉴定审批表中的报名须知,并由本人签字同意后申报。 4、劳动能力鉴定体检时,参加体检职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没有陪护证不得陪同参加检查。 6、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名单书面通知单位。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再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10天内,各单位将鉴定结果通知到每一个申请病退的职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对被举报且调查属弄虚作假的,坚决取消病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病退待遇

职工病退条件及办理程序

职工病退条件及办理程序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1、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2、需提交材料 办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3、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申报病退的职工到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购买病退材料(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职工患病或伤残情况调查表、档案袋);申报病退职工要将需要鉴定的病种报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按照《非因工伤职工十种常见疾病劳动能力鉴定基本检查项目》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原始住院病历及以往病例资料。凡是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的,要加盖医院病案室章或医务科章,没有加盖印章的住院病历视为无效病历。 ②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退休申请书(范文)

国家政策条款中关于病退的规定

国家政策条款中关于病退的规定。 申请病退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 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怎样计算公务员的病退工资? 文章来源:11464网作者:11464网点击数:97 评论:0条2011-07-09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怎样计算公务员的病退工资等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下文主要包括公务员病退工资的计算,病退公务员工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职工病退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何规定等文章... 怎样计算公务员的病退工资?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怎样计算公务员的病退工资等相 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公务员病退工资的计算 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干部退休条件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到龄退休)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②、③退休的条件十分严格,也有具体规定,如高血压患者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才能退休,医院出具的的证明必须要有三个以上医师签字 另外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和人事组织部门同意,也可退休 你可根据以上政策条件,对比个人的实际情况看是否能退休。

病退政策问答与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宣传材料: 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政策问答 1.什么是病退劳动能力鉴定? 答: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非因工伤残或患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经本人申请,由劳动鉴定机构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病退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医院对疾病的诊断。 2.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如何划分的? 答: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只有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才符合办理因病退休条件;对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只能办理因病退职手续。 3.什么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具体标准见劳社部发〔2002〕8号文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中的1至4级标准。 4.申请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答: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非因工伤残或患病,经过治疗后,伤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从时间上看,就是指医疗期满或医疗已终结,一般至少在半年以上;

(2)有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院方盖章)等资料; (3)本人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超过15年。 5.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病退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 (2)基层单位初审、公示; (3)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或主管参保人员档案和社保关系的单位审查填写内容和相关资料,建立申请人鉴定档案; (4)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鉴定档案; (5)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随机抽取医疗专家对申请病退人员进行集中体检; (6)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随机抽取未参加过体检的医疗专家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审,评审结论由专家签署; (7)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论出来后,在各基层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8)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公示期间被举报的人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 1 查鉴定; (9)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下达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病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件;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问答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问答 目录 一、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现有住房出售 三、住房补贴 四、已购住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与住房维修补助 五、住房管理 六、其他

一、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适应国家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住房保障新路子,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疏通退役人员住房安臵渠道,压缩军队住房保障规模建立具有我军特色的住房保障新制度,不断改善军队人员的住房条件,为增强军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服务。 2、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在国家房改政策目标指导下,从军队实际出发,统一政策,体现对军人的优待;坚持国家、军队、个人合理负担,量力而行,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配套改革,搞好各项政策的衔接。 3、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建立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逐步实行良性循环;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提高军队人员购买住房的经济能力;将家属生活区划分为公寓区和售房区,扩大现有住房出售;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拓宽向军队人员出售住房的路子;推进住房社会化管理,减轻军队住房保障负担。 4、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是 什么? 答: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保障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

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5、什么是军队离退休干部安臵住房?其保障方式有哪些?答:安臵住房是指由国家或军队下达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计划并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修建或统一组织购买的住房,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领取保障经费自理的住房。 第五批(不含)以后纳入安臵规划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可以购买或承租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也可以自理住房(自建、自购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住房)。 6、什么是现有住房? 答:现有住房是指在中央军委[1999]19号文件下发前,按照军队公寓住房面积标准建设的干部住房。 7、什么是新建住房? 答:新建住房是指在中央军委[1999]19号文件下发后开工建设的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 8、新建住房的售价是如何规定的? 答:(1)征地建设的住房实行综合成本价,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和前期准备费、建设安装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不超过总投资的3%)、货款利息、税金等七项因素。(2)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住房,比照所在城市同地段(同类型结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出售,可以不计5%的开发利润。(3)在军队住房补贴制度建立前尚未安臵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可按规定以房改成本价计价,按规定给予军人职业折扣和军工(龄)

重大疾病病退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 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 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2020病退相关规定工资如何计算

2020病退相关规定工资如何计算 2016年企业职工病退规定 病退条件 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现在更具体些: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病种标准 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 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 持续或经常出 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 (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 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一、职工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办理病退的条件有哪些? 答:病退包括因病提前退休和退职两种情况。职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对不满50 周岁的男职工和不满45周岁的女职工,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 能力”的,可以办理退职。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 件 号】冀劳社办[2005]261号 【颁布部门】河北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5-10-24 【实施时间】2005-10-24 【时 效 性】有效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5号)规定,现将我省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以下简称“病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起,在各市县(区)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职工办理病退一律由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厅养老保险处审批。 二、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严格控制职工提前退休和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1999]24号)规定,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企业职工办理病退,仍实行政策与指标双控办法。病退指标一般每年由省厅下发一次。各市伤病鉴定工作应于当年11月底以前完成,当年12月至次年1月为退休审批时间,批准后一律从当年12月份退休,次年1月份纳入统筹。 三、各市(含市属各县、区)病退审批手续,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报省一次性统一审批。

四、职工病退的基础材料由企业(档案托管部门)填报,并按冀劳社[2001]23号文件规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相关公示材料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五、各市上报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省下达病退控制指标数及市分解各县(区)指标数;退休职工档案;职工本人病退申请;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市初审盖章后的退休审批表及计算待遇的相关材料(如指数化计算表等);汇总表及花名册。有特殊贡献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员报批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因病提前退休审批,是经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认真负责,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省厅报告。 附件:一、企业职工病退审批表(表样)(略) 二、企业病退职工纳入统筹控制指标通知书(略)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海淀区退休办理流程完整版——纯手打

可于将退休人员生日当月前2个月办理退休事宜。以下以实际所办人员退休为案例。(文中提到的表格全都在附件里附上) 一、借阅档案(办理机构,退休人员单位委托存档处,海淀人才,北区二层)借阅档案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存档证/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2、《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办理退休借阅档案申请表》一式两份(这个表没有找到电子版,当时是去人才咨询借阅档案事宜时给的) 3、委托存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注意:10月生日可于8月开始办理,8月主要是申请借阅档案,有的档案是没有装订过的,提出借阅档案后,海淀人才会先进行档案装订,装订好后会通知去取,取完档案就可以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啦。 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预审(办理机构:海淀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北区一层) 提交材料: 1、退休人员档案 2、《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一式三份 3、退休人员户口本原件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对那位法人证书原件 5、女同志提交劳动合同书原件,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还须提交本人退休申请。 此处注意,目前认定是否干部身份已经不看档案了,最主要是以退休前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为准,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岗位是明显的干部管理岗,可能在审核时是没法按照工人岗位办理退休的。

我们这次办理的员工是会计岗,劳动合同上岗位填写的是主管会计,就被要求更改劳动合同,并明确此岗位是非管理岗。按照办事人员的说法,会计原则上都属于管理岗的,但如果公司说在我们公司这就是非管理岗也是可以的。看来以后要想早退休还是早点找个非管理岗的工作吧或者跟公司签合同时签个非管理岗的合同,如果公司没意见的话,当然前提是不影响自己的收入及福利这些。 以下情况还须额外提交这些资料: 1、高级职称人员提交高级职称证书原件、聘书原件,高级技师人员提交高级技师证书原件 2、病退人员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 三、退休预审(办理机构,海淀社保,南区一层) 需提交的资料及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减少表只勾选四险险种,四险减少原因填写“中断预审” 2、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经审核过的《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 材料齐全后社保会打印退休人员《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给办事人员。 我们此次办理的人员没有遇到需要修改个人信息和需要账户拆分的情况,如果有这两项需要,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变更个人信息情况 如果四险系统中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日期、视同缴费年限、职工身份与《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不一致,需要变更个人信息,确保重要信息一致后,在办理退休预审。 退休预审前变更个人信息需提交资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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