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劳务合作协议

劳务合作协议

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泰洲市海陵区劳动局(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陕西省石泉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

为加强两地劳务交流,

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要确保提供的用工信息真实、可靠、及时,如有虚假,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负责乙方务工人员到海陵区后,及时安排到用工单位,并负责监督用工单位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到期按劳动合同兑现乙方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

3.乙方务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分配、工作调度,如因务工人员不服从管理等原因中途离职的,责任由乙方务工人员本人自负;如因用工单位方面的问题造成乙方务工人员离岗离职的,甲方应全力以赴代表乙方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交涉,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甲方负责跟踪服务乙方输出务工人员一年。如乙方务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因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不适应现工作岗位,甲方负责调整,直至为务工人员安排好合适的岗位。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劳务输出基地招工,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招工简章的实际情况向务工人员介绍,不准夸大其词、不准弄虚作假,如出现此类状况,乙方要负全部责任。如因乙方或乙方务工人员本人隐瞒个人真实情况而造成务工人员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的招工情况要及时通知甲方,必须在务工人员出发前两天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人数、年龄及到海陵区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及变动要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输出的务工人员去用工单位的往、返路费由乙方务工人员负责承担。

4.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作为乙方在海陵区唯一的劳务合作伙伴,不得与海陵区任何中介(包括信息公司等以及甲方推荐或安置劳工的用工单位发生直接联系)。

三、本次劳务合作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地区招聘海陵区_____工人。

四、本次劳务费收取方式:甲方安排乙方输出的务工人员上岗或签订完合同后,乙方需立即付给甲方劳务费-------元/人。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共同严格执行,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江苏省泰洲市海陵区劳动局(盖

章)

乙方:陕西省石泉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

(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