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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登记表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登记表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登记表

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1.表中有效氯剂量是指使用符合卫生部《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规定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

2.传染病消毒根据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

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表

记录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儿童异常情况。

在园(所)儿童带药服药记录表

儿童出勤登记表

班级:年月

1.“√”代表出勤,“〇”代表缺勤;

2.缺勤儿童查明原因后在“〇”内补全相应的符号:“×”代表病假,“—”代表事假;

3.因病缺勤,需在备注栏注明疾病名称。

儿童传染病登记表

患某种传染病在该栏内划“√”。

儿童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登记表

登记范围包括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先心病、哮喘、癫痫、听力障碍、视力低常、龋齿等。

班级卫生消毒检查记录表

以“√”的方式完成此表。

健康教育记录表

1.对象是指儿童、家长、保教人员等;

2.形式是指宣传专栏、咨询指导、讲座、培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

3.内容是指园(所)内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表8 膳食委员会会议记录表

1.由负责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的人员记录;

2.会议议题:简单注明主要讨论及需解决的问题;

3.会议记录:记录围绕会议议题讨论的主要内容。

表9 儿童伤害登记表

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

表1 儿童出勤统计分析表托幼机构名称:

1.出勤率=(实际出勤人次数/应出勤人次数)×100%;

2.缺勤人次数=应出勤人次数—实际出勤人次数;

-可编辑修改-

3.各项百分率要求保留小数点后1位。

-可编辑修改-

表2 学年(上、下)儿童健康检查统计分析表托幼机构名称:

1.体检率=(体检人数/在册人数)×100%;

2.某病患病率=(某病患病人数/检查人数)×100%。

-可编辑修改-

-可编辑修改-

表3 传染病发病统计表托幼机构名称:

-可编辑修改-

-可编辑修改-

表4 膳食营养分析表

一、平均每人进食量年月

-可编辑修改-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85)卫妇字第10号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七日)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 七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行动时间分配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二、婴幼儿的饮食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 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应占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喂小时一次,每次二十至三十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要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维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婴儿喂养详见附表二)。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量见附表一)。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

(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76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 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最新版本

金湖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教育厅下发的《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湖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是保障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改善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生活环境,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中、重度营养不良和重度缺铁性贫血,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 托幼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有关规定。 ㈠儿童入园(所)检查要求 1、儿童入园前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统一使用金湖县卫生局制定的体检表。儿童入园(所)报名时附带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托幼机构应查验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入园体检结果三十天内有效。 2、体检时发现肝功能异常者暂不予入园。经治疗后,每三个月在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肝功能检查一次,连续三次正常方可入园(所)。 3、对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可回园(所)。

㈡儿童晨间检查 托幼机构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对日托儿童应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热;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是否有异常;三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卫生、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检查儿童是否有传染病接触史。 ㈢儿童定期体检 1、托幼机构应给每一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一岁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以内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2、入园(所)儿童和婴幼儿每年应检查血色素,大班儿童每年检查视力二次,体检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 3、每年“六一”期间,由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并做出健康分析和评价,体检中发现缺点或疾病,应及时矫治。矫治率应达到90%以上,并有记录。 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㈠托幼机构保教人员须经辖区妇幼保健机构体检,炊事员须经辖区卫生防疫机构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述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㈡患有《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传染并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并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炊事员工作。 ㈢患菌立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患者症状消失、停药三天、大便培养连续三次阴性方可恢复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时间: 201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 76 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年九月六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目录 1.一日生活制度 2.膳食管理制度 3.体格锻炼制度

4.卫生与消毒制度 5.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7.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8.伤害预防制度 9.健康教育制度 10.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一日生活内容,保证其在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稳定性,促进集居儿童身心健康。

(二)对儿童24小时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每个生活环节、顺序、次数和时间等应给予合理安排。 (三)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四)正常情况下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日,寄宿制的不少于3小时/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互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2~小时/日为宜。 (五)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结合季节变化和机构实际情况,参照7岁以下儿童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具体制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 膳食管理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膳食管理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相关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3.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4.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膳食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膳食。 5.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二)膳食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保洁存放,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

工作规范 编辑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工作内容 编辑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

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用指南第二章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用指南 第二章 (一)一日生活安排 1、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有利于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有利于保护幼儿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根据园所内幼儿年龄特点、季节变化情况,制度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 3、每周应对各班执行的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进行有目的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在执行生活安排计划时,必须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4、合理掌握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原则。将幼儿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作业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科学合理的安排,并结合季节变换的特点,考虑家长的工作时间和需要。 5、寓教于一日生活之中,注意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每日户外活动要充分利用阳光和空气,日托不少于2小时,全托不少于3小时,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6、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共同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以免扰乱幼儿的重物钟。 7、取得家长的配合,保证幼儿的出勤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幼儿迟入园、早离园或带食物到园内来吃,以免扰乱班级的生活常规。

8、幼儿一日生活安排 7:00~8:30 入园。 8:00~9:00 户外活动锻炼。 9:00~9:10 如厕、洗手。 9:10~9:30 早点。 9:30~10:30 上午课、兴趣活动、游戏。 10:30~11:00餐前管理、洗手。 11:00~11:40餐时管理。 11:40~12:00餐后散步。 12:00~12:20如厕、睡前准备。 12:20~14:30午睡。 14:30~14:45起床穿衣 14:45~15:00如厕、洗手。 15:00~15:30午点。 15:30~16:30下午课、兴趣活动、游戏。 16:30~离园。 (二)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健康检查 儿童健康检查,分为入园前体验和每年定期健康检查(“六一”体验)。以下为儿童入园健康的基本要求。 (1)儿童在入园所前须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2个月内有效,体检率达100%。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管理资料 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 ,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 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

201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2015年XXX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病人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应采取停课等果断措施,阻止疫情进一步蔓延,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保障儿童、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照日常消毒常规与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常规做好消毒工作,及时发现传染病发病情况,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传染病续发人数少,杜绝蔓延。同时根据省、市“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工作”的规定,在新生入学、转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程序完成规定疫苗接种的儿童必须补种疫苗。 二、因病缺课监测工作 做好因病缺课监测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关键。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XXX学生缺课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因病缺课监测日报工作,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通过监测报告,力争做到监测数据准确,网络报告及时,及早发现疾病发生苗头,尽快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食品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完善食堂设施设备,省示范园与省优质园力争达“A”食堂,一类园以上必须达到“B”食堂。规范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制作、保管、留样等,确保食品安全。继续强调均衡膳食,完善带量食谱,保证热量、蛋白质及各微量元素达标,每周进行一次营养分析,针对特殊儿童(过敏、肥胖、营养不良等)要有特殊饮食,按年龄段制定带量食谱。膳食费专款专用,师生伙食严格分开。所有营养员需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营养员上岗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四、开展局部用氟预防龋病工作 为了提高幼儿园儿童的口腔健康水平,降低儿童乳牙龋齿患病率,将在辖区幼儿园开展局部用氟预防儿童龋病工作。该工作对3-6岁儿童进行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并为符合适应症(非过敏体质、无哮喘病史)的儿童提供专业的局部用氟预防龋病服务。请各幼儿园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配合做好收费工作。上半年时间安排在3月底,下半年时间安排在10月底。 六、做好新生入园体检查验工作 各托幼机构保健人员要做好新生的入园体检单查验工作,原则上体检单不能有空项(包括不能缺少化验单),入园体检单三个月内有效。对于转园的儿童,请保健老师开具《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自儿童离园之日起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制度及资料管理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制度(一)园长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1、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管理园所内的卫生保健工作。 2、制定人员编制,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人员任用、调离、晋升等,合理安排保健、保育、炊 事人员的工作。 3、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对采购 物品的验收。掌握幼儿伙食费的分配标准,以及每月伙食费的盈亏情况。 4、负责抓好园内卫生保健保育、早教工作。 5、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卫生保健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6、负责协调好园所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与家长的配合。 7、检查卫生保健制度及园内安全保健工作的落实情况,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负责管理后勤人 员的工作学习,硬件设施的改造、维修等。 (二)卫生人员的工作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按保健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全园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制定全年计划总结。 2、管理好卫生室药品及医疗器械,有出入库登记、使用记录及消毒保质期记录。 3、定期检查药品是否失效、变质,医疗器械是否按消毒要求进行消毒保存。 4、做好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晨检及全日观察,做好患病儿童的管理工作,负责幼儿 计划免疫查验工作。 5、负责幼儿园营养膳食管理,制定每周带量食谱,进行营养计算。 6、负责指导园内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发生传染病后要配合卫生防预部门做好消 毒隔离检疫。 7、负责幼儿小伤小病的诊治处理。卫生室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方可行使处方权用药和进行医疗服务。 8、做好园内健康教育工作。 9、督促检查园内安全卫生工作。 10、负责幼儿体格发育测量、监测、视力检查。 11、负责保健台帐的填写管理及信息反馈、统计分析。 (三)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制定全园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2、严格执行儿童入园体格检查和工作人员定期体格检查制度,协助和组织好儿童定期健康体检。 认真做好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工作。 3、指导和管理好儿童膳食,制定每周带量食谱,每季度做一次膳食调查,监督和指导炊事人员 做好饮食卫生及餐具消毒工作。 4、指导和监督全园安全保卫及卫生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5、做好患病儿童管理及患病儿童全日观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监督,定期检查各班的各项消毒 工作。 6、认真填写各种保健工作登记,积累资料,做好资料的统计分析。 7、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 培训,按要求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 8、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及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疾病预防、卫生消毒、 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指导。 (四)保育员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保健员的指导下,做好本班保育工作,严格遵守园内的生活作息制度。 2、熟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卫生保健管理常规及操作规程。 3、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公共卫生习惯和爱整洁、勤劳动、关爱体贴儿童的自觉性与责任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职责(一)按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

生和消毒工作。 (六)加强园(所)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因伤害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园(所)内伤害干预和评估工作。 (七)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九)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对托幼机构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传染病、常见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十)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的填写,作好各种统计分析,并将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目录 1.一日生活制度 2.膳食管理制度 3.体格锻炼制度 4.卫生与消毒制度 5.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7.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8.伤害预防制度 9.健康教育制度 10.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一日生活内容,保证其在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稳定性,促进集居儿童身心健康。 (二)对儿童24小时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每个生活环节、顺序、次数和时间等应给予合理安排。 (三)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四)正常情况下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日,寄宿制的不少于3小时/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互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2~2.5小时/日为宜。 (五)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结合季节变化和机构实际情况,参照7岁以下儿童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具体制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

膳食管理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膳食管理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相关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3.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4.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膳食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膳食。 5.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二)膳食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幼儿园秋季卫生保健工作计划表格

( 卫生工作计划)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JH-049539 幼儿园秋季卫生保健工作计划Form of kindergarten health care work plan in autumn

幼儿园秋季卫生保健工作计划表格 新的一学期已开学了,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园卫生保健工作,提高我园的卫生保健水平,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等习惯,特制订如下计划: 一、以预防为主: 1.晨检: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我园按晨检要求进行晨检。晨检要求: 一摸:摸额头有无发烧,颌下淋巴结有无肿大; 二看:看咽部有无充血,口腔有无溃疡、手心有无水疱等,并观察幼儿精神状态以及眼睛、耳廓等; 三问: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及体温、咳嗽等健康情况;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检查,同时查幼儿有无携带别针、纽扣、尖针、小刀、剪刀、玩具枪、滚珠、硬币等危险物品入园; 五记录: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及服药幼儿的用药登记 2、加强缺课追踪登记制度,考勤规章制度,及时与缺勤幼儿家长取得联系,每天上午10:30由各班上下班老师电话追踪缺课幼儿,了解幼儿具体情况及原因,如幼儿因发烧、发热、头痛、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做好登记,诊断诊治情

况及诊断医院后交到保健室。若园内出现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者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到正规医院诊治,由班上老师跟踪调查诊治情况,并由保健医生上报镇医院或相关部门。 二、卫生保健 1、全园严格遵守消毒工作,将各班级的教室、玩具、茶杯、勺子、擦嘴巾、餐巾、桌椅、地面等物品进行消毒,并及时用消毒液擦洗幼儿能碰到的每一个地方,做好各班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每周二或每周三进行园内一次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一次检查各班毛巾、水杯、是否与班上幼儿姓名相对应,若发现不对应的,当场指出并立即改正,床单被套一月清洗更换一次,及时监督、督促各班更加细致做好、做实常规卫生工作。 2、每天对教室卫生进行检查,每周五大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督促教师、保育员做好整个幼儿园的卫生工作,确保幼儿的生活学习环境干净、整洁、健康。 三、儿童营养 1、检查食堂采购食品的质量和食物加工过程中按食品加工规则操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生熟食品制作及食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到餐餐消毒。采购食品索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索证并签订采购协议。每天的饭菜都保留48个小时留样。并且要健全食堂仓库管理制度,完善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更好的为幼儿服务。 2、每周制定幼儿带量食谱,营养量计算、分析、评价,并进行菜谱调整,按时召开伙委会,制定每月膳食安排计划。检查幼儿进餐情况,掌握菜谱的反馈,保证幼儿每餐的营养充分摄入,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发现问题耐心指导。

托幼机构十项卫生保健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 1.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有利于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有利于保护幼儿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要根据本园所内幼儿年龄特点,季节变化情况,制定幼儿一天的生活计划。 3.每周应对各班执行的幼儿一日生活安排计划进行有目的的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且予以纠正。在执行生活安排计划是,必须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职。 4.合理掌握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原则。将幼儿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作业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科学合理的安排,并结合季节变换特点,考虑家长的工作时间和需要。 5.寓教于一日生活之中,注意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每日户外活动要充分利用阳光和空气,日托不少于2小时,全托不小于3小时,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6.分管园长、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共同制定幼儿的一日生活安排计划,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以免扰乱幼儿的生物钟。 7.取得家长的配合,保证幼儿出勤率。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幼儿迟入园、早离园或带食物来园内吃,以免扰乱班级的生活常规。 8.幼儿一日生活安排: 7:00~8:30 入园 8:00~9:00 户外活动锻炼 9: 00~9: 10 如厕、洗手 9: 10~9: 30 早点 9:30~10:30 上午课、兴趣活动、游戏 11:00~11:40 餐时管理 11:40~12:00 餐后散步 12:00~12:20 如厕,睡前准备

12:20~14:30 午睡 14:30~14:45 起床穿衣 14:45~15:00 如厕、洗手 15:00~15:30 午点 15:30~16:30 下午课、兴趣活动、游戏 16:30以后离园 (二)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健康检查 (1)儿童在入园所前须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3个月内有效,体检率达100%。 (2)体检内容:测量身高、体重,全身健康检查,视力、听力、血色素检查等。健康者方可入园。 (3)幼儿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返回时须重新体检。体检中特别要注意传染病的询问和检查。如转园所,幼儿需开具转园所证明,可让家长提供保健手册,上面有入园健康检查记录也可以。 (4)患有传染病的儿童不得入园所,须治疗痊愈后方可入园所。2.定期健康体检(“六一”体检) (1)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 (2)托幼机构为儿童进行身高、体重测量每学期2次。 (3)3岁以上儿童视力检查每年2次。 (4)血色素检查每年1次。 (5)对检查出来的可矫治疾病,制定矫治计划,直至痊愈。对患病儿童,做好专案管理,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保健人员应每日做好晨间检查工作,晨检时须做到一闻二看三摸四查五登记。 (2)接受家长的喂药委托,查对病历医嘱后收下药品,按药品名称、幼儿姓名、班级、用法用量、服药时间做好记录,并请家长签字。(3)做好全日观察工作。幼儿经过晨检后由保健老师将要观察的幼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 一、集体儿童保健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法治园、 依法保健的重要举措,是保护集体儿童健康权 益基本保证。 (二)、7岁以下集体儿童是容易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容易发生各种事故的特殊人群。搞好集体儿 童保健是防范传染病流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 集体儿童健康,保障托幼园所正常工作秩序,保 障社会安定的重要工作。托幼园所及儿童保健人 员责任重大。 二、集体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新生入园体检 目的——掌握入园儿童基本健康状况以便制定相应的保健措施。 内容——身高、体重、头围、胸围、视力、听力、口腔、牙龄有无出生缺陷、残疾,有无传 染病及其它疾病。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 次。新入园的插班生应在入园园三个月以

上的儿童返园时也应进行.新生入园体检实 行入园儿童健康体检合格证制度。这是一 项《母婴保健法》执法监督制度。新生入 园体检合格率必须达100%,新生入园体 检依法统一由当地主管妇幼保健机构检查 发证,新生持健康体检合格证入园报名注 册。 2、入园登记 儿童入园后对其健康状况应造册登记,新生 应持妇幼保健机构统一印制的入园儿童健康 体检合格证登记。 3、晨检和三查制度 晨检——保健和保教人员每天必须进行的基 本保健手段之一,是例xing的工作制度目的一一查山患病的或疑似患病’的儿童,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分清责任,密切与家长的联 系。’ ,. 方法——主要查看精神状态,上呼吸道及眼、耳、,口腔、肢体无异常和外伤。 晨检应有记录。 4、儿童定期体检制度 依据国家规定每年“六.一”节前应进行一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doc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卫生保健工作。下文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xx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

关信息。 第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对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定期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托幼机构相关报表,并形成本辖区分析报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第七条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金水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台帐使用说明

金水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台帐使用说明 一、晨检记录: 此记录由保健医填写,用于保健医生每日早晨在幼儿园门口检查时记录幼儿健康情况及不安全因素,如当日晨检一切正常时,应在晨检情况一栏填注明:无特殊情况。 注:保健医严格按照晨检要求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二、全日观察记录: 此记录用于记录幼儿在园当日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的情况(如:胃疼、腹疼、发热、牙疼、感冒、皮肤擦伤等),由保健医负责登记。 三、班级幼儿服药记录: 此记录:(1)由各班老师负责记录,保健医监督。 (2)儿童带药(由班上老师负责喂药),要求家长必须把幼儿姓名、药名、药量、用法、用药时间登记清楚并签名。 四、体弱儿记录: 登记范围: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营养不良、肥胖儿、反复感染(呼吸道、肠道感染)、先心、癫痫、常见畸形等。 此记录:(1)由保健医负责登记,针对不同的体弱儿在相应的类别打“√”。

(2)针对不同类别体弱儿制定矫治措施及管理办法分析该幼儿近段矫治情况; (3)保育人员配合情况; (4)家园配合情况;。 (5)结案:体弱儿治愈后应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以下附几种常见体弱儿的管理措施 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管理 一、目的:贫血危害幼儿健康,通过配合医院治疗和对疾病有效的管理,可促进贫血得到尽快纠正。 二、管理对象:园内所有患营养性贫血的儿童 三、诊断标准:诊断应具备下列三项中的二项,但必须含第一项。 1、年龄在6岁以下(新生儿除外)血红蛋白<11g/dl。 轻度:9~<11g/dl 中度:6~<9g/dl 重度:<6 g/dl 2、有明确的缺铁原因:(1)饮食习惯不良:如挑食、偏食等;(2)食欲不好,食量不足,食物种类单调;(3)长期消化道疾病:如呕吐、腹泻等。 3、典型的贫血临床特点:苍白、无力、毛发干枯、厌食、烦躁不安。 四、管理方法及内容: 1、对贫血患儿建立专案管理,一般三个月结案。 2、根据病情采用药物或饮食治疗,1个月后复查血红蛋白。 3、结案:患儿血红蛋白恢复正常后,还应继续给药4—6周方可结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1) 一、托幼机构 (2) 二、妇幼保健机构 (3) 三、相关机构 (1)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3) 一、一日生活安排 (4) 二、儿童膳食 (4) 三、体格锻炼 (7) 四、健康检查 (7) 五、卫生与消毒 (9)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1)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12) 八、伤害预防 (12) 九、健康教育 (13) 十、信息收集 (13) 第三部分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13) 一、卫生评价流程 (13) 二、卫生评价标准 (14) 第四部分附件 (17) 附件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17) 附件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20) 附件3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23) 附件4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登记)表 (32) 附件5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 (36) 附件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42) 附件7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43) 附件8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46)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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