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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交接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检查、交接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检查、交接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要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或项目部领导负责并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4.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达到“群查、群管、群防、群治”的目的。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要敢于揭露矛盾,有权要求受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提供资料及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让受检单位采取临时性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9、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9.2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1、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定)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修订) 一、目的 为了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保证医疗安全,在原有制度基础上特制定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二、定义 医院日常值班、夜班和节假日期间的医师值班与交接班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标准。 三、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四、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各级值班医师。 五、条款 (一)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及监督检查全院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二)医疗排班 1.各科均须安排医师值班。医师应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 2.科主任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医生排班。未经科主任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3.独立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科主任考核确认具有独立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能力。 4.各临床科室严格执行三线值班制度。二线班已是副主任或以上医师的,可执行二线值班。二线班医师须住在病房值班。

5.原则上住院(本院已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的)或以上医师担任一线值班,主治或以上医师担任二线值班,副主任或以上医师担任第三线值班。未取得医师执业证的医师、规培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期医师均不得独立值班,不得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不允许本院三年以下资格的住院医师独立值急诊一线班。 6.各科须在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医师排班表电子件发送医务部公共邮箱,以便检查。 (三)医师值班 1.一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诊治,遇危重或疑难病人的处置,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救治病人。 2.二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全院各科病人的会诊及治疗(包括手术),现场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 3.三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包括手术),同时负责院外会诊。 4.各级值班医师按时到岗,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值班医师在医疗工作中如遇有困难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值班医师或行政值班请示汇报。夜间休息时遇有护士或病人家属呼叫,应立即起来,诊视病人进行处理,严禁不诊视病人在床上开口头医嘱或电话遥控。 5.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按脱岗处理。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定期查房,应特别注意危重患者和手术后的患者,将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随时记录在医疗文书上。 7.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值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科室。值班医师在第二天下班前,必须在规定查房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对自己负责诊治的病人进行查房和必要的处理,办好交接班手续后才能下班。 8.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1)原煤生产有关的地面工种(22种) ①电工作业(8种):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部门。 2权限职责 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2.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3培训内容及具体分工 3.1公司级安全教育: 3.1.1新调入人员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4-8小时 3.1.2培训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b)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d)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3.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3.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2.2培训内容: a)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c)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3 班组级安全培训: 3.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3.2 培训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d)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本岗位识别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人资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

宿管交接班制度(交接表)

宿管员交接班规定 一、交接班规定 为明确职责,规范宿管员交接班流程,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相应交接手续。 1.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交班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后接班人员依次 签名,从此时起岗位全部工作有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2.交班工作由当值人员组织,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接的有关事项,整理 相关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表,检查应交接的物件是否齐全,宿管室整洁卫生,以及为下一值班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表等待交接。 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查阅交班记录薄,了解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交 接班工作。如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4.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如有事情需要调班应与领导打招呼,未经领 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事前知会领导,领导好及时安排他人代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有事不与领导打招呼擅自离开岗位现象,已经发现严肃处理。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头交接,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应及时与领导沟通,听从领导安排。 5.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班当中出现相关工作, 应当由交班人员负责,当中交班人员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办理,接班人员有义务协助交班人员办理相关工作。 6.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①在交班人处理事务未结束,且未交待清楚后续工作如何办理情况下。 ②在处理紧急工作,或出现事故时。(可在事情告一段落时,得到领导同意后,进 行交接班) ③接班人员有饮酒情况或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接班人员到岗后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 ④交班人员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岗等现象。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号:SM-ZD-93822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宏发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区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我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我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一、区队主要负责人培训 区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内蒙古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二、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区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具备

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 经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资格证, 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 不得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 操作证自行作废。 3、区队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培训, 做到人人持证上岗。要对照安全监察局规定的51种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及时把需要初训和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上报矿方, 及时进行培训。 4、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 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 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 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 培训费自付且不得上岗。 四、新工人岗前培训 1、新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 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培训教育管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3.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点项目施工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司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宿管交接班制度交接表

宿管员交接班规定一、交接班规定 为明确职责,规范宿管员交接班流程,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相应交接手续。 1.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交班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后接班人员依次 签名,从此时起岗位全部工作有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2.交班工作由当值人员组织,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接的有关事项,整理 相关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表,检查应交接的物件是否齐全,宿管室整洁卫生,以及为下一值班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表等待交接。 3.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查阅交班记录薄,了解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交 接班工作。如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4.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如有事情需要调班应与领导打招呼,未经领 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事前知会领导,领导好及时安排他人代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有事不与领导打招呼擅自离开岗位现象,已经发现严肃处理。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头交接,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应及时与领导沟通,听从领导安排。 5.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班当中出现相关工作, 应当由交班人员负责,当中交班人员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办理,接班人员有义务协助交班人员办理相关工作。 6.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①在交班人处理事务未结束,且未交待清楚后续工作如何办理情况下。 ②在处理紧急工作,或出现事故时。(可在事情告一段落时,得到领导同意后,进 行交接班)

③接班人员有饮酒情况或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接班人员到岗后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 ④交班人员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岗等现象。 二、交接班准备工作 交班准备工作要充分,事先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1.交班人员对本班次需要注意事项进行安排指导。 2.接班人员检查各项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3.双方检查岗位使用物品是否正常。 4.检查岗位是否整洁,各项物品按要求摆放。 5.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对本班次工作意见和未尽事宜。 6.各项事务没有异议后,开始进行交接班。 三、交接班注意事项 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 1.“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三交接”是: 在岗交接:必须在交接岗位上进行交接。 文字交接:填写需要交接的相关记录文档。 实物交接:具体物品交接。 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已记录和现场交接情况为准,凡是遗漏应交接的事务,有交班 者负责;凡是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有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未履行交接班手续的内容,双方共同负责。 四、接班后工作 1.接班后应立即巡视各宿舍,及时解决上一班次的遗留问题。 2.根据本日天气,特殊节日等因素,及时调整本班次工作内容。

煤矿学习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以人为本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员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2、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矿井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 3、井长要负责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 4、各生产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完成矿井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所规定的培训工作。 5、新工人上岗前,由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入井作业;并在老工人带领下,4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 6、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 7、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试验和使用前,由井口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经过教育与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8、生产作业人员,每一年由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培训(复训)。 9、根据上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每年2月底以前制定出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教育与培训计划内容要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要求、目标以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职责。 10、要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要按照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对培训对象进行认真的考试、考核。安全知识技术知识考试以笔答形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作业现场进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培训档案。篇二:煤矿培训制度 煤矿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全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 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生产矿长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定义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或领导层,具体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他专职人员,以及未设安全机构的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对他人和周围的设施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具体指: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三级”安全教育具体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 1.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对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批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2.安全部 (1)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2) 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选定和实施培训。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组织厂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 (4) 负责制定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

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车间负责人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保证本车间安全生产教育投入。 5.车间安全员 (1)负责对车间从业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负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车间负责人在“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上签字后,才能分配到班组。统一保管“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 (3)负责车间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作相应记录。 (4)负责本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6.班组长 (1)负责新员工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班组长在教育卡片上签字并将教育卡片送回车间安全员处。 (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本班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干部 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 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劳科负责拟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代会通过后,由人劳科统筹安排,实施培训(必要时 进行补充和调整)。各基层单位的行政正职对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并安排专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安全培训。 第六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 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七条每个班组要对本班组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人劳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教学计划

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依法取得相应 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统称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或上岗。 第十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 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各类煤矿(国有重点、地方国有、乡镇集体、股份合作制、民营等煤矿)矿长(经理)、投资人和法人代表等必须持证止岗。 由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 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及 时参加复训,超过三个月未复训的,证书作废。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分为A、B、C三类。 (一)、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 构负责培训,由省煤炭工业局组织考核、发证经考核合格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 前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及时参加复训,超过三个月未复训的,证 书作废。复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 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员工、工作调动入职的 员工、实习人员,以及其它外来人员)。 3 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 4 内容 4.1 三级安全教育 4.1.1 新员工(含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 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第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二级: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 育,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4.1.2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讲解相关国家安全生产的 法令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司概况、生 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通用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1.3 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育。在新员工分到各部门(或科室)后,由 部门或科的负责人安排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或科室) 的规章制度,本部门生产特点、工作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4.1.4 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员工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 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的生产特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 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操作的注意事项等, 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应急处理和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 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等。 4.2 调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4.2.1 凡工伤休息五个工作日以上及各种假期三个月以上的操作工, 要进行复工教育。复工教育的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 三级教育相同。 4.2.2 转岗(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 育学习,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三级教育相同。 4.3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3.1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4.3.2 特殊工种由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单位或国家指定的其

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编号:SM-ZD-93132 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使*********有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范围为: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转岗、复工、调岗、四新”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 3、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内容 3.1、全员安全教育 每年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常识等,并组织进行考试,要求合格率达100%。其中: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区(队)职工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搞好区(队)安全生产和思想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教育;安全作业技能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安全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一、区(队)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在本矿井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本区(队)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本区(队)的生产特点和基本; 2、本区(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 3、本区(队)的生产系统、机械设备状况、危险区域,以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

4、本区(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以及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区(队)安全教育结束后,由区(队)安全或安监部门对他们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班组进行现场岗位安全教育。 二、班组岗位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本矿井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有: 1、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及安全装置、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 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即对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的全员性安全教育。要使区(队)职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还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其方式方法很多,一般有: 1、班前会安全讲话; 2、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3、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会; 4、施工或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和注意事项交底; 5、复工前再教育; 6、组织专题安全技术知识讲座。 此外,还可以利用板报、墙报、事故现场会、放映录相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职工脱产轮流培训教育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021版)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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