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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70820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70820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70820

黔越矿业有限公司高家岩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0一七年一月五日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3)

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4)

五、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5)

六、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5)

七、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6)

第二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8)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8)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8)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0)

四、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25)

五、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26)

六、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

七、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31)

八、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33)

第五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40)

第六章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41)

第七章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4)

第八章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47)

第九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48)

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8)

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51)

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52)

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54)

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55)

第十章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7)

一、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57)

二、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9)

第十一章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60)

第十二章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62)

第十三章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68)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69)

第十五章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69)

第十六章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70)

第十七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71)

第十八章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紧急制度 (73)

第十九章“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75)

第二十章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80)

第二十一章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82)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地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地测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地测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地质变化规律,参加解决地质水患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管理工作,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调查工作,负责完善地测防治水各种图纸台帐。

7、组织矿井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地质防治水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9、负责组织周边煤矿调查。

10、负责落实矿井各项测量工作。

二、地测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部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和地质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6、协助部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7、负责矿井地测防治水图表的更新填汇工作,及时了解井下地质水文情况。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矿井地质“三书”的编制和矿井中长期、年度防治水计划编制。

10、负责各种地测防治水制度的编制。

11、负责落实允许掘进和停止掘进通知单下发的编制工作。

三、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的领导下,搞好全矿地质技术工作,按照规定对生产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系统观测,采集标本,做好地质技术记载,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并负责向各级汇报地质情况。

2、负责了解、堪测井田地质构造,及时绘制和修改有关生产所需的地质图纸,确立合理的安全保护煤柱及井下采动影响地面塌陷范围、建筑物。

3、负责提供采区和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以及其它地质资料,参加设计会审。

4、深入井下调查研究,查清老矿区、破坏区、积水区,并圈定其范围,用图纸反映清楚,并提出防、治水计划及探水、放水措施。并指挥探放、放水工作。

5、负责掌握矿井三量变化情况和地质储量管理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分析资源回收率,提出改进意见。建立储量台帐。

6、负责矿井水质分析,涌水量计算。

7、负责探测煤层厚度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及采煤队组提出调整采高意见。

8、负责生产矿井补充勘探工作。

9、参与业务范围内事故的分析,追查与管理工作。

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和生技科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测量技术工作和测量管理工作。

2、开拓、掘进头开口时,必须提前15日跟工程,按照生产技术部的通知单提前标定好中、腰线;回采队搬家时,按照设计要求,负责及时标出采线,并监督执行。

3、开拓、掘进头贯通到最后一定距离时,提前书面通知施工队组、总工、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单位及人员,以便采取安全生产措施。

4、负责中、腰线的检查,坚持井上下导线和进行水准测量。

5、负责丈量掘进、回采进尺及采高。

6、负责填绘各种图纸。

7、负责向地质人员提供新采工作面巷道实测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地面测量任务。

8、负责大型设备的安装定位测量和本矿日常建筑物的放线标定工作。

9、负责“三下”采煤工作的施测。

10、负责测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1、参与测量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工作。

12、根据总工安排组织测量工作,对测量工作进行指挥、调动。组织全体测量人员经常进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五、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2、对矿井地面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进行观测。

3、对矿井地面水文地质观测,进行水害分析、预测,提供防治水的水文地质资料,为钻探提供观测资料。

4、对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进行观测。

5、观测含水层裂隙,测定其产状、长度、形状、尖灭情况。

6、对地质变化观测,对断层的产状、断层带宽度及其力学性质观测。

7、建立台帐、图表,将观测成果填绘到水文地质图上。

8、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六、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水队队长在部长的领导下,对钻探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探放水操作规程和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措施并严格执行。坚持持证上岗,按时完成探放水任务。

3、负责编制钻探作业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作业,按时完成任务。

4、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组织探放水队人员进行定期学习,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技能考试,提高探放水队员工素质。

6、认真组织探放水队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

7、在钻探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七、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掌握井下打钻、防灭火、防突等各种钻孔的施工方法。

3、井下钻探施工前,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任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

4、打钻时,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改变支护方式,应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5、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地质技术人员、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6、在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进行探放水。

8、探放老空水钻孔接近老空,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第二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总工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

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总工岗位责任制

1、总工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三违”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三、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各分管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总工负责下达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矿长助理负责防治水工程及“一通三防”方面的协调布置,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四、地测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总工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室人员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

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地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部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部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部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探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水队长在主管部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探放水方案,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晚产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部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水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

量,预防孔内事故。

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水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七、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

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企管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技术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凡口头联系,地质人员有权拒绝。

2.设计人员需技术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⑴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勘探,在设计前半年向设计部门提交地质报告。

⑵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要在设计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

⑶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组,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⑷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五天内提交。

⑸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⑹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质组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要求,保证地质人员有足够的调查、制图时间。

⑺设计部门给技术部门提供的设计必须附有设计思路及依据,特别是煤柱留设依据,保证地质储量管理工作的进行。

⑻设计部门涉及到储量变动的设计变更,必须附有理由,以便地质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规定上报公司。

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⑴技术部门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⑵各类巷道开口,施工队组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技术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提供,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部门。凡没有通知技术部门而施工的队组,视做三违报安监处处理。

⑶各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必须定期与技术部门联系,及时将工作面出现的地质情况汇报技术部门;遇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对未执行者进行处罚。

⑷施工单位对地质调查和超前地质钻探进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技术部门应将掌握的地质情况及时通知施工区队。对不配合者进行处罚。

⑸当掘进工作面在接近老空、老窑、封闭不良钻孔等危险区前地质组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书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并编写设计措施,组织钻探。

4.与通风部门的业务联系:

⑴通风部每月将风量报表(日报、旬报、月报)报技术部门。

⑵在工作面打预抽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部门,以便技术部门对需要物探的工作面事先组织物探。

⑶将每月瓦斯抽采报表、年、月度防突措施计划报技术部门。

⑷抽采公司是矿井防治水“有掘必探”的具体落实单位,负责对所有开掘头(利用瓦斯预抽)进行超前探测工作。每周五抽采公司将打钻成果(钻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孔深、煤岩、及出水征兆情况等)报地质部门,遇特殊情况随时联系。

⑸对于揭煤巷道,技术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通风部门。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矿井地质、测量及防治水工作是矿山的“眼睛”和“侦察兵”,对煤矿生产和采掘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保证和监督作用。为使地测工作更好地为生产安全服务并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层层位、煤体结构、煤层厚度及顶底板特征发生显著异常,且可能对安全有影响时,地测科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和生产部长联系汇报。

第二条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时,地测部门应及时观测,收集资料,分析研究断层性质及断层要素,并将综合分析研究情况或解析结果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及安监部门联系汇报,以便采取过断层的安全技术、探放水措施。

第三条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破碎带、节裂发育带、淋水带及软弱层坍塌带,地测部门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及生产科联系汇报,以便加强安全措施。

第四条采掘工作面接近(距可能积水区的积水外缘60米,即各水警戒线)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水煤矿、陷落柱及可能与地表水体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地测部门应及时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和安监部门发出通知单,以便采取探放水及其它安全措施。探水线位置的确定,必须报总工程师确定。

第五条当贯通的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m、煤巷中剩下20~30m(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并通知安全监察、生产科和采掘队等有关部门。

第六条在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露的各煤层,当掘进工作面距煤层20m(因为10m以外开始打钻)时,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书面报告,并通知安监、生产生施工等有关部门。

第七条对于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当井巷掘进至距离断层交面线30m(因为不得小于20m开始探水)时,地测部门应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及安监部门发出通知,以备超前探水。

第八条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煤

柱。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测量组应复查煤柱的可靠性,并将复查结果向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及安监部门联系汇报。

第九条回采工作面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采前应查明充水因素并预计涌水量;地测部门应在回采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需要防探顶板水的具体建议。

第十条对于穿过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封闭不良的钻孔,在与采掘工作面相遇前,地测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在回采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需要探水或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十一条预计采后形成的导水裂缝带顶点波及到地表水体或预计的地表变形值超过建筑物允许地表变形值时,地测部门应在采掘地质说明书中提出是否留设防水安全煤岩柱或建筑物压煤开采的可行性意见。

第十二条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地测部门应及时报告矿总工程师和安监部门。

(一)掘进巷道与积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小于巷道掘凿高度的10倍者;

(二)在水淹区下方的邻近煤层开采时,隔离岩柱的尺寸小于导水裂缝带的最大高度,加上水淹区的底板破坏尝试和保护带的厚度之和者(防水隔离煤岩柱的计算与留设方法参阅《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附录六)。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 度正式样本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制度汇编

中耀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川煤矿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及 管理制度汇编 生产技术地测科 二0一三年

前言 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中耀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川煤矿生产技术地测科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了地测防治水各级岗位责任制及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副总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3) 四、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4) 五、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 六、水文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 七、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7) 八、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7) 第二章水害防治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8)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4) 一、煤矿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4) 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三、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7) 四、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制度 (20) 五、瓦斯预测预报制度 (21)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23)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23)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4)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6) 四、探放水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29) 五、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30)

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2016年

目录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 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4)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5)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6)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7)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8)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12) 雨季汛期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13)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20) 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3) 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5) 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37)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41) 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43)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44)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46) 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49)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 (51)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54) 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56)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尤香甫(矿长) 副组长:彭良炯(总工程师) 成员:高吉荣、吴秀高、孔家稳、各科室所有成员及各班组主要负责人,井下防治水由高吉荣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黄河港带领地面成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3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带水压采煤时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且必须试采,试采合格后重批。 3、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4、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5、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6、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必须配备至少两台以上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20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7、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监科调度室负责。 8、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 9、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 10、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煤矿井下防治水管理制度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正新煤焦贾郭煤矿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确保井下各工作面在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及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防治水规定 (一)、防治水总则 1、矿井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公司下达的《关于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及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成立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组,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 3、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后的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专项探放水设计及应急避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共同制定,完成后组织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矿井每季度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对地表塌陷排查情况,排水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探放水设计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

情况等水害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排查,写出具体排查报告上报矿长。 6、相邻矿井、废弃老窑积水情况以及本矿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每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一次调查、汇总、分析,经矿总工审批后报调度室备案。 7、地表采空区塌陷情况的排查应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完成,排查情况经矿总工审批后上报公司。 8、各井口的防汛、防灌工作由矿生产副矿长牵头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前安排组织完成。 (二)、地表水害防治 1、矿地测科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要查明本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积水量、洪水位标高等,定期分析上述水体与矿井采掘工程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通过采矿导水裂缝带、地表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 2、矿井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之前由安全科组织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保证矿井安全度汛。 3、矿调度室要在雨季期间做好防洪、防汛预警、预报工作,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

复兴煤业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目录 1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 2 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2) 3 地测防治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3) 4 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4) 5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 6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8) 7 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9) 8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0) 9 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1) 10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12) 11 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3) 12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14) 13 雨季巡视制度 (15) 14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16) 15 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制度 (17) 16 技术分析与事故追查制度 (18) 17 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9) 18 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20) 19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21)

1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2、协助总经理贯彻上级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审批防治顶板、瓦斯、粉尘、水、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矿井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 5、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矿井灾害事故的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审查、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确保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 6、负责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并对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质量负责。 8、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主持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和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0、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

金沙县云海煤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11年元月

目录

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

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3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332 2 / 2 煤矿防治水安全七条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必须查明隐蔽致灾因素,严禁开采或破坏防隔水煤柱。 二、必须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三、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使用非专用探放水设备作业。 四、必须坚持发现突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严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盲目生产。 五、必须做到防水设施齐全完好可靠、监控有效,严禁顶水作业。 六、必须保证矿井、水平、采区排水能力满足要求,严禁排水系统不完善违规采掘。 七、必须在汛期前完成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程,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严禁冒险作业。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2021版)

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 制度(2021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地质、测量及防治水涉及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 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借出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大全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双河乡花月煤矿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 目录

前言 (1) 关于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2) 防治水组织机构图 (5)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6) 防治水害技术管理制度 (8) 水害预警预测预报制度 (11)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3)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5)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17)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0)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2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6) 探掘分离制度 (27)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29)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30) 探放水确认移交制度 (31)

前言 为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汇编。

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 “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完善矿井防治水专职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经矿研究决定成立宣威市弘源矿业有限公司双河乡花月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启(矿长) 副组长:赵英瑞(技术副矿长)李少良(安全副矿长) 徐兴达(生产副矿长)赵开和(地测技术员) 成员:邓向谣、李荣兴、陆继高、李旭、雷阳灿、 李国军、程必书、李发俊、苟国礼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办公室,定岗办公室主任一名、测量 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地质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一名、测量工 程师一名、地质工程师一名、防治水工程师一名。 矿成立专职探放水队,归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直接管理, 设队长一名,技术员两名。 二、岗位职责: 1、矿长为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决策、指挥和 资金、人才落实责任。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0170820

黔越矿业有限公司高家岩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0一七年一月五日

目录 第一章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一、地测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 二、地测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2) 三、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3) 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4) 五、水文地质观测工岗位责任制 (5) 六、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5) 七、井下钻探工的岗位责任制 (6) 第二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 第三章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3) 二、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5) 第四章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8) 一、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8) 二、防治水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8) 三、探放水管理制度 (20) 四、周边小煤矿调查制度 (25) 五、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回检查制度 (26) 六、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 七、防治水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31) 八、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 (33) 第五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40) 第六章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41)

第七章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4) 第八章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47) 第九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48) 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48) 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51) 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52) 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54) 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55) 第十章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7) 一、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57) 二、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59) 第十一章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60) 第十二章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62) 第十三章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68)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69) 第十五章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69) 第十六章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70) 第十七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71) 第十八章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紧急制度 (73) 第十九章“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管理制度 (75) 第二十章地测防治水资料管理、上传、存档、汇交制度 (80) 第二十一章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82)

永锦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及考核

永锦生〔2012〕205号 签发人:刘玉良关于印发《永锦矿区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 等的通知 各单位、部室,枣园煤业、富山煤业、新整合矿井: 随着开采水平的不断延伸,矿井含水层水压增高,突水危险性加大,特别是整合矿井老空积水区位置不准确、生产矿井老空积水上线不清,给防治水工作增加了难度。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进一步提升矿井防治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管理程序,有效杜绝老空透水和底板突水等水害事故发生,促进永锦矿区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河南煤业化工〔2012〕329号),结合永锦矿区实际,制定《永锦矿区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老空水管理及事故追查处理工作的规定》、《关于工作面过地面勘探钻孔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永锦生〔2011〕80号)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永锦矿区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完善防治水管理流程,有效杜绝矿井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证永锦矿区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结合永锦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永锦矿区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2条为了确保永锦矿区矿井防治水工作顺利开展,杜绝各类水害事故,保障

矿井安全高效生产,永锦公司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玉良龚平 副组长:程国奇 成员:郭海成赵全志韩明光王鹏翔李新宪 章忠魏涛李溯王伟东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防治水管理机制,对永锦矿区水害防治工作进行决策与部署,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监督与奖励; 领导小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王伟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吴自强、陈文领、郭占宝、晋会东、李莎莎 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防治水工作的方案、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协调、指挥大型防治水工程;通报各矿井水害防治效果;指定重点监控单位和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水害隐患处理情况; 第3条各矿井应分别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防治水组织机构,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建立探放水队伍,要保证防治水资金的投入和设备材料等物资供应。各矿矿长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治水所需人、财、物等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和落实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计划、设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机电部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安监部门负责防治水措施的审核,设计、措施的监督、落实;财务部门负责防治水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治水物资、设备的保质保量按时供应;调度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防治水工作的协调合作以及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通讯、调度、水沟、水仓管理,保证探放队的设备、材料搬迁运输不受影响;探放队具体实施探放水工程,对防治水工程质量负全责;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正式版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

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防治水技术治理体系 (1) 矿井防治水工作治理规定 (1) 矿井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9) 防治水部门责任制 (16) 地测科责任制 (16) 机电科责任制 (17) 技术科责任制 (18) 探水队责任制 (19) 通风科责任制 (20) 调度室责任制 (21) 企管科、财务科责任制 (21) 供应科责任制 (21) 其他科室、区队责任制 (21) 防治水个人岗位责任制 (21) 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1) 矿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2) 安全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3)

生产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4) 机电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4) 通风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5) 技术、地测副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5) 通风副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7) 机电副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9) 技术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9) 地测科长防治水责任制 (30) 机电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2) 通风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2) 调度室主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4) 探水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5) 调度室副主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7) 水文地质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38) 地质技术员防治水责任制 (39) 机电科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0) 钻探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42) 煤矿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43)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45)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治理制度 (48) 防治水监控防范制度 (49) 加强防治水监督治理制度 (51) 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54) 煤矿矿井防治水治理制度 (56) 探放水工程治理制度 (57)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60) 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61) 探放水治理制度 (65) 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66)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68) 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69) 制度 (69) 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71) 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巡查制度 (71) 地表水害预防巡查制度 (73)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75)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41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mine wa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预防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科学、有序、严谨地规范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根据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结合集团公司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 2、矿长、井(区)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井(区)主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负技术责任,矿、井(区)必须设专人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作,建立矿、井(区)防治水组织机构。 3、每个矿井必须配备1~2台探放水设备,并有一支专业队伍。 4、矿井必须定期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型矿井每5~10天观测一次,简单型每月观测一次,并且实行月末逐级上

报。 5、矿井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和突发性水害应急预案,配备能满足抢险救灾的各种排水设备和物资,并且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以上实际演习。 6、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年、季、月、周水情水害排查与预报制度,文字和图纸齐全,水害类型明确,并且制定的防治水措施具有针对性。 7、需要进行采区探放水的,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按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按设计施工,竣工后必须提交竣工总结报告,最终要有有关部门联合鉴定结论。并实行探放水工程完成情况逐级上报制度。 8、矿、井(区)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并有书面整改措施。成立防汛机构,建立抢险队伍,执行汛期值班值宿和降雨过后重点区域要坚持巡查巡视制度。 9、矿井必须建立必备的矿井涌水量观测台帐、井下突水点台帐和井下探放水成果台帐、地面水文观测台帐等和矿井充水性图、地面放排水系统图等图纸资料,并实行档案化管理。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规范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第一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专业口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专题会议等制度进行。 第二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第四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第五条、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测量资料,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提交; 第六条、掘进各种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第七条、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与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第八条、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设计资料,对影响资源回收或因地质因素设计不合理,计算数据不符,要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后才能计算标定要素,放线施工。 第十条、矿地测主管科室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第十一条、各类巷道开口(包括绞车窝、耳巷、采后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芦山县渝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月度水情分析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月度水情分析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指定人员代替; 二、月度水情分析由调度室正式通知,参加人员包括地测、技术、机电、安监等部门有关人员,地测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形成正式的文字资料; 三、月度水情分析会议每月一次。每月初由公司组织召开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并下达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纪要。 四、水情分析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1、听取各矿防治水工作汇报,汇报要有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包括:当月防治水工作完成情况,各采掘工作面受水威胁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 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要做到完成时间明确,责任落

实到人;

3、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月度水情分析会议内容,针对会议部署具体抓好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必须定期完成,到期完不成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针、政策和指令,认真履行矿井防治水岗位职责,扎实有效地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水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本制度: 一、矿井每季进行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整改意见; 二、二、防治水安全检查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地测、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 三、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井下防水闸门、密闭门、挡水墙等防治水设施; 2、放水钻孔、观测钻孔、堰口等水情观测设施; 3、水仓、沉淀池、水沟等排水设施; 4、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及供电线路。 四、由地质、机电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汇报有关领导。 五、根据问题整改意见,在检查过后10天内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地测部门。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编号:SM-ZD-84199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地测防治水处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地测防治水 1.未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擅自拆毁水文监测设施的,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未按设计参数施工(方位角允许误差±2°,倾角允许误差±1°),对责任区队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主管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200元。 3.钻孔未施工到设计深度,未经生产技术科同意或虚报、瞒报提前终孔的,罚款5000元,并对分管副队长、技术队长和主管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4.井下钻孔孔口管埋设质量不合格,出现跑浆或者跑水的对队长、技术队长各罚款100元,跟班队长罚款200元。 5.井下钻孔未按措施规定进行试压或试压不合格继续钻进的,对责任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元,队长、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元。 6.试压完毕正常钻进时未安装高压闸阀和防喷装置的,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二?一三年六月 、八、亠 前言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地测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制定了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一、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三.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 四、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五、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六、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报废制度 七、探放水管理制度 7—1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7—2 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7—3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7—4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7—5 防治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八、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九、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十、煤矿防治水安全事故分析制度十一、煤矿地测防治

水业务联系规定十二、煤矿中腰线管理规定十三、煤矿激光指向仪管理规定十四、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一、地测防治水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及地测科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2、贯通、透硐前,岩巷20m煤巷40m综掘煤巷6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 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地测科分管副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 5、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巷道改向、变坡、工程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测量解决,由于管理不善、破坏丢失、炮崩造成无测点、工程进尺失误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6、在井下采掘生产中,如遇到突水、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和生产。 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一)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管理,加大隐患整改监督力度,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2、建立隐患整改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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