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绿化种植规范

绿化种植规范

绿化种植规范
绿化种植规范

绿化种植规范

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 m

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 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 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

径20倍以内。

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

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

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

为1.5-10 %。

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1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

的2倍以上。

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 m 9?《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

的 50 %。

10.《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

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 mo

1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4 m o

1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 5 m o

1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 2 m o

1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 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1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1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 m o

1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 ID。

1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

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1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

成活,胸径在250 mm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2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树冠投影外3-8m ),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树木根颈处的地形标高。

2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露地栽培花卉规定:一、二

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宜少于3~4个。

2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草本花卉和草坪

地被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30 CR!

2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小灌木种植必需

的最低土层厚度为45 cm。

2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大灌木种植必需

的最低土层厚度为60 cm。

2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浅根乔木种植必需的

最低土层厚度为90 cm。

2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深根乔木种植必需的

最低土层厚度为150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树高超过4m的常绿乔木移栽时所带土球直径不小于140 cm,种植穴深度不小于120 cm,种植穴直径不少于180 cm。

2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移栽胸径为8?10 cm

的落叶乔木,种植穴的深度应为80-90 cm

2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裸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h。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2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在绿化施工中,带土

球苗木需运输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摆放整齐。

3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苗木种植前一般要进行修剪,下列树种中油松不宜修剪。

3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 m,苗木种植前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

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3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苗木修剪直

径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3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树木移栽种植时,根

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种植深度可比原种植线深5 ~ 10cm。

3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种植裸根树木时,应

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 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3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种植胸径 5 cm 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3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移植胸径在20 cm 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 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

移植。

3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或方形土台装箱。

3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屋顶绿化种植材料选择时不需要满足耐水湿。

3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竣工验收时间地被植

物应在当年存活后,郁闭度达到80 %以上进行验收。

4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花坛种植的一、二年

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 天后进行验收。

4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绿化工程验收时乔、

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 %以上。

4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

宽度不得小于 1.5 m

4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

宽度不宜小于2.5 m

小于1.5 m

4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道路分车绿带的乔木以及行道树树干中心至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

于0.75 m。

4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至1.5米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 倍。

4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道路交叉口行道树绿

带和交通岛绿地,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 r 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

4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

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 %, 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车站、码头、机场的

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

场总面积的10 %

广场,属于街旁绿地的一种,并作为城市公共绿地参与城市用地平

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 m的

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5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通透式配置,是指绿

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3m之间的范围

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5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

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 。

5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电力电缆敷设外缘与

乔木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1m

5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低于2米的围墙至乔木中心最小距离为 1 m

5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路灯杆柱至乔木中心

最小距离为 2 m

5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

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 m

5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停车场种植的庇荫

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中型汽车为 3.5

6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载货汽车为4.5 m。

61.《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规定,树木与35?11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3.0 m

6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电力、电信电缆至乔木中心

的最小水平净距为 1 米。

63.《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建筑物无窗的外墙至乔木

中心的最小距离为 2 m

6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有窗的建筑物外墙与乔木

中心的最小间距为 3 m。

65.《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建筑物外墙与灌木中心

的最小间距为 1.5 m。.

66.《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中规定,2m高以下的围墙与乔木中

心的最小间距为1 m

6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对游憩用地生态容量的规定为:针叶

林地允许2-3人/公顷,用地5000-3300 m2 /人。

68.《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对游憩用地生态容量的规定为:疏

林草地允许20-25人/公顷,用地400-500 m/人。

69.《园林基本术语标准》规定,绿化覆盖面积城市中所有植物的垂直

投影面积。

70.《无障碍设计规范》中规定,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

带、树池边缘250m 叶500mm 处设

置。

绿化种植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 1.5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 3 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 m 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 20 倍以内。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 1.5-10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 1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的 2 倍以上。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 50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1.8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4 m。《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5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 1.5 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2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1.5 m。《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 250 mm 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树冠投影外 3-8m ),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树木根颈处的地形标高。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露地栽培花卉规定: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宜少于3~4个。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草本花卉和草坪地被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 30 cm。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小灌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45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大灌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 60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浅根乔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 90 c 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深根乔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150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树高超过4m的常绿乔木移栽时所带土球直径不小于 140 cm,种植穴深度不小于 120 cm,种植穴直径不少于 180 cm。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移栽胸径为8~10 cm的落叶乔木,种植穴的深度应为 80-90 cm。

绿化种植规范【精】

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m。 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 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1.5-10%。 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的2倍以上。 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 9.《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50%。

10.《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m。1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4m。 1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5m。 1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 1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1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1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m。 1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1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1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250mm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1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l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施工前准备; 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5.种植前土壤处理; 6.种植穴、槽的挖掘; 7.苗木运输和假植; 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9.树木种植; 10.大树移植 12.屋顶绿化; 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是:陈威、孙义干、王立新、贺振、郭喜东、张启俊、杨雪芝、赵宏儒、施桂弟、黄梅珊、孔庆良 1 .总则 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 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景观设计】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1、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 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 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 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 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 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 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 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 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园林绿化种植土要求

园林绿化种植土要求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一、有底板种植池合成土应使用轻质土,轻质土应具有以下合成比例及特征: 1、30%珍珠岩或蛭石 2、20%河沙(淡水沙)或细沙/20%已完全分解之岗岩(无含盐成分) 3、20%泥炭土替代物(含量比例按使用指南) 4、30%现有园土 二、地面种植池之合成土壤应具以下特征: 1、60%土壤或现有园土(黏土含量少于30%,砂土含量少于70%,无含盐成分) 2、20%泥炭土替代物(含量比例按使用指南) 三、合成土质量要求: 1、珍珠岩、蛭石是化工合成的建筑材料,质轻、多孔且含颗粒状、不含肥分,但有保肥、保水和排水通畅的特别功能。 2、园土——各地田园中表层已经熟化的壤土。 3、应含有正常含量的分解有机质,并无任何黏土、粗砂、石头(任何体积大于15MM的 结合颗粒状石块物体)、土块、其他植物、根、木棍及其他物件。

4、不能在泥泞的情况下运输、操作、放置。 附:腐植质或其他相应之东西,乃为植物残枝(或其他适合之有机残料)经在有氧及较高温度(50—60℃)之环境下分解至隐定状况之产物,其碳/氮比例(约20—30间)及?温度均已稳定下来,没有不良气味。病菌、害虫及杂草种子等亦应高温除去方可使用。 四、标准泥炭土替代物使用份量指南 1、乔木及灌木(单株植物)——1.5公斤/每立方米 2、空地(草地、花坛、花园、斜坡)——100克/平方米 3、沙土质——150—200克/平方米 4、沃土——90—125克/平方米 5、粘土——75—90克/平方米 (1)花坛土:PH值=;EC值(mmho/cm);有机质(%)≥;容重(g/c m3)≤;有效土层≥30cm,石砾粒径(cm)≤1,含量<8%; (2)树穴土:PH值=;EC值(mmho/cm);有机质(%)≥;容重(g/c m3)≤;有效土层>100cm,灌木≥60cm;

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 g in City and Town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最新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 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米至 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米至 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 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 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 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 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1.1 道路绿地率指标 1.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1.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1.1.2.2 红线宽度大于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1.1.2.3 红线宽度在40-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2%; 1.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1.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1.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2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1.2.1.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1.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1.2.1.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1.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1.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1.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1.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1.2.2.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1.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1.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1.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1.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试行) 1 总则 为了提高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

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非种植季节的特殊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保存率 一、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 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 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 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满铺草坪一个 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 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二、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 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 亡的树木。 四、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 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679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

绿化苗木种植标准手册

一、树穴开挖标准 1.树穴可以是正方形和圆形,规格分别以边长和直径表示。 2.树穴直径应为土球或根盘(裸根植株)直径的~倍;深度为树穴直径的~1倍。 注意: ①树穴直径应上下大小一致,严禁上大下小。 ②如遇到个别树穴建筑垃圾较多,应在标准直径和深度再扩大~2倍。 二、树穴施肥标准 1.有机肥:平铺坑底2~3cm(3~5铁锹)。 2.复合肥:根据树穴大小施肥2~5把,30~50cm树穴2把,100cm以上树穴5把,其余依此估算。 注意: ①应在坑底回填10cm土后施肥,并将回填土和肥拌合均匀,再回填10cm 土。 ②有机肥如果量如控制不精确,应把握宁少勿多的原则。 三、苗木场地搬运标准 1.裸根苗木:应抬起两端移动,根部朝前,切忌沿地面拖动。 2.带土球苗木:2人抬起土球,1人把握住树冠,移动时土球朝前。 注意: ①切忌在移动中破损树皮,在移动中抬杠如果是以树干为支撑点,应在支撑部位卷裹麻袋、草苫等。 ②抬起苗木时应轻起轻放,切忌突然落地损坏土球,土球即是苗木的生命。 四、苗木种植标准 1.栽植深度: ①裸根植物覆土埋住根部(根、干结合点)5~10cm。 ②带土球栽植覆土应基本与土球上部平齐,切不可过深。 ③绿篱、色块、地被种植时深度适中,但一定要踩压结实,以不能被轻易拔掉为准。 2.捣实方法:在覆土过程中,做到边覆土边捣实,可采用脚踩和铁锹把捣实2种方法;裸根苗木在根周围和根之间部分捣实,带土球植物在土球周围捣实。 3.种植细节要求: ①保留有树冠的乔灌木,其树冠大多不对称或有缺陷,种植时应将最佳观

赏面朝向人流多的方向(多为面向道路一侧)。 ②无树冠乔灌木树干如不通直,则将弯曲方向朝向人流多的一侧。 ③绿篱、色块种植时应先在地上划线,保证成行成排笔直栽植。 注意: ①切忌在覆土时勿深埋,把握宁浅勿深的原则。 ②捣实苗木时切忌将铁锹把捣在土球上破坏土球。 ③土球覆土前应将其上缠绕草绳全部去掉或视草绳缠绕密度可去掉部分。 五、水堰修整标准 1.形状尺寸:应为正圆型,直径应同树穴一致,高出地面15~20cm。 2.大多数乔灌木应是一树一堰,遇到小灌木成片栽植时也可在树群外围成一个大的水堰。 ①水堰通过脚踩、铁锹拍打等方式镇实。 ②水堰里侧多余土应清除并整理平整。水堰标准图示 六、支撑标准 注:①缠绕绳应采用直径2mm左右麻绳 ②支撑连接点高度应在树干高度的1/3~1/2范围内。 2.支撑类型示例图 支撑标准图示 六、树干缠绕草绳 草绳缠绕应紧密不留缝隙(亦不能重叠缠绕)。 七、浇水标准 浇水应一次浇透,一次浇透需要灌满水堰2~3次。 ①水渗完以后修整水堰。 ②浇水过程中如致使土球或根裸露,应重新补土并捣实。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1 总则 为了提升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都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按照国务院《都市绿化条例》、《江苏省都市绿化治理条例》、建设部《都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 2、《都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都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都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样规定 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非种植季节的专门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储存率 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在非种植季节因专门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量。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储存率应大于98%。 运算成活率和储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害,各种污染和自然灾难等客观缘故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储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 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 0m。 电线电压3300伏至1000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不小于3m。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 表一 道路交叉口及道路转弯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视距。 都市立叉绿地、护坡、高架道路下绿化种植要考虑满足交通、都市景观和专门条件种植的各项规定,排灌系统亦需同步施工,满足养护工程需要。 3 种植前的预备工作 3.1 施工依据 凡列为工程和种植工作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如有不符合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监理报告,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调整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应从设计远期成效和近期变化两者结合考虑进行调整。 施工放样时树穴中发觉地下管道或上方架空线不符合第二章有关规定,应另选点位,经业主、监理批准后方可种植。 3.2 施工前预备 建设单位(业主)须在施工前一个月将种植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讲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交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实施施工打算、双方订立合同。 施工单位应对种植地环境、地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共生树木相邻空间等因素作详细调查,并制订相应保证成活的技术措施。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绿化苗木种植标准手册

绿化苗木种植简易手册 一、树穴开挖标准 1、树穴可以就是正方形与圆形,规格分别以边长与直径表示。 2、树穴直径应为土球或根盘(裸根植株)直径的1、2~1、5倍;深度为树穴直径的0、8~1倍。 注意: ①树穴直径应上下大小一致,严禁上大下小。 ②如遇到个别树穴建筑垃圾较多,应在标准直径与深度再扩大1、5~2倍。 二、树穴施肥标准 1、有机肥:平铺坑底2~3cm(3~5铁锹)。 2、复合肥:根据树穴大小施肥2~5把,30~50cm树穴2把,100cm以上树穴5把,其余依此估算。 注意: ①应在坑底回填10cm土后施肥,并将回填土与肥拌合均匀,再回填10cm 土。 ②有机肥如果量如控制不精确,应把握宁少勿多的原则。 三、苗木场地搬运标准 1、裸根苗木:应抬起两端移动,根部朝前,切忌沿地面拖动。 2、带土球苗木:2人抬起土球,1人把握住树冠,移动时土球朝前。 注意: ①切忌在移动中破损树皮,在移动中抬杠如果就是以树干为支撑点,应在支撑部位卷裹麻袋、草苫等。 ②抬起苗木时应轻起轻放,切忌突然落地损坏土球,土球即就是苗木的生命。 四、苗木种植标准

1、栽植深度: ①裸根植物覆土埋住根部(根、干结合点)5~10cm。 ②带土球栽植覆土应基本与土球上部平齐,切不可过深。 ③绿篱、色块、地被种植时深度适中,但一定要踩压结实,以不能被轻易拔掉为准。 2、捣实方法:在覆土过程中,做到边覆土边捣实,可采用脚踩与铁锹把捣实2种方法;裸根苗木在根周围与根之间部分捣实,带土球植物在土球周围捣实。 3、种植细节要求: ①保留有树冠的乔灌木,其树冠大多不对称或有缺陷,种植时应将最佳观赏面朝向人流多的方向(多为面向道路一侧)。 ②无树冠乔灌木树干如不通直,则将弯曲方向朝向人流多的一侧。 ③绿篱、色块种植时应先在地上划线,保证成行成排笔直栽植。 注意: ①切忌在覆土时勿深埋,把握宁浅勿深的原则。 ②捣实苗木时切忌将铁锹把捣在土球上破坏土球。 ③土球覆土前应将其上缠绕草绳全部去掉或视草绳缠绕密度可去掉部分。 五、水堰修整标准 1、形状尺寸:应为正圆型,直径应同树穴 一致,高出地面15~20cm。 2、大多数乔灌木应就是一树一堰,遇到 小灌木成片栽植时也可在树群外围成一 个大的水堰。 ①水堰通过脚踩、铁锹拍打等方式镇实。 ②水堰里侧多余土应清除并整理平整。水堰标准图示

绿化种植规范

绿化种植规范 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 m 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 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 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 径20倍以内。 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 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 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 为1.5-10 %。 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1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 的2倍以上。 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 m 9?《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

的 50 %。 10.《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 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 mo 1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4 m o 1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 5 m o 1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 2 m o 1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 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1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1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2 m o 1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 ID。 1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 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1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 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 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验收时要求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 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

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三、草坪、地被 1.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 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 2.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 草不得超过2株; 3.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四、花卉 1.花卉种植地或摆放地应保持清洁,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 繁花期过后应及时更换; 2.地栽花卉,每平方米内植株覆盖率小苗期应达到80%,成苗期应达到95% 以上; 3.盆栽花卉,植株的冠幅应大于盆口,每平方米内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五、灌木 1.植物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封锁病虫害、无残花、无枯枝败叶; 2.用于覆盖地面的小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内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 5%; 3.剪形植物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攀缘植物应根据生长需要,进行 绑扎牵引。

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庐江县冶父山镇张宫志家庭农场绿化苗木 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一、园林绿化工程定点放线 1、工具配置 石灰、锄头、铲、线、竹子、木桩、皮尺等。 2、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负责人到已平整好的工程场地,对照施工图纸,用锄头、铲、石灰、竹子、皮尺等工具,采用方 格法对乔灌木、花坛、绿篱、园路、小品布置等进行定点放线。 2.1.1 乔灌木定点放线 行道树一般按设计断面定行位,具体以路侧石或道路中心线为基准线,用皮尺量出行位,再按设计株距定出单株穴位。定点后,宜采用白灰打点或打桩。 2.1.2 花坛定点放线 图案规则的花坛,可根据设计图纸,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石灰线作出明显标记。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法放线。必要时用粗铅线弯出图案轮廓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边线,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2.1.3 绿篱、垂直绿化的定点放线 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定出单株种植位置,绿篱和垂直绿化宜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2.2 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放线的情况,由施工室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表,按《设计更改控制程序》进行更改,然 后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二次放线。 3、检查项目 3.1 施工图定点放线准确度。 3.2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注意事项 设计变更与修改,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二、种植穴挖掘

1.0 工具配置 锄头、铲、铁锹等。 2.0 工作内容 2.1 由施工室项目负责人安排施工人员用锄头、铲、铁锹等工具到已定点放线位置挖穴。 2.2 树穴的形状以正方体或圆柱体为主,图形的几何中心即为定点放线位置。树穴的规格应根据树木土球的大 小来确定,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20~30cm。 2.3 对于花坛、绿篱、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图形为主。 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cm宽、3~5cm深的保水沟,在放线范围内进行翻挖、松土,一般深度为15~30cm。 2.4 对于不能挖掘的植穴,应通知设计人员,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移位挖掘。 2.5 挖掘的土一般置于植穴周围,对挖掘到的石块、杂物及不适合种植的土壤进行清理。 3.0 检查项目 3.1 树穴规格质量 3.2 变更植穴质量。 3.3 花坛、绿篱植穴质量。 3.4 杂物、石块清理度。 3.5 按照《施工项目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 4.0 注意事项 注意设计施工图与现场具体情况结合,对不能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地方,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施基肥 1.0 工具配置 倒车、锄头、铲等。 2.0 工作内容 2.1 基肥种类:以沤熟的蘑菇肥为主,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可使用其他基肥。 2.2 施肥量 2.2.1 乔灌木基肥用量(见下表)

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附件三绿化施工验收标准 一、平整场地、栽种土壤的标准: (一)、平整场地: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二)、种植土壤: 1、清理、消毒、杀菌: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30CM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的石头,同时将种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2、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以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 4、种植地的土壤不得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份。 5、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种植穴、槽的挖掘 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开发商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 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2)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

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其规格应基本符合下表的规定: 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三、苗木修剪: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应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适时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1、乔木修剪要求: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尽量保持原有树形,进行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应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3)修剪原则: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徒长枝和多余的下垂枝。 (4)用作行道树的乔木,主干高度应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枝条应全部剪除,

绿化种植标准

苗木种植的技术标准 一.植物种植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控制要点 1. 生态要求绿化生态效益的发挥,主要由树木、花草的种植来实现,因此,以绿为主的种植设计是景观设计的着眼点。 2. 季相要求在种植设计中,要充分利用植物的观赏特性,进行色彩组合与协调,通过植物叶、花、果实、枝条和干皮等显示的色彩,在一年四季中的变化为依据来布置植物,创造季相景观。做到一条带一个季相,或一片一个季相,或一个组团一个季相。如由迎春花、桃花、丁香等组成的春季景观;由紫薇、合欢、花石榴等组成的夏季景观;由桂花、红枫、银杏等组成的秋季景观;由腊梅、忍冬、南天竹等组成的冬季景观。 3. 交通岛与视线焦点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绿岛上自然式配置树丛、孤植树,在开敞的绿化空间中,更能显示出树形自然形态,与道路绿化带形成不同的景观。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4. 草皮地块与乔灌木地块地形差异:在花坛、花镜的施工中,乔灌木地块的地形应当比草皮地块地形稍高。因为草皮有一定的厚度,在铺了草皮以后,在高差上乔灌木和草皮就有机结合起来了;反之,视觉上容易造成一高一低的假象,也影响了乔灌木的排水。 5. 车库顶部室外景观中的苗木种植 车库顶部室外景观的处理,根据建筑设计承载力,可以考虑综合性的景观设计,水系、铺装、植物相结合。针对植物应尽量不要种植大乔木,因为土层影响。可以选择生长缓慢的小乔木,如:玉兰科.蔷薇科一类;选用

浅根性乔木,种植点宜选在墙边或树丛中,以减少其因风或其它自然因素使其倒伏的可能性,如樱花;车库上种植除了荷载还要考虑抗浮问题;运用“深土区树种大一些,顶板上树种密一些”的战术,使绿化量得到了较充分的保证。 可以在车库顶板的柱点上砌筑种植池,可以增加覆土深度。 对覆土要求高,采用含养份多种植土或轻质土;养护、修剪很重要。足够的绿量,讲究的构图,精良的施工,适度的文化品位,体现对人的关怀和找到独特的创新视角,就是住宅区景观种植设计与时俱进的新思维、新方向。 二.苗木种植施工图审查及种植前准备阶段控制要点 1. 种植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一定要注意道路标高与建筑室外标高是否符合),如有图纸与实际不符,应及时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2. 在设计的施工图中往往缺少对现状植物的表示,因此要实地调整或清除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妥善对原苗木进行保护、保留、移植等; 3. 审查种植图的完整性,即苗木种植图的总图、分图及详图。一般可采用总平面图(表达园与园之间的关系,总的苗木统计表)→各平面分图(表达在一个图中各地块的边界关系,该园的苗木统计表)→各地块平面分图(表达地块内的详细植物种植设计,该地块的苗木统计表),→重要位置的大样图,四级图纸层次来进行图纸文件的组织与制作;对于景观要求细致的种植局部,如对在同一组群内要求的苗木高度不一,同一种植物在不同位置种植时的苗木规格、整形形式和施工技术要求不同等,施工图应有表达植物高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