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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起诉书

物业管理纠纷起诉书
物业管理纠纷起诉书

物业管理纠纷起诉书

原告:委托人:

委托人电话: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澳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整改完善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并经过消防部门的检查后,公示检查结果。

2.请求判令被告完善13号楼所处园区的安全保障设施。

3.要求判令被告在没有达标消防安全和园区安全之前,不得收取1.5元/平米/月的物业费。

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我们号楼,消防安全设施多处违规。列举如下:

(一)、消防栓系统内,没有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安全疏散设施内,物业没有做到安全通道的敞开、开放、照明。多处消防门是上锁封闭状态,楼道内感应灯也是不亮的。

(三)、我们13号楼东侧一幼儿园将它们的围墙直接与我们楼相连。并没有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而隔离相应距离。

(四)、电梯维护维修不及时。到目前为止,电梯检查合格证已经过期,但还没有粘贴新的合格证。

二、13号楼所处园区的安全保障设施不合格。列举如下:

(一)澳海澜庭小区有南北两个园区。我们号楼所处北侧园区。我们园区内有施工工地。闲杂人等随意出入,给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而物业方面并没有为此做出任何改进措施和方案,业主经常丢失物品,造成财产上的损失以及精神上的不安。

(二)13号楼下的园区照明设施时好时坏,质量低下。路灯经常不亮。导致夜晚回家的道路一片漆黑,经常造成老幼妇孺的摔伤。上报物业这个情况,他们却不予理睬。

三、物业张贴公告,即将采取电梯刷卡制度。也就是说,变相用物业费换取自家楼层的电梯卡。我们业主强烈反对。理由如下:

(一)在业主不知情不赞同的情况下,物业私自安装这种限制业主回家自由的设施,我们强烈反对。(二)电梯在检验合格的前提下,如果电梯发生自由坠落事件,最好的自救方法就是立即摁下所有楼层的电梯按键,来恢复电梯的正常运作。但是,刷卡制度只能刷自己家的那层电梯,如若出现事故,自救方法完全失效。所以,我们不同意安装刷卡器。

此致。

抚顺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12月8 日

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

物业纠纷上诉状

物业纠纷上诉状 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即书写上诉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物业纠纷的民事上诉状范例,以供参考。 物业纠纷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性别:出生:电话: 民族:职业:住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市佰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张兴庄北路博德花园5号楼4门底商,法定代表人:杨翰哲,董事长 上诉人因天津市佰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08)北民初字第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08)北民初字第号判决;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并有误 (一)原判决“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并以此认为原审原被告之间存在物业服务管理,其认定事实错误。 1.《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虽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没有明确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也没有约定服务起始时间,事后双方也没有任何补充约定。 也就是说,合同最根本的条款不具备,合同内容根本就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 2.事实上,被上诉人佰翰物业公司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对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其根本就没有开始服务,更谈不上退出的问题。 佰翰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博德房地产公司同属一个法人代表,其在小区内的工作只是开发商售后服务。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 (受害人的女儿),女,19 年月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省市机修分厂, ___:,邮政编码: 原告 (受害人的配偶),女,19 年月日出生,汉族,通讯地址:省市机修分厂, ___:,邮政编码: 被告 XX市锻造厂职工医院地址:电话:邮编: 法定代表人 XX ,市锻造厂职工医院院长 请求事项 1. 确认被告医院在整个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XX元;其中:死亡赔偿金 XX元、丧葬费 X元、被抚养人抚养费 X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X万元、;以上各项共计:XX 元。 2. 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X年X月 X 日,受害人因病入住某市锻造厂职工医院,在住院治疗期间,被告医院的主治医师工作极不负责任,在明确诊断受害人为支气管哮喘的情况下,不按照医疗常规按时为患者解痉、平喘;X月 X 日凌晨,当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的时候,被告医师缺乏抢救技能的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慌了手脚,呆滞在病房里,不知所措;在患者家属的反复督促下,才对患者进行了处理;被告医院的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反而一再延误疾病的诊断治疗。当患者家属意识到被告医师的医疗水平不足以救治患者的时候,患者家属主动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此时患者已经进入深度昏迷状态,呼之不应,不省人事,对外界刺激无反应,基本的生命体征逐渐微弱!被告医院此时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虽然经过多方抢救治疗,但是患者始,症状进一步加重,终因没有及时处理、病情进一步发展、错过了抢救时机,患者因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于20X年X月X日凌晨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医院违反医疗规范与常规,在事先知道受害人为哮喘患者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医疗规范作平喘治疗,当患者出现呼吸困难的时候,被告医师缺乏抢救技能的培训,在抢救过程中手足无措;抢救措施缺乏针对性,延误了患者抢救的时机,导致患者死亡。被告医院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十分明确,被告的行为构

物业纠纷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

物业纠纷产生原因及解决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和城市住房改革不断推进,我国房地产业已进入市场化和商品化的阶段。物业服务作为一种现代房地产管理办法,以一种专业化、社会化和企业化的模式走进千家万户,影响到许多人的生活。 一、物业纠纷矛盾逐步凸显 近年来,物业服务在我国发展势头迅猛,成为新闻和百姓生活中的高频词汇。物业服务领域纠纷亦日趋增多,既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不专业、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业主认识上存在误区产生的问题。如何妥善化解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关系到房地产服务行业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更与人们对高品质和谐生活的追求息息相关。 二、物业纠纷产生原因探究 一是缺乏真实的宣传和有效的沟通。了解才能产生信任。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物业服务容标准不透明、收费依据不明确、违约责任含糊让人无法理解,致使多数人选择拒绝交费。在我国,住宅小区建好后,开发商都会先指定一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这就是“前期物业”。前期物业公司先于业主进驻小区。按正常程序,应是业主购买房屋并入住后,再与前期物业公司协商签约。但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的业主在入住时都会被要求签订物业合同,同时还要全额缴纳至少一年的物业费,才能领到房屋钥匙。对物业公司而言,省去了与业主谈判的麻烦,但同时也丧失了让业主通过协商签约过程了解物业服务、理解物业收费的机会。此时,多数业主交费根本不是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是为了获得房屋钥匙。这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缺乏真正的沟通、交流和理解,一开始就处于互相猜忌、互相怀疑之中,为今后双方发生更大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此外,开发商将钥匙交给物业公司的

行为让业主形成了两者是一体的概念,此后也就会当然认为开发商遗留的一些问题应当由物业公司来解决,由此会给业主和物业公司增添更多的矛盾。 二是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差,无视业主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要求,处理问题简单化,在与业主的交往中容易产生摩擦。物业服务项目既多且杂,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矛盾。但在现实中,当业主需要帮助时,不少物业人员采用互相推诿或者置之不理的态度;而当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履行义务时,许多物业人员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根本不考虑业主的感受,引起业主的反感。有的物业公司完全以营利为目的,只顾收费而不履行任何约定的服务行为。任意增加收费项目,肆意挥霍物业服务费,甚至当业主有不同意见时即以停电、停水、限制业主进出物业区域等手段相要挟,严重侵犯业主的权利。这无形中激化了双方的矛盾,使业主更坚定地加入到欠费的行列。同时,众多业主对物业服务容和标准有疑问而拒交物业费时,许多物业公司不是通过有效的宣传、主动与业主进行良性沟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来解决,而是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使矛盾迅速升级。单纯用诉讼方式解决欠费问题的结果是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缺乏沟通与互信,业主对物业不满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收费不足,服务质量下滑→引起更多业主的不满,欠费规模更加扩大→物业公司进一步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物业费诉讼中,以求尽快收取物业费→诉讼往往只能解决欠费问题,解决不了业主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业主因对裁判不满而拒不执行,并且继续欠费……,最终的结果是使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隔阂更加扩大。 三是思想观念错位,业主和物业公司都不能摆正位置,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的对象;而业主则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自己花钱雇来的仆人。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就

物业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1975年7月9日出生,女,汉族,住所:**市**区**路*号*幢*房。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路**号*楼,法定代表人:***。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下简称一审法院)于 2015年9月13日×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中第一项“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所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5925.6元、公共照明费240元,合计人民币6165.6元”,并依法予以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审法院基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下简称《协议》)的内容,判令上诉人对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公共照明费进行足额支付,但一审法院忽视了被上诉人对于《协议》存有违约行为,其判决排除了被上诉人一方的责任,明显有损于上诉人一方的合法权益。 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被上诉人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协议》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区域、交通等秩序的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而甲方实际上并未履行相应的义务: 1、商铺墙体长期存在漏水情况,被上诉人及承租户多次向向被上诉人进行反映,要求其进行相应的维修,但被上诉人置之不理,听之任之,至今商铺漏水的情况仍未得到解决(照片为证)。 2、商铺门口一到晚上,就停满了来历不明的车辆,纵使租户在门口粘贴了“禁止停车”的告示亦无济于事(照片为证),上诉人亦曾向被上诉人方反映,被上诉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3、《协议》第4页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中对房屋外观作出如下说明:房屋的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而事实上小区存在多处墙体剥落的情形(照片为证),对此被上诉人无动于衷。 4、《协议》第4页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中对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作出如下说明:“配置专职清洁队伍...公共地方垃圾日产日清”,而实际上小区中公共地方随处可见长期杂物摆放(照片为证),既影响环境,也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对此被上诉人视若无睹。 二、被上诉人从未按照《协议》的约定提供公共照明服务。每到晚上,从小区门口一直到商铺周边的路灯从不开启(照片为证),经多次反映情况亦无改善,可见被上诉人根本没有提供所谓“公共照明”服务予上诉人。

民事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格式规范化——民事起诉状的"形体" 对民事起诉状格式的规范性,有很多律师并不太重视,认为这些形式上的细节无伤大雅,对于整个案件的成败也并没有多大影响。然而,民事起诉状格式的规范与否就像一个人的外形,外形是否好看就决定了你给他人的第一印象,因此,递交一份漂亮的民事起诉状其实就是向法院和对方律师递交律师的一张名片。格式规范的民事起诉状不仅美观整洁、方便阅读,而且还能体现出律师良好的专业素养及严谨的态度,在未见其人先见其状的情形下使律师给法官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对后期的庭审会起到一定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民事起诉状格式主要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诉状的字体及间距是很多当事人最容易忽视的问题,但也是最直观影响整个诉状美观的问题。对此,律师们可以借鉴大多数法院文书的格式标准,统一为标题黑体2号,正文仿宋小三,行间距为1.5倍。其次,诉状各部分要要素表述完整、规范,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等部分标题需加粗,或者整体内容与上文主体部分空一行以示突出强调。最后,就是尾部。一般来说,可以表述为"起诉人"或者"具状人",如果是劳动案件则特殊表述为"申请人",同时,当事人签名需要手写且按手印。 总之,要想出具一份格式规范,所要注意的细节颇多,并非想像得那么简单,细节决定成败,也是成为一位合格的律师不可获缺的必要条件。 二、案由精准化——民事起诉状的"大脑"

案由是案件法律关系构成与争议事实的概括。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xx)26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就细细地将民事案件的案由分成了300种(下文中案由后的数字即为本规中案由的序号),每一种都有其特定意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1款的规定,案由是判决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是应当写明的第一项内容。对原告来说,这一法律规定所给出的启示就是,案由是民事起诉状必不可少的内容,而且应当将正确的案由写在诉讼请求的第一项中。选择案由就像大脑指挥行为一样,有什么案由,就有相对应的诉讼策略和判决结果,所以,案由对于整个案件的走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一,在某些案件中,案由的确定将直接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例如:一个人被楼上落下的花盆砸伤了,如果他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起诉,则案件将被确定为一般侵权案件,原告只能选定一个人或一个住户为被告,并对他所认定的被告实施了伤害行为负举证责任;如果他以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作为案由起诉,则案件就将被确定为特殊侵权案件,原告就可将所有可能实施伤害行为的个人或者住户列为被告,被告则必须为自己没有实施伤害行为负举证责任。由此可见,案由的选择决定了诉讼的难度和己方的优劣势。 其二,同一场纠纷,如果采用不同办案思路,选择不同的案由,诉讼结果可能会截然不同,如果选择失当,严重时会导致本应胜诉的案件败诉。一个较为典型和突出的例子是面对一件医疗案件,将其定性为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还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选择问题。具体来讲,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冒然以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起诉,一旦不能

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

浅谈物业管理纠纷的若干法律问题 物业管理是近几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过程中,住宅与非住宅房产商品化、服务化而出现的对居住、使用住宅小区、商厦的单位、居民提供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服务的新行业。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物业产权人(又称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的受托管理人(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也面临如何对物业管理业进行行业管理的新问题,因物业管理发生的纠纷随之出现,并呈现纠纷数量上升、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而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方面,除了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这两份部门规章外,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本文试就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值得探讨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物业管理纠纷是随着房地产开发商加强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而出现的,该类纠纷因其独特性而与一般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讼标的额较大。 1990年以来,特别是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的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海南的房地产更是超常规发展,形成了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作为商用写字楼的大厦(以下简称为住宅小区和商厦),各类住宅小区、商厦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提供管理服务方面的做法不尽一致,业主与物业管理者之间缺乏约束各方的合同、公约或法律规范,使业主与物业管理者、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渐生,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向房产、物价等管理部门的投诉大量增加,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处理不完全能解决纠纷后,当事人转而向法院起诉。以海口市新华区法院为例,该院于1995年开始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5件,至1996年上升为

房屋纠纷起诉状范文房屋纠纷民事诉讼状范文

房屋纠纷起诉状范文房屋纠纷民事诉讼状范文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 ___、 ___号码等。 (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理人基本情况及与原告的关系;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全称、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再起一行写明单位地址、电话。还可以写出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被告:(同原告)应按责任大小而分立主次,主要被告排在前面。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清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自然人的,同原告。) 诉讼请求:

1、请求 ___依法责令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协议、变更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等) 2、请求 ___依法责令被告……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分两段,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也可穿插起来叙述。) 事实部分要求: ①完整概括案情,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参加人以及每个人的行为和造成的结果写清楚;②围绕“诉讼请求”叙述事实。凡是有利于实现诉讼请求的具体材料,均应写进诉状;③叙事要真实,不违背常理。④随写重要事实,随举证据。 理由部分要求:①要根据前面叙述的事实,讲出起诉的道理,即证明被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②说理要充分、透彻,必须与事实、诉讼请求相一致。③援引法律条款要全面、准确和规范。)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 ___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xx区 ___ 附:1、本诉状副本:份。(被告人数) 2、证人姓名:住址电话 3、物证:名称和件; 4、书证:名称和件。 (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注明:“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具状人(签名)(公章)

民事起诉状业委会

民事起诉状原告深圳市莲花山庄自管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管理楼。 法定代表人雷德元,董事长。 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业主委员会,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管理楼。 法定代表人余敏仪,主任。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公司法人经营权、财产权的行为,排除对原告经营权、财产权的妨碍。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硬盘费用3200元、车辆停车费损失20000元、挪用资金发放礼物35000元,合计58200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莲花山庄(以下简称莲花山庄)于2013年7月经业主大会表决,按照《业主自管家园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自管家园章程),组建自管家园物业服务公司,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深圳市莲花山庄自管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原告),实行业主自己进行物业管理的模式,即在业委会领导与监督下,由自管家园理事会进行集体决策,原告提供

物业服务。自管家园在理事会及全体业主的支持下,由原来的亏损状态,实现了每月盈利近10万元,物业服务相对以前有了巨大进步,山庄环境有了飞跃改善。 2016年7月19日莲花山庄第三届业委会换届上任,上任第四天即2016年7月23日被告以自管家园理事会内部纷争无法正常工作为由,突然宣布停止自管家园公司理事会(即原告董事会、下同)的工作(见证据1),强行用武力、殴打手段(见证据2),夺取理事会财务及服务中心管理权,并将理事会办公室改为档案室、张贴封条(见证据3),其并违反规定启用已失效的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公章及账户收取管理费(见证据4)。因原告法定代表人雷德元实名向深圳市海关举报业主苏燕公车私用不交停车费,被告为保护个别公车私用不交停车费的业主利益,无理由强行更换莲花山庄车辆管理系统硬盘,致使莲花山庄之前车辆管理数据丢失,增加更换硬盘费用3200元,硬盘更换期间所有临时车辆无法收取停车费,产生损失2万元(见证据5)。被告还利用节日临近擅自、越权挪用原告资金3.5万元为业主发放慰问礼物,以在本次风波中笼络业主人心进行罢免雷德元的投票(见证据6)。原告是按照经业主大会表决的自管家园章程组建并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按自管家园章程规定(见证据7),自管家园理事会是自管家园基金会的执行机构,是原告董事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按章程授权进行物业管理和服务,被告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有领导与监督职能,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章程的规定保障原告董事会履行职责,而不是相反地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暂停董事会工作,侵害原告公司经营及财产权。在理事会停止工作期

民事起诉状标准范本

民事起诉状标准范本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下面是YJBYS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民事起诉状标准范本,欢迎参阅!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裁 电话:××××××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科技咨询与文化交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分行××支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名称:××省××厂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C职务:厂长

电话:×××××× 被告名称:××省××公司 所在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D职务:经理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厂、××公司偿付××金人民币××元;

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矛盾冲突的解决之道

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矛盾冲突的解决之道 黄晓东黄琳 近几年来,住宅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冲突不断出现,几成各类新闻媒体的报道热点。在这些矛盾当中,物业服务公司多成为被指责的对象。其实,物业服务公司并非造成矛盾冲突的唯一因素,矛盾双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都具有其相应的责任,解决此矛盾也绝非仅仅靠提高物业服务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就能做到(尽管我国目前大多数物业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的确有待提高)。笔者拟通过对物业服务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的主要矛盾冲突进行原因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利益相关人及政府管理部门协调改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矛盾冲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费问题 矛盾冲突: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争议而引发的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矛盾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服务公司在未与小区业主协商一致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提高物业管理费,从而引起小区业主的不满乃至于拒交。 原因分析:物业管理费到底应该确定在什么价位,首先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较难达成共识,往往是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高或者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而物业服务企业则认为收费低,经济上不合算。其次,小区业主之间也在物业服务公司应提供何种等级的服务上存在分歧,因经济条件的差异,有些业主希望得到优质服务,同时愿意交纳相对较高的物业管理费,而另一部分业主不愿多交物业管理费,他们只对一些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有要求。正是这些分歧导致了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冲突。 解决之道: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应该说物业服务公司应负主要责任。因为作为竞争性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物业服务公司制定或变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必须与小区业主或其代表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否则,小区业主有权聘用其他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小区物业管理。当然,由于我国目前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程度较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作的困难等各种问题的存在,使得小区业主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并不像选择家政服务公司那样简单。但随着我国物业管理业和小区自治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相信业主们选择物业服务公司的自由度会越来越大。对此物业服务公司应有清醒的认识,在制定或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时,本着充分尊重小区业主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的精神与小区业主平等协商,通过真诚沟通、耐心说服来取得双方观点的一致。 二、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的争议 矛盾冲突:由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或收费所引发的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矛盾冲突屡见不鲜,比如由于高层住宅区越来越多,不少小区的车位、车库严重不足,在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再加上部分开发商为谋取私利,任意提高车位的售价或者租金。因此,针对停车位等的所有权归属就产生了很多纠纷。 原因分析: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主人”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法律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如停车位的所有权问题,相关法规只是对停车位作了这样的规定,即“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提供给本小区内的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停车位不得转让给小区外的单位和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并没提到;而《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仅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所有权明确为业主共有,但对“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又缺乏明细明文规范。因此,在此类问题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非常容易产生纠

物业管理纠纷五大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的五大纠纷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事件1:老物业公司不愿退出怎么办? 徐汇区一小区2004年底物业管理合同到期,业委会出钱请了专业咨询公司做招投标工作,原物业公司也参加了投标,最终由另一家知名物业公司夺标。之后,原物业公司不愿退出,就这样僵持了三个月后,中标物业公司不得不将原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推上被告席,要求赔偿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济损失。 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原物业公司应做好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工作,并及时撤离管理区域,这是理所当然的规则,因此上述物业公司肯定败诉,劝他们晚走不如早走。 当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或未到期即新更换物业公司,从而引发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情况十分普遍,新进物业公司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是明智之举。 事件2:业委会当家人可擅作主张吗? 2004年2月,浦东一小区业委会主任擅自将物业维修基金由原来存在甲银行账户转到亲戚工作的一家银行去,更糟糕的是这家银行又比甲银行利息低许多。不知情的其他几个业委会委员不想背黑锅,结果业委会内发生意见冲突。 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动用、续筹,应由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决定,这位主任的做法当然是错误的。 对于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目前主要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虽然法规明确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尚无明确的说法。有的小区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的维修基金,像潘多拉的魔盒吸引着小区里个别业主。因此,业委会成员本人的品行和素质至关重要,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事件3:原业委会成员是下届业委会当然成员吗?

2004年6月,闵行一小区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居委会组织下成立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该业委会成员以为自己是当然的下届筹备组成员,既不去报名登记参加筹备组选举,又不理睬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甚至还把地区房地办告上法院,指责房地办违法行政。 律师:目前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中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这类事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这不是换届选举,上届业委会委员不能以当然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而是以普通业主的身份进行重新登记。 近来有关上述问题的信访和诉讼在增多,业委会委员自以为是的行为比较普遍,这与目前上海有关业委会缺乏选举程序、标准等的相关规定分不开,从而给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笔。 事件4:开发商能随意更换物业公司吗? 2004年3月,一家知名物业管理公司获悉一开发商欲将40万平方米规模的小区委托一家物业公司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并且打算实行招标。这家物业公司经过精心准备之后,一举夺魁。由于双方在售房合同写明由这家知名物业公司管理,因而吸引了不少购房者。按理这家知名公司给开发商带来了好处,然而半年后开发商突然开出非常苛刻的条件逼这家物业公司退出,想以自己下属物业公司取而代之。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律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目前,物业公司因前期物业管理费以及空置房管理费等问题与开发商闹上法庭已不鲜见,但是上述情况则是首例。这家开发商显然出于私利而采取上述手段,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对此类开发商要给予严厉的监督与管理,给他们添上一笔“不诚信”的记录,以儆效尤。 事件5:物业公司与中介为何发生冲突? 近日徐家汇一小区中的物业公司与开设在该小区里的中介公司发生矛盾,原因是中介公司看到该小区房屋出租率非常高,其中许多业务都被物业公司抢了去。最后竟发展到物业公司设立专门管理开展中介,中介公司当然于心不甘,双方冲突起来。

物业民事起诉状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业民事起诉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所住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被告 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元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滞纳金______元,住房公共专项维修金______元,生活垃圾费______元,四项合计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并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服务于____________小区业主,被告是座落于 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房业主。 在原告为____________小区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原告与被告都应该切实履行《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但被告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无故拖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构成违约。 原告与______市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合同中约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月______元平方米,及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应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被告______向____________公司购买___________路,小区 ________________号住房,住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被告享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但被告从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拖欠_____个月的物业管理费,金额为 __________元。 被告在原告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拖欠不交;按《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5点按时交纳物业费用是业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了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同时民法典第83条也明确指出拒付物业费是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物业管理纠纷起诉书

物业管理纠纷起诉书 原告:委托人: 委托人电话: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澳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整改完善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并经过消防部门的检查后,公示检查结果。 2.请求判令被告完善13号楼所处园区的安全保障设施。 3.要求判令被告在没有达标消防安全和园区安全之前,不得收取1.5元/平米/月的物业费。 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我们号楼,消防安全设施多处违规。列举如下: (一)、消防栓系统内,没有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安全疏散设施内,物业没有做到安全通道的敞开、开放、照明。多处消防门是上锁封闭状态,楼道内感应灯也是不亮的。 (三)、我们13号楼东侧一幼儿园将它们的围墙直接与我们楼相连。并没有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而隔离相应距离。 (四)、电梯维护维修不及时。到目前为止,电梯检查合格证已经过期,但还没有粘贴新的合格证。 二、13号楼所处园区的安全保障设施不合格。列举如下: (一)澳海澜庭小区有南北两个园区。我们号楼所处北侧园区。我们园区内有施工工地。闲杂人等随意出入,给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而物业方面并没有为此做出任何改进措施和方案,业主经常丢失物品,造成财产上的损失以及精神上的不安。 (二)13号楼下的园区照明设施时好时坏,质量低下。路灯经常不亮。导致夜晚回家的道路一片漆黑,经常造成老幼妇孺的摔伤。上报物业这个情况,他们却不予理睬。 三、物业张贴公告,即将采取电梯刷卡制度。也就是说,变相用物业费换取自家楼层的电梯卡。我们业主强烈反对。理由如下: (一)在业主不知情不赞同的情况下,物业私自安装这种限制业主回家自由的设施,我们强烈反对。(二)电梯在检验合格的前提下,如果电梯发生自由坠落事件,最好的自救方法就是立即摁下所有楼层的电梯按键,来恢复电梯的正常运作。但是,刷卡制度只能刷自己家的那层电梯,如若出现事故,自救方法完全失效。所以,我们不同意安装刷卡器。 此致。 抚顺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 年12月8 日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如今医患关系日益严重,发生纠纷了怎么办,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欢迎阅读! 医疗纠纷起诉书范文【1】 医疗事故起诉状样本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XX省XX市人, 农民,家住XX市办事处院内(死者之夫)。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 XX区卫生院院长,家住XX卫生院。

请求事项: 一、要求X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玩忽职守者YY,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二、要求XX区卫生院偿付安葬费壹仟元及死者之子XX 抚恤金贰仟伍佰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X时XX分,控告人之妻张XX 因产前大出血被送至XX区卫生院急诊(前胎曾作剖腹产术),该院院长YY听取了经管医师吴XX诊断病情后的汇报。 吴XX提出由妇产科唯一的医师凡XX参加剖腹产手术的建议,并通知天明即作手术(因当夜停电)。

XX月XX日上午X时,被告YY来到病房见张下肢浮肿已至腹股沟部,宫底在脐下四指,无宫缩等症状,在场保健员朱XX建议即行手术,同日下午5时,产妇全身水肿,宫缩无进展,病情严重,经管医师吴XX建议立即转院或即行剖腹产手术。 但是,被告YY对医护人员的上述正确意见均置若罔闻,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 被告明知产妇病情严重,唯妇产科医师凡XX参加会诊,方能保障安全,否则应当立即转院。 但被告不顾产妇家属的请求,仍安排凡XX继续下乡搞计划生育工作。 更为严重的是XX日上午XX时,产妇宫缩加强,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YY仍然让凡XX下乡,而未采取及时的抢救措施。

至10时,产妇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寻找凡XX。 同日下午1时4O分凡仍未归,产妇张XX终因未被及时剖腹,子宫破裂合并低血容量休克,于1时45分死亡。 XXXX年XX月XX日,原X县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认定产妇张XX之死为“一级医疗责任技术事故”。 被告YY,身为医院院长,竟玩忽职守,对病危产妇漠不关心,不积极组织会诊小组,让妇产科唯一医师离院下乡,置病危产妇于不顾;不采纳医护人员的合理建议,要想看病无经济压力,还少不了医疗保险今后将更显重要。 及时为产妇作剖腹产手术或及时转院,致使产妇张XX 长达36个小时之久未得到及时医治,以致病情恶化死亡。 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sodocs.net/doc/1d9800127.html,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一、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各方自行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处。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行协商和解是双方直接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二、物业管理纠纷的调解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组织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

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一、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仲裁 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一个在广州履行的合同写明:"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处理的一般程序是: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现住地址),联系电话:* 被告:**,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12个月的双倍工资共**元(*×11个月=**元)。 2、判令被告为原告补交社会保险金(从*年*月至*年*月)。 3、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经济补偿金**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经过应聘,自*年*月*日开始,到被告公司销售部门工作,任职**,工作期间原告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但被告一直不与原告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替原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原告向被告提出纠正未果,*年*月*日双方劳动合同解除,被告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并办理社会保险。重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遂起诉至贵院。恳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被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二) 原告:——性别-,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被告:――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性别-,职务:―――;电话:――― 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劳仲案(――)第―――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请求事项: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垫付的-年-月份、-月份和-份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2、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3、拖欠的―――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时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元; 4、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

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

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 物业合同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XXXX。 被答辩人: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董事长。 答辩人因与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答辩人一直未收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因为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迟迟未交房,而且答辩人也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交房通知书。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手续"。 因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

服务关系。 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 二、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计算没有依据。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 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 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 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已过诉讼时效。 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XXX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 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XX年X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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